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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体育系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办法

郑州大学体育系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办法
郑州大学体育系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办法

郑州大学体育系辅导员选聘和管理办法

体育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6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切实加强体育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精干高效的辅导员队伍,教育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体育系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的组织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一支重要队伍,是体育系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好、觉悟高,能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敬业,情操高尚,责任心和使命感强,讲团结、顾大局。

3.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本科生、研究生辅导员应分别具有本科、硕士以上学历。大学期间表现突出,有学生工作经历。

第四条辅导员一般应是中共党员。从优秀大学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中选拔,从现有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拔。

第三章辅导员的主要任务

第五条辅导员的主要任务: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

2.以高校培养目标为中心,旗帜鲜明地对学生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总方针的教育。

3.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教育,进行形势政策、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其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教育,组织其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

5.引导学生积极完成学习任务,积极锻炼身体,有效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章辅导员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

1.根据体育系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拟定年级具体教育方案和落实措施。

2.随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思想教育的预见性、针对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开展校风校纪教育,引导学生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5.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6指导学生开展文化、体育、美术、科技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及社会调查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7.做好新生军训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日常管理方面:

1.加强基础文明和班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建设活动,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营造良好的精神文明环境。

2.检查学生上课情况,协调师生关系,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3.做好新生入学的接待工作和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支持和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

5.根据学生实际表现,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奖惩等工作。

6.协助党团组织抓好学生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培养和考察工作。

7.做好学生的安全稳定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8.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为体育系提供与帮困助学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9.关心贫困学生的生活状况,积极帮助他们申请助学贷款,争取社会资助和进行勤工助学等。

10.完成体育系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辅导员的选聘和任用

第八条辅导员的选聘程序:

1.个人自愿报名,填写报名表。

2.体育系组成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

3.考核合格后,由体育系党政办联席公会议研究确定人选。

4.体育系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征求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任用。

第六章辅导员工作制度

第九条辅导员必须将主要精力放到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上。

第十条辅导员应该坚持以下工作制度:

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干部会议,研究和部署班级工作。

2.每周召开一次全体同学参加的会议,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政策教育,总结和安排班级工作。

3.每周至少到教室、学生宿舍各走访一次,检查学风和宿舍文明建设等情况。

4.平均每天至少找一名学生谈心,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

5.每天至少记一篇工作日志,认真记录和总结分管班级学生各方面的情况。

6.每周至少向系领导汇报一次学生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辅导员工作必须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原则,提高学生思想政治觉悟;坚持正面引导原则,激励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严格要求和尊重学生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坚持集体主义教育原则,建设良好的班风,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诚信意识。

第十二条辅导员在工作方法上应该注意正面灌输,积极疏导。对学生应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榜样示范,表扬和批评适度,奖罚及时。

第七章辅导员的管理、考核

第十三条辅导员实行体育系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第十四条辅导员的奖惩、培训和考核由体育系统一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方法:

1.辅导员考核以基本素质和工作实效为主要依据,体育系考核、支部考核及学生评议相结合。

2.体育系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考核小组,负责对辅导员进行初评。

3.学生对辅导员的评议由系团委统一组织进行。

4.体育系根据履行职责的情况及支部考核、学生评议的结果,研究确定辅导员工作绩效。

5.根据考核成绩,评出优秀辅导员。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体育系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9 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工作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学生工作处及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教学系配备3名辅导员学生助理,分别担任1-3年级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或学生生工作处提出申请,或由班级、团支部、教学系、团委推荐,并按要求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分校区可结合实际另行考虑)。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工作处牵头,按《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学院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发放劳务津贴,劳务津贴合格以上的每人每月100元,不合格的发60元,连续二个月不合格的给予解聘。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比例发放,劳务津贴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制表,指导老师到财务处代领。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和健全我系大学生辅导员工作制度,使辅导员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并更加具体、规范的开展工作,制定本制度。一、辅导员例会制度 按照学院规定,系部应每周召开辅导员例会。本系辅导员例会规定时间为每周星期一上午10:30举行。 会议主要内容为:传达院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会精神;总结近期工作;讨论分析学生教育管理重要议题;布置近期工作。会前每人都要有准备、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及时记录主管领导布置的工作。 二、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制度 辅导员应间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主题班会不得少于8次,每次时间45分钟。主题班会内容由系统一安排,主题班会时间和形式由辅导员安根据各班情况自行安排。 辅导员应认真做好主题班会的准备工作,撰写实施方案。辅导员应将主题班会的时间、内容上报系部备查。系党总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将对各班主题班会进行检查。 各班班长要做好主题班会记录,主题班会结束后应将记录情况及时报系部检查。三、辅导员深入寝室制度 辅导员应深入学生寝室,了解学生在学习、生活、安全、卫生、文明、寝室建设达标等各方面的情况,监督学生遵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辅导员应指导寝室文化建设,加强学生的寝室安全意识,避免各种矛盾和纠纷发生,不断提高学生寝室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辅导员应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寝室的问题,认真填写辅导员工作记录。

四、辅导员与学生谈话制度 辅导员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是为了在工作中能准确、及时的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促使学生朝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辅导员在与学生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注意针对不同的学生采取不同的方法,更要注意与学生谈话的方式和谈话的技巧,以热诚的态度积极引导、帮助学生认识和处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烦恼。谈话内容参考如下: 1、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认清当前的政治形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了解学生的具体情况,并根据情况帮助他(她)分析所面临的问题,找到问题的根源和今后自己发展的方向,最终寻求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在与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谈话中,应注 意挖掘和分析学生成绩差的原因,与学生共同商量和制定提高学习成绩的具体有效措施,督促他们在学习上寻求一种促使自己不断进步的学习方法。定期检查学习差、纪律差等学生的思想状况和学习状况,尽量排除影响其学习进步的不利因素,促使学生在行为上加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达到提高学习成绩的目的。辅导员应作好与学生个别谈话的记录,不断总结每一名学生在各方面的情况,以便为学生的教育作好准备。 五、辅导员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加强与任课教师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反映学生要求,听取教师意见,增强工作针对性。每学期辅导员应主动与该学期的每位任课教师联系,沟通交流的次数不得少于两次。与任课教师的交流沟通情况,应做好工作记录。 六、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制度 辅导员应结合工作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结合学生思想状况的重大变化:如学生生病(身体或心理原因)住院,学习成绩下滑,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无改观者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 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学院辅导员助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院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规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选聘,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1名辅导员助理。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专业负责。 (一)成立选聘小组。具体工作由各专业辅导员负责。 (三)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如实填写《国际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各专业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聘任方式。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专业将具体名单上报学工办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了解班级学生情况密切关注校园动态,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主动地向指导老师汇报并及时到场参与处理;

关于盛和苑教师公寓二期分房工作的通知-郑州大学

关于盛和苑教师公寓二期分房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我校新校区盛和苑教师公寓二期工程即将竣工,经学校研究,决定12月15日开始分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房原则 1.严格遵循2004年6月26日专题教代会通过的《郑州大学新校区教工生活园区建设方案》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三榜定人、定户型、定序的原则; 4.挑房自主、揭号定位的原则; 二、分房地点 第一组负责分A户型、FB户型、FC户型、B户型和在职租改购D户型,地点安排在新校区公共管理学院一楼学术报告厅;第二组负责分C户型和离退休D户型,地点安排在新校区法学院一楼模拟法庭。 三、时间安排

四、工作流程 第一步:叫号上台(一户至多2人); 第二步:验证; 第三步:签订购房承诺书; 第四步:挑房揭号(不得超过5分钟); 第五步:登记、签字,领取购房通知单; 第六步:核算应补缴购房款额; 第七步:办理商业贷款手续(地点:行政楼620室)。第八步:补缴购房款,只刷银联卡,不收现金。(地点:行政楼625室); 第九步:现金缴纳有线电视初装费(地点:行政楼621室);

第十步:现金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第一年的物业管理 费(地点:行政楼624室); 第十一步:领取入住须知和住房钥匙通知单(地点:行政楼623室); 第七步至第十一步的工作时间为12月16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30。 四、验证要求 挑房时一般应由三榜公示的房主本人亲自到场,特殊情况下,可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如其配偶或子女也无法到场,只能委托我校正式职工代理。 验证时,房主本人亲自到场的,只提供房主本人工作证、身份证和购房缴款收据;如是其配偶或子女到场,需提供户口本(无户口本的必须带结婚证)、购房缴款收据和挑房人身份证;如委托我校正式职工代理挑房,需提供房主亲自签名的委托书、购房缴款收据和代理人工作证、身份证。 对购房收据丢失者,可持本人工作证提前到校财务处(行政楼707A室)复印购房收据,并加盖公章。 五、其他 1.挑房时,工作人员共叫号三次,如第三次叫号时房主本人及其配偶、子女和代理人仍不能到场,直接进入下一个号挑选,迟到者一旦到场,直接随台上挑房人之后上台挑选。 2.根据有关规定,有线电视初装费按每户230元收取;

AA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AA大学研究生管理助理、教学助理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设创新型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我校建设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需要,不断推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了调动研究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研究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补助研究生生活支出,学校根据研究生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设置研究生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岗位,根据教学工作需求设置研究生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岗位。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14年9月后入学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一、二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第四条研究生助管、助教的整体规划设置由研究生“三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纪委等。研究生工作处为办公室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津贴标准 第五条助管岗位分为职能部门助管、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研究生自服务助管和后勤监督助管四类。助教岗位分为研究生助教和本科生助教。助管、助教总岗位数不超过研究生总人数的20%(一届学生550人左右),每岗1人,具体如下: 1、职能部门助管:协助我校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 2、研究生德育工作助理:主要协助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开展研究生党建及研究生管理等事务工作,具体岗位职责由研究生工作处制定。 3、研究生自服务助管:主要协助研究生院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协助网络中心进行全校基础网络和计算机维护,具体岗位职责由用人单位制定。 4、后勤监督助管:主要负责各教学楼基础设施检查报修、秩序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由研究生工作处制定。

郑州大学早餐工程启动仪式活动细则1

郑州大学学生会文件 生活部[2011] **号 郑州大学2011年“第二届早餐工程启动仪式” 活动流程(简要) 为了让同学们在每天上午拥有高效率的学习和工作,更为了使大 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形成健康的体魄,而且有利于同学们的健康 发展,在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的悉心指导和关怀下,郑州大学学生 会现拟定举办早餐工程启动仪式活动,以更好的进行早餐活动的宣传,让大家感受到吃早餐的好处,从而从中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正 确的早餐观念,具体内容如下: 一、主办单位:共青团郑州大学委员会 郑州大学学生会 二、协办单位:部分基层团委、学生会 三、活动主题:享受美味早餐,收获健康生活 四、活动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扇形广场 五、活动时间:2011年5月日()上午9:00 六、活动内容:活动以享受美味早餐,收获健康生活为题,分别 以开幕、健康、欢乐、文雅为方向设计活动。 (一)开幕 早餐工程见证了同学们逐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早餐工程的启 动仪式更是倡导着更多的同学去享受美味早餐,收获健康生活。 1.郑州大学第二届早餐工程开幕仪式:内容包括:领导致辞、宣 读倡议书、领导参观(中间可以穿插一些相声等活跃气氛,符合风格 的小节目,如工力的相声,校生活部的有奖竞答以及造句大赛)等;

2.开幕式现场系列展示活动:具体活动项目如下。 (二)健康 莘莘学子宛如夏天的朝阳一样热情,在这里,我们希望引导同学们更多的去关注健康饮食,营养早餐,更好的锻炼身体,养成好的作息习惯。 利用公共卫生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等的精品节目,来展现出早餐的营养价值以及吃早餐的必要性,更会教会同学们如何更加有营养的吃早操,让同学们能够懂得养成良好作息习惯的重要性。 (三)欢乐 借助于欢乐有趣的精彩小游戏,以及实用引人的小奖励,来使同学们在享受游戏带来的欢乐的同时,获得一些跟早餐有关的知识,使吃早餐的想法更加深入人心。 利用数学系、化工与能源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等的精品活动中的小游戏,吸引更多的同学参与到启动仪式的活动中,在享受游戏带来的欢乐的同时,获得更多有用的知识,促使自己养成吃早餐的好习惯。 (四)文雅 借助于高雅的书法艺术,以及中华文化5000年的悠久历史,使同学们了解早餐的历史,从一个很好的侧面来倡导同学们享受美味早餐。 利用文学院、历史学院等有自己院系特色的精品活动,吸引广大的同学们的眼光,使同学们在领略宏大中华文化的同时,将早餐的意识植入心中。 (五)“早餐工程之有奖竞答”活动、“早餐工程之造句大赛” 借助于今年创新出的两个校会生活部举办的新活动,来使整个早餐工程更有立体感,更能从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早餐工程,更能持续影响力,更能使最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去。

湘潭大学养成教育辅导员管理办法(修订稿)

湘潭大学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是学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力量。为实现对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重要作用,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水平,根据学校有关精神,制订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新生班级中配备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是协助学校老师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提高教育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是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完成军训任务,培养学生良好学习生活习惯,营造良好班风、学风、校风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学生干部,实现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实行学校和院(系)两级管理。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四条各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的选拔、考核和日常工作指导等。 第三章选拔与培训 第五条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原则上从大三的学生中

选拔。根据新生班级数,按专业一致或者相关的原则从本院系选拔。 第六条选拔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品德高尚,对人热情、宽厚,在学生中有良好口碑。 2.热爱学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大学期间无处分记录。 3.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原则上文科专业上学年绩点要求以上,理科专业上学年绩点要求以上,并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艺术类专业通过大学英语三级),无重修(重考)科目。 4.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团结同学,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热爱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工作,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第七条选拔每年6月份进行,各院系按发布选拔公告、学生申请、考察和面试、公示、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并将确定人选于6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第八条选拔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第九条学生养成教育辅导员实行校、院(系)两级培训交流。每年新生入校前,学生工作部(处)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培训;各学院(系)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组织相关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学生助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教育及管理上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落实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三自三助”方针,规范辅导员学生助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助理是辅导员的助手,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日常管理的重要方式,是培养和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学生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重要方式,对大学生成长发展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辅导员助理的配备和选聘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应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选聘,原则上每学年一聘,每位辅导员可配备1-3名辅导员助理。 第四条辅导员助理的选聘条件: (一)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综合素质优秀,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认同我院的办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支持我院的各项管理措施,拥护我院的规章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 (三)能够以身作则、遵章守纪、践行“三讲三心”和“三练三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自律能力。 (四)担任过学生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

(五)学风和专业学习成绩良好,按照学好“一体两翼”的要求,在四个课堂的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五条辅导员助理的聘任程序: 辅导员助理的选聘由各系负责。 (一)成立选聘小组。具体工作由各系负责辅导员工作的领导负责。 (三)应聘分学生自荐和组织推荐两部分。如实填写《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辅导员助理聘用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 (四)考察评议。选聘小组参照岗位任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岗前培训。学校和各系组织对新聘辅导员学生助理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结果公示。拟聘用结果确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聘任方式。确定辅导员助理人选后,各系将具体名单上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由学院统一颁发聘任书,辅导员助理聘期为一年。 第三章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六条辅导员助理工作职责: (一)辅导员助理在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根据学院学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

西北工业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2012年05月21日 11:18 艺术与设计系(点击次数22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的教师,是学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第三条辅导员的根本任务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理念,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教育的全过程,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辅导员的配备 科学合理的选聘和配备辅导员,是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辅导员总体上按学生数的1:200左右配备,男女比例与在校学生大体相当。 第五条辅导员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二)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中国共产党党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校期间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良;

(五)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第六条辅导员的选聘程序 (一)辅导员的选聘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总体负责,学院人事部门根据学生人数和辅导员配备比例确定选聘计划。 (二)辅导员选聘工作由人事部门、学生工作部和相关系共同参与,采取组织推荐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确定聘任人选,由人事部门报院领导审批。 (三)辅导员聘任名单确定后,选聘的辅导员和需求单位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与学院人事部门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或协议。 (四)辅导员的续聘、解聘、辞聘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职责 第七条积极贯彻“以学生党建为龙头”的指导思想,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第八条学生党建工作主要有: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的宣讲,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党员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参与各级党校的教学、组织和考核工作等。 第九条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客观规律,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全方位开展大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道德法纪、荣辱观等德育教学工作,培养和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开展素质教育。 第十条辅导员要积极探索开展各项教育活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 第十一条积极贯彻学生工作“以优良学风建设为主线”的指导思想,辅导员要以培养科学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规定级考核办法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实践平台,并进一步创新我院学生工作,特设辅导员助理。 第二条为规范辅导员助理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条辅导员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1、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奖贷助勤等工作,推进学生素质教育。 2、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行为和纪律教育,深入学生宿舍,抓好学生的宿舍内务,组织开展文明宿舍等活动。 3、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党员、团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开展工作,参与学生社会实践。 4、协助辅导员深入了解、掌握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实际问题,及时、准确收集相关信息,传达学院、系有关文件、通知等。 5、与协助管理的年级同学交流学习方法,传授学习经验,提高同学学习自觉性。 6、协助辅导员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课外活动。 7、协助辅导员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保证学院稳定。 8、完成学生处、系党总支和辅导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根据各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系根据需要配备辅导员助理,分别担任一年级教学班辅导员助理工作,系辅导员老师为指导老师。 第五条每学年初开始接受学生报名,学生本人可直接向系提出申请,或由系部、团委、团支部推荐,并按要求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附一)。 第六条选聘对象: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日制二、三年级大专学生。 第七条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政治方向正确、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能自觉地同党组织、学院保持一致。中共党员优先。 2、责任心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热心服务同学,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合格课程。 4、工作积极主动,胆大心细,有较强的口头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广泛的兴趣爱好,身心健康。 第八条每学年初,进行辅导员助理推荐和选拔,学生处牵头,按《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报名表》的个人志愿安排到系参加选拔,各系人员选拔由系具体组织,各系确定人选后报学生处审批。录用后颁发正式聘书,聘期为一学年。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受聘用的辅导员助理自受聘之日起,每月要进行月考核,每学期要进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以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具体标准见学期工作考核表)。 月考核安排在每月27-30日,考核时要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月考核表》(附二)。 学期考核安排在学期结束前第二个星期内完成,学期考核时辅导员助理须交个人书面工作总结,指导老师负责考核和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助理学期工作考核表》(附三),考核部门加具意见后交学生处备案。 第十条指导老师应认真负责,悉心指导辅导员助理开展工作,安排给助理的工作要有明确的要求,并要检查落实。 第十一条辅导员助理应关心时事,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业务水平和学生工作能力。 第十二条辅导员助理在聘任期内须接受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由学生处和系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要安排在课余时间,以不影响学业为前提。 第十四条每学年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学生处按一定比例对辅导员助理进行年度评优,评选出年度优秀辅导员助理并给予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五条聘任期满并考核合格者,可在当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项目内按优、良、中等次记8、6、4分。

郑州大学2013年第九届网络文化节总体策划(定稿修订版)

郑州大学2013年 第九届网络文化节 活动策划 郑州大学学生会网络信息中心 2013/3/24 Sunday

目录 郑州大学第九届网络文化节策划 (4) 郑州大学第九届网络文化节宣传方案 (7) 网络文化节详细时间推进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梦的演绎?校园DV大赛策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梦的绽放?校园摄影大赛策划 (35) 梦的擂台?电子竞技大赛策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梦的心声?学长学姐寄语策划 (30) 梦的探索?校园寻宝活动策划 (33) 郑州大学2013年网络嘉年华策划 (32) 比赛作品提交要求 (40) 梦的演绎?校园DV大赛参赛报名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梦的绽放?校园摄影大赛参赛报名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校园摄影大赛作品汇总表 (43) 梦的擂台?电子竞技大赛参赛报名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网络嘉联华院系地点分布 (46) 网络嘉年华所需物品清单 ..................................................... 错误!未定义书签。校园藏宝地图(示例).......................................................... 错误!未定义书签。

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办法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班主任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文)、《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 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 24 号令),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班主任是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事务管理和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第三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任务是促进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采取措施建设一支老、中、青结合的高素质辅导员、班主任队伍。 第四条辅导员、班主任管理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学生处(学生工作部)组织落实,系部具体实施。学生处(学生工作部)作为学院学生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制定全院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建设和培训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辅导员、班主任的任用资格进行审定,组织并

指导各系部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各系部具体负责辅导员、班主任的推荐、选拔、任用及工作安排、日常考核和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1.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组织学生学习形势政策,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深入寝室,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并解决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关心和爱护。 3.及时掌握所带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保持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氛围。 4.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校规校纪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违纪秉公处理。 5.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辅导员、班主任应经常深入课堂,加强与各任课老师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6.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协助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积极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7.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做好学生干部选拔、培养和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科技文化活动和社会实

辅导员助理工作思路

精心整理 辅导员助理工作思路 【篇一】 我本学期担任的是计算机与电子信息系××计算机教育班的辅导员助理工作,本班共有20名同学,14名女同学,6名男同学,我班总体情况良好,学习态度端正,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我班以步入大二阶段,在班级管理工作上应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了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各方面能力,更好地准备他们毕业后面临的就业问题,本学期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2. 3.4. 5. 6. 7. 8. 9. 10.定期结合班级学生学习、劳动、锻炼等活动,表彰好人好事,指出或批评不良倾向,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办法。全班同学一起努力创建优秀的班集体。 【篇二】 辅导员助理是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学生思想工作、学生顾问工作以及协助处理学生学习、生活中具体问题的在校高年级学生。刚入学的新生,他们的思维、学习、生活方式都还不能适应大学,这些特点决定了新生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让新生们尽快实现角色的转换,尽快适应大学的生活,走上良性的发展轨道,这对于辅导员的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认为作为一名辅导员助理的工作主要有两个阶段: 一、开学报道以及军训期间的基本工作 新生报到期间: 1、注册当天立即到学生宿舍接待家长和新生,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留下他们的联系方式,便于及时帮助他们 与进一步了解。 2、主动向他们介绍学校、院系以及专业的一些情况,督促他们要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行动。 3 1 帮助。 2 3 4 1 2 3 4 5 6、指导班级积极参加学校和院里举行的活动,如迎新晚会、运动会、优秀班级评比等。 以上就是我作为辅导员助理的基本工作计划,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此为基本纲领,在工作中灵活变通,但又不失原则,坚持一切以学院要求为准,尽职尽责做好辅导员助理工作,为辅导员以及学院领导分忧解难。同时作为辅导员助理,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为新生们树立榜样,做一名合格的辅导员助理。 【篇三】 作为一名辅导员助理,首先必须找准自己的定位。辅导员助理是沟通学生和老师之间的桥梁,既是老师的信息员,又是学生的服务者;其次,作为一名辅导员助理,在开展工作之前,还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责: 1、协助辅导员处理班级日常工作;

浅谈大学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

浅谈大学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 大学是向社会输送人才的基地,辅导员是培养人才的承担者。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要做好学生科学管理,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本文从个人的实际工作出发,浅谈如何做好大学生管理工作,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标签:高校;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 一、辅导员学生管理工作的特点 (一)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辅导员首先应该是指导员,其次是咨询员,最后是服务员和管理员。在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中,更多的时候是在做管理员,而且乐于做管理员。可能很多同事会说这是学校体制造成的,现在的学生管理体制决定了我们首先必须做好管理员。学生的衣食住行都要我们来操心,管少了一样或是疏忽了一点就有可能出问题,出了问题就是自己的问题,这样势必就牵扯了我们更多的精力。可能辅导员们对此是深有体会,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的心理底线就是:只要学生不出事,什么都好说。 做好一名管理员是每一个辅导员的分内之事,从管理人手也是大有文章可做的。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要求我们不能仅仅满足或是停留在做好管理员的位置上,随着高校进行弹性学制和后勤社会化等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学生工作面临很多严峻的挑战,传统的管理思维模式已经不能应付着错综复杂的局面。我觉得我们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做好咨询员和指导员,在学生的生活、学习、情感上做好咨询和指导工作,而不是仅仅作为一个保姆式的管理员。 (二)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进步是首要任务 一些人是忽视政治学习的,没有掌握从事政治思想教育需要的理论知识,对学生提出的政治问题不能给予很好的回答,或是陷于事务性的工作中,以行政工作代替思想工作,这些都是工作上的疏忽。大学生正是处在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定性的阶段,他们热血方刚,斗志昂扬,在这个时候在思想政治上给予正确的引导是尤为重要的。由此,政治思想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二、辅导员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辅导员要有自己的人格魅力 “学高为师,德高为表。”在政治上你是旗帜;在学业上你是导师;在品行上

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辅导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 第三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是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一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是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稳定工作的重要队伍。 第四条学校对辅导员的管理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管理权限来实施。学院辅导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上的指导由学工部门负责,学院负有共同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辅导员工作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负有指导学生、关心学生的职责,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围绕学校培养人才这一中心工作,根据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心理等特点,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努力使大学生成为政治合格、品德高尚、业务扎实、工作勤奋、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六条辅导员负责所带年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形势与政策教育。组织引导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时事政策教育,引导学生掌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信念。 (二) 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理想、人生观、社会主义道德、民主法制以及校纪校规教育。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道德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民主法制观念,养成文明礼貌、遵纪守法和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行为习惯。

辅导员助理制度

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高年级学生骨干的表率引领作用,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新生班级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制定《辅导员助理工作制度》。 一、辅导员助理选拔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我系优秀的三年级学生,热爱学生工作,愿意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具有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3.专业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奖、助学金,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引导新生正确、高效地进行专业学习。 4.担任学生会、团总支、社团或班级主要干部,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业绩,熟悉学生身心特点,能全面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并开展有针对性的辅助工作。 5.坚决执行学院和系部布置的各项任务,主动、及时掌握新生动态,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并能及时与辅导员做好联系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能积极引导新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二、辅导员助理的工作职责 辅导员助理的基本职责是协助辅导员做好新生的班级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顾问工作和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处理

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一)开学初期基本工作 1.新生报到期间 1)报到前协助辅导员做好准备工作,随时了解本班同学提前来校情况,并做出妥善安排。 2)报到当天负责接待家长与新生,并且要主动向他们介绍校园、院系及本专业的一些基本情况。 3)按照系部要求向新生介绍入学后各项基本活动安排,督促新生按照学院及系部的统一安排行动。 4)及时掌握新生的基本信息,建立有效、畅通的联系办法,及时将新生的各种问题向辅导员反映。 2.新生入学教育期间 1) 统一按照学院以及系部安排组织学生按时参加各项活动,做好活动中的组织工作。 2) 积极主动地走访新生宿舍,了解有关思想动态,解决一些生活与思想上的问题;主动了解新生的特长、爱好和特点。 3) 组织班级活动,增进新生之间的了解及班级的团结,并帮助新生熟悉校园环境。 4) 与学院及系部的入学教育相配合,协助辅导员做好班级的入学教育工作。 5) 配合辅导员选配临时班干部,并组织临时班干部做好初期的班级建设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生手册》、《学籍管理规定》等有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XX]16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根据学校党委《成都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细则》(成大委发[20XX]43号),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我校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兼职辅导员工作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兼职辅导员是学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对维护学校正常教案、生活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兼职辅导员的职责 第三条兼职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范围: (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 (二)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帮助、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 (三)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关心学生的情感需求,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四)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化解矛盾冲突,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

件,维护好校园安全和稳定。 (五)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开展工作,认真抓好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协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学生评奖、评优、勤工助学、申发困难补助及学生贷款等工作。 (六)协助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学生提供高效优质的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 (七)以班级为基础,以学生为主体,发挥学生班集体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组织力量。 (八)指导学生开展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做好兼职辅导员工作日记,建立学生管理档案,积累有关资料。 第四条根据实际情况,兼职辅导员的主要精力,可重点放在带班上,可协助或负责学生工作的条块工作。 第三章兼职辅导员的条件和聘任 第五条兼职辅导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讲求团结,顾全大局。 (二)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 第六条兼职辅导员原则上由带班的青年专任教师、行政人员和在校研究生担任;确因工作原因需聘请校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报学生处审批;要严格控制校外人员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数量。 第七条聘任兼职辅导员,应由各学院申报,学生处审核,人事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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