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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1、定义:

(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

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2)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

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集体商标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

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

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

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

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

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

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

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

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

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

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

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

在内;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

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

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

集体商标注册新闻发布会,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

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

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3、证明商标特征: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

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

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

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

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

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

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

权拒绝;(5)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

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

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6)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

有着自己独特之处,其所有权可以转让给具有相应检测和监督能力的法人;

(7)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

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使用该证明商标,控制该证明商标

的组织应当允许。

4、集体商标举例:

(1)莆田市荔城区米粉协会申请的在米粉产品上使用的第8295676号

图形(壶兰+HULAN及图型)商标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兴化

米粉是源自宋代的特色传统食品加工产业,年生产米粉5.8万吨,产值

2.7亿元,有米粉加工专业户300多户,从业人员2000多人,其中黄石

镇西洪村的“阿树米粉”、“来康家米粉”和新度镇土坂村的“阿頭米粉”

这三个龙头企业年产值达0.4亿元。兴化米粉销往全国各地,还漂洋过海,销往日本、新加坡、美国和非洲一些国家。);

(2)广东中山古镇正式启用“古镇灯饰”集体商标(古镇早在2000年

就注册了“古镇灯饰”商标,2006年已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称号,并将

申请国家驰名商标。去年古镇开始大力开展商标的推广工作,目标是于未

来5年在全国开30家“古镇灯饰”专卖商场。去年该镇还出台了《古镇

镇优质标志商标推广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把“古镇灯饰”商标

作为古镇镇优质标志的方式授权给管理规范,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使用。);

(3)安徽淮南“淮南牛肉汤”集体商标;

(4)余杭集体商标:“余杭家纺”(余杭家纺产业协会在工商余杭分局

帮助指导下,成功注册“余杭家纺”集体商标,供余杭家纺154家会员企

业在24类纺织品、20类垫枕袋两大商品类别23个品种上使用。)

“本”牌鳖(目前协会有会员257名,养殖基地146个,养殖面积达1.1万亩,前年商品鳖产量约3200吨,总销售额达

1.2亿元,去年产量和销售额比前年增长20%左右,被列为国家级万亩中

华鳖标准化示范区、国家级无公害基地。)

“百丈”竹制品(百丈镇是浙江省毛竹之乡,素有“十里竹海”之誉,毛竹资源丰富。该镇农民利用毛竹资源加工各类竹

制品,并形成百丈镇乃至余杭区的一大特色产业,在余杭区具有举足轻重

的地位,竹制产品远销日本、美国、澳大利亚、德国、新西兰和南非等

20多个国家和地区。余杭工商分局积极帮助指导其实施品牌战略,经过

不到两年的努力,终于成功注册“百丈”竹制品集体商标,为进一步打造

百丈竹制品产业又添一个重重的砝码。);

(5)吴江市集体商标:“震泽蚕丝被”(“震泽蚕丝被”集体商标的正

式获得核准,使震泽蚕丝被同业公会的100多户会员企业共享了这一商标)

“盛泽织造”、“绸都染整” (“盛泽织造”、“绸都染整”两个集体商标是全国纺织行业织物类产品及服务的首个集体商标。

两个集体商标具有浓郁的地域特征,旨在通过集体商标的使用,使盛泽的

纺织企业形成品牌的合力,进一步提升区域品牌形象,提升区域特色产业

的形象,同时也共享区域品牌的巨大成果。盛泽镇是中国的绸都,早在

明清时期就以“日出万绸,衣被天下”而闻名于世。盛泽现有纺织企业约

2000家,拥有年产涤纶长丝200万吨、纺织面料60亿米、成为中国纺织

业的重要生产基地、出口基地和产品集散基地。盛泽的纺织品织造业和染

整业在中国具有独特的地位,“盛泽”与“绸都”几乎成为织造业和染整

业的代名词,“盛泽织造”、“绸都染整”早已成为质量和信誉的保证,也

成为业内最具号召力的品牌。);

(6)浙江缙云第一个集体商标——“壶镇锯床”商标(壶镇有带锯床

生产企业30多家,配套企业100多家,占据全国70%以上的带锯床生产

总量,成为中国最大的带锯床生产基地。去年,缙云带锯床和特色机械装

备产业被列入全省21个块状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示范区,为壶

镇锯床行业转型升级赢得了难得的机遇。参加协会的23家企业都可统一

使用“壶镇锯床”商标,这将为提升区域品牌的影响力发挥重要作用。同

时,协会将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维护集体商标的信誉。);

(7)其它集体商标:尤溪绿茶(尤溪县是“全国无公害茶叶生产基地县”、

福建省十大产茶县之一,也是福建省重点扶持的15个茶叶优势区域县之

一,是财政部扶持的“现代茶业生产发展项目县”之一。全县250个村中,

适宜种茶的有156个村,山地面积20万亩以上。目前,全县茶园总面积

8.53万亩,其中绿茶6.7万亩,通过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的企业有

11家、产品15个,去年茶叶总产量达到8283吨,总产值1.87亿元,其

中名优茶产量5928吨,产值1.55亿元,跨入福建省名优茶生产大县行列。)、

焦作怀药(河南省焦作市南濒临黄河,北依太行,特殊的气候和地质环境,使这里盛产久负盛名的四大怀药(即中药)——地

黄、山药、菊花、牛膝,主要产于焦作市辖区温县、武陟、博爱、沁阳

等地,在这些地方种植和经营已有七百余年的历史。明朝时因这一地区属

怀庆府管辖,故称“四大怀药”。)

新郑红枣、镇湖苏绣、佛山陶瓷、扬州炒饭等。

(8)镇江香醋:镇江香醋创于1840年,是江苏著名的特产。去年一名

韩国人向韩国特许厅提交了“镇江香醋”中文、韩文商标注册申请,如果

注册成功了,中国的镇江香醋就无法在韩国销售,一场商标保卫战就这样

打响了。在镇江市工商部门与镇江醋业协会负责人的努力下,国家工商局

积极与韩国特使厅长官协商,终于在11月26日,韩国特使厅驳回了申请

请求,这是中国第一个通过国际合作机构解决商标纠纷的案例,意义重大。

5、证明商标举例:

(1)新疆库尔勒鸭梨(库尔勒香梨在维吾尔语中叫奶西姆提,以贮藏后

香味独特而得名。新疆地区的香梨已有1500多年的栽培历史,库尔勒

地区的香梨以产量大、质量好而成为新疆香梨的代表。1996年11月,“库尔勒香梨”证明商标通过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的核准,成为我国第一件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余姚杨梅(余姚是我国杨梅的发源地之一,据考证,早在七千年前就有杨梅原种存在,人工栽培历史也有两千余年。1995年,余姚被命名

为“全国杨梅之乡”,现有杨梅栽培面积8.3万亩,常年产量2万余吨,

重点分布在姚江两岸低山缓坡地带,余姚杨梅曾先后获得国家银质奖、省

十大精品杨梅等荣誉。)

新会陈皮(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议划定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请示》(新府

报[2006]8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办、大泽镇、司前镇、罗坑镇、双水镇、崖门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睦洲镇、大螯镇等11个街道办事处、镇和围垦指挥部所辖行政区域。) 宜兴紫砂(宜兴市企业和个人已申请紫砂类商标244件.2003年,

宜兴市陶瓷行业协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报“宜兴紫砂”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近日,“宜兴紫砂”正式注册成功,成为宜兴紫砂行业的“集体商标”。)

绍兴黄酒(具有黄酒第一品牌之称的绍兴黄酒正式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和原产地保护商标,目前正全力以赴想第三块含金量最高的“奖牌”冲刺。绍兴黄酒历史悠久,具有悠久的历史。)

安溪铁观音(2005年茗山茶被评为“福建省优质茶”并荣膺中国三绿工程“放心茶”,并获得了使用“中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和“安溪铁观音”证明商标。)

三门青蟹、舟山带鱼、普洱茶等。

(2)已注册证明商标的药材有: 四川川芎、云南白药、贵州天麻、浙江贝母、慈溪浙麦冬、桐乡杭白菊、盘安白术、元胡

河南的四大怀药(“怀山药、怀菊花、怀地黄、怀牛膝”四大怀药

蜚声中外,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栽培历史,在众多中草药中,独享有“华药”的美誉,而由之产生、发展成怀药文化、怀商文化)

福建太子参、石柱黄连

吉林长白山人参(长白山人参证明商标于2009年10月获得了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注册,用于证明“长白山人参”的特定品质。2010年省里组织了“长白山人参”品产品首批生产企业和产品评选工作,批准了13户企业的71种产品为首批“长白山人参”产品,经过几年努力,长白山人参已经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

(3)山西老陈醋:2009年6月2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山西老陈醋”专用标志开始使用,这意味着太原市9家企业17种商标的老陈醋才可以叫山西老陈醋,这些商标包括国家和地区。2003年还通过了国家绿色食品认证标准。东湖,水塔,紫林,来福,笑星,渊源,罗贯中等. (4)莆田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度尾文旦柚”、“兴化桂圆”、“莆田枇杷”、“南日鲍”;

(5)信阳证明商标:“商城黑猪”(黑猪养殖在商城县由来已久,该县南部山区居民自古以来就有饲养黑猪的习惯。由于山清水秀,没有污染,加上黑猪养殖采用传统的野菜、糠麸熟食喂养,独特的自然和人文环境造就了商城黑猪生长周期长、肉质好、味道香、营养丰富等独有的地方品质。)

“信阳毛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信阳毛尖为证明商标,信阳市茶叶协会受信阳市政府委托,成为信阳毛尖的注册人。该证明商标规定:信阳毛尖证明商标的使用范围必须是东至固始县泉河流域、西至桐柏山大别山交界处、北到淮河沿线、南至大别山北侧信阳市行政区域内符合信阳毛尖品质特点和加工工艺的茶叶。)

“固始鸡”、“固始云雾”;

“麻旺鸭”(6)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酉州乌羊”、

“酉阳青蒿”、“酉州乌羊”、“麻旺鸭”;

(7)辽宁省兴城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兴城苹果”(兴城市有果树

40万亩、1300万株,果树种植历史悠久。兴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生态条件优于美国华盛顿州,远超过日本、韩国。独特的水土条件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孕育了“兴城苹果”独特的品质,使兴城苹果独具了色泽鲜、果形正、果面光、皮薄肉脆、风味香甜、汁多爽口的六大特点。)等;(8)成都证明商标:蒲江县“蒲江猕猴桃”、蒲江雀舌、龙泉水蜜桃、新都柚子、新都泡菜、郫县豆瓣等;

(9)重庆市永川区证明商标:“永川秀芽”(注册人:永川区茶叶行业协会)等;

(10)醴陵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醴陵花炮”、“醴陵烟花”,”“醴陵鞭炮”,“醴陵陶瓷”、“醴陵釉下五彩瓷”、“醴陵红瓷”;

(11)淮安市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盱眙龙虾”、“淮安大米”、“淮安黑猪”、“淮安红椒”、“金湖大米”;

(12)广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苍溪雪梨,广元橄榄油,剑门关土鸡、苍溪红心猕猴桃,紫云猕猴桃,朝天核桃,麻柳刺绣,剑门豆腐,元坝生猪,青川黑木耳。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1、定义: (1)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2)证明商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以证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2、集体商标特征: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 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

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集体商标注册新闻发布会,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3、证明商标特征: (1)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作为证明商标注册,因此,证明商标有原产地证明商标和品质证明商标两种类型;(2)证明商标应是由某个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和控制,由注册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自己不能使用该注册的证明商标;(3)证明商标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个经营者,而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4)证明商标的准许使用程序是一个公平开放的程序,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达到证明商标所要求的标准,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之后,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拒绝;(5)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其注册、使用及管理必须制定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与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利益;(6)在商标的转让上证明商标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提交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二、集体商标申请主要分类 根据《商标法》第3条的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上已把这四种商标明确划分为注册商标的四个基本类型。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 (1)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的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业务范围(项目)等。

“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在本会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上的生产和经营,共同维护和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誉,保护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爱国主义志愿者”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或提供者)属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的成员。 第三条“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商标权属于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程序第四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 第五条有关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成员所经营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具体要求。(集体会员在加入该组织时对其在该申请所报商品或服务上的要求) 第六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一)申请领取《集体商标准用证》; (二)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三)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申请所报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三)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其他权利。 第八条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会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 (二)接受陕西省爱国主义志愿者协会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 (三)“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爱国主义志愿者”集体商标; (四)其他义务。 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程序和要求

申请程序和要求: (1)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人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申请时提交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有效复印件; (2)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商标图样10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10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4)县政府对申请人主体资格和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5)证明商标申请人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机构具有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有关检测机构资质、检测人员、设备情况复印件,或委托机构3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情况的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定的书面委托检验检测报告,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6)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7)证明商标申请人制定的该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或技术要求; (8)地级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推荐函,应包含:推荐的意

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范围; (9)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申请人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

最新商标局+申请书集体、证明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附件4:××××××协会(机构) “”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证明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证明商标,用于证明(本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第二章“”证明商标的使用条件 第五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特有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___________。 第六条使用“”证明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需此条)__________。 第七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商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证明商标。

第三章“”证明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八条申请使用“”证明商标的申请人应向(注册人)递交《证明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九条(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进行考察,并对产品进行检测。 2、检测和综合审查后,做出书面审核意见。 第十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条件的,应办理如下事项: 1、双方签定《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2、申请领取《证明商标准用证》; 3、申请领取证明商标标识; 4、申请人交纳管理费。 第十一条申请人未获准使用“”证明商标的,可以自收到审核意见通知天内,向注册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注册人)尊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裁定意见。 第十二条“”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有效期为年,到期继续使用者,须在合同有效期届满前天内向(注册人)提出续签合同的申请,逾期不申请者,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不得使用该商标。 第四章“”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证明商标被许可使用者的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商标; 2、使用“”证明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商标-申请集体商标所需的文件

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下面来详细看看申请集体商标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份。即,商标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并在该证明文件中应当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中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2、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同时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一份; 3、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并按要求注明: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是否是共同申请、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商标种类(一般、集体、证明、立体、颜色,共有5种,根据所申请商标的特点选择“集体”)、商标说明、(申请商标所在的)类

别、(申请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最后必须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一栏中加盖商标申请人的章戳(章戳名义必须与商标申请人营业执照中所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还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商标图样(图样尺寸应不大于10*10厘米,不小于5*5厘米),未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5张黑白墨稿图样(其中,1张黑白墨稿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图样框内,其余4张黑白墨稿另附);指定颜色的商标图样,需所指定色着色稿图样5张和黑白墨稿图样1张(其中,1张彩色着色稿图样应粘贴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图样框内,其余4张着色稿和一张黑白墨稿另附); 5、商标申请人出据给直接经办人的委托书或介绍信一份(即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证明直接经办人身份与其有关之所用); 6、直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规则

××××××协会(机构)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注册人)成员(本集体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集体商标在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使用本集体商标的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三条“”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注册人),商标权属于(注册人)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集体商标。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第五条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标准(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第六条(注册人)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1、申请领取《集体商标使用证》;

2、申请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3、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注册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注册人)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在其产品上或包装上使用该商标; 2、使用“”集体商标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3、优先参加(注册人)主办或协办的技术培训、贸易洽谈、信息交流活动等; 4、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5、其他权利(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 第八条(注册人)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品质、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稳定; 2、接受(注册人)对产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 3、“”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集体商标; 4、其他义务(由集体组织制定做出)。 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 第九条(注册人)是“”集体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完整篇.doc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一、简要说明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证明商标应由某个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由其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册人不能使用。它是用以证明商品或服务本身出自某原产地,或具有某种特定品质的标志。只要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这一特定的品质并与注册人履行规定的手续,就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注册人不得拒绝。证明商标是由多个人共同使用的商标,因此其注册、使用及管理需制订统一的管理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让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以保护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是个别企业的商标,而是多个企业组成的某一组织的商标。集体商标可以使用于商品,也可以使用于服务。集体商标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也不得转让。为适应集体商标共有和共用的特点,它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订统一的规则,并将之公诸于众,由集体成员在公众的监督下共同遵守。 ;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有效期为10年,专用权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二、办理途径 ;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有两条途径:

如何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示申请已被核准。 ;3、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如果对驳回决

地理证明商标(完整版)

地理证明商标 地理证明商标 第一篇: 地理证明商标 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相关文件包括: 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省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备监督能力和原产地域范围的文件。 有关书件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证明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申请人的名义、章戳应与核准注册或者登记的名义完全一致。商品或服务项目应当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名称未列入《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的,应当附送相应的说明。 3、申请注册的是证明商标,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种类”一栏中注明是证明商标。 4、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申请人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 营者。

5、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应包括以下内容: 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意义或目的;该证明商标证明的商品的特定品质;使用该商标的条件;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注册人对使用该证明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6、所有申请书件应当使用中文。 注册规费和其它费用 一个证明商标在一个类别上申请注册为一件注册申请。在一个类别上不管指定多少个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每件申请注册规费为3000元。加上运作费用至少要2万元。 第五篇: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质量,维护和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保护使用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用于证明“”的特定品质。 第三条(注册人)是“”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 第四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经(注册人)审核批准。

什么是集体商标

什么是集体商标 最近笔者收到很多关于商标的问题,其中最多提问的就是集体商标的问题。那么今天笔者就为大家详细的剖析一下集体商标定义和概念,希望给大家带来帮助。 集体商标的定义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 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集体商标一般不许可转让。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可以是某一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一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6)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7)地理标志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什么与审查梗概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是什么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一、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特征。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商标法》第十六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前款所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照商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6月1日施行)。 二、相关解释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可以由《商标法》第八条规定的标志或者《商标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地理标志构成。本部分第三条、第四条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使用管理规则的审查。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其申请人主体资格和使用管理规则应符合《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条件,本部分第五条规定对此类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审查。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不得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的商标审查,适用本标准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规定。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范本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申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需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为便于商标申请人制订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使用行为,现提供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参考样本供申请人参考使用。 ××××××协会(机构) “”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地理标志注册人)成员(本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生产、经营,提高商品(或服务项目)质量,维护和提高“”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国内外市场的声誉,保护(地理标志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用于表明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属于(地理标志注册人)的成员,以及该产品的原产地域和特定品质。

第三条“”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地理标志注册人),商标权属于(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全体成员。 第四条(地理标志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第二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第五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范围具体到乡镇及村,或者以山、河为界划定)及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 第六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特定品质(包括感观和量化指标)。 第七条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商品在种、养殖及加工制造过程中的特殊要求(产品无需加工制造的,不写此条)。 第八条同时符合上述使用条件的产品经营者,可申请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 第三章“”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使用申请程序 第九条申请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的申请人应向“”(地理标志注册人)递交《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使用申请书》。 第十条(地理标志注册人)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后,在天内完成下列审核工作: 1、(地理标志注册人)派人对申请人的产品及产地进行实地考察。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

证明商标注册流程 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资料,欢迎阅读哦。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商标注册证明。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证明《商标注册证明》。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办理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应提交以下书件: 1、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注意事项:国际注册证明申请应在国际注册号码前加“G”并标明申请出具的类别。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规费为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规费。 六、商标注册证明的领取 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一般在三个月内核发商标注册证明,并邮寄给申请人。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明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20年3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推荐 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代理组织名称: 商标注册号: 类别: 申请人章戳(签字):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注: 1、未委托代理的,不需填写代理项目。 2、收费标准:出具商标证明费100元。

什么是证明商标(完整版)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第一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什么是证明商标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 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 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 3、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 内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六、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所需要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 2、集体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 章的有效复印件; 3、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 容: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 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4、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商标图样5张,要求图样清晰、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 不大于10厘米。若指定颜色,则为彩色图样5张,并附黑白墨稿一张; 6、如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 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七、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应注意的问 题 1、证明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文件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 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经登记成立的批准文件。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 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 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根据《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 规定,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除与集体商标注册申请人一样,必须提供 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的法律文书证件外,还应提供

讲义三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

商标审查准则及集体商标、 证明商标、特殊标志的注册与保护 商标局审查五处何京萍 第一节商标审查的新变化 一、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改给商标审查工作带来的变化(一)取消审查意见书,增加部分驳回 1、何谓部分驳回 所谓“部分驳回”,是指当驳回理由仅涉及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时,可以驳回在该部分商品上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其他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2、部分驳回是针对商品实行的。 当一个商标注册申请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是多个时,理论上,商标申请可以分割为每个指定商品上的多个商品注册申请。因此,对指定商品上驳回该商标注册申请,而在其他指定商品上对该商标注册申请予以核准。 2、对被部分驳回的商标申请,如果申请人对驳回部分提出复审直至诉讼的,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不予公告。 (二)驳回的绝对理由的变化 1、《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一项“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

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这条是在原法第八条一款一项修改而来的,增加了“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禁止做商标的规定。上述标志作为商标既有损国家尊严,又可能造成消费者对产源的误认。例如:“中南海”、“人民大会堂”等等。 2、《商标法》第十条一款四项“与表示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这一项是新增的内容,旨在禁止使用和注册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标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同时也规定了例外,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的可以使用,或者经授权他人可作为商标注册。如“3C”、“长城”等等。 3、对《商标法》第十一条一款一、二项的理解和适用。这二项涵盖的情况一般称之为“描述性”标志。修法后最直接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仅有”、“仅仅直接”,显然对商标显著性的判断标准有了改变。在审查中主要考虑几点:首先是看商标的显著部分有无在先权利的冲突;其次看商标是否有欺骗性。 (三)立体商标的审查 《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其中增加了“颜色组合”和“三维标志”,扩大了商标构成要素的范围和商标的种类。 1、立体商标的四种类型 *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完整版)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 :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须提交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并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⑶、领取人的身份证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申请人名称已变更的,须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原件; ⑸、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二)、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应提供商标注册号及公告期; ⑵、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⑶、委托他人代为领取的,须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书以及领取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⑷、商标已办理转让的,应提交商标局核准转让商标证明。 特别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在期满后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续展注册

延迟费。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 第三篇: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证明?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明是为了方便商标注册人使用而出具的书面证明,与《商标注册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提供商标注册证明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 二、办理途径 申请商标注册证明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商标-对申请集体商标的申请人规定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下面来看看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和条件。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 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1)根据《商标法》第三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2003年4月17日最新版) 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2) 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为: A、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一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一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B、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C、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D、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F、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如果您是企业申请商标,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就可以省心省力的行业标杆的商标注册服务。如果您是个人商标申请,来汇桔网,只需提供清晰的商标图样、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商标证。拒绝不规范,打破不透明。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22号公布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分别简称《商标法》、《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同一组织。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 第三条商标局设立《集体商标注册簿》和《证明商标注册簿》登记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符合《细则》第二条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申请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按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定,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及商标黑白墨稿,同时附送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供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 第五条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二)使用该商标的集体成员;

(三)使用集体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 (四)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五)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六)集体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一)使用证明商标的宗旨; (二)该商标证明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特定品质和特点; (三)使用该商标的条件; (四)使用该商标的手续; (五)使用证明商标的权利义务和违反该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商标局对受理的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依照《商标法》和《细则》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真实表示证明商标特定品质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应当予以核准。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者摘要。 第七条凡集体商标注册人所属成员,均可使用该集体商标,但须按该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履行必要的手续。 集体商标不得许可非集体成员使用。 第八条凡符合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条件的,在履行注册人所规定的手续后,可以使用该证明商标。当事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证明商标规定条件的,注册人不得拒绝其使用。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注册人)成员在(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上的生产和经营,共同维护和提高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信誉,保护(注册人)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商标是经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集体商标,用于表明(本申请所包括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或提供者)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三条“”集体商标的注册人是(注册人),商标权属于(注册人)的成员。 第二章“”集体商标的使用条件和手续程序 第四条(注册人)所属成员按本规则履行手续后,均可使用“”集体商标。 第五条有关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成员所经营商品或服务质量方面的具体要求。(集体成员在加入该组织时对其在该申请所报商品或服务上的要求) 第六条(注册人)成员使用该集体商标,应办理如下事项(或手续): (一)申请领取《集体商标准用证》;

(二)领取集体商标标识; (三)交纳管理费。 第三章(注册人)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注册人)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申请所报)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 (二)使用该集体商标进行广告宣传。 (三)对集体商标管理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四)其他权利。(由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 第八条(注册人)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使用“”集体商标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声誉,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稳定; (二)接受(注册人)对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不定期的检测和商标使用的监督,支持质量检测、监督人员的工作; (三)“”集体商标的使用者,应有专人负责该集体商标标识的管理、使用工作,确保“”集体商标标识不失控、不挪用、不流失,不得向他人转让、出售、馈赠“”集体商标标识,不得许可他人使用“”集体商标; (四)其他义务。(由注册人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规定)第四章“”集体商标的管理与保护第九条(注册人)是“”集体商标的管理机构,具体实施下列工作: (一)组织本组织成员对《集体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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