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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讲座(上)

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行政机关实施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特开设“《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讲座”专栏。该讲座分八讲:第一讲,努力做好新时期的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第二讲,公文种类;第三讲,公文格式;第四讲,行文规则;第五讲,发文办理;第六讲,收文办理;第七讲,公文归档;第八讲,公文管理。

第一讲努力做好新时期的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从2001年1月1日起,国家行政机关施行这个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这是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认真实施《办法》,对于国家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依法行政,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顺利进行是十分重要的。

一、做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是依法行政和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

公文在我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它是统治阶级管理国家、处理政务以及记载各种活动情况的工具。这就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制度和历史阶段,对公文的范畴有不同的理解和界定,公文处理的办法也就各不相同。新中国成立后,公文的范畴比过去扩大了。目前人们习惯上理解

的公文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在办理公务中形成和使用的通用公文;一是外交、军事等领域使用的专用公文。我们这里主要是讨论行政机关的通用公文处理问题。

公文的性质决定了其在国家行政机关公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依法行政是其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对于依法行政关系十分重要。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就一定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为此,必须明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目标是要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所谓规范化是指公文处理的每项程序、操作都要遵循一定的规程、方式和要求,完成结果要达到一定标准、规格;所谓制度化是规范化在一定程度上上升为法制化,或是纪律化,在公文处理中建立并执行一整套的处理制度;所谓科学化是指公文处理的规范、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符合公文处理运行的规律和实际。如果对于科学化的含义进一步延伸,还应当包括公文处理中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主要是:

1.政治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政治性是与行政公文的政治性

紧密相连的。由于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是与国家政权机关密切结合,并由国家政权机构具体承担的,因此在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一定要牢固树立政治观念,坚持“讲政治”。

2.实事求是。这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基本指导思想,《办法》将其确定为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首要原则,我们应当坚持贯彻执行。在拟制文件、承办来文、制定政策规定中,都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3.精简、准确。精简就是要压缩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准确确定发文范围。行文要确有必要性,防止文件过长,套话、空话、废话连篇,不能随意扩大文件分发范围。准确即指公文制作过程中的实事要准确无误,制定的政策规定要有针对性;又指公文的分发、投送传递、分办批示要准确无误。

4.及时、高效。就是要讲求公文处理的时效性,做到迅速、快捷,不得积压、拖延。

5.安全、保密。行政机关的公文大多是国家意志、活动的书面形式,是国家机密的集中体现,这就要求在公文处理中密级文件不得泄密,一般文件也不能遗失。

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要体现时代特色,实现“三化”

新中国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八十年代前,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主管部门对秘书机构的设置、任务,公文的拟制等等,有一些规定,但都是专项的、零散的,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直到1981年2月,国务院办公

厅制发了第一个较为系统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198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修订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 9 3年再次对这个“办法”修订后发布。到2000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经过多年的实践和不断修改完善,可以说这个《办法》已经比较成熟。认真实施《办法》,必将有力地推动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尽快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由于本系列讲座在以后各讲中还要较为系统全面的分别讲解公文处理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发文办理、收文办理、归档和公文管理等,这里我们只分析《办法》与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国办《办法》”)的不同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发布的主体机关不同。前几次的“公文处理办法”,都是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这次《办法》的发布主体是国务院,从而就使《办法》具有了政府法规的性质,更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必须严格执行。

(二)结构和内容上有较大调整和较多补充。《办法》》共9章57条,比国办《办法》7章45条增加了2章 12条。

“第一章总则”,国办《办法》8条,《办法》仍保留了8条,但在内容上做了较大修改。其中新增了公文处理定义和领导者2条;删除了“党政分开”1 条,删除了公文的作用、公文处理的程序、对文秘人员的要求等内容;合并改写了公文处理的原则,保留改写了公文处理的机构和人员配备。通过修改,“第一章总则”部分,主要是规

定了行政机关公文的定义,公文处理工作的定义、目的、目标、原则、要求、机构、人员和组织领导问题。

“第二章公文种类”,国办《办法》和《办法》均为1条。但《办法》删除了“指示”种类,增加了“意见”种类;并将国办《办法》中的“公告、通告”分列为两类、两种。这样《办法》规定的公文种类计有十三类、十四种,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第三章公文格式”,增加了1条:“第十一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共3条,对原各条内容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公文用纸统一确定为A4型。增加了上行文应当注明“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电报紧急程度中增加了“特提”,将电报的紧急程度由3级改为4 级。

“第四章行文规则”,主要是对行文关系做了修改。增加了“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1条,共11条。其中第十五条中,将国办《办法》规定的政府各部门“也可以根据本级政府授权和职权规定,向下一级政府行文。”修改为“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撤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并规定“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取消了国办《办法》中“经批准在报刊上全文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应当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可不再行文。同时,由发文机关印制少量文本,

供存档备查。”其内容改写归入“第八章公文管理”中。

“第五章发文办理”,是从国办《办法》第五章公文办理中分出后新列的1章,共6条。在发文程序中新增了“复核”环节;对草拟公文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新增了两款:“(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第二十六条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六章收文办理”,这一章也是从国办《办法》第五章公文办理中分出后新列的,也是《办法》中内容增加最多的部分,共8条。主要是对收到的公文分为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和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公文两类,重点对下级机关来文办理做了详细规定。

“第七章公文归档”,是从国办《办法》“第六章公文立卷、归档和销毁”中分出新列的,共6条。在内容方面,新增了公文存档要求。

“第八章公文管理”,这是《办法》增设的一章,但也吸收了国办《办法》中有关公文复制、销毁等方面的内容,共10条。增加了“第四十九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第五十二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

定移交档案部门。”

“第九章附则”,对国办《办法》3条删除1条,增加了要对电子文件和公文办理督查制度另行制定规定2条,共4条。

(三)、在指导思想上有了新的突破。与国办《办法》相比,《办法》不只是内容上的增减,而是在保留了国办《办法》中一些实践已经证明了的正确的做法后,有了新的突破。

一是体现了时代特色。人类社会已经开始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日益增强,各种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流动速度明显加快。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管理势必要与国际接轨。公文处理作为行政机关管理国家事务手段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就要与这种大趋势相适应。《办法》充分体现了时代特色。比如公文用纸,国办《办法》规定,一般为16开型,也可以用国际标准A4型。具有选择性。而《办法》则统一规定为“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A4型(210mm ×297mm)。”体现了唯一性。再比如,《办法》要求对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要另行制定。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办法》加大了协商力度。在文种中取消了“指示”,增加了“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二是强调了督查落实。领导机关不仅要做出正确的决策,更为重要的是抓好决策的落实。督促检查是办公厅(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办法》新增了督查的要求,强调了对公文处理中的督查落实工作,第五十六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

定另行制定。”

三是从制度上保证了压缩文件数量。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解决“文山”问题,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一个主要方面就是缺少明确的制度规定,常常是提出一些模棱两可的原则性要求,《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更为符合实际,便于操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如电报紧急程度中增加了“特提”,“请示”附注处增加了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当然,如同仍何事物一样,《办法》也并非十全十美。比如“第四章行文规则”中“‘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这一条的本意非常明确,是说“报告”文种中不能混杂、带有“请示”事项。但其中“夹带”一词,明显是用词不当。“夹”有混杂的意思,但“夹带”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为:“【夹带】①藏在身上或混杂在其他物品中间偷偷携带:严禁夹带危险品上车。②考试时作弊暗中携带的与试题有关的材料。”可以看出“夹带”是一个有明确含义、规定的词,使用必须恰当。对此在征求意见时,我们曾经提过,但没有被采纳。虽然这一问题对《办法》来说瑕不掩瑜,也不影响执行《办法》,但《办法》作为政府法规性质的文件理应严谨无误,这一点不能不说是一点缺憾。我们在制定《办法》实施细则时应注意纠正。

三、加强对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努力搞好公文处理人员队伍建设。

加强领导是做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关键。按照《办法》规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至少要做到三个方面:

一是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这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公文处理工作在机关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公文处理既是行政机关管理社会事务、调控经济运行手段的重要载体,也是机关工作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将其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予以高度重视。

二是要“模范遵守本办法”。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即是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也是《办法》的执行者。特别是行政机关的公文形成效力以最终签发者正式签发为标准,也就是说最终签发者要对签发的文件负全部责任。这就要求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必须认真学习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知识,掌握公文处理程序,并带头遵守执行《办法》。要坚持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熟悉公文文种、格式,执行行文规则。在办理发文中,授意草拟公文要讲明意图,明确要求。签发时要认真审改,确定签发权限,防止越位越权。在审批来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

三是要“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就是要经常研究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加强对从事公文处理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安排培训,督促学习,关心生活。

关于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机构设置,《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

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机构改革,设置科学合理、精干高效、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公文处理机构。今后作为省一级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全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的公文处理指导工作,开展对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人员的培训,密切联系,做到协调一致,上下贯通,相互配合支持。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任务、作用、目标,决定了其在机关工作中的地位,也决定了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公文处理队伍。为此《办法》第八条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新时期行政机关公文处理人员队伍建设,要坚持以政治可靠、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工作扎实为目标,着力突出三个方面:一是提高政治素质。就是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讲政治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用党的纪律和公务员行为准则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拒腐防变。作为文秘人员,还要有很强的无私奉献、自我牺牲精神,甘当“无名英雄”,耐得住寂寞,甘坐“冷板凳”。

二是加强业务建设。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以信息技术为基

础的新经济正在蓬勃兴起,行政机关的职能和管理社会的方式、手段也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行政机关的文秘工作不再是“万精油”、“大杂烩”,而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专业。对文秘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上的要求也不能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文字匠”。这就要求要注意配备人员的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在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要注意既有汉语言文学专业的人员,也要有经济管理、法律专业的人员。在实际中,由于编制有限,多数机关很难做到这一点。要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出路在于文秘人员自己下决心学习业务。新时期一个合格的行政机关文秘人员的业务知识结构应当是,精通汉语语言文学,熟悉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技能。同时尽力学习一些边缘学科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掌握熟悉相关的业务知识。当然,知识的海洋是浩翰的,一个人的精力和生命都是有限的,学海无涯,学无止境。但是只要我们持之以恒,以学为本,学以致用,勤奋刻苦,较多地掌握知识,胜任新时期的文秘工作是一定能够做到的。

三是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任务多、责任重,看似按部就班、平平淡淡,实则直接关系到机关工作的质量、效率,影响着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落实,也涉及到树立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形象。笔者多年从事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所经所见所闻,深深体会到,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大到公文拟制、审核把关,小到纠正语病、错别字,印制、分发,都万万出不得差错。否则,往往是“失之毫厘,差之手里”,后患无穷。真可谓:公文处理无小事。这就要

求从事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昂的工作热情,高标准、严要求,谨慎细致,快捷高效,精益求精,确保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讲公文种类(上)

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公文种类”共确定了“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共13类、14个文种。

下面就各个文种作一介绍。

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命令(令)有3个特点,即:具有强制性、有限定的发令机关、发布命令必须以法律和法令为依据。在具体使用中命令(令)可以分为公布令、行政令、任免令、嘉奖令等。

1.公布令。这是颁布法律、法令和法规时使用的令文。公布令正文比较简短,一般由颁布对象、颁布根据、颁布决定、执行要求4部分组成。颁布对象,指所公布的法规文件的名称;颁布根据,说明是经过什么会议通过或由什么领导机关批准的;颁布决定,即公布或批准的决定,一般有“现予颁布(公布、发布)”、“现予公布施行”等;执行要求,一般指公布的法规文件开始生效实施的时间要求。颁

布令后面要附上所颁布的法规文件。

2.行政令。这是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时使用的令文。行政令的正文一般分为3个部分,即命令缘由(引言)、命令事项(主文)和执行要求(结语)。

命令缘由部分着重阐明发令原因,扼要写明发令的背景、形势和缘由,揭示发令的目的和意义,使受令方面了解执行此令的重要性,增强执行命令的自觉性。

命令事项是命令的主体部分,也就是命令所要采取的重大的强制性措施。要分条款或分层次地写明规定事项、工作要求、方法步骤。文字要写得具体、肯定、简明、庄重,不作议论。使受令方面一目了然,易于执行。

执行要求是命令事项的补充,对受令方面提出要求和嘱咐。有的令文执行要求已在前面两部分讲明,也就不必再单独写这部分了。也有的命令的正文没有明显地分为三个部分,而是篇段合一的。

3.嘉奖令。这是上级对下级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奖励时使用的令文。嘉奖令的正文一般包括4个部分:优秀事迹、性质和意义,嘉奖项目、号召和希望。

优秀事迹部分是构成嘉奖令的依据和基础,主要写被嘉奖对象的英雄模范事迹。

嘉奖项目是嘉奖令的主要成份。要交代是什么机构或什么会议决定给予嘉奖,嘉奖项目是哪些。然后,要根据嘉奖对象的事迹,扼要地写出对受奖者的勉励和对大家的希望。撰写嘉奖令应注意:第一,

嘉奖令并不常用,凡发令嘉奖的,必须是相当突出的英雄模范人物,其功绩显赫,影响甚大,足以效法、学习。第二,嘉奖今既要叙述事迹,又要议论意义,还要有号召力,这就要求注意语言的运用,要实事求是地概括,不能夸张渲染。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定是领导机关发出的,带有制约、规范、指导作用的下行文。各类决定的写法:

1.表彰决定:这类知照性决定,就是把决定事项简要地传达给有关单位,极少有要求执行的具体意见,它的内容比较单纯,主要是决定依据和决定事项,即使有号召或者鼓动性的结尾,也很简短。在写法上往往开门见山,直接陈述,篇段合一,语句简练、明快。

2.处分决定的写法有所不同,应写受处分人的身份、错误事实、错误性质、根源、本人对错误的态度、处分内容等。

3.关于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的决定。这类决定用于安排较大范围的重大行动或重要事项,一经发出,震动较大。如:《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199〕23号)等。这类决定大都经过一定的会议讨论通过。它的写法更强调把道理说清楚、讲透彻,以便尽可能地统一认识,增强执行决定的自觉性。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告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向国内外宣布重大事项的公告。它通常以国家机关名义

或者授权新华社向国内外庄重宣布某一重大事项。加宣布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结果、出访、颁布法律、重要法令,公布重大科技成果等等。

第二类是宣布影响面很大的专门事项的公告。这类公告,是由有关职能部门,按法定程序发布的,有的也因涉外工作的需要而发布。如按《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公告,以及公布企业破产的公告,企业换证公告,质量监督公告等等。

第三类是向特定对象发布的公告。

公告内容单一,篇幅一般比较简短,标题可以写成三种形式:由发文机关、事由、文体组成;由发文机关、文体组成;只有文体这一要素组成,如(《公告》)。标题下可依公告单独编号。在公告的正文中,要简明扼要地写出公告依据、公告事项。结尾一般以“现予公告”、“特此公告”作结语。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告文种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的比较多,时常见诸报端。如公安部门发布的车辆年检、交通管制的通告,工商部门发布的企业许可证年审的通告等等。

通告的标题大体有三种:一是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二是只有发文机关和文种组成;三是只写文种《通告》。通告的正文主要是针对某些事项作出规定或限制,成为告知对象行动的规范,要求遵循。因此,正文一般由目的根据、规定事项和要求三部分内容构成。正文之后,习惯以“特此通告”、“此告”等词语结尾。

拟制通告要注意三点:一要突出中心。通告常常带有法规的性质,要明确“允许做什么和不允许做什么”。力求简明易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要体现方针政策。必须正确地把握方针、政策,熟悉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三要通俗易懂,切忌语言含糊,公众难以理解。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知是使用得比较多的一种公文。通知大多是下行文,因而有一定的指挥、指导性。和其它下行文种相比,通知应用范围更宽,具有广泛性。大多数类型的通知对受文对象总是有所要求,提出需要执行或办理的事项,它虽不同于命令,但也有一定的权威性。通知还有明显的时间性,有些通知,如会议通知,只是在指定的一段时间里有效。

按《办法》通知可以分为批转和转发性通知,传达、要求执行、周知性通知及人事任免通知三种。我们在办理公文中发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使用通知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标题繁琐。比如出现几个“关于”或“通知的通知”等情况;二是转发和批转性通知的按语部分文字过多或态度不明确;三是要求执行或周知性的通知的引言部分未能表明行文的目的和所依据的事由。因此,我们在拟制通知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只使用一个介词“关于”再加事由和通知即可。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199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点的通知》。另外,还要注意

在标题中除引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时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加标点符合。在起草层层转发的通知时,要尽量把标题写得简明些。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解决:一是对各个转发通知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的,可以综合改写为一个新的“通知”,贯穿全部内容或主要精神。二是对非政策性文件,几个转发通知又无新要求的,可以减少中间层次,直接转发。如:关于转发市计委“关于转发省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如果改写为:××市计委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办公厅批转《××日报》发行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就简明多了。

2.批转和转发性通知。这类通知是针对被批转或转发的公文而发的,通知成了主件,原公文成了附件,正件、附件一起,组成了批转性或转发性通知。正文包括两个部分:转发对象和批注意见。转发对象要写明被批转、转发的公文名称及原发文单位。批注意见要写明对所转发公文的态度、意见和执行要求。批转性通知的批语和转发性通知的按语,可长可短,应看具体情况而定。有的照批照转,只极为简要地表明态度、作出评价、提出要求。如:“省经贸委《关于1998年经济运行调控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有的强调重点,在写明态度、评价和要求之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对所转发公文的重要意义或者某一方面的精神,突出加以强调,以引起重视。有的补充完善,对所转发的公文除作出基本肯定外,还就其本身不够完善的地方作些补充、说明。但一般情况下,批语和按语不易过多,以免与转发、批转文件内容重复。

3.要求执行和周知性通知。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清楚行文的缘由、意义、目的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

4.要根据转发公文的不同情况,恰当使用习惯用语。如表态的“同意”、“原则同意”、“基本同意”等词语;提出要求希望的“希遵照办理”、“请认真贯彻执行”、“请研究执行”、“请参照执行”、“供参考”、“请研究试行”等词语。

5.任免通知。除法定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外,其他任免一般采用“通知”。任免通知正文只写明经某级组织决定,任命(或免去)某人担任某项职务即可。有的还写明任期和待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通报和通知都具有知晓性和指导性,但通知大都要求贯彻执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而通报只起引导、警戒、启发、教育和沟通情况的作用。、通报可分为表扬性通报、批评性通报、情况通报等。

(一)表扬性通报:正文一般包括先进事迹及其意义、先进经验、表彰决定、希望和要求四个部分。

先进事迹是这类通报的主要内容。在直述式通报中,这部分内容直接在通报中叙述,写得详细些。在转述式通报中,这部分内容已出现在通报的附件中,就不必再重叙述先进事迹了,只须概括地强调或突出要点。直述式通报在介绍先进事迹时,应做到:第一,要把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结果简明地交代清楚。第二,要实事求是,不能任意夸大、渲染。第三,要重点突出,涉及能体现先进的精神境界和

突出通报中心的,就把事实写得详细些,无关紧要的可一笔带过或略而不记。先进事迹的意义和先进经验,是通报的主旨。着重表彰先进事迹的通报,应在介绍事迹的基础上,说明其意义。

表彰决定是写明领导机关对先进表彰奖励的决定,它通常写在通报的末尾部分。

希望和要求,既包括对被表彰者的勉励和期望,又包括对广大群众的号召和希望。这一部分要发掘先进的典型意义和时代精神,针对当时形势需要有感而发,力求符合实际,有针对性,概括、鲜明、不千篇一律。”

(二)批评性通报:这类通报是通报中使用得最多的,它的内容除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某单位、某人、某事的批评处理外,着重是要从被通报的事件中吸取教训,以典型事例对群众进行教育,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其惩戒作用十分突出。

这类通报,有的是批评错误、公布处分决定,行文较短。有的除批评错误、宣布处分外,侧重于分析情况,总结教训,指导改进工作,篇幅就要长些。这类通报写法和前一类大同小异,正文包括错误事实、根源和教训、处理决定、希望和要求四部分。

第二讲公文种类(下)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议案格式比较简单,一般写明提请审议的事项名称、什么时间、什么会议讨论通过、目的、法定提交人和提交时间即可。如: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甘肃省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条例(草案)》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甘肃省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条例(草案)》已经2000年11月8日省政府第 9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

省长宋照肃

二 00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报告种类多种多样,大致可分为工作报告、情况报告、答复报告、报送文件的报告等。

1.工作报告。这是用于汇报工作进程、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工作问题、提出工作意见的报告。这类报告是报告中应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它的正文,一般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体会、存在问题、今后意见等几部分。格式上,每一部分可标出序数分项写,或列出小标题来写。

根据需要,工作报告可以写成综合性的,也可以写成专题性的。

综合性的工作报告,它是不同阶段、不周范围的全面工作总结或汇报。可以是各方面的综合工作,或者一个系统、一个部门的全面工作。

专题性的工作报告强调专一性,它是就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工作

最新国家行政机关各类公文格式及写作规范教材

国家行政机关各类公文格式 和写作范例 北斗星计算机培训中心 2005年4月12日

目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前言 (1) 1范围 (1) 2引用标准 (1) 3定义 (1)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2) 5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2) 6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2) 7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2) 8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2) 9页码 (4) 10公文中表格 (4) 11公文的特定格式 (4)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 (5) 1范围 (5) 2引用标准 (5) 3定义 (5)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6) 5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6) 6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7) 7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 8公文中各要素标识规则 (8) 9页码 (13) 10公文中表格 (14) LL 公文的特定格式 (14) 12式样 (15) 各类公文格式和写作范例 (16) 令 (16) (一)令的写作格式 (16) (二)令的写作范例 (16) 指示 (17) (一)指示的写作格式 (17) (二)指示的写作范例 (17) 公告 (18) (一)公告的写作格式 (18) (二)公告的写作范例 (18) 决议 (19) (一)决议的写作格式 (19) (二)决议的写作范例 (19) 议案 (20)

(二)议案的写作范例 (20) 函 (21) (一)函的写作格式 (21) (二)函的写作范例 (21) 决定 (23) (一)决定的写作格式 (23) (二)决定的写作范例 (23) 通告 (25) (一)通告的写作格式 (25) (二)通告的写作范例 (25) 规定 (26) (一)规定的写作格式 (26) (二)规定的写作范例 (26) 意见 (28) (一)意见的写作格式 (28) (二)意见的写作范例 (28) (一)通报的写作格式 (29) (二)通报的写作范例 (29) 通知 (30) (一)通知的写作格式 (30) (二)通知的写作范例 (30) 会议纪要 (33) (一)会议纪要的写作格式 (33) (二)会议纪要写作范例 (33) 办法 (35) (一)办法的写作格式 (35) (二)办法的写作范例 (35) 章程 (36) (一)章程的写作格式 (36) (二)章程的写作范例 (36) 条例 (39) (一)条例的写作格式 (39) (二)条例的写作范例 (39) 细则 (40) (一)细则的写作格式 (40) (二)细则的写作范例 (40) (一)请示的写作格式 (43) (二)请示的写作范例 (43) 批复 (45) (一)批复的写作格式 (45) (二)批复的写作范例 (46) 会议记录 (48) (一)会议记录的写作格式 (48)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发〔2000〕23号) 一、纸型、纸质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厚度定量60—80g/m2。 二、封面 材料10页以内的一般不加封面,确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规划、纲领性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汇编等。封面可使用必要的文字和徽标,但不使用花边和图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时应加封底。 三、标题 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或宋体加粗,顶行。副标题居中排列,使用3号宋、仿宋或楷体,但不与正文字体重复,破折号占2格。 四、正文 1.正文使用4号仿宋、宋体。 2.正文内1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黑体,2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楷体,3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宋或仿宋体,4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宋或仿宋体。标题单独成行时,均无需标点。 不提倡正文内标题使用加粗或艺术字体,如隶书、魏书、细圆体、综艺体、琥珀体、瘦金体等,以保持公文严肃、文面整洁。 3. 结构层次序数、标点:第1层为“一、”,第2层为“(一)”,第3层为“1.”,第4层为“(1)”。不使用不规范的序号,如:1)、A、a等。 4.段落首行缩进:每段文字前空2格,第2行起均顶格。 5.表格: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后。小于文面半幅的,可随文就位,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6.数字: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落款、盖印 在正文后空2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号里的几何图形,不能用阿拉伯数“0”。最后一个字离右边沿4格。盖印跨年月日,上2/3,下1/3,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六、页码 双面印刷页码居外侧,单面印刷页码居右侧,均以“-1-”的形式出现。 七、页面设置 上3cm,下2.5cm,左2.8cm,右2.6cm,行距28磅(或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为避免最后一页只是几行占一页的现象,可适当收缩行距,使文件成为几张整页,但收缩行距不宜小于20磅。 八、印刷 上下左右居中对齐,无特殊需要,版面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九、装订 一律左侧装订。订书钉离左侧边沿0.5cm,一般文件为上下居中订1个钉。特殊厚或超厚纸张订2个钉,在上下各1/4处,钉垂直。 (略有修改,仅供参考)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准确规、精简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的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行政公文,是公司在各项工作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公司决定,发布规章制度,施行管理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是指围绕公文的形成、办理、管理等所进行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行政管理部主管负责指导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归档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政治、文化和业务素质,工作积极,作风严谨,严守纪律,恪尽职守,树立为领导、为基层服务意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的基本要求是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节行文规则 第七条公司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第八条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可分别以本单位名义行文,但不得以本单位名义自行对外行文,更不能自行对外报送请示性公文。因业务工作需要对外行文时,自拟文稿,经总公司领导签发后以公司名义行文。 第十条公司各部室,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可以向各公司行文;根据集团公司的授权和有关规定,可以答复各公司请示事项。在一般情况下,各部室不能对各公司发布指示性公文。相关部室对同一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不得各自行文。 第十一条请示的公文,不要同时抄送同级或下级单位,在上级单位未批复前,下级单位不得擅自按请示公文的内容执行,请示问题坚持“一文一事”制度,避免“一文数事”和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三条各公司向集团公司报送正式公文,公文抬头一律写“集团公司”送行政管理部拟办、呈批,不要直接送领导同志本人,更不要同时送几位领导同志,以免重复批示或遗漏。 第十四条向下级单位行文,一般不抄报上级单位。重要行文,经签发人审定,可以抄报直接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行文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对普发性文件,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领导和各公司、各部室。 一、凡是通过网络、口头、电话或其他便捷方式能够解决的问题,不要再行文; 二、某项工作方针已经明确,执行过程中不需要采取新的措施,只是一般性号召或重申已有的规定、要求,不要再行文。 三、发布内部制度、规范性公文,必须注意与已发布的同类规章相衔接,内容不得抵触。若有新的规定,必须在行文时注明对原发布规章修改或废止,已有的规章未废止前,不要重复发布同类规章。 四、只有原则性意见,尚未有切实可行的执行措施或办法前,不要仓促行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 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 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纸或复写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7.4 装订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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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标 签】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督查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文 号】国发﹝2000﹞23号 【发文日期】2000-08-24 【实施时间】2001-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津、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 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的询问。 (九)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 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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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1 范围 本范围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公文标准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固定值使用30磅,或使用1.5倍行距。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g/m的胶纸印刷

纸或复写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张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 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 mm±1mm 版心尺寸为:156 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装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方正仿宋体gbk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方正小标宋体gbk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治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治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治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治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 ****公文种类要紧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公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判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3 / 42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欢迎阅读!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3]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

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党政政府机关公文写作格式

公文标准格式 本标准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确定,具体如下: 一、纸型、纸质 复印纸A4型(国际标准210mm×297mm), 厚度定量60—80g/m2。 二、封面 文件必须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执行。材料10 页以内的一般不加封面,确需加封面的材料可以加上,如规划、纲领性文件、规章制度、材料汇编等。封面可使用必要的文字和徽标,但不宜用花边和图案。加封面的材料同时应加封底。 三、标题 标题使用2号小标宋体或宋体加黑,顶行。副标题居中排列,使用3号宋、仿宋或楷体,但不与正文字体重复,破折号占2格。 四、正文 1.正文文字字体、字号 正文使用3或4号仿宋、宋体。 2.正文内标题字体、字号 1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黑体,2级标题文字使用3 或4号楷体,3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宋或仿宋体,4级标题文字使用3或4号宋或仿宋体。标题单独成行时,均无需标点。

不提倡正文内标题使用加粗或艺术字体,如行书、隶书、魏书、细圆体、综艺体、琥珀体、瘦金体等,以保持文面严肃、整洁。 3. 结构层次序数、标点 第1层为“一、”,第2层为“(一)”,第3层为“1.”,第4层为“(1)”。不使用不规范的序号,如:1)、A、a 等。 4. 段落 每段文字前空两格,第2行起均顶格。 5. 表格 正文中表格一般作附件,置后。小于文面半幅的,可随文就位,与正文同宽。表内字体同正文,字号可略小。 6. 数字 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五、落款、盖印 在正文后空两行,单位名称按印章全称。盖印,可不写单位名称。成文日期中“○”用插入符号里的几何图形,或用区位码0180,不能用阿拉伯数“0”。最后一个字离右边沿四格。盖印跨年月日,上2/3,下1/3,左右居中,端正清晰。 六、页码

行政新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各位领导、同事,大家下午好。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次机会,和同事们共同学习《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公文处理工作。接下来,我将在近几十分钟的时间里,对“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做一个简要的说明,希望大家能够耐心。下面共同学习〈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首先讲一下公文组成的各要素。 公文组成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文件眉首。是批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包括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是指置于公文首页红线下至附注以上部分,包括:公文标题、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日期、公文生效标识、附注。 公文标题。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标题包括发文机关名称、文件主要内容、文件种类。标题内容应力求简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但标题中的法规名称和转发文件用原文号时要加书名和六角括号。 版记。版记置于公文最后一页,也就是说版记一定要放在公文的最后即公文的最后一面的最下面的位置。版记的最后一个要素置于最后一行,其中包括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 上面说的是眉首、主体、版记。 下面从十方面讲一下行文的规则 一、做好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是依法行政和加强机关建设的重要保证 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做好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对于依法行政关系十分重要。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是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提高机关工作水平就一定要加强公文处理工作。为此,必须明确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目标、原则和基本要求。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目标是要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所谓规范化是指公文处理的每项程序、操作都要遵循一定的规程、方式和要求,完成结果要达到一定标准、规格;所谓制度化是规范化在一定程度上上升为法制化,或是纪律化,在公文处理中建立并执行一整套的处理制度;所谓科学化是指公文处理的规范、制度应当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符合公文处理运行的规律和实际。如果对于科学化的含义进一步延伸,还应当包括公文处理中运用现代科学技术,采用现代化的办公手段。 二、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原则和基本要求主要是 1.政治性。行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政治性是与行政公文的政

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前言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从内容到表现形式都体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发挥公文的法定效力,反映政府机关工作质量和治理水平,公文格式的统一和规范是十分必要的。 国务院于2000年8月24日印发了《关于发布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办法》第三章对公文格式作了详细规范。《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公文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办法》第十二条还对公文的用纸作了规定:公文(gong1wen2)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这里提到的“国家标准”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2月正式批准发布的GB/T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99新国标”),(xin1guo2biao1___)此标准已于2000年1月l日开始实施。这是(rikaishishishi_zheshi)继1988年国家技术监督局遵国务院办

公厅指示发布GB/T9704-1988《国家机关公文格式》(以下简(__yixiajian)称“88原国标”)国家标准试行以来,对该标准进行的第一次修订。 99新国标相对88原国标,在公文用纸纸型、幅面尺寸、公文用纸技术指标、装订要求、公文诸要素的字体字号、排布规则等方面作了大幅度调整,既体现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又符合我国公文格式要求的实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公文格式上所遵从的统一规范。 99新国标正是为解决长期以来在公文格式的规范方面存在只有原则指导,而无详细要求的实际问题,通过标准的形式将公文格式中的每个细节要素根据科学实用的原则予以确定的。这样可使从事公文处理的工作者在制作公文时有正确定量的科学依据,据此制作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合格的行政机关公文。 一、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幅面及版面尺寸

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

市教育局公文处理办法 为确保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文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及办公厅公文格式细则》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公文格式 (一)公文眉首,指置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包括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和签发人等内容。 1.秘密等级,分为“机密”、“秘密”两个等级,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 2.紧急程度,分为“特急”、“急件”两种,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2行。 3.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用蒙汉两种文字,蒙文在上,汉文在下,套红。 4.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序号不加“第”字。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党委文件字号为鄂教党发〔2008〕X号,鄂尔多斯市教育局文件大文头字号为鄂教字〔2008〕X号(上行文),小文头字号为鄂教发X字〔2008〕X号(下行文)。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函的发文字号为鄂教函〔2008〕X号(上行文、平行文)和鄂教X函〔2008〕X号(下行文),居武文反线下右上角顶格(函的其他各要素的标识方法均同“文件式”公文格式)。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只用主办机关的字号。 5.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二)公文主体,置于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主题词(不含)之间的各要素,包括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等内容。 1.公文标题,红色反线下空2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和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2.主送机关,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之上,标识方法同抄送。 3.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能回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一、公文正文格式 (一)页边距(在页面设置) 上边为37mm,下边为35mm,左边为28mm,右边为26mm。 (注:该公文格式页边距为双面打印时的设置,如果我们单面打印,可以把左右页边距都调整为27mm) (二)排版数据(在“页面设置”的排版) 基础字号为3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8磅。 (三)正文各要素 1.正文字号:均为3号方正仿宋简体(各级标题除外)。 2.各级标题字号:文件标题为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内题分四级: (1)一级标题为3号方正小标宋简体; 例如:“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2)二级标题为3号方正黑体简体,居左前空2字排; 例如:“(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3)三级标题为3号方正楷体简体,居左前空2字排; 例如:“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4)四级标题为3号方正仿宋简体(可加粗处理),居左前空2字排。 例如:“(1)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四)附件 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方正仿宋简体字标识“附件”两字,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如有多个附件,应使用阿拉伯数字编序号,序号数码后加圆点“.” 例如: 附件:1. 2. (五)页码(点击插入) 页码为外侧设置,单页码在右,双页码在左,用宋体4号半角阿拉伯数字标识,数字左右各放一条宋体4号“—”字线,并与数字间前后各空半个字。(注:单面打印时,页码设置为页面底端居中) 2.各级标题依次是:一、(二)1. (1),不允许类似: a ㈠①●这样的符号出现。要注意各级标题的数字大小写和后面的标点符号。 (六)装订 如果是双面打印,则选择左侧装订;如果是单面打印,则选择顶头装订,利于翻阅。

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XX市xx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局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唐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机关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函…2013?251号)和《河北省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冀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局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递、拟办、批办、承办、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会签、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类、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第四条办公室是局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局机关并负责指导下级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上级机关和局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有关部门、地方和单位报送我局公文的办理情况实施督促检查。 第五条公文处理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要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要少而精,注重实效;要充分运用机关办公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公文的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等环节,必须分工明确、职责清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局机关公文,根据不同内容和要求,分别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中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等形式印发。 第八条以局名义向上级报送的请示、意见、报告,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向下级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指导性、指令性意见,印发局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以及其他必须以局文件形式办理的事项,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其他以局名义办理的事项,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函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文件。 第九条常用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二)公告 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三)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机关、批转下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标准、规范和不含处罚条款的规定;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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