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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问题与改进建议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问题与改进建议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问题与改进建议

Frontiers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国际会计前沿, 2017, 6(3), 17-20

Published Online September 2017 in Han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3549316.html,/journal/fia

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3549316.html,/10.12677/fia.2017.63004

Issues of Consumption Tax Planning in

Liquor Companies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Shufeng Wang, Bing Li

Accounting Institute, Heilongjiang Bay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Daqing Heilongjiang

Received: Sep. 7th, 2017; accepted: Sep. 21st, 2017; published: Sep. 28th, 2017

Abstract

Based on the consumption tax policy on production and sale of liquor,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the heavy burden of consumption tax on liquor companies, in which tax planning is urgently needed. This article expound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sumption tax planning in liquor enter-prises by means of investigation, reasoning and comparison;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consumption tax planning;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Keywords

Liquor Business, The Consumption Tax, Tax Planning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问题与改进建议

王树锋,李冰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会计学院,黑龙江大庆

收稿日期:2017年9月7日;录用日期:2017年9月21日;发布日期:2017年9月28日

摘要

依照国家有关白酒生产销售的消费税政策,结合制酒企业消费税负担较重迫切需要纳税筹划的客观实际,采用调查研究、判断推理、对比分析等方法,阐述了白酒企业消费税筹划的现状,剖析了消费税筹划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建议。

王树锋,李冰

关键词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Copyright ? 2017 by authors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This work is licensed under the Creative Commons Attribution International License (CC BY).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d13549316.html,/licenses/by/4.0/

1. 引言

消费税是白酒企业缴纳的重要税种,其税负较增值税重得多。假设以5850元价格销售一吨白酒,需计提850元(5850 ÷ 1.17 × 0.17)的销项增值税,抵扣进项税后仅需支付200元左右增值税额;但从价消费税和从量消费税合计却需要缴纳2000元(5000 × 20% + 2000 × 0.5),相当于增值税负的近十倍。可见,白酒企业消费税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 消费税纳税筹划现状与问题

2.1.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现状

1) 委托小酒厂生产白酒对外销售业务

多数制酒企业都认为,把白酒委托给小酒厂生产时,其计税依据就是小酒厂当期同类生产产品的计税依据,并由小酒厂代收代缴。接受委托加工的小酒厂本身厂房、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容易造成资产贬值以及人员流失。因此,小酒厂可用收取的加工费来垫付材料费或为职工发放工资等。制酒企业在选择代为加工时,其支付的加工费不包含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并且也不需要全员上班,为其节省了期间费用;同时,由于小酒厂规模小,以生产中低档白酒为主,其产品的平均计税价格一定会比制酒企业低,而小酒厂与制酒企业之间存在的计税价格的差额是不需要缴纳消费税的,同时小酒厂收取的加工费也会偏低。制酒企业在以低于自身成本的情况下选择委托加工,扩大了其利润空间。最终使其代扣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降低,令纳税人获取更大的利益,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

2) 设立独立门市部销售白酒的价格转移

制酒企业在以往的消费税纳税筹划中,大都通过设立销售部来节税。当被税务机关查处,补齐了应缴纳的税款,并按照偷税漏税的行为进行了处罚后,才认识到纳税筹划的失败风险,于是吸取了教训。一些酒业公司采取由原设的销售部改为成立单独的销售公司,由销售经理和业务员共同筹资组建了白酒销售分公司。从而节约了营销管理的成本,扩大了企业的收益。销售分公司不仅包销制酒企业的产品,同时还为其拓宽了销售其他企业白酒产品的门路,增加了其收益。目前,销售分公司由原先向制酒企业索取资金,变成了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反而给制酒企业带来了一定的利润。如今,制酒企业依据白酒的成本价把产品销售给销售分公司,但在与销售分公司签订的协议价格是高于制酒企业的账面价格的,账面价格与协议价格形成的价差由销售分公司为制酒企业代为支付材料费、包装费、水电费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如今的筹划方案不但为制酒企业降低了消费税的税负,而且还减轻了其支出负担,使企业实现了财务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3) 销售结算与会计核算进行消费税筹划

由于不同结算方式下的销售及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均不一样,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严格的把握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征税对象及范围。制酒企业销售的产品既有粮食白酒又有绿康含肽蛋白康复酒。Open Access

王树锋,李冰

企业此时采取经营主张,在生产粮食白酒的过程中可以掺入一定量的康复酒,依照康复酒的计税价格(从价10%)缴纳消费税。若企业无法干预经营,可以在会计核算的环节上进行筹划,在白酒销售总价不变的情况下实行“价量转换”。也就是说,当企业销售200斤白酒,每斤以10元售出时,在销售总价为2000元不变的情况下,会计进行核算时可以在账面上体现为,销售50斤白酒,每斤以40元售出。显然,通过对会计核算环节进行筹划,在从价税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从价税的支出[1]。

2.2. 制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存在问题

由于制酒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较晚,其筹划方案并不完善,纳税筹划措施并不具体,工作人员对纳税筹划的意识也不强。因此,该公司消费税纳税筹划仍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 忽略纳税筹划风险

制酒企业决策层不重视开展纳税筹划,他们十分吝惜开展纳税筹划时所需支付的筹划费用,总是要求会计搞免费咨询,却往往因得不到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而是筹划落空。由于制酒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的了解并不全面,无法有效的对风险进行全方面的防控。导致此次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无法减轻当期企业的消费税税负,并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2) 政策驾驭能力较差

很多企业财会人员在日常开展消费税筹划中,不能掌握最新政策动态或对政策条款认识理解肤浅,导致纳税筹划效果甚微,出现严重的纳税风险损失。比如国家规定除了生产黄酒、啤酒意外的酒类企业,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不论将来是否退换,一律并入当期所包装货物销售额计算应纳消费税。有些酒业公司会计认为,当期没有白酒销售,就表明不存在“所包装货物销售额”,因此没有对包装物押金计税,后来被税务机关查处才后悔莫及。

3) 忽略税源产生的生产环节筹划

依照规定,酒类企业以外购白酒和酒精生产白酒,外购的白酒和酒精所支付的消费税不得在本环节白酒消费税种抵扣。一些制酒企业的经营方式主要侧重于白酒的勾兑和包装,而忽略了基酒的生产,使其不得不大量的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而此环节产生的消费税是不准抵扣的,就此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税负压力。

3. 制酒企业公司消费税筹划建议

3.1. 随时防范消费税纳税筹划风险

收集企业的基本信息、历年的纳税情况、国家颁布有关消费税缴纳的政策、税务机关在的执法过程等,对此类信息进行整理分析。企业管理人员和负责纳税筹划的财会人员要有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纳税筹划专业技术水平和政策驾驭能力,掌握正确的筹划手段和方法,建立消费税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如前所述的“价量转换”,会计不是建议企业高层通过销售价格政策调整实现该筹划效果,而是擅自通过账面调整价格来完成,一旦被税务检查发现,将遭受偷税严惩。可见,纳税筹划技术风险巨大。会计应基于节约消费税考虑向决策层提出价格调整方案,提高单位销售价格来降低销售数量,从而降低白酒产品的从量消费税。例如,企业销售20,000斤白酒,每斤作价11.7元售出,销售总价为23.4万元,扣除增值税3.4万元,20万元销售额应依照20%税率从价计消费税4万元,依照每市斤(500 ml) 0.5元计征从量消费税1万元。假设讲单价变为46.8元/市斤,则23.4万元销售额只需要白酒销售量5000斤(234,000 ÷ 46.8)。这样,增值税额和从价消费税额均不变,但从量消费税却下降到2500元(5000 × 0.5),从而节约7500元消费税款,节税率达到75个百分点。可见,纳税筹划不能是单纯会计行为,而是通过会计主张或建议对经济活动和经营策划调整,会计按照实际业务流程核算即可取得理想的纳税效果。

王树锋,李冰

3.2. 关注国家最新政策

纳税人应随时关注国家的最新政策,依据政策实施纳税筹划,并对筹划方案随时作出调整。随时与税务机关保持联系,了解最新的税收管理信心,掌握税收征管的特征和要则,争取税务机关的支持和帮助。

3.3. 设立专门的纳税筹划部门,配备专业的筹划人员

拥有完善的纳税筹划部门和丰富的知识储备及专业技术的筹划人员是企业开展消费税纳税筹划的必要因素。企业要想拥有完善且可行的纳税筹划方案,要求负责筹划的人员要有丰富的账务处理经验和良好的分析能力。只有扎实的知识储备和准确的账务处理做支撑,筹划部门才能从多个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案中选择出最适合本企业的筹划方案。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2]。

3.4. 延长白酒生产链条减少消费税纳税环节

由于小微制酒企业的规模并不大,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要经历采购基酒、自行勾兑、包装三个环节,且此三个环节都要支付或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可以投资收购或兼并产业链,形成自产基酒并连续生产白酒的封闭式产业链条,在避免重复征税的同时,扩大了企业的规模,也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应采取生产散白酒而将瓶、盒、箱等包装活动转给下游商家,由此减少非消费税业务成本对企业消费税负担的影响。

基金项目

黑龙江农垦总局重点攻关课题《现代化大农业发展要素及指标体系评价研究》(HNK125B-14-04)。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刘明. 白酒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要点与方法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大庆: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2016.

[2]刘剑, 秦燕. 加强白酒企业消费税管理的几点建议[J]. 中国税务, 2013(2):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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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行业常见的税收困惑有哪些

1、白酒行业常见的税收困惑有哪些? (1)白酒行业被课以重税,2008年底,新修订的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白酒时,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需加上从量定额消费税税额。最近一次的白酒政策的重大调整是2009年的国税函[2009]380号文件。该文件明确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这无疑给白酒行业产生了巨大的压力。 (2)白酒生产企业生产领用外购酒和酒精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是不准允抵扣的。 2、华康酒水销售公司应该怎么做,才能达到既降低计税基础又能稳定市场价格的双重目标?(1)涉及集团性的管理费用,尽量由销售公司来开支。 (2)无效闲置资产必然会带来费用的摊销和所示,需要转出生产企业,由销售公司来分摊。(3)把供应业务转到销售公司,降低生产企业的采购成本。 3、对华康集团内生产企业和销售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租赁问题你如何看待? 租赁一般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租赁方式的业务内容的性质和会计处理方面有很大的差别。所以企业在确定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间的固定资产租赁问题时,需要认真规划。而且两种租赁方式在税法处理上也存在一些差别,所以要将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税收筹划结合起来。 4、税收筹划的整体性原则在华康公司是如何体现的? (1)华康公司的纳税筹划着眼于企业的整体税负的的降低,不总是计较在个别税种负担高低上。如除了考虑消费税,还考虑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税附加等 (2)税收筹划着眼于华康公司企业整体的经营决策,围绕价值最大化来运作,而不是单纯地追求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3)经理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具有长远的目光,不把目光盯在某一时期纳税少的方案,从长远发展的角度选择增加整体利益的筹划方案。 5、如何你是公司的财务主管,而对公司现存的税收问题,你该如何决策? 1、增值税税收筹划可以采用税负转嫁的策略,但这适用于企业集团范围外的业务。税负转嫁操作上主要是通过降低对外销售价格,减少对外销售收入的方式减少当期的销项税额,进而减少应纳税额,所以税负转嫁的是指就是尽可能地将销售费用转移给商家负担,包括直接让价和销售折扣两种方式。

白酒消费税

题目:白酒市场将何去何从 ——论白酒消费税改革的影响 目录 前言………………………………………………………………P1一、白酒消费税改革的初衷………………………………P1—P2 (一)税收的角度 (二)经济与社会的角度 二、白酒消费税改革对市场的影响………………………P2—P4 三、针对相关问题的建议…………………………………P4—P6 (一)应完善税收制度 (二)应加强用法执法力度 (三)应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经验 (四)国家政府部门要开源也要节流 (五)白酒厂家应正确领会国家这项新规的实质

中文摘要: 从2009年8月1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的白酒企业,由税务机关核定其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通过税收的角度、经济与社会的角度,了解国家消费税改革的初衷,分析此次改革对市场的影响,针对这次消费税改革产生的种种弊端,提出了相关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白酒消费税改革影响建议 【Abstrat】From 2009 August 1st,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for the lowest price approved liq uor consumption tax management measures (try out) officially imp lemented, the price lower consumption tax on foreign sales price sale, 70% of liq uor consumption tax authority for approval by the lowest price of tax. Through taxation angle, economy and society, the national tax reform, understand ing, analysis of the reform of the market, according to the tax reform of malpractices and puts forward related feasib ility suggestions. 【Key Words】liquor consumption; reform; influence; suggestions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word版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谋略篇 第1讲“第三条道路”理论(上) 【本讲重点】 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纳税人的权利 刘晓庆逃税案件的启示 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 ] 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管理和筹划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树立正确的税收管理理念,正确理解和使用避税手段;另一个是如何具体执行税收筹划和管理。 CEO(首席执行官)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尽管不具体从事报税和纳税的工作,但是CEO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对于税收风险的理解和对财务培训的理解是企业正确使用避税手段的前提,所以CEO学习纳税筹划,是增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动力所在。CEO应当具有纳税筹划的谋略,带领公司合理避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做一个“精明者”。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当纳税人感受到税负比较重时,一般有三条路可以选择: 1.第一条道路:放弃发展 所谓放弃发展,就是放弃本来打算开办的事业,放弃规模扩张、技术改进、新事业的开展等等,什么也不做。由于计税的基础是企业的收入,所以如果企业放弃发展,降低企业收入,当然也就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了。这种避税途径很显然是非常消极的,是以损害企业发展为代价的,对人力和物力资源会构成极大的浪费。所以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有一种长富于民的思想,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地对自己的政府行为加以反思。 2.第二条道路:偷逃税 纳税人不愿意放弃或损害自己的事业,但又不愿意缴税,于是就选择偷逃税的手段。偷逃税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如果说过去在没有合法的途径来降低税收负担的情况下,企业采取偷逃税行为还情有可

原的话,在目前政府已经提供了合理避税途径的条件下,再有偷逃税行为是不能够容忍的,将会受到严惩。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 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应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情况如下: A厂支付B厂加工费时,同时支付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消费税:(300+185)/(1-3%)×3%=15(万元)

纳税筹划实务课后习题(梁文涛)

项目一 单选:BADBD ADABA B 多选:1 ABCD 2 ABCD 3 BD 4 BCD 5 ABC 6 ABD 7 ABCD 8 CD 9 AB 判断:××√√×√√×√×√√√√ 项目二 单选:CCBAB BBDAC ACDAA ABCC 多选:1 ABCD 2 ABD 3 ABC 4 AC 5 AC 6ABD 7 CD 8 ABC 9 AC 10 ABCD 11 ABCD 12 ABD 13 ABCD 14 ABC 15 BC 16 ABCD 判断:××√√××√××√×√√×√×√√× 项目三 单选:BACCB CABAC DB 多选:1BCD 2 ABCD 3 AD 4 ABCD 5 BD 6 BCD 7 AB 8 CD 9 ACD 判断:√√√√×√√× 项目四 选择:ABADD DCBBC C 多选:1 BD 2 AB 3 BD 4 CD 5 BD 6 ABC 7ACD 8 ABC 9 BD 10 ABCD 判断:××√×√√××√√√√× 项目五 单选:DDBDB CACA 多选:1AC 2 ABC 3 BCD 4 AD 5 BCD 6 ABD 7 BD 8 AC 9 ABCD 判断;√××××√×××√√ 消费税 P99 多选题 3 纳税人销售,以及自产自用的,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所在地缴纳

消费税。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经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4 具备出口条件,给予退税的消费品具备四个条件: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消费品;取得《税收(出口产品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收汇单证;必须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 5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采用混合计算方法。 6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7 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8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九、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纳税环节以后,用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本通知范围内的镶嵌首 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买价或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9 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都征消费税。白酒在生产、批发及零售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征收增值税,而消费税则只需要在生产环节征收,其他环节则不用征收。 9 卷烟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甲类卷烟56%,乙类卷烟36%,:每支0.003元;批发环节(指批发商向零售商出售)::11%,0.005元每支。 P100 判断题 法律:《消费税暂行条例》《》 1 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2 外贸企业从生产企业购入应税消费品时,生产企业先缴纳消费税,在产品报关出口后,再申请出口退税;退税后若发生退货或退关,应及时补交消费税。 3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本题是“独立核算”的市部,不正确。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讲课稿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 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白酒行业税收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白酒行业税收政策-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1985年以前粮食白酒的工商税率定为60%,个别地区规定交给商业部门收购的定为40%税率,三精一水兑制的定为30%税率。1985年将白酒的工商税改为产品税,税率为50%,其中用议价粮酿制的减按30%税率征收。同时,各省为维护酒类企业白酒的生产,由全额征税改为扣包装征税,一般每吨粮食白酒扣除400元左右,优质酒扣得更多。 1992年税收征管法颁布后,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集中的中央(国务院),1994年税制改革以后,对白酒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消费税税率25%,增值税税率17%,实际税负为8%左右,合计33%,大体与原议价粮白酒30%税率相同,但不准扣除包装费,对价外费用也开始征税,粮食白酒净增值税、消费税税负实际要高于33%,但允许外购已税白酒和酒精抵扣在上一生产环节已纳的消费税。 1995年10月18日,国税发[1995]192号文件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1998年3月4日,财税[1998]45号文件和2006年5月16日颁布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2001年5月11日,财税[2001]84号文件规定:对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原按25%、15%征收消费税的同时再按实际销售量每公斤(1000克)征收0.5元的定额消费税,同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抵扣上一生产环节已纳消费税的政策。 2002年8月26日,国税发[2002]109号文件提出了酒厂利用关联企业关联交易行为规避消费税问题,要求各地按《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消费税纳税筹划案例分 析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第四章消费税纳税筹划 案例分析计算题 1.某地区有两家制酒企业A和B,两者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企业A主要经营粮食类白酒,以当地生产的玉米和高粱为原料进行酿造,按照现行消费税法规定,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企业B以企业A 生产的粮食白酒为原料,生产系列药酒,按照现行消费税税法规定,药酒的比例税率为10%,无定额税率。企业A每年要向企业B提供价值2亿元.计5000万千克的粮食白酒。企业B在经营过程中,由于缺乏资金和人才,无法正常经营下去,准备进行破产清算。此时企业B欠企业A共计5000万元货款。经评估,企业B的资产价值恰好也为5000万元。企业A领导人经过研究,决定对企业B进行收购,计算分析其决策的纳税筹划因素是什么? 第一,这次收购支出费用较小。由于合并前企业B的资产和负债均为5 000万元,净资产为零。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该购并行为属于以承担被兼并企业全部债务方式实现吸收合并,不视为被兼并企业按公允价值转让、处置全部资产,不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两家企业之间的行为属于产权交易行为,按税法规定.不用缴纳营业税。 第二,合并可以递延部分税款。原A企业向B企业提供的粮食白酒不用缴纳消费税。合并前,企业A向企业B提供的粮食白酒,每年应该缴纳的税款为: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20000× 1 7%=3400(万元) 而合并后这笔税款一部分可以递延到药酒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从价计征部分和增值税),获得递延纳税好处;另一部分税款(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款)则免于缴纳了。 第三,由于企业B生产的药酒市场前景很好,企业合并后可以将经营的主要方向转向药酒生产,转向后,企业应缴的消费税税款将减少。由于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20%加定额税率O.5元/500克,而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比例税率1 O%,无定额税率。,如果企业转产为药酒生产企业,则消费税税负将会大大减轻。 假定药酒的销售额为2.5亿元,销售数量为5000万千克。 合并前应纳消费税税款为: A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0000×20%+5000×2×O.5=9000(万元) B厂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 1 0%=2500(万元) 合计应纳消费税税额=9000+2500=11500(万元) 合并后应纳消费税税额=25000×10%=500(万元) 合并后节约消费税税额:11500-2500=9000(万元) 2.某市A轮胎厂(以下简称A厂)现有一批橡胶原料需加工成轮胎销售,可选择的加工方式有: (1)部分委托加工方式(委托方对委托加_T.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A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300万元的橡胶原料加工成汽车轮胎半成品,协议规定加工费1 85万元(假设B厂没有同类消费品)。A厂将加工后的汽车轮胎半成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汽车轮胎,加工成本、费用共计l45.5万元,该批轮胎售价(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汽车轮胎的消费税税率为3%) 部分委托加工方式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的纳税筹划 【摘要】消费税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缴纳的主要税种,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筹划的重点环节是企业生产和经营业务流程,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采用的生产方式和销售方式不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也不同,这就为企业进行消费税的筹划提供了可能。 【关键词】化妆品企业;消费税;纳税筹划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成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的全球第三大化妆品消费市场,众多国际知名化妆品品牌纷纷进入中国,国内化妆品企业也迅速崛起,出现了洋品牌、合资品牌、国产品牌三分天下的局面。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化妆品企业在制定公司战略,营造竞争优势时,税金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消费税作为价内税,直接构成化妆品的成本,通过纳税筹划减少消费税支出,可以节约经营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一、选择合理的生产方式进行筹划 化妆品生产有自产自销、委托加工、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等方式。税法对不同的生产方式规定的消费税计税依据不同,这就为企业选择有利的生产方式,降低税负提供了可能。税法规定纳税人自产自销化妆品的,应纳消费税以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的,由于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不需缴纳消费税。通常情况下,企业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直接销售,要以高于成本的价格售出才能获利,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要低于化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并且受托方计税价格低于化妆品实际售价的差额部分,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因此企业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化妆品直接销售,可以减轻消费税税负。对于委托加工或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化妆品的,税法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委托加工或外购环节已纳消费税税款。这个规定类似于增值税的抵扣原理。由于按照销售额计税,企业增加了生产环节,消费税税负并未减轻,并且当外购化妆品成本大于委托加工或自行加工成本时,还会降低公司的税后利润。 案例1:某化妆品公司接到一笔生产化妆品的业务,合同约定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公司可以选择以下四种生产方式:方案一:自产自销,投入原材料成本60万元,人工费及其他费用20万元;方案二:委托加工收回后直接销售,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方案三:委托加工收回后连续生产化妆品,向受托方提供价值60万元的原材料,支付加工费10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的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方案四:外购已税化妆品连续生产,外购化妆品价值100万元(含消费税),公司将外购化妆品继续生产,需要发生人工费等费用10万元。

纳税筹划习题

[案例3—5] 销售方式的纳税筹划 假如某服装经销公司在2008年为庆祝建厂10周年,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一次促销活动,现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打8折,即按现价折扣20%销售,原100元商品以80元售出;方案二,赠送购货价值20%的礼品,即购100元商品,可获得20元礼品;(进货每件成本为70元/100件)现分别计算方案一,方案二中,公司的税后利润。 不考虑赠送货物的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方案一:应纳增值税:[80/(1+17%)×17%]—[70/(1+17%×17%]=1.45(元) 企业利润额:[80/(1+17%)]—[70/(1+17%)]=8.55 (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8.55×25% =2.14(元) 税后净利润:8.55—2.14 =6.41(元) 方案二:销售100元时应纳增值税:[100/(1+17%)×17%]—[70/(1+17%)×17%]=4.36(元)赠送20元时应纳增值税: [20/(1+17%)×17%]—[14/(1+17%)×17%]=0.87(元) 企业利润额为:100/(1+17%)—70/(1+17%)—14/(1+17%)= 13.67(元) 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为: [100/(1+17%)+20/(1+17%)—70/(1+17%)—14(1+17%)] ×25%= 7.69(元) 税后净利润为:13.67—7.69 = 5.98(元) [案例3﹣7] 甲、乙、丙为集团公司内部三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彼此存在着购销关系;甲企业生产的产品可以作为乙企业的原材料,而乙企业制造的产品要提供给丙企业。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40000元,以下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企业名称增值税 税率 生产数量 (件) 正常市价 (元) 转移价格 (元) 所得税率 甲17% 1000 500 400 25% 乙17% 1000 600 500 25% 丙17% 1000 700 700 25% 假设甲企业进项税额为40000元,市场月利率为2%。如果三个企业均按正常市价结算货款,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500÷(1+17%)×17%-40000=72650-40000=3265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600÷(1+17%)×17%-72650=87180-72650=14530(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700÷(1+17%)×17%-87180=14529(元) 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32650+14530+14529=61709(元) 但是,当三个企业采用转移价格时,应纳增值税情况如下: 甲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400÷(1+17%)×17%-40000=58120-40000=18120(元) 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500÷(1+17%)×17%-58120=14530(元) 丙企业应纳增值税额=1000 ×700 ÷(1+17%)×17%-1000×500÷(1+17%)×17% =29059(元) 集团合计应纳增值税额=18120+14530+29059=61709(元) 由于三个企业的生产有连续性,就使得本应由甲企业当其应缴的增值税款相对减少14530(32650—18120)元,即递延至第二期缴纳(通过乙企业);乙企业原应缴纳的税款又通过

2018年白酒消费税专题研究报告

2018年白酒消费税专题研究报告

目录 白酒消费税始于1994年,至今共有四次重大改革 (4) 征收流程: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集中在生产环节征收 (6) 消费税占税收收入比重不足10%,且消费税中酒类占比仅约3% (7) 按照2017年新规,上市酒企消费税基本调整到位 (8) 三维对比:白酒消费税短期再上调概率较低,征收环节转向批零端时机尚未成熟 (9) 自身对比:从自身历史看白酒消费税率上调的可能性 (9) 横向对比:从烟草税改路径看白酒流通征税的可能 (11) 国际对比:从美国消费税路径看白酒流通征税的可能 (14) 【要闻动态跟踪】 (19) 【大事提醒】 (21) 图表目录 图1:华菱钢铁相对PB水平目前也接近历史底部 (6) 图2:我国国内消费税规模及其同比增速 (7) 图3:我国国内消费税占税收收入比重走势图 (7) 图4:我国国内消费税结构拆分(2017年前后) (8) 图5:白酒上市公司消费税历史比例变化 (9) 图6:白酒上市公司消费税绝对金额走势图 (9) 图7:2013年和2017年中国消费税结构变化:酒类消费税占比始终低于5% (10) 图8:我国烟草行业收入增速受消费税率调整的影响较大 (12) 图9:我国烟草行业综合消费税率约提升至60%,但仍低于国际水平 (12) 图10:烟草行业渠道结构 (13) 图11:白酒行业渠道结构(以茅台为例) (14) 图12:美国各州从量计的烈酒消费税(美元/加仑,2018年2月) (15) 图13:美国各州以价格计的消费税(%,2018年1月) (16) 图14:相对于美国和日本,我国白酒消费税率处于较高水平 (17) 图15:茅台各地批价及京东零售价(单位:元) (18) 图16:五粮液批价及京东零售价(单位:元) (18) 图17:泸州老窖1573出厂价及京东零售价(单位:元) (18) 表1:我国白酒消费税改革和相关重大事件一览表 (4) 表2:2010-2018H期间,我国上市酒企的白酒消费税率汇总表 (8) 表3:我国消费税主要税种征收环节一览表 (10) 表4:我国烟草消费税改革一览表 (11) 表5:我国烟草消费税调整的核心原因总结 (13) 表6:现阶段重点覆盖公司最新盈利预测(10月19日收盘价) (18)

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

v1.0 可编辑可修改消费税税务筹划案例

一、纳税人方面的优惠 1994年开征的消费税,仅就四大类十一种商品征收消费税,其它产品无论是生产、批发、还是零售一概不征消费税,这四大类商品是: 第一类:有余消费品;烟类--酒类--烟花鞭炮 第二类:奢侈消费品:护肤护发品--化妆品--贵重首饰 第三类:不可再生资源:汽油、柴油; 第四类:高档消费及高耗能:摩托车、汽车、轮胎、小轿车。 二、纳税环节的优惠 消费税一般有两类:直接消费税和间接消费税。前者一般指消费者本人作为纳税人,当消费者消费应税消费品时,交纳的消费税;后者指的是由生产者缴纳,而不是由消费者缴纳,尽管消费者是该税负的最终承担者。 我国的消费税属于间接消费税,税负将纳税环节选择在生产环节,这样既可达到开征消费税的目的,节约征管费用,提高征管效率,又可减少重复征税、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消费税具有高转嫁特征 消费税具有转嫁性,凡列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一般都是高价高税产品。因此,消费税无论采取价内税形式还是价外税形式,其税负都具有转嫁性。这种转嫁性有利于消费税纳税人运用税负转嫁手段将税收负扭转嫁给消费者从而达到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 四、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税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免税方法,由国税总局规定。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如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税的,由报关出口者按规定期限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由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国外退货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所在地主管科务机关批准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缴消费税。 消费税只对出口应税消费品免税,这是因为:①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凡开征消费税的国家对其出口消费品都准予免税,故对出口消费品免税符合国际惯例。②鼓励出口,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除出口消费品外,其他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减免税,这是由开征消费税的目的所决定的,开征消费税是为了引导消费方向,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为此消费税征税范围只限于非生活必需品、高档消费品和稀缺资源消费品。凡购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来说都具有较高的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 筹划方案

浅谈白酒企业纳税筹划方案 一、纳税筹划的目的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和组织结构等经济业务或行为的涉税事项预先进行设计和运筹, 使企业的税收负担最优, 以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二、税务筹划的内容 酒类企业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酒类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适应税率为17%。 2、消费税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主要有:从价定率征收、从量定

额征收、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对白酒企业来说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的原则:在计税价格或出厂价格基础上加征20%的消费税以及每500毫升征收0.5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它地区。该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教育费附加的纳费义务人。 对白酒企业来说:城市维护建设税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为所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之和的1%。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白酒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三、纳税筹划的法律依据 自古以来,白酒就是中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进入现代社会,为了规范白酒企业的发展,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中国一直不断地修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试题和满分答案

单选题 正确 1. 国美电器不仅出售空调,而且还出售空调安装的服务,这种销售方式是( ) 1. A 兼营 2. B 混合销售 3. C 搭售 4. D 批发 正确 2. 下面哪种政策规避法是税务部门最头疼的方法( ) 1. A 转让定价法 2. B 膨胀成本法 3. C 价格拆分法 4. D 价格替代法 正确 3.关于纳税筹划,下面说法错误的是( ) 1. A 纳税筹划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2. B 《中国税务报》开始每周出一期税收筹划周刊,标志着官方对税收筹划的确认 3. C 纳税筹划是现代法治社会里纳税人的权利

4. D 纳税筹划是在法律框架之外的减税行为 正确 4.涉税法律是指( ) 1. A 标准税法 2. B 政策法 3. C C其他与纳税筹划有关联的法律税法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5.税务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往往有一些“自由裁量权”,特别是对某些优惠政策的给予与否等等,企业往往就此向他们寻租以获得好处。这时候企业面临( ) 1. A 故意偷税风险 2. B 空白漏税风险 3. C 弹性寻租风险 4. D 纳税筹划风险 正确 6.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哪些活动( ) 1. A 企业投资结构如何安排 2. B 企业选择哪种融资方式

3. C 如何开具相关单据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7.企业不仅要收集自己业务范围之内的政策信息,还要收集周边产业的政策信息,是因为企业会面临( ) 1. A 业务流程风险 2. B 灵活处置风险 3. C 政策信息风险 4. D 制度安排风险 正确 8.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那些活动( ) 1. A 企业的投资规模决定 2. B 企业是否应该投资于上游企业 3. C 决定相关税收如何扣缴 4.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 9.纳税筹划和偷逃税的异同点在于( ) 1. A 两者都达到了少交税的目的

纳税筹划实训题目

纳税筹划实训题目

————————————————————————————————作者:————————————————————————————————日期: ?

增值税纳税筹划 1.增值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甲工业企业年不含税增值税销售额为40万元,销货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其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申请可成为一般纳税人,其不含税可抵扣购进金额为16万元,购货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筹划思路:分别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时应交的增值税) 2.增值税计税方法选择的纳税筹划 资料1、甲公司是2016年1月新成立的自来水公司,成立之初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购进一台大型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值480万元(不含税),其他可抵扣进项税为40万元。2016年生产销售自来水,取得收入1000万元(不含税)。2017年2019年各年收入不变,可抵扣进项税每

年均为40万元。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筹划思路:销售自来水可以按照简易办法3%征税,与自己销售自来水13%征税,但是一般纳税人一旦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后,在36个月之内不得变更。可以排列三种组合方式。) 资料2、甲电影院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预计2017年度实现收入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5万元。请对上述业务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相关服务 3.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 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 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 服务)

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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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标 签】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总局核价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9﹞416号 【发文日期】2009-08-05 【实施时间】2009-08-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消费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第六条规定,现将由税务总局核价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具体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见附件),核定比例暂统一确定为60%。 二、 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 格×;核定比例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出厂价格大于按本公式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按出厂价格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辅导工作。 五、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白酒消费税纳税评估,税务总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附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名单(略)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企业纳税筹划实务教案

策略篇 第1讲“第三条道路”理论(上) 【本讲重点】 CEO什么缘故要学习纳税筹划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纳税人的权利 刘晓庆逃税案件的启发 CEO什么缘故要学习纳税筹划 ] 从企业治理的角度来讲,纳税治理和筹划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树立正确的税收治理理念,正确理解和使用避税手段;另

一个是如何具体执行税收筹划和治理。 CEO(首席执行官)作为企业的要紧负责人,尽管不具体从事报税和纳税的工作,然而CEO关于纳税筹划的理解,关于税收风险的理解和对财务培训的理解是企业正确使用避税手段的前提,因此CEO学习纳税筹划,是增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动力所在。CEO应当具有纳税筹划的谋略,带领公司合理避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做一个“精明者”。 纳税人的三条道路 当纳税人感受到税负比较重时,一般有三条路能够选择: 1.第一条道路:放弃进展 所谓放弃进展,确实是放弃本来打算开办的事业,放弃规模扩张、技术改进、新事业的开展等等,什么也不做。由于计税的

基础是企业的收入,因此假如企业放弃进展,降低企业收入,因此也就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了。这种避税途径专门显然是特不消极的,是以损害企业进展为代价的,对人力和物力资源会构成极大的白费。因此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有一种长富于民的思想,同时一定要小心慎重地对自己的政府行为加以反思。 2.第二条道路:偷逃税 纳税人不情愿放弃或损害自己的事业,但又不情愿缴税,因此就选择偷逃税的手段。偷逃税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严峻的则构成犯罪,具有专门大的风险性。 假如讲过去在没有合法的途径来降低税收负担的情况下,企业采取偷逃税行为还情有可原的话,在目前政府差不多提供了合

白酒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白酒企业的纳税筹划研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税收法律制度也在不断地完善,企业的涉税事务也在不断增加,税收成本成为了企业不可避免的一项成本。企业想要尽一切可能降低税负成本,随之而来,国外发展较为成熟的税收筹划理论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在我国,白酒行业的税负水平非常高。尤其是,国家近年来一系列的税收法律法规,更是给白酒行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本文将从我国白酒行业的概况和税负情况引入,对T酒业有限公司的自身经营管理的现状入手,来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分析T酒业有限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案,希望能对其他的中小型白酒公司产生借鉴影响。本文是从以下六个方面对白酒行业税收筹划方案展开论述的:第一章介绍选题的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税收筹划理论在国内外的研究动态,及介绍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框架。 第二章主要介绍我国白酒行业的税收筹划。通过介绍白酒行业的行业环境和行业概况,选取12个白酒上市企业,来分析开展税收筹划工作的必要性。 第三章是主要介绍T酒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首先,介绍了T酒业有限公司的基本资料、生产规模及销售规模。 其次,分析了T酒业有限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列出了2014年—2016年T酒业有限公司的利润表,详细介绍了企业2116年的财务状况。最后,详细列出了T 酒业公司的主要涉及的税种及税率,和2016年企业的税负情况。 第四章是以T酒业有限公司为案例,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设计税收筹划方案。经过税收筹划前后的比较,应纳税额的比较,说明税收筹划不仅能给企业减少或延缓了税款的缴纳,减少了现金流的支出,增加了收入。

第五章是介绍T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税收筹划方案中可能会遇到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本章通过分析第四章的税收筹划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措施,使税收筹划方案可行,提高方案成功的可能性。 第六章是总结部分。通过T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税收筹划方案前后的整体节税情况进行比较,发现节税效果比较明显,并且希望可以对中小型白酒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有一定的借鉴和建议。 另外,还提到了本文的一些不足之处。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行业的影响 消费税调整对白酒行业的影响2007-02-02 21:54:4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此次政策调整调整了白酒从价税:取消差别税率,粮食白酒税率下调5%;而此前一直被呼吁取消的从量税依然不变,仍按每500克(毫升)0.5元征收。对于此次消费税调整,业内人士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像吹来一丝春风,虽然细微,但毕竟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他们认为,在现行政策下,白酒行业鏖战高端市场将成为趋势。 “虽然这次白酒从价税下调幅度不大,而且从量税也没取消,但毕竟政策是向着减轻大型白酒生产企业负担的方

向发展,所以企业还是看到了希望。”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智辅对记者表示了谨慎的乐观。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一位高管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感受,下调5%的从价税起码给上市公司留下了一点利润空间用来再发展,算是个利好消息。而白酒企业过去多次呼吁取消的从量税这次依然没有变化,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四川省食品工业协会酿酒协会秘书长杨俊认为,白酒尤其是高档酒作为一种嗜好性产品,消费者的品牌忠诚度比较高,只要价格变化不超出其承受范围,品牌还是消费者在购买白酒时优先考虑的因素。目前,高档白酒仍处于供不应求的形势。与此次下调的5%税率相比,一些大型白酒企业每年季节性调整价格的幅度都不止5%,因此此次调整应该不会对白酒价格产生大的影响。 记者接触的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税改维持从量税不变的目的之一是要扶持

优质白酒企业,淘汰部分劣质白酒产能,但从目前来看,政策能否达到效果还不好说。四川一著名白酒公司的高管对记者说,许多地方的小酒厂是当地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受到地方保护,如有些地方小酒厂实行“包税制”,不管实际销量多大,只要缴够目标税额就行。因此,这类小酒厂对税收政策不敏感。而大型白酒企业只能严格按照实际销量缴税,造成了税负上的不公平。因此,要达到“扶优抑劣”的目的,仅靠调节税率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在打破地方保护、完善税收征管等方面想办法。 业内的观点认为,从量税的维持将使得大型白酒生产企业进一步收缩低档白酒产能,而从价税的小幅下调将刺激白酒企业的高端战略。 实际上,近年来白酒行业已经出现高端化趋势,各大白酒企业纷纷鏖战高端白酒市场。 作为白酒龙头企业之一,五粮液的发展战略十分明确:逐步提升高、中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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