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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夏津县第二实验中学

学校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特建立传染病上报制度,内容如下:

1、班级内发生传染病,班主任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联系方法、所患疾病、发病日期、诊断单位。

2、教工发生传染病,学科或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医务室,上报内容同1。

3、学校方在接到上报疫情后在第一时间上报疾控中心,根据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传染病患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进行隔离治疗,传染期内不得复课复工。

5、对于班级或科室内发生疑似传染病的,班主任、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查确有传染病可能的,同3进行处理。

6、对于瞒报,谎报,漏报,迟报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及规定有关责任人将被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一)报告病种

1、法定报告的甲类和按照甲类控制的乙类传染病

学校内发现甲类(霍乱、鼠疫)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的散发病例,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疑似或确诊散发病例。

2、法定报告的乙、丙类传染病

(1)呼吸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麻疹2例及以上、流行性脑脊髓膜炎3例及以上,丙类传染病中流行性感冒、风疹、流行性腮腺炎10例以上。

(2)肠道传染病。学校内在疾病最长潜伏期内发生急性病毒性肝炎、伤寒、副伤寒5例及以上、痢疾及丙类肠道传染病10例及以上。

3、非法定报告的传染病。学校班级内出现集聚性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病人以及集聚性不明原因疾病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发热事件。

同一班级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3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头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向学校保健教师报告;同一学校内在1天或3天之内突然出现有5例以上的体温大于38度,并伴有痛、咽痛、肌肉酸痛等类流感症状的病人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5、食源性疾病

学校在短期内发生因食品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伴有发热症状的病人10例及以上,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校校长、老师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为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学校指定专人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应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传染病报告登记簿,加强对师生健康情况晨检或巡查,及时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及时报告。

2、学校师生中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学校保健教师应做好学校传染病病人登记,在第一时间内以电话和网络形式报区教育局办公室或体卫科艺科,同时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发现学校内上述传染病暴发或流行、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集体性发热事件和水痘、手足口病等非法定传染病暴发疫情应立即电话向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做好新续发病人的动态报告。

三、传染病预防

1、学校应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做好对新生的预防接种凭证入学,配合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所在地的卫生服务中心做好相关疫苗免疫接种、传染病监测等工作。

2、学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比例的传染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用于学校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的应急预防控制,包括应急药物储备、疫苗储备、消毒药械以及现场疫情控制等。

3、每年组织对校内从事饮食、饮水、保育行业人员定期体检,发现属法律规定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应及时调离岗位。

4、加强对学校内食堂卫生工作管理,建立规范工作制度,防止食品在加工制作过程中交叉污染。做好师生饮水卫生、确保提供师生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与饮用水。做好校内粪便管理和苍蝇、蚊虫等媒介昆虫消杀灭工作。

5、做好对学生健康查检和巡查,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的健康教育。

四、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理

1、发现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应做好登记;配合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流行病调查;根据疾控专业人员划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每天医学观察,做好宣传教育、饮食、饮水卫生等控制措施。

2、发现传染病暴发疫情、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及时护送病人就医治疗;对现场予以保护;如认为属共同食用污染的食品或水而引起的,应暂停供应,并保留污染食品或水;同时积极配合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调查、样品采集、消毒等工作;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确定的密切接触者协助做好医学

观察、预防性服药及应急接种;做好学校内卫生宣教、饮水饮食卫生和学生健康状况的晨检或巡查;根据控制疫情需要和疾控机构提出的暂停集体活动、停课、停学等紧急措施,经主管教育部门和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海伦市第四中学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院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计算机网络直报。 2、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 3、报告内容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例,甲类、乙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艾滋病、伤寒、痢疾、梅毒、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以及按照省要求进行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和AFP、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它传染病是指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等。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在《传染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在核实确认后,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

传染病相关制度(2020最新)

传染病相关制度 目录 1、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2、传染病报告自查奖惩制度 3、传染病登记制度 4、传染病培训制度 5、传染病疫情分析制度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医院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业务人员组成。 2.本院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009年5月甲型H1N1流感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疫情管理部门负责全院传染病的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报告卡的订正、查重和资料备份工作。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寄送到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保障项目部全体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项目部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质安部。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项目部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人员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建立传染病疫情监控与报告负责制,成立预防传染病应急处理小组。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向公司质安部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同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组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3、重大疫情由公司疫情报告人于两小时内上报防疫站、建设主管部门。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人员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工作。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编号: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填写患者的名字(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 性别: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不必既填出生日期,又填年龄。实足年龄: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默认为岁。 工作单位: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现住地址: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街道)。现住址的填写,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 发病日期: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他传染病:如有,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管理制度

目录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二、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三、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四、传染病收报、核对制度 五、门诊工作日志制度 六、医院疫情自查制度 七、医院疫情奖惩制度 八、结核病防治管理实施细则 九、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规范 十、急性弛缓性麻痹报告管理制度 十一、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十二、甲型(H1N1)流感病人会诊制度 十三、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一、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1、各科室均须按要求使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簿、门诊各科室填写统一的门诊日志。 2、全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如在诊治过程中排除或确诊原已报过的疑似传染病,还需再次及时填卡确认或更正,并登记在传染病登记簿上(包括门诊和住院病人)。 3、传染病报告卡及科室的传染病登记簿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必填项目不得空项;对现住地址栏要详填到门牌号。 4、各科室医务人员一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院感科(工作时间)或医院总值班(非工作时间),院感科、院总值班接报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领导,经院领导组织人员复核确认后,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各科必须在24小时内填好传染病报告卡,报送院感科(工作时间)和总值班(非工作时间)。由院感科进行网络直报。 检验科发现甲类、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和艾滋病时,应立即报告病人所在科室。并对其标本妥善保管,不得丢弃,以备上级卫生部门的核查和防止院内扩散及交叉感染。对其它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的检验报告单应及时发送到相关科室,以免相关科室延误传染病疫情报告。

传染病各项管理制度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1、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1、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2、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3、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组织医院专家组会诊确认,同时上报县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4、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传染科(内科)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科进一步治疗。 5、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6、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7、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报告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技术指南》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报告病种: 甲、乙、丙类及其它规定报告的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其他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其它。 (5)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中、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 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该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1、校医院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校医院当班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王文)。 3、报告病种: 甲类传染病2类: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 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

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由学院后勤处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资料分析。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属地或新乡市疾控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校医院诊断室建立传染病门诊登记簿,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7、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8、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9、学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传染病管理制度2021]传染病管理制度2021(3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2021]传染病管理制度2021(3篇) 传染病管理制度20XX传染病管理制度20XX(3篇) 对不报漏报和迟报传染病疫情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扣除目标分,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要详细具体字迹工整易辨认,卡片生产日期即为网络直报日期,中心建立核对和每月自查制度。xxxx小编整理的传染病管理制度20XX(3篇),供大家参考传染病管理制度20XX(3篇)传染病管理制度20XX1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确诊法定传染病应填写传报卡,发现淋病,梅毒等,及结核(肺内外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需分别选用性并结核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报告卡,根据要求认真填写。 二发现可疑肝炎伤寒副伤寒等疾病,应在传染病报告卡的疾病名称后方格内划符号,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报告,猩红热菌立麻疹等疑似病例可不必填写疑似传报卡,但在第二次复诊时要作出确定或否定诊断,肝炎要填写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或戊型病原学诊断。 三原已报告的病名需作更正报告时,在更正病名栏内填写更正病名,同时在报告的病名后小方格内作符号表示。 四发现鼠疫霍乱副霍乱禽流感非典型肺炎天花白喉流脑乙脑炭疽并脊髓灰质炎,出血热等传染病,以及肝炎住院病例应先向洪山区疾控中心或病员户口所在地的卫生防疫机构电话报告后,再填写传报卡立即发出,如未确诊应作疑似传染病报告。 五对疑似确诊住院出院死亡的急性慢性迁延和慢性活动性肝炎病例,均应作传染病报告。并在备注栏内要注明急性慢性迁延性慢性活动性疑似或输血后肝炎,如做病原学检查的,应在传染病卡注明阳性或阴性,对肝炎疑似病例经确诊或否定后应在一个月内更正报告,对迁延性慢性肝炎发作一次,要报告一次,如慢性迁延及慢性活动性肝炎发作后尚未痊愈病例,每隔十二月报告一次。 六在临床特征一项内,要填写阳性化验结果。找寄生虫结果和肥达氏反应等诊断依据。 七凡外院诊断的传染病,在我院就诊时认为依据不足可作疑似诊断,在病史卡中要写明外院诊治情况,在病史封面诊断项内可写疑似病名。

传染病上报程序

赤沙镇中心幼儿园传染病上报制度及程序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园长是第一责任人,保教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幼儿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幼儿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幼儿的晨、午检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上级教育部门→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幼儿园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健康的事件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不超过2小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卫生院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 六、严格消毒灭菌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范,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校方应在疾病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认真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综合防治措施。 赤沙镇中心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二月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结合诊所实际,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一)诊所所有人员均为防治工作小组成员,所长负总责,临床医生为直接责任人。 (二)内科医师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具体实施,接受区疾控中心的指导和监督。落实传染病登记和疫情报告制度。 二、疫情报告制度 (一)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报告制度,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二)发现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患者,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务人员必须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便于传染性疫情的发现、收集和报告,凡确诊为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要在门诊工 作日志上登记患者的病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做好相应处 理,及时将疫情报告区疾控中心。 (四)若发现疑似甲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病人,应在2小时内送上级 医院确诊。对其他有条件确诊的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在 24小时内报告区疾控中心,对疑似病人应及时送上级医院确 诊。

社会监督制度 1.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或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登记。 2.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征求意见。 3.实施以下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带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3)公布主要检查、治疗及常用药品价格。 (4)患者诊疗完毕后,应出具其费用结算凭证。 药剂师岗位职责 1.在所长领导下工作。 2.进行药品调配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 谨差错事故。 3.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工作,保证药品质量符合药典规定。 4.检查毒、麻、限制、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

传染病上报及流程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卡片编号: 报卡类别: 1、初次报告2、订正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卡说明 卡片编码: 由报告单位自行编制填写。 患者姓名: 填写患者的名字( 性病/AIDS等可填写代号) , 如果登记身份证号码, 则姓名应该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家长姓名: 14岁以下的患儿要求填写患者家长姓名。 身份证号: 尽可能填写。既可填写15位身份证号, 也可填写18位身份证号。性别: 在相应的性别前打√。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与年龄栏只要选择一栏填写即可, 不必既填出生日期, 又填年龄。 实足年龄: 对出生日期不详的用户填写年龄。 年龄单位: 对于新生儿和只有月龄的儿童请注意选择年龄单位, 默认为岁。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工作单位: 填写患者的工作单位, 如果无工作单位则可不填写。 联系电话: 填写患者的联系方式。 病例属于: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用于标识病人现住地址与就诊医院所在地区的关系。 现住地址: 至少须详细填写到乡镇( 街道) 。现住址的填写, 原则是指病人发病时的居住地, 不是户藉所在地址。 职业: 在相应的职业名前打√。 病例分类: 在相应的类别前打√。乙肝、血吸虫病例须分急性或慢性填写。发病日期: 本次发病日期。 诊断日期: 本次诊断日期。 死亡日期: 死亡病例或死亡订正时填入。 疾病名称: 在作出诊断的病名前打√。 其它传染病: 如有, 则分别填写病种名称, 也可填写不明原因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名称。 订正病名: 直接填写订正后的病种名称。 退卡原因: 填写卡片填报不合格的原因。 报告单位: 填写报告传染病的单位。 报告人: 填写报告人的姓名。 填卡日期: 填写本卡日期。 备注: 用户可填写一些文字信息, 如传染途径、最后确诊非传染病病名等。 注: 报告卡带”*”部份为必填项目。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根据《幼儿园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保证幼儿、教职工身体健康和中心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明确传染病的种类: 传染病分甲乙丙三大类共35种 甲例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例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伤寒、麻疹、乙脑、白喉、猩红热、等等。 丙例传染病:流感或流感样病例、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另外:水痘、脓包苍、集体性食物中毒也应报告。 二、报告对象: 托幼机构的儿童和工作人员 三、建立管理网络和明确工作任务 1、成立防病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 2、具体任务: 把住三个环节:传染源、传遍途径、易感人群。 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治疗。

三、疫情报告时间: 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应立即先用电话报告市、区卫生局、防疫站、妇幼保健所,法定规定时间6小时。 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单,法定规定时间24小时。 另外,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幼儿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向医务室报告;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管理: 1、凡患上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2、疫情期间有每日报告和零报告,按规定形式向主管上级上报情况。报送内容要真实、准确、详实,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疫情。 3、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包括因病缺席记录、晨检检查记录表、疾病登记表、传染病登记。 4、做好班级传染病的终末消毒工作。

传染病管理制度(八个制度一个职责)

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一、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二、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三、各科室的医护人员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四、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 五、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传染病诊断及转诊制度 一、医院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 二、对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 三、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对不能确诊的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上报疾控中心,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 四、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对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按照传染病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报告,非危重病人转到当地传染病专科医院归口治疗,危重病人先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诊到传染病专科医院进一步治疗。 五、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六、不外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七、对肺结核病人应按相关规定转诊到规定医院归口治疗,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结核病人转诊三联卡。

疫情报告制度

濉溪县双堆中心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学前)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二、班主任和教师发现疫情应该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发现疫情要在1小时内上报管理中心,2小时内,管理中心应该立即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教委。学校要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学校由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为报告人)。 1、法定传染病(1)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2)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3)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

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4)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4、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传染病相关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2. 凡是卫生医务人员均为法定传染病的责任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并进行传染病报告和做好疫情记录。 4.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其它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肝、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城镇应在6小时内进行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它传染病,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2小时内进行报告。 5. 对在传染病报告中不按规定报告,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责任报告人和责任报告单位,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传染病报告管理奖惩制度 一、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管理组织,做到措施落实,任务到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二、坚持每月工作自查和半年、年终自查,结合平时随时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分清责任,谁出问题谁承担。 三、对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负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尽到自身职责且成绩突出者,经单位检查核实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对在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没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举行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没有尽到自己应尽职责,发生传染病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和不认真书写门诊日志等失职行为者,经单位查处后给予一定的惩罚,构成犯罪的,由上级部门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中进行的检查奖励和惩罚应有记录。

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制度

传染病疫情信息上报制度 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卫生副校长负责具体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师协助配合。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等工作; 4、严格病例登记,学校发现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立即登记(项目包括:病人的发病日期。所在班级、姓名、性别、年龄、症状、是否就诊及医院、排查结果、采取措施、登记人等),并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学校主管部门报告; 5、接受卫生部门对学校疫情登记报告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三、学校传染病报告顺序:第一发现人→班主任→校长→当地疾控中心领导→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 四、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1、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等重大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党委政府、疾控机构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报出相关信息。如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按照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的规定及时上报。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 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报出相关信息。 5、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最短时间内报出相关信息。 6、学校发生群体性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饮用水污染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严重影响师生

传染病上报流程43953

传染病上报流程43953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传染病疫情上报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它传染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水痘、森林脑炎、结核性胸膜炎、人感染猪链球菌、不明原因肺炎) 四、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找工作,并定期检查疫情资料分析。 五、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对于传染病报告卡未及时报告、传染病漏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现场监测时发现漏报的应该及时或随时补报,按初次报告进行报告和录入。

学校疫情上报制度

洪泽县老子山镇九年制学校疫情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组织,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不变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要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保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康健教育课、设立宣传栏、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要经常通风,学生要合理营养、平均膳食,加强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 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 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 5、校主管领导,超过3人要上报卫生防疫站、教育部门。 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安定学校秩序。

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 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 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洪泽县老子山镇九年制学校甲方:苗木供应合同书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苗木数量: 二、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统统,枝条均匀、丰润,无病虫害,树形美观。 三、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 四、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 六、有关事项: 1、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统统不破裂。 2、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 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 3、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更新

与传染病相关的10个制度具体内容如下(各医疗单位可以参考使用,使用前仔细阅读,如发现有误的地方 自行更正): 1、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2、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5、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6、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7、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8、传染病疫情报告奖惩制度 9、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 10、传染病漏报检查制度

1、门诊医生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门诊医生发现传染病疑似和确诊病例时,要在门诊日志上认真登记,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必须填写监护人姓名等)。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必须完整填写,且必须填上有效证件号码,低龄儿童无有效证件的,可以填写监护人的,特殊病种或开展项目的病种,有副卡或更高要求的,必须按照上级要求的认真填写和报告,并将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传染病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接到报告卡后,要进行核实,并在相应病种规定的时限要求内进行网络直报。 2、门诊部各科室负责人要每周核查门诊日志,对漏报的传染病要及时补报,对实验室证实确诊或排除传染病的,要及时订正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管理人员在网络上给予订正。 3、要做好门诊日志的收集和保管工作,以备后查。 4、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特殊病种未能及时上报,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2、传染病病例登记和转诊制度 1、门诊日志和登记本,包括门(急)诊、检验科放射科等,对传染病病例,要详细记录就诊病人的基本情况,项目齐全,书写规范,14岁以下儿童必须注明监护人姓名。初诊病人,注明“传染病卡已报”,复诊病人注明“复诊”字样,且报告当地疾控查询是否真为复诊病例,首诊发现传染病人立即转感染科门诊或当地传染病医院。 2、临床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登记本,记录项目和内容与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相一致,且在一定时间段内,二者人数相符合。 3、传染病管理科应建立全院传染病登记本,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病例信息,详细登记,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 4、不具备传染病诊疗条件的科室,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时,要认真、详细地做好登记,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将病例转到本院的传染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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