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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 年以内赔偿50%;第3 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及赔偿意见后,及时上报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或审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其他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赔偿处理权限:

1、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损坏,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由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致使整机报废的,由资产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仪器设备原值在2 万元以上的须报财务审计处备案(复印件)。

第九条赔偿责任分担:

1、属于个人保管或使用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个人承

担全部赔偿责任。

2、损坏、丢失仪器设备,属于数人共同承担负责的,由

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各人责任大小,分别确定赔偿责任。

3、部门或个人之间未按规定办理内部转移手续,造成的

设备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原领用部门或使用人、保管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十条赔偿费由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确定的赔偿金额及责任人本人经济情况,决定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赔偿金额低于责任人月工资薪金收入50%的,应在处理意见形成后 3 个月内一次性交款。分期偿还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十一条相关责任人应按照事故报告单处理意见,在规

定的偿还日期内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交款手续。对无故拖延不交款者,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财务部门从其工资中直接扣缴。

第十二条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又隐瞒不

报,推诿责任,或损失重大、后果严重的,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应当责令责任人自我检查,直至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低值耐用品等非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损坏、丢

失赔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设备仪器归属部门相关管理层有监督、教育责任,所有责任事故当事人按照比例30%,直线主管10%直线经理,10%共同承担。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版

赣州市南康区康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由设备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拟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属于高精度或重大型设备,由技术负责人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讨论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3、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联系,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用三台以上同类仪器设备对进行比对,并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合同书,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等,最后签订合同。 (二)、仪器设备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与检测室负责人一起开箱,必要时可通知供应商参加,按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 2、供货商安装、调试、校准后,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仪器设备验收,确认符合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记录》、《仪器设备履历表》,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对其进行编号、

建卡、登记台帐,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科负责人向供应商退货/返修。 3、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经验收的新购置仪器设备需送有关单位检定合格并在仪器设备上张贴校准状态标识后,方可交付使用实验室启用。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标识管理。 2、唯一性标识应粘贴在仪器设备明显处,使用科室应保护标识的清晰完整,如有破损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更换。 (四)仪器设备的校准 1、试验设备必须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2、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设备科负责人审批。 3、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按计划与计量检定单位联系并在合格证时间内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4、仪器设备的自校,设备科管理员组织各检测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和原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自检方法。 5、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有效证书对仪器设备加贴量值溯源状态标识,并保证其有效和清晰完好。 6、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检定后,根据证书与相关规定技术参数对其进行确认,并填写《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确认表》。 7、设备校准状态标识按三色标识管理,即: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 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 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 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 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 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 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 单价在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 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 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 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 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 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 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 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 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 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 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 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 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 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 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 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 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 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 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 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 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2-46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

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验中心严格执行《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资产。 第三条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四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负责本部门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低值易耗设备的全面管理。一般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500元以下的低值品帐物相符率达到90% 以上,200元以下的不许有帐外物。 第五条学院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尽量使用实验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在完成本中心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需开展校内、外的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对管理不善,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进行中心内部调拨。 第六条实验中心内部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机时费。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费用应由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故障,不在维修范围内的,需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修报告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实验中心安排维修。对违章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事故单,并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由各实验室设备分管人或资产管理员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遗失、损坏、维修申报单》写明报废原因,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实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报废的仪器设备,到资产处办理销帐、卡手续。 第九条各实验室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转借和调换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要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物、卡相符。管理员的变更需要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条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情况下,教师个人或者各实验室之间可以互借仪器设备,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审批,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变更,需经资产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私人或与学校无关的公司、团体占用或变相占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学院实验中心同意,相关实验室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一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的需要填写设备遗失报告单,报资产管理处,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用途等按规定进行折算赔偿金额。由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现金赔偿。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与《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冲突,或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参照《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二OO三年十月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目录 1.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2.东北大学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3.关于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则意见 4.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 5.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6.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 7.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8.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9.学生实验守则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测量设备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减少资源损失、浪费,保证项目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体职员都应当自觉爱护公司仪器设备,各部门要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第二章赔偿界限 第三条以下主观原因造测量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的,属于责任事故,均应予以赔偿。 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测量仪器设备损坏; 2、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修、组装或改装仪器设备致损; 3、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 4、因保管不善,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 5、属个人保管、使用的便携仪器设备造成丢失; 6、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责任事故。 第四条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由质量

部经理牵头组织鉴定确认,并报分管高层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免于赔偿: 1、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原因(如:产品质量、技术缺陷、老化等),在正常使用或保管条件下发生的自然损坏; 2、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包括仪器设备的检修、试运行等),导致损坏的不可预见性; 3、不可抗力及其他合理的客观原因(如:停电、停水、外接电源故障等)造成意外损坏、损失。 第三章赔偿原则 第五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局部损坏,或零配件丢失,经修理可以继续使用的,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的20%。最高3000。 第六条责任事故造成的仪器设备发生丢失或因损坏造成整个部件报废的,赔偿30%,造成连带整机报废的,赔偿金额按下列规定计算:使用时间未满1年以内的赔偿50%,2年以内赔偿50%;第3年起按原价每年递减10%赔偿,至原价的20%时不再递减。 第四章处理程序 第七条一旦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当事人填写必要的证明材料,所在部门负责人按照调查核实情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1、综合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组织验收、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 2、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具体实施。 3、技术负责人负责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审核。 4、技术负责人负责新购仪器设备的审核。 5、中心主任负责新购仪器设备,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审批。 6、应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持续适用性。应制定设备核查的计划和作业指导书,以确保核查规范有效。 7、根据制造商的说明确定仪器设备的可接受标准、核查、维护、验证和/或校准的程序和频次。中心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8、实验室配制的所有试剂(包括纯水)应加贴标签,并根据适用情况标识成份、浓度、溶剂(除水外)、制备日期和有效期等必要信息。 9、对检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无论是外部检定/校准还是内部功能核查,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检定/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检定/校准的日期、再次检定/校准或失效日期。 10、当有设备维修、搬动或设备所处的环境发生显著的、长期的改变(如温度、湿度、电磁辐射等)时,应对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或功能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11、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仪器设备一览表》,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保持与现状相符合。 12、各实验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及经费可能,提出增添仪器设备的申请,填写《仪器设备申购单》,按照《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执行,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13、采购的仪器设备、工量具应有说明书和合格证,并有明确的生产厂家。 14、验收时仪器设备管理员应逐项核对名称,型号,外观质量,合格证等,填写验收报告,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登记,并在发票上签字。 15、对所有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每台设备按以下要求分别贴上标志: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

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购买的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购置固定资产要到设备主管部门验收、建账,建卡。没有学校设备主管部门验收签章,学校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二、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使用、维护、维修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 三、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管理,井对其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设备的精度和性能。 四、学校仪器设备实行账、卡、物管理制度。各部门及实验空的资产管理人员,要认真建立并做好固定资产流水帐和分类总帐。学校设备主管部门与校财务,会同使用单位每年对账一次,要求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物相符。 五、学校制定报废仪器设备的管理办法,对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维修费用过高,以及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统一进行处理。 六、学校制定仪器设备损坏与丢失的赔偿办法,以规范和完善仪器设备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七、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借用一般仪器设备的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八、本制度细则见广西医科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财产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爱护国有资产的宣传教育,认真建立仪器设备的保管与借用制底:划定科学;严格的仪器操作规招。对保管、使用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技术训练,切实防止仪器设备及低值品的损坏和丢失。 二、仪器设备及低值品(包括技术资料)因人为损坏和丢失、均届责任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的损坏和丢失均应赔偿。 三、由于下列主观原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制度办事又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器材;尚未掌据操作技术和了解仪器性能及方法,轻率动用设备器材: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的应予赔偿。 四、因管理不善丢失,属于单位责任的,应由单位赔偿:因工作不负责任,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________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 第 2 页共 4 页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001]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

实验室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条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物的意识,加强实验物资器材管理,维护仪器设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避免国家财产遭受不应有的损失,保证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应制定各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四条设备损坏,丢失等事故发生后,对知情不报者、有意隐瞒者、有意包庇者、扩大或缩小事故情节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五条由于下列主观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2.不听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操作粗心大意而造成损失者; 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尚未了解机器性能及使用方法,而轻率动用造成损失者; 4.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改装而造成损失者;擅自将设备带出校外,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者; 5.实验室人员失职、不负责任,教师指导错误或纠正不及时而造成损失者; 6.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者。 第六条由于下列情况,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可酌情减轻或免于赔偿。 1.按指导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者; 2.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者; 3.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者; 4.因工作需要经常洗刷、移动易碎、易坏的低值易耗品,一学期累计造成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 第七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实可以免于赔偿。 1.因实验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已久,接近损坏,在正常使用时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经过批准,试用新的稀缺或较复杂的仪器设备,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者; 4.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者; 5.由于缺少必要的使用和防护条件,虽经主观努力,仍未能避免者。 第八条赔偿处理规定 1.800元以上的校管固定资产,主要部件遭受损坏、丢失时,按原价的 0.1%-100%赔偿;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价格。 2.800元-500元的低值固定资产以及500元以下的低值品,酌情赔偿原价的10%-100%;半消耗性的低值易耗品(如玻璃仪器、工具等)应根据学生实验的具体内容规定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按原价的50%赔偿。 3.局部损坏或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赔偿;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零配件,但不致造成设备报废者,只计算零配件价值。 4.仪器设备损坏后,可按修理费的20%-100%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经修理修复,但质量下降,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加重赔偿。 5.凡丢失民用性较强的仪器设备一律按现价赔偿。如:计算机、照相机、录音机、钟表类等等。 6.多人造成损坏、丢失等责任事故时,分清主次,合理分担赔偿费。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科研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设备是福建瑞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完成各类实验研究、测试试验的必备条件之一。因此,为了加强科研设备的管理,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结合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仪器设备共享建设目的,为了充分利用公司优质仪器设备资源,更好的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推动公司大型仪器设备分布合理、定位准确、开放高效,实现资源共享。 第二章设备采购 第三条设备采购程序及方式,具体可参照“采购管理制度”。 第三章设备使用 第四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化工企业等均为资源共享系统的开放服务对象。 第五条由人事行政部制定设备共享的管理办法,对共享设备进行咨询、监督、检查、考核,指导大型仪器设备的共享实施与管理。 第六条由人事行政部制定提出仪器设备对外服务的参考收费标准,向共享仪器设备提供收费建议。 第七条每件仪器设备,必须有详细的操作规程。任何人在

未掌握使用方法之前,不得擅自使用。特别是精密度贵重仪器,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进行操作,如违反操作规程,以至损坏仪器设备,按公物损坏赔偿处理。第八条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必须加强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制定维护、保养和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设备保养和维护 第九条科研设备一般情况下是属于高端精密仪器,需要定期的维护和保养。开始实验前,需进行设备检查,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性,实验结束后,也需要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记录,使用过程中仪器发生异常情况,使用人必须做出详细的记录,并随即与保养修理人员联系。保养维修记录,凡进行保养维修均做出详细记录,记录修理日期。使用人主诉仪器故障现象,维修人员检查所见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排除方法、零件或电路改变情况等,修复后的检测情况。 第五章附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分析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分析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分析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标准版) 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班长或者技术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技术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

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9.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化验员等。 10.每台仪器由技术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1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12.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大资字〔2007〕7号 关于印发《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的 通知 各二级单位: 现将《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南大学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通知 抄送:各二级党组织、党群部门.

中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保证.为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中南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仪器设备是指学校各单位使用学校事业费或基建设备费、科研经费、自筹经费及各种基金等渠道购置或接受校外单位、个人捐赠的产权属于学校的各类仪器设备,并且应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一)单台(套)价值800元以上; (二)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寿命在1年以上(不能独立使用的设备应与主机合并管理). 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除执行本管理办法外,还应执行《中南大学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的规定. 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资产管理处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全面履行学校仪器设备所有权与综合管理的职能.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为加强管理,各二级单位应指定资产主管负责人和资产干事,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所管理的仪器设备,使其发挥最大效益,全面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的计划、采购与帐、卡管理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 制度(新版)

实训室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实训室仪器设备是保证学生进行技能训练的重要条件,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增强师生爱护实训室财产的责任心,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使之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应按实际情况的不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可根据损坏和丢失的具体情节、损坏价值的大小、事后补报情况,责令责任人的赔偿损失价值的全部、一部份或免予赔偿。 三、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均应全额赔偿: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 2.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用、拆、改仪器设备;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 4.不按规定办理领用、发货、借用、移交等手续造成的丢、缺。 四、故意损坏仪器设备,或损坏仪器设备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坏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经有关负责人核实,给与2--5倍赔偿,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或处分。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安排专人管理;监测仪器设备按规定程序登记、建帐、编号、保管,建立管理档案,做到账目相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做好仪器设备校准、使用维修和检修等工作。 二、仪器设备进出仪器室要有本室专人负责领取,填写试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检查配件、待电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使用完毕及时交回仪器室,防止损坏、丢失等情况发生,在仪器交回时对设备的安全负责,并保持洁净。 三、仪器设备购置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办理资产入库登记手续。仪器设备需手续、相关资料齐备;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交档案室妥善保存。仪器设备原则上由供货商提供安装、调试、培训工作。 四、仪器设备实行使用交接登记制度,领取、归还仪器设备时应在《仪器领取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应当做好设备使用的日常保养工作;仪器充电应按照说明书要求进行,并注意安全;归还仪器前应当将电池取下存放,避免损坏仪器。 六、仪器设备的使用人须加强学习,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 严格按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爱护仪器设备,轻拿轻放,切忌野蛮操作;监测需用试剂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存放条件进行存放,防止试剂失效。 七、对于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应当及时报告领导,说明情况,便于安排维修处理,确保仪器性能良好,运转正常,保障工作正常开展,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拆解仪器设备和擅自送修仪器设备。 八、仪器设备如使用不当,发生人为损坏、遗失、差错事故等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赔偿。 九、监测仪器设备不得私用;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领导同意批准,凭借条借出,并办理相关手续。

十、;监测仪器设备原则上以使用年限或经认定无法维修后可以报废,报废的仪器设备由所领导批准后,办理报废相关手续。 样品采集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 监测室项目负责人负责各类环境监测采样方案的设计,并组织实施采样。 2 监测室负责人负责采样方案的审核。 3 分管站领导负责采样方案的批准。 二、工作程序和要求 1 采样方案的制订 1.1 监测室应针对每一项环境监测任务,指定项目负责人。 1.2 项目负责人接到监测任务后,根据监测任务的要求、有关技术规范和适当的统计方法,结合现场监测勘察情况,编制采样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1.3 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采样方案有更改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修改方案,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站领导批准后实施,并记入在包含监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 2 采样准备 监测室项目负责人在现场采样的前一天应组织采样人员对现场使用的采样仪器设备、采样容器、备品备件、相关的样品保存剂、采样吸收溶液等消耗性材料检查核对,确保满足工作的需要。采样器具和样品容器材料要符合监测规范的要求,清洗干净。 3 样品采集 3.1 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依据已经批准的采样方案进行采样。 3.2 采样工作应有连续性,当一项监测任务需要多次采样时,后续采样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参加过上次该项目的采样,以保证采样工作的连续性。 3.3 在野外采样时应由不少于两人协同工作。 3.4 在重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浓度较高的排放口采样时,应采用专门的采样器采集,在采样器上标明采样点位或编号,以防交叉污染。

仪器设备使用暂行管理办法

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其效益。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的设备管理是学校后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科室要有一位负责人分工负责此项工作。 2.学校的设备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层层负责和计划、采购、管、用、修相结合”的原则。 3.总务科是学校设备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全校范围内的教学、后勤、生产、科研等全部设备,并对主管校长负责。 4.财务科为学校设备管理的监督部门。 5.学校各使用部门在设备的使用、保管、保养业务上对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二、设备的范围与分类。 1.下列设备应办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上,能单独使用,耐用期一年以上的教学、生产、生活设备。 单价不足100元,能单独使用一年以上的成批同类资产或已列入固定资产分类表内的设备。 2.自制、捐赠或调拨的设备,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应列入设备,并办理固定资产手续。 3.凡单件(或成套)价值超过10000元的设备为一类设备;凡单件(或成套)价值在5000元—10000元,或不足5000元,但比较精密稀缺的设备为二类设备,其余为三类设备。 页脚内容1

4.设备按原值的增减,必须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主管部门审核后由主管部门办理手续,并通知财务科调整有关帐目。 三、设备的归口管理。 学校设备分类实行归口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总务科:负责全校公共设施、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家具、电器、医疗器材、清洁工具等全部设备的管理。 2.教务科:负责电教、文印、绘图及本科办公室的其他设备、设施,以及全校收录机、磁带、录象带的管理;负责体育器材、数学模型、全校微机、理化实验仪器和本科各种教学设施的管理。 3.专业部:负责本部实验、实习仪器、工具、教学设施等设备的管理。 4.工厂:负责各类机床、机动车辆和保养维修机具等设备的管理。 5.团委:负责各类文娱器材的管理。 6.其他科室:负责本科的其余用具、设施等设备的管理。 四、设备的计划管理。 1.凡属基本建设的设备购置计划,应按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不属基本建设范围的,应由设备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核定的购置经费预算及各部门提供的资料,编制年报设备需用计划。 2.编制计划的时间:各使用部门应于第三季度前编制下年度申请计划,并做到申请有理由,计划有依据,汇总成表,报设备主管部门。 3.单价1000元以上设备的购置计划,要有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报告,注明年使用小时数;要提出拟购设备的规格、型号、产地、生产日期、价格调查报告和用户调查报告。 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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