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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技术指南

2016年7月

前言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本技术指南。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yxl85050009@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9276572.html,)。

本指南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指南参编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

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浙大精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五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

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杨学林周家伟曹季国虞慧忠陈传水张小玲祝东红

毛冰周平槐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益德清赵宇宏景政治许国平庄新南赖庆林杨彤

目次

1 总则 (1)

2 基本规定 (2)

2.1 一般规定 (2)

2.2 审查内容 (2)

2.3 审查依据 (3)

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3)

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4)

3 政策性审查 (6)

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7)

4.1 一般规定 (7)

4.2 送审资料 (7)

4.3 审查内容 (7)

4.4 审查成果 (8)

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送审资料 (14)

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4)

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7)

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

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

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2)

5.8 审查成果 (23)

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6)

6.1 一般规定 (36)

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36)

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37)

6.4 智能化专项工程 (38)

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39)

6.6 其他专项工程 (40)

6.7 审查成果 (41)

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8)

7.1 一般规定 (48)

7.2 送审资料 (48)

7.3 审查内容 (49)

7.4 审查成果 (49)

8 设计变更审查 (53)

8.1 一般规定 (53)

8.2 送审资料 (53)

8.3 审查内容 (54)

8.4 审查成果 (55)

本指南用词说明 (63)

规范性文件引用名录 (64)

条文说明 (65)

1 总则

1.0.1为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0.3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1.0.4 审查机构在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除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

2 基本规定

2.1 一般规定

2.1.1审查机构对下列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时,审查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成果格式等应执行本指南的相关规定。

1 岩土工程勘察;

2新建项目主体工程;

3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4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5智能化专项工程;

6附属钢结构专项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7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荷载或受力方式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

8建设单位委托的其他工程。

2.1.2新建项目主体工程及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荷载或受力方式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如属于超限高层建筑的,应经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后方可送具有超限高层建筑审查资格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1.3 新建项目主体工程中的大型机场、车站、会展、体育场馆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及复杂和超限高层建筑,各专业审查人员宜具有同类项目的设计经验和经历。

2.1.4同一项目的各类后续附属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宜由该项目主体工程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2.1.5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由原审查机构审查;原审查机构宜安排各专业原审查人员进行审查。

2.1.6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 审查内容

2.2.1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下列内容进行审查: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含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审查合格书中应注明绿色建筑等级;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2.2.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包括政策性审查和技术安全性审查。政策性审查应符合本指南第3章的规定;技术安全性审查应符合本指南第4~8章的规定。

2.2.3 对超限高层建筑,应重点检查初步设计阶段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报告中的专家意见及建议是否在施工图设计中已得到落实,同时应检查结构体系、结构布置、采取的抗震措施等与超限申报材料是否一致。

2.3 审查依据

2.3.1审查机构宜按照送审项目施工图出图时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当执行新标准确有困难时,也可按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合同签订时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不得早于该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签订的日期。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3.2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当施工图出图日期与建设单位送审日期前后相差超过6个月时,审查机构宜按照送审时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3.3 对已开工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进行修订,除法律、法规、规章等另有规定外,其施工图局部变更设计可按原审查时采用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2.3.4对既有建筑加固、改造、加层工程,其加固、改造及新建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依据应按本指南第2.3.1~2.3.2条执行。

2.3.5国家及地方的各类标准设计图集不宜作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依据。

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2.4.1 审查机构应按以下流程及要求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接受委托,与建设单位签订审查合同。

2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送审资料是否符合审查要求。

3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确定项目负责人和各专业审查人员。

4分专业审查,各专业审查人员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5审查意见汇总,出具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意见告知书。

2.4.2 审查合同应注明工程概况、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时限、审查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审查合同参考格式见附录A。

2.4.3 建设单位在委托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应提交施工图审查送审表,并对送审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建设单位提交的图纸、计算书、立项文件及

批复等用于施工图审查的送审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2.4.4审查机构应及时对送审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核对。送审资料不完整或其他不符合审查要求的,应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补提资料。

2.4.5审查机构接收或归还送审资料、提交审查意见告知书和审查合格书等相关审查成果时,应与建设单位办理签收手续。

2.4.6 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对未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4.7 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建设单位应通知原勘察设计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对审查意见进行回复和修改,并将回复意见及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复审。原审查机构应安排各专业原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回复意见和修改内容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出具审查合格书。

2.4.8 施工图审查时间自审查机构收到完整的、符合审查要求的送审或者复审资料起计至审查机构出具审查合格书或审查意见告知书,不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回复时间。施工图审查一般不超过下列时限:

1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为10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为7个工作日;

2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5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3个工作日;

3外立面装饰(幕墙)、室内装饰、智能化、附属钢结构等专项设计工程为7个工作日;

4既有建筑涉及结构体系或受力改变的加固、加层、改造工程为10个工作日。

2.4.9 审查机构应建立送审资料信息保密制度,按有关规定妥善存放施工图审查档案资料。

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2.5.1审查机构提交建设单位的审查成果应包括审查合格书和审查过程中的审查意见告知书、对设计单位回复及修改内容的复审意见、相关审查报表等内容。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回复和确认、相关审查报表的内容及格式宜全省统一,并符合本指南的相关要求。

2.5.2 审查意见告知书应由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审查意见回复应由设计单位各专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名,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2.5.3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书及审查过程中

的审查意见告知书上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5.4施工图设计图纸盖章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审查机构应在经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含各专业图纸目录)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对审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图纸,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替换或出具修改联系单(修改联系单应进行统一编号并编入各专业图纸目录中),审查机构应在经复审合格的修改图或修改联系单上加盖审查专用章。

2审查机构在出具审查合格书的同时,建设单位可另行提交若干套施工图(一般不超过8套),送审查机构加盖审查专用章。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应承诺提交盖章的施工图与第1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完全一致,并对送交盖章图纸的真实性负责。

3建设单位宜留存一套加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用于后期竣工资料使用。

2.5.5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合格书、审查报表等审查成果应归档保存。

3 政策性审查

3.0.1政策性审查不单独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意见和结论反映在审查意见告知书中。

3.0.2政策性审查的送审资料应包括:

1项目立项文件;

2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或规划部门盖章的总图;

3初步设计批复或会审纪要(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提供方案设计批复);

4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5勘察和设计合同复印件;

6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0.3政策性审查内容应包括下列内容:

1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并签字,注册人员是否存在越级设计情况,设计修改联系单是否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和相关专业注册人员章;

2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与工程性质、规模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的情况。

3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是否已办理入浙备案(信息以浙江省“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为准);

4项目的勘察设计人员是否在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执业(信息以浙江省“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为准);

5勘察报告、设计图纸的图签是否完整、规范。所有签字人员宜印刷正体姓名并应手体签字,施工图校对和审核人员应为本专业人员,且不得是同一人,图签栏内应有出图日期,各专业主要图纸应有相关专业设计人员会签;

6是否存在使用属于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的情况,使用属于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时是否符合相应的限制条件;

7施工图选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是否存在指定生产厂家和供应商的情况。

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4.1 一般规定

4.1.1 新建、扩建、加层和结构改造工程,应将岩土工程勘察文件送审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不得作为施工图设计依据。

4.1.2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审查工作,应由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审查人员完成。

4.1.3送审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符合送审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当扩建、加层和改造工程中,需利用既有的勘察资料时,应由原勘察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依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地方规范对既有勘察文件进行复核评价,出具评价结论。必要时应修订、调整既有勘察文件,保证送审的岩土勘察文件的时效性。

4.1.4由于工程的规模、性质、内容或位置发生变化的建设项目,勘察文件应相应调整,必要时应补充野外勘探作业,重新编写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并保证岩土勘察文件的完整性。

4.2 送审资料

4.2.1送审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填写《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送审表格式可参照附表4.1。

4.2.2提交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岩土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或合同;

2岩土工程勘察纲要;

3动、静勘探孔、波速孔、取土孔等室外勘探记录和原位测试数据;

4室外勘察作业的第三方见证资料;

5岩土试样及水分析试样室内物理、力学和化学的试验记录和成果;

6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4.2.3送审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的送审资料均应提供原件;

2送审的资料应保证资料的完整性;

3送审的野外记录、试验数据、成果报表和勘察报告均应有相应个人的签名和单位盖章。

4.3 审查内容

4.3.1审查人员应对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时效性、完整性、技术可靠性及勘察分析结论的合理性进行技术审查。技术审查的重点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岩土层的分布、地下水条件(含抗浮水位)、岩土的工程特性指标是否查明;

2对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地基承载力和变形特性、水和土的腐蚀性等重要的岩土工程问题是否正确评价。

4.3.2 勘探孔的数量、间距和类型应满足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

4.3.3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地基基础强度和变形计算的需要。主体建筑采用桩基础,且有多种桩长方案可供选择时,控制性勘探孔应根据最长桩方案确定。

4.3.4 原位测试勘探孔的数量,应根据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工程特点确定,且应满足勘探孔总数量中的比例要求。

4.3.5原状土取土试样或原位测试的数量应满足岩土工程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规范的最小数量要求。

4.3.6 勘察文件中的下列抗震设防内容是否明确或判定合理:

1工程所在地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2场地类别,根据实际情况对建筑有利、一般、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

3对饱和的粉、砂性土地基的液化判别、场地液化等级的确定;

4对需要采用时程分析法补充计算的建筑提供土的有关动力参数。

4.3.7 场地内存在岩溶、滑坡、泥石流、湿陷性土、盐渍岩土、污染土、软土、新近厚填土等不良地质作用的区段时,应针对不同的不良地质做专门勘察,并提供整治的方案、建议。

4.3.8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建筑物特征和建筑场地概况的描述和相关数据;

2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3勘探孔位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

4 原位测试、室内试验的记录和成果图表;

5岩土物理力学的试验指标和统计表;

6水文地质记录,水、土腐蚀性测试结果;

7各项岩土性质指标、岩土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及地基承载力的设计建议值;

8 当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基础底板时,抗浮水位设计建议值;

9 经定性、定量分析后,提供一种或多种地基基础或地基处理的方案、建议;

10有基坑开挖时,应提供基坑支护的选型建议及有关计算参数;

11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的扉页上应有注册执业人员及勘察单位的盖章。

4.4 审查成果

4.4.1对审查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机构应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同时应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扉页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可单独出具,也可与主体工程的审查合格书一起出。

4.4.2对审查不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机构应出具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并附审查意见汇总表。

4.4.3 勘察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审查意见汇总表、审查合格书等格式可参照附表4.2~附表4.4。

附表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送审表

附表4.2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告知书

附表4.3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汇总表

附表4.4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合格书

附表4.1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送审表

编号(审查机构填):填表日期:年月日

注:1、本表格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本表格一式两份,建设单位与审查机构各执一份。

附表4.2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

审查意见告知书

你单位建设的项目工程勘察文件,经我单位审查,现提出审查意见汇总共页。本次审查结果为(通过、未通过),请建设单位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时送达勘察单位,督促勘察单位抓紧时间修改到位。修改后的工程勘察文件重新报送本审查机构进行复审。

技术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盖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表4.3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

审查意见汇总表

审查机构(盖章):第页,共页

附表4.4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勘察文件

审查合格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规定,本工程勘察文件经审查合格。

审查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审查机构(盖章)

年月日

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5.1 一般规定

5.1.1 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有效审批文件应予以落实。

5.1.2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及相应节能评估文件应予以落实。

5.2 送审资料

5.2.1建设单位提交的送审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各专业相关计算书及相关资料刻录的光盘;

2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刻录的光盘;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节能评估报告书(表)或节能登记表;

4审查机构认定的其它施工图审查需要资料。

5.2.2 提交的送审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施工图设计深度应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相关要求;

2 施工图应和原经过批复的设计文本的内容及批文的要求相符合,若存在重大的设计变更、功能改变或指标调整、须经原审批部门同意;

3 各专业计算内容应完整齐全,所有计算书应分专业装订成册,并经过校审,计算书封面应有计算人、审核人及专业负责人等至少三人签字,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应在计算书封面上盖章。

5.2.3 建设单位在提交送审资料的同时,尚应填写浙江省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送审表格式可参照附表5.1。

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5.3.1 建筑防火

1 建筑施工图应符合《建筑工程消防文件申报要求》;

2 防火设计专项说明内容应完善;

3 建筑的防火分类、耐火等级、构件耐火极限、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建筑高度等应明确并符合规范要求;

4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消防登高面、救援窗口、消防车道、穿越建筑的消防通道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 建筑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与走道、消防电梯、避难层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6 建筑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管井与缝隙构造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7 自然排烟口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8外围护结构保温及外墙装饰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9应说明对所采用的消防产品的具体要求。

5.3.2 建筑节能

1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内容应完善,节能设计表内容应完整;

2 节能设计依据应正确,各节能设计规定性指标限值应正确,设计值应符合标准要求,节能设计结论应符合要求;

3 节能建筑构造设计应合理;

4 公建节能分类应正确;

5 外门窗开启面积应符合标准要求,气密性等级应符合标准要求;

6各有关材料物理参数取值应正确;

7各节能指标的计算结果应符合标准要求,计算部分不应存在遗漏,对比评定法或权衡判断结论应符合要求;

8节能计算书和设计图纸中的节能构造做法应一致;

9 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应符合要求。

5.3.3 建筑无障碍设计

1 建筑无障碍设计专项说明内容应完善;

2建筑无障碍设计部位实施范围应符合规范要求;

3无障碍出入口、坡道、台阶、门、走道、楼梯、电梯、升降平台、扶手、厕所、楼地面高差、停车位等无障碍细部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3.4 人防工程建筑

1人防工程建筑设计专项说明内容应完善;

2人防工程建筑类别、抗力级别、防化等级、防护单元和抗爆单元建筑面积应符合规范要求;

3 人防工程建筑主体、出入口、通风口、辅助房间、柴油电站、防倒塌棚架、连通口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4人防工程建筑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 人防工程建筑装修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3.5 建筑日照时间和间距

1规范或规定有建筑日照时间和间距要求的,设计图纸应符合有关要求;

2住宅、老年人居住建筑、宿舍、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需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并应符合有关要求。

5.3.6 建筑围护结构、材料与装修

1 外墙各项物理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2门窗各项物理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3 屋面、楼地面各项物理性能应符合规范要求;

4 不应使用属于淘汰或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

5 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规范要求;

6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各项物理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

7变形缝构造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3.7 建筑防水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防水材料材质和厚度、构造层次、防水混凝土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屋面防水等级及设防要求、防水材料材质及厚度、屋面排水方式、排水坡度、屋面构造层次做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3潮湿积水房间楼地面防水、墙身防潮材料及做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4建筑外墙防水的构造层次做法、防水层材料的选择、节点的密封防水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5.3.8建筑安全防护

1栏杆、栏板和女儿墙高度及做法应符合规范要求;

2门窗和采光玻璃顶棚、玻璃雨篷安全性应符合规范要求;

3规范有防坠物要求的建筑出入口应有防坠物措施。

5.3.9建筑室内环境

1 建筑室内采光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建筑室内通风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建筑室内隔声减噪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4 室内辐射污染、空气污染限值应符合规范要求。

5.3.10 绿色建筑

1 民用建筑应根据《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确定的星级绿色建筑等级要求进行设计;

2 建筑总平面设计与建筑空间布局应符合标准要求;

3 建筑的围护结构设计应符合标准要求;

4 建筑的光环境、室内风环境、室内声环境、室内空气质量、建筑工业化设计应符合标准要求;

5民用建筑应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 33/1092正确填写《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表》和《浙江省绿色建筑自评表》。

5.3.11 其它

1 建筑施工图总平面应与经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总平面及审批意见相符

河北施工图审查要点

2009河北省施工图审查要点(结构专业第一部分) (二)房屋建筑结构专业 1.一般规定 1.1施工图审查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06]220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等地方法规、文件的规定;应依据国家及河北省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有效版本)。 1.2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文件和施工图技术文件(计算书、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进行审查,技术性审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2.1 勘察文件中工程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的可靠性,勘察文件内容的完整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不允许在无“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情况下进行地基基础设计,也不允许仅参照相邻建筑物的地质勘查报告进行地基基础设计。 1.2.2 建筑物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是否符合相关主管部门批件的要求;是否符合业主设计任务书中的合法要求;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1.2.4 采用计算软件进行计算的,其软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计算模型是否与实际相符,计算输入数据是否准确,输出结果是否可靠。 ,计算书是否完整、正确。 ,有无审查意见及审查通过的相关批件,并应以专家审查论证结论意见为施工图审查依据。,是否按鉴定报告结论进行设计。 ,设计图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施工详图通常由有资质的钢结构制作单位根据设计图纸编制,也可由设计单位分阶段编制。施工图审查仅审查钢结构设计图部分。 ,内容是否符合以上技术审查内容的要求。 程序性审查详见本要点第二部分“程序性审查和政策性审查”。 1.3本要点所依据的标准、规范为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若遇国家标准、规范调整,相关内容应以调整后的有效版本执行。 1.4外省市的规程标准未经河北省建设厅批准认可不能作为我省施工图审查的依据。 1. 5本要点所采用的抗震规范均指:GB50011-2001(2008年版)。 1.6施工图审查时,设计文件应满足以下各章、节要求。 2 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 2.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含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及计算书。 2.2设计文件内容及深度按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第4章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完整版)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关于重新确定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许可证的审查机构,在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国家现行强制性规范等进行审查时,可按本规定向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时收取,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具体收费标准在最高限价内由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须进行修改设计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如属建设单位重新变更设计,再次送审的,则收费由双方视审查工作量、技术难易等另行协商确定。 三、对国家和自治区的重点工程,由国家投资的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幼儿院、医院以及福利机构(不含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的职工宿舍、经营性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实行优惠政策,按最高不超过该工程项目同档次设计文件审查费的70%收取。农村农民建房不得收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属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机构,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为被审查单位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审查机构接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应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签定合同或协议时,审查机构应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文件,并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五、收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规定自2006年7月20日起执行,桂价费字〔2002〕310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收费标准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1)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 1一般要求 1.1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设计图纸以及图纸总封面; 2 节能计算书。 1.2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 2 设计单位名称; 3 项目的设计编号; 4 设计阶段; 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 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2 总平面施工图 2.1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 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如有消防车道和扑救场地,需注明; 7 指北针; 8 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图例等。 2.2 竖向布置图 1 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 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 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地下建筑的顶板面标高及覆土高度限制; 4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以及景观设计中水景,地形、台地、院落的控制性标高; 5 道路、坡道、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

顶及沟底)、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立道牙 或平道牙,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 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 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严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地形复杂时宜表示场地剖面图; 8 指北针; 9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等。 2.3 管道综合图 1 总平面布置; 2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 3 保留、新建的各管线(管沟)、检查井、化粪池,储罐等的平面位置.注明各管线、化粪池、储罐等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和管线间距; 4 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 5 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叉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 6 指北针; 7 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 2.4 详图 包括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围墙等详图。 2.5 设计图纸的增减 1 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 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3 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3 建筑施工图 3.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3.2 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3.3 设计说明。 1 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等。 2 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

施工图设计制图要求

建筑设计作图要求 (参照《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1010》、《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建筑工程设计之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11月》)。 一、一个工程设计中的图纸一般不宜多于三种幅面(不含A4)。一.dwg 二、图线不得与文字、数字或符号重叠、混淆。二.dwg 三、文字的高度:(在1:100比例下): 1.房间名称:5.0P 2.局部引出线的注明之字 3.5P 3.门窗编号,楼梯“上、下”文字分别用“天正”自带的字高──3.5P和 3.0P。 4.图号标注:7.0P 四、绘图的比例: 1.平、立、剖一般采用:1:100 ,1:150, 1:200, 1:300(最小)。先排图、设置标注的高度 2.总图: 1:500, 1:1000, 1:2000 。 3.大样图:楼梯、电梯、房间放大图──1:50 (墙身大样若细部不多,可用1:50) 复杂立面放大图、墙身大样、节点构造──1:20(局部构件可用1:10, 1:5)。 1:25不是房屋建筑中的常见比例,但是,也是符合建筑制图标准的。 五、符号: 1.剖切符号宜用阿拉伯数字,一般是剖切位置线为上下时往左看,剖切位 置线为左右时往上看。五-1.dwg 2.索引符号时的剖切索引一定要清晰“粗短线为剖切位置线,引出线所在 一侧为剖视方向。详《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10》第7.2.2

条五-2.dwg 3.各引出线尽量平行,不交叉。五-3.dwg 六、轴线定位: 1.不能采用“I.0.Z”作轴号。 2.复杂的平面可以分区编号,用“分区号──该分区编号”形式。六-2.dwg 七、建筑外部边墙宜轴线平外墙外边,内部注墙中,(布置内部柱子时应注意 避免内走廊有柱时净空不够的情况,或要求梁边平墙的某一侧时要特意告知结构工种) 。六-2.dwg 八、尺寸标注: 1.方案及初步设计注两道尺寸,所有两道尺寸:端点应平齐。若突出最外 侧轴线尺寸标注,侧根据图形的标注层级,对应在相应的第几道尺寸 向上标注。八-1.dwg 2.尺寸界线不能与建筑图形接触。八-1.dwg 3.尺寸数字不能与图形重叠及互相遮挡,不够位置注写可错位。 4.总平面图室外地坪应用黑三角──“▼”, 且注室内标高时为 “151.00(±0.00)”。即室内±0.00标高相当于绝对标高151.00。详 《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10》第13页续表3.0.1 5.建议图形外部和内部可采用不同字高的标注,以避免与内部过于密集的 图形重叠。八-5.dwg 6.建议内部标注时,一串的标注一标到底,方便查看内部各部位的尺寸关 系。八-5.dwg -----补充图层的线性宽度等所内统一要求的章节 九、约定的数据: 1.排水坡度: 1)阳台、露台、淋浴间为2%,卫生间、铁艺栏杆空调位地面为1%。( 绘 制有地面排水要求的平面图时,应画出排水箭头)。九-1(1).dwg 2)倒置式平屋面为3%,正置式平屋面为2%。结构找坡为3%。屋面排水

碧桂园施工图审查要点(非常全)

碧桂园施工图审查要点(非常全) 通过对施工图纸的内审,可以减少施工图纸上设计的错、碰、漏,控制施工图纸设计的质量,使施工图纸设计深度能满足施工要求。本文为碧桂园施工图内部审核和会核的主要内容及关键问题,小伙伴们酌情参考。 一、总图 1.七总图(建筑总平图、建筑+‐0总平图、主次道路路网总平图、停车位总平图、公共设施布置总平图、市政综合管线总平图、园艺景观总平图)是否完整,总平图中小区入口是否人车分流和主客分流,总平图指北针标识是否正确,保留的地形和地物是否准确(在设计工作开始前应安排进行相关的地形测绘工作,特别重要地块如池塘、河道、道路、桥梁、铁塔、需保留的树木和建筑等等,应准确测量、详细标注坐标)。 2.用地四界的测量坐标、建筑组团界线定位坐标、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是否准确,道路、水面、地面、建筑物室内外标高是否正确、合理(结合原始地形,对土方平衡、建筑与地形的结合等予以复核)。 3.建筑物单体、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轴线是否正确,间距是否满足要求。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是否正确,标高、坡度是否正确、合理。 5.管线综合平面图平面布置是否合理,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植栽以及其他管线之间的距离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场地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标高是否正确。 二、建筑专业 1.审核建筑设计是否满足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及质量通病防治的要求,是否和其他专业设计协调,有无冲突;防火、防水、防潮、节能、无障碍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计总说明是否完整和明确,技术措施是否满足当地特殊要求。 2.审核建筑设计是否和扩初设计或方案设计统一,建筑立面效果是否满足要求。建筑总说明是否齐全准确,室内、外装饰做法说明是否适用,建筑创新设计带来问题是否解决。 3.审核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是否合理,建筑造型、构造的做法是否完整、可行、合理。 4.审核建筑平面图的轴线和轴线尺寸标注是否准确,建筑物层高、净高是否能满足要求。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等专项 工程,下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 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的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等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四条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结合本 市建设规模认定本市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对本市施工图审查 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 行政区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

第六条审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从事勘察文件审查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一类机构和主 城区内的二类机构审查人员必须全部为符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分类标准要求的专职人员;其他区县(自治县、市)的二 类机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 的50%。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审查机构的专职审查人员不得低于前述分类标准要求审查人员总数的50%。 第七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施工图审 查的勘察设计单位,内部应当设立施工图审查专门机构,其人员、财务等应当单独管理。 第八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认定的审查机构颁发审查机构认 定书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审查机构认定书、施工图审查专用章有效期为2年。 第九条审查机构认定书有效期满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 据建设规模和各机构运行情况,对机构进行重新认定和调整。 第三章审查人员 第十条审查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经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认定。审查人员只能在一个审查机构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专职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技术人员在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期 间不得从事勘察设计工作。

施工图设计技术标书

一、项目实施方案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xxxxxxxx设计 招标人:xxxxxxxxx 项目地点:xxxxxxxxxxx。 项目概况:xxxxxxxxxxx 2具体实施方案 如果我公司中标,将会自行与方案设计单位联系沟通,根据建设单位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并且按照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设计。同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消防报审和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二、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在单位领导下,建立高效的设计项目组,并确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设计全过程行使组织管理职责。提高设计质量,从每个设计人员做起,加强自校,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设计质量实行全面控制,按质量优劣兑现奖惩。 1设计人: 1.1设计人职责: 设计人对承担的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和制图标准,掌握各种国家、地方设计规范和规程,正确运用,准确表达。设计中的尺寸、标高、图例标注和计算数据要准确,设计说明要全面完整,保证制图的质量,提高制图的效率,做到图面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对所提交的设计成果负责。 1.2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在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应征求专业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的意见,及时得到指导。正确选用标准、计算公式、设计参数和套用图纸。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创优;采用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图面布局合理紧凑、整洁,比例适当,尺寸、数字、符号符合制图标准。搞好与有关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吸取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修正。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或结论与有关责任人有异议时,设计人应向专业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提出复议,最终有总工程师裁定,裁定后设计人必须按裁定意见执行。完成的成果应认真自校,及时向校对人、审核人提供完整的图纸,计算书和相应的资料。对设计成品质量和进度负直接责任,签署有关设计文件。按时或提前完成设计任务,认真进行本项目的资料归档工作。 2校对人: 校对人员进行设计校对时,对校对的设计内容的质量负责。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原则,须对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设计变更进行规范性、技术性、准确性校核,校核数据、系数、参数、计算公式、选用的电算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详细校对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与图纸是否一致。校对人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后,应与设计人充分讨论协商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提请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决定。认真填写设计校核记录,对校核结果负责。 3审核人 3.1审核人职责: 审核人员结合校对意见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认真填写审核记录,对审核结果负责,审核人不见校对记录单,不得接收图纸审核。 3.2审核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审核人将从是否合理、先进、经济、安全等,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是否恰当;选用的标准图、通用图是否合适;审核设计内容是否齐全、无漏项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审核计算理论、基础数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暖通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标签:空调系统风路转换采暖热负荷空调制冷系统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与施工说明、设备表、设计图纸、计算书。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⒈设计说明应介绍设计概况和暖通空调室内外设计参数、热源、冷源情况;热媒、冷媒参数;采暖热负荷、耗热量指标及系统总阻力;空调冷热负荷、冷热量指标,系统形式和控制方法,必要时,需说明系统的使用操作要点,例如空调系统季节转换,防排烟系统的风路转换等。 ⒉施工说明应说明设计中所要求使用的材料和附件;系统工作压力和试压技术要求;施工安装要求及施工注意事项。采暖系统还应说明散热器型号。 ⒊图例一般使用通用图例,并将图例放置在设计说明页或首页中,也可单独成图。 ⒋设备表施工图阶段,型号、规格栏应注明详细的技术数据。 当设计单位只设计部分工程内容,或由多家设计单位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时,应明确交待配合的设计分工范围。 设备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应绘出建筑轮廓、主要轴线号、轴线尺寸、室内外地面标高、房间名称。在底层平面图上绘出指北针。通风、空调平面图,一般采用双线绘风管,单线绘空调冷热水、凝结水管道的画法。标注风管尺寸、标高以及末端设备或风口尺寸时(圆形风管注管径、矩形风管注宽×高),应标注水管管径及标高、管道坡度和坡向,以及各种设备及风口安装的定位尺寸和编号。还应标出消声器、调节阀、防火阀等各种部件位置及风管、风口的气流方向。当建筑装修方案未最终确定时,风管和水管可先画出单线走向示意图,并注明房间送、回风量及以风机盘管数量、规格。在建筑装修确定后,一般按规定要求绘制平面图。 剖面图当风管或管道与设备连接交叉复杂,光靠平面图表示不清时,应绘制剖面图或局部剖面。在剖面图中绘出的风管、水管、风口等设备,应表示清楚管道与设备、管道与建筑梁、板、柱、墙以及地面的尺寸关系。还应表示清楚风管、风口、水管等尺寸和标高,气流方向及详图索引编号等。 通风、空调、制冷机房平面图机房图应根据需要增大比例,绘出通风、空调、制冷设备(如冷水机组、新风机组、空调器、冷热水泵、冷却水泵、通风机、消声器、水箱等)的轮廓位置及编号,注明设备和基础距离墙或轴线的尺寸。绘出连接设备的风管、水管位置及走向;注明尺寸、管径、标高。标注机房内所有设备、管道附件(各种仪表、阀门、柔性短管、过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要点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评价 (2) 第三章总说明书 (3) 第四章总体设计 (3) 第五章路线 (4) 第六章路基、路面及排水 (4) 第七章桥梁、涵洞 (6) 第八章隧道 (7) 第九章路线交叉 (8) 第十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9) 第十一章其他工程 (12) 第十二章基础资料 (12)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 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 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 能否满足设计要求; 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 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 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 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总体评价 第8条评价设计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编制办法》及《公路设计图表示例》的格式和深度要求。 第9条评价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意见,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否满足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图设计技术标书

施工图设计技术标 书

一、项目实施方案 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xxxxxxxxxx设计 招标人:xxxxxxxxx 项目地点:xxxxxxxxxxx。 项目概况:xxxxxxxxxxx 2具体实施方案 如果我公司中标,将会自行与方案设计单位联系沟通,根据建设单位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而且按照建设单位下发的施工图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完成设计。同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消防报审和施工图的审查工作。 二、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在单位领导下,建立高效的设计项目组,并确立项目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设计全过程行使组织管理职责。提高设计质量,从每个设计人员做起,加强自校,层层把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设计质量实行全面控制,按质量优劣兑现奖惩。 1设计人: 1.1设计人职责: 设计人对承担的设计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负责。设计人员应熟悉掌握相关规范和制图标准,掌握各种国家、地方设计规范和规程,正确运用,准确表示。设计中的尺寸、标高、图例标注和计算数据要准确,设计说明要全面完整,保证制图的质量,提高制图的效率,做到图面

清晰、简明,符合设计、施工、存档的要求,对所提交的设计成果负责。 1.2 设计人对工程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在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的过程中,应征求专业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的意见,及时得到指导。正确选用标准、计算公式、设计参数和套用图纸。精心设计、努力创新、创优;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确保工程设计安全可靠。图面布局合理紧凑、整洁,比例适当,尺寸、数字、符号符合制图标准。搞好与有关专业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吸取有关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修正。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或结论与有关责任人有异议时,设计人应向专业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总工程师提出复议,最终有总工程师裁定,裁定后设计人必须按裁定意见执行。完成的成果应认真自校,及时向校对人、审核人提供完整的图纸,计算书和相应的资料。对设计成品质量和进度负直接责任,签署有关设计文件。按时或提前完成设计任务,认真进行本项目的资料归档工作。 2校对人: 校对人员进行设计校对时,对校正确设计内容的质量负责。熟悉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原则,须对图纸、计算书、设计说明、设计变更进行规范性、技术性、准确性校核,校核数据、系数、参数、计算公式、选用的电算程序是否符合既定的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详细校对计算结果是否正确,与图纸是否一致。校对人发现设计文件有错误后,应与设计人充分讨论协商处理。意见不一致时,提请上一级技术负责人

项目施工图设计规范标准

前言 在室设计工作的过程中,施工图的绘制是表达设计者设计意图的重要手段之一,是设计者与各相关专业之间交流的标准化语言,是控制施工现场能否充分正确理解消化并实施设计理念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衡量一个设计团队的设计管理水平是否专业的一个重要标准。专业化、标准化的施工图操作流程规不但可以帮助设计者深化设计容,完善构思想法,同时面对大型公共设计项目及大量的设计定单行之有效的施工图规与管理亦可帮助设计团队在保持设计品质及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本书是以制图标准为基础,结合具体工程实例书写而成。书中容更贴近于实际工程,对于图样画法的基础与理论读者可参见相关专业书籍。书中除涉及施工图构成的一些基本元素外,还对施工图的前期规划,绘制过程中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图纸如何与施工现场衔接,和后期竣工图文件归档均作了一定的描述。此外书中还针对计算机绘图方式与制图标准的结合作了具体的描述,特别是模型空间与布局空间相互转换的绘图方法不但方便平面图的修改,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在保证图纸的一致性以及图层管理,比例输出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书中所附光盘图纸均含标准图层。符号在布局空间按1:1比例绘制,所制成的标准图按图幅规格在布局空间可直接调用。图例也分别在模型空间与布局空间按比例绘制,均可直接调用。写此书的目的一方面的对于以往学习工作过程中积累的关于室设计施工图方面的知识经验作一次较详尽的梳理,另一方面希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把自己一些浅薄的认知以书面的形式与同道做一个交流,希望大家批评指正,以期引起专家同道对室设计专业制图更深层次的关注。

目录 一、图纸幅面规格 二、符号的设置 三、材质图例的设置 四、尺寸标注与文字标注的设置 五、线型与笔宽的设置 六、电脑图层的设置 七、比例的设置 八、图面构图的设置 九、施工图编制的顺序 十、图表 十一、平、立、剖面图及节点大样图的绘制及相关标准十二、施工图在各设计阶段应注意的事项 十三、施工图与现场深化设计 十四、施工图的归档与分类 十五、关于布局空间与模型空间在实际绘图中的应用十六、施工图工程实例 宾馆类:天骄宾馆 办公空间:商务部会议室 文化空间:哈工程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住宅样板间:某住宅项目

施工图审查服务收费标准

关于核定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04]12号 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物价局: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施工图审查是指依法取得国家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备审查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单位),受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政策性、安全性进行的审查。 二、施工图审查的范围: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文件均须进行审查(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除外)。 1

三、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委托单位可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委托,应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图审查收费按工程概(预)算投资额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基准标准附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可根据施工图审查工作的难易程度,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的规定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单个项目收费超过12万元的,按12万元收取。 施工图审查为合格的项目,其审查经费建设单位(业主)不得从该项目的设计费中扣除;审查为不合格的项目,其审查经费由建设单位(业主)从该项目的设计费中扣除。 建设单位(业主)或者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单位)作出的审查结论如有重大分歧时,可由建设单位(业主)或设计单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结果与原结果一致的,复审费用由委托复审的单位承担,复审结果与原结果不一致的,复审费用由原审查机构(单位)承担。复审费用收取标准按本通知规定标准的60%执行。 四、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如遇特殊情况需进行涉及审查主要内容修改时,原审查机构重审后,可按修改内容的概(预)算造价为基数按上述标准分档累进计收。 2

(完整word版)闽价服〔2012〕237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价服〔2012〕237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收费行为,维护建设单位与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施工图审查服务质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规定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要求,结合《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9]168号)执行情况,现对我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取得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资质证书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方可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二、施工图审查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施工图审查收费应当按照自愿有偿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委托人支付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 三、居住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建筑面积为基数,按规定标准分档累进计收;居住建筑工程以外的其他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分项工程(幕墙、装修、轻钢、智能化、岩土、桩基础、人防工程等)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以建设单位一次性送审项目的概算额为基数,按照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其中,单个项目计算的施工图审查(不含勘察文件)收费金额低于1500元的按1500元计;单个项目计算的勘察文件审查收费金额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本收费标准仅限于房屋建筑(民用建筑与一般工业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服务,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其他专业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不得参照执行。 四、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收费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60%收取;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等)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70%收取。 五、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须进行局部设计整改的,再次送审不得另行收费;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图总量60%以上须进行设计整改的,可按本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50%另行收取。 六、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对审查机构作出的审查结果有重大分歧时,可向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勘察设计单位支付;复查结果与原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复查费用由原审查机构支付。复查费用按本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50%收取。 七、施工图审查机构所提交的审查结果达不到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负责完善,不得再加收审查费,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施工图审查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文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相关手续,

房地产公司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

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 第一章建筑专业 1.1.设计说明 1.工程名称:佛山奥园(角图章内格式应统一,与设计院定) 2.图纸以1#、2#图为主要出图图幅。 3.建筑设计总说明各子项材料做法表、装修做法表汇总统一编写;子项说明可根据具体情况单独编写。 4.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关于建筑面积的计算要精确,并随设计的加深不断核算,直至最终成果,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执行。 5.所有门窗需统一编制门窗表,进行编号并注明选料,以保证施工备料中不发生混淆。 1.2.住宅设计统一技术要求 (1).层高 1)多层:3000 2)高层:2900 3)别墅:首层3600、二层3300、三层为坡屋顶,最低处不小于2200。 (2).墙体 1)外墙: 180厚砖墙 2)分户墙: 180厚砖墙 3)户内隔墙: 120厚砖墙 1

4)厨房、卫生间: 120厚砖墙 5)预留洞:内外墙上所有留洞均应有水平和竖向定位;柱上留洞不仅在建筑图上标注,还应在结构图中采取相应措施,并注明。 6)异型柱: ●客厅与主卧室隔墙异型柱,保证客厅墙面平整; ●客厅与次卧室或其他辅助房间隔墙异型柱,保证客厅墙面平整; ●卧室与次卧室或其他辅助房间隔墙异型柱,保证主卧室墙面平整。 7)墙体保温:北方地区外墙应加设保温层; 当外墙面层为涂料时,建议采用外墙外保温; 当外墙面层为面砖或石材时,建议采用外墙内保温。 (3).楼地面 1)所有楼板均采用现浇楼板。 2)卫生间建筑完成面比厅房建筑完成面低30。 3)厨房结构降板,建筑完成面比厅房建筑完成面低20,但需做防水。 4)当采用地板辐射采暖时,管道予埋于垫层内。居室、卧室的楼板结构予留90。 5)阳台: ●厅房为非地板采暖 阳台面层为面砖:楼板结构比厅房结构降板50。 阳台面层为水泥:楼板结构比厅房结构降板50。 ●厅房为地板采暖 阳台楼板结构与厅房结构取齐。 2

住宅小区外网施工图设计要求

住宅小区 室外综合管线专业设计任务指导书 1 目标 为统一我公司室外综合管线的设计,加强设计质量控制,在满足国家设计规范和济南地方相关设计规程、标准的前提下,规范设计任务书中的技术要求,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逐步实行工程管理标准化。 2 设计总则 2.1 应按最新版国家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济南地方相关设计规程及标准执行。 2.1 对于设计规范中以黑体字标注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有任何违反。 2.3 应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2003版)。 2.4 设计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图集。 3 相关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3.1 给排水专业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50015-2003(2009年版)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50336-200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50014-2006 《给排水制图标准》50106-2001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50331-2002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54-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50067-97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50084-200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50140-2005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50261-2005 3.2 暖通专业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50019-200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50176-93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26-95 《暖通空调制图标准》50114-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0054-95(2005年版)《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50067-97 《供热计量技术规程》173-2009 《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142-2004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道工程设计技术规程》9-94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50028-200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 《直埋式预制保温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94 《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4-037-2012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热技术规程》1414-2002 3.3 电气专业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16-2008

钢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

钢结构施工图审查要点 一、工程概况和技术特点 在此一节中可以看出施工方对施工图纸的消化程度,同时也可反映出施工方的工程施工经验和技术保障系统的强弱。因此,在审查这一节时应注意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技术特点、难点的分析是否切中要害,是否有他们自认为施工困难的方面或应注意的事项,对此应分门别类作记录,在施工过程中重点监控 二、施工作业工艺及主要技术措施 本节是“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的核心内容。由于钢结构工程涉及到制造和安装两个施工现场,因此本本节内容应涵盖两现场的工艺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不如施工技术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对施工工艺的描述那么详实,但要求主干明确,逻辑性强,工艺特征要切中要害,因此,对此节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制造加工工艺程序有无矛盾与前后倒置现象。一般来说其加工工艺是:①确认进场材料;②电脑或1:1实样出落料尺寸零件图;③落料矫正、编号、堆放;④零部件成型、刨边矫正;⑤1:1拼装胎模组合确认及拼装检验;⑥焊接、检验及矫正;⑦制孔、端面加工;⑧预组装、检验;⑨编号拆开堆放;⑩表面除锈及表面处理,涂装作记、检验;⑾出厂。 2、审查工艺顺序中是否有关键工序遗漏和倒置情况。如材料进场后不经确认、跨过电脑或1:1实样确定落料尺寸就开始落料,不经1:1拼装胎模确认就进入拼装等。其材料确认包含两方面内容:其一是

对材料材质、规格、型号进行确认;其二是对材料应进行第一次矫正以达到可用标准的确认。由于施工单位一般对材料的要求重视不足,在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中,此项的描述常被忽略。 电脑或1:1实样确定落料尺寸这一工序过程相当重要。现在的钢结构施工图设计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设计方不再出详细的节点大样构造图,其杆件多为单线图,而节点构造只给出连接原则,节点板厚、焊缝长度要求、连接螺栓排列及数量和螺栓规格等不给节点、大样详图。往往要求施工单位按轴线交接要求及节点连接原则进行二次设计,在工程中通常把这些二次设计施工图称为“转换图”。如施工方未接触过这类设计,则往往会以为是设计不完善,而要求设计方补充详图。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施工方的技术素质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水平。因此监理人员应对这一工艺过程引起足够重视,否则落料过程中将易产生成批废料的严重后果。 3、在1:1拼装胎模完成后应对胎模进行确认。确认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尺寸(包括成型外型几何尺寸、轴线交点位置尺寸);二是是否便于脱模,是否有阻碍拼装点焊、影响辅助拼装线作标记的地方等。在有些施工单位的钢结构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本不提及这一过程,或者即便提了也不作细的要求,使工艺失控。此工艺过程必须是放在拼装之前,拼装有两类,一是小件拼装,一般是拼成零件或部件;另一类是中拼组成构件。预组装应放在焊接、成型、矫正、制孔、端面加工后进行,决不能与小件拼装及中拼一并同时进行,如施工方把三者过程混在一起,应在审查中给予指出。

施工图深化设计要求标准

施工设计提交成果 Deliverables of Construction Drawings 灯光照明 Lighting 对于灯光照明专业施工图设计深度标准及技术深度文件现规定如下: The design depth and technical scope of special lighting working drawing are specified as follows: 一.各区域,各房间的照度计算书及灯具选型、灯位布置; I.Illumination calculation sheet and type selection and positioning of lights each in room in all areas; 二.照明控制系统中所采用设备的说明书; II.I nstructions of equipment used in the lighting control system; 三.灯具资料表(用EXCEL表格做出,格式如下,第一行内容为示范); III.Data sheet of lighting (in EXCEL, with the format as follows; contents in the first row are filled in as an example);

四. 对施工图纸的要求如下: IV. Requirements for Construction Drawings 用于设计方案阶段的一套完整的图纸至少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工程设计说明及图例、设备材料清单、系统图、平面图。 A complete set of drawings used in the design stage shall at least include the cover, drawing content, engineering design instructions and graphic symbols, list of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system diagram, and plan view. 用于施工阶段的图纸至少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工程设计说明及图例、设备材料清单、系统图、平面图及设备的安装大样图。 A complete set of drawings used in the construction stage shall at least include the cover, drawing content, engineering design instructions and graphic symbols, list of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system diagram, plan view, and the detail drawing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照明专业图纸范围如下: Scope of drawings for lighting is as follows: 必须包括封面、图纸目录、工程设计说明及图例、设备材料清单、系统图、平面图、机房设备布置图、安装大样图。安装详图根据项目情况,应由设计师根据项目的可实现性和各专业分项工程的配合决定绘图深度,设计出满足项目需求的可实施的拓展性安装详图。 It shall include the cover sheet, drawing content, engineering design instructions and graphic symbols, list of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system diagram, plan view, layout of equipment in equipment room, and detail drawing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Feasible and extendable detail drawing for equipment installation shall be designed according to the project situations by the designer who shall decide the depth of drawing according to the project feasibility and coordination between all subdivisional works of each discipline to satisfy the project requirements. 4.1封面Cover 封面应包含项目名称、图纸性质(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公司名称、日期。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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