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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教案

谢一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培训

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可燃物、爆炸性煤尘,也有意外的自然界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的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下突出的煤。瓦斯和岩石,装药和爆破作业中的危险源有:装药作业范围内存在杂散电流、明火或火种携带入爆矿区域等,提升运输过程中的危险源有:坠罐、蹲罐、高空坠物、跑车等。

根据我矿井特点,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种:

1、矿井瓦斯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

矿井瓦斯是指煤以甲烷(CH4)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有时单独指甲烷。甲烷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比空气轻。

1.矿井瓦斯的危害

(1)井下空气中瓦斯浓度较高时,会相对地降低空气中氧气含量,使人窒息死亡。(2)瓦斯爆炸后产生正向及反向冲击,直接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失,巷道破坏;瓦斯爆炸后产生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使人中毒而亡。(3)某些地区煤(岩)体内的瓦斯量较大时,瓦斯会因采掘活动的影响而以突然的、猛烈的形式被释放出来,同时带出大量的煤(岩),直接造成人员伤亡,设备、设施或巷道的破坏。

2、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矿井主要有一个煤(岩)层发现瓦斯,该矿井即为瓦斯矿井。

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矿井在采掘过程中,只要发生过1次煤(岩)与瓦斯突出,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发生突出的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3.瓦斯爆炸的条件

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一定浓度的瓦斯、高温火源的存在和充足的氧气,三者缺一不可。

(1)瓦斯浓度:瓦斯爆炸界限为5%—16%,5%为爆炸下限,16%为爆炸上限。

(2)引火温度:一般认为瓦斯的引火温度是650—750℃。

(3)氧气浓度:当氧浓度低于12%时,混合气体中的瓦斯失去爆炸性。

4.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所谓瓦斯积聚是指瓦斯浓度超过2%,其体积超过0.5m3的现象。防止瓦斯积聚的方法有:1)加强通风。2)严格检查和监测井下瓦斯浓度。3)及时处理积聚瓦斯。4)抽放瓦斯。

二、煤(岩)与瓦斯突出防治:

1、在地应力和瓦斯的共同作用下,破碎的煤、岩和瓦斯由煤体或岩体内突然向采掘空间抛出的异常的动力现象。

依据动力现象的力学特征,煤与瓦斯突出可分压出、倾出、突出三种形式。

2、煤与瓦斯突出的危害

主要是煤与瓦斯瞬间涌入工作面并破坏巷道、设备、系统,冲击波伤人、煤流埋人,瓦斯造成人员窒息,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延误生产等。

4、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无声预兆包括:1)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质变软、变暗、变干燥,易粉碎;煤层倾角变大、变厚或变薄;煤层出现断层、断裂、波状起伏,煤岩严重破坏等。2)工作面压力增大,出现掉渣、片帮、工作面煤壁开裂、煤壁外鼔、底鼓和炮眼严重变形等。3)瓦斯涌出增大或瓦斯涌出忽大忽小。4)打钻时夹钻、顶钻。5)有时在突出发生前,还会出现煤壁和工作面气温降低,有特殊气味等。

有声预兆包括:煤层中有煤炮声,如由远而近发出雷鸣声、机枪声、鞭炮声;深部岩石或煤层出现破裂声,有时引起煤壁震动,支架发出劈裂声等。

5、煤与瓦斯突出的一般规律

(1)突出发生在一定的深度上,并随着深度的增加,突出危险性增大。

(2)突出的次数和强度随着煤层厚度特别是软分层的厚度的增加而增多。

(3)突出与地压的关系。地压愈大,突出的危险性愈大。

(4)突出的气体主要是甲烷,个别矿井突出二氧化碳,同一煤层,其瓦斯压力越高,突出危险性越大。

(5)突出与围岩性质的关系。若煤层顶底板为坚硬而致密的岩层且厚度较大时,其集中应力较大,瓦斯不易排放,故突出危险性愈大;反之则小。

(6)突出与水文地质的关系。实践表明,煤层比较湿润,矿井涌水量较大,则突出危险性较小;反之则大。

(7)突出具有延期性,突出的延期性变化就是震动放炮后没有诱导突出而相隔一段时间后才发生突出。其延迟时间从几分钟到几小时。

6、煤与瓦斯突出的预防措施。

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实践中,我国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综合防突措施,习惯上称为“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即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全防护措施。

突出危险性预测。分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预测是对新矿井、新采区或新水平进行突出危险性的分类,将其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和无突出危险区。目前,采用单向指标法、地质统计法和综合指标法进行区域预测,近几年又研究使用物探的方法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预测。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其预测工作是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的,又称为日常预测。包括石门揭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目前,我国大多采用接触式预测方法,以钻孔排粉量、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或者钻屑瓦斯解吸特征作为日常预测突出危险性的判断依据。近几年来,我国已开展了非接触式预测突出危险性的方法,如煤体温度变化监测、瓦斯涌出动态检测等的研究和应用。

2)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包括开采保护层、预抽突出煤层瓦斯、突出煤层注水等。

局部性防突措施包括超前抽放钻孔、松动爆破、水力冲孔、卸压槽、金属骨架等。

3)防突措施的效果检验。防突措施的检验就是根据煤与瓦斯突出预测中的有关规定,对采取措施后的煤层再进行一次突出危险性指标的测定,根据实测的指标值判断是否降到临界值以下、有无突出危险。如果检验结果表明防突措施有效,就可以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继续采掘作业。如果检验该防突措施无效或效果不好,就必须采取附加措施并经检验有效后,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继续作业。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方法与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基本相同。

4)安全防护措施。其目的在于预测失误或防突措施失效后发生突出时,避免造成人员伤害,从而建立起防止突出事故的第二道保障线。安全防护措施主要包括岩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震动放炮、远距离放炮、反向风门、避难所、挡栏设施、压风自救系统和隔离式自救器等。

三、矿井火灾防治

1.矿井火灾的危害(1)井下发生火灾后,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高温烟流德众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气体会使人员窒息、中毒,严重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2)引起瓦斯、煤尘爆炸。(3)产生再生火源。(4)产生火风压。

2.矿井火灾的分类

根据发生火灾的原因不同,一般把矿井火灾分为两类:外因火灾和内因火灾。

煤的自燃发火征兆:(1)巷道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2)风流中出现火药气味,如煤油味、松香味、臭味等。(3)从煤炭自燃地点流出的水和周围空气较正常的温度高。(4)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增加,人体有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头晕、精神疲乏、外露皮肤瘙痒等。

3.火灾的防治

(1)防止火源的产生1)加强明火管理。严格杜绝火源。严禁将烟火带入井下,严禁井下吸烟,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严禁烟火,也不准用火炉取暖。井下严禁使用灯泡或电炉取暖。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电焊作业,必须作业时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3)地面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在进风井的主导风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4)严禁在井下存放用完后剩下的汽油、没有和变压器油。

(2)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新建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3)防止电气火灾::机电设备应正确选用熔断器(片),正确使用检漏继电器,当电流短路、过载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源;电缆接头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严禁使用“鸡爪子”和“羊尾巴”接头;严禁违章使用和操作井下电气设备等。

(4)防止摩擦火花引起火灾

(5)防止火灾扩大1)设置消防材料库。2)设置防火门。3)设置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水管系统。

(6)灭火方法常用的灭火方法有三种:直接灭火法、隔绝灭火法和联合灭火法。

1)直接灭火法。直接灭火法包括以下几种:①清除可燃物。②用水灭火。③用砂子(或岩粉)灭火。④用划分灭火器灭火。⑤高倍数泡沫灭火。

2)隔绝灭火法。当井下火灾发展到不能直接被扑灭时,应在所有通往火区的巷道内砌筑密闭墙,使火源与外界隔绝,当火区内的氧气消耗完后,火灾自行熄灭。在建筑密闭墙时,一般先建进

风侧,后建回风侧。在有瓦斯涌出的火区,为防止瓦斯积聚,进回风两侧要同时建筑密闭墙,同时封闭。对有发生瓦斯爆炸危险的火区,为保证救灾人员和建筑密闭墙人员的安全,应尽快地建筑一道防爆墙。防爆墙一般用砂子、黄土、炉灰等装在编织袋或麻袋内,建成5—6m厚砂袋墙。

3)联合灭火法。在单独采用一种方法达不到灭火目的,或灭火时间太长时,可将直接灭火法和隔绝灭火法联合起来运用,称为联合灭火法。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①先隔绝,然后打开密闭墙用水直接灭火。

②包围缩小火区,然后进行封闭。

③移动密闭墙逐渐缩小火区,分段灭火。

④先封闭再灌浆灭火。

⑤封闭火区后注入惰性气体,加速灭火。

⑥封闭火区,采用均压(火区进风侧和回风侧的风压差接近于零)灭火。

四、矿尘防治

1.矿尘的产生及其危害

(1)在煤矿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如钻眼工作、炸药爆破、掘进机和采煤机作业、矿物的装载及运输等各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矿尘。

矿尘按其成分可分为岩尘、煤尘和水泥粉尘三类。

(2)矿尘的危害

1)对人体的危害。人长期吸入矿尘后,轻者会患呼吸道炎症,重者会患尘肺病。矿尘对人体的危害还有皮肤病、眼病和慢性中毒(如矿尘中含有铅、汞等有毒粉尘)。

2)煤尘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爆炸。煤尘能够在完全没有瓦斯存在的情况下爆炸,对于瓦斯矿井,煤尘则有可能与瓦斯同时爆炸。

3)降低工作场所能见度,容易发生工伤事故。

4)加速机械磨损,缩短设备使用寿命。

2.煤尘爆炸

煤尘爆炸的条件是:①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②浮在空气中的煤尘浓度,下限为45g/m3,上限为1500~2000g/m3;③引爆温度为610~1050℃;④氧气浓度不低于18%

3.综合防尘措施规定

1)矿井每年应制定综合防尘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备专业防尘人员,负责矿井防尘工作。

2) 采、掘工作面配备呼吸性粉尘测定仪,用以检测井下空气,及时发现粉尘浓度超限,以便立即采取措施。

3)供水管路采用消防和防尘洒水混合制供水系统。我矿防尘供水管路采用4寸水管。

4)在装载产尘地点以喷雾洒水防尘为主,在采煤工作面装载点及回风巷设置洒水装置,在掘进工作面设置喷雾器。在炮采、炮掘工作面放炮前后洒水。

5)及时调整和控制各巷道风速,防止因风速过小而不能及时带出空气中的浮尘和因风速过大重新扬起落尘。

6)采煤工作面采取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进行喷雾洒水,攉煤时洒水;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并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我矿要求工作面回风流连续设置3道防尘帘,防尘门进行错位设置,雾化喷雾要全断面,保证煤尘经过防尘帘能过滤掉。

7)定期清扫和冲洗巷壁上的煤尘,清扫的粉尘要及时运出井外。

8)个体防护措施。个体防护的用具主要有防尘口罩、防尘风罩、防尘帽、防尘呼吸器等,其目的是使佩戴者能呼吸净化后的清洁空气而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矿井水灾防治

1.矿进水灾的原因及危害

(1)矿井火灾的概念

1)矿井突水。井巷、工作面与含水层、被淹巷道、地表水体和含水的裂隙带、溶洞、洞穴、陷落柱、顶板冒落带、构造破碎带等接近或沟通而导致的突然出水事故,称为矿井突水(亦称矿井透水)。

2)矿井水灾。凡是影响矿井正常生产活动、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增加生产成本和使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涌水事故,称为矿井水灾(亦称矿井水害)。

(2)矿井实在发生的条件。

1)矿山常见的水源。①大气降水②地表水③地下水④老空积水

2)矿井水灾的通道。水源进入矿井的可能通道有:井筒、断层破碎带、采掘形成的裂缝、陷落柱、采空区、井下巷道和封堵不严的钻孔等。

(3)矿井水灾的危害

1)如果排水系统不完善,会造成涌水四溢,巷道到处是泥水,使作业环境恶化,给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造成不利影响。

2)顶板淋水、煤壁渗水,使巷道内空气湿度加大,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

3)矿井水量越大,排水设备和排水费用越高,不仅增加生产成本,而且增加了管理工作难度。

4)矿井水对机器设备和金属材料产生腐蚀作用,缩短其使用寿命,增加生产成本。

5)矿井涌水量一旦超过排水能力或突然涌水,轻则造成井巷或采区被淹,重则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地面防治水

地面防治水是指在地面修筑一些防排水工程,防止或减少大气降水和地表水涌入工业场地或通过渗漏区流入井下,它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这对于以降雨和地表水为主要涌水来源的矿井尤为重要。对于雨季受水威胁的矿井,应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并应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质。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

3.井下防治水

防治矿井水灾的原则,是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矿井水灾的防治方法,可归纳为“查、探、放、截、堵、排”六个字的综合防治措施。

(1)掌握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

(2)井下探水“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是采掘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也是预防井下水害事故发生的重要方法。

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矿时。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或导水陷落柱时。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6)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7)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3)放水(疏干):掌握和探明地下水源之后,应采取一定的措施,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放出,并排出地面。

(4)截水:截水是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岩)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他地区、减轻水灾危害的重要措施。1)留设防水煤(岩)柱。2)防水闸门。3)水闸墙。

(5)注浆堵水

注浆堵水就是将配制的浆液压入井下岩层空隙、裂隙或巷道中,使其扩散、凝固和硬化,使岩层具有较高的强度、密实性和不透水性而达到封堵截断补给水源和加固地层的作用。

(6)矿井防排水系统

4.采掘工作面透水预兆:

(1)挂红。(2)挂汗。(3)空气变冷(4)出现雾气。(5)水叫。(6)顶板淋水加大。(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8)水色发浑、有臭味。(9)有毒有害气体增加。工作面有硫化氢、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溢出。

六、矿井顶板事故防治

1.采区局部冒顶的原因、预兆及防治

(1)采区局部冒顶的原因

采场局部冒顶常发生在上下出口、煤壁线、放顶线、地质构造处及采煤机附近。其原因主要有:1)采空区顶板支撑不好,悬顶面积过大。

2)顶板中存在断层、裂隙、层理等地质构造,将顶板切割成不连续的岩块,回柱后岩块失稳,推倒支柱造成冒顶。

3)回柱操作顺序不合理。

4)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好,支护密度不够、出撑力低、迎山角不合理等。

5)在遇见未预见的地质构造时,没及时采取措施。

6)工作面上、下出口连接风巷和运输巷,控顶面积大。

7)煤壁线附近易形成“人字”“锅底”“升斗”等劈理,有游离岩块、易冒落。

(2)采场局部冒顶的预兆

1)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木支架有劈裂声;金属支柱活柱下缩,支柱钻底严重都可能发出响声。2)掉碴。3)煤体压酥,片帮煤增多。4)顶板裂隙增多,裂缝变大。5)顶板出现离层。

6)漏顶。7)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8)顶板淋水明显增加。

(3)采场局部冒顶的主要预防措施

1)防止煤壁附近冒顶,应及时支护悬露顶板,加强敲帮问顶。

2)炮采时合理布置炮眼,控制药量,避免崩倒支架。

3)防止两出口冒顶时,首先支架必须有足够强度,其次系统应具有一定阻力,防止老顶来压时推倒支架。

4)防止放顶线附近局部冒顶,要加强地质及观察工作,在大块岩石范围内加强支护,必要时用木支架代替单体金属支架。

5)随时注意地质构造的变化,采取相应措施。

2.采场大型冒顶的预兆及防治

(1)采场大型冒顶的预兆

1)顶板的预兆。顶板连续发出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离层或顶板断开而发出的响声。

2)两帮的预兆。由于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3)支架的预兆。使用木制家时被大量折断。使用金属支柱时活柱快速下沉,连续发出“咯咯”声。

4)瓦斯涌出量增多,淋水加大。

(2)采场大型冒顶的主要防治措施

1)经常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加强维护,发现有变形或折损的支架,应及时加固修复。

2)维修巷道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撤掉指甲钳,应加固工作地点支架。

3.巷道冒顶事故防治

1)掌握地质资料与开采条件。通过地质钻孔、岩层柱状图等多种途径,摸清地质构造及顶板结构、岩性变化、水文地质情况;在地质图上标明地质构造、裂隙发育带的位置、产状、层厚等;弄清与采煤工作面相对空间位置与时间的关系,分析受采动的程度等。

2)严格顶板安全检查制度。巷道掘进施工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坚持进行敲帮问顶,发现活矸和伞檐要及时处理。

3)加强支护质量管理。

①检查支架规格尺寸。支架的架型、形状、尺寸、结构件搭接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支架间距、支架间连接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②提高支护质量和保证支护阻力。③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80mm不得小于60kN。④搞好支架与围岩间的充填。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间必须及时填严背实,改善支架承载状态,提高其支撑能力,减少围岩变形,提高围岩的稳定性。⑤提高支架的稳定性。⑥及时支护。根据作业循环和围岩条件,尽可能及时支护,缩小空顶作业面积与延续时间。

4)进行临时支护。巷道顶板事故大都是在空顶作业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此对掘进迎头新悬露的顶板,应采用及时或超前支护的临时支架,以保证作业安全。

(2)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防治

1)老顶来压时压垮型冒顶预防措施

①合理设计采煤工作面支护,使支护具有足够的支撑力和可缩量,当老顶来压比较强烈时,要选用可缩量较大的支柱,有时要选用具有大流量安全阀的支柱,并加强后排支柱的支撑强度。

②要进行顶板断层情况的预测预报。

2)厚煤层难垮顶板大面积冒顶预防措施

①采用煤柱支撑法(即刀柱采煤法)时,如果煤柱上方顶板需悬露大面积才垮落,则应在刀柱之间的采空区内用钻孔爆破法强制放顶。

②采用长壁法采煤时,或超前工作面用钻孔爆破法、高压注水法预先松动或弱化顶板,也可用在采空区用循环浅孔及步距式深孔法崩落顶板。

3)直接顶导致的压垮型冒顶预防措施

①采煤工作面支护强度要能自始自终平衡直接顶或垮落带岩层的重量,底软时必须穿鞋,力求以支柱的支撑力就能平衡直接顶或垮落带的岩重,以避免直接顶或垮落带离层。

②开采下分层时不要留煤皮,以免增加支架的载荷,如因条件限制非留煤皮不可,要相应增加执著的初撑力或支柱密度。

③在构造或采动破坏严重的区域,除应缩小控顶距及加强放顶支柱的初撑强度外,应采用绞车远距离回柱。

4)大面积漏垮型冒顶预防措施

①选用合适的支护,使工作面支护有足够的支撑力和可缩量。

②顶板必须背严接实。③严防放炮、移输送机等工序推倒支架,防止出现局部冒顶。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一、选择题 1、在工作面上每隔()米安装一组信号装置。 A:10;B:15;C:20;D:25。 2、停产()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A:1;B:2;C:3;D:7。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个回采工作面和()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A:12;B:23;C:24;D:35。 4、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瓦斯含量应不大于()m3/t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m/s。 A:46;B:48;C:64;D:84。 5、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KN。 A:50;B:60;C:70;D:90。 6、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倒、防滑措施。 A:10°;B:12°;C:15°;D:20°。 7、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度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A:6°;B:10°;C:12°;D:15°。 8、在放顶煤开采中,如采放比是1:3,工作面采高为3m,则其中放煤厚度是()m。 A:6;B:9;C:12;D:15。 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度时,必须有 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A:15°;B:20°;C:25°;D:30°。 10、用垮落法控制顶板的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时,回柱地点以上()m、以下()m处与回柱无关人员禁止滞留。 A:85;B:58;C:107;D:710。 11、为防止空顶面积过大,发生片帮伤人事故,对于采高在()米以上的工作面,支架必须加设防片帮装置。 A:2;B:2.5;C:3;D:4。 12、一般情况,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视煤层 厚度应在150~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突出部分应在()mm。 A:100~200;B150~200:;C:200~250;D:150~250。 13、普采工作面泵站乳化液浓度达到(),乳化液的防锈、防腐作用及经济性最好,对乳化液泵和金属支柱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A:1%~2%;B:2%~3%;C:3%~4%;D:3%~5%。 14、掏槽眼一般布置在巷道断面的什么部位? A:靠近顶板;B:靠近底板;C:中上部;D:中下部。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中约占70%。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原煤产量迅速增长。2005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1.5亿吨,2006年全国原煤产量达到23.25亿吨,成为举世瞩目的世界第一产煤大国。煤矿安全生产关系职工生命安全,关系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实现煤矿安全生产,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第一节煤矿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生产”是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通过人、机、物、工艺、环境的和谐运作,使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我国长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我国劳动者根据多年的生产实践逐步总结出来的,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根据这一方针,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程,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指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切实抓好煤矿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减少交通事故。加强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新的安全生产方针,反映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指导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国采矿业是事故高发行业,煤矿企业更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一新的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式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事故发生。通过建设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实安全责任、加大安全投入,构筑坚固的安全防线,预防事故的发生。 综合治理,是指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形式要求,自觉遵循安全生产规律,正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抓住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综合治理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针对性,体现了安全生产方针的新发展。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

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第一节煤矿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煤炭生产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以及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些煤矿企业出现经济紧张、安全管理滑坡等现象,安全工作欠账较多,企业领导忙于找市场、谋出路,安全状况时常出现反复,有的集团公司(矿务局)、矿的事故发生量出现反弹,使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1994 年 以来,除1999 年外,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都保持在“1”以上,不但未有新的突破,而且略有上升;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瓦斯爆炸等大的恶性事故还时有发生。 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根据全国煤矿1991~2000年的统计数据,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2903起,死亡21940人,平均1.3天发生一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32起,死亡10192人,相当于7天发生一起;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起,死亡1850人;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743起,死亡2407人,平均每天发生瓦斯事故2.01起。 2.煤矿火灾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煤矿火灾中,外因火灾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我国对外因火灾的控制成效很大,近年很少发生外因火灾事故;但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然发火,问题却十分严重。我国煤矿约50%左右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间隔最短的只有20天。据1953~1988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平均发火300余次,每年新冻结煤量达20万t。许多矿区的自燃火区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量的煤炭资源被白白烧掉,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3.煤矿职业病发病率相当惊人 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力,则会严重损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成为尘肺病的诱发因素。据1996年底统计资料,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5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总人数的40%以上,已累计死亡53722人,现有患者121278人。根据对20世纪90年代尘肺病死亡人数的分析,每年大约有3000人左右死于尘肺病。 4.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煤矿每发生一起伤亡事故,都要付出数目可观的抢救费、医疗费、抚恤费、子女养育费等,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也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突水事故和明火火灾事故,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更大。据一些矿区的分析资料,每当事故造成1人死亡,其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平均约30万元;发生一个尘肺病人,一年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治疗费和失去工作能力的损失)近万元。按这个标准估计,全国煤矿一年由于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近40亿元,相当于原国有重点煤矿一年煤炭销售收入的10%左右。 二、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产生的原因 1.自然灾害严重、先天条件较差 我国煤矿以井工开采为主,与世界各主要产煤国家比较,不仅地质构造比较复杂,而且自然灾害也较为严重。根据2002年原国有重点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资料,在576处矿井中,高瓦斯矿井和

煤矿安全法律法规word版

山西长治联盛太义掌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〇一三年一月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立法工作发展较快,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已经形成。主要有四个部分: 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二是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三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四是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地方规章。我国煤矿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内容有: (1)法律有《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等。 (2)行政法规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 (3)地方性法规有《XX省矿山安全法实施办法》、《XX省煤炭法实施办法》等。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有《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 第二章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一、《安全生产法》 1.立法的目的与意义 《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全体会议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发命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就是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其意义是四个需要,即:—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三是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四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 2.《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该法从提出立法建议到出台,历经21年。它作为我国安全生产的综合性法律,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和规范作用。其内容体现了“三个代表”、与时俱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反映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重视人权的社会主义本质,总结了我国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体内容共有七章9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编号:SY-AQ-0493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 和内容 Object and content of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education and training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 容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

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 1.基本要求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浅析煤矿安全生产中技术管理的重要性 【摘要】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关键词】煤矿技术管理;高度危险性;事故;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众所周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煤矿技术管理具有前瞻性、规划性、指导性及基础性的特点。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易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其中造成重大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就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管理漏洞而造成的,为此,有必要强调煤矿技术管理的重要性,以及夯实煤矿技术管理的基础,就显得尤为必要。 1.煤矿技术管理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要做到煤矿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为此,必须把煤矿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煤矿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进而酿成事故。 2.煤矿的合理开拓开采方案设计主要取决于技术支撑 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 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技术可行、其次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 3.煤矿技术管理是查处和治理煤矿事故隐患的有效途径 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受到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自然灾害的影响

煤矿职工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对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予颁发相关证书。

煤矿安全监管员培训知识

1、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 答:“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煤矿企业必须为井下职工办理何种保险? 答: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 3、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指的是什么人? 答:煤矿企业负责人是指: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人)、矿长、副矿长,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4、根据446号令第十六条规定,煤矿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井下作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如何处罚? 答: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 5、《安全生产法》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于何时审议通过,何时执行? 答:《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2年11月1起执行。 6、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8、行政执法主体“三个要素”是什么? 答:一是组织要素。为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组织,而非个人和非法组织;二是职权要素。必须依法取得特定的行政执法职权;三是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即在客观上具备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各种条件,包括具备相应资质的行政执法队伍,合法的、稳定的行政经费来源,装备设施和办公场所等等。 9、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是什么? 答:核心问题是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职权内容规范合理、执法行为不超越法定权限。 10、安全生产管理“三并重”原则是什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课程授课教案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及法律法规》课程授课教案 备课日期:2015年1月第页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总论 煤矿是咼危行业,而煤炭行业是我国能源行业的支 三、讲授新课分钟 柱产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预测,至U 21世纪中叶 我国煤炭在能源中所占比例仍在50%以上。 第一节、煤矿安全形势及对策 一、煤矿安全生产的特殊性 我国现有600余个国有重点煤矿、2600余个国有地方煤矿、20000余个乡镇和个体煤矿。我国正规化采煤有百余 年历史,2014年产量已经超过了38.7亿吨。 煤矿是高危行业。煤矿大多属地下开采,煤炭生产以矿井生 产为主,露天煤矿仅有70 座,矿井产量占总产量的96。7%井下作业受到潮湿、黑 暗、空间小、地质构造复杂的影响,生产环节较多,技术要 求较高。同时,有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破碎的威胁。 其中,国有重点高瓦斯矿井占总矿井的25 %瓦斯事故 不断。防治瓦斯爆炸,已经是安全生产的突出任务,也上煤 矿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安全生产形势 三、对策 煤矿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 点,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 重在治本"。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就是一项治本之策。 1、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 2、以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统揽全 局。 3、抓好整顿关闭。要及时公示名单,依靠社会全面监 督。

课 程要占 八、、 (二)《矿山安全法》 (三)《煤炭法》 (四)、《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世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1、《职业病防治法》 (五)、《刑法》(节录) 1、立法目的及任务 2、主要内容及公共安全条款修改如:刑法原第134条规定 刑法第134条修改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 (六)、《行政处罚法》 自1 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七)《劳动法》 《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立法目的。 2、主要内容。 (八)《矿产资源法》 (九)《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十)《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背景和立法目的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 技术管理具有超前性、规划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因而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证。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煤矿生产中某个环节或某些人员的失误或疏忽造成的,而技术管理上出现漏洞或者技术管理不到位,往往是造成事故的一个主要因素。因此,加强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改善煤矿安全技术面貌,对煤矿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1技术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它贯穿于煤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十分复杂,环节众多,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融入到煤矿生产管理全过程中去,指导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的生产秩序,甚至酿成重大事故。2技术管理是制定合理的开拓开采设计方案和完善的《作业规程》的核心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着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选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的总体规划和安排,为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作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计和

设备能力的选型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有力,这些都必须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对比,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是煤矿的基础,所以技术管理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其重要。《作业规程》是实施开拓开采方案的基础文件,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和强制性。它规定了操作中的具体做法,是技术管理的具体体现。它的内容除了对系统和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劳动组织有详细明确的说明以外,还有应针对性很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果地质条件和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时,还应及时制定补充措施。目前,在《作业规程》的编写、审批、贯彻、执行方面,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值得重视。(1)有的《作业规程》写得较为笼统,欠具体化。例如《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掘工作面禁止空顶作业,在《作业规程》中也照写禁止空顶作业,现场条件需要工人进入无支护区进行临时支护怎么办?在临时支护没有完成前,工人在无支护区作业算不算空顶作业?(2)有的单位为了怕承担事故责任,便将《作业规程》写得面面俱到,把一些没有实际内容根本无一点针对性的东西统统罗列进去,甚至原封不动地把《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也抄了进去。而且每发生一次事故,增加一些内容。这样发展下去《作业规程》会成什么样子?但对此作法似乎是谁也没有理由反对或改变。(3)在编写《作业规程》时安全系数多大比较合适是值得研究的,安全系数过小,会出现工人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体系(新版)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我公司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明确安全技术管理责任,提高安全技术人员素质,我公司建立了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一)制定生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地质勘探、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及矿区配套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管理。 (三)地质勘探及储量管理。 (四)矿井采区接替工程管理。 (五)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管理。 (七)机电设备管理。

(八)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安全技术管理。 二、组织机构 组长:总工程师:王树军 副组长:通风助理:王建军机电科科长:张军峰 安全科科长:秦国锋调度室主任:赵中胜 总工办主任:马广俊信息中心主任:郭广庆 地测科副科长:申利军 职业安全卫生科:王建军(兼) 成员:各基层队技术员 设立采掘生产技术、矿井“一通三防”、地质测量、水害防治、职业危害防治和工程设计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技术管理和工作人员。 三、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一)总工程师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试题 1、在工作面上每隔( )米安装一组信号装置。 A:10; B:15; C:20; D:25。 2、停产( )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鉴定冲击地压危险程度。 A:1; B:2; C:3; D:7。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 )个回采工作面和( )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A:1 2; B:2 3; C:2 4; D:3 5。 4、采用放顶煤采煤法开采时,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瓦斯含量应不大于( ) m3/t 或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 ) m/s。 A:4 6; B:4 8; C:6 4; D:8 4。 5、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 )KN。 A:50; B:60; C:70; D:90。 6、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 )度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倒、防滑措施。 A:10°; B:12°; C:15°; D:20°。 7、使用刨煤机采煤,工作面倾角在( )度以上时,配套的刮板输送机必须装设防滑、锚固装置。 A:6°; B:10°; C:12°; D: 15°。 8、在放顶煤开采中,如采放比是1:3,工作面采高为3m,则其中放煤厚度是( )m。A:6; B:9; C:12; D:15。 9、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当工作面倾角大于( )度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A:15°; B:20°; C:25°; D:30°。 10、用垮落法控制顶板的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时,回柱地点以上( )m、以下( )m 处与回柱无关人员禁止滞留。 A:8 5; B:5 8; C:10 7; D:7 10。 11、为防止空顶面积过大,发生片帮伤人事故,对于采高在( )米以上的工作面,支架必须加设防片帮装置。 A:2; B:2.5; C:3; D:4。 12、一般情况,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最大突出部分,视煤层厚度应在150~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时,其突出部分应在( )mm。 A: 100~200; B150~200:; C: 200~250; D: 150~250。 13、普采工作面泵站乳化液浓度达到( ),乳化液的防锈、防腐作用及经济性最好,对乳化液泵和金属支柱能起到更好的保护作用。 A: 1%~2%; B: 2%~3%; C: 3%~4%;D: 3%~5%。 14、掏槽眼一般布置在巷道断面的什么部位? A:靠近顶板;B:靠近底板;C:中上部;D:中下部。 15、掘进机紧急停止运转按钮应安装在掘进机的什么部位? A:掘进机前方;B:掘进机后方;C:掘进机司机操作侧;D:掘进机司机非操作侧。 16、煤巷顺槽打按锚杆的顺序是( )。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实用版

YF-ED-J773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 内容实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 基本要求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单位、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进行安全 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 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 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3)所有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应进行安全生产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3.对培训时间的要求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精选120题)

2021年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 (精选120题) 1.根据《刑法》规定,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3.(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从业人员的一项(法定权利)。 5.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是其(法定义务)。 6.煤矿有( 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高瓦斯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 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情况在5日内报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8.煤矿有(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布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

报告. 9.煤矿有(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明停暗采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忆政府予以关闭,并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报告. 10.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有( 分配职工上网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1.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煤矿矿长资格证有效期为( 3 )年 12.煤矿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有效期为( 6 )年,每3年复审一次. 13.煤矿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实习满( 4 )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14.煤矿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1年内发生( 2 )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考核发证部门有权责令负有事故责任的矿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复训,经复训考核合格的,方可重新上岗,经复训考核不合格的,应当暂停或者撤离其安全资格证和矿长资格证。15.煤矿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本岗位(1年以上(含1年))重新上岗前,应当重新接受安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6.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资格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 17.煤矿企业用于安全培训的资金不得低于教育培训经费总额的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技术 管理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现状 第一节煤矿安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煤炭生产经营机制向市场化转变以及煤炭管理体制的改革,有些煤矿企业出现经济紧张、安全管理滑坡等现象,安全工作欠账较多,企业领导忙于找市场、谋出路,安全状况时常出现反复,有的集团公司(矿务局)、矿的事故发生量出现反弹,使煤矿安全工作面临着新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从1994年以来,除1999年外,原国有重点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都保持在“1”以上,不但未有新的突破,而且略有上升;原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个体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一直居高不下;瓦斯爆炸等大的恶性事故还时有发生。一、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煤矿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分析总结,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煤矿安全工作存在以下4方面的问题。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威胁最大、最突出的一个问题。根据全国煤矿1991~2000年的统计数据,仅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就发生2903起,死亡21940人,平均1.3天发生一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532起,死亡10192人,相当于7天发生一起;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22起,死亡1850人;200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瓦斯事故743起,死亡2407人,平均每天发生瓦斯事故2.01起。 2.煤矿火灾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煤矿火灾中,外因火灾对职工的生命安全威胁最大。我国对外因火灾的控制成效很大,近年很少发生外因火灾事故;但内因火灾,即煤层自然发火,问题却十分严重。我国煤矿约50%左右有自然发火倾向,发火间隔最短的只有20天。据1953~1988年不完全统计,每年平均发火300余次,每年新冻结煤量达20万t。许多矿区的自燃火区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大量的煤炭资源被白白烧掉,而且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3.煤矿职业病发病率相当惊人 井下煤炭开采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防护措施不力,则会严重损害矿工的身体健康,成为尘肺病的诱发因素。据1996年底统计资料,全国省属以上国有煤矿尘肺病患者高达17.5万人,占全国尘肺病总人数的40%以上,已累计死亡53722人,现有患者121278人。根据对20世纪90年代尘肺病死亡人数的分析,每年大约有3000人左右死于尘肺病。 4.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织金县城关镇七公里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 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及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拿不到特种作业证者,培训费自付。 第五章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井下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但不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后,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重新培训。考试合格后,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煤矿安全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 为了提高我矿员工素质,安全意识,业务能力,所制定安全培训内容; 1.培训对象 煤矿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以外 的从事煤矿生产作业的人员(以下简称煤矿从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了解煤矿作业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个人防护、避灾、自救与互救基本方法;了解安全设施、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简单维护,以及职业病预防知识等,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与能力。 3.培训要求 3、1 煤矿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大纲的要求接受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3、2 培训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加强案例教学,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法律意识与实际安全操作技能的综合培训;要充分考虑农民工文化层次较低的实际,按照本大纲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与素质,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基本方法与技能的培训,使培训内容通俗易懂,便于掌握。 4.培训内容 4、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基本知识 ——劳动保护与劳动合同基本知识; ——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 4、2 煤矿安全培训 ——煤矿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目的与任务;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煤矿作业特点,矿井概况,煤矿作业场所常见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 ——煤矿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基本维护要求; ——煤矿从业人员在防治煤矿灾害中的重要作用及其职业道德与安全职责; 4、4 井工煤矿开采安全 ——矿井生产概况,包括本矿井的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与采煤方法; ——井巷工程施工安全要求,包括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职业危害因素,掘进、支护、顶板管理安全要求,矿井常见顶板事故征兆及防范措施; ——采煤作业安全要求,包括采煤方法及其回采工艺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安全要求,采空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一通三防”安全基本知识,包括矿井通风的作用及《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空气的有关规定,瓦斯的危害、爆炸条件及其防治措施,矿尘的产生、危害及其防治措施,矿井防灭火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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