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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200余处中小学年内全部实现

邹城市200余处中小学年内全部实现

邹城市200余处中小学年内全部实现“一校一章程”

学校章程的性质和地位是什么?制定程序有哪些?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近日,市教育局制定下发《关于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学校章程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全市200余处中小学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

“推进‘一校一章程’建设,是学校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客观需要。”市教育局副局长盛勇表示,通过加快学校制度建设,不仅能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与教育教学效益,更能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教育事业优质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为规范学校章程的制定程序,《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学校章程应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应当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校内涵和文化。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校、师生、社会各方价值利益的共同实现。

同时,引导各学校在章程完善制定过程中,成立由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相关专家等组成的学校章程起草修订小组,坚持民主、科学、公开原则,做好立、改、废工作,促进学校章程建设规范化、长效化、机制化,以此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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