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讲解

一、修订背景与过程

二、主要修订内容

三、关于环境评价

四、关于竣工验收

五、关于应急预案

一、修订背景与过程

1、1、修订背景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得前身就是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86)国环字003号】。

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至90年代初中期就已逐步发现不能适应当时新形势得需要,在这种背景下,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经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11月29日以国务院第253号令发布施行了,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但随着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得不断深入,投资主体出现多元化、建设项目审批体制得重大变化等,都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提出了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与责任追究等新得要求,原“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暴露出较多问题,亟待修改完善。主要包括:(归纳为六个方面)

一就是有关竣工验收、试生产、环评前置审批等条款,已与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上位法不一致;

二就是有关环评审批得内容与国务院简政放权等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与环境管理转型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三就是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于投资大、工艺复杂、施工期长,设计与施工阶段环境保护措施不落实,施工期间发生得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问题难以弥补,或者重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得措施不落实,工程投入运行或使用后造成生态破坏与污染,但工程主体却无法停下来,如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环境管理被动得局面;

四就是环评侧重于单位管理,对环评技术人员管理不严,导致环评质量不高;

五就是有些环保部门违反环评与“三同时”制度得规定,不作为、乱作为,权利与相应得义务与责任规定不对等,造成一些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与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就是亟需做好与新得《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得执法力度、政务公开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得衔接问题。

1、2、修订过程

上述诸多问题在实际得建设项目监管过程中都有不同程度得体现。因此,湖南省人民政府在2003年4月24日上报国务院得《关于卲水河污染问题重新查处情况得报告》中,针对建设项目漏批、漏管以及环保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提出了修订《条例》得建议,曾培炎副总理当即批示要求环保总局研究湖南省政府得建议。

2003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决定启动《条例》修订工作,由环保总局负责《条例》修订得起草。随后,环保总局成立了起草小组……

中间几经反复,最后于2013年才正式启动修订工作;

2015年12月24日,国家环保部办公厅以“环办函[2015]2194号”发出《关于征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得函》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当时共五章50条;(总则、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2016年4月14日,国家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得通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当时内容共六章50条;(总则、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三同时、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责任、附则)

2017年6月21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

2017年 7月16日,以国务院令第682号公布施行,共五章30条。

二、主要修订内容(6个方面)

2、1、删除了环评单位资质条款,取消了资格证书审查制度得要求

将来得环评工作可能会类似会计师事务所特殊合伙人制度,体现环评制度要改革得大趋势。

2、2、取消竣工验收与投产前试生产得相关规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进一步明确了建设单位在设计、施工阶段得环保责任,规定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要落实环保措施与环保投资,在施工阶段要保证环保设施得建设进度与资金。

3)同时明确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开展后评价,强化事后监管。

2、3、简化了环评程序

①将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②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得报批时间由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为开工建设前,③取消行业主管部门预审、删除水利部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④环评文件审批与投资审批得关系由前置“串联”改为“并联”,⑤将环评与工商登记脱钩。

2、4、细化了环评审批相关要求

(1)明确了应当重点审查得4个方面得内容;

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投入生产使用、在验收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得,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得,提高罚款数额提升至“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并将原来仅对建设单位“单罚”改为同时对建设单位与相关责任人“双罚”、个人“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新增了对技术评估机构违法收费得处罚,处以退还违法所得以及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新增了信用惩戒,将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2、6、强化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1)对环保部门,新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要组织论证、充分征求意见,环评文件网上审批、备案与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等规定。

(2)对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得应征求当地有关单位与居民得意见,未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得由环保部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得罚款。——但未明确环境监理,未明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相衔接等。

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

3、1、新条例对环评得要求

3、2、关于环评得技术评估

3、3、与环评有关得公示

3、4、对企业得几点建议

3、1、新条例对环评得要求(9点) 新条例第二章第6~14条都就是对环评得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环评有报告书、报告表与登记表3种形式,其形式得确定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未纳入名录得可以不环评; (2)报告书与报告表应由有资质得单位编制,登记表没有资质要求,报告书对个人资质有一定要求; (3)环评文件应在开工前报批,未予批准得不得开工建设,擅自开工得按新环评法最高可处建设总投资1%以上5%以下得罚款;(实际操作多就是顶格处罚)

建设项目环评得分类管理(第七条):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得,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得污染与对环境得影响进行全面、详细得评价;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得,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得污染与对环境得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4)规定了报告书7个方面得内容与环评文件不予批准得5种情形;

(5)环评文件批准后满5年方开工建设得,环评文件应重新审核;

(6)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7)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依法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与居民得意见——公众参与得主体就是建设单位;

(8)环评文件可以组织(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技术评估,但不得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收取任何费用,环评文件得审批、备案亦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9)规定了环评文件得审批时限,报告书为60日、报告表为30日。

3、2、关于环评文件得技术评估

(1)评估范围。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得通知》(沪环保评[2017] 79号),技术评估范围为:①规划/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④建筑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论证;⑤环保部门认为需进行技术评估得其她内容。

(2)评估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为30日,其她文件15日,技术评估时间不计入审批期限。

(3)评估后环评文件得修改时限(市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7日,其她项目为3日,无延期。

3、3、与环评有关得公示

3、4、对企业得几点建议

(1)关于环评单位

报告书与报告表均需要委托让具有相应资质(行业资质)得专业单位完成,宜选择专业能力强、信誉好得单位,这一点很重要:一就是这类环评单位编写得环评文件质量比较,比较容易通过技术评估,企业能够尽早拿到环评批复;二时技术评估后环评文件得修改时间为——书7天、表3天,实力强信誉好得单位能想尽办法按时完成修改,不致影响项目得开工进度。

(2)关于分期建设项目

分期建设项目可以分期竣工验收,其分期依据就就是环评文件;因此,编制环评阶段就要做好这方面得考虑,环评文件中应将分期界面划分清楚。

(3)环评应尽早进行

环境影响报告书得编制周期一般要半年左右甚至更长时间,公示时间要两个多月(45个工作日);这样一来,环评从开始到企业拿到批复文件估计需要8~9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首次评估后7天不能完成修改,可能又会将时间延长1~2个月,这样就差不多快要一年了。

环境影响报告表得编制周期一般要1~3个月、评估时间近1个月、公示时间1个月(20个工作日),至能拿到环评批复估计需要3~6个月。

——因此,环评应尽早进行。

(4)关于公众参与

各相关文件都规定,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得主体就是建设单位,但大多数企业对公众参与得要求与具体做法并不熟悉,有时甚至有可能激化矛盾——本来没事得搞不好反而会弄出点事来。建议企业仍延续过去得做法,可以由环评单位代为完成,这样可以做到事半功倍;但其主体必须就是建设单位——这就是《新环评法》与《新条例》规定得,建设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

最关键得就是必须记住:应实事求就是,不得弄虚作假。

四、关于竣工验收

4、1、对新条例竣工验收得认识

4、2、竣工验收通知内容

4、3、关于竣工验收报告

4、4、给企业得几点建议

4、1、对新条例竣工验收得认识(7点)

(一)取消了验收行政许可但保留了验收环节,工作并没有简化、更没有取消,实际上就是要求更加提高了,一切责任都由建设单位自己承担;

(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环保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强化了建设单位环保“三同时”得主体责任;

(三)环保设施得有效运行就是建设单位自己得事,环保部门与建设单位就是监管与被监管得关系,监管过程中发现得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四)突出了环保部门得监管责任:环保部门对环保设施得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使用情况,以及环评文件确定得其她环保措施得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升了建设项目事中事后得监管效力;

(五)强化了信息公开与诚信管理得要求:新《条例》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得情形外,建设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环保部门应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开违法者名单。这样有利于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后果严惩”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体系,形成制度合力。

(六)实行建设单位自行验收后,与之相配套得验收管理制度、验收程序、相关技术规范等也将发生一定调整,这将就是一个逐步完善与规范得过程。

(七)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自行验收工作,主动关注与学习关于自行验收得管理要求,必要时可委托专业咨询机构,确保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得建设与调试情况,履行新《条例》规定得自行验收责任。

4、2、竣工验收通知内容(15点)

为配合新条例得实施,国家环保部在对《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得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竣工验收通知》)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为便于理解与记忆将该通知主要精神归纳如下:

(一)目得:强化建设单位得环保“三同时”主体责任,确保验收内容不缺项、验收标准不降低、验收结果全公开。

(二)范围: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得建设项目,登记表项目不需要。

(三)验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与审批决定等。

(四)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就是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得第三方技术机构。

(五)具体要求:①如实查验、监测、记载环保设施得建设与调试情况,②如实记载其她环保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③编制竣工验收报告;④编制人员对其编制得验收报告结论终身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六)验收工作组: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得代表与专业技术专家组成。

(七)现场核查要求: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可以参照《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得通知》(环办[2015]113号)执行。该文件规定了水电、火电、钢铁、煤炭、铁路、公路、港口、石油天然气管道、炼油乙烯等九个行业得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每个行业得具体内容均有“工程建设情况”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两大部分,后者包括生态保护、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空气、声环境(振动)、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内容。

(八)验收意见,应当包括:①工程建设基本情况,②工程变更情况,③环保设施落实情况,④环保设施调试效果,⑤工程建设对环境得影响,⑥验收存在得主要问题,⑦验收结论,⑧后续要求。

(九)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得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对验收工作组提出得问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可出具验收合格得意见;建设项目配套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不得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得5种情形:①未经批准擅自发生重大变动得;②未按环评文件及审批决定要求建设环保设施或者环保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得;③建设单位违反环保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得;④验收报告不符合竣工验收技术规范得;⑤存在其她不符合环保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得。

(十一)验收期限: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需要调试得可适当延期,但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个月。

(十二)公开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具验收合格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公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陆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目前正在建设),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得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负责。

(十三)分期建投产项目:其环评文件中应列明分期得建设内容,明确相应配套得环境保护设施,据此开展分期验收,不得任意拆分项目。

(十四)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与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五)地方政府或部门得责任:①地方政府或部门承诺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功能置换、区域污染物削减、产能替代等环保对策措施,由该地方政府或部门确保其在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前或环评文件审批部门规定得时限内完成并承担法律责任;②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如实记载前述环保对策措施得实施情况;③环保对策措施未实施得,环保部门可以采取约谈、区域限批、综合督查等方式督促相关政府或部门抓紧实施。

另:为配合新条例得实施,上海市环保已经起草了《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执行新修订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得通知(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内部讨论征求意见,近期就会公开征求意见。

4、3、关于竣工验收报告

(一) 报告得形式

(二)报告得内容

(三)参考内容格式

(四)可供参考得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

(一)报告得形式

新条例及通知中只提到了“竣工验收报告”,并未明确其形式,新环评法中亦未提到;只有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与《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与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

行)〉得通知》(环发[2009]150号)中提到,要求“书对书表对表”,但这两个文件即将作废,等新文件出来后再最后定吧。在此之前,仍建议按“书对书表对表”得形式。

(二)报告得内容

(1)新条例第三章第十五、十六、十七有具体要求,如:①环保设施“三同时”(第十五条),②初步设计环保篇、落实环保措施及投资概算、纳入施工合同、落实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等(第十六条),③如实查验、监测、记载环保设施得建设与调试情况等(第十七)。“通知征求意见稿”除上述要求外还规定了“验收意见内容”,同时又规定了不能通过验收得情形。

委托第三方专业环保咨询机构编写或协助共同编写,新条例等对此并无资质条件要求——对单位与个人都没有资质条件要求。

(三)参考内容格式(作业指导书)

1、前言

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2、1、建设项目概况

2、2、污染控制情况

2、3、环保设施施工情况

2、4、环境管理情况

2、5、环境监测情况

3、环评文件及批复得落实

3、1、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情况

3、2、环评文件及批复得落实

4、总量控制情况

5、信息公开情况

6、其她需要说明得问题

7、结论与建议

7、1、结论

7、2、其她建议与需要说明得问题

8、附件及附图

8、1、附件

8、2、附图

(四)可供参考得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

相关行业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HJ/T 254—2006)

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泥制造》(HJ/T 256—2006)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HJ/T404-2007)

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石油炼制》(HJ/T 405—2007)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汽车制造》(HJ/T 407—2007)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造纸工业》(HJ/T 408—2007)

7、《储油库、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HJ/T 431—2008)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公路》(HJ 552—2010)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制药》(HJ 792-2016)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 794-2016)

相关法规: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原国家环保总局令2001年第13号,环境保护部令2010年第16号修改)

2、《水电等9个行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

(环办[2015]113号)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5、《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

6、《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得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7、《关于〈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得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

8、《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沪府办发[2014]17号)

9、《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过渡期建设项目中后期环保审批改革得意见》

(沪环保评〔2016〕189号)

10、《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沪环保办[2015]517号)

11、《上海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沪环规[2017] 6号)

4、4、给企业得几点建议

1、关于竣工验收报告

2、关于环保工程设计

3、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得公开

1、关于竣工验收报告

①首先做一个前期策划——验收报告内容目录大纲,经讨论后定稿,据此操作;

②编写完成后内部讨论,或委托第三方或请专家进行内部审核或预审——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③修改完善后正式组织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与专业技术专家组成得验收工作组,进行现场检查、评审,形成验收意见;

④将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公开。

多数企业不具备自行设计能力而外委设计,应外委真正具有相应技术能力得专业单位(可以就是大型专业公司也可以就是小型专业单位),之前应做一些基础调研工作,尽可能将工作做到极致;不然就会走弯路,多花了钱还会耽误事。

3、验收报告与验收意见得公开

新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得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新条例并没有细化得具体要求,《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得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只就是说“通过网站或其她便于公众知悉得方式”、“公开期限不得少于1个月”。

目前上海环评文件得信息公开就是通过“上海环境热线ttp://”与“上海环境科学网”进行得,报告书还需要在当地报纸上登报公示、在项目所在地张榜公示等。

在相关具体规定出台之前,可以参照这种方式进行。

五、关于应急预案

5、1、法规要求5、2、适用范围5、3、责任主体5、4、编制单位5、5、预案类别5、

6、预案评审5、

7、备案材料5、

8、注意事项

5、1、法规要求

“环发[2015]4号”第十七条要求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沪环保办[2015]517号)”第十八条要求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备案工作。因此,可以认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属竣工验收前置条件之一,竣工验收报告中对此应有具体说明,并附有应急预案备案证明材料。

5、2、适用范围

(一)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得污染物排放企业,包括污水、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得运营企业;

(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得企业;

(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得企业;

(四)尾矿库企业,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电厂灰渣库企业;

(五)其她应当纳入适用范围得企业。

——鼓励其她企业制定单独得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5、3、责任主体

企业就是制定与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得责任主体,应主动开展环境应急预案得编制、备案与实施工作,并对环境应急预案内容得真实性与可操作性负责。

5、4、编制单位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没有单位资质与个人资质要求;但鼓励委托具有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得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企业应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

5、5、预案类别

5、6、预案评审

由企业组织,参加对象为:①企业自己;②预案编制单位;③可能受影响得居民与单位代表;④环境应急专家,从本市应急专家库中选取。——可邀请工业区、环保部门或其她部门参加。

评审形式:包括会议评审与函审,重大或者较大环境风险企业应采用会议评审,应形成专家组意见。

5、7、备案材料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3、《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编制说明

5、《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专家评审意见

5、8、注意事项

应注意应急预案得:1、客观性;2、合规性;3、实用性;4、针对性;5、操作性;

6、完整性;

7、科学性;

8、先进性;

9、经济性;10、规范性;11、时效性;12、社会性;13、衔接性;14、灵活性。

最后得建议:

做人要做老实人,办事要办老实事。做企业要做诚信、环保得百年企业,要遵法守纪、认认真真、一丝不拘,将各项环保工作做好!

环保事业关系到子孙后代、关系到千秋万代,在能力、水平等条件许可得情况下,应尽最大可能将环保工作做到极致!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doc

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一节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新建怀化至邵阳至衡阳铁路站前工程1标段三电迁改工程的环境保护管理,预防因铁路征拆施工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环保水保目标:“保护环境、文明施工,节约资源、杜绝浪费”,周边环境协调、大气环境、保护水资源,“低噪音、少扬尘、零排污”。 三、本制度的环境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废物污染:主要指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施工场地、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污染; 2.水质污染:主要指施工中废水、废油及其他污染物对施工周边区域河流、居民饮用水源、灌溉水源的污染; 3.空气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排放的有毒尾气及取料场粉尘颗粒对空气的污染; 4.噪音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等工作时的噪音对周边区域的污染; 5.水土保持:由于乱填挖造成的水土流失; 6.生态保护:维持原有生态系统,在施工区域进行生态恢复等。 第二节环保水保组织机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4.环保及水保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第三节环保水保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规定,对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学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指导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成员开展施工现场环境保护。 3.定期组织对项目全体人员的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自我保障体系,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支持环境保护管理人员的工作。 5.监督、检查项目现场施工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6.自觉接受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检查整改过程中的“三定”落实情况。 二、环境保护负责人 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标准,对现场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协助项目经理编制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 4.协助项目经理对现场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考核,推广和使用环境保护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5.负责组织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安装、维修、检查,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进行。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1 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1.2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3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三、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四、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五、术语、关键词: 5.1 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5.2 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

件。 5.3 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5.4 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5.5 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5.6 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5.7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 5.8 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六、内容: 6.1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6.2 环境口号:清洁、精益生产,“三废”达标排放; 全员、全过程参与,推行开源节流,循环节约运行。6.3 在我公司现行的制度中,环保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并且具有一票否决权。 6.4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86]国环字第003号 【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6号)--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发布日期:1999年7月8日实施日期:1999年7月8日)废止 【发布部门】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已变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6.03.26 【实施日期】1986.03.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986年3月26日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联合发布[86]国环字第003号)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

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引进的建设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经济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负责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的审查及建设施工的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应结合本规定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 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文件修订记录表

QG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前言 本标准隶属《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系列。 本标准发布简要说明: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次修订:更新职责调整。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升;审核人:张伟;批准人:庄培、黄辉。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4-4-11(第一次修订)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格力电器、各子分公司。 2 总职责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为公司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境保护主管副总为公司环境保护直接责任人;各分厂、部门厂长(部长)为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为本班组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3 内容 3.1各级行政领导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公司董事长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3.1.1.2 董事长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1.1.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公司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3.1.1.4设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审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与计划。 3.1.2公司总裁的环境保护职责 3.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把环境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1.2.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总则 1.01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治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制定本办法。 1.02项目环保管理执行:美化环境,绿色施工,遵纪守法,共益发展的方针。 1.03 本项目经理部所属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2.一般规定 2.01项目经理部在编制地铁十号线呼家楼站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防治扬尘、噪声、光源危害、固体废物、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0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详见附图) 2.03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学习,认真落实环保法的相关规定。每月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环保知识。 2.04加强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光危害、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采取定期和非定期两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 3.防治大气污染 3.01施工现场及道路应采用砼浇注硬化处理。 3.02施工场地堆放建筑垃圾和弃土应采取覆盖、洒水措施进行防尘。 3.03遇有四级以上风天,施工现场不得转运土方和回填基坑及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04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垃圾采用密闭式容器分别存放和储运,垃圾清运时应洒水并按时消纳。 3.05水泥和细颗粒建材采用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采取防扬尘措施。 3.06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冲洗车辆的设施,运输渣土和垃圾的车辆出场时必

须将车辆清理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3.07施工现场搅拌站,采用封闭机棚预拌砼,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3.08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灶、取暖锅炉必须使用洁净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达到环保标准。 4.防治水污染 4.01现场搅拌机前台,砼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沉淀渣土及时消纳。 4.02施工降水抽出的地下水充分利用,多余水不得污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4.03现场存放的机械油料,入库储存,库房设防渗漏处理,使用时防止油料泄漏,避免污染土壤水体。 4.04现场厕所采用水冲式,每天清洁打扫,污水与市政污水管网或与小区化粪池连接排放。 4.05施工现场食堂,设简易分解有效的隔油池,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水质。 5.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5.01施工现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降噪措施。根据周边环境加设密闭隔音棚,同时办理环保施工许可证。 5.02施工现场所用电锯、电创、搅拌机、砼输送泵、空气压缩机、装碴机、电动葫芦等噪声设备,采取搭设封闭式机棚,减少噪声污染。 5.03井下作业,根据工艺和工期要求24小时连续作业,开工前到朝阳区呼家楼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夜间施工。 5.04夜间施工作业时,采取低噪音设备和隔音材料进行施工降噪措施,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生产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河南**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企业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织对所属企业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五)开展环境保护技术交流、争先创优活动,推广先进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经验;会同技术部门、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重点环境保护、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生产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公司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环境保护管理职能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简称公司)。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施行) 3.2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04-9-24施行) 4. 总则 4.1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精神。 4.2 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4.3 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

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4.4 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4.5 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4.6 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5. 基本原则 5.1 公司环保工作由副总经理主管,搞好公司内的环保工作,并直接向公司总经理负责。 5.2 环保人员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5.3 环境保护工作关系到周边环境和每个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公司生产发展,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任何违反环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据事故程度追究责任。 5.4 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车间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公司在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应及时给予安排解决。 5.5 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并确保备品备件的正常储备量。 5.6 在下达公司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同时,把环保工作作为评定内容之一。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经典版)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国家环保的法律法规 为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为给员工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包括外包工、实习考察人员等。 3职责:环保部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实施监督。其它各相关部门协助环保部门完成本制度的实施。 4引用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年6月)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5术语、关键词: 预防和控制污染:指采用防止、减少或控制污染的各种过程、惯例、材料或产品,可包括再循环处理、过程更改、控制机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材料替代等。 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所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后勤部门:是指除生产部门以外的公司内所有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人事行政部、采供部、销售部、仓库、财务部、环保部门等。 环保事故隐患:指尚未直接造成环境污染的设备、操作等所存在的环保隐患。 微小环保事故:指小量人为的或可避免的跑、冒、滴、漏现象,所辖区域环境卫生未达标等。 一般环保事故:指造成清水沟、地面、空气等大面积污染的环保事故。 较大环保事故:指因环境污染造成周边村民与公司产生矛盾纠纷,引起群体性影响的环保事故。特大环保事故:指环境污染被省、市、县级环保部门通报,并使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环保事故。 6内容: 环境方针:预防和控制污染,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做到守法经营;持续改进公司的环境行为,为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而努力。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 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新编版) 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 3.1.1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

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环保管理工作,保护生态和生产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促进生产与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茂名石化所属各单位。 3 定义和术语 3.1“三废”:是指废水、废气、废渣。 3.2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取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上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3 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 3.4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其包括碱渣、酸渣、浮渣、白土渣、沥青渣、油泥、焦泥、活性污泥、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含有油质的垃圾等。 3.5 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破坏,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页脚内容1

3.6 环境紧急情况:是指由于出现不利于环境中的污染物扩散、稀释、降解、净化的气象、水文或其他自然现象,使排入和积累于环境中的污染物大量聚集,达到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严重污染威胁时的情况,这时极易发生的污染或公害事件。 3.7异常排污:是指在非正常工况(含事故状态)下持续或间断向环境或处理系统排放冲击性废水、废气、废渣或噪声。 4管理职责 4.1安全环保部门 4.1.1负责公司环保工作计划的编制、日常环保管理、环保宣传教育、环保检查考核和清洁生产开展等工作; 4.1.2负责排污收费管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申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隐患治理和环保“三同时” 以及节水减排监督等相关工作; 4.1.3负责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审核(跨茂名地区异地转移处置由公司审核,其余由二级单位环保部门审核)和临时排污申报审批(由二级环保部门实施); 4.1.4组织进行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4.2技术质量部门 4.2.1负责有关环保、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并组织实施。 4.2.2负责相关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鉴定、回收利用以及其转移处置会签等工作(按公司内控制度级别执行)。 4.3生产管理部门 页脚内容2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爱护自然、控制污染、降低环境危害,节能降耗,充分利用资源,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使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成员:首席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科技质量中心安全监察部劳动工资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 保卫武装部生活公司供应公司 租赁公司负责人及各工程公司经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各工程公司设立专(兼)职环保员。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编制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工程公司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其环保现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办法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作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析掌握本单位环境污染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作好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和重大环境事件; 第十四条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负责对各项工程中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水电消耗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指标、目标达标排放,并在日常工作中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的环保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环保人员应加强环保有关文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九条每年对环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第二十条每月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及其工程项目进行环保检查。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 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3.职责 3.1 项目部: 3.1.1 负责监督相关单位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

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3.1.2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3.1.3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3.1.4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3.2 项目专业公司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3.3资产管理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3.5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3.6物资公司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最大限度

的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4 管理制度 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4.1.1物资公司负责化学品及油品的接收及检验,在接收过程中保证外包装无破损,发现泄漏应及时退还供货方。 4.1.2施工单位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将废油直接倾倒。 4.1.3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指定地。 4.2 噪声控制 4.2.1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江西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省、市各级行政机关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2 管理职能 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安全环保部归口管理。 3 管理内容 总则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公司在制定生产发展规划中,必须坚持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是:保证在化工生产中,防治环境污染,实施清洁文明生产,建设花园式工厂,实现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用电、用煤、用水等能源消耗控制在同行业中等以上水平,努力向同行业环境管理先进水平迈进。 环保管理网络及各级职责 环境保护是工业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环保的组织领导,把防治污染,保护环境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网络,各级人员应根据责任制,切实做好环保工作。

总经理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对环保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要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对本公司的环境状况应分析研究,全面规划,积极采取措施,防治污染。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组织职工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政策法规和条例;领导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季、月环保措施计划,组织编制环保长远规划;组织环保检查,处理厂内重大污染事故。 总工程师对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要根据环保法及有关的方针、政策,组织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及工艺改进,推广无污染、少污染的新工艺,并领导编制有关规程和制度,参与环保工程竣工验收。 各排污单位的领导要根据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将环境保护管理纳入本单位(部门)的管理内容,领导编制本单位的环保规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检修,教育职工重视环保工作,要把搞好环保工作做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重要条件。 各生产岗位的职工,是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者。必须严格按照岗位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操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环保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企业“三废”排放情况。 编制本公司环保年度计划,远景规划及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对本企业“三废”排放、周围环境及工业卫生进行监测。 监督本公司各部门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参加新、改、扩建和大中修的环保技术设计方案讨论、审查、确定和已完工程的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 环境保护 管 理 制 度

公司 公司 项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达标排放,时刻提醒每一位员工,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患于未然,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法律依据及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各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环保组织管理机构 环境负责人:总经理 主管环保责任人:厂长 环境监督员: 2、环保领导组工作岗位职责 (1)环保领导组承担本企业范围内的环保工作和监测任务,具体负责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督; (2)负责协调与上级环保部门和各类业务往来,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本企业的环境保护情况。 (3)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5)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6)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

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7)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8)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3、环境监督员工作职责 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