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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案例详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7个亮点精选

7个案例详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7个亮点精选
7个案例详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7个亮点精选

7个案例详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个亮点

3 ? 15到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简称新消法)已在网上预热并引 发关注。买卖关系中,消费者往往是弱势群体,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早在 1994年即颁布实施,在如今更加多元、复杂的消费环境下已有明显脱节之感,

消费者常常要面对“有法却无可依”的无奈, 付出巨大的维权成本,权益维护得 举步维艰。新消法此次作出的调整,将维权的天平更向消费者群体作出了倾斜, 其中被称为“亮点”的7个新增条款让人感到消费者离维权的春天似乎更近了一

些。为此,北京晨报特邀请法律专业人士从健康领域的消费切入,详解 亮点。 亮点1:消费者享有7日“后悔权”

新消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 销售商品, 商品除外:

消费者定作的;

鲜活易腐的;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案例】母亲节前,张小姐在某网站购买了数盒保健品想送给母亲,隔天收

7个维权

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 (四)

交付的报纸、期刊。

到货品送往母亲家,没成想张小姐的姐姐也为母亲购买了同品牌的保健品数盒,这下张小姐发了愁,这么多保健品要吃到什么时候呢,于是想到了退货。她联系网店店主,而店主却拒绝了张小姐,店主称:“我们不是七日无条件退换货的店,在小店购物不退不换”。

【律师说法】现行的消法中,没有直接具体规定可以退换货的天数,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三包”规定。目前仅有电视机、自行车等

18类商品以及手机执行“三包”规定。而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赋予了买家一定的“后悔权”。新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由E 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所以在新消法实施后,该网店的做法属于侵权,网店有义务为张小姐办理退货。过去网购中只有部分商户属于“七日无条件退换货”,法要求所有网上销售店铺均执行该

而新消条例,但消费者需注意的是,以下四类商品是不包括在内的。一是消费者定作

的;二是鲜活易腐的;三是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是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

亮点2: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

新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7条规定,消费者协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案例】李先生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按摩椅,但使用一年多后出现停滞、接触不良等现象,李先生多次将按摩椅送往生产厂家修理,但仍故障频频,李先生无奈将其收入了储藏间不再使用。而上周,按摩椅生产厂家宣布因质量原因,全球召回该款按摩椅,但召回区域不包括中国。李先生看着新闻叹了口气,怎么办呢?为了一台半旧的按摩椅花钱费时间打官司太划不来了。

【律师说法】近几年来,不断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群体性消费事件,对于消费纠纷数额较小的事件,相当多的消费者衡量维权成本后,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维权。在诸如东芝洗衣机召回排除中国,三鹿奶粉、问题胶囊等群体性消费事

件中,在这些霸王条款、虚假宣传中,消费者往往势单力薄,举证困难,且案件诉讼周期长、花费较大,消费维权常常陷入尴尬境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结局让不少人望而却步。而修改后的《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今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针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上述案例中,根据修改后的《消法》,李先生可以请求当地的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此外,消费公益诉讼还应进一步扩张原告资格、明确诉讼范围、规范诉讼中消费者与消协之间的权利义务、对消协在诉讼中处分实体和程序权利的能力予以一定限制,才能使消费公益诉讼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绿色通道。(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

亮点3: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

新消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案例】王某是普通的公司职员,经常收到莫名其妙的短信或者电话,内容包括房产广告、发票、保险等垃圾信息和诈骗信息。和王某一样,相当一部分消费者也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无孔不入,甚至影响到正常作息生活,消费者普遍认为隐私很难得到保护。

【律师说法】超市、商场或其他服务机构,多数都会要求消费者办理会员卡,一部分消费者在办理会员卡的同时,无形中泄露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不排除被一些不法分子买回去,提供给其他经营者,一些不法经营者便利用这些信息推销产品或服务,比如常见的手机垃圾短信。关于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泄露,消费者个人一般很难知道是被谁给泄露出去的,这是因为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有的在不同的经营者都有留存,在消费者被发送的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烦恼时,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解决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在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接收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后,经营者依然发送的,消费者可以依据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张志强律师)关注学法网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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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4:精神损害赔偿入法

新消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出来后被超市保安以偷窃为名【案例】某天方小姐到北京某大型超市购物,

强行拖回。保安用语言侮辱方小姐,并要强行搜身,后

经民警核实,方小姐并未偷东西。然而,方小姐的精神受到严重伤害,除了母亲梅女士外不敢接触任何人,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花费巨大。梅女士作为方小姐的监护人起诉超市,要求超市对已经发生的费用作出赔偿。经鉴定,方小姐的精神病与超市的搜身有因果关系。经法院调解,梅女士与超市达成调解,超市向方小姐支付包括精神抚慰金在内的各项赔偿金共计90万元人民币。

【律师说法】上述为真实的案例,该超市的工作人员侮辱诽谤、搜查身体、

侵犯方小姐人身自由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方小姐作为一个消费者的人身权益,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方小姐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同时,方小姐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超市的工作人员是履行超市的职务行为致使方小姐受到伤害的,应由超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张志强律师)

亮点5:新增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案例】上海的汪女士去年在某品牌专柜为父母购买了一台腿部按摩器和一

台颈椎按摩器。由于加热、开关等频出故障,两台按摩器先后于去年12月和今

年2月更换过。不料,按摩器再次出现故障。汪女士以产品质量问题要求退货,却遭专柜方面拒绝。对方表示,汪女士需拿出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确认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方可退货。

【律师说法】新消法第二十三条增加的一款实际上是对举证责任的重新分配。在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除了一些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倒置的以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所以过去消费者如果因为购买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向法院提起维权诉讼,那么消费者需要就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提供相应证据。对消费者而言,举证通常是维权的障碍所在。因为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知识及一些情况下需事先鉴定等原因,导致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不得不选择放弃。新消法实施后,实际上把这种特殊商品或服务的部分举证责任分配给了经营者。在六个月内对购买耐用商品或装饰装修等服务瑕疵发生争议的,经营者不

能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商品没有质量问题的、损害是由消费者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这就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增加消费者胜诉的几率,鼓励消费者在产生纠纷后积极维权。但值得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并非免除消费者的全部举证责任,消费者应当举证证明其向经营者购买了争议商品或者服务,且该商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者服务出现瑕疵。本案汪女士购买按摩器与耐用品相比,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属于消费类电子产品,故不适用该条

规定,汪女士仍需要对按摩器是在经营者处购买的以及按摩器存在质量问题进行举证。

亮点6:新增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

新消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4)伪造商品的产地, 仿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单;(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9)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10)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案例】辽宁的宋先生春节期间在一家超市购买了一袋有机大米,后,

吃了一半宋先生通过新闻得知市场上有些有机食品没有证书,属假冒产品。

他赶紧查

看了所购大米的包装袋,发现上面虽然有“有机食品”标志,却没有认证机构的标注。随后,宋先生到超市询问并索要证书,超市表示没法提供。因为“有机” 二字,宋先生觉得自己花了高价买了假货,心里不是滋味。

【律师说法】新消法第五十六条是对经营者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各种情形做的列举,且加大了行政处罚的力度,同时新增加了一款是将经营者受处罚情况记入档案,并向社会公布。由于现行消法并没有涉及诚信体系,因此该新增条款也被认为是此次消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当经营者因违反本条规定而受到处罚时,该情况就会被记入档案,并且公之于众。对经营者而言,公布处罚记录会产生非常大的负面影响,比如被记入诚信“黑名单”后影响其向银行申请贷款、影响其各种奖项、荣誉的申报,甚至可能影响其参与重大经营项目的招投标等,在无形中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对防止其实施违法行为起到了非常大的威慑作用。当然这一规定对工商部门也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即需要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的信息数据库,以便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可供查询的企业诚信信息平台。本案宋先生购买的

有机大米没有相应证书,销售者或存在欺诈,宋先生可依法向消协及工商部门投诉、举报,如核查属实确为假冒伪劣产品,则该经营者不但要受到行政处罚,最终的处罚结果将记入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

亮点7:新增违法广告发布者、代言人将负连带责任

新消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天津的张先生在一保健品专柜购买了酵母片和麦绿素片,他给家人食用该营养品后不久,就有朋友提醒这个产品的质量有问题。经过查询后他发现,

这两款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对应的产品名称是“糖果(压片糖果)”,而不是“麦绿素片”、“富硒酵母片”,也就是说,这两款产品属于无生产许可证编号

的违法产品。张先生表示,之所以选择该品牌正是因为看中该公司形象代言人是某人气女演员,该女演员在张先生印象里形象一直非常好,才导致自己的误信。

【律师说法】新消法第四十五条增加了两款,分别是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以及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一些情况下的连带责任。以名人代言为例,名人代言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事件屡见不鲜,商品经营者看中名人的人气效应,不惜花高价聘请名人。一些不负责任的代言人在代言产品前对产品缺乏了解,导致消费者基于对代言人的信任而购买了问题产品,代言人存在一定的责任。故新消

法对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及代言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这将使得代言人在选择代言商品时更为慎重。这里的连带责任是指消费者有权要求代言人或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等主体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上述每个主体都负有承担全部责任的义务,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本案张先生购买的保健品属于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在广告宣传中声称系酵母片和麦绿素片,但生产许可证编

号对应的商品为糖果(压片糖果),经营者该行为或构成虚假宣传。某人气女演员为该产品做形象代言人,在经营者上述行为确为虚假宣传的情况下,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代言人或经营者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岳屾山律师)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2019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篇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XX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规定》进行第一次修正。20XX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2次修正。 20XX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是指贯彻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中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基本准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有三项。一是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二是国家对消费者支持与援助的原则。三是动员社会力量保护消费者利益原则。 知悉真实情况权 即消费者所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的过程中或者接受的 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知悉的情况具体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等。 自主选择权 即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商 品的品种、服务方式及其提供者应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二是对于选择 商品服务及其提供者应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而不受强制。实际生活中,损害消费者自由选择权的现象主要是“官商”习气、商品搭售和强买强卖等。 人身财产安全权

小学数学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小学数学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 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2012年小学数学教师招聘考试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01】 作者:文亮教师招聘?来源:时间:2011-12-22 一、填空题: 1、数学在提高人的()、()、()和()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作用。 2、《标准》倡导()、()、()的数学学习方式。 3、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和()基础之上。 4、数学教学是()的教学,是(),()交往互动与共同发展的过程。 5、按照《标准》的基本理念,学生的发展包括了()、()、()和()四个方面。 6、()是小学数学学科中最庞大的领域。 7、《标准》提出在()学段引入计算器。 8、《标准》提倡采取()的原则,为有特殊需要的学生留出发展的时间和空间,满足()的学习需求。 二、单选题: 1、新课程标准通盘考虑了九年的课程内容,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分为()个阶段。 A)两个B)三个C)四个D)五个 2、《标准》安排了()个学习领域。 A)三个B)四个C)五个D)不确定 3、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标准》并不规定内容的呈现顺序和形式 B)《标准》提倡以“问题情境—建立模型—解释、应用与拓展”的基本模式呈现知识内容

C)《标准》努力体现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D)199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后,制订了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大纲”,以逐步取代原来的“课程标准” 三、简答题: 1、课堂教学应树立哪四个基本观念? 2、课堂教学应遵循哪四项基本原则? 3、课堂教学有哪三个要求? 4、写出本学科课标的基本理念。 四、论述题: 1、论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 2、结合本学科设计研究性学习活动。 ?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一)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推理能力、抽象能力、想像力、创造力 2、自主探索、合作交流、实践创新 3、认知发展水平、已有的知识经验 4、数学活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 5、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态度 6、数与代数 7、第二 8、开放、多样化 二、单选题: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定)

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 一、单项选择(每题仅有一个正确答案) 1、最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在()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的。 A、2013年10月25日 B、1993年10月31日 C、2009年8月27日 D、2013年3月15日 2、国家倡导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 A、安全 B、诚信 C、合理 D、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3、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

服务之日起()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A、3 B、12 C、6 D、24 4、对于线上交易的商品,消费者需要退货的,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A、3 B、7 C、15 D、30 5、对于线上交易的商品,消费者需要退货的,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A、消费者 B、经营者 C、运输公司 D、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 B、二倍 C、三倍 D、四倍 7、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 A、无过错责任 B、过错责任 C、侵权责任 D、担保责任

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元的,为()元。 A、5000 B、500 C、1000 D、100 9、经营者违反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 A、民事赔偿责任 B、违约责任 C、刑事责任 D、罚款、罚金 10、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要求赔偿。 A、分立、合并前的企业 B、变更中的企业 C、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至少1个正确答案) 11、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A、消费者定作的;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课程的价值在于促进学生(知识、能力、态度及情感的)和谐发展。 2、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改变单纯通过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倡导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进步与变化。 3、校本教研的核心因素是:(教师个体)、(教师群体)、(专业研究人员);(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是校本教研的三种基本活动形式。 4、新课程改革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明确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发展的主体。课堂教学的着力点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6、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7、探究学习是一种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教学思想。探究性学习是让学生在主动参与过程中进行学习,让学生在探究问题的活动中获取知识。 8、未来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具备宽厚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知识、灵活的思维方式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更需要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合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9、所谓个性发展,就是面向有个体差异的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一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使所有学生都能成才,以适应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 10、校本教研是以学校为研究主阵地,以学校教师为主体,以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学校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目的,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融为一体的研究制度 二:简答题 1、课堂教学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 2)主体性原则。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一、1、课程的价值在于促进学生(知识、能力、态度及情感的)和谐发展。 2、对学生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改变单纯通过书面测验、考试检查学生对知识技能掌握的情况,倡导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进步与变化。 3、校本教研的核心因素是:(教师个体)、(教师群体)、(专业研究人员);(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是校本教研的三种基本活动形式。 4、新课程改革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5、新课程要求教师必须明确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发展的主体。课堂教学的着力点是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精神,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6、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7、探究学习是一种教学方式,更是一种教学思想。探究性学习是让学生在主动参与过程中进行学习,让学生在探究问题的活动中获取知识。 8、未来社会对人才综合素质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具备宽厚的基础知识、系统的专业知识、灵活的思维方式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更需要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合作精神及沟通能力。 9、所谓个性发展,就是面向有个体差异的学生,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为每一个学生的成才提供机会,使所有学生都能成才,以适应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 10、校本教研是以学校为研究主阵地,以学校教师为主体,以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为研究对象,以促进学校发展、教师专业化水平提高为目的,把教师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融为一体的研究制度 三、1、课堂教学应该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1)目标导向性原则。 2)主体性原则。 3)面向全体的原则。 4)知情并重原则。 5)开放性原则。 2、探究性学习的基本特点有哪些? 以增进学习者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才能为主要任务,以解决问题为主题,注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认知过程,不仅要培养学生思维的概括性、严谨性、流畅性,而且还要培养学生思维的独特性、批判性和创新性。探究性学习围绕问题展开教与学的活动,激发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动机,让学生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申,培养他们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如何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总体思路是“分块备课、集体评议、个人修改、注重反思”,教师先分块备课,然后是教研组集体评议,在此基础上教师根据教学实际修改,课后要有反思。反思要把课堂中的闪光点与失败处、学生的错例、二次教学建议等都记录下来。有条件的学校,教案要采用电脑输入,实现网上备课资源共享,加强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减轻教师的负担,提高备课实效。 4、“没有不可教育的学生,只有不善教育的教师”。这一理念对教师提出了哪些要求? 第一,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面对每一个学生,面向全体学生,这是教育的最大效益,面对每一个学生,这是教育的最高追求。面对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都得到发展,是通过保

全国新课程理论测验试题及答案

全国新课程理论测验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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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课程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 师生伦理关系并不是师生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错 2: 新课程观下的教学评价应该是诊断性的、形成性的评价。正确 3: 教学方法的优化就是指教师教的方法的优化。错 4: 评价教师课堂教学应关注的焦点是课堂上学生的状态。对 5: 新课程倡导的教学方式是研究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不主张接受式学习。错 6: 质疑就是让学生学会提出问题。对 7: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既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又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内容和任务。对 8: 新课程观下,课程就是指文本课程,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文件。错 9: 学生犯错的过程是一种尝试和创新的过程。正确 10: 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活动实质上就是教师深层教学思想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对 11: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就学习而言,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是关于学习的评价。错 12: 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刺激过程。错 13: 档案袋评价法、小组评价法都是定性评价的方法。错 14: 新课程背景下,传统的教学基本功将不再被重视,教师的课程开发整合能力、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等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能力将逐渐取而代之。对 15: 教师在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对教学效果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错 16: 学生厌学的主要原因是现在的课业过重、课程要求过高、内容偏难。错 17: 出现刘海洋向狗熊泼硫酸、马家爵因打牌而残杀四位学友等极端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刘、马等人的个人品质、素质低下,与社会风气以及教育方式方法等关系不大。错 18: 义务教育要以培养高级人才、专家、大家为根本目标。错 19: 教学的本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是师生的交往和互动。对

全国新课程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全国新课程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全国新课程理论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判断题 1: 师生伦理关系并不是师生关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错 2: 新课程观下的教学评价应该是诊断性的、形成性的评价。正确 3: 教学方法的优化就是指教师教的方法的优化。错 4: 评价教师课堂教学应关注的焦点是课堂上学生的状态。对 5: 新课程倡导的教学方式是研究性学习、体验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不主张接受式学习。错 6: 质疑就是让学生学会提出问题。对 7: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既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又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内容和任务。对 8: 新课程观下,课程就是指文本课程,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文件。错 9: 学生犯错的过程是一种尝试和创新的过程。正确 10: 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活动实质上就是教师深层教学思想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对 11: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就学习而言,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是关于学习的评价。错 12: 对学生的评价是教师对学生的单向刺激过程。错 13: 档案袋评价法、小组评价法都是定性评价的方法。错 14: 新课程背景下,传统的教学基本功将不再被重视,教师的课程开发整合能力、信息的搜集处理能力等与新课程相适应的能力将逐渐取而代之。对 15: 教师在课堂上所扮演的角色对教学效果的影响有时是直接的有时是间接的。错 16: 学生厌学的主要原因是现在的课业过重、课程要求过高、内容偏难。错 17: 出现刘海洋向狗熊泼硫酸、马家爵因打牌而残杀四位学友等极端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刘、马等人的个人品质、素质低下,与社会风气以及教育方式方法等关系不大。错 18: 义务教育要以培养高级人才、专家、大家为根本目标。错 19: 教学的本质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统一,是师生的交往和互动。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 八大亮点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亮点一:增加个人信息保护权 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骚扰事件。快递公司、通信公司等公然出售个人信息,客户信息成为公共信息在网上疯传。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刚在影楼拍完婚纱照,就能接到婚庆公司打来的服务电话;刚在某楼盘收完房,就能收到装修公司的客服信息。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是新增加的内容,它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亮点二:增加安保的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旧《消法》中没有安保的义务,增加了这一条是更加明确了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亮点三:首次明确召回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解读:在此之前,我国只对于汽车、食品、儿童玩具等出台了相关的召回管理规定,仅限于行政法规。但新消法是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经营者召回产品的义务。召回制度,可以说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新课程理念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课程理念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选择 1 1983年提出面向(现代化)(世界)(未来) 2 教育的个性化包含三层含义:人性化个性化(学校的个性化) 3 提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家是(孔子) 4 美国心理学加德纳提出的理论是(多元智能理论) 5 教育的最高宗旨是(培养人) 6 创新教育核心是培养(创新思维) 7 提出教育生活理论的教育家是(杜威) 8 陶行知生活教育的方法论是(教学做合一) 9 新课程回归生活最明显的体现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 主张教法要根据学法的教育家是(陶行知) 12 1992年第一次以国家课程身份出现在课程计划中的课程是(活动课程) 13 现代发现法的倡导者是(布鲁纳) 14、教学要志在学生发展和全面的理论根据是(A、主题教育理论) 15、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形式的教学模式有:(D、抛锚式) 三、简答题 1、创新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创新意识的培养 2.)创新思维的培养 3.)创新技能的培养 3、进行活动教育必须抓好哪些基本点? 答:第一,活动教学坚持以“活动促发展”为基本教学指导思想。 第二,活动教学倡导以主动学习为基本习得方式。 第三,活动教学强调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素质整体发展为取向。 4、尊重的教育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答:1)、尊重教育规律 2)、尊重受教育者 3)、尊重教育者 4)、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自尊 2、你认为如何实施创新教育? 答:(一)教育观念的转变 (二)创新教育的实施原则 1.个性化原则

2.自主性原则 3.探索性原则 4.开放性原则 5.民主性原则 6.实践性原则 7.启发性原则 (三)创造良好的创新教育环境和氛围 (五)解放学生 (六)注重创新思维的训练 (七)开设创新课程 (八)重视家庭的影响 新课程理念试题 1.教师讲课语言生动、形象、简洁、准确、富有吸引力,声音抑扬顿挫,并伴有适当的表情,使学生产生兴趣,易引起学生(B) A.有意注意B.无意注意C.兴趣D.共鸣 2.在下列教师行为中,属于心理健康表现的有(B ) A.交往中,将关系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B.冷静地处理课堂环境中的偶发事件 C.将生活中的不愉快情绪带入课堂,迁怒于学生D.偏爱甚至袒护学习成绩好的学生 3.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展性评价的核心是(C ) A.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B.关注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 C.关注和促进学生的发展D.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4.为了保证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国家实行三级课程管理体制。这三级课程是( D ) A.必修课、选修课和活动课B.理论课、实验课和活动课 C.显形课、隐形课与实践课D.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5.现代学生观的基本观点是(D ) ①学生是发展的人②学生是独特的人 ③学生是自由的人④学生是教育活动的主体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②④ 6.个别教师不允许班上学习差的学生参加考试、随意占用学生的上课时间、指派学生参加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庆典活动等。这些行为主要侵害的是学生的 (C ) A.健康权B.名誉权C.受教育权D.隐私权 7.下列哪种情况下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承担责任(D) A.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B.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之学校的 C.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戒、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高中数学《新课程标准》考试试题及答案(一)

高中数学《新课程标准》考试试题及答案(一) 一、选择题(共10题) 1.高中数学课程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要求下面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 B.形成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和科学态度 C.开阔数学视野,体会数学的文化价值 D.只需崇尚科学的理性精神 2.《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在课程目标中提出的基本能力是( ) A.自主探究、数据处理、推理论证、熟练解题、空间想象 B.运算求解、数据处理、推理论证、空间想象、抽象概括 C.自主探究、推理论证、空间想象、合作交流、动手实践 D.运算求解、熟练解题、数学建模、空间想象、抽象概括 3.高中数学新课程习题设计需要( ) A.无需关注习题类型的多样性,只需关注习题功能的多样性 B.只需关注习题类型的多样性,无需关注习题功能的多样性 C.既要关注习题类型的多样性,也要关注习题功能的多样性 D.无需关注习题类型的多样性,也无需关注习题功能的多样性 4.下面关于高中数学课程结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高中数学课程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各模块没有先后顺序的必要 B.高中数学课程包括4个系列的课程 C.高中数学课程的必修学分为16学分 D.高中数学课程可分为必修与选修两类 5.在教学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方法说法正确的是( ) A.让学生大量做题,挑战难题 B.创设问题情境,让学生有兴趣、有挑战 C.让学生合作交流讨论、动手操作、有机会板演讲解 D.通过数学应用的教学使学生了解数学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6.要实现数学课程改革的目标,关键是依靠( ) A.学生 B.教师 C.社会 D.政府领导 7.在新课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将发生变化中正确的是(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后,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费者的节日。十多年来,《消法》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十多年来,消费者维权走过了艰辛的道路,出现了许多“首例”、“第一”的维权经典案件。这既是我国《消法》重要作用的体现,又是我国消费者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撷取10个案例进行点评,借以回顾这些年的维权历程,并张扬为消费者维权的消法精神。 向收餐具费现象说不 ———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制 2008年初,消费者冯某在烟台市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就餐时,工作人员没有向消费者讲清楚可以选择收费与免费的餐具,收取了消费者餐具费12元。冯某将此事投诉到烟台市消协,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的负责同志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多收的12元餐具费,并且补偿了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而众多消费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额外收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应予抵制。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行使舆论监督权韩成刚反诉未获补偿 ———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韩成刚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一些报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矿泉壶有害健康的文章,提醒消费者“慎用”和“当心”,并对相关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评。生产矿泉壶的百龙公司、天津市天磁公司等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6年6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韩成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依法行使了舆论监督权,没有侵害天磁公司等商家的名誉权。韩成刚继而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天磁公司等5被告侵害其舆论监督权,要求被告赔偿4.89万元。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已依法对韩成刚的舆论监督权给予了保护,韩成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但韩成刚因被诉所受到的损失却没有得到补偿———山西法院并没有支持其损害赔偿的反诉,北京法院也不予支持。 点评:本案是《消法》施行以来首例消费者个人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诉讼。对于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个人有权进行批评监督。天磁公司等商家起诉韩成刚侵害法人名誉权,无疑是对韩成刚正当行使监督权的妨害,韩成刚因诉讼所受到的损失同天磁公司等商家的侵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韩成刚以天磁公司等5商家为被告起诉其舆论监督权受到侵害,请求赔偿,这是韩成刚应有的权利。 为索赔2.20元邱建东自费数千出庭 ———向服务欺诈索赔的尝试 1997年1月,邱建东到北京出差期间,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在收取电话费时,没有执行邮电部关于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向其多收了0.55元话费。于是邱建东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

1、论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 2、结合本学科设计研究性学习活动。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一)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推理能力、抽象能力、 2、自主探索、合作交流 3、认知发展水平、已有的知识经验 4、数学活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 5、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态度 8、 二、单选题: 1、B 2、B 3、D 三、简答题: 1、(1)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3)民主合作的教学观。 (4)优质高效的效益观。 2、(1)目标导向性原则。 (2)主体性原则。 (3)面向全体的原则。 (4)知情并重原则。 (5)开放性原则。 3、(1)创设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学习。 (2)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 (3)突出思维训练,培养思维能力。 (4)着眼学生发展,组织学生活动。 (5)运用多种教学方法,选用恰当教学媒体。 (6)重视教师的人格力量,规范教师的课堂行为。 4、略。 四、论述题: 1、(一)坚持“一个为本” 坚持“一个为本”就是在课堂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这里的“发展”是指:(1)学生的全面发展,即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主动、全面和谐的发展;(2)学生的个性发展,即发现学生的潜能,发展其个性,发展其特长,同时根据学生基础和程度等不同,使其分层发展;(3)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即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以学生发展为本是课堂教学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 (二)搞好“四个调整”

1、调整课堂教学的目标。一是要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学生创新和实践,培养学生的科学思想、科学态度、科学方法、科学素养和科学精神,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鼓励学生质疑,赞赏学生具有独特性和富有个性的理解和表达。构建旨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使课堂教学的过程更多地成为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二是要在努力实现知识与技能目标的同时,注重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个目标在课堂教学中的整合。 2、调整课堂教学中的师生关系。要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即师生相互交往、共同发展的民主、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要实现三个重新“定位”:一是师生关系的定位,师生关系定位为交往,即在课堂教学中,师生双方是共存的主体,师生之间通过相互作用、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实现共识、共享、共进。二是教师的定位,教师定位为主体,在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纯的知识的传授者,而是课堂教学的策划者、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学生学习的引导者、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学生发展的促进者。教师的这个定位决定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要努力实现如下五个转变:(1)由重知识传授向重学生发展转变;(2)由重教师的教向重学生的学转变;(3)由重结果向重过程转变;(4)由封闭向开放转变;(5)由信息的单身交流向信息的综合交流转变。三是学生的定位,学生定位也是主体。在课堂教学中,学生不再是教学的被动者或知识的接受者,而是课堂教学的主动参与者、学习的主人,在课堂得到充分发展的主体。 3、调整课堂教学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教师要调整好教学方式,在动用教学方式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2)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3)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4)指导学生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5)要尊重学生的人格;(6)关注个性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7)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8)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9)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10)要使每个学生都能做到充分的发展。同时,教师也要指导和帮助学生调整好学生的学习方式,积极倡导主动、探究、合作学习。以及上述学习方式的交互使用和整合的。 4、调整课堂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在继续发挥传统的教学媒体(黑板、粉笔、挂图、模型等)和传统的电子教学媒体(录音机、幻灯机、放映机等)积极作用的同时,要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的普遍应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工具。要把现代教学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结合来,努力挖掘所有教学技术手段的使用价值,促进各种教学技术手段之间的协同互补,从而促进教学技术体系整体协调发展。 2、略。 测试题 一、填空题: 1、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的学习态度,使获得( )与( )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新课程理念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课程理念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课程理念考试试题及答案 选择 1 1983年提出面向(现代化)(世界)(未来) 2教育的个性化包含三层含义:人性化个性化(学校的个性化)3提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的教育家是(孔子)4美国心理学加德纳提出的理论是(多元智能理论) 5教育的最高宗旨是(培养人) 6创新教育核心是培养(创新思维) 7提出教育生活理论的教育家是(杜威) 8陶行知生活教育的方法论是(教学做合一) 9新课程回归生活最明显的体现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11主张教法要根据学法的教育家是(陶行知) 12 1992年第一次以国家课程身份出现在课程计划中的课程是(活动课程) 13现代发现法的倡导者是(布鲁纳) 14、教学要志在学生发展和全面的理论根据是(A、题教育理论) 15、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形式的教学模式有:(D 抛锚式) 三、简答题

1. 创新教育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创新意识的培养 2. )创新思维的培养 3. )创新技能的培养 3、进行活动教育必须抓好哪些基本点? 答:第一,活动教学坚持以"活动促发展"为基本教学指导思想。 第二,活动教学倡导以主动学习为基本习得方式。第三,活动教学强调以能力培养为核心,以素质整体发展为取向。 4、尊重的教育包括哪些基本内容?答:1)、尊重教育规律 2)、尊重受教育者 3)、尊重教育者 4)、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自尊 2、你认为如何实施创新教育? 答:(一)教育观念的转变 (二)仓慚教育的实施原则 1. 个性化原则

2. 自主性原则 3.探索性原则 4.开放性原则 5.民主性原则 6.实践性原则 7.启发性原则 (三)创造良好的创新教育环境和氛围 (五)解放学生 (六)注重创新思维的训练 (七)开设创新课程 (八)重视家庭的影响新课程理念试题 1 ?教师讲课语言生动、形象、简洁、准确、富有吸引力,声音抑扬顿挫,并伴有适当的表情,使学生产生兴趣,易引起学生(B) A. 有意注意B .无意注意C .兴趣D ?共鸣 2.在下列教师行为中,属于心理健康表现的有(B ) A. 交往中,将关系建立在互惠的基础上B .冷静地处理课堂环境中的偶发事件 C.将生活中的不愉快情绪带入课堂,迁怒于学生 D.偏爱甚至袒护学习成绩好的学生 3. 评价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发展性评价的核心是(C ) A.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B ?关注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念:指对消费者提供特别保护的法律,是有关保护消费 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享有的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自愿、平 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国家对处于弱者地位的消费者给予特别保护的原则;全社会保护的原则;方便消费者诉讼的原则。 3、消费者的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 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权、监督批评权。 4、经营者的义务:依法律规定或约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的义务;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出具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义务;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的义务;不得以格式合同等方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义务;尊重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5、消费者争议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 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 1、抵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用作担保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 权的担保。 2、抵押权:债权人享有就抵押物变价优先受偿的权利。 3、抵押物的范围: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4、下列财产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 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但以上述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5、抵押合同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 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对抵押担保范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抵押担保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7、抵押权效力:指抵押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财产的出租。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的影响;抵押人抵押权设立后将抵押 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B抵押物的转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 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2)抵押权对抵押人的效力:a抵押权的保全;b抵押权的处分(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c抵押权的实现(3)关于抵押权实现的清偿顺序,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支付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标准答案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及答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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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述课堂教学改革的方向。 2、结合本学科设计研究性学习活动。 新课程理论测试题(一)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推理能力、抽象能力、 2、自主探索、合作交流 3、认知发展水平、已有的知识经验 4、数学活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 5、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态度 8、 二、单选题: 1、B 2、B 3、D 三、简答题: 1、(1)全面发展的质量观。 (2)以人为本的学生观。 (3)民主合作的教学观。 (4)优质高效的效益观。 2、(1)目标导向性原则。 (2)主体性原则。 (3)面向全体的原则。 (4)知情并重原则。 (5)开放性原则。 3、(1)创设良好氛围,激励学生学习。 (2)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 (3)突出思维训练,培养思维能力。 (4)着眼学生发展,组织学生活动。 (5)运用多种教学方法,选用恰当教学媒体。 (6)重视教师的人格力量,规范教师的课堂行为。 4、略。 四、论述题: 1、(一)坚持“一个为本” 坚持“一个为本”就是在课堂教学中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这里的“发展”是指:(1)学生的全面发展,即使学生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得到主动、全面和谐的发展;(2)学生的个性发展,即发现学生的潜能,发展其个性,发展其特长,同时根据学生基础和程度等不同,使其分层发展;(3)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即为学生终身发展打好基础。以学生发展为本是课堂教学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是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 (二)搞好“四个调整”

(完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颁布实施,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了很大作用。但在该法的运作过程中,也碰到一些问题: 一、该法适用范围上的不确定性。任何一部法律都有此独特的调整对象,否则难以独立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不例外。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发现该法在适用范围上存在争议。主要表现为:(一)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 条将消费者定义为:“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应该说这一规定是笼统的,不明确的。就个人而言,一个商人为他的办公室购买一台电风扇,该商人的购买行为是否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就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定义来看是很难加以确认的。因为该商人购买的电风扇的行为可能同时产生这样的效果:即既改善了工作条件,又方便了其生活,对其生产、生活都有利,若因该电风扇质量产生法律上的诉讼,该商人能否以消费者身份起诉呢?另外就单位而言,能否作为消费者呢?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明确规定单位不能作为消费者,因为单位生活消费最终表现为个人消费,而我国对其未作明确回答。针对我国消费者定义的模糊性,建议将其定义为:任何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直接和它的贸易,商业、生产或职业有关的自然人。(二)关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的不确定性。对于商品、消费品的范畴,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直接规定,就商品而言,其范围极其广泛,既包括人工产品,也包括天然物品,而商品中能够作为消费品的也只是部分,英国1987年《消费者保护法》给消费品下的定义为:“消费品指人们一般打算将其应用于个人使用或消费的产品”,并作了除外规定,美国、加拿大等国也做了类似规定,可见国外对消费品的规定是严密和明确的,我国也应做类似的明确的规定,采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2017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2017 所谓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欢迎大家阅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赔偿标准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对于商品的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对消费者采取欺诈性经营行为,所规定的民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赔偿责任。所谓“惩罚性赔偿责任”,它是指侵害人需要向受害人支付,超出受害人实际损失以外的赔偿费用的一种赔偿责任,即侵害人不仅要赔偿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而且还需要承担依照一定的标准计算出来的、带有惩罚性质的其它费用。按照我国现行的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对损害赔偿采取的是实际赔偿原则,即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有多大,侵害人就应当给予多少赔偿。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定的一种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是对原有的承担民事责任方式的补充和发展,对保护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新消法规定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教师考试新课程理论试题答案

教师考试新课程理论试题及答案 试题目录 1、当前整个时代发展对基础教育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2、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与策略是什么?4、为什么说我国基础教育课程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5、各个国家的课程改革有什么特点?6、这次课程改革的任务是什么?7、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什么?8、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容是什么?9、什么是课程结构的均衡性?10、课程结构的综合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11、新课程中的分科课程具有什么特点?12、这次课程改革设置了哪些综合课程?13、实施综合课程要注意哪些问题?14、综合实践活动包括哪些容?15、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是什么?16、综合实践活动的特点是什么?17、作为学习方式的“研究性学习”与作为课程的“研究性学习”,二者什么关系?1 8、信息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什么?19、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如何?20、怎样理解“课程标准”代替“教学大纲”?21、我国课程标准的基本框架是什么?22、新颁布的课程标准有哪些主要特点?23、国家课程标准的基本思路是什么?24、为了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需要遵循哪些原则?25、本次教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26、新课程倡导什么样的学生观?27、怎样理解学生是发展的人?28、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的基本含义是什么?29、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的基本含义是什么?30、新型师生伦理关系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去努力?31、新课程中教师角色将发生哪些转变?32、教师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的涵是什么?33、新课程中教师的教学行为将发生哪些变化? 34、教师尤其应该尊重哪六种学生?35、新型的师生情感关系需要从哪几个方面努力?36、尊重学生,怎样才能不伤害学生的自尊心?37、怎样赞尝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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