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阳光学院
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
策
划
书
共青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委员会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目录
1、概述 (3)
2、法制宣传主题班会 (4)
3、“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普法义教活动 (4)
4、法治主题讲座 (6)
5、走进庭审现场 (6)
6、模拟法庭邀请赛 (6)
7、宣传材料及经费预算一览表 (12)
8、后期宣传 (13)
9、活动报名表 (14)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二、活动背景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
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十二五”
时期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三、活动宗旨
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促进在校大学生、马尾市民、中小学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促进健康成长;全面展开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四、活动时间
11月中上旬~12月中下旬。
五、普法对象
阳光学院全院师生、东方学院全员师生、马尾区罗兴小学全体师生、马尾实验小学全体师生、马尾流动人群等。
六、主办共青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团委
承办共青团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分委员会
系列活动之一法制宣传主题班会
(一)活动时间
11月中旬
(二)活动对象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各系班级团支部。
(三)活动形式
各团支部开展以法制建设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可以以座谈会形式,也可以结合文艺表演等形式,引导广大学生了解基础法律知识。
(四)活动要求
1、各系应该有效地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确实普及基础法律知识;
2、各单位以word文档的形式,并附上活动照片于2010年12月5日上交活动记录。
(1)标题
居中;三号宋体,加粗;
(2)正文
五号宋体,单倍行距,页面设置上下左右各2.5厘米;
(3)活动记录应包含活动主题、活动单位、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团支部总人数、活动实到人数、活动内容。
4、各参赛组织请应于2010年11月30日12:00 前发至邮箱:
724326409@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4584716.html,。(罗婧邮箱)
备注:相关负责人黄玥、罗婧
系列活动之二“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普法义教活动(一)简介
在马尾区司法局的指导帮助下,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法律系与马尾实验小学、罗星小学开展的普法义教活动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该活动获得了两校的一致好评。今年的“大手拉小手,普法一起走”普法义教活动要在先前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该活动的主要任务:一是借助高校法学教育资源,结合中小学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和基本法律的普法宣传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二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同学们形成维权意识;三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学校文化建设相结合,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提升同学们的法律素养。
(二)活动参与对象
1、教员报名
09级、10级阳光学院法律系同学;
2、助教(观摩人员)报名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全体同学。
(三)具体时间、地点
时间:11月中旬
地点:马尾实验小学、马尾罗星中心小学
(四)普法内容
1、教育内容要突出宪法教育,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青少年道德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平安校园”宣传:普及食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防火、防水、防雷击、突发事件等应急方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健康、积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
3、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在计算机网络技术不断改革创新的信息时代里,家庭互联网络的普及率不断提高,并且网民年龄朝向低龄化的趋势发展。同时,互联网也出现了许多低俗、涉黄涉暴的文字和视听内容,进而导致严重的网络安全隐患。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将有利于引导在校未成年人远离不良网络信息,提倡文明上网,预防未成年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预防青少年犯罪宣传:传授法律知识与增强法制意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相关学科教育相结合,条文灌输与形象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第一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对发生在学生身边的不良现象进行举例讲解,由浅入深地帮助学生深挖原因,分析危害,做到法中有例,例中有法,让学生在新鲜活泼的教育形式中学到法律知识,有效的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五)实施步骤
1、法律系分团委法践部于11月上旬与各小学负责人联系,确定法制宣传教育课的具体时间和班级;
2、教员准备好上课讲义,于11月15日上交法律系分团委法践部挑选;
3、组织现场签名活动----—于11月上旬制作宣传标语横幅,悬挂于学校适当位置;
4、评奖--根据学校的反馈、观摩人员的打分,评选出优秀普法教员若干名。
(六)奖项设置
优秀教员6名,颁发奖状及纪念品。
备注:相关负责人黄玥、忠法、罗婧
系列活动之三法治主题讲座
(一)具体时间
11月中下旬~12月中上旬
(二)具体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活动对象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全体师生。
备注:活动负责人颜晓东黄玥
系列活动之四走进庭审现场
(一)简介
庭审旁听制度是公开审判原则的一项重要内容。落实与完善庭审旁听制度是确保司法公正的要求,也是体现司法为民的举措。“走进庭审现场”是本次普法活动体现教育方式多元化、充分挖掘社会教育资源的一个尝试。通过庭审现场的观摩,让同学们感受法律的严肃性、对权利的充分保护等,亲临法官判案,启发法治思考。
(一)具体时间
11月中下旬
(二)具体地点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
(三)具体内容
1、于11月上旬经组织部协助向全院组织旁听庭审报名;
2、提前通知各系报名的同学集合,讲述简要案情,法庭规则,于庭审半小时前到达法院;
(四)注意事项
该系列活动将与本次总活动最后优胜单位评分挂钩
备注:活动负责人黄玥、忠法
系列活动之五模拟法庭邀请赛
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颁奖典礼
一、活动主题:
模拟庭审现场,宣扬法治精神。
二、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两院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兴趣,巩固两院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知识,向两院师生进行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法律系专业特色,促进法律系学生与外界的交流,让全体师生感受法律的庄严,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启发对法治建设的思考,并提高同学的思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用能力等。我系特举办法律文化节活动之“12.4”普法日系列活动之“模拟法庭”邀请赛,通过法庭审判的真实再现,加强两院学术交流互相进步,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特有的风采和朝气蓬勃精神面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力求营造一个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活动对象:
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全员师生
福州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全体师生
四、活动时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期间
五、活动地点:
阳光学院文科楼模拟法庭
六、具体内容:
1、前期准备
(1)与福州农林大学东方学院人文艺术系分团委沟通联系,诚挚邀请其优秀团队莅临我院参加“模拟法庭”比赛,宣传法治精神。在沟通合作的过程中,
一定要诚实信用有礼貌,为建立长期的合作打好良好的基础。(阳光学院负
责)
(2)邀请评委,与马尾区法院沟通,请一位专业人士莅临担任评委(阳光学院负责),两院各派出一位专业(诉讼法)老师莅临担任评委。
(3)邀请嘉宾,与马尾区司法局联系,诚挚邀请嘉宾莅临(阳光学院负责),欢迎两院辅导员、老师、学生会干部莅临参与“模拟法庭”邀请赛。
2.前期宣传:(两院可针对自身情况具体安排)
(1)海报、横幅、宣传单、广播台、LED等
(2)号召模拟法庭演绎人员(主要针对法学专业大二、大三学生)
观众人员(面向两院师生)(东方学院邀请人数提前与之沟通)
3.案例编排:(两院可针对自身情况具体安排)
(1)挑选案例具有一定真实性,并与学生生活内容息息相关;
(2)两院法律系召集演绎人员,整合具体内容并分配适合的具体角色,各派出一支优秀参赛队伍参加比赛。
4.相关准备:(阳光学院负责)
(1)相关场地的申请;
(2)与宣传部、新闻部等的沟通;
(3)宣传材料内容的汇编;
(4)与东方学院进行密切联系沟通,协调活动的正常进行;
(5)颁奖典礼各奖项的确认及相关安排;
(6)与礼仪队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等。
5.活动流程:
(1)所有相关工作人员提前到场确定所有设备正常,物品准备充足;(阳光学院负责)
(2)XX点,全体人员就位(包括评委、嘉宾、主持、参演人员、观众);
(3)XX点,主持人开场,活动正式开始;
(4)按抽签顺序,参赛队伍分别进行“模拟法庭”的演绎;
(5)评委在演绎过程中进行打分,并评选出最佳团队等奖项;
(6)评委进行专业点评;
(7)“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闭幕式暨颁奖典礼开始;
(8)颁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活动各奖项;
(9)嘉宾发言总结;
(10)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
6.后期工作:(阳光学院负责)
(1)工作人员组织现场人员有秩序离场、清理现场;
(2)演绎人员、工作人员、观众底单、工作总结的制作(针对阳光学院学生);
(3)与东方学院法律系分团委沟通,感谢其对工作的大力支持;
(4)与宣传部等部门进行后期宣传工作。
7、活动奖励:(针对阳光学院学生)
与自律部沟通确定具体德育分数,及观众签到等工作协调帮助。
德育分奖励包括:
(1)模拟法庭演绎人员德育分
(2)其他工作人员德育分
(3)观众德育分
8、活动预算:(阳光学院负责)
(1)横幅等300元
(2)奖状奖品等500元
(3)茶水及其他相关物等300元(东方学院来往车费不报销)
总计1100元
9、材料附件:
(1)附件一:《比赛规则介绍》
(2)附件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附件一《比赛规则介绍》
1、开始前,由主持人进行现场抽签决定比赛顺序;
2、各参赛队伍开始演绎,整个演绎流程根据《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
讼法》相关规定;
3、评委评分,评出一个最佳团队奖、最佳个人风采奖两名(每队各一名);
4、预计庭审1个小时/场,评审20分钟。
5、评分标准:(详见下表)
(1)、专业领域(40%)
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卷宗资料完整度(20%)
2、与诉讼法结合度(10%)
3、专业知识运用能力(10%)
(2)、庭审风采(40%)
包括以下四项内容
1、语言表达能力(10%)
2、庭审礼仪(10%)
3、角色演绎能力(10%)
4、临场应变能力(10%)
(3)、总体表现(20%)
包括以下两项内容
1、综合印象(10%)
2、团队默契(10%)
附件二:《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宣传材料及经费预算一览表
七、后期宣传
(一)活动执行阶段的开展情况应及时编写实时报道连同照片发到马尾区司法局宣教科,并与福州市普法网、法e网取得联系,将活动的第一手资料上传网络进行宣传推广;
(二)整个系列活动结束后,认真编写活动总结并附带照片存档;整个月活动概况写入团讯、院报、发送广播台报道;
(三)系列活动汇总发于12月26日前发送到省教育厅法规处,联系人:许广丽;联系方式:0591-********(电话),0591-********(传真);jytfgc@https://www.wendangku.net/doc/9b14584716.html,(邮箱);
(四)采用喷绘制作“普法宣传月”系列活动成果展,向全院师生进一步宣传和推广,以提高本项系列活动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