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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案释法”第一季度典型案例

2017年“以案释法”第一季度典型案例
2017年“以案释法”第一季度典型案例

2017年“以案释法”第一季度典型案例

案例1、

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滞留

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

一、案例简介

钟先生一家四口报名参加了三亚旅游团,由于受到台风的影响,在返程当天的渡船已经停运,导致其家人无法按照原定时间返回。旅行社表示台风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但钟先生对此产生了疑问,并希望旅行社可以为其承担一半的费用。由于双方协商无果,钟先生就此事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二、法律规定

《旅游法》第六十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三、案例分析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案中,钟先生因遭遇台风不可抗力而非旅行社原因造成滞留,旅行社并无过错,钟先生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不可归责于旅行社。但需注意的是,不可抗力发生后,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降低损失的发生。因不可抗力造成游客滞留时,旅行社还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采取相应安置措施,积极协助游客解决食宿、回程交通等问题。

四、处理结果

本案中,涉案旅行社已采取了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应由旅游者承担并无不妥。对于钟先生提出其在滞留期间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行社承担一半的要求,我所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的规定,认为钟先生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案例2、

游客行李物品损害责任该谁承担

一、案例简介

某旅行社组织游客参加云南旅游,在返程时由于司机的疏忽,没有把旅游大巴行李舱门关紧,导致游客的行李箱丢失,总价值2万元。现游客要求旅行社赔偿经济损失产生纠纷。

二、有关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损失是由于旅游者未听从旅游经营者或者旅游辅助服务者的事先声明或者提示,未将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由其随身携带而造成的;

(2)损失是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造成的;

(3)损失是由于旅游者的过错造成的;

(4)损失是由于物品的自然属性造成的。

2、《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地接社、履行辅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

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但是,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5、《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三、案例分析

本案中,由于司机疏忽大意,没有把旅游大巴行李舱门关紧,导致游客的行李箱丢失。对于旅游者的行李物品损害。包括游客的随身物品、小件行李物品和大件行李物品三类,应当予以不同的处理。1、对于游客的随身物品损害的处理。通常情况下,游客的随身物品,诸如现金、证件、信用卡等的损害,基本上可以归责于游客自己,因为游客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妥善保管随身携带行李物品的义务,游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义务,后果理所当然由游客自负。2、对于游客随身的小件行李损害的处理。比如游客的双肩包遗忘在景点,被其他游客顺手牵羊,最终无法找回,给游客造成了损失,旅行社、景区除了协助寻找外,也都没有多大的赔偿责任。理由和第一种情况相同。3、对于游客的大件行李损害的处理。由于游客的大件行李大多交由旅行社、旅游车或者饭店等经营者代为保管,只要这些行李是由经营者代为保管的,经营者对于行李物品的

损害负有赔偿责任。只要经营者提示过游客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赔偿也仅仅局限于箱包等普通物品。

具体到本案,首先判断旅行社和游客纠纷的实质,就是游客与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判断经营者和游客之间的保管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关键,是看游客的行李物品是否在经营者的管控制中。如果行李物品不在经营者的管控中,保管合同关系就不成立,经营者只需要尽到告知提醒义务即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管合同关系成立,经营者就必须为行李物品遗失、损毁、灭失、被盗等损害承担责任。按照《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保管合同关系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保管人要向寄存人通过报关凭证。在旅游服务中,行李物品的保管大致分为四类:第一类,游客将行李物品交付住宿饭店保管,饭店会出具保管凭证;第二类,游客把贵重物品保管在客房的保险柜中;第三类,游客将大件行李交由旅游车驾驶员或者导游领队保管;第四类,游客临时交由相关服务供应商保管。不论行李物品的大小,只要是游客将行李物品交由保管人,保管人就有妥善保管的义务。本案属第三类,即游客将大件行李交由旅游车驾驶员或者导游领队保管情形。

其次,游客是在非公共交通的旅游大巴上出现行李物品损害,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公共交通和非公共交通对于行李物品的损害具有截然不同的处理结果。如果旅行社使用了公共交通,游客的行李物品损害,包括遗失、毁损或者被盗,旅行社只要协助游客向公共交通提供者索赔即可,由公共交通提供者承担赔偿责任。公共交通包括正常航班、高铁、班轮等。游客在非公共交通上出现行李物品损害,只要认定非公共交通提供者对于行李物品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游客就可以向非公共交通提供者主张赔偿权利,也可以要求组团社承担赔偿责任。非公共交通包括包机、邮轮、旅游大巴等。

再次,游客的行李箱丢失是因为司机的疏忽大意造成的,也就是说非公共交通的旅游大巴是有过错的,因此游客既可以向非公共交通提供者主张赔偿权利,也可以要求某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游客将大件行李交由旅游车驾驶员保管,如本案游客的箱包交由旅游大巴司机代管,由于司机的疏忽,导致旅行包丢失,游客负有具体损害的举证责任,即游客要证明旅行包内装有何种贵重物品,价格几何。如果游客不能举证包箱内物品的价格等相关事项,游客的合同赔偿同样不会顺畅,因为游客的赔偿额度缺乏具体的参考依据。

四、处理结果

市旅游质监所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已依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自行协商,最后达成了和解协议。市旅游质监所在此建议:1、游客在外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身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以免丢失,万一发生财物被盗抢等情况,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有关证据,以备将来索赔时出具证明。2、旅行社应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比如在航班、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提示游客注意保管好自身的行李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同时要加强管理,妥善保管好游客委托保管的行李物品。3、对于老年游客等特殊群体,由于其对环境的安全判断能力较弱,在游览、就餐、住宿等过程中导游旅行社更应尽到必要的提示义务。

案例3、

约定的服务档次与实际不符引起纠纷

一、案例简介

游客陈女士等人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九寨沟五天四夜游,交了团费,并签订旅游合同。行程约定上很明确的注明:入住相当于三星标准酒店。旅游结束后,游客对旅行社的组织和安排接待很不满意,遂向市旅游质监所投诉。

二、法律规定

1、《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括对于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的书面约定。

2、《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旅游合同必须载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

3、《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

个别旅行社在发布旅游招徕宣传广告时,为了吸引游客的关注,包装自己旅游产品,进行夸大宣传,比如将没有挂星级牌的酒店说成“准×星或相当于×星标准酒店”、“以×星为准”等等不确定用语去描述,使游客出游前抱着较高的期望,但实际体验之后,形成心理期望值落差,认为旅行社利用广告进行欺骗,就容易出现投诉,要求经济赔偿。实际上旅行社使用不确定用语,这样的表述是不规范的,在星级饭店评定标准中,

没有所谓的“准×星”或者“相当于×星”等不确定用语。同时,国家旅游局在合同示范文本中也明确指出:《行程单》用语须准确清晰,在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不应当出现“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

因此,市旅游质监所在日常的旅游市场检查中,都强调旅行社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必须载明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安排及其标准,并按约定的标准提供旅游服务。对检查中发现《行程单》上表明服务标准用语中出现有“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用语的,一律责令整改。如双方协商一致需要变更旅游合同约定内容的,必须通过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同时旅行社要将合同变更后的注意事项告知游客。

四、处理结果

经调查发现,该旅行社安排旅游实际入住的酒店与行程约定的住宿服务安排和标准确实不相符。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八条: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应退还旅游者合同金额与实际花费的差额,并支付同额违约金。经市旅游质监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已达成和解。

湛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7年4月1日

2017年一季度三基考试

xxx2017年一季度三基考试 (共 50 道题,总分 100 分) 时间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科室_______________ 分数 ___________ 一、单选题【A1】:每一道考试题下面有A、B、C、D、E五个备选答案。请从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 (共20题,每题2.00分) 1、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2.00分)( )  A、载有本人姓名、性别和年龄的标牌  B、载有本人姓名、年龄和专业的标牌  C、载有本人姓名、专业和职务的标牌  D、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E、载有本人姓名、职称及科室的标牌 2、关于人体实验的第一个伦理学文献是(2.00分)( )  A、《赫尔辛基宣言》  B、《纽伦堡法典》  C、《日内瓦宣言》  D、《东京宣言》  E、《夏威夷宣言》 3、医德教育应(2.00分)( )  A、正面教育为主  B、理论联系实际  C、注重实效  D、长期坚持不懈  E、以上均是 4、属于行政处分的是(2.00分)( )  A、行政拘留  B、记大过  C、管制  D、罚金  E、赔礼道歉 5、下列乙类传染病应按甲类传染病处理的是(2.00分)( )  A、流行性出血热  B、流行性乙型脑炎  C、肺炭疽  D、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E、布氏杆菌病

6、下列人员中一定不能予以医师执业注册的是(2.00分)( )  A、受过刑事处罚的  B、受行政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两年的  C、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D、受过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E、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已满两年但不满三年的 7、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中,不包括(2.00分)( )  A、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B、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试用期满一年  C、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预防机构试用期满一年  D、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保健机构试用期满一年  E、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卫生行政管理机构试用期满一年 8、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2.00分)(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E、5年 9、医德关系的主要协调对象是(2.00分)( )  A、医医关系  B、医社关系  C、医患关系  D、医护关系  E、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0、针灸推拿治疗的道德要求是(2.00分)( )  A、严格掌握适应证  B、尊重患者,耐心体贴  C、认真操作,一丝不苟  D、节约费用  E、严守法规 11、设立各类中医药教育机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并建立的教学基地是(2.00分)( )  A、一流的临床教学基地  B、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临床教学基地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破解家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破解家装合同纠纷 难题,法官来拆招 司法考试案例《以案释法》:破解家装合同纠纷难题,法官来拆招 10 月20 日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家装纠纷案件通报会上了解到,装修质量是家装纠纷案件首要的问题,由装修质量争议引发的纠纷占家庭装饰装修合同案件九成以上。从裁判结果看,施工方追索工程款胜诉率相对较高。 据了解,自2014年至2016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家装合同纠纷案件分别为19件、20 件、24件,均为二审民事案件。 案件总体数量及业主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件均呈上升态势,这说明业主法律意识逐步提升、家装行业仍需进一步规制。 从诉讼标的额看,施工方诉请标的额通常较小,业主诉请标的额通常较大。而在争议焦点上,装修质量成了引发业主与施工方纠纷的重要因素,由装修质量争议引发的纠纷占家庭装饰装修合同案件高达九成以上。除此之外,双方的证据留存意识均不强,以致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从法院裁判结果看,施工方追索工程款胜诉率相对较高,业主索赔的胜诉率相对较低。业主方提出的拆除重装、质量、租房、精神损害等高额损失,几乎不会得到全额支持。 北京二中院发布了家庭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的典型案例,并提醒业主与施工方应树立良好的契约意识。在相关案例中,关于支付工程款和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比较突出,在法院的审理中,驳回业主诉讼请求的案例较多。 业主违约导致中途撤场的需支付剩余工程款 2016年8月,某装修公司诉称,施工中,业主小陈(化名)拖延付款导致中途撤场,请求支付剩余工程款7 万元。业主答辩并反诉称:中途退场系装修公司违约,工程已另行委托他人施工完毕,不同意支付剩余工程款;因退场及质量问题,请求赔偿损失10 万元。

经济法典型案例集

第一部分典型案例集 (合同法) 1、案例:甲汽车销售公司与乙汽车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轿车买卖合同。由于甲公司的业务员丙对汽车型号不太熟悉,在签订合同时,将甲公司原先想买的B 型号轿车写成了A型号轿车。虽然乙公司提供的型号不是甲公司原想购买的B 型号轿车,但A型号轿车销量也不错。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了货款。问:如何认定此次买卖行为?如果甲又反悔,可以退回车子、要回货款吗? 分析:(1)丙的行为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重大误解行为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依据《合同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思想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本案中,丁某对购买标的发生了误解,并且价值巨大,应认定为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行为。 (2)甲公司不能再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第55条的有关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案中,甲公司在明知车型有错的情况下,仍按合同约定提货,并支付货款,应视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 2、案例:甲油料厂与某供销社订立一份农副产品供销合同,双方约定由供销社在1个月内向甲油料厂供应黄豆30吨,每吨单价1000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找到供销社表示愿意以每吨1500元的单价购买20吨黄豆,供销社见其出价高,就将20吨本来准备运给甲油料厂的黄豆卖给了乙公司,致使只能供应10 吨黄豆给甲油料厂。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按照合同的约定供应剩余的20吨黄豆,供销社表示无法按照原合同的条件供货,并要求解除合同。甲油料厂不同意,坚持要求供销社履行合同。问:(1)甲油料厂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2)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甲油料厂如果要求供销社继续履行合同有无法律依据?(3)供销社能否只赔偿损失或者只支付违约金而不继续履行合同? 分析: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两个或全部责任形式。 (1)甲油料厂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是有法律依据的。因为,双方合同约定由供销社供应甲油料厂黄豆30吨,现黄豆只供应了10吨,所以甲油料厂有权要求继续供货。 (2)若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是否继续供应黄豆,依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油料厂有权要求供销社继续供货。《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

2017年口腔科三基试题A卷及答案

2017年口腔科三基试题A卷及答案 一.选择题:(单选) 1.牙切缘咬在上颌切牙舌面中1/3时称 A.正常覆牙合 B. I度深覆牙合 C.II度深覆牙合 D.III度深覆牙合 E.反牙合 2.牙根常融合为锥形的牙是 A.下颌第二磨牙 B.下颌第三磨牙 C.上颌第二磨牙 D.第三磨牙 E.第二磨牙 3.成釉细胞瘤是 A.良性非浸润性肿瘤 B.良性局部浸润性单形性肿瘤 C.良性局部浸润性多形性肿瘤 D.低度恶性的肿瘤 E.临界瘤 4.评估鳞状细胞癌快速而异常增生的主要形态学表现是 A.增生程度 B.分化高度 C.染色质过多 D.浸润性生长 E.角化珠 5.窝洞制备中,属于固位形的设计 A.去处无基釉 B.去处薄壁弱尖 B.窝洞外形为圆缓曲线D.阶梯预备E.倒凹 6.外伤根尖1/3处折断的患牙处理为 A.固定并定期观察 B.调牙合 C.不治疗 D.牙髓治疗 E.定期观察

7.根管充填时主牙胶尖的长度应该是 A.工作长度 B.牙齿长度 C.牙根长度 D.髓腔长度 E. X线片上的根管长度 & 牙周病基础治疗的重点是 A.药物治疗 B.咬合调整 C.菌斑控制 D.松牙固定 E.治疗食物嵌塞 9. 区别牙龈炎和牙周炎的重要标志是 A.牙周探诊深度是否超过3πrnι B.结合上皮是否从釉牙骨质界向根方增殖和迁移形成牙 周袋 C.有无龈下结石 D.有无牙齿移位 E.患牙是否松动 10?激素类的口腔制剂不能用于哪种口腔黏膜病的治疗 A.复发性口腔溃疡 B.扁平苔蘇 C.多形红斑 D.类天疱疮 E.口腔念珠菌病 11.多形渗出性红斑属于 A.感染性疾病

B.传染性疾病 C.遗传性疾病 D.变态反应性疾病 E.自身免疫性疾病 12?对心律失常患者首选的局麻药是 A.普鲁卡因 B.利多卡因 C.地卡因 D.布比卡因 E.卡波卡因 13.下面哪一项为拔牙的绝对禁忌证 A.风湿病 B.先天性室间隔缺损 C.急性心肌梗塞 D.肺心病 E.高血压 14.先天性舌系带附着异常或过短畸形最佳手术时间是 A.岀生时 B.1岁以内 C.1-2 岁 D.3-4 岁

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法院“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根据《全市法院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院党组工作部署,我支部对本次警示教育活动高度重视,周密安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上下结合、层层查摆、共同提高的良好局面。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活动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剖析张坚案等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党内监督,强化责任担当。教育党员干部充分认清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部门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进一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健全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的有效监督,努力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二、具体做法与措施 (一)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 召开部门全体干警会议,党支部书记通报了张坚严重违法犯罪情况,并结合案例讲授廉政专题党课,在党课报告中,回顾了我们党从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和提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形成过程。他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根基和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最后他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警示教育内容等方面对部门全体干警提出了要求:一是要认真结合张坚案深入学习法规制度,党员干部要带头讲道德、重操守,不谋私、顾大局、淡名利、重团结、多奉献,进一步加强严守纪律规矩、

严格公正司法的意识;二是要从张坚案中深刻汲取教训,全体党员就张坚案中的教训认真剖析、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立行立改,引以为戒。 (二)组织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 组织部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江苏法院违纪违法案例选编》,重点学习了兴化法院顾传飞受贿案、海陵法院陈惠群受贿案两例泰州法院反面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学习,全体干警进行了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大家查找自身是否存在与通报案例类似或其他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行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纷纷表示要从此次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撰写学习心得 根据活动要求,部门全体在编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廉洁司法文件、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结合专题党课,立足自身实际,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共撰写心得体会8篇。 (四)开展谈心谈话 支部书记围绕廉洁司法主题与全体党员干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针对岗位职责和工作特点,梳理了廉政风险点,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把牢拒腐防变“总开关”,防微杜渐,不存侥幸,牢固构筑起思想道德防线。二是要强化履职担当。要严格要求自己,牢记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按要求、制度、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遵纪守法。坚决洁身自好,让党纪戒尺记在脑中、刻在心上,常思义务、多想责任,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干事,始终在党规党纪和政策的范围内开展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经济法案例分析答案 1.2008年3月2日,李某出差到某市,去当地红日宾馆住宿,服务员拿出一份 “住宿须知”要求李某签字,上面写到“所有贵重物品,必须交服务员保管,否则,如果丢失本宾馆概不负责”。李某看完立即签字。办完住宿手续,李某便去房间休息。第二天早上,李某发现自己房子的门和窗户都被打开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李某找到红日宾馆负责人,要求对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宾馆以李某签的“住宿须知”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请以所学法律知识,对此案进行分析。 2.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 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请问: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甲公司和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没有成立。双方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而甲公司并未在合同上盖章,因此合同尚未成立。 2、甲公司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由于甲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导致合同未能订立,造成了另一方当事人的损害,因此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3、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提出,乙工厂须先 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因此乙工厂出资1000万征用土地培训工人所花费的费用就属于订立合同的费用,属于因相信合同有效成立而遭受的损失,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 3.河北某县的马某系养牛专业户,为了引进良种乳牛,与该县的畜牧站签订了 良种乳牛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乳牛款共10万元,马某预付定金2万元,违约金按照合同总额的10%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马某从畜牧站将良种乳牛拉回,为此支付运费1000元。马某拉回乳牛后,在饲养中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乳牛无法产奶,马某预计的收入落空,无法及时偿还购牛款。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德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案例: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案 一、基本案情: 我局在2016年6月14日监督检查中发现,德州百姓缘大药房自2015年9月8日从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活络丸200盒,批号20150101,进价7.41元/盒,销售价为20元/盒,库存18盒;2016年1月12日从济南平安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活络丸40盒,批号20150801,进价8.20元/盒,销售价为20元/盒,库存5盒;经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安宫牛黄丸、大活络丸假药认定意见的函》认定大活络丸为假药。 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大活络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我局将该案件移送至德城区公安局处理。2016年9月1日德州市公安局德城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对该案不予立案退回我局。 经初步调查,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假药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报经局分管负责人批准,此案于2016年9月1日立案。 经对德州百姓缘大药房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询问得知,该企业购进药品时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购进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核;其提供的单据和询问笔录显示,该企业共购进上

述药品240盒,销售217盒,剩余23盒,销售价格20.00元/盒,共计货值金额4800.00元,违法所得4340.00元。 适用法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处罚,依据《山东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在裁量时适用以下规则:……(五)不具备从重、从轻、减轻和不予处罚裁量情形的,按照裁量基准规定的中限处罚;……”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单位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处理结果: 1、没收假药大活络丸二十三盒;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叁佰肆拾元(4340.00元); 3、处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壹万肆仟肆佰元(14400.0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捌仟柒佰肆拾元(18740.00元)。 二、案例分析: 本案的代表性在于药品销售单位进货时查验不认真,对相关资质审查不严,造成违法。通过本案的处罚,当事人认识到了法律的严肃性; 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7年2季度护理三基答案-Microsoft-Word-文档

2017年2季度护理三基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1输卵管结扎术在哪一部位进行(B) A子宫部B峡部C壶腹部D漏斗部 2臀大肌深面(D) A无重要神经血管B坐骨大孔有股神经穿出 C坐骨小孔有坐骨神经穿出D外上象限无重要神经血管 3在肘窝处(A) A肱二头肌腱内则有肱动脉B肱二头肌腱外则有肱动脉 C肱二头肌腱内则有正中神经D肱二头肌腱深面有肘正中静脉 4红骨髓不存在于(D) A胸骨内B椎骨C髂骨D成人胫骨内 5某“风心病病人,全身水肿。胸部X线照片心右缘呈弧形扩大。临床诊断:三尖瓣关闭不全,请分析可能是心脏哪部分扩大(D)A右心房和左心房B右心室和上腔静脉 C右心房和肺动脉D右心房 6呼吸道最狭窄处是(A) A声门裂B鼻后孔C前庭裂D鼻前孔 7维持血浆胶体渗透压的主要蛋白质(A) A清蛋白B脂蛋白C免疫球蛋白D金属结合蛋白

8某人的红细胞与B型血血清凝聚,而其血清与B型血的红细胞不凝聚。此人血型为(D ) AA型BB型CO型DAB型 9大量饮清水后尿量增多,主要是由于(C) A肾小球滤过率增高B血浆胶体渗透压降低 C抗利尿激素分泌降低D醛固酮分泌降低 10下述哪种药物可引起渗透性利尿(A) A葡萄糖B速尿C抗利尿激素D氢氯噻嗪 11关于外毒素的叙述,下列哪项是错误的(C) A是活菌释放到菌体外的一种蛋白质B主要有由革兰阳性菌产生,少数革兰阴性菌产生C性质稳定,耐热D毒性强,引起特殊病变 12病原菌侵入血液并在其中大量繁殖,造成机体严重损伤,引起严重的症状称为(C) A毒血症B菌血症C败血症D脓毒血症 13在人血清中含量最高的Ig是(D) A IgM B IgA C IgEDIgG 14免疫系统包括(D) A胸腺、骨髓BT细胞,B细胞 C免疫器官免疫细胞D免疫组织、免疫器官、免疫分子免疫细胞 15化验结果:HBsAg(+)HBeAg(+)抗HBc(+)抗HBe(抗HBs(—),该病人为(B) A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潜伏期B急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1

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普法精神,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的重大举措,推动科(室)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现就建立以案释法工作制度通知如下,请抓好贯彻执行。 一、工作的目标 通过实施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建立典型案例研判、发布、报备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转变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工作,不得出现违反法律和相关工作规定的现象,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规范性原则。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三)必要性原则。综合考虑案件性质特点、当事人需求以及法治宣传效果等因素,科学判断是否进行以案释法以及如何以案释法。 三、工作的主要途径

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和宣传月、宣传周以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四、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 要筛选、整理、编辑典型案例,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要有针对性的选择有关的典型案例,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推动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法治环境。 (二)积极参加各级普法办组织的“以案释法案例”评选工作。 各科(室)要积极参加各级普法办组织的“以案释法案例”评选工作。 五、工作的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将以案释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常,严格按照要求,抓紧落实以案释法各项工作。 二要严格合法规范。以案释法的典型案例大多选择与机管理有关的案例,应采取必要方式进行技术处理避免泄露国家秘

-2017年临床三基三严试题及答案新

XXXXXX医院 临床三基三严试题 姓名:___________科室: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_ 一、单选题:50分(每题2.5分) 1.外伤性气胸的病因,不包括:() A.肺、支气管破裂 B.食管破裂 C.胸壁穿透伤 D.膈肌破裂 E.胸膜破损 2.患者发热时常出现:() A.低渗性脱水 B.等渗性脱水 C.高渗性脱水 D.水中毒 E.水肿 3. 单或双人复苏时胸外按压与通气的比率为:() A、30:2; B、15:2; C、30:1; D、15:1 4. 胸外按压的部位为:() A、双乳头之间胸骨正中部 B、心尖部 C、胸骨中段 D、胸骨左缘第五肋间 5.鉴别心绞痛与急性心肌梗塞的主要依据是:() A.胸痛部位及持续时间 B.心电图及血清酶学改变 C.心律失常 D.血压改变 E.硝酸甘油无效 6、尿毒症病人高血压最主要的原因是:() A.肾素增多 B.促红素减少 C.水钠潴留 D.血管加压素增多 E.交感神经兴奋 7.医院感染与传染病的区别是:() A.传染病的感染源主要是内源性 B.医院感染是由一种病菌引起一种特异性感染 C.医院感染的传播方式多见于食物、空气、水等 D.医院感染的易感者以健康人群为主 E.传染病的流行方式为人数多而明显 8.病程记录的书写下列哪项不正确:() A.病程和体征的变化 B.检查结果及分析 C.各级医师查房及会诊意见 D.每天均应记录一次 E.临床操作及治疗措施

9.下列哪项属于甲类传染病:() A.狂犬病 B.麻疹 C.肺结核 D.麻风病 E.霍乱 10.确定患者有无呼吸衰竭,下列指标中最有意义的是:() A.血气分析 B.发绀 C.神志变化 D.呼吸困难 E.多汗 11.破伤风患者最常见的死因是:() A.强烈痉挛引起的骨折 B.水、电解质平衡紊乱 C.急性肾衰竭 D.心力衰竭 E.窒息 12. 老年心力衰竭患者症状加重的最常见诱因是:() A.过度劳累 B.摄入液体过多 C. D.室性期前收缩 E. 13.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几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A.半小时 B.1小时 C.3小时 D.6小时 E、24小时 14.输入大量库存过久的血液容易导致:() A.高钠血症 B.低钠血症 C.低钾血症 D.高钾血症 E.低镁血症 15.下列哪种疾病最易引起无痛性血尿:() A.肾结核 B.肾结石 C.肾癌 D.肾母细胞瘤 E.肾脓肿 16.消除支气管哮喘气道炎症最有效的药物是:() A.糖皮质激素 B.抗生素 C.抗组织胺药 D.p2受体激动剂 E.色甘酸钠 17.初期复苏的任务和步骤可归纳为:() A.触大动脉确诊→进行人工呼吸→建立人工循环 B.胸外心脏按压→保持呼吸道通畅→进行人工呼吸 C保持呼吸道通畅→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 D.心肺复苏→药物治疗→脑复苏 E进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保持呼吸道通畅 18.确定心博呼吸骤停的诊断未:() A. 意识突然丧失,颈动脉博动消失 B.点头呼吸 C.萎靡不振 D.口唇发绀 E.以上全不是 19.左侧面神经炎所致面神经麻痹的主要表现为:() A、左眼睑不能闭紧,露齿时口角向右歪斜 B、右眼睑不能闭紧,露齿时口角向左歪斜

“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

“以案释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X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从更高起点上开创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通知》(X 食药监办〔X〕14号)要求,结合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全过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审批、稽查办案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 二、主要措施 (一)典型案例撰写发布制度。“以案释法”是利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建立“以案释法”撰写发布制度,稽查大队要确定专人撰写“以案释法”案例,并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例、成熟的案例、

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和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案件名称、基本案情、处理情况、宣传意义、提供单位及作者等五部分,字数控制在X字以内。稽查大队每季度最后一月25日前上报至少3例典型案例至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统一发布。(责任单位:稽查大队、政策法规股) (二)“以案释法”媒体传播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以案释法”中的传播作用,推动落实新闻媒体的公益普法责任。积极衔接和发挥X日报、X电视台、X电视台等媒体的法治传播作用,刊播以案说法类节目,邀请法官、检察官、律师以真实案例讲解食品药品法律条文,针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供办事指南,净化执法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效能,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全覆盖,增强食品药品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三)“以案释法”日常监管制度。积极推行“以案释法”日常监管制度,各业务股室要结合日常业务监管,选择食品药品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采取与业务监管宣传讲解相结合的方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送法进学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农村、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为人民群众释疑解惑、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食品药品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各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

经济法全部案例及答案作者:苏涛 第二章公司法 例:鹏飞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其公司章程规定: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明(该公司经理);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100万元。公司可以为全体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 公司成立后,有两项对外投资行为: 1、与零州公司一起合伙联营,出资50万。 2、与加州公司投资兴办路由有限公司,出资120万。 3、公司还为股东张力提供担保20万。 问:1、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2、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是否有不合法之处? 3、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答案1、公司章程约定第一项合法;第二项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和100万限额合法;但为股东提供担保无须履行任何程序不合法。 2、公司对外投资不合法之处:进行合伙型联营。承担无限责任。 3、程序: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例:鉴于经营状况不景气,同年6月,服装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随即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并公告债权人。在清理债权债务时,吴某主张,自己作为公司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偿还欠款10万元。但凯丰服装厂和公司其他债权人主张,吴某是公司股东,无权作为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公司财产只能用于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且如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吴某还应以其个人财产负清偿责任。故凯丰服装厂联合其他公司债权人,以吴某和服装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吴某和服装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问:(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能否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吴某和服装公司之间是什么关系?他是否有权要求公司偿还其借款? 答案:(1)凯丰服装厂和其他债权人不能要求吴某以个人财产对服装公司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服装公司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公司法人独立性的集中表现。公司财产最初源自股东投资,但在法律上,股东与公司具有相互独立的人格,股东未投入公司的财产,一般不能强迫用于清偿公司债务。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最新)

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x建设,按照“七五”普法实施意见和区法治办印发《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x〔x〕14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是党的xx全会明确提出的工作要求,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以真实、具体的案例,用通俗、简洁的语言,解析法律,阐明法理,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是全体司法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要求和职责使命。各级司法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 出发,充分认识建立并实行以案释法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全面落实、取得实效。 二、以案释法的主体 以案释法的主体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等法治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三、以案释法的原则

(一)广泛性原则。应当将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的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 (二)合法性原则。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进行以案释法,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信息。 (三)规范性原则。以案释法应当做到事实准确,说理清晰,表述规范。 (四)实效性原则。应当根据普法需要,把执法办案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法治宣传和执法司法的良性互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和执法司法的社会效果。 四、任务目标 x年6月,各责任单位初步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到x年底前,x 区人民法院、x区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并建立以案释法案例库,媒体定期公益性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增强。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办案过程中的释法说理工作。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判决书、裁定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

经济法案例与答案

第一章经济法概论 1、某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企业现有财产100万元,企业负债为180万元。 1、若该企业为企业法人,债务如何处理? 2、若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债务如何处理? 答:1、如果就是企业法人,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以企业现有财产偿还,因为就是资不抵债,可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免除债务比如宣布破产. 2、以现有资产抵掉欠债的一部分,剩下的由甲乙丙按一定的比例偿还,偿还的比例可由甲乙丙协商,并且甲乙丙有连带责任. 第二章公司法 1、甲、乙二人原合伙承包一歌厅,赚了一些钱。于2009年1月,拟成立联发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除经营歌舞厅外,还经营餐厅、酒吧、休闲俱乐部。二人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资本总额为150万元。其中实物出资40万元,包括原歌厅使用的整套音响设各价值23.6万元,电视接受器等25台,价值8.5万元、室内设施5.2万元,影碟机等2.7万余元。公司的登记部门在审查时发现,实物的评估报告中,对音响、电视接收器的评估沿用2006年购买时发票的价格,也就就是新货时的价格。这些实物已用了3年,且电器更新较快,国内彩电市场不断降价。于就是登记通知甲、乙对现有实物进行重新评估作价。经重新评估作价后,音响设备为5、2万元,电视接收器5万元,其她两项基本不变,仍为5、2万元与 2、7万元,合计18、1万元。公司显然不能成立。甲、乙至少要填补11、9万元,方能达到登记的标准。 问:甲、乙二人就是否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为什么?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但就是,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3万元的最低限额。(P31)本案例中公司注册资本为150万元,所以首次缴纳的出资额不得低于30万元,所以甲乙二人需要填补11、9万元注册资本 2、李某与其亲友、同事共45人共同投资200万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作为股东之一的刘某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50万元。李某起草了公司章程,自任董事长。共有10名出资最多的股东在章程上签了字。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由1名董事组成;另设总经理一人并由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问:该公司的设立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答:公司章程应有所有公司股东共同确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成员有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机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成员为3到13人。该公司有15名董事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监事不得担任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3、三个国有企业决定转换经营机制,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就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三个国有企业经过清产核资,界定产权,清理债权债务。评估资产,最后确定其出资额如下:纺织厂以其机器、厂房出资,作价280万元;百货公司以商业大厦出资,作价170万元;科技服务中心以配置2人的劳务及其挂靠市科委的名义入股出资,作价50万元。同时章程中还规定:股东在将其产权手续办完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之后,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可以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并约定如一单位觉得该有限责任公司效益不好的话,可以抽回其出资。

2017年第一季度护理三基试题及答案

D 异丙肾上腺素 E 、去甲肾上腺素 2017 年第一季度护理三基试题及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 30分) 1、休克病人入病室后护士首先应 ( B ) A 、填写各种卡片 B 、通知医生、配合抢救、测量生命体征 C 、询问病史、评估发病过程 D 、通知营养室,准备膳食 E 、介绍病室病友 2、徐某,急诊入院,面色苍白,大汗淋漓,腹痛难忍,拒按,未明诊断前,护士不应采取 的措施 是( C ) A 、立即与医生联系 B 、询问病史安慰病人 C 、腹部热敷止痛 D 、测量生命体征 E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不属于“三查” “七对”的内容是( E ) A 、操作前、操作中查 D 、剂量、方法、时间 4、 肌内注射时的错误做法是( D ) A 、握笔式持针法 B 、进针角度为 D 对合作者可将针梗全部刺入 E 5、 过敏性休克的临床表现不包括( E ) A 、面色苍白、冷汗 B 、胸闷、气急 D 荨麻疹 E 、腹痛、便血 6、 抢救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物是( C ) 姓名 科室 分数 B 、床号、姓名 C 、药名、浓度 E 、用药后的疗效 90 度 C 、针头刺入 2/3 长度 、多种药物同时注射须注意配伍禁忌 C 、烦躁不安、意识丧失 C 、盐酸肾上腺素

A、盐酸异丙嗪B 、苯肾上腺素 D异丙肾上腺素 E 、去甲肾上腺素

7、发生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时,最早出现的症状(B) A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B 、呼吸系统症状 C 、循环衰竭症状 D 、消化系统症状 E 、泌尿系统症状 8、为女病人导尿时,初步消毒外阴的做法中错误的一项是(D) A、病人取屈膝仰卧位,双腿略外展E、臀下垫橡胶单、治疗巾 C消毒外阴及尿道口D、顺序为由内向外,自上而下E、每个棉球限用一次 9、发生肺水肿时,给予20%~30%乙醇湿化吸氧的目的是(A) A、改善肺部气体交换 B、提高吸入氧的浓度 C、扩张周围血管 D预防肺部感染 E 、减少回心血量 10、患者王某,需输血,有关输血的准备工作,错误的选项是(E) A、做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B、两人进行“三查” “八对” C、勿剧烈振荡血液 D输血前先静脉滴注生理盐水 E 、库血温度低可放置在热水中加温后再输入 11、发生静脉炎时不妥的处理方法是(C) A、刺激性强的药物应充分稀释 B 、可用超短波理疗C 、患肢应加强运动、按摩 D局部用50%硫酸镁湿热敷 E 、合并感染可给抗生素治疗 12、急性心肌梗死急诊常规实施的处理原则错误的是( E ) A、给氧B 、硝酸甘油舌下含服或静脉滴注。C、阿司匹林300mg嚼服 D 、吗啡静注 E 、强心利尿 13、某患者输液后,突然出现气促、咳嗽、咯粉红色泡沫痰,应立即(B) A、通知医生B 、停止输液C、加压给氧D、四肢轮扎E 、强心利尿 14、给毒物不明的病人进行洗胃时错误的做法是(B) A、抽取胃内容物送检 B、毒物未明前不予洗 C、毒物明确后使用对抗剂洗胃 D洗胃中应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 E 、洗出血性液体时应停止洗胃通知医生 15、观察危重病人病情发生恶化最主要的指征是(C)

连云港市档案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连云港市档案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情简介:2007年12月5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失窃,法官办公室被撬,但离奇的是,财物未丢,就是不见了一批卷宗和法律文书。 这一离奇的盗窃案给警方侦查带来难度。直至今年3月,警方捣毁了一个盗窃团伙,其中有人交代,一名叫王梁蚤的人曾经进入法院盗窃案卷。于是,这一离奇盗窃案告破,王梁蚤归案。 王梁蚤交代,2007年12月3日,他与妻子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离婚协议。但一走出法院,他便开始反悔。那怎么办呢? “我那时就想,如果能从法庭里将离婚的案卷材料偷出来销毁掉,不就没有证据证明我们离婚了吗?”王梁蚤说。 三天后的晚上,他约上同伙范某,专门准备了作案工具,来到开化县法院,并很顺利地进入法官办公室。 “当时,我们根本无法分辨那个卷宗是我们的,反正看到卷宗就拿出来,几乎把法官的柜子都搬空了。拿出来以后就一把火把材料都烧了。”王梁蚤交代。 后据警方查实,王梁蚤共偷盗并销毁案卷10余册,法律文书数百份。警方还查实,王梁蚤乃一惯偷,屡屡作案,这次盗窃法院文书并非偶然。办理结果:对此,常山县检察院以窃取国家档案罪和盗窃罪对王梁蚤提起公诉。2008年11月18日,浙江省常山县法院以窃取国家档案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案件评析:国家档案,即国家所有的档案,全民所有的档案,是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上述案例中,盗窃国家档案的违法行为皆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其目的是为了更改既成事实,或是满足一己需求,或是栽赃陷害他人,作案手段恶劣,给国家档案带来一定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案例二: 案情简介:某对外贸易运输公司某处分公司1961年至1976年的大部分会计档案,共计24箱被水淹毁。 该公司于1983年将上述档案移至所属单位集装箱货运站办公楼地下室保存,由于供水管道渗漏,地下室积水日渐增多,档案被水浸泡。工作人员发现时积水已深达1.7米,全部档案浸泡在水中,损失极为严重。 事故发现后,集装箱货运站工作人员捞出档案,并上报该公司,但长期未得到公司的重视和解决。直至新经理到任了解情况后,上报市经贸委和有关部门,但全部档案或成砖块状,或成纸浆,后果严重,无法挽回。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经济法案例分析题】 家会计师事务所,性质为特殊的普通合伙。甲、乙、丙在合伙协议 中约定: (1)甲、丙分别以现金300万元和50万元出资,乙以一套房屋出资,作价200万元,作为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 (2)会计师事务所的盈亏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和承担; (3)甲负责执行合伙事务。 2011年2月,乙拟将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a。丙 表示同意,甲则对乙拟转让的财产份额主张优先购买权,乙以合伙 协议中未约定优先购买权为由予以拒绝。 2011年3月,丙在为b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因重大过失给b公司造成300万元损失。该 会计师事务所现有全部财产价值250万元,其中,乙用于出资的房 屋变现价值为230万元。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将全部财产用于赔偿8 公司后,要求丙向b公司支付剩余的50万元赔偿金。丙则认为,合 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亏损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承担,自己不应对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乙认为其 对此债务只应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其出资的房屋已经升值, 目前变现价值为230万元,故丙应退还其30万元。 2011年5月, 因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的业务量下降,甲提出将会计师事务所的主 要经营地点迁至上海。在合伙人会议上,乙对此表示赞同,丙则反对。甲、乙认为,其二人人数及所持出资额均超过半数,且合伙协 议对此无特别约定,于是作出迁址决议。 !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对乙拟转让给a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并 说明理由。 (2)乙是否有权要求丙退还30万元并说明理由。 (3)丙是否应当单独承担对8公司剩余50万元的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4)将会计师事务所迁至上海的决议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1)甲享有优先权。根据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乙无权要求。根据规定,合伙人出资以后,一般说来,便丧 失了对其作为出资部分的财产的所有权,合伙企业的财产权主体是 合伙企业,而非单独的每一个合伙人。 (3)丙应当承担。根据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 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 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 (4)决议无效。根据规定,改变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甲、乙共同成立a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200 万元,其中,甲持有60%股权,乙持有40%股权。2008年8月25日,a公司聘请李某担任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双方 约定,除基本工资外,李某可从公司每年税后利润中提取l%作为奖金。同时,a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李某向a公司增资20万元,其中,李某以其姓名作价10万元出资,其余10万元出资以李某未来 从a公司应分配的奖金中分期缴纳。 2009年1月初,乙要求退资。经股东会同意,l月20日,a公司与 乙签订退资协议,约定a公司向乙返还80万元出资款。l月28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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