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
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商车费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责任提升保障,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二是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三是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四是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7.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
答: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8.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
答: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9.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投保人的选择?
答:减少附加险数量,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减少协会条款数量,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附加险条款,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加大投保人的选择余地。
10.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通用条款方面,共减少七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a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b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c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d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e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f诉讼费、仲裁费,g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11.车损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损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2.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13.第三者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14.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15.车上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16.盗抢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盗抢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被盗窃未遂造成的损失;二是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三是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17.什么是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对消费者有哪些利好?
答:行业示范条款中,对车损险明确了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即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
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需提醒保险消费的是,无责方车辆申请代位求偿,在得到代位保险公司赔款后,算做一次出险,并会影响续保保费。
18.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是否构成家庭成员?
答: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构成家庭成员,根据综合条款对家庭成员的解释【家庭成员】指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能认定为是家庭成员。
【承保】
19.商业车险新条款执行后,是否可以将之前承保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
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将于2015年6月前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省、市正式实施。 6月1日,记者守候在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营业厅,早上8:00多,市民崔秦来到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营业厅,为他的爱车办理续保业务,在大堂经理的引导下,崔先生领到叫号单并很快在柜台办理完业务拿到了新保单。工作人员向崔先生介绍,他的保单是此次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实行后的第一单。由于崔先生的车在上一保险年度没有出险,按照新的商业车险条款保费将享受6.1折的无赔优系数优惠。崔先生向记者表示,我很荣幸能拿到人保费改后的第一单,真没想到好的驾驶习惯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奖励,我个人100%支持这个政策,这样以后大家上路就会更仔细,能少不少麻烦事呢! 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车辆保险部经理张国栋表示,此次改革以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通过拓宽保障范围、扩大消费者选择权、促进费率公平等手段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通过更好发挥“奖优罚劣”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动汽车产业链变革,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管理;通过转变竞争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新的市场竞争格局和生态环境。 据了解,根据中国保监会《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就行业示范条款费率而言,主要有以下四个亮点: 一是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增加了部分自然灾害以及“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各险种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增加车损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附加险,有效弥补保险空缺。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车损险的三种索赔方式,即可以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同时,简化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投保时按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赔偿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 三是设计更加人性: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范围;清晰界定车上人员范畴,减少争议;精简整合附加险,将现行2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进行精简,保留10个附加险,并新增1个附加险,便于消费者阅读、选择。 四是价格厘定更趋合理:在保持车险价格总体平稳的前提下,将保险费率的浮动与以往年度车辆出险次数挂钩,使消费者缴纳的保费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解读山东版商业车险费率改革 我省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在不断推进中,下月起正式实行商业车险新费率。很多消费者目前仍是一头雾水,费改之后保险费会有什么变化?如何购买车险划算?这次费改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
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
车险人伤计算赔偿标准一商业保险赔偿项目 (一)受伤未致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2)续疗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 (4)误工费(5)护理费(6)交通费(7)住宿费 (二)因伤致残赔偿项目: 注:除(一)项的项目外还包括: (1)残疾赔偿金(2)残疾辅助器具费(3)被抚养人生活费 (三)死亡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抚养人生活费 (4)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注:死前有发生抢救费用除上述项目外还包括(一)项内容。 二强制保险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诊疗费(2)医药费(3)住院费(4)住院伙食补助费 (5)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二)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1)丧葬费(2)死亡赔偿金(3)被扶养人生活费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必要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 (5)残疾赔偿金(6)残疾辅助器具费(7)护理费(8)康复费 (9)交通费(10)住宿费(11)误工费(12)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强制保险赔偿顺序 (一)医疗费用赔偿顺序 采用先发生先赔付的原则计算,顺序是第一诊疗费,第二医药费,第三住院费,第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五续疗费,第六整容费,第七营养费。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8000元;无责1600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医疗费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0000元,无责1000元。 (二)死亡伤残赔偿顺序: 1、死亡赔偿计算顺序:第一丧葬费,第二死亡赔偿金,第三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住宿、误工费用,第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五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伤残赔偿计算顺序:第一残疾赔偿金,第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第三护理费,第四交通费,第五住宿费,第六误工费,第七被扶养人生活费,第八康复费,第九法院判决或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提示] (1)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前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5万元;无责人1万元。 (2)出险时间在2008年2月1日后的死亡伤残赔偿最高限额为: 有责11万元,无责万元。 四赔偿项目单证与计算 (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供交通事故的伤、残者治疗所需的费用,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必须的费用。 1、提供单证 (1)医疗费发票原件 (2)医疗费的电脑汇总清单 (3)病历 (4)诊断证明 (5)出院小结 [适用提示] (1)负全部责任的一方应提供医疗费发票的原件。 (2)负主要、同等、次要责任的一方可提供医疗费发票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终结处理机关的公章(才可视为真实有效的票据)。
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 精品文档 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 随着《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的下发,“二次费改”亦正式启动。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内容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 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 (一)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 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 (二)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 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三)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 1 / 4 精品文档 [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四)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向保监会报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申请材料。保监会按照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根据工作需要,审批时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率精算报告中全国、各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主要指标预期值均不高于各指标前三年平均值,且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不低于该指标前三年平均值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申请材料中对拟使用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名称编号、费率计算公式和费率调整范围进行简要说明,无需报送详细的费率方案。 三、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和修订机制。产品获批使用后,如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报送申请材料时的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财产保险公司应主动对费率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保监会审批,严格防范商业车险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 2 / 4 精品文档 四、财产保险公司上述车险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时,保险监管部门可责令财产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存在问题的商业车险产品并修改费率方案,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该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管部门可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财产保险公司申报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商车费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1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
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 2 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核心目标是把定价权更多的交给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同时赋予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权,让消费者享受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保险服务;保险监管部门也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 就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就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就是由于汽车保险就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与普及而产生与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就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就是以汽车的第叁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机动车辆就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汽车保险种类: 汽车保险种类按性质可以分为强制保险与商业险,$根据保障的责任范围还可以分为基本险与附加险。 基本险包括第叁者责任险(叁者险)、汽车损失险(车损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一下就是九种基本的汽车保险种类的险种。 1、险种之一:车辆损失险(主险) 车辆损失险就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与第三者刚相反就是顾自己的,如果您爱惜自己的车就要买。 2、险种之二:第三者责任险(主险) 属强制性保险,车年审时需要。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以现在的赔付标准, 建议最少买10万元,最好买20万元或50万元,特别就是新手或中意飞车的朋友及工作压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价钱相差不大,总之这个险种买大的自己安心。 3、险种之三:盗抢险(附加险) 如果您的车在使用过程中一直都在比较可靠、安全的停车场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没有什么特别僻静的路段,就可以考虑不保盗抢险,但如果您的车属于很常见的、丢失率比较高的车型,那一定要保盗抢险。
商业车险的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付优待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1、基准纯风险保费:比较固定,各险种的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发布并更新,车主们可通过网络渠道查询自己所在城市对应险种对应车型的纯风险保费;其中车损险的计算公式还会包含车辆实际价格和投保额。 2、自主核保系数:由各保险公司自主核算确定的车险系数,核保系数计算比较复杂,主要两个参考因素是“从人”、“从车”,“从人”主要包括车主的驾龄、驾驶习惯、年龄、性别等因素;“从车”则主要参考车龄、车型、驾驶里程、驾驶区域范围等因素。目前自主核保系数上下浮动区间是15%,在0.85-1.15之间 零整比车型定价 3、自主渠道系数: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对电销、网销、门店、中介等营销渠道的内控管理和成本情况设置渠道系数,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制定渠道定价策略及系数。目前自主渠道系数也在0.85-1.15之间,车主们在不同的渠道购买车险,该系数会有相应差别,本人只在电销做过,听之前的老人说费改前,电销是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但是费改后价格优势并不明显了。 4、无赔付优待系数:这个系数的设置和调整意在鼓励车主们安全驾驶,无赔付优待系数调整后较之前更加突出奖惩分明,出险次数多的,系数最高达到2,没出险的最低可优惠至0.6。而出险次数多的车主,下一年的保费则可能直接翻倍。 5、交通违法系数:已经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车主的违章行为会影响到保费计算公式中的交通违法系数,浮动情况包括上浮、不浮动和下浮。上浮的具体情况分为20种,并根据交通违法的严重程度,赋予不同档次的上浮系数。这一块,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地区实行了。 无赔付优待系数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实训难点(外贸业务保险计算)分析 签订了一笔结汇为L/C、价格术语为CIF的外销合同,双方签字确认并履行合同。 出口商公司全称:宏昌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昌国别:中国 进口商公司全称:Carters Trading Company, LLC 简称:Carters 国别:加拿大产品:甜玉米罐头成交方式:CIF 成交金额:11200美元 装运港:南京目的港:多伦多运输方式:海运 投保,我国出口货物一般采取逐笔投保的办法。按FOB或CFR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无办理投保的义务,但卖方在履行交货之前,货物自仓库到装船这一段时间内,仍承担货物可能遭受意外损失的风险,需要自行安排这段时间内的保险事宜。按CIF或CIP等术语成交的出口货物,卖方负有办理保险的责任,一般应在货物从装运仓库运往码头或车站之前办妥投保手续。我国进口货物大多采用预约保险的办法,各专业进出口公司或其收货代理人同保险公司事先签有预约保险合同。签订合同后,保险公司负有自动承保的责任。 CIF是指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按照CIF术语,卖方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海运保险。根据本笔业务的成交方式是CIF的情况下,出口商应办理投保并承担保险费。在办理投保手续时,投保人备齐提单、发票等复印件,填制“投保单”一式两份,并在投保单上加盖公章。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的基础。保险金额一般由买卖双方商订。 在出口贸易中,凡事按CIF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10%,(在实际业务上也称作“加一成”)计算。增加的比例(如10%)称为保险加成率,是用以在出现风险后弥补买方的经营管理费用和预期利润。如买方投保时要求较高的加成率保险金额,在保险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卖方亦可接受,但由此而曾加的保险费原则上由买方承担。 根据国际保险业的习惯,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的计算公式为:保险金额=CIF货值x(1+加成率)。保险合同是补偿性合同,背保险人不能从保险赔偿获得超过实际损失的赔付,因此溢额投保(如有过高的加成、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投保金额等)是不能得到全部赔付的。因此,在这业务合同中得出:保险金额=CIF货值x(1+10%)=11200x(1+10%)=12320(美元) 保险费(Premium)。投保人按约定方式缴纳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保险费率(Premium Rate)是由保险公司根据一定时期、不同种类的货物的赔付率,按不同险别和目的地确定的。我国进出口货物保险率是按照不同货物、不同目的地、不同运输工具盒投保险别,由保险公司以货物损失率和赔付率为基础,参照国际保险费率水平,结合我国国情而制定的。其计算公式为: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所以,保险费=12320x(1+10%)x0.8=108.4(美元) 在不同的成交方式中,就会用到不同的保险计算。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由哪一方负责办理投保,应根据买卖双方商订的价格条件来确定。例如按 F.O.B.条件和 C.F.R.条件成交,保险即应由买方办理;如按C.I.F.条件成,呆险就应由卖方办理。办理货运保险的一般程序是:a.确定投保的金;b.填写投保单;c.支付保险费,取得保险单;d.提出索赔手续。 保险费按投保险别的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不同的险别、不同的商品、不同的运输方式、不同的目的地,并参照国际上的费率水平而制订的。它分为“一般货物费率”和“指明货物加费费率”两种。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费率,后者系指特别列明的货物(如某些易碎、易损商品)在一般费率的基础上另行加收的费率。
2016年车险费改新政策 财产保险公司将于今年7月1日全国进行新旧车险业务系统切换,正式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下面是为大家整合的一些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5年6月第一批:黑龙江、山东、广西、陕西、重庆。 2016年1月第二批: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新疆、广东、天津、宁夏、青海。 2016年7月1日第三批:全国即将全面推行车险费改。 那么实行新的车险政策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
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臵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臵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风险是和交警违章记直接联系,车子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会越多。 下表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操作提醒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一) 一、系统登录问题 1、生产环境的地址 答:生产环境地址:http://50.2.32.166 2、何时需要清理IE缓存? 答:由于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是用JAVE开发的,使用缓存可提高运行速度,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清理缓存:(1)系统进行升级后,首次登录; (2)更换操作员,此时应关闭所有打开的IE窗口,并清理缓存;(3)每天首次登录; (4)操作时出现莫明其妙的问题,应清理缓存,重新再试。 3、如何IE清理缓存? 答:双击IE,打开网页--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在常规项下,点击删除点击“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两个按钮--在内容项下,点击“清除SSL状态”并确定。 4、同一操作员代码能否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 答:目前允许同一操作员代码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以后将不允许),但不允许同一台机器上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操作员代码,也就是一台机器只能允许一个操作员进行操作。 二、签单操作提醒 1、车辆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准确录入 由于单车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商业车险的续保及无赔款优待系数,均需与行业车险平台交互,因此车辆信息页的“是否新车”、“是否外地车”、“是否已上牌照”、“是否未还清贷款”、“是否为过户车”标志要准确录入,才能保证平台返回的系数正确。
2、签单时,要先录入归属机构、归属人、经办人、业务来源、渠道代码信息,否则系统会提示“商业险保费无法厘定”或“此条款没有配置”。 3、预借发票的打印 在见费出单系统中操作,不要在承保系统中打印,容易出现问题。 4、取消核保和撤销核保都是由签单人员操作。 取消核保:是在核保通过之后的操作。 撤销核保:是投保单已到核保系统,处于待核保状态,没有任何核保员(包括自动核保)进行过处理,此时可以撤销核保。 三代中的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操作均由出单员主动发起,无需核保员操作。 取消核批:撤消核批与取消核批功能类似于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功能,但由于大部分批单不涉及保费变化或退保费的,无需见费处理,因此一旦通过核批是无法取消的,只能在此基础上再做批单,所以批单提交一定要慎重。 5、车主录入: 车主不在客户平台交互,录入车主时,不需要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6、未上牌照非新车承保录入: 场内行驶的未上牌照的非新车录入时,应选择已上牌照,车牌号处录入“临+发动机号后六位”或“特+发动机号”。否则系统提示“商业平台:初登日期大于9个月的车辆不能送新车标记”无法厘定保费,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强调:“WJ”是武警牌照,不是所有新车号牌的开头字母。 7、整备质量二代与三代不同:
2020年车险费改新政策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20xx年车险费改新政策是怎样的一个实施内容呢?下文是橙子收集的20xx年车险费改新政策,欢迎阅读! 20xx年车险费改新政策:变化 实行新的车险政策后,会有哪些变化呢? 保险责任更宽 1.原来车辆没挂牌时出了事故是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新条例也可赔。 为满足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单“即时生效”的需求,此次条款删除了保险单中“次日零时生效”的约定,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允许投保人在“零时起保”或者“即时生效”之间做出选择。 2、自家车撞自家人的,可以获赔 新条款规定,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向第三方索赔的,保险人应积极协助,被保险人也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新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在商业车险条款责任免除中,将三者险中“被保险人、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列入承保范围,也就是说开车撞了自家人也列入了承保范围。 3、意外导致车上人员撞伤的,可获赔偿冰雹、台风、暴雪等自然灾害和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导致的车损也可以获得赔偿。
4、“高保低赔”问题得到调整 原来的高保低赔,即是投保车辆无论过了多少年,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在赔付时却只按比例进行理赔,但是在改革后,保费的确定就与新车购置价脱节了。比如新车一台价格是5万元,投保5万元,两年后按照折旧价格投保,不再是5万元。 风险是和交警违章记直接联系,车子违章越多,次年保费就会越多。 下表为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费率调整系数。 车主可以采用三种方式索赔车损险,既可以向责对方索赔,也可以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 新的保险政策即将全国实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出险情况,决定是否提前投保,也可以更好地选择自己的车险公司。 改革前后车险计算方式 原保费计算公式:保费=(车价×费率+基础保费)×调整系数 新保费计算公式: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改革后的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改革后买车注意事项 车险费率改革后,对于想要买车的人士而言,以下三点必须得注意了: 1.买车:不只看车价,还看零整比
健康保险部分 一、医疗费用的分摊 崔女士买了一份医疗保险,该保单日历年度免赔额为500元,并包含一个20%的比例分摊条款和5000元的止损条款。 假设崔女士在2008年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为(a)400元,(b)4000元,(c)40000元,问崔女士和保险人各自应承担的医疗费用是多少? (a)400元 –崔女士:400元 –保险公司:0元 (b)4000元 –崔女士:500+20% ×(4000-500)=1200元 –保险公司:4000-1200=2800元 (c)40000元 –崔女士:min{500+20% ×(40000-500),5000}= min{8400,5000}=5000元 –保险公司:40000-5000=35000元 计算关键:首先算自负额,再看免赔额、20%(是超过免赔额的部分)、最高限额、止损额。 二、部分伤残给付 关键看准题目,月收入到底是:“下降到”还是“下降了”,来计算残后收入。 一般给付额=(残前收入—残后收入)*全残给付比例 年金保险部分 一、变额年金计算 张三今年65岁,他40岁时购买了一份变额年金保单,经过25年的缴费,目前他一共拥有6,000个累积单位(份额)。在积累期向给付期的转换日(第一个转换日),每个累积单位的价值为15元(单位净值)。在转换日,该保险公司对于一份65岁男性趸缴即期纯粹生存年金,每1,000元保费可以获得的年金给付为每月6.08元(年金价格)。在转换日(最后一个转换日),变额年金的每个给付单位的价值为54元(年金单位)。 请问: 1、张三当月可以得到多少给付? 2、如果第二个月每个给付单位的价值变为60元,则张三在第二个月可以得到多少给付? 3、如果第三个月每个给付单位的价值变为50元,则张三在第三个月可以得到多少给付?解答:累积单位的价值:6,000 ×15=90,000(元) 累积单位价值按固定年金价格折合的月给付额:(90,000/1,000) ×6.08=547.20 元) 转换日折算年金单位数:547.20/54=10.13(个) 首月:10.13×54=547.02(元) 第二月:10.13×60=607.80(元) 第三月:10.13×50=506.50(元) 二、税优年金计划
2020年车险调整新规 20xx年车险调整新规:二次费改 无论是创新改革还是价格大战,商车费改对于国内车险市场来说是一个进步,其将自主权还给了险企,让车险价格更加市场化。尤其是在国内车险市场高速发展的当下,车险定价的市场化改革,能够让市场更加具有竞争力。 数据显示,20xx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突破2800万,连续8年蝉联全球第一。保监会最新数据统计亦显示,仅在20xx年,我国车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就达6834.55亿元,同比增长10.25%,未来增长潜力巨大。 但在商车费改初期,仍存在很多问题。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曾表示,改革试点的成效是保险责任范围、覆盖范围等方面都有扩大,险企的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亦有所提高,不过这些成就未掩盖存在的问题,车险竞争加剧、手续费上涨等问题仍然存在。 “改革试点的成效已有,不过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陈文辉表示,其一,对改革方向认识不统一,部分保险公司固守旧式思维模式,希望监管部门出面进行价格费用干预,以达到维持市场份额、实现经营利润的目的;其二,综合成本率的结构有所变化。在综合赔付率下降的同时,综合费用率上升,说明行业费用竞争有所加剧,行业运营效率仍然不高。 《每日经济新闻》近日独家获悉,监管正准备推行车险领域的二次改革。 “之前有听说监管部门对于费率调整系数要在上半年做进一步调整,但还没有公布文件和具体的时间表。”前述中小型财险机构内部人士对表示,近期则有消息称时间上会延后,上半年可能出不来。 按照改革方案,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是影响保费的关键因素之一,而费率调整系数又主要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等4个细分系数。对费率调整系数进行调整,也就意味着车险保费会再次发生变化。 “监管层曾表示过,商车费改会执行三步走战略,一步步实现车险的市场化定价。如今第一步已经完成,开始考虑第二步也是意料之中,不过改革跟宏观环境、市场环境和人事变动等都有关系,所以目前还不能确定二次改革时间。”左卫东表示。针对此事咨询接近监管层的人士,不过并未得到回应。 “就我们的了解,全国范围内会推行车险的二次改革,但具体时间不确定,对于险企而言,只能静等上边的通知。”另一险企人士表示,在文件未出来之前,改革的方向和内容都很难说。 20xx年车险调整新规:定价、服务、创新升级 值得注意的是,在险企大打价格战的同时,也在悄然地对服务、理赔效率、定价、创新等方面进行改变。 商车费改前,我国车险定基本依据“保额定价”,费率条款基本相同,费率因子考虑的因素相对简单,层级划分较少。而商车费改后,车险市场遵循政策引导,逐步将车型变成定价的重要因素。自此,车型零整比、维修工时、零配件价格、车辆碰撞损失、车型物理属性等一系列以往不被重视的风险因子逐渐进入了保险行业的视野。这一跨越性变革可有效提升定价模型准确性,增强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因此,险企开始在定价、服务和创新等方面
安徽省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共129题,含产品、承保、理赔 产品部分(31题) 一、填空题 1、无赔优待系数NCD在费改后浮动范围拉大,由现在的0.7-1.3扩大至(0.6-2.0),连续(3年)不出险0.6,上年出险(5次)及以上2.0 2、渠道系数使用范围(0.85-1.15),自主核保因子使用范围(0.85-1.15) 3、车型风险相对系数分为(5)档,浮动范围是(0.8-1.2) 4、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调整系数)=(基准保费)/(1-附加费用率)*(调整系数),其中我市附加费用率选定() 5、不考虑车损险车型风险系数,费改后的基准保费是按(现行基准保费对应的赔付成本65%)切换的 6、示范条款将(特种车)从机动车条款中分离,单例条款 7、(倒车镜、车灯单独损坏险)并入机动车损失保险责任范围 8、(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并入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9、(租车人人车失踪险)并入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 10示范条款中新增(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附加险11、四项影响保费计算费率调整系数有(无赔优待系数NCD)、(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12、新版行业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制定修理厂险)
二、选择题 1、示范条款删除4个责任免除,新增2个责任免除,下面哪项属于新增的责任免除。(B) A、保险车辆无临牌活无正式号牌的 B、当保险车辆呗当做货物运输期间发生盗抢的 C、租车人与车辆同时失踪的 D、驾驶人因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导致车辆被盗抢 2、上年发生2次赔款,旧体系中的NCD因子(B) A、1.0 B、1.25 C、1.5 D、 1.15 3、上年没有发生赔款,旧体系中的NCD因子D,新体系中的NCD因子B A、1.0 B、0.85 C、0.8 D、 0.9 4、对于渠道系数中,是根据()和()来具体区分的A A、直接业务代理业务 B、车行渠道、非车行渠道 C、直接业务间接业务 D、电销渠道非电销渠道 5、根据示范条款车辆损失险规定,当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A)计算赔款? A、保险金额 B、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C、按照二手车市场价格确定金额 D、实际修复金额但不高于新车购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