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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优先权分析

订单优先权分析
订单优先权分析

订单有效性分析及客户优先权分析

任务要求:

一.写出影响订单有效性的因素有哪些。

1.客户订单的内容是否是库房所经营的项目

2.订单中所显示的商品信息是否完善

二.汇总该配送中心存储商品信息,制定库存量表格。

三.参赛队收到客户订单后,应对订单的有效性进行判断,确定的无效订单予以锁定,陈述理由,主管签字并标注日期。

黑人牙膏,需求量超过库存两个;

回形针,需求量超过库存一个;

嘉帆水笔,需求量超过库存两个;

笔记本,需求量超过库存四个;

宝克中性笔,需求量超过库存两个;

信封,无库存,需求量两个;

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需求量超过库存三个;

“人民路”所需信封为无效订单,因为无库存。

四.客户优先权分析及存货分配具体要求见文档“客户优先权分析规定及存货分配要求”

1.请依据客户档案填写四个客户的各影响因素值。(2分)

赋值:高—10 较高—8 一般—5

爽快—100 尚可—80 拖延—70 欠款—50

2.请写出客户优先权分析过程(2分)。

四个方面的影响因子的大小规定如下:年营业额(万)——0.4,合作年限——0.2,客户级别——0.3,付款态度——0.1。

由于进行了优先权分析,由图表可知,金水路40.6>南阳路37>解放路33>未来路25.2>黄河路20.6>文化路8.2;所以,若货源紧缺,应尽量先给金水路,南阳路,解放路供货,再考虑未来路,黄河路,文化路的供货问题.

五.请依据客户订单需求量与实际库存量进行存货分配,并依据情况进行存货分配分析,并制定缺货单。(5分)据图表分析,黑人牙膏,回形针,嘉帆水笔,笔记本,宝克中性笔,康师傅红烧牛肉面,信封(无库存,)缺货,因为金水路,南阳路,解放路优先权大(客户订单中没有金水路,却多了一个人民路),所以先尽他们发货,后考虑未来路,黄河路,文化路的供货问题.例如:康师傅红烧牛肉面,南阳路5箱,再考虑黄河路8箱,只能供5箱,缺3箱。黑人牙膏,先考虑解放路3箱,再考虑未来路4箱,只能供2箱,缺2箱。因为上题中未提到人民路,未介绍他的优先权,所以先考虑文化路,再考虑人民路。

缺货单

六.选择拣货策略,制定拣货单及补货单

(实际需求量如下表所示)

应进行批量分拣,因为六个客户中,其中各有两个客户,订单相似,

可以分三次,进行三次批量分拣.例如:黄河路,南阳路进行一次批量分拣,康师傅红烧牛肉面,锌爽歪歪,六个核桃,雪碧,嘉士利饼干,这两个订单,基本都有,所以可以进行一次分拣;未来路,解放路,一次批量分拣,维达纸手帕,黑人牙膏,神奇抹布,丝蕴洗发水,清洁球;人民路,文化路,一次批量分拣,回形针,嘉帆水笔,笔记本,宝克中性笔,信封;(该题与上题有冲突,“人民路”和“南阳路”,且少了金水路。)

补货单

其中红色字体的商品,是有缺的,商品数量不全,红色字体的店铺,是可缺的,非重点客户。(人民路不参与考虑)

船舶优先权

船舶优先权,英美法及有关国际公约中称为maritime liens,是海商法中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以法定的形式赋予某些特定的海事请求人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以受偿之权利。其设立的理由是从促进航运业的发展、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政策出发,对某些社会公益权利(如港口规费)、劳工权益(如船员劳务报酬)、人身权益(如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需要鼓励的行业(如救助)等等予以特别保护。 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它所担保的是几种特殊的海事请求。船舶优先权与其他担保权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1)秘密性。相对于其他担保利益公示性而言,船舶优先权的存在既不依赖于登记,也不依赖于对船舶的占有;这不符合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理论中物权公示原则和保护善意第三人的理论,船舶优先权自有关的海事请求产生之时便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登记程序,便秘密地、无条件地随船而行;(2)优先性。它的优先权地位是法律规定的,而不同于其他一些优先权是债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并且法律赋予了比其他类型的担保权更优先的地位;(3)不可分离性。即它的存在与船舶具有不可分离性,即使船舶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该船舶附有船舶优先权,受让后的船舶仍然作为受船舶优先权所担保的海事请求的担保物;(4)潜伏性。即它像海里的暗礁潜伏着,平常处于不成就状态,但这些海事请求人随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使船舶优先权以实现其海事请求。 虽然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但却不符合物权法中的物权公示原则。物权公示指的是物权的各种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表现这种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由此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的原则。公示的效力主要有三项:一是对抗效力,经公示的物权变动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也有的国家实行公示生效主义,未经公示之物权变动,不生变动之效力,如德国;二是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即公示的权利内容对第三人来说应推定为正确的;三是善意保护效力,通过法定的公示方式取得的物权,不受原权利人的追夺。但船舶优先权本身无须登记,附有船舶优先权的船舶转让后,所有权变动虽经登记以及受让人也是善意的并支付了对价,但如果未经催告程序除权,新的船舶所有人仍不能对抗船舶优先权人。 船舶虽然属于动产,但它关系到国家利益,因此大多数国家要求船舶进行权利登记。有关物权登记的效力,以法国模式为典型的登记对抗主义和以德国模式为典型的登记生效主义之间的优劣之争由来以久,而且近来又回归德国物权形式主义的趋势。由此可见,对船舶进行权利登记是比较可采的。无论是原始取得还是继受取得,所有权人都要进行船舶所有权登记,缺乏这一登记,船舶根本无法取得其他的船舶证书,更不能进行营运。 船舶除了所有权登记以外,最常见的船舶抵押权登记。船舶抵押权登记虽然不是抵押权构成的要件,但未经登记的船舶抵押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因此实践中,抵押权人为保护其实现债权的优先性都会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权登记。而船舶优先权仍然会影响到已登记的被抵押的债权的优先受偿。以船舶作为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关键词:国内优先权 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这称之为国际优先权。或者,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也称之为国内优先权。 但是目前很多企业甚至一些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对于优先权的认知程度还不够,对于如何恰当的使用优先权制度还不够清楚。而实际上,申请人如果对优先权的制度认识清楚,操作得当,将对自身专利的申请、布局以及战略制定带来灵活的操作空间。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以实际案例阐述说明了专利国内优先权使用的七种情况。 Case1:为了节约成本,将符合单一性的多个案件合并到一个案件 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规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例如,申请人在同一个发明构思下,先后申请了三个案子A,B和C分别保护的是某某产品的配方、制备方法及其使用方法。如果这三个案件后期陆续提实质审查,则需要缴纳三份实质审查费。且如果后续A,B,C陆续被授权时,则每年还需要缴纳三个案件的年费。 出现上述情况时,为了达到节约成本的考虑,申请人可以在A,B和C申请的一年内,以与A,B和C 相同主题提出一个案件D,分别向A,B和C提出国内优先权请求。则按照优先权的制度,则A,B和C会被视为撤回,只保留一件申请D,后续的审查和授权只需要维护一个案件的费用即可。 Case2: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类型的转换 按照专利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先申请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可以就相同主题提出实用新型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因此,可以通过优先权制度对在先申请的类型进行转换。 例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方法,但由于递交失误,导致申请的类型是新型专利。按照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案件A肯定是被驳回。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年内,以与A 相同主题提出新申请B,类型是发明专利,要求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从而避免案件A被驳回的风险。 再如,申请人在先申请案件A保护的是一种设备,申请的类型是发明专利。但是经过后期深入检索,发现该设备很多技术特征已经被人公开,但是还是具备新颖性。此时,申请人可以在A申请后的一

涉外专利有哪些优先权原则,专利优先权期限

一休知识产权: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15517540.html,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 涉外专利有哪些优先权原则,专利优先权期限 涉外专利,既然是涉外,通俗的说法就是向外国申请专利。那对于想要获得优先权的涉外专利都有哪些原则呢?期限都是多少?一休小编为大家介绍先关内容。 一、涉外专利优先权原则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是指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人,在其他成员国提出同一申请时,在规定的期限内享有优先权。 在规定的申请优先权期限届满前,在公约其他成员国提出的任何后提出申请,不得因另一人在该期限内的任何行为而无效,特别是由于另一项申请、发明的公布或非法使用等。这种行为不能形成第三人的权利或者个人的权利。但是,第三方在最初申请日前作为优先权基础取得的权利应根据公约成员国的国内立法予以保留。 二、专利优先权期限 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申请期限为12个月,外观设计和商标的优先权申请期限则为6个月。上述期限从第一次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提出申请的当天不计入期限入内。如果期限的最后一天是被请求保护国家的法定假日或主管机关当天不办理申请,则该期限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前一申请被撤回、放弃或者驳回,未提交公众审查,未留下待定权利,也未成为该请求优先权的依据的,后一申请视为第一申请。提交日期为优先权期间的开始期间,前一申请不作为要求优先权的依据。 以实用新型申请为基础,在一个国家按照优先权提出外观设计申请的,优先权的期限应当与外观设计规定的优先权期限相同;在一个国家以发明专利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也可以在一个国家申请实用新型,反之亦然,优先权申请期限以后以申请的期限为准。

客户优先权分析

客户订单有效性和优先权分析 1.收到客户订单后,应对订单的有效性进行判断,确定的无效订单 予以锁定,陈述理由。 订单1 客户名称:双凤商贸有限公司(D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白砂糖箱150 11 1650 2 茅台酒箱1200 2 2400 3 芒果王箱90 17 1530 4 舒柔卷纸2卷/组组 3 3 9 5 洁宝迷你纸手帕8包/条条 3.5 4 14 6 洁宝钱夹型纸巾6包/条条 2.9 2 5.8 7 洁宝榴花抽取式纸巾1包装包 2.5 5 12.5 合计 5580 有效订单12万 订单2 客户名称:亦乐多超市(E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芒果王箱90 8 720 2 精品西瓜箱90 12 1080 3 娃哈哈纯净水350ml 瓶 1 5 5 4 农夫山泉矿泉水380ml 瓶 1 8 8 5 统一纯净水600ml 瓶 1.5 6 9 合计 1822 有效订单5千 订单3 客户名称:兴月超市(F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金额备注

量 1 精品西瓜箱90 1 2 1080 2 妙奇纸巾箱180 18 3240 合计 30 4320 有效订单18万 订单4 客户名称:巨幅龙超市(F配送点) 商品名称单位单价(元) 订购数 量 金额备注 1 茅台酒箱1200 20 24000 2 白砂糖箱150 8 1200 合计 19 25200 无效订单 信用额度10万元-应收账款8.8万元=1.2000<25200 2.写出影响客户优先权的因素有哪些 单品利润,订单响应时间,客户去年对该货物的需求量占总需求量的 比例,客户合作年限,客户信誉度 (5-6个你给客户排序的要素) 3.请从客户对企业营业额的贡献程度、合作年限、客户级别、忠诚度 四个方面分析客户的优先权,并对客户按照优先权级别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其中四个方面的影响因子的大小规定如下:客户对企业营业额的贡献程度——0.4,合作年限——0.2,客户级别0.3——,忠诚度——0.1。(仅供参 考) 4.要求:写出优先权分析过程。 (表格制作,打分排序)

租赁合同优先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租赁合同优先权 篇一:贷款放弃租赁优先权承诺书 放弃租赁优先权承诺书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行: 本人对出租方以坐落于*****号的房地产(房产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向贵行抵押贷款一事已充分知晓且无任何异议,并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与出租方于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如贵行按与出租人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行使抵押权及处置抵押物时,本《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动解除,不再对贵行或新的房产受让人产生约束力,本人将放弃优先购买权和继续承租权;在收到贵行通知后于日内将房屋腾空,同时多交的租金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本人向出租方追索,与贵行或新的房产受让人无关; 2、《房屋租赁合同》在本承诺书出具之前未作任何修改或补充,以后也将在征得贵行书面同意的前提下方才对《房

屋租赁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并确认存放于贵行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若有该租赁事项的其他条款或版本,则以存放于贵行内的版本文件为准。 承租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意见: 本人对上述承诺书内容已通读且无任何异议,并愿意遵守上述内容。 出租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篇二:放弃租赁优先权承诺书 放弃租赁优先权承诺书 xx公司: 本人对出租方以位于(房产证号:,面积)的房产为贵司与签订的编号为《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一事已充分知晓且无任何异议,并作如下承诺: 1、本人与出租方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如贵司按编号为的抵押合同行使抵押权及处置抵押物时,本《房屋租赁合同》将自动解除,不再对贵司或新的房产受让人产生约束力,本人将放弃优先购买权和继续承租权;在收到贵司通知后于日内将房屋腾空,同时多交的租金及由此造

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及误区

本国优先权制度----作用及误区 一、引言 优先权制度源于1883年问世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享有国民待遇资格的人,以一项发明创造首先在任何一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申请,自该申请提出之日起12个月(对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申请)或6个月(对外观设计申请),他如果在其他成员国也提出了同样申请,则这些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该申请案在第一个国家递交的日期为本国申请日。优先权的作用主要是使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并有时间选择在其他国家代办手续的代理人或寻找潜在合作方和支持资金。 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适用于前后的两个申请是分别在不同的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的情况,因此又被称为“外国优先权”制度。 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许多国家借鉴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制度制定了“本国优先权”制度,即申请人在本国提出首次专利申请之后,在规定期间内又就相同主题在本国再次提出申请的,也可以享有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为区别起见,以在外国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被称为“外国优先权”,以在本国提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被称为“本国优先权”。 二、优先权制度的作用 作为优先权制度的起源,外国优先权的作用非常简单直接,即便于申请人在第一次提出申请后,有充裕的时间考虑自己还有必要在哪些国家再提申请。而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作用,比起外国优先权来说,就要丰富的多,而这些作用恰恰是专利代理实践中容易被忽略的,本文旨在系统地对“本国优先权”加以探讨。

2.1利用“本国优先权”进行发明和实用新型之间的转换 我国在1992年第一次修改专利法时,增加了“本国优先权”制度。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上述规定表明,发明和实用新型所涉及的技术方案是有所不同的,发明专利可以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而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新的技术方案。由于我国设立专利制度的历史不长,实践中,申请人对专利法的规定理解不清楚,或者拿不定主意到底是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往往犹豫不决;有时候甚至就同样的技术方案既提出了实用新型申请又提出了发明申请。对于这些申请人来说,他们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在优先权期限内进行转换,如果申请人认为其发明创造的创新程度很高,技术寿命长,并且市场潜力大,可以考虑将实用新型申请转换为发明;反之亦然。更有意义的是,如果申请人误将一个含有关于产品以及该产品的制造方法的技术方案申请为实用新型,由于该申请中的方法部分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如果利用分案又不能改变原申请的类别,因此该实用新型申请面临着被驳回的命运,这时候,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要求方法方案的优先权,就可以得到及时的补救,这可以认为是本国优先权制度的主要功能。 2.2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 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可以将多个在先申请合为一案申请,是指如果有两个在先申请,其一是关于产品的发明,其二是关于该产品的制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 定(附英文) 关于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暂行规定(附英文)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五日国务院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四条的 规定,对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自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受理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要求优先权的事宜。 二、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自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九日起,向巴黎公约任何一个 成员国提出了商标注册申请,其后又在中国就同一商标在相同商品上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的,可依巴黎公约规定,在第一次申请后六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三、依前项规定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同时提交书面声明,并 且提交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副本,副本应经该国 商标主管机关证明,并应注明申请日期和申请号。副本不需认证。但商标局要 求提交的其他书件,应当经过认证。 提出要求优先权声明时,如上述副本和有关证明书件尚未完备,可在提出商标 注册申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交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上述副本和有关书件,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四、要求优先权的声明,经认可后,在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第一次申请商标注 册的日期,即视为在中国的申请日期。(附英文) INTERIM PROVISIONS ON CLAIMS FOR PRIORITY IN APPLYING FOR REGI-STRATION OF TRADEMARKS Important Notice: (注意事项) 英文本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法制局编译, 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 民 共和国涉外法规汇编》(1991年7月版). 当发生歧意时, 应以法律法规颁布单位发布的中文原文为准. This English document is coming from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ING FOREIGN-RELATED MATTERS" (1991.7) which is compiled by the Brueau of Legislative Affairs of the State

客户优先权分析

客户优先权分析: (当多个客户针对某一货物的要货量大于该货物库存量时,必须对客户进行优先等级的划分,确定各个客户的优先等级顺序及处理理由等) 以下是客户的订单,共有A 、B、 C、 D四个公司发来订单。 2011年1月7日周五13:00左右,该配送中心接到了四家客户的订货通知单。订单内容如下: A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B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C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D公司订单 订单编号:O2010415A01 业务单号:F20100415-10 综合整理: 库存数量供需差额 20 20 15 15 39 -20 30 19

42 -27 23 -27 12 2 16 -30 XX 物流公司配送中心客户优先权分析评价模式主要通过下列几个领域的表现:单品利润、订单紧急程度、客户去年对该货物的需求量占总需求量的比例以及客户合作年限等几个指标。客户对该货品的需求量以及客户合作年限等具体信息如下: 该配送中心客户优先权评价指标的权重分别为: 客户优先权评价等级: A 公司: 0.2*4+0.4*12+0.2*0.12+0.1*1=5.724(信用度优) B 公司: 0.2*5+0.4*16+0.2*0.1+0.1*2=7.62(信用度优) C 公司: 0.2*6+0.4*24+0.2*0.3+0.1*3=11.16(信用度良) D 公司: 0.2*6.5+0.4*36+0.2*0.48+0.1*1=15.896(信用度良)

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

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 专利优先权是申请人的一种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依法进行撤回。但是法律上对此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优先权的撤回就需要依法进行,那么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呢? 优先权要求的撤回申请人要求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多项优先权之后,可以撤回全部优先权要求,也可以撤回其中某一项或者某几项优先权要求。申请人要求撤回优先权要求的,应当书面提出。优先权要求撤回后,导致该的最早优先权日变更时,自该优先权日起算的各种期限尚未届满的,该期限应当自变更后的最早优先权日或者申请日起算,撤回优先权的请求是在原最早优先权日起十五个月之后到达专利局的,则后一专利申请的公布期限仍按原最早优先权日起算。撤回优先权后,要求优先权的相关要求和处分不再成立。 相关知识:什么是专利优先权?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专利注册之可能。 专利优先权的基本分类 1、国内优先权 国内优先权,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在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2、国际优先权 国际优先权,又称“外国优先权”,其内容是:专利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专利优先权要求可以撤回吗),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https://https://www.wendangku.net/doc/9615517540.html,/ 哦!

客户订单分析

第一节客户订单分析 一、订单有效性分析 1、影响订单有效性的因素有以下几个: 应收账款和信用额度是否超出,订单日期是否有误,是否允许缺货,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允许延迟交货,付款方式和时间是否有误,联系方式收获地点等基本信息填写是否正确, 2、订单有效性分析表 根据客户订单有效性因素对客户订单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以直观的方式呈现,通常我们用订单有效性分析表进行说明,下面是一张订单有效性分析表。根据已知条件,我们可以得到订单的分析结果,也就是“有效”或者“无效”。 分析过程: 1.新华路超市订单已过信用期限,所以该订单为无效订单。 2.人民里超市订单累计金额超过其信用额度的15%,为无效订单。 3.由于库存中无文化路超市订单中的信封,所以该订单为无效订单。 订单有效性分析表

注:计算方法:1.当应收账款+订单金额<信用额度(1+15%)时为有效。 2.对比库存商品。 二、客户优先权分析 1、影响客户优先权的因素以下几个,可根据以下条件分析: 与客户的合作时间,客户的交易总额,客户诚信度,客户规模及潜在采购量,客户级别,客户下订单的先后顺序及交货期限。 2、影响因素权重 不同公司会根据每个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权重进行赋值,根据经验,我们赋 有了影响因素与权重赋值之后,经过客户的得分计算我们就可以得出客户优 综上:客户订单按客户优先权先后顺序排列如下:青年路超市,虞河路超市,金马路超市 三、问题订单类型及处理 (一)订单内容问题 1、问题:订单所需货物配送中心

处理:通知客户无此货物,更换货物或延迟配送,等待该货物入库后发货。 2、问题:订单金额错误 处理:通知客户修改金额,重新下订单或确认后代为修改。 3、问题:订单所需货物数量大于库存量 处理:通知客户,客户可以选择本次作业不予配送该货物,下次一并配送;或者先按库存最大量配送,剩余数量下次配送补齐。 (二)订单客户问题 l、问题:订单发出后客户信誉度太低 处理:告知客户,提出有效提高信誉度的方案后,执行该订单。 2、问题:订单客户未付款(信誉差的客户或者没有信誉的客户先付款后给货) 处理:通知客户货款到账后再执行该订单。 3、问题:订单客户未签字 处理:通知客户,在退回的原订单上签字再重新下订单。 (三)订单其他问题 1、问题:订单联系方式错误 处理:通知客户修改联系方式后,重新下订单或沟通后代为修改。 2、问题:订单日期错误 处理:通知客户修改订单日期后,重新下订单或沟通后代为修改。 3、问题:订单送货地点错误 处理:通知客户修改订单送货地点后重新下订单或沟通后代为修改。 四、订单处理流程

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专利知识讲座77)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77、部分优先权和多项优先权 如上讲所述,在后申请要求在先申请优先权最基本的逻辑要求,是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被在先申请所公开。但如果在后申请权利要求中,仅仅一部分技术方案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时,即称为部分优先权。如图所示:如某公司于1月1日在日本提出产品A的发明专利申请,但并未提出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发明。该公司在6月1日向中国提出在后申请,该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中,包含该产品A,同时还包含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B。这时,在中国提出的在后申请的两项技术方案中,只有产品A可以享有日本1月1日的优先权,而方法B则不能享有日本申请的优先权。即在判断在后申请两项技术方案的专利性时、在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时。A技术方案是以1月1日为准,B技术方案是以6月1日为准,这就是部分优先权。当然,如果1月1日提出的在先申请包含产品A和方法B、而6月1日提出的在后申请除包含产品A、方法B以外,还包含专用于生产该产品的设备C。此时在后申请中虽然是A和B技术方案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但基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只是一件,该A和B技术方案享有同一个优先权日。因此,仍应当认为是部分优先权。 所谓多项优先权,在逻辑关系上与部分优先权是相同的,区别仅在于在后申请中多项技术方案要求在先不同专利申请的优先权,而无论是本国优先权还是外国优先权。如某公司1月1日在日本提出产品A的发明专利申请,3月1日又在日本提出专门生产该产品的方法专利申请。后于6月1日向中国提出合案申请,即产品A和方法B,这种情况就属于多项优先权。即在后申请的产品A享有在先申请A的优先权,在后方法B享有在先申请B的优先权。在判断在后申请两项技术方案的专利性时,A是以1月1日为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而B是以3月1日为确定现有技术的时间点。因此,当是多项优先权时,也意味着在后申请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总是各有不同的优先权日。如图:

游戏王基本规则系列·优先权

优先权相关 优先权的概念 在各个阶段和步骤,回合玩家拥有最先发动效果的权力。这就是“优先权”。 自己持有优先权的时候,对手不能抢先发动除了诱发效果和翻转效果以外的效果。行使优先权发动效果或者放弃优先权不发动效果的情况下,优先权自动转给对手。阶段和步骤进行前必须先由回合玩家放弃优先权。 比较严密的情况下,优先权的放弃是必须宣言的。但是实际操作中,进入下一个步骤或者做出回合结束的宣言都是放弃优先权的表示,不必不停强调放弃优先权。 在回合玩家宣言回合结束时,对手有权说“在这之前发动某卡“而发动卡的效果,这种情况就是对手行使了自动转给他的优先权。 (引自规则手册V ersion 2.1) 优先权的转移 优先权的转移 ——以下讨论的是会转移优先权的行为。 ?以下这些的发动(这之后优先权转移给对手) o 不论咒文速度是多少,魔法卡、陷阱卡的卡片发动或效果发动。 o 效果怪兽的起动效果、诱发即时效果、诱发效果、反转效果的发动。 特别注意的是,诱发效果同时发动的场合组成连锁。 最后发动的那个诱发效果所属的玩家的对手获得优先权。 ?优先权的放弃 ?使用卡片的场合 主阶段中,持有优先权的回合玩家可以进行以下的行为。 o 怪兽的召唤?反转召唤?特殊召唤、表示形式变更 o 卡片的盖放 o 咒文速度1的魔法卡的发动 回合玩家什么都不说就连续进行某些行动的场合,对手可以表示有意见,优先权可以卷回。 ?各阶段的结束宣言 o 抽牌阶段 o 准备阶段 o 主阶段 o 战斗阶段 o 结束阶段

?各流程的优先权的放弃 o 开始流程 o 战斗流程 o 伤害判定流程 o 结束流程 反过来不转移优先权的行为有 ?各阶段的开始及开始宣言时 ?流程的开始时 ?只能使用「快速效果?的 情况(快速效果,即2速以上的效果) o 怪兽的召唤(召唤?特殊召唤?反转召唤)成功时 (主阶段1为限,除了快速效果,还可以使用怪兽的起动效果) o 怪兽的表示形式变更 o 攻击宣言 o 卡片的盖放 o 效果处理结束时 o 抽卡阶段抽卡之后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 ?「优先权」可以分为2种类。 o 各阶段的最初以及主要阶段互相放弃优先权之后。 回合玩家可以发动咒文速度1以上的魔法卡以及和进行咒文速度没有关系的行为(通常召唤、盖放)、宣言(阶段的结束宣言)。 o 不放弃优先权的行为之后。 可以发动快速效果。 咒文速度1魔法卡的发动、怪兽的召唤前双方必须互相放弃一次优先权。 优先权的取得 ?人们往往认为「优先权」就是「自己的怪兽召唤成功时,在对方发动速攻魔法、陷阱之前,我可以使用起动效果」。 自己的怪兽召唤成功时,对手没有确认自己是否放弃优先权就发动《落とし穴/落穴》等卡,是违反规则的。 对手违反了优先权原则时,已行动的场合可以要求卷回。 下面以《ならず者佣兵部队/流氓佣兵部队》这种当场就可以发动效果的卡为例。 o 具体例:自己的《ならず者佣兵部队/流氓佣兵部队》召唤成功时、对手不能立刻发动《激流葬》。

本国优先权和分案申请相关问题问答

问:本国优先权有什么作用? 答:本国优先权与外国优先权一样,可以为申请人带来如下便利。 (1)在符合单一性要求的条件下,申请人可以通过要求本国优先权,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从而减少以后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达到节约开支的目的。 (2)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3)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制度延长保护期限。即便没有上述需要,申请人也可以在首次申请后,在优先权期限届满前,重新提出一个与首次申请完全一致的申请,要求首次申请的优先权,从而起到将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延长一年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一种说法认为,利用本国优先权可以达到补充和完善首次申请的目的。对此应该避免产生混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后专利申请中,申请人的确可以增加、补充首次申请中所不包括的内容,但是,如果要求保护含有新增加内容的技术方案,也就是在某项权利要求中写入新

增加的技术特征,则该项权利要求不能享受优先权,只能以实际申请日为准。所以,当我们说利用本国优先权可以补充完善首次申请时,其意义仅仅在于允许在后申请的说明书中写入新的内容。 问: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是什么? 答:(1)本国优先权的适用范围限于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产生本国优先权。 (2)已经享受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这是因为,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申请应当是第一次申请,而已经享受过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申请则不 符合这一要求。 (3)已经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其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授权。 (4)属于按照规定提出的分案申请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因为分案申请是从原申请分出来的申请,因此,已经要求过母案的优先权了,不属于第一次申请,所以,不能作为要

优先权制度研究

优先权制度研究 [摘要]本文通过对物权法的渊源、性质和种类的考察,对比大陆法系各国立法体例,结合中国具体国情,认为我国物权法应该制定优先权制度,同时,鉴于优先权的非公示性,易对其他债权人造成侵害,应合理限制其适用范围。 [关键词]优先权,渊源,性质,立法体例 当前,《物权法》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民法学者和立法部门对于《物权法》是否应当制定以及如何制定优先权制度,众说纷纭,甚至还有较大分歧。本文试从优先权制度历史起源考察入手,通过各国或地区优先权制度的对比,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发表一点个人看法,以期对我国的民法立法有所裨益。 一、优先权的概念、渊源及其性质 所谓优先权,又称优先受偿权,是指由法律所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者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依法律规定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一般优先权,依法律规定就债务人特定的动产或不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称为特别优先权。优先权制定最初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创设优先权的目的有二:一是维护社会正义;二是为了因应现实之需要。为了达到上述目的,罗马法创设了种类繁多的优先权。如被监护人或者被保佐人对监护人或者保佐人的损害赔偿优先权和妻之嫁资返还优先权等。罗马法中的这些法定的担保物权被认为是优先权制度的最初的表现形式,是民法上优先权制度的雏形。在继受罗马法的过程中,后世大陆法系各国对优先权的继受程度不一样,对优先权的性质、种类和效力也有不同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立法体例。 关于优先权的性质,大陆法系各国有很大争议,主要有三种不同的学说。 (一)、法定担保物权说 以法国和日本为代表的一部分大陆法系国家,忠实地继承了罗马法地传统,将优先权定位为法定担保物权。他们认为优先权为一种独立地担保物权的理由在于:优先受偿性是物权效力的基本属性,也是物权与债权相区别的重要标志;债权为相对权,并无排他性和优先受偿性。当同一物上存在数个债权时,各债权居于平等的地位,具有相同的效力,不因债权成立的先后顺序不同,而在效力上有所区别。法律既然赋予了某种债权以优先受偿的效力,无论基于何种理由,事实上就肯定了该请求权具有物权性质。同时考虑到优先权与抵押权在产生背景、设定条件和公示方法方面存在的差异,因此,应将优先权作为一种独立的担保物权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关于专利申请中的优先权要求 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一) 要求外国优先权 1. 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审查员应当审查作为要求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提出的,或者是对该成员国有效的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对于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当审查该国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有权享受巴黎公约给予的权利,即申请人是否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或者申请人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 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有两项以上的,其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对于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作出视为未要求那项超出优先权期限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知。 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是否是巴黎公约定义的第一次申请以及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第一次申请明显不符合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先申请与后一申请的主题明显不同。 在先申请可以是巴黎公约第四条第A款定义的要求发明人证书的申请。 2. 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并以未提出书面声明为理由视为未

专利的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专利的申请的原则有哪些 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必须履行专利法所规定的专利申请手续,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必要的专利申请文件,经法定的审批程序,最后审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一、先申请原则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或者个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分别提出专利申请时,应该如何处理?专利法是以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专利享有独占权为基本原则的。所以一项发明创造只应授予一个专利权。 换言之,一项发明创造若给予两个以上专利权,就违背了专利权独占性的原则。在日本将这一原则称之为"一发明一专利原则",在美国称为"排除重复专利原则"。 当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分别由若干个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专利时,只能对其中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授予专利权,专利权究竟授予谁?各国专利法对此一直存在着两种原则。 (一)第一种,先发明原则: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论谁先提出专利申请,专利权授予最先完成发明的申请人。 目前,只有美国和菲律宾采用先发明原则。 (二)第二种,先申请原则: 即,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申请专利时,不管是谁最先完成的发明,专利权

授予最先提出专利申请的申请人。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先申请原则。我国采用先申请原则。 我国的单位或者个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应当及时提出专利申请,过晚提出申请,就有可能被他人抢先提出专利申请而失去取得专利权的机会。 但是,发明创造构思尚不成熟,或者申请文件尚未准备充分,则不宜仓促提出专利申请,不然在以后的审批程序中出现问题,也会影响专利权的取得。 二、形式法定原则 申请专利的各项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否则不产生效力。 三、单一性原则 也称为"-发明-申请原则",是指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但是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提出;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四、优先权原则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为其申请日,这种权利称为优先权,此处所

论专利优先权的意义

企业申请专利不能犹豫论专利优先权的意义 专利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就是优先权。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抄袭者,优先提出申请专利。 上述对于专利优先权的积极意义对于企业也非常重要,企业早一点申请专利就可以早一天享受专利权,也可以有效地防止他人侵权,起到抢占市场、防止被侵权的作用。那么具体有哪些积极的作用呢? 1、鼓励发明人及时申请专利 专利优先权可以鼓励企业及时申请专利。例如企业一旦有发明创造,就可及时到专利巴巴来申请专利,这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企业的的科技创新,这也充分地体现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优先申请”的原则,即申请在先享有专利权。 过迟申请专利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很容易造成被别人抢先申请的局面。另外还容易导致技术的研发过久而容易泄密,或者竞争对手通过不正当途径窃取企业的技术成果,抢先申请专利,甚至反过来控告企业。 2、督促发明人加快研究进程 优先权的期限为12个月,这就要求企业和相关研发人员必须在第一次申请之后的12个月内对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进行完善与改进。不少企业在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将自己的下一步研制计划的完成日子定在优先权期限届满之前,正是优先权这种制度所带来的正面影响。 3、有利于专利申请类型的转换 因为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对有些发明往往不同,发明可以保护方法,但实用新型不行。有了优先权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选择,在规定的一年期内,最后选定是以实用新型,还是以发明专利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实用新型,可以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将实用新型专利转为发明专利,反之,也可以将发明专利转换成实用新型专利。 4、有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这一规定本身就有利于专利权人,进而有助于加强专利的保护。此外,由于通过要求优先权,后续委托专利巴巴对第一次专利申请可以做出相应的修改、补充、完善,这样专利的可靠性与稳定性相对要好一些,一旦遇侵权,诉讼中胜诉的把握通常会更大一些。

操作系统原理高优先权调度算法

《操作系统原理》 课程设计报告书 题目:高优先权调度算法 学号: 学生姓名: 专业: 指导教师: 5月30日

目录 1 功能描述 (1) 2 系统设计 (1) 2.1总体设计 (1) 2.2详细设计 (1) 2.3程序运行流程图 (1) 3 系统实现 (2) 3.1程序代码 (3) 4 系统测试与分析 (7) 4.1程序运行开始界面见图2和图3 (7) 4.2高优先权程序正常运行 (8) 教师评分表 (13)

1 功能描述 先权是指在创建进程时所赋予的优先权,是可以随进程的推进或随其等待时间的增加而改变的,以便获得更好的调度性能。高优先权优先调度算法可以使紧迫型作业进入系统后能得到优先处理。此算法常被用于批处理系统,作为作业调度算法,也作为多种操作系统中的进程调度算法,还可用于实时系统。该算法用于作业调度时,系统将从后备队列中选择若干个优先权最高的作业装入内存。当用于进程调度时,该算法是把处理机分配给就绪队列中优先权最高的进程。 2 系统设计 2.1总体设计 验内容利用C语言来实现对N个进程采用动态优先权优先算法的进程调度。优先数改变的原则:进程每运行一个时间片,优先数减1。 2.2详细设计 1.在运行界面里输入进程名称,进程优先级和进程时间; 2.每运行一个时间单位,作业的优先权级数减一; 3.在运行出的用户界面中显示初始作业名,作业状态,优先权级数,需要服务的时间,已经运行的时间; 4.每次调度前后显示作业队列; 2.3程序运行流程图 程序运行流程图见流程图1

3 系统实现 用c++编写的高优先权调度算法算法。

3.1程序代码 程序源代码如下: #include #include struct PCB{ char p_name[20]; int p_priority; int p_needTime; int p_runTime; char p_state; struct PCB* next; }; void HighPriority(); void RoundRobin(); void Information(); char Choice(); struct PCB* SortList(PCB* HL); int main() { Information(); char choice = Choice(); switch(choice) { case '1': system("cls"); HighPriority(); break; default: break; } system("pause"); return 0; } void Information() {

关于要求优先权的几个问题

关于要求优先权的几个问题 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大类,我国专利法对二者的规定并不相同,下面,呱呱知道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介绍关于要求优先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要求优先权,是指申请人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向专利局要求以其在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基础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当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 (一)要求外国优先权 1.在先申请和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一件专利申请并要求外国优先权的,审查员应当审查作为要求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否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内提出的,或者是对该成员国有效的地区申请或者国际申请;对于来自非巴黎公约成员国的要求优先权的申请,应当审查该国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是否有权享受巴黎公约给予的权利,即申请人是否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或者居民,或者申请人是否是承认我国优先权的国家的国民或居民。 审查员还应当审查要求优先权的后一申请是否在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提出的;不符合

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有两项以上的,其期限从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对于超过十二个月的,应当作出视为未要求那项超出优先权期限的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知。 初步审查中,对于在先申请是否是巴黎公约定义的第一次申请以及在先申请和后一申请的主题的实质内容是否相同均不予审查,除非第一次申请明显不符合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或者在先申请与后一申请的主题明显不同。 在先申请可以是巴黎公约第四条第A款定义的要求发明人证书的申请。 2.要求优先权声明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未在请求书中提出书面声明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申请人在要求优先权声明中应当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申请号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日和受理该在先申请的国家名称或者政府间组织名称的,视为未提出声明,并以未提出书面声明为理由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要求多项优先权而在书面声明中未写明、或者错写部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受理国家或组织的,视为未要求该项优先权。优先权声明中未写明或错写在先申请的申请号的,而申请人已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审查员应当作出补正通知;期满未答复或者补正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3.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在先申请文件的副本应当由受理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国家或者政府间组织的主管部门出具。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格式应当符合国际惯例,至少应当指明受理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申请人、申请日、申请号;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作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期满未答复或补正不合格的,视为未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并以此为理由,发出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的通知。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应当提供全部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不符合规定的,视为未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并以此为理由,发出视为未要求所缺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的该项优先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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