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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提高?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各项工作在?医改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网底”?作用,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所在村农牧?民签约服务?,在乡村医?生和农牧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强?化对农牧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考?核;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强化考核,?滚动签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绩?效补助(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挂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本村农牧?民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

(?三)加强宣?传,自愿签?约。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在广大农?牧区居民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对一些?服务人口较?多、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较弱的行政?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轮岗派?人蹲点,扶?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20XX年?,在已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先行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2?017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

三、?服务内容?乡村医生在?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全?面掌握签约?农牧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辖区农牧?民开展相应?的预防保健?。

?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农牧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要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将门诊?日志制表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存?档。

?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农牧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

孕?产妇、慢性?病人、传染?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规范转诊。?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方式?根据我县农?牧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划片?包村指导,?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

(?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

?

(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前提下,由?农牧区居民?自愿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民?数量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村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村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

(?三)签约时?限。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当地村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

五、?保障机制?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保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宣?传标语、传?单、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充分告?知辖区村民?签约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务必做到?签约服务家?喻户晓,宣?传活动进村?入户,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

?(一)?补偿渠道。?乡村医生的?补偿经费来?源由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诊疗收入?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部分组成。?不在签约协?议内的服务?项目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二)补?偿方式。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由县?卫生局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发放?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数量?、签约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作为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

?

?(三)补?偿标准。?

1?.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

偿?。

?2.根据?《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总额预?付实施办法?》,每季度?初根据乡村?医生签约人?数,按一定?的付费标准?计算季度付?费总额,由?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拨?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季?度拨付给乡?村医生。?

3?.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给予专项?财政补助。?

?4.传染病?管理相关的?其他补助费?用。

?

?六、工作要?求【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及服务承?诺。实施细?则应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

?

?(二)明?确责任。乡?村医生要主?动加强与签?约村民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承诺内?容,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满足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签约?,并开展业?务指导。?

?(三)?组织保障。?乡镇卫生院?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工?作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

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探索开展?乡村医生与?所在村农牧?民签约服务?,在乡村医?生和农牧民?间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关系,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强?化对农牧区?居民的健康?管理,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乡村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农牧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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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和考?核;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为农牧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强化考核,?滚动签约。?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绩?效补助(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挂

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本村农牧?民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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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宣?传,自愿签?约。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在广大农?牧区居民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对一些?服务人口较?多、乡村医?生服务能力?较弱的行政?村,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轮岗派?人蹲点,扶?持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20XX年?,在已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先行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同时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政策。2?017年,?在试点成熟?的基础上,?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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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内容?乡村医生在?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还应全?面掌握签约?农牧民的健?康状况,并?据此制订健?康方案,指?导辖区农牧?民开展相应?的预防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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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村农牧?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农牧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要建立?工作台帐,?每月将门诊?日志制表交?由乡镇卫生?院审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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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农牧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传染?性病人等为?重点服务对?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相?关规定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重点人群跟?踪服务。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四)?规范转诊。?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鼓励各乡?镇卫生院结?合实际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其他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方式?根据我县农?牧区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可以按照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划片?包村指导,?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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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约主?体。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签?约村居民提?供服务。乡?镇卫生院采?取技术人员?划片包村的?管理方式与?村卫生室结?成对子,负?责对签约乡?村医生开展?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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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自愿签约?。在充分了?解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前提下,由?农牧区居民?自愿选择1?名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签约服务。?村卫生室负?责人可根据?辖区内居

民?数量和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引导?村民选择乡?村医生签约?。原则上,?村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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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约时?限。签约服?务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根?据当地村民?的意愿,自?动续约或另?选乡村医生?签约。乡村?医生要履行?协议规定的?服务承诺,?将各类服务?内容记入健?康档案、工?作表格,以?备考评,并?根据村民的?意见,及时?调整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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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机制?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理念?,改善医患?关系,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保障?水平,将发?挥重要作用?。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专业的工作?小组,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实?施。要以宣?传标语、传?单、宣传栏?、横幅等方?式,充分告?知辖区村民?签约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务必做到?签约服务家?喻户晓,宣?传活动进村?入户,让更?多的农民自?觉接受并主?动签约。?

?(一)?补偿渠道。?乡村医生的?补偿经费来?源由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诊疗收入?和实施基本?药物补助等?部分组成。?不在签约协?议内的服务?项目以及未?签约居民的?诊疗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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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偿方式。补?偿经费实行?预拨制,每?年年初由县?卫生局将一?定比例的补?偿经费发放?给乡村医生?,余额经绩?效考核后发?放。绩效考?核根据乡村?医生的服务?质量、数量?、签约对象?满意度进行?综合测评,?并作为经费?分配、奖励?的依据。乡?村医生的补?助水平与签?约数量、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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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补?偿标准。?

1?.安排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补

偿?。

?2.根据?《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门诊总额预?付实施办法?》,每季度?初根据乡村?医生签约人?数,按一定?的付费标准?计算季度付?费总额,由?县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拨?付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按季?度拨付给乡?村医生。?

3?.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乡村医生?,给予专项?财政补助。?

?4.传染病?管理相关的?其他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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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一)制度建?设。各乡镇?卫生院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及服务承?诺。实施细?则应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工作流?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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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责任。乡?村医生要主?动加强与签?约村民的沟?通联系,认?真履行服务?协议承诺内?容,在服务?能力许可范?围内满足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乡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村?卫生室签约?,并开展业?务指导。?

?(三)?组织保障。?乡镇卫生院?要协调有关?部门确保补?助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逐步建立定?期增长机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提高?乡村医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督导检查。?县卫生局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工?作督导,将?督导结果纳?入对各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签约?服务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二?)》(潭卫?20171?77号)以?及建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建阳市?2017-?2017 ?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201?7]30号?)的文件要?求,自 2?017年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为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将?《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成?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建阳市麻?沙中心卫生?院 201?7年7月2?0建阳市?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卫2017?177号)?以及建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建阳?市2017?-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201?7]3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

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

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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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一) ?明确职责,?规范服务。?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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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双向?选择,自愿?签约。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健康?档案中,按?照约定内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

(?三)绩效考?核,统筹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签?约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促进乡?村医生全面?落实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签约的?形式与内涵?,及时调整?签约内容,?有效

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发展。?

?

三、?工作目标?20XX年?8月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XX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四、服?务内容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其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记录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关?于做好建阳?市2017?-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 [20?17]30?号)的文件?要求,自?20XX年?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为全?面落实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将《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完?成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建阳市?麻沙中心卫?生院 20?17年7月?20 建阳?市麻沙镇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近年来?,我镇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断?健全服务网?络,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潭卫201?7177号?)以及建阳?市卫生局《?关于做好建?阳市201?7-201?7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潭卫?函 [20?17]30?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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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二) 双?向选择,自?愿签约。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建阳市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健?康档案中,?按照约定内?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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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绩效?考核,统筹?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签约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促进?乡村医生全?面落实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签约?的形式与内?涵,及时调?整签约内容?,有效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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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目标?2017?年8月起麻?沙镇将全面?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4?0%以上,?至2017?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5?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农?村居民。

?四、?服务内容?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镇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其?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记录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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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医改办〔?2017〕?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XX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7?〕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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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7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7?〕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7〕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目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苏?编办发〔2?017〕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7?〕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7-20?17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

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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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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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XX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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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7〕1?32

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7〕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7〕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7?-2017?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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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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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7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

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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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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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

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

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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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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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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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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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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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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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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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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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

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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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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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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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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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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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

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XX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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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

?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

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

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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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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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

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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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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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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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

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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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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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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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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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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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

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7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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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

?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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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

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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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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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

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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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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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卫药政?发[201?7]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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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

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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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201?7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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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使用范围?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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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采购?配送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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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药品的?价格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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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助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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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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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7]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 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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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20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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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药品使用?范围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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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药?品采购配送?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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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助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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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

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2017?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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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阶?段:

?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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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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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

?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

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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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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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

?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7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

乡村医生管理办法

XX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 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配备 第三条村卫生室设置根据服务范围合理。 原则上每2000人至4000人设置一处卫生室。卫生室服务范围以步行15分钟到达为宜。偏远地区根据当地地理环境、农牧民需求可适当设置卫生室。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地理环境合理配置村卫生室人员。 第四条县卫生局负责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行政、人事、业务指导与培训。

第五条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逾期未再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三)受吊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执业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的。 第七条乡村医生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所在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应当在30日内报告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执业注册,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第八条乡村医生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必须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开展执业活动。若工作变动需及时到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严禁乡村医生在执业地点外从事诊疗活动。乡村医生变更执业地点,应当填写《乡村医生注册申请表》,并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资料: (一)《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中洲乡卫生院 一、签约服务工作基础 中洲乡卫生院位于岳阳县西南15公里,辖区内25个行政村、19个村卫生室,常驻人口32165人,给23名乡村医生通过个人申请,业务考试,组织审核等形式进行了聘任,乡村医生工作地点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在全乡范围内调配。我们根据卫生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沟通,争取支持,迅速成立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和服务团队,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乡的动员大会,并对团队成员和23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业务培训,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措施,由公卫组负责具体的组织与实施,于2013年10月下旬顺利开展了这项工作。 二、签约服务开展情况 1、统一印制了健康教育宣传册、致全乡村民的一封信、 协议书、签约记录表,准备了签约存档盒,还统一配备了出诊箱、听诊器、工作服、血压计、血糖仪。 2、每年签约前对服务团队成员和全体乡村医生进行为期 一天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签约流程、签约注意事项、签约档案的整理,以及时签约时提供的健康服务内容。 3、利用挂横幅及贴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4、我院成立了5个服务团队,每个服务团队由卫生院的

公卫人员、医生、护士组成,对村卫生室以分片包干的形式进行业务指导,23名乡村医生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实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了这项工作的扎实开展。 5、签约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乡村医生主动上门进行签约, 另一种是群众主动到村卫生室进行签约。乡村医生签约时将发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及时反馈到服务团队,服务团队将协助乡村医生一起解决,对有特殊患者的家庭将由服务团队成员和乡村医生共同提供签约服务。 6、目前我们一年共有6900余户群众签定服务协议,签约 率达到了90%以上,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29500余人次。 7、督导和激励措施:我们建立了一套切实可行的督导和 激励措施,确保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其签约率和群众满意度直接影响到基本公共卫服务经费的发放。在保证签约率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前提下,乡村医生每签约一户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列支1.00元作为劳务费发放。 三、签约服务的内容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①协助乡镇卫生院为居民开展健康体检,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并及时、准确地将样关信息录入农村卫生信息系统。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庆城县岐伯中医医院乡村医生 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庆城县卫计局印发关于《2017年全市乡村医生进修培训项目庆城县临床见习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县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罚款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罚款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20号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及招急来,不得无故缺席,无特殊重大事情一列不得请假,如确实因重要事情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由再附以请假条,经核实无误后给予签字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罚款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罚款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罚款20元。 4、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无条件接受上级部门派遣,按时完成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发生突发传染病时要按要求及时做好传染病的上报及应急接种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如无故推诿,不听调遣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工资或取消村医资格等处理,并上报卫生局。加强医学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免疫程序学习,一经提问或考试不合格者,每次处罚20元,并到卫生院跟班学习3个月,费用自理。 二、医疗工作 1、按《处方管理办法》正确书写处方,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给予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4、开展基本医疗服务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医疗技术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篇一】 20xx年我村委会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把工作做到实处,具体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 二、建立相关健康教育制度档案。 三、有工作用房、通讯设施及办公用品。 四、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计。 五、每月一期健康教育黑板报,保存小样、照片。 六、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保持发放资料内容、签名、照片等。 七、积极参加健康教育培训,不缺席、迟到、早退。 八、举办两次五十人以上健康教育知识讲座,有通知、讲座内容、小结、签名、照片。 九、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卫生宣传日主题进行宣传并悬挂布标四次,保存照片。 十、建立辖区人口档案。 十一、对无偿献血进行宣传,让群众了解无偿献血的知识、意义。 十二、对群众进行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 【篇二】 新的年度,新的开始。我将在县卫生局和乡卫生院的统一领导下,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群众着想,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1、按照县局和卫生院要求,为辖区内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健康档案;负责填写健康建档个人基本信息,完成纸质档案100%,电子档案85%以上,协助乡镇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 2、定期对建档人群的健康信息及时补充、完善及更新,每年对重点人群随访不少于4次,每次随访的内容记录要详细。 (二)健康教育 1、在提供门诊、访视、随访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针对重点人群结合本地区的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对象的主要健康问题包括职业病危害等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2、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并做好资料保存。 4、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健康咨询活动; 5、每3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预防接种 1、做好适龄儿童的摸底统计及相关工作;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相关要求;及时做好接种对象的接种,做到不漏一人。 3、送达预防接种通知单及接种信息统计报表; 4、做好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时收集汇总疫苗的接种有关数据,上报乡镇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是关于乡村医生工作总结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范文一: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岁月如梭,时光飞逝。一转眼,20XX的脚步声便离我们而远。当日历撕下了这最后的一页,回首20XX,历经琐事,历历再现。 在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指引下,在区卫生局、区卫生执法大队、片区执法分队、镇卫生院的亲密领导下,20XX年全面、高效、圆满的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履行了一个忠职于卫生事业的医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与应当做的工作。深入践行党的卫生方针与路线,切实彰显一个基层乡村医生务实、勤恳、踏实的优良作风。禀承“敬人乐业,拼搏奉献”的工作精神,遵守“用心服务,感动顾客”的服务理念,立足于超前的服务意识,用专业的技术,周到的服务,赢得了老百姓的高度信赖,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一、预防工作方面 全年共为200余人次适龄人群接种过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和麻疹免疫抗体水平检测、麻疹强免、acyw135流脑疫苗等预防接种工作。全面完成了上级交与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做到医疗废物归类管理,上交和销毁。 二、日常门诊工作方面 严格按照市局、区局的工作要求,抓好“预防为主”这条重要主

线,坚持开展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再辅以门诊治疗工作,严格、准确不漏的记录门诊逐日登记册。准确及时上报和登计发现的传染病,把健康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的门诊工作之中,使广大的老百姓易于接受这种言传身教的模式,让更广泛的老百姓掌握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办理健康宣传专栏六幅,并及时滚动适时更新内容。认真开展门诊工作,举止庄重,态度和蔼,工作服、胸牌穿戴整洁。严格按照执业许可证上的执业范围、执业地点规范执业。全年实现逐级转诊170余人次,全年门诊总量4000余人次。 积极参与各级各届会议,会议学习记录条理清晰,认真务实完善填写各种表、卡、册,做到工作有记录,门诊有信息,大事有报告。为镇乡一体化建设尽绵薄之力。 三、新农合工作方面 积极宣传,正确引导村民踊跃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广大村民更众多、更深入、更深刻、更延续的参与这一惠民、益民、济民、宏民的良好政策当中。 不平凡的一年,我的20XX,再见了,而作为基层的乡村医生,却任重道远,我将继续秉承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完成下一年的融入了我人生,倾注了感情的医疗卫生事业,为把党的卫生事业贯彻执行的更彻底,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维护的更全面而不懈奋斗! 【范文二:乡村医生工作总结】 我是一位乡村卫生院普通医生,自从全市普及实行医疗改革以来,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上林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免费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保健及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2011年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电话咨询,给予营养、预防、保健等方面的健康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服务。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以上服务项目,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对其进行增加、细化。 9.甲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使用基本药物为乙方提供服务,所使用的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 10.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

二、乙方职责: 1.乙方所有家庭成员主动配合甲方开展上述服务,将身体健康状况、变化情况及与健康相关的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告知甲方,并保证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需甲方上门服务时,乙方应提前与甲方预约。 3.积极参与、配合甲方开展的与疾病防治相关的各种活动,认真执行甲方为其制定的防病治病的相关措施。 三、其他事项 1.甲方需做好宣传材料印发、每年的体检时间安排等规划。 2.乙方如对甲方服务不满意,可申请更换签约医生。 3.甲方给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因乙方对甲方隐瞒病史信息、或不执行甲方制定的防治方案、不听从指导意见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其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叁份,甲、(卫生院、村卫生室)乙、各执壹份,有效期壹年。期满后如需解约,乙方需告知甲方,双方签字确认。双方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解约时间:解约原因: 甲方确认:乙方确认:

乡村医生管理

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第一:乡村医生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甘肃省乡村医生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理顺医疗秩序,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保护农村居民健康。 第二:乡村医生必须经市卫生行政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才能在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内向农村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 第三:乡村医生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向村民提供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等社会公益性工作,同时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 第四:凡在本镇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乡村医生均应依法执业。 第五:乡村医生的产生,应由村民委员会和乡镇卫生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报请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第六:乡村医生的开业、休业、迁移、死亡等事宜,应于十日内由本人或其关系人向东坝中心卫生院和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七:男性乡村医生工作年龄截止到60周岁,女性乡村医生工作年龄截止到55周岁。 第八:卫生局、卫生院、村委会为乡村医生的管理部门。 第九:东坝镇政府、东坝中心卫生院负责全镇内乡村医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乡村医生应宣传、执行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及法规,动员组织群众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保障农民的身心健康,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第十一:乡村医生要执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规章制度,建立诊疗、消毒隔离等技术常规的管理制度及出诊、转诊的登记管理制度。 第十二:乡村医生必须实行处方制度,处方时应记录下列事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名、药量、用法、年月日、签名。 第十三:乡村医生要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禁止制售和使用伪劣药品。 第十四:乡村医生要服从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 第十五:乡村医生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强对传染病的管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

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1

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探索新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和村卫生所的“网底”作用,逐步建立全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进一步强化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及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 明确职责,规范服务。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 自愿签约,滚动进行。我镇经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后农村居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自动续(解)约或另选签约乡村医生。

三、服务内容 签约居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接受居民监督打分。乡村医生的门诊日誌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列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包户责任制。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居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对居民健康档案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最新)

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全市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与管理,筑牢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立足市情,着眼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及配置标准,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健全完善乡村医生服务补偿、培养培训和养老保障等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强化管理指导,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力争使乡村医生队伍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乡村医生合理待遇得到保障,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适应农村发展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分级诊疗目标的实现,更好地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任务和配备标准 按照村卫生室功能定位配备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

室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下同)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包括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使用适宜药物、适宜技术和中医药方法为农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开展健康教育和协助居民医保筹资。各县区要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置乡村医生。对服务人口不超过1000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面积较小、距离较近的行政村可联合设置村卫生室,配置1名乡村医生;超过1000人的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县区优先配备具备中医技能的乡村医生。 (二)加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1.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乡村医生应持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等其他卫生技术服务的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2.规范乡村医生业务和人员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健全完善村卫生室医疗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乡村医生诊疗规范、操作规程等技术规范,严禁超范围执业。加强村卫生室治疗(处置)室建设规范和医疗质量管理控制,提供静脉给药服务的乡村医生,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doc

2020乡村医生工作计划 作为一名乡村医生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一切从人民群众着想,做好社区惠民政策宣传,熟悉农民健康档案信息软件,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下面是我整理的20xx乡村医生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xx乡村医生工作计划(一) 一、惠民利民,深入推进医改 (一)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起付线以上"全报销"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乡镇卫生院基础数据测算,尽快制定运行方案,在7月底前全面推开。 (二)积极推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继续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按照省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努力探索适合我县实际的运行模式。 二、强基固本,加快基层基础建设 (一)全面展开卫生院规范化建设项目。按照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意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突出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以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为主题,全面推进以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临床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医学装备、医院建筑为核心内容的医疗机构标准化

建设。今年年底完成金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任务,对五处卫生院进项改(扩)建,改(扩)建增加面积不少于3836平方米。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照《省乡镇卫生院标准》,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要优化服务流程,加强医疗设备配置管理,配齐配好基本设备器械,推进服务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建设,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力争全县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省级标准。同时要根据自身能力开展适宜技术,注重向疾病恢复期患者提供基本康复医疗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向基层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加有效、更加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高质量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按照"四通一平四分开"的标准,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进程,6月底前完成86处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同时加强卫生室管理,严格落实《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 (三)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居民免费健康查体为抓手,做好重点人群的管理和工作。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基础,创新管理机制,转变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形成"全程"健康管理概念。探索现代化卫生管理模式,以村卫生室为依托,充分发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作用,集健康教育、免费健康查体、居民健康状况测评、干预及治疗于一体,为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和疾病人群提供系统的、个性化的健康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临高县皇桐卫生院 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做实做好2018年海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8】209号)要求,(琼卫办基层发【2018】2号)文件要求和临卫计(【201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人群 我镇辖区范围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人群和重点人群(包括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重性精神病、妇保、儿保)等。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力争实现重点人群(在家常住人口为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3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户、低保户、计划生育特殊人群等在家人员签约服务达100%。 三、服务内容 签约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乡村医生有能力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建立与动态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协助乡镇卫生院做好病人的筛查、随访、健康生活行为

干预指导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对于有需求的重点人群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各项服务记录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协助开展院前急救,规范服药,健康知识宣教,提高病人规范服务的依从性。签约医生服务的档案由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各存档一份,乡镇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和执业考核的依据。 (三)健康评估以居民健康签约信息为基础,在县乡健康服务团队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不少于1次健康状况评估,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健康问题,并根据评估结果,量体制订个性化健康方案,使居民既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掌握常见的预防保健措施。 (四)转诊服务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的病例,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居民及时提供向上级医院预约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引导患者合理有序就医。 鼓励乡村医生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它个性化服务。 四、签约模式 根据我县卫生服务的特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以及乡镇卫生院的职责,签约服务由卫生院及卫生室两级组建健康服务团队包卫生院班子成员包片,专业技术人员包卫生室,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将签约服务形成网格化管理,建立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制度

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乡村医生上岗,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必须具备有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资格证书,由个人申请、村委会推荐,由卫生院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统一考核聘用,报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颁发聘书并建立个人档案,方可上岗。各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同意调配。 二、村卫生室医生应聘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没有社会劣迹,服从一体化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获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超过六十周岁的乡村医生,如因工作需要,可根据业务水平、身体状况酌情聘用。 3、中医药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但应为大专及以上中医药院校毕业生。 三、村卫生室人员解聘条件: 1、思想品质差,医德医风低劣,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原因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者造成较坏社会影响者; 2、违反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各项医疗预防保健任务者; 3、不服从管理,搞家庭诊所或流动诊所者; 4、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违反物价政策,私自截留业务收入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私自做人流、引产,取环、结扎及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者; 6、考试考核不合格者; 7、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8、在聘用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及刑事犯罪者; 9、拒绝接受乡镇卫生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和不愿意承担公共卫生工作者; 10、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村卫生工作者。 四、村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合法、合理、合情的规章制度,并且认真落实到位。

五、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办公室对村卫生室实行业务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一次,考核记入档案,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并实行奖惩。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家庭签约)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 日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 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三者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 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 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 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 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 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 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 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 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 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 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 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

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乡村医生与农村居民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个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乙方:行政村村民小组居民户主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指导单位:乡镇卫生院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三者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季节性、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产前、产后的系统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以上5项服务为基本服务项目,不收取费用。协议双方可通过协商,增加、细化服务项目。对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可以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甲方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其收费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标准执行。如涉及特殊收费项目,由三方协商确定。 为了保障乙方及时得到家庭签约服务,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求助申请后,应及时提供服务。在甲方有特殊医疗任务或因其他原因难以保证上门服务时,可以请指导单位指派其他乡村医生上门服务。 二、乙方职责

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保证我市乡村医生一体化管理工作能正常、有序、高效的运作,依据《开封市规范乡村卫生室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意见,特制定临安市乡村医生工作制度。 一、基本医疗工作 1、按照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的设置要求和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依法规范开展各类 基本医疗工作并与《医疗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项目相符,病人就诊时门诊病历、 处方、日志登记和书写符合医疗文书的规范要求,对危、重、急病人的处理要做好 充分的知情告知,对可预见严重情况发生的要及时转诊并做好转诊记录。 2、要有安全防范措施,对不在本卫生室(站)就诊的外配治疗用药原则上不能给予治 疗处理,遇特殊情况的必须加以说明并征得病人同意后签字。村卫生室(站)一律 不得出诊到家庭进行输液或伤情清创缝合处理,对就地发生的危、重、急病人需现 场抢救的,在按规范急救程序简单处置后立即转送上级医疗机构,不得擅自留观, 事后补写急救记录。 3、村卫生室(站)要严格做好一次性医疗物品、医疗废弃物、消毒隔离(紫外线、高 压灭菌锅、污物桶)的使用情况记录。对对医疗行为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医疗性废弃 物必须定期运送至卫生院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理或出售,每年与卫生院签订医疗 废弃物处置协议书并按协议内容严格执行。 4、熟悉和掌握国家基本药物用药目录,掌握对基本药物的应用(包括药理作用、不良 反应、适应症、剂量和用法)。对抗生素、糖皮质激素、生物制品必须严格掌握适 应症和用药剂量,不得滥用,处方中用药要与疾病相符并按农保规定病种用药量比,不得超量用药。除药品零利率外的治疗性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统 一收费标准执行,不得随意乱收。 5、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必须公示,上班时间穿戴工作乙卯并佩证,对2人以上的 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合理安排好上班与休息时间并有交接班记录。对一人一室的村卫 生室人员在休息时需要在醒目处告示休息时间和联系电话,工作人员在休息时间连 续三天以上的(包括三天)必须向卫生院负责分管人员请示后方可休息。 二、公共卫生 1、及时、准确、完整的按照卫生院的要求做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掌握自己辖区内 各种基本信息数据的动态变化,加强与本村公共卫生联络员的合作和联系,协助 卫生院开展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工作,建立流动儿童、孕产妇管 理名册,及时调整数据的动态变化,按时下发辖区内儿童及流动儿童免疫接种通 知单,做好流动孕产妇保健和7岁以下流动儿童保健,协助开展辖区内食品卫生 监督,及时做好聚餐申报和指导工作,准确、完整的按卫生院的要求收集、统计、 上报各类公共卫生相关信息数据。 2、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协助卫生院对可疑传染病的排查和确诊病人的居家隔离、 随访和健康指导工作,对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不得诊治,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及 时转诊上级医院,对发现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登记后,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时 限内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谎报或漏报。协助卫生院分管人员做好血防、精防、 结防和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3、开展村域(辖区)内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动态掌握人群健康信息数据,开展健康 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协助卫生院做好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doc

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 甲方:行政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个人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乙方:行政村村民小组居民户主 联系电话:家庭住址: 指导单位:乡镇卫生院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乡村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乙方自愿聘请甲方为本家庭的签约服务医生,成为甲方的服务对象。经甲乙双方及指导单位三者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职责 1.按照指导单位的统一时间安排,负责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每年对签约家庭进行1次家庭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订个性化的健康规划。 2.免费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及医学科普资料。及时将健教材料发放到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份;及时将健康大课堂或健康教育讲座等健康活动信息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告知签约居民,每年不少于1次。

3.免费为所有家庭成员建立健康档案,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每年免费为家庭中65岁以上成员体检一次,对0-6岁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管理,对孕产妇进行登记管理、宣传动员和产后访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及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咨询结果和服务信息及时录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信息系统或上报给指导单位。各类人员的体检及管理按照《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 4.提供24小时免费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5.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对乙方及其成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和管理,为其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 6.在疾病流行期间,对乙方及其家庭成员开展上门巡诊服务。 7.为乙方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也可为乙方中行动不便的家庭成员提供上门服务,建立家庭病床,并在向乙方告知在家诊疗有医疗风险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同意,开展家庭式治疗。 8.如乙方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诊疗时,甲方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管理制度

村卫生室工作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 五、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六、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不得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 七、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八、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医疗服务中产生的医疗废弃物,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医疗废弃物及时收集、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弃物。

乡村医生工作职责 1.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 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收费合理。 2.做好责任区域内新农合工作、基本医疗、疾病控制、预防保 健工作。 3.积极主动地做好新农合的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执行新农合的 各项政策。 4.做好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 健康宣教。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等工作。 5.刻苦专研业务技术,认真执行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 6.严格技术操作常规,认真书写处方等病历性资料。提高医疗 质量,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7.做好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 8.按时完成卫生局交办的各项工作,在村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 做好本村的各项卫生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年工作计划

库木巴什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18年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医改“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不 断健全服务网络,卫生事业持续发展。为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完善 乡村医生服务模式,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落实,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的 关于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明确职责,规范服务。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乡村医生按照明确的服务标准和规范,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能力开展其它个性化服务。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考核,按照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划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二)双向选择,自愿签约。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农村居民自愿签订《库木巴什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并存放于健康档案中,按照约定内容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三)绩效考核,统筹发展。将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将签约人数、服务项目、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内容与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及其它各项补贴挂钩,促进乡村医生全面落实签约服务工作。根据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不断丰富签约的形式与内涵,及时调整签约内容,有效满足农民的健康需求。建立完善补偿机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保障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统筹发展。 三、工作目标 2018年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至2018年底实现常住人口签约服务达80%以上,以后逐步覆盖至全体辖区居民。 四、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基本医疗服务。家庭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将超出诊治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乡卫生院及县级医疗机构。其门诊日志由村卫生室统一存档,乡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并记录入乡村医生考评档案,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要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重型精神病患者、贫困人口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

XXX卫生院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xxx卫生院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以农村为重点”、“以预防保健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生职责,切实加强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确保我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国家医改政策的顺利实施,结合我乡实际,经院办例会讨论,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我乡乡村医生是指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并在村卫生室所辖范围内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 卫生技术人员,是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最基层卫生机构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国家医疗卫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从事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并受法律保护。由卫生院统一动态管理,卫生局负责监督。 2、全体乡村医生必须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不服从卫生院的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每次扣工资200元;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者每次扣工资100元,一年累计不服从统一分工安排及管理,不积极配合和完成卫生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 3、每月必须按时参加乡医例会,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的需向卫生院分管领导或是防保科长请假并说明事

由,经核实无误后给予同意请假,事后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本次例会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对谎言编造理由弄虚作假借故不参加例会者一经查实从重处罚,给予扣除当月工资100元。对不经请假而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缺席一次扣工资200元,并给予严重警告,一年缺席累计超过三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例会迟到、早退者,超过一小时以上一次扣工资50元,超过半小时不到一小时一次扣工资30元,半小时以下一次扣工资20元。 4、如有事外出不在本行政村超过6日者必须报请防疫科科长同意,分管领导批准,卫生院院办备案后方可外出。否则每次扣工资100元,年累计超过3次(含3次),给予取消乡村村医生资格并书面请示上报卫生局。所在村卫生室应保持室内外整洁并应经常在岗,以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诊,并及时获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信息。 5、对县卫生局、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计生站、卫生院等上级单位临时安排的各种培训及工作任务,要无条件准时参加和完成,对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者,不完成的,不参加者一次扣工资100元,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一次扣工资200元。 6、爱护公共财产,乡卫生院每年清点一次村卫生室固定资产,丢失、损坏者照价赔偿。 7、不按要求登记和上报传染病每次处罚50元,若因瞒报、迟报、谎报传染病或因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一次处罚600元,并承担处置疫情的各项工作经费,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乡村医生资格,触犯刑律者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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