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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贵州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为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贵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二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从严从简、依法依规、总量控制、实事求是、公开透明、深化改革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科学安排公务活动,严格按程序办事,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努力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指导检查本市(自治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四条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五条党政机关应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各类非税收入,必须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规定,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六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严禁部门随意调整和改变年初预算项目资会用途,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准确率,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年度预算执行中一般不追加支出,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

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从严控制和压缩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以及会议费、国内差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

第七条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八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党政机关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真实、完整。

第九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完善财务报销制度,规范财务开支行为。执行并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条党政机关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政府采购必须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臵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未设立集中采购机构的,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采购。加强对协议供货采购的监督和管理,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

客观评价。着眼实现采购信息公开、管理规范、网络交易,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逐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三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一条党政机关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外出公务活动的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国内差旅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及人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二条党政机关差旅费用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或派出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驻省外的省直机构执行当地差旅费规定。驻贵阳市外的省垂直管理单位,执行所在地差旅费规定。各地区党政机关在本地城区和各部门在所在城区内的公务活动不得视作出差。

第十三条国内差旅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乘时,应乘坐费用较低的交通工具,凭票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对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如出差路途较远、其他交通工具需中转换乘或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对未经批准、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严格执行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和住房标准,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除副省级以上干部可安排普通套间外,其他人员不得住套间。住宿费由本单位凭据报销。未按规定限额、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的餐费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标准由财政部门确定。出差人员就餐、交通、住宿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餐费、交通费和住宿费。

第十四条要按照从严控制并降低总量的要求,统筹安排、科学制订省级及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因公临时出国 (境)计划和人选建议。因公出访团组应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要按照务实、高效、精筒、节约的原则,将出访任务严格限定在组团单位业务主管范围内,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考察性出访,不得将确有必要出国执行公务的限制次数曲解为个人待遇,并据此安排轮流出国(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期出访。同一地区、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不得同团出访,也不得同时或 6 个月内分别率团出访同一国家或地区。从严控制出国(境)培训规模,不得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境)外培训。党政领导干部不得赴国(境)外出席无

实质内容的庆典、开工仪式或内部慰问等活动,不得以率领、陪同文艺演出团组为由安排出访。已离(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已离开原工作岗位且所从事工作与原单位无关联的党政干部,不得由原单位再安排因公出国(境)。

第十五条外事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严格审核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任务的必要性、人员构成和行程安排的合理性。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对出席国际会议、应对海外突发事件、参加体育比赛、文艺演出、大型招商或展览活动及培训团组的人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应按现行规定并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从严控制,不得为追求规模和排场,借机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出国。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外事主管部门一律不得受理。

第十六条因公出访团组应当严格执行出访规定,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安排乘坐民航包机或者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上高档菜肴和酒水。礼宾应参考国际通行做法,尊重对方安排,不得提出过高要求。出访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出国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团组,一律不得出具经费审核意见。要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的经费核销管理,严格绥照批准的出访团组人员、天数、路线、经费预算等及有关开支标准核销,不得核销与出访任务无关的开支。因公出访团组和人员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经费。

第四章公务接待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明确本级公务接待管理机构,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务接待标准,对接待范围、接待对象进行规范。

第十八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加强对公务外出的计划管理、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时间、内容、路线、频率及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

第十九条接待单位要严格控制囯内公务接待的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私客公待。禁止异地同级部门间的一般性学习交流,禁止重复性考察调研,禁止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不得组织与公务

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将因私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第二十条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

批控制。公务接待任务完成后,接待单位应当填写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金额等内容的接待清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

第二十—条公务接待费用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就餐、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第二十二条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批规定。财政部门要会同外事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外宾接待经费标准,明确接待经费开支的范围和标准、陪同人员经费管理、支出责任等。外宾接待单位要严格按照外事接待有关规定:在外事接待时制定详细接待计划,从严从紧控制接待外宾团组、人数、天数,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不得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业等摊派、转嫁费用。

第二十三条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服务经营体制,推行企业化管理,建立市场化的接待费用结算机制,推进劳动、用工和分配制度与市场接轨,降低服务运营成本,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各级党政机关要进一步规范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宾馆、招待所,已有的机关内部宾馆、招待所不得进行豪华装修装饰,不得配臵高档家具、电器。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内部接待服务场所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章公务用车

第二十五条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合理有效配臵公务用车资源,结合实际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完善市场化运营办法,扩大社会公共交通供给,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建立符合国情和我省现阶段实际的公务用车制度。

第二十六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逐步取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由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牵头,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统一规范公开处臵,避免造成闲臵浪费。

第二十七条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将出行成本、自然环境和工作需要有机结合起来,科学确定补贴标准,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以社会化方式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执法执勤相应规定,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各单位需要配备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的,除需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批外,还需向同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按程序和要求配备。搞好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配备执法执勤用车的范围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一般执法执勤公务用车原则上配备排气量 1.6 升(含)以下、价格 12 万元以内的轿车或其他小型客车。地理环境条件和工作性质特殊的,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批准,在编制内可以适当配备国产越野车、旅行车和大客车。

第二十九条按要求和标准配备的专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并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三十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并纳入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他公务用车逐步实行统一标识。

第三十一条各级各部门不得向下级单位配发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确因工作需要配发的,应当同时符合车辆购臵经费渠道合法合规、车辆符合规定的配备标准、下级单位接受车辆后符合编制要求等三项条件,并经同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第三十二条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第三十三条严格按规定要求和标准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第三十五条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臵及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六章会议活动

第三十六条按照“分类审核、定额控制、定点管理、集中支付”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经费预算安排,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数规模。党政机关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十七条会议召开的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党政机关会议应当到定点场所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不得超标准在高级宾馆、饭店召开会议。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会议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等。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工作餐。会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不搞茶歇。会议期间,不得搞会外活动和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考察,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第三十八条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细化会议费报销凭证单据,会议费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以及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会议费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各项费用之间可调剂使用。综合定额包括参会人员及工作人员食宿费、会场租金、会务车辆租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臵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要严格按照会议类别标准、会议天数、会议人数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经批准以及超标准开支的不予报销。

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原则上不得与地方联合举办(包括主办、协办、赞助、支持等名义)节庆活动。未经审批举办的活动,一律不纳入财政预算,一律不得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费用。经审批同意举办的节庆、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要从严控制出席规格、参加人数、活动期限、接待标准,不得举办与收

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文艺演出等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者接受赞助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搞各种豪华演出。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礼金、礼品、纪念品,不得超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参与活动。活动举办信息要及时通过媒体、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

第四十条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严格控制境外培训和省外培训,国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到境外培训;省内培训能解决问题的,一般不到省外培训。市、县两级不直接组织境外培训。各单位应于年初编制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名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并报同级组织、人事和财政部门备案。严格控制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为名搞公款宴请、相互吃请,严禁以培训为名组织跨地区跨部门无实质内容的参观考察和公款旅游活动。党政机关应当改革培训方式,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进行网络在线培训、视频培训,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率。应当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高校以及社会优质资源开展培训。

第七章办公用房

第四十一条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迁建、购臵、臵换、维修改造、租赁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权限和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臵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严禁违规审批、未批先建办公用房,严禁以备案、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严禁以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名义建设办公用房。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凡是未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一律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第四十二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购臵、臵换、维修改造和租用项目应当体现朴素、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统筹使用办公用地,从严控制占地规模,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严禁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标准,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办公区域内不得建设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设备的会堂、报告厅。建筑物内不得设臵阳光房、采光

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办公用房面积标准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得超标准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

第四十三条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对未按规定审批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维修改造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安排预算。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不得无理拖欠工程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改造。

第四十四条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参建的单位和材料、设备,公开项目信息,建设阳光工程。严格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建设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招标代理、设计、监理等单位的监管。对招标交易单位不按审批部门批复规模、标准受理招标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设计单位不按审批部门批复规模、标准设计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业务; 对项目未按审批部门批准的方案和标准实施、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向投资主管部门报告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并禁止其承接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理业务。推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建制和代建制,实行统建制的,按隶属关系由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实行代建制的,通过招标确定有资质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建机构负责建设,建成后移交给使用单位。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五条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严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凡是超过规定面积和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

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培训中心等具有住宿、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第四十六条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臵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臵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臵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第八章资源节约

第四十七条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资源节约全过程管理,提高能源、水、土地、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八条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加强公车节油管理。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淘汰高耗能、高污染汽车。公务用车的购臵全部纳入政府节能采购,优先选购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车辆。各党政机关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格执行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和“一车一卡”加油制度,认真落实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示制度。逐步完善节电节能措施。节约照明用电,推广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及时降低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减少电梯、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开启次数和时间。推进空调、照明系统、网络机房、食堂、锅炉房等重点用能部位节电、节能改造。建立统一台账,加强用电、用能监测和日常管理。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和器具,稳步实施老旧管网和卫生器具、食堂用水设施节水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机关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认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第四十九条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臵和使用。建立统一信息台账,加强办公用品消耗统计工作。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臵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技术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加强使用管理,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臵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固定资产使用应明确责任人。加强资源循环利用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文件材料印刷数量,减少纸张浪费。节约使用办公耗材,努力实现再利用。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积极开展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其他办公用品等进行集中回收处臵,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销毁。

第五十条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深入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实施规划、管理、平台和数据中心“四个统一”的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模式创新不断破除信息孤岛和业务分割,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第五十一条完善机关食堂、内部宾馆备餐就餐和公务接待活动中的节约粮食制度。加强粮食和其他副食品及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管理,防止腐烂变质造成浪费。不使用一次性餐具。对餐厨垃圾设臵单独回收装臵,采取就地资源化利用措施或交由规范的回收单位处理。

第九章宣传教育

第五十二条宣传部门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新闻报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多彩贵州文明行动”、“贵人善行”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结合举办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在全省大力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俭、人人节约的社会风气。

第五十三条组织人事部门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第五十四条各级党政机关要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纳入作风建设的重要

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要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五十五条教育部门要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中,融入校园文化建设中,让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

第五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第十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检查和针对突出问题的重点检查、暗访等。下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政府所属部门和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第五十八条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要列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九条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厅)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六十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省委巡视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六十一条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并督促整改,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审计结果适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二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釆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监督检查力度,真

正做到财政监督全覆盖,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

第六十三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招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效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六十四条各级党委要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机关要通过组织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各级政协机关要通过组织政协委员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第六十五条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六十六条对在监督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中发现和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照相关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报告、通报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反馈调查处理结果。

第十一章责任追究

第六十七条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

干部实行问责。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四)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和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七十条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情节轻微尚未触犯党纪政纪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可以视其认错态度、善后处理等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七十一条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囯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造成浪费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组

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同时适用。

第七十三条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本细则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第七十四条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提出申诉。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作出结论。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各市(自治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全省地方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七十六条本细则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七十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布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促进机关廉政建设,结合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楼 (一)各部门机关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6]2984号)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未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从1997年起三年内原则上不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不得以建业务楼的名义新建办公楼。 (二)经房管部门鉴定现为危房的或新增机构等确需新建或购买办公用房的,须按国务院发布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5号)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新建或购买办公楼的,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标准,不得突破投资计划,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不得自行扩大规模,不准贷款或挪用其他资金。 (三)新建已达到规定建筑面积标准的办公楼投入使用后,应及时交出超面积标准的旧办公楼,归口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变更权属关系后,调剂给无房或缺房单位使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将超面积标准的行政用房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用。对在本实施办法下发前已安排给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须分别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补办审批及租赁手续。 (四)除正常维修外,现有办公楼从1997年起三年内不准进行装修。正常维修必须坚持修缮项目的定案制度,不得提高原装修标准,不得随意扩大维修范围,不得大拆大改,不得任意增添设备。严格审核预决算,维修经费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待审查施工单位决算后办理结算。修缮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办公家具以保证办公需要为准,要使用国内产品,不得追求高档、豪华。 (五)本实施办法颁布前已立项尚未动工兴建的办公楼,一律暂停,经重新审查后,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已经动工的,应严格按本实施办法的建筑标准施工。 二、严格控制各种会议 (一)各部门召开会议要坚持务实、节俭、高效的原则,既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要严格控制各种类型的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新闻发布会等。 (二)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召开一类会议,由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召开二类会议,须经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会签后,分别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批;临时召开的二类会议必须报党中央或国务院批准;召开三类会议由各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会议,一律不得报销经费。

学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规定

学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规定 学校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经学校党政会议研究,制定《zz中学关于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有关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节约粮食 学校工会负责每日三餐巡查学校职工食堂,总务处、德育处相关管理人员负责巡查学生食堂,对浪费粮食的现象要予以劝诫和制止,对不听从劝诫的教职工和学生要予以曝光和教育,在教职工大会上由工会主席通报情况,巡查结果计入师德考核。 二、节约用电 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节约用电。夏季每天第一节课后,冬季每天第二节课后,教室内和所有办公室必须关闭照明用电。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空调及其他电器。校团委每天组织学生干部检查各班教室和教师办公室。检查时间为每天上午10:15—10:40下午17:20—18:00;检查内容为室内照明、多媒体开关、空调、电脑及电热器等;检查结果每天公布在学校校园网站上。 三、节约用水 学校总务处要将各楼及公共区域用水管理责任到人,每天定时定人巡查校园,特别是学校厕所、学生寝室、食堂及校园内外接用我校总水表的住户,及时修补损毁管道,设置每日巡查登记表,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向总务主任和分管校长汇报。 四、节约办公耗材 1、各班各科的导学案、试卷等资料需任课教师、备课组长和学部负责人三方同时签字,学部负责人登记后方可印刷,印刷前备课组长和学部负责人要严格审核印刷内容,印刷时严格根据班级实际人数印刷。 2、各处室的打印机加墨需在教科处登记,教科主任审核后再通知相关人员加墨,禁止任何人不经教科处同意私自为任何处室添加油墨。 3、处室、学部办公用纸需在学校办公室签字审核后才能到学校保管室领取,学校保管人员在没有接到学校办公室的签字单前禁止向任何人提供办公用纸。各处室、学部在油印室复印和速印资料必须到学校办公室登记审核后方可印刷,否则不予报账。 4、各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教师需打印或印刷与教学有关的资料时,需到学校教导处签字,待教导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印刷。 5、未经学校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在校外签字打印。 6、学校音、体、美器材,实验设备,图书用品按学校原有规定严格实行报废制,未经程序一律不得添置购买,若影响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大宣传力度 1、工会、德育处、团委要通过国旗下讲话、墙报、手抄报、校园广播、QQ群等媒介,加大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宣传力度,组织学生通过倡议书、大讨论、演讲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师生从节约用水、用电、用餐等生活中的小事做起,不断树立忧患意识,树立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形成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良好风尚。 2、德育处、团委要实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提倡文明用餐,通过开展“光盘行动”,设立“学生文明就餐监督员”等方式,彻底杜绝用餐浪费现象。 六、工作要求 1、相关责任处室需严格审核印刷的内容、份数、格式编排(试卷格式建议字体为五号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查自纠报告(多篇范文)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自查自纠报告(多篇范文)篇一 县纪委: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我局厉行节约工作。经认真自查总结,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厉行节约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为把厉行节约工作落到实处,局党总支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领导会议,传达关于深入抓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县畜牧局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机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厉行节约日常工作。把厉行节约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融入中心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分解到人,使厉行节约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切实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各项工作任务。 2、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结合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根据实际,在认真总结和梳理以往各项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全体职工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资产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内部接待制度等。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费用支

出审批制度。切实将各项规章制度更加细化和具体,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有序运转,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行为,确保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了以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控制各项开支的工作新局面。 3、注重细节,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精简开支;深入开展节约用电、用油、用水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车使用管理,将我局现有的1辆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实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严格执行招待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等有关规定,不搞超规格接待,严格控制名烟、名酒招待客人,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私客公请。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局利用职工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全文学习国家、省、市、县有关厉行节约工作文件精神,教育大家保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优良传统,认清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化对县情的认识,增强节约意识。鼓励干部职工加强监督和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厉行节约内化为每个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做起。从而全局上下形成统一意识,统一行动,担负责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厉行节约工作,营造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5、强化监督,严格自查。我局把厉行节约列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绩效考评挂钩,与“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扎实推进。我局严

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

青岛市司法局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根据《青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管理 (一)科学编报预算。遵循编准、编实、编细的原则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做到依据可靠,标准清晰,数据完整,严禁虚报预算,防止漏报预算,避免申报预算不科学造成资金浪费。 (二)规范预算执行。坚持先有预算、后有开支,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批准的司法业务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办公经费等各项经费预算,细化科目分类,制定开支计划,做到严禁超预算支出、严禁无预算支出、严禁虚列支出、严禁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 (三)严控"三公"开支。将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纳入从严控制范围,严格开支范围,从严执行标准,把好报销审核关,严禁报销超范围、超标准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不报销未按程序审批报备、原始凭证不完整的支出。 (四)施行公务卡结算。对列入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的支出项目,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公务支出,应填写《公务消费不能使用公务卡情况说明》,依程序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差旅管理 (一)严把报告审批关。机关人员出差前,应根据相关通知和出差目的报出人数、天数和行程计划,报请局领导审批签字后严格按计划执行。人为绕道或变

相旅游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承担。 (二)严格执行开支标准。机关各级各类人员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和出差补贴,应按现行的《青岛市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控制出差人数天数。除上级明确规定参会等活动人数外,机关组织赴外地考察调研,应严格控制人数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目的公务外出活动。 (四)倡导节俭出行。在不影响公务的前提下,出差人员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从严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确需乘坐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出差人员自理。需要住宿的,应优先选择政府采购定点饭店入住。无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三、公务接待管理 (一)建立公务接待秩序。公务接待实行归口管理,对口接待。办理公务接待时,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被接待单位发来的公函填报《公务接待审批表》和接待方案,报请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公务接待时应做到轻车简从,用工作餐。除接待上级机关外,一律凭公函视情安排接待,无公函时不予安排接待。公务接待时,以业务对口部门陪同为主。 (二)从严掌握接待标准。公务接待时,不承担被接待人员的住宿费、门票等不应列支费用。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或自助餐,并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被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安排工作餐时,不上香烟、不上名酒、吃家常菜。 (三)严格接待费审核报销。公务接待归口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接待方案,

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承诺书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承诺书 1、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价值观,增强勤俭节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2、节约每一滴水:自觉做到爱水、惜水、节水。提倡用脸盆洗脸洗手,用完水后勿忘关紧水龙头,养成循环用水,不浪费的好习惯。 3、节约每一度电:人走灯灭,用完电器及时断电。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尽量缩短用电时间;在教室、寝室或实验室自觉根据实际需要开启照明灯,并注意用电安全。 4、节约每一粒粮:在食堂吃饭要爱惜粮食,不随便丢弃剩菜剩饭,倡导“光盘”行动;减少使用餐巾纸、纸杯、一次性筷子、塑料袋等。不在无证照摊点用餐,真正做到绿色环保,勤俭节约。 5、节约每一张纸:节约用纸,提高纸张利用率,提倡纸张循环利用。提倡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 6、节约每一分钱:有计划地分配自己的生活开销,不贪图享受,合理消费,买之有需,用之有度,不盲目攀比,反对过度消费,养成理财好习惯。 7、节约每一分钟:制定合理的个人时间表,把时间和精力高效地投入到有意义的事情上。在努力学习之余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充实、紧凑地度过初中美好时光。 8、爱护教室课桌椅、寝室门窗床架等公共财物,发现损坏的教学设备及教学用品及时报修。

9、积极宣传勤俭节约的健康生活风尚,踊跃投身到节约型校园建设活动中。同学之间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争做勤俭风尚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创建节约型校园”。 xx-xxx学校 ()班 xx年x月x日 “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承诺书 文明从衣食住行起步,幸福从身边小事做起,为贯彻落实武穴市“餐桌浪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倡导科学文明饮食文化,本企业特向全市人民承诺: 一、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宣传倡导餐桌礼仪,带头遵守《文明餐桌公约》,精心配备,培训点菜员,强化节约意识,温馨引导顾客合理消费,大力倡导“好吃不浪费,饭后请打包”。 二、确保安全卫生用餐。建立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原材料进货台账,张贴食品安全公示牌,绝不使用地沟油和变质食材,提供放心菜、放心油、放心豆腐、放心食品给顾客使用,坚持餐具消毒,确保餐具卫生。 三、引导顾客科学健康饮食。树立科学的饮食理念,理性消费,文明用餐,珍惜健康,大力宣传开车不饮酒,酒后不驾车。公务人员中餐禁酒。 四、提升行业服务品位。遵守行业规范,真诚服务顾客,诚信经营,童叟无欺,不断提升餐饮行业服务水平。

2020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解读试题及答案

2020年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解 读试题及答案 1.(单选题)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公务活动成本的原则。 A.节约 B.增加 C.降低 D.减少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2.(单选题)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结算。 A.个人卡 B.垫付 C.现金 D.公务卡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A.主要负责人

B.本人 C.主管部门领导 D.上级单位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4.(单选题)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及时()。 A.私自截留 B.留本单位使用 C.上缴国库 D.汇报财务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5.(多选题)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A.腾退移交 B.调新交旧 C.建新交旧 D.统一协调 正确答案:BC 用户选择:BC 6.(多选题)党政机关人员公务用车条款规定,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

其他车辆。 A.特种专业技术 B.执法执勤 C.机要通信 D.应急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7.(多选题)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 )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 A.节能 B.安全 C.实用 D.朴素 正确答案:ABCD 用户选择:ABCD 8.(多选题)《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等。 A.土特产品 B.礼金 C.物品 D.礼品 正确答案:ABD 用户选择:ABD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演讲稿

篇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从牙牙学语起,第一个会发的音是“妈妈”,第一个会写的词是“中华”,会唱的第一支歌是《我爱北京天安门》。从那时起,稚嫩的心啊,就一心向着我们的祖国“妈妈”。人生道路上十七个春、夏、秋、冬,我们很庆幸,时时充满欢乐,处处铺满鲜花,老师曾教导我们,只有祖国的富裕和强大,才能使幸福之花永放光华,因此,为了使我们的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使这个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上站稳脚跟,从现在起,必须发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因为只有节约,幸福之花才能永放光华;只有节约,中华民族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古代就有“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破由奢”的说法。有的同学会问:“现在我们的生活这样好了,还需要勤俭节约吗”我的回答是:“当然需要。”勤俭节约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精神,它不以物质是否丰富为前提。 生活贫困要勤俭节约,生活富裕也要勤俭节约。俗话说:坐吃山空。历史上“今日花天酒地,明日乞讨过街头”的例子屡见不鲜。我国五代时期有李存审“赠簇教子”的故事,李存审出身贫困,40年为国征战,100多次被敌箭射中骨头,后来他做了大官,看到孩子们整日吃喝玩乐,从小娇生惯养很不放心,他就把过去从骨头中拔出的箭头送给孩子,告戒他们不要忘记勤俭节约,并说“当知尔父起家如此也。” 我国西部地区和一些偏远的山区,经济比较落后,生活在同学勤俭节约,为改变自己和家乡的命运而奋斗。 随着我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勤俭节约的精神更加丰富,继承这种精神要从现在做起,古人的话今天仍值得我们借鉴: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意思是说,节约是美德中的最大美德,奢侈是邪恶中的最大邪恶。如果我们从现在起,节约没一滴水,那么日积月累,我们就可能节约一个江河;节约没一张纸,日积月累,我们就可能节约一片森林;节约每一度电,我们就可能节约一个小型发电站!那么,既然节约这么重要,就让我们从现在起,为了使我们的国家更加富强,幸福之花用放光华而努力奋斗,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吧!

党群系统《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知识》测试卷

党群系统、政法系统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知识测试题单位: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职务: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道试题,每题2分,共50分) 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分别是哪一年发布的__。 A.1997年5月、12月 B.2013年1月、5月 C.2013年2月、8月 D.2013年11月、12月 2、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部门是_ 。 A.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B.财政部门、审计部门 C.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D.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 3、按照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应当_ 。 A.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B.作为本单位职工的绩效发放 C.直接用于本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 D.存入机关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账户使用 4、党政机关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应该遵循下列哪一条原则_ 。 A.按单位实际需要随用随支 B.不得高于上一年的支出经费 C.先支出,再审核 D.先预算,后支出 5、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其住宿费、餐费的承担者是_ 。 A.由接待单位支出 B.由差旅人员按标准交纳 C.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开具介绍函可免费住宿、就餐 D.由差旅人员所在单位和接待单位共同承担 6、按照条例对公务用车的规定,下列车辆应当取消的是。 A.一般公务用车 B.执法执勤车辆 C.机要通信车辆 D.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车辆 7、按照条例规定,下列岗位和部门中,适宜配备执法执勤车辆的是。 A.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B.机关内部管理岗位和后勤岗位 C.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D.单位主要领导 8、按照条例规定,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的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 A.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 B.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 C.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 D.为节约成本,可以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9、根据条例,下列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使用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_ 。 A.控制经费预算总额,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 B.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用本单位其它项目预算资金补足 C.出国经费超出预算的可以使用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的经费 D.对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一律不予批准 10、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因公临时出国(境)的交通工具、食宿、目的地、事件、公务活动内容,下列没有违反规定的是。A.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B.自行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 C.自行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D.拒绝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的公款宴请 11、条例提出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并将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下列不属于接待清单应当反映的内容是。 A.接待对象 B.公务活动 C.接待费用 D.额外开支 12、条例规定,接待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可以。 A.免费安排接待对象食宿 B.向接待对象收取餐费 C.将接待费用于举办培训 D.将接待费用于举办会议 13、下列改进党政机关接待工作的措施,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有。 A.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 B.改建机关所属招待场所和设施 C.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D.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14、条例提出,改革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以下哪种方式处理_ 。 A.移交给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使用 B.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C.移交给所处企事业单位使用 D.上交给上级机关使用 15、条例提出,通过改革建立符合中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其改革方向是 _。 A.本土化、国产化 B.节能化、环保化 C.社会化、市场化 D.安全化、实用化 16、按照条例规定,党政机关普通公务出行采取何种方式。 A.乘坐机关一般公务车 B.乘坐机关机要通信车 C.实行社会化提供,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 D.乘坐下属企事业单位车辆 17、下列属于审计部门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中应当承当的职责是_ 。 A.对党政机关财政事项的进行监督检查 B.对党政机关财务事项的进行监督检查 C.对党政机关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D.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18、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的机构是。 A.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 B.发展和改革部门 C.人民政协 D.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19、对违反《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下列情形中,将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的是。 A.严肃查处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的 B.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C.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避免浪费的 D.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20、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对超标部分,应当。A.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B.分配给下属企事业单位使用 C.出租给社会企业或个人使用 D.上交上级部门或转借同级其他使用 21、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做到。 A. 特殊情况追加审批 B. 严禁合并公务接待 C. 严格根据领导安排 D. 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22、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合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以下符合规定的是。 A.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B. 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C. 由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协助核销接待费用 D. 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 23、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接待费报销凭证未做要求的是。 A. 财务票据 B. 派出单位公函 C. 会务文件 D. 接待清单 24、下列有关公务接待规定的说法,不符合规定的是_ 。 A. 应当定期汇总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情况,报同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B. 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和领导安排,随时调整和满足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C. 审计部门应当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进行审计,并加强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的审计监督 D.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按照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A. 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每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B.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排专场文艺演出 C.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推行接待用车定点服务制度 D. 公务接待住宿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机关内部接待场所安排,承担出差人员住宿费用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当年建设项目计划安排经费,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管理办法》,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管理资金,合理控制支付进度。 二、严格资产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置公司资产,提倡资源共享,对使用的固定资产和装备实施具体管理和监督。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利用,推行无纸化办公,节约使用文具、纸张、信封等办公耗材,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严格控制文件材料印刷数量,减少纸张浪费;办公用品资产配置的使用,实行分类登记台账制度,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三、严格会务安排和内部管理。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费用,提高会议效率,召开会议要精简、节约,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减会议人员,提倡开短会、开走会,会议套开,不得举办消费娱乐活动,不得赠送礼品和纪念品,坚决实行会议费用“零增长”。 四、严格加强资源节约,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尽量少开空调和提前关闭空调。节约照明用电,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减少电热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开启次数和时间。

开展全员节支降耗活动,从节约一度电、一张纸、一滴水做起,建设节约型单位。 五、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营造崇尚节俭、人人节约的社会风气。以建设节约型单位,组织引导干部职工培养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企业文化,为大力实行节俭之风发挥模范作用。 六、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和就餐,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严格遵守差旅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等。 七、对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由责任人个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受到批评整改作出检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室和个人进行处罚,取消本人及所在部室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

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市(地)、县(市、区)党委办公室(厅)、政府(行署)办公室(厅)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接待、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细化预算的要求,参考近年预算执行情况,科学预测下一年度增减变化,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开展落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廉洁、节俭、增效”为目标,以健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为保证,努力从源头和过程上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的发生,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干部职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风尚,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刀刃”上,建立健全一套比较完备的节约增效规章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节约用电。一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科室。全体机关干部要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二是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自觉关闭种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三是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用电设备,对电器

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 (二)节约用水。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使机关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水习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严格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管理。加强办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办公经费支出审批程序,从紧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办公经费管理作用应公开、透明,严禁以办公用品名义列支其他费用。严格办公用品配备标准,建立办公用品领取登记签字制度;在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对通用办公设备和同类采购事项,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文件的印制;应双面用纸,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严格控制通讯费用支出,根据工作需要,正确选择电子邮件、电话、变通邮件等通信方式,提倡言简意赅,缩短通话时间。 (四)从严控制会议开支。改进会风和文风,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建立健全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规模和参会人员数,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无食宿会议。严格招待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禁会议主办单位组织不相关的参观游览活动。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 施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小新街乡中心小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校园实施方案 当前,我校正处于学校发展的关键阶段,提倡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开源节流是推动学校快速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勤俭节约、反对铺展浪费的精神,根据元阳县转发《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云教财〔2013〕31号)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建设节约型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工作效率为中心,以节水、节电、节粮、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建立健全加强资源节约的长效管理机制。 强化节约意识,规范节约制度,培育节约行为。广泛宣传发动,把厉行节约作为加强师德教育和学校德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使广大师生员工强化节约意识,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自觉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一粒粮的良好习惯。倡导节约文明,建设节约文化,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校园新风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把建设节约型学校工作落到实处。 二、成立厉行节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文明。 副组长:马超、韦美顺、杨克刚。 成员:张发明、刀志成、田孟边、李世兴、李伟、李树林、黄金元、周文发。 三、厉行节约的具体要求 (一)节约用水(督查员:杨克刚及各村校长) 1.用水后要随手将水龙头关紧关严,防止“长流水”,发现水龙头滴水要主动拧紧。 2.加强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防止“滴漏”现象。任何人发现设施损坏,都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总务处维修,各学校每周二次要组织教师定期检查水电设备。 3.避免大开水龙头,提倡节约用水,提倡废水利用。 4.涮洗拖把、抹布时不要过量用水。特别要避免人走了,还开着水龙头。 (二)节约用电(督查员:杨克刚及各村校长) 1.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能耗。白天正常情况下,教室都要关灯。因天气原因白天需开灯,一定要注意到功能室上课或上计算机课、音乐课、体育课、课间操等无人时及时关灯。 2.办公室、教室、功能室明确专人负责,无人时做到关灯、关电脑、关投影等电器设备,杜绝能耗空放现象。各负责人有不可推御的责任。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 (中发〔2013〕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

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八条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九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七条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章制度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章制度 二、加强办公用品管理。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文件修改、公文传输、表格原则上采用电子方式进行。文印室打印复印材料必须经办公室签字,除清样要求单面打印外,其余全部双面使用纸张。严格控制一次性水杯、签字笔、塑料袋等的使用,特别是办公用笔要换芯使用。规范使用打印机、复印机等,延长使用寿命,墨粉用完要重新灌装。笤帚、簸箕、拖把、脸盆等其它用品,也要尽可能长时间使用。所有办公用品都要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加强管理和维护。 三、加强电话管理。严禁个人私事使用单位电话,公务事项做到言简意赅。使用传真须经办公室同意。 四、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以各种名义私借单位车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制度;压缩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支出,严格维修报批和报销手续,坚决杜绝私车费用在单位报销现象。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差旅费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支出。 五、加强节电节水节粮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尽量减少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用电设备待机能耗,下班必须检查关闭电源。使用节水型龙头和节水卫生洁具,杜绝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洗漱、打扫卫生要注意节约用水,做到随手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

水”现象。机关伙食团就餐原则上实行“光盘行动”,杜绝铺张浪费。 六、加强会议和文件管理。进一步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提倡多会并开、开短会、发短文,提高效率。严格执行会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会期和参会人员,节约会务开支。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活动。 七、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乡镇民政干事来局工作,一律安排在局机关伙食团就餐。凡属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以及外地相关单位来宾的接待,按其业务性质、工作范围,实行归口接待。餐饮、住房、陪同人数等严格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一切接待不得提供香烟、高端酒水和礼品。 八、加强公务活动管理。所有检查、会议、活动等不得悬挂欢迎标语、摆放饮料、水果和其他接待品。凡可通过电话、网络沟通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安排出差。上级要求参加的活动及培训,要按标准食宿和乘坐相应交通工具。 九、加强办公用房配套设施管理。所有办公用房严格按规定标准分配使用,超过规定面积占有的,立即予以腾退。办公室内的办公桌椅配备做到简朴实用,并且要逐一登记造册,记入固定资产账目。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议书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粮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战略物资。粮食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不足、水资源匮乏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粮食供求仍处于紧平衡状态。 据有关部门调查,我国每年仅储存、流通、加工环节损失浪费总量高达700亿斤以上,大约相当于2亿亩耕地的产量。其中:因虫霉鼠雀造成储粮损失400亿斤以上;流通损失损耗逾150亿斤;消费习惯误区过度追求亮、白、精造成加工损失130亿斤以上。“舌尖上的浪费”更是惊人,请客吃饭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消费方式,造成餐桌浪费价值达20XX亿元,折合食物约6000万吨,足够养活2亿人。 常言道:滴水成河,粒米成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党和国家从我国国情和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节约粮食,反对浪费应成为我们每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为此,自治区粮食局特向全区各行各业和广大居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广大居民要自觉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加大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宣传,努力营造文明用餐、理性消费、厉行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各级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及大中小学校要大力开展“节约一粒粮”活动和创建爱粮节粮示范单位、示范家庭活动,从食堂就餐和家庭用餐做起,率先垂范地坚持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杜绝“餐桌上的浪费”。 三、各餐饮企业强化自律意识,按照“营养、健康、适量、节俭”的原则,制定和完善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和文明用餐规范,自觉抵制过度消费陋习,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为文明用餐、节俭消费提供便利,营造良好餐饮文化环境,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的举措,逐步完善相应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浪费损失的监督检查,着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提升粮食保管水平,强化技术改造升级、发展现代粮食物流,努力减少生产、储存、加工、运输环节损失。逐步建立从生产到餐桌多环节节粮减损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全民爱粮节粮良好风尚的形成。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节约粮食从你我做起。节约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责任。让我们同心协力,用实际行动参与到节约粮食活动中来,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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