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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谴送办法》的废止

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谴送办法》的废止
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谴送办法》的废止

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谴送办法》的废止

秦前红

由孙志刚案件所引发的对《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热烈讨论似乎要尘埃落定了,一些法律学人准备借由本案而启动法律合宪性审查程序的初衷得到了隐晦的回应。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果敢的姿态和高效的办事风格,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而准备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所谓智者见智,仁者见仁。不同的机关,不同的个人或许会对这一焦点事件表达不同的看法。笔者不揣冒昧,也试对此事表达一点个人管见。

一、从“非典事件”导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例》到孙志刚案件引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步调,社情民意在政府那里得到了足够的重视,政府也表现出高度负责和高度亲民的色彩,制度建设在高层决策者的心中有了合适的位置。

二、前后两个事件的应对有颇为浓厚的“从谏如流、民为国本”意味,普罗大众完全可以为这样的好政府掬一把热泪,道一声万福。但法治建设的精义乃在于尽量减少人性不可靠带来的弊害,在于从各种利害的博弈中获得正和的结果,而防止“善于犯错误,又善于改正错误”的悲喜剧交替上演。政府的决策和制度

的安排应该是理性的和前瞻式的,而不能像有火扑火式的消防队员。

三、立法不是建“小汤山医院”,盲目追求速度,太过注重功利性的应对,那么就可能带来立法粗糙、品质不高的弊病。笔者曾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理条理》出台后,指出过该条例法律位阶不高,不足以处理类似的突发紧急事件,与其他法律不协调(如传染病纺治法),超越立法权限,规制了应由立法机关规制的事项等等。而即将出台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其详细内容我们现在无从得知。但我们自然可能要产生的疑惑是:为什么这个办法的出台不经过更广泛的讨论和更严密的论证?救助管理会不会又异化为人身强制?充满良好初衷的“善法”会不会还侵扰流浪的人格自尊和行动自由等等?

四、〈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的前置背景是几位血性公民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提出了合宪审查的建议。建议的方式是理性的也是与现行的法律相容的。如果政府有关部门能对此建议作出正确的处置,则既可“渐收制度改良之功(胡适语)”,顺利启动宪法迈向宪政的进程,又可防止制度的突变带来的秩序的断裂。因此对待建议,我们不能满足于国务院以实际行动废止一个“收容遣送办法”,更应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宪法监督机关能真正担当起“护法之责”。

请慎重对待公民权利!请慎重对待宪法!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002年12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1201 颁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667-2002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形成。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A35-1992。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维、赵新才、黄小七、王世其、宋鸿。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结表彰暨整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总结表彰暨整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院长麻士琦 (2018年11月28日) 一、迎评促建工作的简要回顾 1.近几年学院自身发展情况 按照评估工作要求,在2018年首轮评估基础上,学院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加强内涵建设,彰显办学特色,形成了“人人了解评估、人人重视评估、人人参与评估”的氛围。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学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强化了高职教育理念。全院教职工对高职教育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建设路径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更准确的把握,高职教育理念在办学中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厘清了办学思路。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总体发展思路、具体建设举措都突出了高职特征和学院特色,学院发展规划与学院基础、市场需求、区域经济状况结合更为紧密。三是改善了办学条件。近三年学院获批中央财政支持项目3项,实际获得专项资金61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资金502万元购置实验、实训设备,校内实习实训条件大为改善。同时,自筹资金800余万元整修校园道路、照明、绿化、篮球场等基础设施。四是推动了内涵建设。学院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2018年遴选机电一体化、会计电算化、装潢艺术设计3个院级教改试点专业;2018年确定园林技术、市场营销2个院级重点专业;2018年至今先后评定3个院级专业教学团队、7名院级专业带头人和52名院级骨干教师;近三年,教师科研立项201项,其中省级以上44项,主编或参编教材教参74部,公开发表论文446篇;近五年,先后有91名教师实现了专业技术职称晋升。五是提升了知名度和影响力。我院创新办学的成就和我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河北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常玛丽同学的先进事迹多次在省、市主流媒体报道。近三年,学院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中,累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达120余项。学院还先后荣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河北省“园林式单位”、衡水市“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以上这些工作和成绩都为我院迎接评估专家组进校考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专家组现场考察情况 2018年10月18日至20日,专家组一行八人,在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刘志国教授带领下,对我院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评估考察期间,专家组认真审阅了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自评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考察了院内实训基地;剖析了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两个专业;分别与院领导、

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自评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学院概况 (1) 一、历史沿革 (1) 二、基本现状 (2) 第二部分评建工作成效 (3) 一、办学指导思想和定位更加明确 (3) 二、办学条件得到显著改善 (4) 三、师资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4) 四、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取得突破 (5) 五、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科学、规范 (5) 六、教学研究取得新成果 (5) 七、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取得新进展 (6) 八、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6) 第三部分人才培养工作自我评价 (7) 一、学院领导以转变教育观念为先导,高度重视教学工作 (7) 二、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建设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9) 三、以增强职业技能为重点,不断推进课程建设 (10) 四、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加强实践教学 (12) 五、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的,切实加强特色专业建设 (15) 六、以规范化、科学化为目标,完善教学管理体系 (16) 七、以学生就业为宗旨,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18) 第四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19) 一、师资队伍的整体结构有待于进一步优化 (20) 二、遵循职教理念对外语类专业的教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22) 三、学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3)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 案>的通知》和《*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以评促建、以评 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建方针,上下一致,同心同德,扎实开展评建工作。在对照评估指标进行严格自评的基础上,结合《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有关信息,形成本报告,请省教育厅领导及专家组各位专家审阅指导。 ***** 二〇年月日 *****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第一部分学院概况 *****地处*省**市,是一所全日制民办高等职业学院。 一、历史沿革 年月,经省教育厅批准,由**市**高等教育服务中心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1、借道避让原则 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参与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其道。为了合理利用交通资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可以借用非其专用的道路通行。当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交通参与者实施借道通行时,有可能与被借道路本车道的参与者产生冲突点,为保证安全,必须明确谁有义务主动防止冲突的发生。借道避让原则在调整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认定中仍应起到规范性作用。 2、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特殊原则。既然确定了借道避让原则,对此类事故的认定思路已经有一定的概念,即借道通行者应较本道通行者承担更多的安全义务。但此原则存在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是保护行人横过道路的通行区域,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负有避让行人的义务。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虽属借道通行,但在此情况,机动车有避让行人的义务,同时行人也有确保安全的义务。这是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的特殊通行规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表现出重点保护弱者的特点,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在新法施行前,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论依据,认定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相对行人有先行权这一指导思想来划分事故责任由于行人横过道路时存在没有主动避让机动车的过错,认定此类事故责任时往往先确定行人侵犯机动车的路权,再看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机动车存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再根据违章在事故中的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述评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废。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 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 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 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所形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 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 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鉴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 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事故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3.5 评定书 3.5.1 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3.5.2 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自评报告

人才培养方案自评报告 人才培养方案自评报告 (一)学院概况:云南工商学院坐落于四季如春、风景秀丽的春城昆明,是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较高的应用型大学。学院主校区位于嵩明职教基地,占地1103亩,图书馆藏书150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教学行政用房等资产总值近10亿元。学院下设11个二级学院,开设有50多个本、专科专业。目前已形成了以工学(建筑工程、计算机工程、机械工程等)和商学(经济学、会计学、金融学、管理学等)为优势特色,文理并重、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与专业格局。学院坚持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方向,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的道路,着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动手能力强、职业素质高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院高度重视内涵建设,获得批准立项的省级教学质量工程建设项目达到44项,名列省内同类院校前列,被评为云南省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被推选为教育部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内培、外引,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到目前为止,现有教职工千余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教师251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355名。并拥有著名经济学家、博士生导师顾幼瑾教授,两岸著名学者高宏华教授,著名信息专家李国彬教授等一批学者享誉国内外。学院注重毕业生就业工作。连续五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97%,2015 年就业率高达98.7%,连续五年获得云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15年,学院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暨全国高校就业工作50强,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校示范性就业指导机构。同时,教育部直属项目滇西青年创业学院也顺利落户我院。学院注重对外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德国、法国、英国等30多个国家的60多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友好合作交流关系;在面向周边国家的人才联合培养、知识产权转让,面向发达国家的高水平合作研究方面,逐渐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影响力。学院注重精神文明建设。被云南授予学习型d组织建设示范点、创先争优先进基层d组织,被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命名为省级文明学校、省级平安校园、被昆明市命名为园

2013年度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作自评报告.docx

2013年度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工作自评报告(总结) 2013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我校继续是严格按照无锡市、宜兴市人社局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积极开拓创新培训项目,继续推行逐级培养工作,夯实基础,逐级推进,稳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为后续更高级别的人才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宜兴市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要求,现对2013年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力度 2013年我们着重从四个方面加大了新时期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力度: 1、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建立健全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制度、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逐步提高技能型人才在企业职工中的比重,提高知识技术在产品或服务价值中的比重。 2、切实加强培养工作 为了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需求,学校加快实训基地的建设,把电焊、化工等方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成为与企业技能岗位对接的示范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通过培训和考核,使培训学员成为企业欢迎、市场认可的高技能人才。 3、不断创新培养模式 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结合培养制度,切实增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营造人才生长环境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形成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工作 1、认真制订培训计划 化工、环保、机械等是我市重要的支柱产业,这些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大,特别是有一些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企业迫切需要我们为他们培养一批化工、环保、机械等方面的高技能人才。根据这一情况,我校在去年底就到企业特别是到机械企业调查摸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今年需新开拓培训工种冷作钣金工等。在确定培训工种的基础上,年初就制订了切实可行的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把整个的培训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月,分解到每个有关教师。学校由培训处负责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计划的落实,并指定丁国强、潘介强、王洪泽、侯正飞等老师负责具体的培训安排工作。 2、积极组织培训学员 在积极组织培训学员上,我们主要是做好了宣传发动工作: (1)教师分头亲自到有关企业对企业的领导、职工进行宣传发动; (2)利用多种宣传媒体发放培训广告; (3)在岗位培训班上有目的进行动员,并通过在我校培训已经取得技师、高级薪水格的学员进行幅射宣传。 通过以上卓有成效的深入宣传和发动,效果还是比较显著的,今年共招收了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学员750人左右,成功举

人才培养方案调研报告 (1)

人才培养模式调研报告 第一部分前言 一、调研背景分析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经济持续健康、高速增长。职业教育肩负着为社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关系到技能型人才的质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及其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引导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机遇期。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社会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都需要会计人员,所以总体上来看,整个社会每年对会计类人才的需求总量是非常大的。 会计电算化专业是职业类学校开设非常普遍的专业之一,近些年我国各类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量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企事业单位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逐步提高,整个社会对中等职业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生的需求量和提供的会计岗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中职学生的生源情况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中职学生对原有会计专业课程设置和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原有学科体系下的教学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会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从而导致目前的中职会计电算化专业教育和社会需要之间产生了一些新的矛盾。 二、调研目的意义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枣庄市及周边辐射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明确中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定位和内涵,为推行理论实践一体化、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建立以能力为本位、实践为主线、典型工作项目为主体的模块化新型课程体系奠定基础。通过调研,进一步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统一思想认识,为会计电算化人才培养方案的形成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 第二部分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组织方法 枣庄经济学校财经系全体专业教师共同开展了本次调研活动,本次调研对全市中小企业进行了分类,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分别采用了文献检索、问卷调查、会议研讨、走访座谈、现场交流、参观考察、电话访问等方法,获得了大量的调研资料。

2017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2017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如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责任。] 认定书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责任、同等责任 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具体内容请以我国法律、法规为准

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总结

人才培养评估工作总结 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以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和《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为工作指南,全面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的二十字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合理规划学院发展和人才培养目标,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推进工学结合,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圆满完成了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专家考察阶段的工作,受到了专家组的充分肯定。现对学院评建工作总结如下: 评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和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作为一所组建仅仅5年的高职院校,要达到评估标准,任务十分艰巨。只有举全院之力,集中全院教职员工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实现评建工作目标。为此,我们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 干意见》(教高〔XX! 16号)文件精神和评估新方案精神,XX 年2月24日,学院出台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实施办法》,积极组织开展数据平台填报工作。XX年5月22日,院党委下发《中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成立人才培养工作评建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的通知》(咸职院党发〔XX〕15号),成立了评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全院评建工作。同日,又下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评建工作实施方案》(咸职院党发〔XX〕16号),详细部署了学院今后评建各项工作。 随着评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XX年4月13日学院党办和院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明确评建工作组及其职责的通知》,重申了学院评建领导小组和评建办公室指责,调正了评建工作机构,成立了“领导作用”、“师资队伍”、“课程、专业、教学管理”、“社会评价”、“学生工作”、“宣传舆论”、“后勤、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校内评建专家”和“材料数据”等十个工作小组。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评建工作,亲自督查评建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评建工作汇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使学院评估工作整体高效推进,为学院顺利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广泛发动,提高认识 XX年10月15日,召开了全院评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启动学院评建工作。各部门分别召开了动员会。为加强宣传工作,评建办克服人员不足的困难,加班加点,按期连续编印《评建简报》、《评建工作手册》,建设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评建网,组织全院教职员工开展听课、评课、说课、专业剖析等一系列活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残联材料)

交通事故评残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the injured in road traffic accident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各种暴力致伤的人员 2.2 伤残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 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3 评定assessment 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 2.4 评定人assessor 办案机关依法指派或聘请符合评定人条件,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 2.5 评定结论assessment conclusion 评定人根据检验结果,按照伤残评定标准,运用专门知识进行分析所得出的综合性判断。 2.6 评定书assessment report

评定人将检验结果、分析意见和评定结论制成的书面文书。 2.7 治疗终结treatment 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 3 评定总则 3.1 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3.2 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3 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3.4 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3.4.1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3.4.2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总结

艺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总结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艺术学院积极开展2017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根据修订的情况总结如下: 1、指导思想:全面遵循教育规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素质教育为基础、以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指导思想,积极探索课程体系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全面深刻理解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目标,把工学结合作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突出实践能力培养,体现我校的办学定位。 2、指导原则 ①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建设需要。 ②加强应用性和针对性的有机结合。 ③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④从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角度出发,科学构建课程体系。 3、前期调研 根据学院的安排,各专业负责人组织本专业专家组,前往相关高校、企业进行调研,共走访河北师范大学、河北传媒学院、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戏剧学院、首都师范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传媒学院等院校考察调研,充分听取各高校专家意见,作为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参考意见,并且各专业还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如河北演艺集团、河北画报社等企业了解企业对于人才需求的情况,另外各专业对已有毕业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毕业生工作之后觉得哪些地方欠缺等,作为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4、完成初稿 各专业在学校统一要求以及指导原则和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完成2017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初稿,并在专业内部广泛征求意见进行调整。 5、专家论证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调整完成后,学院组织校内为专家进行新版培养方案论证,通过专家论证进一步完善新版人才培养方案,邀请专家包括,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本专业相关行业人员、校内教务管理人员、以及学生代表等,最后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自评报告(1)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 自评报告 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有关通知要求,我委组织开展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自评工作,现将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是企业发展的宝贵财富,在维护企业经营发展、保持国有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2009年底,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数为891人。2015年6月,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数为1508人。2009年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学历为人占人才总量的53.1%;2015年6月止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学历为人占人才总量的69.6%。 二、做法和经验 (一)抓关键,选好配强企业领导班子。明确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原则、职位设置、管理程序,并就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和要求。在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工作中,市国资委始终坚持加强指导,分步实施,适时调整,整体推进,力争选好领导干部,配强领导班子,把大多数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具有强烈开拓意识和现代经营理念,善于合作,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的团队,以此来确保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完成。

(二)抓培训,全面提高企业领导人员素质。明确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培训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分级培训,促进人才快速成长,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促使企业领导干部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 (三)抓考核,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一是坚持年度考核。坚持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一个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考查和评价。二是严格任职考核。依据产权关系和管理权限,对企业拟提任、委派、聘任的领导人员人选和推荐人选,按照党管干部原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全面考察、评价。三是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实行经营者年薪的重要依据,每次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对好的给予表扬和鼓励;对自律不严、团结不好、工作不实的进行重点帮助和教育;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考核任务的,果断进行调整。 (四)抓监督,严格约束企业领导人员的行为。一是严格审计制度。坚持企业领导人员逢离必审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意识,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了国有资产的安全。二是加强党内监督,深入抓好企业领导人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和有关廉洁自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落实。 (五)抓基础,不断加强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企业后备人才队伍建设是关系企业发展的长远大计。为此,国资

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据

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 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 现在随着交通工具的使用率上升,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最重要的就是责任的划分,那么对于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大家都清楚了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 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在事故发生后三个月具备鉴定条件,可起诉要求赔偿,起诉时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下达时间由鉴定机构决定。 车祸发生以后,可能导致受害人受伤甚至残疾,而具体严重到什么程度,直接关系着赔偿的数额,所以最好请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那么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根据医院的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鉴定机构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下是对这两个问题做的详细解答。 一、车祸后多久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1、因车祸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同时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2、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这里的当事人仅指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的另一方当事人。 二、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1、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2、公安机关评定伤残等级的依据:一是医院证明,二是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伤残等级者,应以伤残程度重的等级作为最终评定结论,但须分别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评报告(汇总)

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自评报告 1.1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关键评估要素: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自评结论:合格 依据: 1.安徽省“十一五”、“十二五”国民经济与事业发展规划 2.合肥市“十一五”、“十二五”国民经济与事业发展规划以及与学校开设专业相对应的各行业发展规划 3.安徽省、“泛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以及与学校开设专业相对应的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4.安徽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 5.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十一五”、“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校园硬件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 6.学院发展规划执行落实的相关材料(如学期工作要点与总结、各单位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 7.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一览表(数据平台表3.1-3.4) 8.教师队伍基本情况一览表(数据平台汇总表10.2) 9.评估当学期在校生名册(分专业分班级在校生名单) 说明: 学院自2007 年以来,在安徽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紧密围绕安徽省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狠抓基础建设、内涵建设。在基本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制订了院“十二五”发展规划。 一、理清学院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 办学以来,学院以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质量立校、人才强校、文化塑校、特色兴校”的发展理念;确立了以质量为核心的特色品牌发展战略、以市场为导向的抢占制高点的发展战略和双师素质为培养目标的教学能力发展战略。 在发展目标上,按照稳步、健康和可持续的基本精神,推行“三步走”战略。第一步,从2006年到2010年,主要是打基础,上规模,这个目标已经实现;第二步,从2011年到2015年,主要是抓内涵、上水平,这个目标正在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2017-05-19司法鉴定服务平台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张钦廷、管唯、蔡伟雄、汤涛、黄富银。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引言 本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医学、赔偿医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评定的总则、要求、方法、判定标准。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其他人身损害所致精神伤残程度的评定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SJ/ZJD0104001-2011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神伤残mental impairment 因道路交通事故颅脑损伤所致的精神残疾。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颅脑损伤后,大脑功能出现紊乱,出现不可逆的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方面的精神紊乱和缺损,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损害。 3.2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 3.3

5 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总结报告

凉州区职业中专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总结报告 2014年4月

凉州区职业中专 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总结报告 凉州区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前身是凉州区职业技术学校幼师专业。该专业汲取学前教育新理念,实施校企合作战略,与一批市、区级优质幼儿园进行了深度合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创新和实践,形成了体现中职教育特征、适应幼教事业发展的中职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园-校共育”的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式园-校共育”模式的内涵是: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规律,建立学校与幼儿园无缝对接机制,通过目标对接、课程对接、资源对接、师资对接、服务对接等五个对接平台,共同建设学前教育专业,共同培育幼教人才。 一、目标对接,共建了“订单式园-校共育”的人才培养方案 (一)以人才培养方案为平台,将专业培养目标与幼儿教师职业标准对接 园-校共育的人才培养方案得到了社会和行业肯定,近年来连获荣誉,学前教育专业2012年被评选为市级骨干专业建设点。甘肃省“十二五”中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点。 (二)成立校企合作联盟和专家指导委员会。 成立了由省、市、区示范幼儿园组成的学前教育校企合作联盟和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幼儿园园长组成的专家指导委员会。通过定期开展调研等工作,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与教材开发、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体系等方面给予高水平的指导,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在专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形成“一看二配三管”教学模式。 校-园双方实施了“一看二配三管”教学模式:一年级看(体验、见习)、二年级配(配班保育实习)、三年级管(带班教育实习、顶岗实习),形成了“职业体验—见习—保育实习—教育实习—顶岗实习”的实践教学体系。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时数占总教学时数53.9%。 (四)确立“零适应期”理念。 校-园提出了专业与岗位“零适应期”衔接理念:学生毕业之日,就是合格幼儿教师之时。“零适应期”使毕业生工作适应期迁移至顶岗实习阶段,大大缩短了毕业生工作后对岗位的适应过程,由于受社会欢迎,招生规模逐年增加。 (五)实施“多证并轨”制度。 要求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保育员证、普通话证“三证”的基础上,进一步鼓励学生考取更高级别的学前教育领域其他资格证书,拓宽了学生就业的空间,就业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增强,历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8%以上。 二、课程对接,共同开发了工作导向的课程体系 (一)构建工作导向的课程体系 以培养应用性学前教育人才为目标设计课程结构,围绕着专业建设和市场需求,整合课程内容,以“教精、学实;够用、适用、能用、会用”为原则,把职业素质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以优势课程《育婴师培训》、《幼儿音乐》、《幼儿教育学》、《幼儿舞蹈》等精品课程建设为载体,把学生职业素质的提高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依据《幼儿园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设置课程,确保学生具备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扎实的专业理论和过硬的职业技能。课程设置以学生能力培养为

2011年度人才工作自查报告

2011年度人才工作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区经信局大力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按照“上下联动、分层组织、突出重点、分批培训”的原则,采取走出去学、请进来教,部门联办、企业自办相结合等培训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企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区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划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企业人才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新时期人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11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计划》,完善有关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确定培训重点,明确了培训内容。同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人才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相关股室具体抓的人才责任网络。加强宣传,通过编印《经信信政策汇编》、《企业政策汇编》、《企业产业规划汇编》,深入企业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企业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企业人才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创新企业人才培训形式,拓宽培训渠道 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企业人才培训工作取得了实效。 -1-

一是大力实施“请进来,送出去”的培训战略。一方面,组织企业赴全国高等院校进行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区内重点工业商贸流通30家企业负责人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参加了东营市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为期10天,授课老师均为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培训内容包括人力资源管理与领导力提升、企业战略管理、客户消费行为与心理、宏观经济政策分析与走向、商务沟通与谈判、公司理财与资本运营等6个模块。 二是积极引导企业搞好自主培训。在积极做好企业培训服务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实施自主培训工程,促进了企业人才素质的不断提升。其中,富海集团、通海集团、东方实业、北方实业等重点企业均制定了培训计划,编撰了培训教材,安排了专项培训经费,其中通海集团在我局的引导下,企业自身编纂了企业文化与职工培训手册,做到人手一本。还有三丰香油等企业自己出资分期分批到知名高校学习。企业自主培训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化。 三是积极组织企业外出考察。实行激励与发展并存的培训战略,组织镇、街道分管领导、重点企业厂长(经理)和经济能人赴威海、德州、滨州、临沂等经济发展先进地区参观考察,引导企业确立现代管理理念,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进一步增强了各企业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三、以企业技术中心为依托,大力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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