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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城煤矿井下局扇无划停风应急预案讲解

宏圣矿建分公司第九项目部

沁城煤矿井下局扇无计划停风应急预案

2012-4-16修订

宏圣矿建第九项目部

沁城煤矿井下局扇无划停风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保证井下局扇发生无计划停风后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尽快恢复通风,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山西省晋城无烟煤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凡是事先未经批准,随意停止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局扇本身机械事故、矿井主扇风机停风以及主供局扇停风备用风机未能切换启动而造成的停风,不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风,按本预案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刘绍义(总指挥)

副组长:曾焕惜翟洪军王爱军赵生保李云海潘飞勇李春来

成员:欧阳后夏茹末虎孙长江贺志刚赵加亭杨小刚揣奎义袁忠林、当班调度员、安全员

2、临时指挥部设在项目部副立井口调度室,所有人员在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必须到达(不在工地现场的除外)。按照总指挥的要求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

3、职责:

(1)项目经理(总指挥刘绍义)全面指挥协调各部门、各分管领导、掘进队、通风队、机电队、运输队启动本预案快速开展响应,及时排除故障、恢复送电,启动风机、第一时间排放瓦斯工作,并向矿上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机电经理(王爱军主管井下)和井下机电队长孙长江负责组织指挥查找分析局扇风机停电停机原因,组织指挥各工作面当班电工及时恢复局扇风机送电工作和恢复正常通风后的电气设备检查及工作面送电工作。

(3)通风科长(李春来)和通风队长(茹末虎)指挥各工作面当班瓦斯员局扇停风后瓦斯检查、警戒设置和配合风机恢复送电及组织领导指挥瓦斯排放工作。

(4)生产经理(翟洪军)负责指挥撤人、设警戒、清点人数的汇总上报和安排停止、恢复生产前后的准备工作。

(5)安全经理(曾焕惜)及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恢复通风前后的安全及警戒设置、撤人情况。

(6)项目工程师(李云海)协助总指挥协调恢复通风前后各部门、队组的工作开展。制订排放瓦斯措施等。

(7)机电经理(赵生保主管地面机电)负责地面停送电工作。查清高压停电原因,与矿上协调高压停送电工作。负责恢复通风前后绞车、人车提升、压风、供水、供电、通讯保障工作。

(8)安全调度员:负责记录停风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总指挥、技术负责人,矿监控室及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总指挥的命令,通知有关人员到调度室(井口)待命。及时联系井下工作面瓦斯员、班长、跟班安全员、监控室(监控值班人员)、跟班领导、询问情况,说明原因。

(9)各掘进队队长:负责向总指挥汇报本队入井人员情况及工作安排,组织指挥本队当班人员按照总指挥要求及时撤离和恢复生产的各项准备。

(10)跟班队长、班长职责:工作面停风后,及时将工作面所有人员撤出。安排专人将就近的电话移到人员所在位置。并将人员撤离的位置、人数、工作面现状及电话号码向指挥部汇报。安排专人值守在电话旁等候指挥指令。人员安全撤到安全地点后清点人数、按瓦斯员要求设置警戒,搬运设备、构筑设施等工作。按排放小组组长(瓦斯员)的要求积极配合搞好瓦斯排放工作(主要是负责控制风量)。瓦斯排放完毕,掘进队长、班长同瓦检员进入巷道全面检查瓦斯,按总指挥的命令,解除警戒,拆除栅栏。

(11)当班电工职责:停风后将所有动力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及时查找停电原因并向指挥部汇报说明情况。按照排放小组组长(瓦斯员)的命令(瓦斯员不在现场时用便携仪检查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给局扇恢复送电,按规定排放瓦斯。瓦斯排放完毕后检查受影响巷道中电气设备情况,向指挥人员汇报,同意后恢复工作面送电工作。

(12)瓦斯员职责:

①巷道停风后,通知沿途工作面所有人员及时撤离,并指挥掘进队跟班班长(跟班队长)在瓦斯流经路口设置警戒,搭设栅栏,揭示警标。瓦斯未排放完不得让任何人进入停风巷道。

②检查完最后一遍瓦斯,将瓦斯浓度和停风影响地点及撤出人员所在位置汇报到指挥部、通风队和监控室。

③监督当班电工将所有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

④在巷道回风口每10分钟检查一次瓦斯,并将瓦斯情况汇报到指挥部、通风队和监控室。

⑤风机专用电送上后,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20米的范围内的瓦斯浓度低于0.5%时,同排放小组一起开启风机,排放瓦斯。

⑥瓦斯排放时,不断监测检查全风压混合风流的瓦斯浓度,通知控制风量人员控制好风机的风量,使全风压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1.5%。

⑦当瓦斯浓度稳定后,将瓦斯浓度和所排放的巷道情况向指挥汇报。

⑧瓦斯排放完毕后接到瓦斯排放小组组长指令后,通知掘进队人员工作。

四、汇报制度及程序

1、当局扇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瓦斯员(井下当班电工)、各掘进工作面跟班队长(当班班长)、井下跟班安全员(井下跟班领导)按以上顺序立即向井口调度室(8010)、项目部监控室(8015)、沁城煤矿通风科监控室(8032)汇报,说明停电停风原因、地点及人员撤出情况。

2、项目部调度室和监控室接到汇报或发现井下停电停风后,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总指挥)、各分管经理、沁城煤矿通风科监控室汇报说明情况。

3、各位经理在接到汇报后应在5分钟内到井口调度室集合,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立即处置。并立即向矿通风科、安全科、机电科和相关领导进行汇报。

4、当井上下通讯中断或暂时联系不上时,井下当班电工、瓦斯员、各掘进工作面跟班队长、当班班长、井下跟班安全员由跟班领导统一指挥,根据现场情况按本预案规定进行处置。在瓦斯未积聚超限前及时恢复通风。

五、应急处理

1、当发生停电停风后,瓦检员、各掘进工作面班长(跟班队长)立即下令撤出因局扇停止供风受影响巷道内的所有人员(包括钻机队)到全风压风流巷道内待命(局扇停风时撤到全风压风流巷道内的避难所待命,矿井主扇停风10nim以上时撤到电机车充电硐室口待命)。井上、下值班电工应立即检查停电原因,并向调度室、监控室汇报。

2、由总指挥根据停电原因,决定人员是否撤到地面。当矿井主扇风机停运在30nim以上时立即通知井下跟班领导和安全员会同跟班队长组织所有人员升井撤到地面。

3、瓦斯员指挥掘进队跟班队长(班长)在停风巷道全风压入口前设置警戒,并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禁止人员入内。

4、井下电工立即切断停风巷道内的所有电源,闭锁开关。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巷道瓦斯,只有当局扇风机及开关地点前后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风机,经检查证实巷道内部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和二氧化碳不超过1.5%时,方可人工恢复局扇风机供风巷道内的电气设备。

6、恢复通风前,要按总指挥统一指挥命令执行,并按排放瓦斯专项措施排放瓦斯。

7、事件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调度室全权指挥,分管经理到现场按各自职责分工指挥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和矿上汇报处置进展情况。

六、局扇恢复通风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前必须撤出瓦斯流经巷道所有人员,切断电源、在受影响的各巷道口10m处设置警戒。

2、瓦斯排放:

一级排放:停风时间30min以内当工作面瓦斯不超过2%时,由瓦斯员、小班电工、安全员、跟班领导组成排放小组由跟班领导指挥进行就地排放。

二级排放:停风时间超过30min,不超过8小时,当工作面瓦斯浓度大于2%但不超过3%时,由瓦斯员、小班电工、通风队长、安全员、跟班领导、安全经理、机电经理、通风科长组成排放小组由通风科长指挥采用控制风量法进行排放瓦斯(如果在地面的安全经理、机电经理、通风科长不能及时到现场时由跟班领导指挥采用控制风量法进行排放瓦斯)。

三级排放: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3%,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由矿上领导及相关部门组织指挥,矿山救护队实施排放,项目部积极配合。

3、排放顺序:

排放瓦斯时按由近到远,由外到里的顺序逐个进行排放,一个工作面瓦斯没有排放完毕,严禁下一个工作面排放,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其顺序为:(1)20104工作面1#辅运巷(2)201盘区回风巷(3)20102工作面胶带巷、回风巷。

4、瓦斯排放办法:

(1)排放瓦斯时总指挥必须在井口调度室进行统一指挥,现场排放小组负责排放工作,排放前必须首先检查局扇及开关前后1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排放瓦斯。

(2)当供电系统或风机故障消除或矿井主扇风机恢复通风30min以上,矿井硐室、全风压风流巷道中瓦斯排放完毕,指挥人员下达命令后,应严格按照送电程序逐台向局扇风机恢复送电,并逐台启动局扇风机,风机启

动时凡是双对旋风机应先启动二级电机运转供风,采用挡板法控制风量时,首先在恢复送电前在风机吸风口处先用一块挡板挡住三分之二部分,再启动风机,并每隔1分钟点开停送电一次,反复启动3次,待风筒鼓起后再正常送电运转。排放瓦斯过程中,负责瓦斯检查的瓦斯员必须与调风人员密切配合,根据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风流中瓦斯浓度的变化,指挥调风人员控制风量大小,确保混合后的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1.5%的情况下,可慢慢加大风机吸风量,待全部放开后通往独巷道的风量达到最大值,启动风机后应先检查风机有无循环风,确认无循环后,方可开始排放瓦斯。

(3)当巷道供风距离长,积存瓦斯体积较大,浓度较高一次排放有困难时采用分段排放。分段排放时从巷道口开始每隔20m一段拆开风筒,采用控制风量进行排放。只有在排放段巷道内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浓度降到1.5%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4)排放时,在全风流混合交叉处悬挂便携式瓦检仪,有条件的要悬挂甲烷传感器和瓦斯员站在新鲜风流中用光学瓦斯检查仪配长胶管伸向回风一侧三种办法进行监测混合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5%指令调风人员减少向独头巷道送入的风量,确保独头巷道排出的瓦斯浓度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不超过1.5%。

(5)瓦斯排放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20%且稳定20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恢复正常通风,撤除警戒。

5、安全技术措施:

(1)排放瓦斯时必须采用“风量控制法”严格控制风量,严禁“一风吹”。控制风量人员要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严禁擅自调节风量。

(2)排放瓦斯流经路线的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并在通往回风巷巷口设置警戒,防止一切人员入内。

(3)几个工作面需排放瓦斯时,要由外向里,由近向远进行排放,一个采区严禁2个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的通风地点时,必须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风机的通风地点瓦斯排放完毕后,方可排放下一台局扇通风的地点。

(4)排放瓦斯人员入井前由安全人员逐人检查矿灯和自救器,保证矿灯和自救器完好无损。

(5)排放人员每人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检仪,瓦斯员的光谱式瓦检仪必须经过全面检测,更换药品,确保气密性完好,严禁使用飘零、精度不准的仪器。

(6)巷道恢复正常通风后,必须由电工对巷道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查,证实完好后汇报指挥人员。指挥人员下令后方可人工恢复局扇供风巷道中的电气设备电源。

(7)排放瓦斯人员必须熟悉避灾线路,若工作面发生瓦斯事故,能及时按避灾线路撤离。

(8)在瓦斯排放期间所有单位严禁下井作业。

(9)瓦斯排放过程中,负责现场瓦斯排放的指挥人员应派专人在附近电话机旁值守,并及时向总指挥汇报瓦斯排放情况,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10)排放瓦斯时,严禁局扇风机发生循环风,一旦发生循环风时,

立即停止局扇运转,消除循环风后启动局扇,采用挡板法排放瓦斯时,挡板不得将风机入风口挡严,以防烧坏局扇风机。

(11)排放时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排放措施并签字。明确排放人员责任分工,所有参加排放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格把关,直到结束,经指挥下命令后统一升井撤退。

七、应急解除

停风巷道恢复通风后,经瓦检员检查掘进工作面各地点瓦斯浓度均符合规定时,指挥人员下令后,方可人工向工作面送电,恢复生产,应急解除。

八、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习

1、井下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应急预案,工作地点发生变化后或有新工人调入时,都必须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条件允许,项目部组织井下各单位按应急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模拟演习,针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对预案中的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并保存记录。

应急处理联系电话

应急避灾线路

1、20104工作面运输联络巷:

工作面联络巷20104工作面1#辅运巷201盘区2#辅运巷轨道上山201盘区辅运大巷2#联络巷主井井底地面。2#煤中央辅运石门副立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2、201盘区回风大巷:

工作面201盘区2#辅运与回风巷2#联络巷201盘区2#辅运巷轨道上山201盘区辅运大巷2#联络巷主井井底地面。2#煤中央辅运石门副立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3、20102工作面回风巷:

工作面201盘区2#辅运巷轨道上山201盘区辅运巷2#联络巷主井井底地面。

2#煤中央辅运石门副立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4、20101工作面胶带巷:

工作面201盘区胶带巷2#煤胶带大巷主井井底地面。2#联络巷2#煤中央辅运石门副立井井底车场副立井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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