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为便于销售人员准确理解商业车险改革,避免消费误导等问题的出现,确保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总公司组织专业人员整理了销售人员应知应会的问题,并给予了统一、明确的解答。各级机构要将此作为提高销售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资料,销售人员也要将此作为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进行自我学习,确保熟知牢记,以正确引导消费者,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公司销售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

第一篇宏观篇(10问)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中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更好的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有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4、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6、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有哪些?

答:有六个试点地区,分别是: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

7、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从2015年6月1日起开始。

8、商业车险改革分三步走,请问是哪三个工作步骤?

答:三个步骤分别为:试点准备阶段、试点实施阶段、试点推广阶段。

9、商业车险改革后,保监局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重点关注的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1)商业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诉讼率、投诉率等指标及其变动情况;(2)改革启动后车险综合成本率显著高于当地市场平均水平,且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超过当地市场平均水平的财产保险机构情况;(3)改革启动后车险综合成本率同比或环比大幅上升,且车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率同比或环比提高的财产保险机

构情况。

10、我公司是否制定了商业车险改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

答:为加强对商业车险改革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积极预防、有效维护公司车险业务健康、平稳发展,确保商车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总公司研究制定了《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突发事件专项

应急预案》(中华财险发…2015?356号),各分公司均须据此制定符合本省实际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旨在解决商业车险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与

公司相关的、突然发生的、可能严重影响或者危及车险正常承保理赔等公司车险稳健经营的事件及其他应当采取应急

处理机制的非常态事件,主要包括:重大集中退保、信息系统故障、现金流支付危机、理赔重大突发事件、重大上访群体性事件、新闻突发事件等事件。

第二篇条款篇(20问)

11、什么是行业示范条款,各家财产保险公司是否都必须执行?自主创新条款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答:为了更好地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制定并下发了行业示范条款,供各财产保险公司参考使用,试点期间各公司都统一执行行业示范条款。自主创新条款由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保险公司自主研发,待试点工作成熟后经监管部门审批后逐步推广使用。

12、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13、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几个条款?

答:行业示范条款包括4个条款,分别是: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条款;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条款。

14、行业示范条款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主要亮点有4个:(1)扩大责任提升保障,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2)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3)明确概念减

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4)险种整合体系清晰,行业原有的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此次保留10个,新增1个。

15、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

答:共有4个,分别是: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16、行业示范条款附加险与旧条款相比,增加了哪些、取消了哪些、保留了哪些?

答:行业示范条款附加险与旧条款相比:(1)增加了1个附加险:车辆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2) 保留了10个附加险。(3)取消了13个投保较少的附加险(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条款、零配件更换特约条款、更换新车特约条款、高尔夫球具盗窃险、租车人失踪险、免税车辆关税责任保险、使用安全带特约条款、法律服务特约条款、多次事故免赔率特约条款、车辆意外事故污染责任险、出境责任险、异地出险住宿费特约条款、节假日行驶区域扩展特约条款)。

17、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

答:共有11个,分别是: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

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18、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客户的选择?

答:不会。减少附加险数量,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责任直接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减少行业示范条款数量,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附加险条款,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种类,扩大投保人的选择余地。

19、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主要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减少七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⑴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⑵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⑶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⑷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⑸发动机号、车架号同时变更;⑹诉讼费、仲裁费;⑺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20、车损险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损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即: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21、第三者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22、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即: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

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23、车上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24、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1)车门没有完全闭合(原B款条款);(2)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3)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25、盗抢险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盗抢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1)被盗窃未遂造成的损失;(2)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3)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26、什么是代位求偿权?

答: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27、代位求偿对消费者有哪些利好?

答:“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28、行业示范条款如何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

答:示范条款改变了以往按照新车购臵价或实际价值或双方协商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方式,修改为按照投保时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而赔偿处理中不再约定“全损按照出险时实际价值赔付,部分损失时如果按照新车购臵价投保,则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但不能超过出险当时实际价值的约定”,而明确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这样从根本上解决了按照新车购臵价投保收费,而发生损失时无论全损还是部分损失最高只能赔付到出险当时实际价值的所谓“高保低赔”的问题。

29、行业示范条款如何解决了“无责不赔”问题?

答:行业示范条款进一步明确了车损险的三种索赔方式,即由受害方直接向责任方索赔、直接向责任方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这三种索赔方式依次递进,保证受害方及时、方便、全面获得赔偿。同时,将车损险条款中易引起歧义、影响“代位求偿”实施的“按责赔付”表述删除,保证了条款的严谨性和规范性,使行业和消费者共同走出了“无责不赔”的困境。

30、行业示范条款中规定,要根据在保险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的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免赔。请问,对于车损险是如何规定免赔率的?

答: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实行1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实行15%的事故责任免赔率;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实行20%的事故责任免赔率。

第三篇费率篇(20问)

31、保险公司可否根据市场竞争情况随时自行调整费率?答:不可以。保险公司须按照相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半年一次。

32、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险费率表结构是怎样的?

答:商业险费率表仍然以表格形式呈现,分为主险费率表、附加险费率表、费率调整系数表。保费计算方式如下:(1)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2)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3)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33、什么是费率调整系数?费率调整系数使用适用于哪些条款?

答:是指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是保单折扣率的计算依据。其中无赔款优待系数(NCD)由系统自动生成带出,自主核保系数及自主渠道系数由各保险公司根据标的风险、渠道风险历史精算数据及对未来风险的预判制定使用规则,交通违法系数待与交警部门违法违规信息联网后由系统自动带出。

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

34、什么是“车型定价”?

答:即使是相同新车购臵价的车辆,不同车辆的安全系数也是不同的,面临的风险、出险的几率也不同,它们的维修成

本存在巨大的差异。“车型定价”的本质是以车型作为风险分组维度,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35、改革后的费率方案中车型定价将车型分为几个档次,车型系数分别是多少?车型定价适用于哪些车辆?对保费产生什么影响?

答:分为5个档次,车型系数分别是0.8-1.2,适用于非营业客车,对保费的影响是同样价位的车型,车损险基准保费会不同。

36、什么是“零整比”?

答:所谓“零整比”,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也就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总体来看,零整比越高,车损险基准保费也越高。

37、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由中保协制定并颁布,并通过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使用。

38、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车险信息平台查找结案时间在“上张保单”投保查询时至“本保单”投保查询时间(包含)之间的已决赔款次数,作为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

39、哪些情况下无赔款优待系数是1.0?

答:协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若协商实际价值远高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的不当得利会触发客户的逆选择风险,若协商实际价值远低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易引发客户投诉。故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区间。

44、什么是新车购臵价?

答:指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臵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45、什么是市场公允价值?

答:指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46、交通违法系数在商业车险改革试点期间能使用吗?

答“交通违法系数”在保险信息平台与违章违法信息尚未联网的地区暂时无法使用,一旦成功联网,各保险公司即可同步开始使用。

47、商业车险改革后,同一车型,若投保险别及保险金额都一致,不同保险公司的报价是一致的吗?

答:一般不会一致。保险险别及保险金额完全一致的同一车型,基准保费在各家公司之间不会有差异,保费报价产生差异主要是因为费率调整系数之间的差异。

48、同一保险标的,商业车险改革后,电网销渠道比直销渠道还能优惠15%吗?

答:商业车险改革后,渠道之间的差异主要取决于各保险公司对自主渠道系数的制定规则以及对电网销渠道业务的风险成本分析与判断。因此,电网销渠道比直销渠道优惠15%将成为历史。

49、附加费用率的确定原则是如何规定的?

答:确定原则是:原则上应根据本公司最近三年商业车险实际费用水平,测算本公司商业车险保费的附加费用率。50、车辆上年保单为短期单,本年度投保无赔优系数如何确定?

答:平台在技术可支持时,投保车辆“上张保单”为短期单时,无赔优系数取该短期单无赔优系数、最近一张完整年度保单无赔优系数、新保系数这三者中的较高值。

第四篇实务篇(20问)

51、商业车险新条款执行后,是否可以申请将之前承保的业务由旧条款批改成新条款?

答:不可以。根据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承保实务要点(试点地区试行版)》规定,不同产品体系之间不能批改,即:承保时一旦确定某一产品,则不能批改为其他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出具其他产品的保单。应该提醒客户的是,如退保后重新按照新条款出单,则上年保单就成为短期单,再次投保时将无法享受无赔款优待。

52、商业车险条款规定,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答:有四方面的告知义务,分别是:(1)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商业险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2)对于投保人选择投保基本型条款的,应详细说明基本型条款的保障范围以及与其他类型条款的差异;(3)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商业保险投保提示书》或《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等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4)保险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应客观准确全面,实事求是,不能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误导客户。

53、公司对《机动车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是如何宣导的?答:公司要求各机构必须向投保人提供《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投保人阅读后,需在《免责事项说明书》的

“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随后保险公司需收回有投保人签名的“投保人声明”页,与其它投保资料一并存档。

为方便投保人,同一投保人在本机构只需保存一份客户手书并签字的“投保人声明”页,即客户在同一公司续保或者团体车队客户在同一公司投保第二辆车起,无需重复手书、签字(或盖章)“投保人声明”页。

54、试点期间,客户可以自主选择使用新旧条款吗?比如:上年出险多的用老条款,上年出险少的用新条款?

答:不可以。试点开始后承保的业务,无论上年出险次数多少,都必须使用新条款。

55、商业车险改革后,外省出险车辆投保商业险可否享受无赔款优待?

答:无赔款优待系数由车险信息平台自动带出,无法人工修改。车险信息平台在现行查询本地区平台出险记录的基础上,增加提供周边地区及指定地区的跨省出险平台查询。参与试点的6个省份、地区间可支持平台数据共享。上述范围内的外省车辆,若上年未出险,可享受无赔款优待。

56、主车、挂车连接使用后是一个整体,挂车为何要投保?答:主要原因有四点:(1)主车与挂车各自有牌照,是两个独立的保险标的;(2)在实际运输活动中主车与挂车并

不是一一对应,存在一台主车对应多台挂车的情况;(3)在交通事故中主、挂车可能需要分别承担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4)主、挂车可能属于不同的车主。基于以上几点,主车、挂车需要分别投保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风险保障。57、行业是否有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

答:目前行业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仍然沿用了原商业车险条款中折旧率表,即按月计算折旧金额的方案。因为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而且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不完善,没有行业公认的汽车折旧计算方法。

58、商业险保单是否可以即时生效?

答: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

59、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即时生效保单保险止期统一调整为终止日期的24:00,即保险起期当日剩余时间为赠送保险期限。

60、批单的起止日期如何计算?

答:批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原保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后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之后。批单的终止日期:同原保单的终止日期。

61、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多少手续费?

答: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按照条款规定向投保人收取3%的退保手续费后办理退保手续。

62、关于保险期间的批改有什么规定?

答:有两点:(1)保单起期前批改保险期间,公司可通过批单形式进行批改,修改后的保单起期不能早于批单生成时间,且批改后保险期间应不大于1年。(2)保单起期后禁止批改保险期间,符合监管停驶、复驶管理规定办理保险期间顺延的除外。

63、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款优待的计算区间如何确定?

答:使用行业示范条款承保的保单,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优的计算区间是上张保单的起保日期到本保单的投保查询日期。

64、什么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答: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1)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2)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

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65、申请批改车辆的使用性质时,批改保费的计算规则有哪几种?

答:有两种:一种为全程批改,即按投保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最初出单时信息录入错误;另一种为非全程批改,即按批改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车辆批改过户导致的使用性质变更。

66、发生什么变更事项时,投保人可申请对保险单进行批改?

答:有以下四种情况:(1)车辆行驶证车主或使用性质变更;(2)车辆及人员基本信息变更;(3)车辆承保险别变更;(4)变更其他事项。

67、商业车险改革后,哪些客户的保费会降低,哪些客户的保费会提高?

答:此次商业车险改革围绕“随车因素、随人因素”对客户进行了细分,对于遵章守纪、安全驾驶、上年或多年未出险的低风险客户来讲,保费会有所降低。反之,保费会有所提高,上年发生赔款的,赔案次数越多,保费提高的幅度越大。在不考虑交通违法系数的前提下,优质客户的折扣系数最低可达0.4335,高风险客户的折扣系数最高可达2.645。

68、贷款车辆在完成还款后,如何解除保单第一受益人特

约?

答:客户须持身份证及银行出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柜面办理,如银行未提供证明的,可提供车辆登记证代替结清证明,柜员要核实客户提供的车辆登记证是否为该车辆,车辆登记证上必须要有解除抵押字样,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办理该业务。

69、车险信息平台如何界定新车?

答:当车龄(保险起期-车辆初登日期)小于9个月,且平台未匹配到标的存在完整年度历史保单时,平台判断标的为“新车”。

70、退保时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怎么办?

答:对于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的,投保人应向保险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手续。

第五篇理赔篇(30问)

71、根据《保险法》和行业示范条款,因第三方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有哪三种索赔方式?答:三种索赔方式分别为: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代位求偿。

72、客户如申请代位求偿,需提供哪些资料?

新商业车险费率

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将于2015年6月前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省、市正式实施。 6月1日,记者守候在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营业厅,早上8:00多,市民崔秦来到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营业厅,为他的爱车办理续保业务,在大堂经理的引导下,崔先生领到叫号单并很快在柜台办理完业务拿到了新保单。工作人员向崔先生介绍,他的保单是此次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实行后的第一单。由于崔先生的车在上一保险年度没有出险,按照新的商业车险条款保费将享受6.1折的无赔优系数优惠。崔先生向记者表示,我很荣幸能拿到人保费改后的第一单,真没想到好的驾驶习惯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奖励,我个人100%支持这个政策,这样以后大家上路就会更仔细,能少不少麻烦事呢! 人保财险烟台市分公司车辆保险部经理张国栋表示,此次改革以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基本原则,通过拓宽保障范围、扩大消费者选择权、促进费率公平等手段提升消费者满意度;通过更好发挥“奖优罚劣”的经济杠杆作用,推动汽车产业链变革,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管理;通过转变竞争模式,激发市场活力,构建新的市场竞争格局和生态环境。 据了解,根据中国保监会《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或自主开发商业车险创新型条款。同一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同时使用示范条款和创新型条款。就行业示范条款费率而言,主要有以下四个亮点: 一是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保障服务能力:车损险保险责任中增加了部分自然灾害以及“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各险种均删除了多项责任免除约定;增加车损险无法找到第三方附加险,有效弥补保险空缺。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车损险的三种索赔方式,即可以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还可以向自己车损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再将向责任对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同时,简化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投保时按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在赔偿时,全损按照保险金额计算赔付,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付。 三是设计更加人性: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和允许驾驶人的家庭成员人身伤亡纳入第三者范围;清晰界定车上人员范畴,减少争议;精简整合附加险,将现行2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进行精简,保留10个附加险,并新增1个附加险,便于消费者阅读、选择。 四是价格厘定更趋合理:在保持车险价格总体平稳的前提下,将保险费率的浮动与以往年度车辆出险次数挂钩,使消费者缴纳的保费与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解读山东版商业车险费率改革 我省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正在不断推进中,下月起正式实行商业车险新费率。很多消费者目前仍是一头雾水,费改之后保险费会有什么变化?如何购买车险划算?这次费改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题库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

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

车险费率改革 4S店售后利润大受影响

车险费率改革4S店售后利润大受影响 2015年7月27日讯,还敢任性出险车险费率改革后,保费不仅与出险次数相关,还与车辆、车主驾驶行为和驾驶风险有关。今后,风险低、安全意识好的车主将享受到车险优惠。反之,车主则需承受较高的保费。出险5次保费或上涨1倍6月1日起,各财产保险公司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6个试点地区全面启用新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据悉,新商业车险费改实施后,商业车险保费由基准保费、基准附加费用和费率调整系数3部分组成。据财产保险公司人员介绍,保险公司给出的折扣高低,将不仅取决于客户上一年度的出险率,还要看车主的驾驶行为和驾驶风险。风险低、安全意识好的车主,保费会降低许多。商业车险费率调整系数受到“无赔偿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影响。其中,“无赔偿优待系数”(NCD)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连续3年不出险,系数可降至,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给保费打了6折;而连续2年不出险,系数为,上一年不出险的系数为。反之,如果上一年出险次数多,系数便会上涨,导致保费随之上涨。其中,上年出险2次,系数上涨为,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保费上涨了25%,而上年出险三次,保费或上涨50%,出险

4次保费或上涨75%,出险5次,保费或上涨1倍至顶。去年出险12次,来年保费七千多在芝罘区的一家财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个月有辆面包车,上一年度出险12次,如果车主仍按去年入全保的话,算下来,下一年度的保费高达7000多元。这么高的价格,面包车车主接受不了,最后放弃了一些险种,保费在5000元左右。出险1次保费基本不变,如果出险2次以上,保费可能会相应增加。有的车主出险少,或连续两三年未出险,保费能减少30%至40%。工作人员称,以前同品牌同型号车的保费基本相同,车险费率改革之后,保费会不同。车险费率改革后,保费将与车辆“零整比”相挂钩。据解释,“零整比”是指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零件价格越高,零整比值就越高,保费就可能越高。新车价差不多的两款车,如果“零整比”相差很大,保费也会相差很大。记者了解到,各财产保险公司还会有一些优惠力度,而且每家公司的定价标准并不完全一样,优惠力度也不一样,建议车主在投保时“货比三家”。车险改革后,预计私家车的出险次数将明显减少。担心保费增加出险将减少“去年保费是3000多,出了2次险。”车主张先生说,去年出险并不多,下一年度保费可能会略微上涨。另一位车主张女士说,她开车很仔细,就出过一次险,保费可能和以前差不多。在采访中,许多车主听说了商业车险出新政,出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及其影响 [摘要] 本文简要介绍了我国汽车保险的现状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体系改革。同时还论述了改革对费率体系、保险产品、监管方式销售渠道等方面的影响。 [主题词] 保险汽车改革 1 引言 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我国汽车保险业务蓬勃发展起来。目前,汽车保险的保险标的除了最初的汽车外,已扩展到所有机动车辆。尽管如此,世界许多国家至今仍在沿用传统的汽车保险险名,而我国则将汽车保险更名为机动车辆保险。因此,本文对汽车保险和机动车辆保险不作严格区分。 2 汽车保险制度的改革 2.1 汽车保险现状 目前我国机动车辆保险收入占财产险60%左右,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我国财产保险中的第一大险种,我国保险制度规定,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统一制定。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和费率上没有什么区别。现有的保险产品主要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分为盗抢险、司乘意外伤害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陪特约险等,都是随车的且选择范围较小。 2.2 汽车保险制度改革 2002年8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国保监会决定改革现行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 200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新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同时,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中的车险条款费率将不再在全国和深圳市统一执行。 改革后,车险(包括基本险和附加险,下同)条款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修改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亦同。车险费率由保险公司制订,报保监会审批。调整或选择使用其他保险公司的车险费率亦同。经总公司批准后,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可以在其经营区域内调整车险费率,报当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 2002年9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开始受理保险公司申报的车险条款、费率。另外,保险公司应按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报送《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季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监管年报表》。《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主要指标月报表》和《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统计表》同时废止。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是完善车险监管体制,促进车险市场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3 汽车保险制改革的影响 中国机动车辆保险的这一改革,其影响将是深远的。将表现在以下方面: 3.1 费率体系将更合理 改革前,我国车险保险条款及费率由保监会制定,且纯粹依据“从车因素”制定,存在“一刀切”“大一统”等诸多弊端。显然不合时宜,且对一些保险人存在着一定的不公平。如对驾驶经验丰富的被保险人。改革后,车险条款和费率由保险公司制定报保监会审批,保险机构在制订、调整车险费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商车费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1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

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 2 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

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 精品文档 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 随着《中国保监会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的下发,“二次费改”亦正式启动。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内容2017车险费改新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17〕145号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监发〔2015〕18号)精神,现将财产保险公司机动车商业 保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费率的调整、报送、审批、回溯、监管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申请在以下范围内拟订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后使用: (一)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自主渠道 系数调整范围为[0.70-1.25]。 (二)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0-1.15],自主渠道 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三)在天津、河北、福建、广西、四川、青海、青岛、厦门等保监局辖区内,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 1 / 4 精品文档 [0.7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四)在境内其他地区,自主核保系数调整范围为[0.85-1.15],自主渠道系数调整范围为[0.75-1.15]。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3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向保监会报送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申请材料。保监会按照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审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根据工作需要,审批时可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或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对于财产保险公司费率精算报告中全国、各地区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等主要指标预期值均不高于各指标前三年平均值,且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已赚保费]不低于该指标前三年平均值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在申请材料中对拟使用的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名称编号、费率计算公式和费率调整范围进行简要说明,无需报送详细的费率方案。 三、财产保险公司应建立常态化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回溯和修订机制。产品获批使用后,如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率等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报送申请材料时的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财产保险公司应主动对费率方案进行修订并重新报送保监会审批,严格防范商业车险定价风险和经营风险。 2 / 4 精品文档 四、财产保险公司上述车险指标的实际发生值与精算预期值发生重大偏离时,保险监管部门可责令财产保险公司停止使用存在问题的商业车险产品并修改费率方案,修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该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的调整范围。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管部门可依法在一定期限内禁止财产保险公司申报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车险费率改革的必要性和建议

车险费率改革的必要性和建议 摘要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经营车险的保险公司主体也在增加,使得车 险业务蓬勃发展,车险业务丰厚的利润也使车险业务成为各家保险公司竞争的 重点。但是车险市场存在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 2003 年车险费率市场化 改革以后,各车险公司之间为扩大市场份额,打起了价格战,车险市场秩序混乱。同时车险费率、条款单一也越来越限制车险市场的发展,因此车险费率改 革势在必行。 本文共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车险费率改革的历程,第二部分介绍现有费 率模式的问题,即改革的必要性,第三部分针对前面提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 解决方案。 关键词:车险、费率改革、车险信息平台 一、车险费率改革的历程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当时的车险市场一片混乱,假保单、鸳鸯收据、 低费率、两高一低等违法行为充斥着整个车险市场,针对车险市场的混乱局面,中国保监会对车险市场进行了改革,主要集中在统一条款和费率、监制车险单证、推行车险IC卡等,对车险市场进行严格的管制,在当时的情况下严格监管对于稳定车险市场秩序、提振消费者信心起了积极的作用。 2003年保监会下发《关于改革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的通知》,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进入推广阶段,各财险公司自主设计车险条款和费率,但 是在推广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2006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保险业改革发 展的若干意见》各财险公司执行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ABC三类基本条 款和费率,各财险公司在选择其中一款的基础上可以自己选择附加险的条款和 费率。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 的通知》,从这次改革上看,其与2003年的改革不同的是:改革谨慎了很多,保险公司必须在满足一定财务指标的情况下才能自行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而 没有达到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测算的参考利率。2012年3 月15日保险行业协会发布《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对主险与附加险大幅 调整,新增十多项保险责任,叫停了诸如“无责不赔”这样的霸王条款,删除了十余项免责条款等。随后还将制定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和使用,同时制定保险公司理赔实务指引。这标志着新一轮全国性的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揭开序幕。

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最终稿)

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核心目标是把定价权更多的交给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同时赋予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权,让消费者享受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保险服务;保险监管部门也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对车险理赔成本的影响及管控研究

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对车险理赔成本的影响及管控研究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经历了很长时间的探索阶段,到如今已经初见成效,改革也还在不断的深化。截至到去年6月份,新的车险费改政策已经基本确定,主要有费率系数方面的变化和实物条款的变化。如今,由于车险费改政策的实施,几乎所有的产险公司都面临较强的市场竞争,一方面要降低赔付管控成本、一方面要扩大规模实现利润,可以说,车险费改给产险市场尤其在车险赔付问题上带来了巨大变化。本文试图突破以往总是在理论方面研究车险费改的政策变化及意义,以具体某一个财险公司为例,通过该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数据分析,挖掘出商车费改对保险公司理赔成本到底存在哪些方面的影响。 显而易见,车险费改导致费率系数减小,对消费者来说买车险更便宜,保险公司的业务量不可避免的会增加,因此本文考虑研究保险公司除去经营规模以外的另一个影响经营状况的因素-成本管控。而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除了固定成本的投入,占比最大的就是车险赔付成本,所以本文的研究方向定为车险费改对车险理赔成本的影响。首先本文在一开始具体的分析了各个阶段车险费改的内容和成效,尤其是着重介绍了最新一次费改的内容,比较了这一次的改革与以往改革的变化在哪里,以及为什么说它是新一轮的费率改革。其次本文选择车险费改的费率系数的变化和实物条款的变化为切入点,研究这两项对于赔付率、直接赔款、理赔费用三个方面的影响,他们是费率改革直接或间接作用的三个因素,是反映理赔成本多少的重要考量标准。 然后选择A保险公司是因为其车险业务占比达到整个车险市场份额的百分之30以上,可以较好反映车险费改对整个产险市场车险业务经营状况的影响。然后对A保险公司当前的车险经营状况以和其理赔现状进行剖析,应用保险学基本理论知识、企业成本管理理论等,用数据实证研究新费改政策对其车险理赔成本的影响,得出的结果是车险费改加大了多数车型的赔付成本。最后根据全文分析得出的结果,结合A保险公司的当前的经营状况提出一些解决方法。本文认为应该从保险公司整体经营策略的改变和公司理赔部门的改进两方面着手改进当前产险公司面临的现状。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知识试卷

机构(部门)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总分_____ 本试卷分三部分,总共100分。 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 1.根据行业示范条款对家庭成员的解释,家庭成员指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父母。() 2.号牌号码由汉字、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组成,录入时不允许添加点、杠、斜杠或其它任何符号() 3.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与挂车责任限额之和为限。()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5.如果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的日期…() 6.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优的计算区间是上张保单的起保日期到本保单的投保查询日期。() 7.小明10个月前买了一辆捷达,现在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在承保应勾选新车标志。() 8.平台在技术可支持时,校验“本保单”与“上年保单”的行驶证车主信息,如不一致时,认定该标的为过户车,NCD系数不浮动。() 9.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又被该车碾压,该乘客应界定为第三者。() 10.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

11.已获得学习资格的学员独立练习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如有合法教练随车指导则应赔偿。() 12.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13.三者车辆被交警扣留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14.车辆加装氙气大灯,某日车辆因为大灯线路过载起火燃烧,该车已投保自燃损失险,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15.李某驾车涉水行驶时,前保险杠被水流兜坏,保险公司对前杠损失应该赔偿。() 16.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B车车主没有赔偿能力,A车损失可以向A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17.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交警队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应赔偿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 18.某车在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者车辆一孕妇受伤,在医院住院第35天时,腹痛,造成孕妇婴儿流产,受害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9.客户小红有一辆三年的朗逸车,上年商业险没有购买,今年可以商业险即时生效。() 20.一台市场参考实际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承保时客户可以要求车损险保13万元() 二、选择题(1-6为多选题,7-20为单选题)(共20题,每题2分) 1.以下对特别约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A)特别约定是对保单中未详尽事项的明确和补充(B)在增加特别约定时应遵守依法合规的原则,不能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C)特别约定的约定

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商业车险组成及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的计算公式 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费率调整系数 费率调整系数包括:无赔付优待系数、自主渠道系数、自主核保系数、交通违法系数 1、基准纯风险保费:比较固定,各险种的基准纯风险保费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发布并更新,车主们可通过网络渠道查询自己所在城市对应险种对应车型的纯风险保费;其中车损险的计算公式还会包含车辆实际价格和投保额。 2、自主核保系数:由各保险公司自主核算确定的车险系数,核保系数计算比较复杂,主要两个参考因素是“从人”、“从车”,“从人”主要包括车主的驾龄、驾驶习惯、年龄、性别等因素;“从车”则主要参考车龄、车型、驾驶里程、驾驶区域范围等因素。目前自主核保系数上下浮动区间是15%,在0.85-1.15之间 零整比车型定价 3、自主渠道系数:各家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对电销、网销、门店、中介等营销渠道的内控管理和成本情况设置渠道系数,在一定范围内自主制定渠道定价策略及系数。目前自主渠道系数也在0.85-1.15之间,车主们在不同的渠道购买车险,该系数会有相应差别,本人只在电销做过,听之前的老人说费改前,电销是有明显价格优势的,但是费改后价格优势并不明显了。 4、无赔付优待系数:这个系数的设置和调整意在鼓励车主们安全驾驶,无赔付优待系数调整后较之前更加突出奖惩分明,出险次数多的,系数最高达到2,没出险的最低可优惠至0.6。而出险次数多的车主,下一年的保费则可能直接翻倍。 5、交通违法系数:已经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车主的违章行为会影响到保费计算公式中的交通违法系数,浮动情况包括上浮、不浮动和下浮。上浮的具体情况分为20种,并根据交通违法的严重程度,赋予不同档次的上浮系数。这一块,不知道现在有多少地区实行了。 无赔付优待系数

费改百问百答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商业车险改革示范条款解读-推荐下载

商业车险改革示范条款解读 本次商业车险改革主要有: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条款合并为4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条款简化几个方面。 一、费率改革 (一)、赔款计算方法 1、车损险 (1)全部损失 《我司计算方法》当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款=(保险金额一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 (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二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2)部分损失 《我司计算方法》赔款=(实际修复费用-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保险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实际修复费用与赔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被保险人白行承担。 《新示范条条款》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己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2、第三责任险 《我司计算方法》(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我司计算方法》(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我司计算方法》(1)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1)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一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

2019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2019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我们知道,车主在购买完车辆之后,应购买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一种保险。但由于交强险还不能起到全面保障的使用,所以大部分车主还会选择商业险作为补充。为了使人们提高行车安全意识,国家对商业车险的费率作出了改革,江苏省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商业险费率作出了新的规定。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详细说明▲2017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一、2017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被公布出来,,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交通违章记录与商业车险保费系数挂钩的变化。守规矩的“最好司机”和不守规矩的“最坏司机”的保费差距大了去了——最高“优惠”相当于基准保费打3.9折,最高“惩罚”相当于基准保费的3.97倍。

【重要信息点提取】 受益情况: 1、连续3年未理赔的车主,保费打6折; 2、上年无交通违法记录的,保费打9折; 受损情况: 1、上年理赔5次及以上的车主,保费将翻番; 2、闯红灯3次,保费上浮5%; 3、闯红灯4次,有酒驾记录一次,保费将上浮10%; 4、出现醉驾、毒驾的,保费上浮30%。 如果闯红灯超速醉驾毒驾……那你就等着下次投保多掏钱吧! 【计算公式】 改革后的商业车险计算公式:商车险费保=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基准纯风险保费由行业测算后统一确定。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记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渠道系数。 以基准保费3000元为例,如果该车辆3年未发生理赔(系数0.6),上年度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系数0.9),且保险公司自主核保系数和自主渠道系数都给予0.85的优惠的话,费率调整系数可以达到0.6×0.9×0.85×0.85=0.39,即保

14、15年车险费率改革推进情况及对车险市场的影响

14、15年车险费率改革推进情况及对车险市场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我国机动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不断提高,商业车险业务规模稳步扩大,风险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理赔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旧有的商业车险已经不能满足现行的车险市场,推行车险费率改革势在必行,其原因则是车险业务成本的增加。当前的车险收费标准与风险程度不匹配,对险企以及车主都有失公平。此外,车险一旦真正实现费率市场化,好车主的保费将被降下来,因为车主这一部分不出险或出险很少;而常出险的车主,今后的保费就可能很贵了,每出一次险保费可能就会大幅上升。 1.2014年车险费率改革推进情况 一直以来,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因种种原因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2014年上半年,中国太保机动车保险业务的综合成本率已攀升至100%,这意味着太保车险业务面临亏损压力。人保财险上半年综合成本率为94.4%,其中,车险业务的承保利润为3.7%;平安产险的综合成本率亦为94.4%。而在2013年,45家公布了车险保费的险企的车险保费收入共计5577.8亿元,赔付支出2663.8亿元,承保利润为-16.5亿元。除去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保产险3家盈利的上市险企外,其余42家公布了车险承保利润的险企,其车险业务亏损总额达63.5亿元。各家险企车险亏损的厉害程度使得车险的费改再次提上日程。 2014年7月,保监会内部下发的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指出,当时的商业车险市场存在体制机制问题,商业车险产品和服务,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不相适应。相关业内人士也指出,商业车险基本到了全行业亏损,不得不改革的地步,因此,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应该会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届时,车险公司的管理将更加精细化,并且车险公司会针对客户推出一些创新型险种。 根据《指导意见》,本次车险费率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赋予并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的自主权。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此外,《指导意见》称,保险监管机构将根据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和保险市场的成熟程度,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的自主权,最终形成高度市场化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 相较以往,此次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思路有所调整。在定价机制这一改革的核心问题上,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题答卷优选稿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 试题答卷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卷姓名部门分数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配偶 2.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事项的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载_货物的偷盗、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失、腐烂、变质、串味造成的损失 3、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同时解决了社会关注热点,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 4、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的主险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6、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7、机动车损失保险,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免赔率。 8、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叫零整比_。 9、、短期单的承保期限以6月为标准。

10、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统一调整为终保日期24时。 二、不定项选择题(30分,每题3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以下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描述正确的是 (AC) A.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B.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购买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C.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根据投保时 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扣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 D.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2、以下哪些方式是车损险的索赔方式(ABD) A.向责任对方索赔 B.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C.向本方的实际车主索赔 D.向本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3、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 同(ACD) A.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 保险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 B.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连续多次出险的 C.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 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被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车险综合改革之百问百答

车险综合改革之百问百答(2020版) 【政策篇】 1.车险综改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车险综改从2020年9月19日开始正式实施。 2.车险综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时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实施车险综合改革。 3.车险综合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本次改革明确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同时将降价、增保、提质确定为阶段性目标。车险综改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二是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三是商业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四是商业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4.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有什么变化吗? 答: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5.车险综合改革后,商业车险整体相较之前有哪些变动? 答: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主要包括4个方面:①理顺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②优化商业车险保障服务;③提升商业车险责任限额;④丰富商业车险产品。 6.车险综合改革后,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相较之前有哪些变动? 答:将原来四个主险改为三个,原盗抢险相关责任并入车损险; 将玻璃、自燃、涉水、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五个附加险并入车损险;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