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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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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临床与保健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就诊者提供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介对象

门诊就诊者和住院患者,在我院某一科室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结束或告一段落,接诊科室评估就诊者情况,发现其存在其他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时,要主动为其提供适宜的转介服务。如:妇科、产科将门诊或住院对象转介到产后保健科、心理门诊接受营养、康复、心理等保健服务;儿科将门诊或住院对象转介到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接受营养、康复、心理等保健服务;西医科室将就诊者转介到中医科接受中医诊疗与保健服务等。反之,保健科室和中医科也应将适宜的就诊者转介到临床科室和西医科室接受相应的诊疗。

二、转介服务流程

(一)转出

转出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点击“转诊病人”按钮,并选择相应的转入科室(建议服务对象当日内或一定时间后到另一科室就诊的,均需在建议当日进行该操作)。同时转出科室需告知服务对象转入科室的名称、联系方式、开诊时间和开诊地点等。

(二)转入

1、服务对象当日到转入科室就诊的,接诊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点击“转诊接收”完成接诊。

2、病人未在当日到转入科室就诊的,转入科室也需当日内完成“转诊接收”,并从系统内查看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转诊转介转科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三、保障措施

(一)各科室应积极向转介对象来源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和培训,告知适宜转介的对象、服务内容等事项,以不断提高转介率。

(二)转入科室每日需注意查看门诊医生工作站中“转诊病人”信息,及时完成“转诊接收”和信息登记。

(三)医院指定专门部门定期统计成功转介的信息,并对转出科室予以一定奖励。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

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 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 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科科长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 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 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转诊预约专线电话。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 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病人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一)转入病人:接转诊病人后,在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二)转出病人:根据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联系好上级医院,医护人员要护送患者转院,确保患者安全转入上级医院,并做好病情交接工作。符合下转条件者在征得科室主任同意、患者及家属同意后,由科室医生进行登记、填写转诊病情介绍单,并联系好下级医院。由患者家属附带相关诊疗资料,将患者转送至下级医院。 七、双向转诊需具备的条件 (一)转上级医院条件(除急诊抢救外) 1.由于我院治疗条件有限,不能实施有效救治,且转运途中风险相对较小的患者; 2.多次诊断不明确或治疗无效的病例,疑难复杂病例; 3.甲、乙、丙类传染病及其他需要住院治疗的新发传染病人; 4.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因技术、设备限制或其他原因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定稿版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12455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徐州市第三中学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班主任向心理辅导室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给年级处长,然后由年级处长向心理辅导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辅导中心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辅导中心负责人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辅导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辅导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

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我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高中生提供优先会诊、检查、治疗与住院等便利,减少周转环节,使危机学生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评估、诊断和办理住院手续,提高危机干预的时效性,保证危机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对有. 自杀企图并计划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应立即对其施行有效的监护,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并迅速通知学生家人到学校,由学校、医院、学生家庭共同采取干预措施。为了促进高中生心理健康成长,提高高中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精神卫生服务质量,我校与精神专科医院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良好的联络机制和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签订有利于构建高中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绿色”通道等框架协议,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共享机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保证高中生心理危机干预的科学有序,使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畅通。但要特别提醒的是,我校与医院共享危机学生的相关信息时,一定要严格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引起法律纠纷。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41627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合理利用咨询室,对心理状态不利的学生进行疏导。 二、保持室内环境的洁净。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进入心理咨询室前要敲门,经允许才进入。 四、未经同意,禁止动用书柜内的物品。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五、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团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 六、科学使用心理量表了解学生心理情况,恰当地对量表结果进行解释。 七、做好咨询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八、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九、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十、咨询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一、咨询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

保持正常使用。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 二、遵守“关系平等、来访自愿、价值中立、方案守法、信息保密”原则。 三、同感、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四、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五、若要实施心理测验,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 六、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七、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注意相互协作。 八、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不为来访者作决定,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开展预约双向转诊制度及服务流程 与各基层医院建立预约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市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有利于加强中心医院与各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双向转诊网络,为新医疗制度即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合理分流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医院职责: l、承担基层医院宣教任务,负责向各基础医院和社区居民推荐医院专家,承担社区医疗顾问责任。 2、接诊基层医院转诊的患者,需详细了解转诊病人情况,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 3、基层医院急重症患者转我院,须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相关科室医务人员不应延误及推诿病人。 4、根据病情,医院认定确能转回当地的病人,转出科室把关,由组长医师以上的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5、定期与基层医院进行联系,及时总结双向转诊工作中的问题和经验,随时完善基层医院双向转诊工作。

6、结合转诊病人的治疗中常见的问题与相关基层医院医务人员进行交流。 二、各基层医院职责 1、负责向转诊病人针对性推荐专家。 2、基层医院医生要认真填写转诊单。 3、接诊由中心医院转回的病人,并及时与中心医院医生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有责任随时反馈医院专家的服务情况、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双向转诊的医疗水平。 5、与医院联合对基层医生、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三、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的救治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医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2转介制度

医疗保健服务转介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临床与保健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就诊者提供全方位医疗保健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转介对象 门诊就诊者和住院患者,在我院某一科室接受医疗保健服务结束或告一段落,接诊科室评估就诊者情况,发现其存在其他医疗保健服务需求时,要主动为其提供适宜的转介服务。如:妇科、产科将门诊或住院对象转介到产后保健科、心理门诊接受营养、康复、心理等保健服务;儿科将门诊或住院对象转介到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接受营养、康复、心理等保健服务;西医科室将就诊者转介到中医科接受中医诊疗与保健服务等。反之,保健科室和中医科也应将适宜的就诊者转介到临床科室和西医科室接受相应的诊疗。 二、转介服务流程 (一)转出 转出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点击“转诊病人”按钮,并选择相应的转入科室(建议服务对象当日内或一定时间后到另一科室就诊的,均需在建议当日进行该操作)。同时转出科室需告知服务对象转入科室的名称、联系方式、开诊时

间和开诊地点等。 (二)转入 1、服务对象当日到转入科室就诊的,接诊医师在门诊医生工作站点击“转诊接收”完成接诊。 2、病人未在当日到转入科室就诊的,转入科室也需当日内完成“转诊接收”,并从系统内查看其联系方式等信息,在《转诊转介转科登记本》上做好登记。 三、保障措施 (一)各科室应积极向转介对象来源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和培训,告知适宜转介的对象、服务内容等事项,以不断提高转介率。 (二)转入科室每日需注意查看门诊医生工作站中“转诊病人”信息,及时完成“转诊接收”和信息登记。 (三)医院指定专门部门定期统计成功转介的信息,并对转出科室予以一定奖励。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学校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制度 为保障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得到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更为专业的心理治疗,并对其退学、休学及复学程序作出明确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经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分析评估后,认为学生有心理疾病的可能,或无法明确诊断的,或家长有要求转介出去的,应及时帮助家长了解转介就医的手续及地点。 二、在学生转介就医前,需填写“学生心理问题转介出登记表”,由教务处、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并备案。 三、第一次转介就医的学生,由家长向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及时通报就医情况和结果,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四、学生如需住院治疗或无法上学,家长需出具医院证明或意见,学校予以办理休学手续。心理辅导教师做好记录。 五、因心理疾病休学的学生康复申请复学的程序 1.向学校出具医疗部门认可的心理疾病康复证明、学生就医的病历卡。 2.心理专职辅导教师对学生心理情况进行一般评估,提醒家长在学生复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3.家长填写复学申请书,学生在复学过程中因旧病复发而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负。 4.经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评估,同意复学的,填写“学生心理问题

转介返回登记表”,家长办理复学手续。 5.学生复学后,心理专职辅导教师要求班主任关心学生复学情况,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冲突,班级心理委员对其密切关注。心理辅导教师应定期与其谈心,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反馈给年级组和班主任。 6.心理辅导教师制定学生复学后可能发生心理危机的防备预案,进行定期跟踪咨询、风险评估、作出处置。 六、对有心理疾病学生转介至医院就诊及康复回校复学的所有资料归档,要求一档一卷。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工作制度 第一条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巾发公立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6]244号)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开展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京卫医字[2006]172号)和《关于印发对口支援社区卫洼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卫医字[2007]45号)文件精神,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格局,推进我院对社区卫生支援工作的开展,恃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双向转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管理、组织、协调双向转诊服务工作。 第三条建立医院联系制度医政赴召开双向转诊单位之间月例会,加强信息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題。 第四条医院接待双向转诊办公室设在社区转诊患者限务部 负责与对口支援社区卫生取务中心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并负责接待社区上转和联系下转病人,统一协调和规范管理双向转诊工作,畅通双向转诊的绿色通道,减少环节,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 第五条双向转诊原則 (一)患者自愿的原則:从维护病人利益出发,充分尊重病人的选择权,真正使患者莩受到“双向转诊”的方便、快捷。 (二)分级诊治原则: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三)医疗资源共享的原则:加强技术合作和人才的有效流动,促逬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连续治疗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转.下转渠道.为病人提供整体性,持续性医疗照护。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 (一)医政处 1、建立医院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专家库,备案。 2、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目前的检验,大型设备裣金项目目录. 3、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医院支援专家名单,包括专业特色及在院出诊时间,介绍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专家及专业特色.特长,提髙医院的知名度- 4、根据受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需求,组织具有中岛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以专家门诊、专家咨询、健康课堂、专家带教等多神形式,为居民提供诊疗服务.制定工作时间表,提前送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做好宣传工作. 5、制定双向转诊的标准(见附件1) 6、制定双向转诊的洗程(见附件2) 7、制定对口支援社区方案。 (二)社区转诊患者服务部 1、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病人提供便利。负责双向转诊具体工作,设立专线电话,

重性精神病人双向转诊制度流程

重性精神病双向转诊制度 为了给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转诊治疗绿色通道,建立专科医院—卫生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和康复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访视和康复指导,为患者提供连续、完整的治疗康复服务,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双向转诊分类 双向转诊分为上转和下转。 (一)上转 1.由乡镇卫生院转诊至精神病专科医院。 (二)下转 1.由精神病专科医院转诊到乡镇卫生院。 二、转诊对象 我市患有重性精神疾病的常住人口。 三、转诊疾病种类 1、精神分裂症 2、情感性精神障碍 3、偏执性精神病 4、分裂情感性精神病 5、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 6、中度、重度、极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以及伴有精神障碍的精神发育迟滞。 四、转诊指征 (一)上转指征 1.各类精神疾病的发作期,如严重的幻觉、妄想、兴奋、躁动、思维紊乱的患者;

2.有暴力攻击或明显自伤、自杀行为的患者; 3.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或精神疾病诊断不明确者; 4.治疗过程中出现与抗精神病药相关的急性毒副反应; 5.在家维持治疗效果不好,病情复发或加重的患者; 6.病人或家属要求门诊或住院治疗的患者; 7.家庭监管无力需住院治疗的患者; 8.社区“关锁”的精神病患者。 (二)下转指征 1.诊断明确,仅需门诊治疗不需住院或病情较稳定者; 2.住院治疗出院后,需进行社区跟踪随访、教育康复者; 3.主要精神症状控制,愿意参加社区康复活动及职业康复训练的康复者。 五、工作要求 1.坚持知情同意原则,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选择权。 2.对转诊不合作的患者,应尽量争取家属的支持,必要时与街道残联、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和患者单位联系,协助转诊。 3.患者表现暴力、攻击、冲动、伤人或自伤,有肇事肇祸倾向时,可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转诊。特殊或紧急情况可与专科医院急诊科联系。 经济开发区医院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流程图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心理健康教育规章制度 2012.2

心理教育规章制度 总则 1、服务宗旨:这里的握手较有力,这里的微笑更持久。 2、服务目标:点亮你心灯,轻解你心结;认识自我,助人自助。 3、服务原则:相互信任,对来访者绝对保密;师生平等,为成才路把脉导航 职责 一、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职责 1、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2、按时上岗,守时守信,对咨询预约不迟到、早退(如有意外应事先请假)。 3、以热情、积极、负责的态度,做好对每位来访者的接待、预约和登记工作。 4、严守真诚理解、态度积极、专心致志与勤勉鼓励的原则,为来访者自决自主能力的培养提供有效和及时的支持。 5、在咨询工作中,要有效地表达出“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为来访者创设一个温馨、安全的咨询环境。 6、咨询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个案受理案例报告”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及积累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材料存档保存。 7、在咨询过程中发生疑难时,应求助资深心理咨询工作者。 二、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要求 1、加强自身修养,通过自我心理分析和各种方式,搞好自我成长,提高心理素质。 2、注意自我形象,以便维护心理咨询工作者的职业形象和心理咨询室形象。心理咨询室是进行心理咨询的专业场所,不能有闲聊、娱乐、吵闹等妨碍正常工作的事情发生。 3、爱护咨询室的一切设施,保证室内的环境温馨、安宁、干净、整洁、有序。 4、如果心理咨询工作者自觉情绪不佳,或者在生活有应激事件发生,应慎重考虑是否接受咨询安排。应做好自我心理调整,也可以请求内部成员的咨询帮助。 三、心理咨询工作者对来访者的责任 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工作中要体现心理咨询服务“助人自助”的原则,对来访者负责,使他们获得优良的服务并由此获益。 1、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咨询者一视同仁,不得因来访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地位、价值观和经济水平等任何因素歧视来访者。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征和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 3、咨询开展中应对工作重点与来访者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工作者产生依赖。 四、保密原则 保护个人隐私,是心理咨询工作者一项非常重要的责任,除特殊情况外,任何心理咨询工作者均应遵守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隐私权: 1、心理咨询工作者要严格管理咨询资料与来访者个案记录,确保不遗失。 2、心理咨询工作者在咨询工作中收集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它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来访者的资料决不可当作社会闲谈话题,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转科、转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转科制度 1、凡诊断明确不属于本科范围的病人,经转入科会诊,由本科主治医师与转入科医师联系同意后,方可转科。确认患者主要疾病属于转入科诊治范围的患者,转入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2、决定转科后,转出科住院医师应谈话告知病人和家属,并对转入科基本情况及治疗组相关情况做简要介绍。 3、转出科医师要写好“转科记录”,并开转科医嘱,病区护士要停止一切治疗,结清账目并与住院处和转入科病房联系妥当后,由住院医生和护士携带全份病史及相关检查资料护送病人到转入科病房,并当面与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做好交接工作。 4、转入科管床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在病人转入后详细询问病史、检查病人作出诊断和治疗计划并及时写好“转入记录”。 5、如转科病人患有两种以上不同疾病,在原有疾病尚未痊愈,而必须转入他科治疗时,转出科应在病史中对原有疾病的治疗意见交待清楚。转出科主治医师须进行必要的随访。 6、感染科病员转他科时,应尽量在病员传染期过后,方可转出。其他科发现病员有传染病需立即隔离诊治,并请感染科会诊确定后转感染科。 二、转院制度 1、因限于本院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经由科内讨论、科主任同意并填写《转院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可签发转院证明,必要时报请业务院长批准。 2、决定转院后,转出科主治医师应做好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转出科住院医师要在患者转出前写好“出院小结”交于患者,以便随同带入转入医院。 4、转院患者应先办妥出院手续后,方可转出。 5、患者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暂留本院处理,待病情稳定或危险期过后再行转院。若病员家属要求转院,医师应明确告知患者家属可能在途中发生的情况并需承担一切后果,家属同意签字后,再行转院。 三、双向转诊制度(根据安徽省卫生厅卫妇秘〔2007〕412号文有关规 定)

转介管理制度

转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转介业务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xx房地产经纪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客户转介的操作程序 第3条业务员在接到客户的需求后,如果发现其超出了自己的业务范围,那么应将该客户转至相应的分行。 第4条进行客户转介时,业务员应认真填写《客户转介表》,并报分行经理审批。《客户转介登记表》一式两份,转介分行和接受分行各执一份。 第5条相关人员在接收客源前应进行核查如果出现了撞客现象,则不予接受并详细填写转出去的理由,如果仅是出现了撞客,则必须接受。 第6条公司分行经理对是否接受转介进行签收,并制定接受人。接收人和转介人应及时联系,并做好相应登记。 第7条就受人应及时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 第8条对于同一区域同一客户,只能转介给一个分行。 第9条一旦转介客户成交,接受人应及时告知转介人。 第三章房源转介的操作层序 第10条如果公司业务员接到的业主放盘盘源超出了分行所在区域的范围,那么应将该盘源向其所属区域的分行进行转介。 第11条转介人在转介前必须相信填写《房源转介信息表》,并报分行经理审批才行,同时在《房源转接表》上注明“转介”字样。 第12条所转介的房源的相关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物业名称,包括楼盘名称、楼栋号、房号等。 2 放盘人的姓名、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 第13条分行经理对是否接受转介进行签收,并指定业务员将房源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章转介佣金的操作层序 第14条转介房源的佣金按15%的比例收取。 第15条转介客源的佣金按照20%的比例收取。

第16条如果转介客户交易成功,就应将总佣金的20%支付给转介者。第17条如果转介者已离开公司,则分行经理决定分配对象及分配方案。 第五章附则 第18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应由公司业务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补充。第19条本制度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大全

中小学校心理咨询室制度汇编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二、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咨询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咨询人员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无条件接受来访者,事后做好记录。 五、咨询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咨询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八、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咨询测量用表不可外借、复印,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 十、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

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 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充分体现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有的“爱心、耐心、诚心、细心、虚心”。 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咨询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填写“咨询记录”并做好个案的整理、分析积累,及时总结。 六、咨询老师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 七、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 八、咨询老师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

双向转诊制度及流程图

双向转诊制度 一、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 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医院患者下 转以乡镇卫生院及周边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逐步扩大到周边县区;上转以市内外三级医院为依托,加强技术协作与交流,达到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院医疗与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上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到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四、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①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卫生服务机构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②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③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④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⑤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⑥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①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②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③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④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⑤老年护理病例。 ⑥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⑦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五、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1、双向转诊医院应签订双向转诊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转诊的畅通,转诊协议时效自定,过期应再续签。 2、双向转诊协调由医教部具体负责,急诊科,门诊部负责上转患者的登记与统计。 3、医院应对协作单位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免费为其培养卫生技术骨干。 4、对于在协作单位抢救患者,如需要医院支援,医院在接到邀请后应立即派出医务人员出诊,就地参与抢救。需要转院的患者可直接送医院治疗。协作医院对疑难杂症提出会诊要求者,医院委派相关专家前往会诊,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诿。 5、先安排住院。 6、实行资源共享,以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学校心理咨询制度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 1、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2、定期对在校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检测,建立集体心理健康档案。 3、及时提供学生心理健康信息,供学校相关决策、改革时参考。 4、帮助学生解决发展特长、改善交往等现实指向问题。 5、对轻度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或团体咨询,提高其适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矫正心理偏差,培养健全个性。 6、初步鉴别中、重度心理障碍学生,及时转介到高一级咨询、治疗机构去。 二、心理咨询员工作职责 1、学校心理咨询员应具备规定的资质,并经过专门培训,掌握基本的心理咨询技能。 2、热爱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3、咨询人员应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并在辅导时严守自己资格的限制。 4、咨询人员在充分尊重来访者的前提下,全面收集有关当事人心理问题的资料,作为咨询、辅导工作的依据。 5、咨询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经常接受上级咨询师的指导和咨询,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并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状态。 6、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露有关当事人秘密的信息。 三、心理咨询的基本原则 1、发展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中的发展性原则是指心理咨询的目标不应只局限于消除来访学生的心理失调和障碍,更应为促进全体学生发展服务,帮助其提高适应能力,建立起内外协调的良性发展机制。 2、教育性原则 学校心理咨询工作必须符合学校教育的目的和要求,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为根本目标。 3、启发性原则 咨询工作中必须充分调动来访者的主观能动性,启发主动思考,促进自我成长,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院医字〔〕1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院双向转诊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现进一步规范我院双向转诊制度。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我院医联体成员,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科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

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科。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报医务科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医生填写转诊单,经科主任审批后,送并到医务

心理咨询室制度

心理辅导室保密制度 一、心理辅导人员必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的保密原则并为来访者保守秘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资料。 二、有关资料若是用于教学案例或作为研究成果发表,必须做到隐匿来访者真实姓名、单位,应避免使用能辨认出来访者身份的有关信息,保证做到不侵犯来访者的任何隐私。 三、在心理辅导工作中,心理辅导人员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拒绝任何关于来访者情况的调查,如出于心理辅导或教育工作的需要,有关来访者的材料需要相关人员(包括来访者的班主任、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等)知晓的,知晓内容应限制与解决问题有关的范围之内,有关知情者应做好集体保密。 五、心理辅导人员应切实做好有关来访者材料的管理与保密工作,不得遗失有关辅导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随便向他人通报有关来访者前来辅导的信息资料。 六、心理辅导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像、录音和其他资料,均属保密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中。 七、除了心理辅导人员,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保密性档案材料。 心理健康的十大标准 1、充分的安全感。

2、充分了解自己,有自知之明。 3、生活的目标能切合实际。 4、与现实环境能保持接触。 5、保持个性的完整与活泼。 6、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7、能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人际关系中,有正向积极的人际关系,也有负向消极的关系,而人际关系的协调与否,对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响。 8、能适度的表达与控制自己的情绪。 9、不盲从,有限度的发挥自己的才能与兴趣爱好。 10、能处理好集体与个人的关系。 心理辅导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二、辅导室卫生由当日辅导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三、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四、辅导人员在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五、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辅导中心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一、转介目的 为保障心理咨询的专业性,确保来访者能获得最佳的心理咨询服务,特制定本转介制度。 二、转介条件 1.当辅导老师由于工作安排改变等原因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时,应提前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2.在辅导过程中,若发生了不利于辅导进行的因素,或辅导老师感到自己无法完成辅导时,应及时将个案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3、当来访者主动要求转介时,可结束辅导,帮其转介。 4、个案转介时应向来访者说明转介原因,在来访者自愿的情况下进行转介。 5、在一位心理辅导教师和某位学生的辅导关系尚未结束时,其他心理辅导教师不得与该生建立辅导关系。 6、个案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辅导老师。 7、接受转介的辅导老师应仔细了解个案情况并及时与来访者预约访谈。

8、当心理辅导教师认为来访者有精神疾病方面问题时,应及时咨询精神科医生,通知家长,并建议将来访者转诊至相关医疗机构治疗。 三、转介工作流程 1.对来访学生的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给予转介到其他机构的建议,征求来访者的意见 2.介绍适合来访者具体情况的机构,提出建议。 3.如问题较为严重,涉及到伤己或者伤人,属危机干预领域,则第一时间通知所在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上报各级部及相关处室,进行备案。并与班级的年级主任(或班主任)一起通知该生监护人,详尽告之学生情况,给出转介去专业医疗机构就医的建议。 4.如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坚决拒绝就医,责成监护人办理有关休学(休假)治疗手续,并视情况严重程度上报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东港实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二0一八年五月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医院双向转诊制度及工作流程 为了给患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加强我院与上、下级医院之间的联系,逐步形成一个有序的转诊网络,特制定本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医院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市(县)级、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的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业务副院长为此项工作的主要审批责任领导,医务部负责双向转诊的监管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设在门诊部、急诊科(节假日),负责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双向转诊患者的有关事宜及完成有关资料登记、整理工作。每月将统计数据上报医务部。各临床科室的科主任各负其责,并在科内指定1-2名医务人员为双向转诊联络员,负责本科室转诊患者的具体接待事宜。 三、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患者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四、我院负责接收各市(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以及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的患者,竭力保证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紧急救援电话120或将患者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委患者,要保证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五、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临床科室的科主任认定确实需要转出的患者,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患者在转出过程中患者的安全。 六、转诊程序 1、转入患者:接转诊患者后,在门诊部或急诊科进行转诊登记并上报医务部备案,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需住院者优先安排。 2、转出患者: (1)、上转诊:根据患者病情,需要转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的患者,科室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心理辅导转介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心理有严重困难的学生能获得确诊的机会,不贻误诊治时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我院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三条在心理辅导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咨询人员不能再继续完成个案辅导时,应将个案转介到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或专业机构。转介时应详细填写《个案转介表》,并与该个案的咨询记录一起转介给其他咨询员或机构。 第四条实现多层级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转介 (一)二级学院向心理咨询中心的转介。教师或学生发现有心理危机学生后,及时上报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然后由二级学院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上报,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通过初步评估后,确定是否转给校内心理咨询师还是校外精神专科医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须要向学校心理危机领导小组和学生处及时上报,保证危机干预工作的科学有序。 (二)心理咨询师之间的转介。心理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若遇有较为严重心理危机或疑似精神疾病的学生,必须及时向心理咨询中心负责人

汇报,与中心负责人讨论危机学生的状况,然后安排其他咨询师接案或向校外转介。为了保证转介的准确性,需要心理咨询师提供书面材料,描述当事人的详细情况,以作为转介后其他咨询师了解和熟悉学生问题的重要内容。 (三)心理咨询中心与精神专科医院的转介。从心理咨询中心向精神专科医院转介,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对危机学生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把握不准时,在征得学生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学院陪学生先行到精神专科医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二是对呈现严重心理危机或精神疾病的学生,一般由家长陪同学生到精神专科医院进行诊断。如因特殊情况,家长暂时不能陪同时,应由家长签订委托书,然后由危机学生所在学院有关教师陪同到精神专科医院做进一步诊断,以判定危机学生的危机程度和下一步应采取的救治措施,避免误诊误治。三是心理危机学生的行为已经对自身和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活教学秩序而学生家人还没赶到学校时,学校可以联系公安部门,强制将危机学生送往精神专科医院监护,等学生家人到校后,再由学生家人办理就诊事宜。 (四)学校与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危机干预转介“绿色”通道。快速危机干预“绿色”通道,是指高校对那些有比较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通过特殊通道,转介到精神专科医院,然后由医院为心理危机大

心理咨询室各项制度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室值班人员工作制度 1、值班人员在规定值班时间内必须到岗,耐心接听同学的来电,并做好面谈预约登记和当日的值班记录。 2、当日值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以电话或当面请假的方式,向心理咨询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批准后方可请假。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密内容涉及心理咨询室相关所有工作内容。未经负责人同意,值班人员严禁随意翻阅心理咨询室存放的材料和文件。 4、心理咨询室除工作人员外,一般不允许无咨询要求的学生或其他人员进入。 5、严格遵守计算机使用制度。 6、工作无失误,表现良好者,在学校各项评奖评优活动中,由本人提出申请,心理咨询室负责人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并推荐。 7、如果在工作中泄密或者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咨询室财物损失,将酌情给予相应的处分,并担负损失财物的赔偿责任。 8、值班人员在遵守值班制度的前提下,有使用心理咨询室各种资源的权利。

东疏镇第一小学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 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3、咨询人员要用学生理解的语言,向来访学生解释本校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以及来访学生的自身权利,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咨询的意义。 4、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接纳对方的各种知识情感困扰,对他们需求达到同感的理解,立足于全面发展帮助对方解决问题;尊重学生自愿接受服务的权利。 5、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6、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只有在专业需要和必须会诊时,才能和其他专业人员讨论来访学生的案例;不得将学生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研究和写作中需要引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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