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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息共享理念升级我国中小学图书馆服务的思考
作者:金艳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化·基础教育》2008年第09期
摘要:信息共享中心是网络社会数字化环境下图书馆适应用户新需求的信息服务模式。
笔者认为,进入21世纪,随着中小学“校校通”工程的深入,我国中小学已经具备建立信息共享中心的基本条件。中小学图书馆能否用信息共享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建立信息共享中心,为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更好的教学和学习环境,关键在于理念更新。
关键词:中小学图书馆服务;信息共享理念
中图分类号:G25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454(2008)18-0075-03
图书馆以信息共享、服务全民为宗旨,是人们获取信息、交流信息的最佳场所。我国中小学图书馆应当行动起来,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大众的意识,调整服务模式,建立信息共享中心,以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可持续服务体系。
一、什么是信息共享
1.信息共享——图书馆的核心价值
“共享(C ommoms)”是一种古老的理念,指对于某人拥有的大片草场、森林、河流等,他人具有放牧、捕鱼、取泥炭等方面的传统使用权。它是社区成员人人平等享有资源的公共财产理念,是一种与私有财产相对立的理念体系。历史上这种将土地的某些公共使用权与所有权剥离的资源共享传统提高了有限的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2]信息共享理念是这一古老理念在信息
领域的自然体现和应用,旨在建立与私有产权、市场垄断和政治专权相抗衡的信息公共领域,以保障人人都有作为信息的生产者自由使用信息空间、作为消费者开放获取信息的权利。前美国图书馆协会(ALA)主席南希·克蕾尼奇(Nancy Kranich)认为信息共享中心是图书馆在“数字时
代服务大众的新方式”。这种信息观与20世纪后期把信息当作商品的陈旧传统信息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