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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

知湘建价号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

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 月 1日起执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附件:

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定额人工与市场人工测算

关于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测算的说明 根据人工工日定额解释,定额人工单价的计算基础是:每天 8小时工作制;正常的施工条件(现有的技术条件、劳动强度和技术熟练程度);一周5天工作制。定额人工单价以综合工日为单位测算,不分工种与技术等级,是一个统一的价格。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工程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四部分组成,而其中的工程直接费又分为直接工程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与施工机械使用费)与措施费两部分。定额人工单价主要为计算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而存在的。对应于每个单项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在理论上应满足以下等式:单项工程定额人工消耗总量×定额人工单价=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工人人工费支出【原建设部、财政部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即在定额计价模式下,依据定额计价有关规定计算出的每个单项工程的人工费总额应等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工人人工工资的实际支出总额度。 市场人工单价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因使用建筑劳务公司的人工而支付给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用工人工单价。该人工单价存在于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劳务公司的结算过程中。不论是定额计价模式下,还是清单计价模式下,该人工单价都有可能存在。市场人工单价因季节、地点的不同而变动,根据不同工种、级别、每工日工作时间、施工条件、工程难易程度而有不同的报价,是一

个纯市场化的价格。市场人工单价一般对应于每天工作10小时,周末及节假日也不休息。该人工单价不因加班、节假日等因素而变化,以方便建筑施工企业与建筑劳务公司结算。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工单价应该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因此,要缩小定额人工单价与市场人工单价的差异,应以修正定额人工单价及其有关理论为基础。而要修正定额人工单价及其理论,必须厘清导致定额人工单价和市场人工单价差异的原因,根据造成差异原因和条件,依据相关的法律规范以及合理的分析,测算出调整系数,从而达到合理测算的目的,是本次测算的主要思路。 某轻轨一期项目02合同段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天津市2012版预算定额编制,已完成计量部分工日消耗量为二类工457303.32个,投标单价为124元,定额单价77元,三类工4846.22个,投标单价为100元,定额单价61元,总计已完成计量部分综合工日为462149.54(不含梁场)个,加权平均综合工日投标单价为123.75元,加权定额综合工日单价为76.832元。目前已经完成的9期计量(不含梁场)中总计人工费为57190233.68元,人工费在已计量总造价中的占比为21.46%,天津市2012版预算定额中社会保障费费率为37.64%。根据以上数据,我们进行定额人工单价、消耗量与实际人工单价和消耗量的测算。 (一)工作时间调整因数测算 观察定额人工单价理论等式:单项工程定额人工消耗总量×

工日单价的确定

摘自《建筑工程概预算》精品课程 人工工日单价是计算各种生产工人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中的人工费的基础单价。 一、工资等级 工资等级是按国家有关规定或企业有关规定,按照劳动者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和工作责任大小等因 素所划分的工资级别。 我国建筑业现行工资制度规定,建筑工人工资分为七级,安装工人工资分为八级。各工资等级之间的关系用工资等级系数表示,工资等级系数是表示建筑安装企业各级工人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通常以各级工人工资标准与一级工人工资标准的比例关系来表示。 各级建筑安装工人工资等级系数如表4.1所示。建筑工人执行的工资等级系数是一个公比为1.187的等比级差系数,安装工人执行的工资等级系数是一个公比为1.178的等比级差数列。 二、工日单价的组成 人工工日单价是指一个建筑安装工人一个工作日应计人的全部人工费用.一般包括; (1)基本工资:指发放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补贴,地区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婚、产、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三、工日单价的计算与确定 建筑安装工人的日工资单价包括基本工资的日工资标准和工资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的日标准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基本工资日工资标准=月基本工资/月平均工作天数 其中: 月平均工作天数=(全年天数-周六和周日天数-法定节日天数)/全年月数 =(365-104-10)/12=20.92 四、工日单价的市场化 计价制度的改革,是要真正实现量价分离,由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传统方法确定的工日单价在一定时期是固定不变的,而市场人工价格在不断变化。工程造价工作必须适应当前计价制度的改革,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以定额为导向,以市场为依据,建立人工价格信息系统,实现工日单价市场化;及时了解市场人工成本费用行情,了解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动,合理地确定人工价格水平,对提高工程造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元/工日)= 年应工作系数 月地区工资系数月)基本工资标准(元68 .0112/??? 年有效工作天数(235)= 年应工作天数(251)- 年非作业天数(16) 年应工作天数内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系数:251/235=1.068 (2) 辅助工资。 地区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月月)津贴标准(元68 .0112/?? 施工津贴(元/工日)= 年应工作天数 )津贴标准(元68 .01%95365d /??? 夜餐津贴(元/工日)= )(夜班津贴标准) (中班津贴标准%30~%202 ?+ 节日加班津贴(元/工日)=年应工作天数 工日)基本工资(元% 35103/??? (3) 工资附加费。 职工福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会经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养老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医疗保险费(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工伤保险费 (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住房公积金(元/工日)=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元/工时)= 工日) 日工作时间(工时工日)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完整版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 知湘建价号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

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 月 1日起执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广西 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

广西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 桂建标[2011]21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的 通知 桂建标[2011]21号 各市住房和程序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建设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减少因材料价格波动和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造成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现对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和管理费费率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39元/工日、二类工47元/工日;三类工54元/工日。 (三)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47元/工日、二类工54元/工日。 (四)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42元/工日。 (五)停工窝工人补贴由16元/工日调整为21元/工日;夜班施工增加费由8元/工日调整为11元/工日。 二、管理费费率调整 除2010年颁布的城市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管理费费率不作调整外,其余状元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如表1~表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费率表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湘建价〔2007〕402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06〕330号)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对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现予发布新的人工工资单价(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新的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其中附件中所指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包括装饰部分)、市政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建设各方在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二)招标单位编制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在规定范围内计取。但按相关规定确定工程标底或上限值时,其优惠下浮后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四)招标投标工程,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执行,其中装饰工程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平均值计取。合同约定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桂建标字[2008]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通知 [发文单位:广西建设厅] [文件号:桂建标字[2008]5号] 各市建委、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的动态管理,缓解目前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偏低的矛盾,降低因材料价格上涨、调整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对管理费和利润的影响,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桂建管〔2006〕6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结果的通告》(桂财综[2007]55号)的规定及我区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经测算,现将定额人工工资单价和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规定予以发布,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一)1998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包括土建、安装、仿古)、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0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的定额综合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33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统称“05年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如下: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36元/工日、二类工41元/工日; 3、园林绿化综合工日: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三)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一类工30元/工日、二类工36元/工日、三类工41元/工日。 二、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5年费用定额”)和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称“07年市政费用定额”)有关费率调整 (一)调整后的管理费率及利润率表如下: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费率表表1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单价的通知

阅读次数:541 字体:大中小 鲁建标字[2008]10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体现共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就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07]258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日工资折算办法(劳社部发[2008]3号),经研究决定,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

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35元/工日、29元/工日、23元/工日(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的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36元/工日提高到44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三、各类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价格,由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本市市场情况进行测算,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统一发布。该价格以及各市发布的定额人工工日单价,作为建设市场有关主体工程计价的指导。 四、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附: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不同

工程合同单价中的人工工日与定额中的 不同 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差异 定额人工费与实际人工费的差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中的人工费问题日益突出,在国内建设 项目中,按照定额测算的人工费约占建安费的10%,而按照实际人工成本约占 20%,实际人工费比定额人工费约多一倍。目前国内建设工程一般按照建设概 预算定额为基础进行计价和控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如完全按照市场价投标报 价很难中标,所以施工企业一般按照概预算下浮的模式报价,造成人工费亏损, 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人工费差距大。 1定额人工与实际人工的区别 定额是作为一种反映社会生产力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耗量指标,由于技术的进 步、劳动效率的提高,造成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和单价已越来越偏离市场行情。 目前建设工程中采取的工程量清单或概预算的计价方式均是以

定额为基础的,由 于现行定额滞后于实际人工价格的增长,不能准确地反映市场人工的变化,才造 成施工企业的亏损,两者的区别如下。 1.1内容和范围不同 定额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基 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业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等。 市场人工单价包括:人工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保用品、小型施工机械、定额 中的其他材料费、其他费用(养老、失业、医疗金、住房公积金等). 1.2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不同 定额按照8个小时为一个工作日,平均劳动水平确定单价;市场人工工作时 间一般8-10小时,劳动强度大于定额的平均劳动水平。1.3单价定义不同 定额人工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不分工种、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市场人工单价按照不同工种确定,如模板工、电焊工、普通工等,单价差别较大。

湘建价号关于发布人工工资调整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号? ?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9月30日以前完成的工程量仍按原规定及合同约定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

定额人工单价

定额人工单价 鲁建标字[xx]7号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人工费水平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现行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并同时发布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53元/工日调整为66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适用于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等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6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该单价代表现阶段各市工程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 四、各市综合工日最低单价是各市在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折算的基础上,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工程人工费成本和施工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取定的。 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规范无序竞争和恶意压价等不合理行为,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该最低单价。 五、本通知自xx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合同约定可调整但未对调整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的工程,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按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附件: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xx年3月12日附件: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表单位:元/工日市市场指导单价最低单价建筑/安装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文件)年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47元工日(文件)2011年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发稿时间:2010-11-23 阅读次数:16501) 造计〔 2010〕 25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 2010〕211号)文件精神, 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 47元 /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按调整定额人工费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 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 31元 /工日,现调整为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以由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不得超过每工日 70元。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 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39元 /工日调整到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 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 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定额人工费单价由 39元 /工日调整到 47元 /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 47元 /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和定额项目差价。 1、对于执行 2000年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27.64元 /工日、25.84元 /工日、 24.55元 /工日)统一调整到 47元 /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 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分别为 19.69元 /工日、 22.00元 /工日、 26.00元 /工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人工单价调整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工工资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准确反映市场,我厅组织对各市州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现发布2010人工工资单价(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在合同签定、招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

(完整版)关于人工工资调整文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件 苏建价〔2010〕494号 关于调整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 为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合理确定和提高建筑业人工工资水平,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修缮加固、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具体调整办法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包工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建筑、安装、市政工程: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53元/工日,三类工50元/工日;单独装饰工程:61~78元/工日;修缮加固工程:53元/

工日;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一册53元/工日,第二册60元/工日,第三册50元/工日。 2、包工不包料工程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78~96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77元/工日,其余工程70元/工日。 3、点工调整为以下标准: 除单独装饰工程67元/工日、执行07版《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第二册63元/工日外,其余工程58元/工日。 4、机械台班定额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按照53元/工日执行。 二、调整办法 1、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时,按本通知规定的相应工程标准执行。 2、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招标控制价和依法不招标工程编制预算的 工资单价确定,均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 3、本通知规定的工资标准调整适用于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 和可调价合同。 4、本通知规定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照费用定额(计算规则)规 定,应计入基价,作为取费基础。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中的预算工资单价标准自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签订施工合同的在建工程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未约定人工工资调价方法或未规定国家政策性调整不调整的工程,2010年11月1日之后完

项目成本编制之人工费计算(人工工资部分)

项目成本编制之人工费计算(人工工资 部分) 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工资 一、工资费用单价包括的内容 1、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 包括工资、资金、五险两金、个人所得税,还包括工资性补贴(如伙食费、通讯费等)。 大家结合发在群里的实例表格看一下包括这几项内容。 这部分费用比较容易确定,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工资体系,但对一些项目偏远、艰苦的地区,要考虑这些项目的一个补助,对国际工程,工资标准远远不同于国内,国际工程正式职工收入一般为国内收入的2陪,视项目而定。 管理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外聘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同岗同酬,但正式职工五险两金部分公司要承担的多一些。 2、外聘劳务的工资费用 包括工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加班费、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现在施工单位和劳务人员一般是通过劳务派遣建立关系,所以还要担负劳务派遣公司的管理费。 3、计件、劳务分包 外聘劳务的费用还可以通过计件、劳务分包进行计算,比如浇筑

一方砼,30元/立方,这种模式现在比较多。 这是两种方式计算项目成本的问题了,根据劳务数量、工资费用计算劳务成本是一种方式(我们称为自己组织实施),根据上述说的计件、劳务分包也是计算劳务成本的一种方式(我们称为劳务分包实施)。 我们讲的、给出的例子还是根据劳务数量、劳务工资计算人工费的这种方式(自己组织实施这种方式),因为这是基础,你去计件、去劳务分包的话,你也要确定劳务分包的价格吧,劳务分包价格怎么确定,还是要根据劳务分包队伍投入的劳务数量、劳务工资、他的管理费和预期利润,来确定计件费用、劳务分包的费用。 这里也顺便给大家说了怎么去确定劳务分包价格了,按自己组织实施这种方式计算人工费成本是基本功。 二、人工费的计算 1、人工费计算 根据管理人员、劳务人员的配置,计算出人员的人月数量,根据人月数量、工资费用单价就可以计算出人工费用了。 2、费用分类 计算出的管理人员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机械设备操作手费用计入直接费中的机械费,其他劳务费用计入直接费中的人工费。

湘建价〔〕号湖南定额人工调价文件(终审稿)

湘建价〔〕号湖南定额人工调价文件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关于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 通知公告https://www.wendangku.net/doc/9e121748.html,/zjt/xxgk/tzgg/201908/t20190801_5409006. html HNPR—2019—14014 ? 湘建价〔2019〕130号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9年 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动态调整办法〉的通知》(湘建价〔2015〕33号)规定,我厅组织了2019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调查与测算工作,并对相关结果进行了评审听证。现发布2019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范围。 本通知所称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与装饰工程人工工资单价。建安工程人工工资单价适用于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工程(含装配式建筑)、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装饰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及2014年《湖

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工程。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及办理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工资单价计取。 2.执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2017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2017〕165号)的工程,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完成的工程量,其人工工资单价按投标人投标工资单价与投标当期适用的综合人工工资单价的比例进行调整。 三、2014年《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2009年《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1年《湖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2004年《湖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其人工费取费基价均按60元/工日计取。 四、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7月31日止。 ? 附件:2019年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doc ? ?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7月17日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表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2010-8-30 11:06:22 -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日单价,由原来的44元/工日提高到53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

湘建价[2009]396号文件《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09]396号 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人工工资变化的实际情况,为准确反映市场,我厅组织对各市州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并经征求建设各方意见,现发布2010人工工资单价(具体人工工资单价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人工工资单价包括最低工资单价和市场工资单价。附表中其他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安装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房屋修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在合同签定、招投标或结算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照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其成本价的规定作出处理。 3.当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后调增量大于原工程量10%以上部分或工程量漏项、新增项目,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4.按实结算的工程,其人工工资单价(最低工资单价与市场工资单价之间的取定值)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其人工工资单价按发布的当地市场工资单价计取。 5. 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 三、其他规定 1.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价均按30元计算,修缮工程取费基价仍按原规定的22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计取。 2.新的人工工资单价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调整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 日单价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标字[2010]7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鲁建标字[2010]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筑安装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每综合工日: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55元;装饰工程62元,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此价。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综合工日单价是计取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 三、本通知自2010年8月15日起执行。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鲁建标字[2010]18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最低工日单价、综合工日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保障建设领域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经济秩序,客观反映建筑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省政府第188号令《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鲁政字[2010]74号)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资折算的规定,经测算,我省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工程等)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分别为42元/工日、35元/工日、28元/工日(省内各地最低工日单价详见附表)。 二、根据我省经济发展和建筑工人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研究测算,调整我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综合工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精编

湖南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湘建价号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人工工资单价适用的范围 本通知所指人工工资单价包括建安工程与装饰工程最低工资单价和综合工资单价。建安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建筑工程、安装

工程、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不含装饰部分)、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建筑工程概算;装饰装修工程工资单价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装饰工程及《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的第五章木作、第六章楼地面、第七章抹灰、第九章油漆、第十章彩画装饰工程。 二、合同签定、招标投标或工程结算时,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控制价(包括上限值、标底价)时,其工资单价应按综合工资单价计取,不得上调下浮。 2.投标单位编制工程投标报价时,可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确定工资单价,但其最终体现的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按照低于成本价的规定处理。 3.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定施工承包合同时,其工资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单价。已签定的施工合同其工资单价低于施工期发布当地最低工资单价时,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人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_343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人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正在火热备考阶段,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小编搜集整理了“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人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供大家学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考点:人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 (一)人工日工资单价组成内容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 ■奖金-超额劳动、增收节支 ■津贴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工伤、产假、婚丧假、生育假、事假、停工学习等。 (二)人工日工资单价确定方法 (1)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2)日工资单价的计算。 (3)日工资单价的管理。 (三)影响人工日工资单价的因素 影响人工日工资单价的因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方面: (1)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 (2)生活消费指数。生活消费指数的变动决定于物价的变动,尤其决定

于生活消费品物价的变动。 (3)人工日工资单价的组成内容。“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将职工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从人工日工资单价中删除,这也必然影响人工日工资单价的变化。 (4)劳动力市场供需变化。 (5)政府推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也会影响人工日工资单价的变动。以上内容是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频道为您整理的"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人工工资单价的组成和确定方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为广大考生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使用该服务后即可免费收到准确各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准考证打印提醒、考试时间等信息。 为了方便大家学习,小编把每日一练电子版打包整理好送给大家,想要获得更多资料的考生,可以“”直接下载领取每日一练打包汇总word 版本。祝大家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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