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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合同协议合同书能源管理协议合同书

合同编号:**************

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节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可采用以下两种合作方式:

①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元/平方×实际租赁面积,每年一结算。

②乙方以优惠电价供给甲方用电(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本项目采用第种合作方式。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2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建设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屋顶(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甲方支付用电电费且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

2.3.2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

2.4项目实施目标

2.4.1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之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项目总建设周期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始至2017年12月止。

3.3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在项目建成且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工程部门进行复核确认,乙方提交之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自动同意,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家获批光伏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由国家组织,因此乙方应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甲方应对验收工作予以配合协助。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电网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委托电网公司管理。

5.2如涉及到光伏电站发电量反送上公共电网,则上电网部分的电量对应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5.3效益分享期内,甲方、乙方享受的节能效益的如下:

在效益分享期内,甲方向乙方定期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且由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6节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确认对提供给该项目使用的整体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产权纠纷。

6.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电网接入批复等。

6.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

6.4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面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6.5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甲方同样认可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验收文件。

6.6排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优先使用本项目所产生电能,前提是本项目产生电能的单位电价始终低于公共电网的电价,不足部分再从公共电网输入。

6.7甲方有权在取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技术人员现场陪同的情况下,安排甲方客户在乙方指定的参观区域参观该项目。

6.9甲方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保证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10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甲方应对项目设备妥善关注,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设备故障、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如设备发生非甲方责任的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1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5.3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付款。

6.12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

6.13施工结束后,乙方资产设备所占用建筑的屋面正常维修、维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是如果该项维修、维护是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引起的,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维修、维护费用。

6.14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甲方应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相关经济数据做好保密工作。

6.15建筑物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房产转移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协议方,享有甲方的权利和承担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期间,甲方如将建筑物出租给第三方,应向第三方申明本合同内容同时保障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不受妨碍、行动不受干扰,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3、协议期间,甲方欲对建筑物设立抵押权,应向抵押权明确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涉及己方利益内容的知情权,合法保护己方权益的主张权。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30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4、甲方对建筑物设立其它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障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

5、协议期间,如甲方建筑物需要拆迁等,乙方应享受相应的拆迁补偿。

第7节乙方的权利义务

7.1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电网接入批复,如需要甲方配合的部分,甲方应予以全力配合,共同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和顺利验收。

7.2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如《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并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7.3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施工中,如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的过错或疏忽给甲方/第三方的财产和人员造成任何损失和损害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包括

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已拥有相应的足额保险,足以补偿因施工中发生的意外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特别是人员意外伤害)。

7.4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5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快速响应,进场抢修,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6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乙方应严格执行。

7.8项目建成后,在项目运行期内,项目设备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7.9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10项目运行期内,乙方应每月25号前向甲方递交项目的运行数据,并就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7.11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11年5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国家电网科【2011】663号文件)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气设备造成危害。

7.12在项目竣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验收,乙方应确保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合格。

7.13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7.14乙方保证项目所产生的电量优先供应甲方。

7.15当乙方原因的设备故障,造成甲方/第三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

7.16光伏电站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协议期间,乙方如将光伏电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将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作为光伏电站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之一,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该第三方有以本合同价继续租赁权。光伏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协议方,享有乙方的权利和承担乙方的义务,由甲方与电站受让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方,乙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期间,乙方欲对光伏电站设立抵押权(该抵押权不应涉及甲方的土地和厂房等不动产),应向抵押权的受让方明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涉及己方权益的知情权,合法保护己方权益的主张权。若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3、乙方对光伏电站设立其它项权利(不应涉及甲方的土地和厂房等不动产),可以不征得甲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第8节项目的更改

8.1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乙方对原有项目进行修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若该情况的出现是由于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8.2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3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各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

第9节资产所有权、后续收益权以及风险责任

9.l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资产分界点以双方所确认的竣工图所标识为准,本协议20年顺利履行完毕之后,

相关条款可参照本协议继续履行。如甲方不再需要该项目的优惠电价,则项目资产仍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或者双方自行协商。

9.2项目资产清单作为乙方项目资产凭证,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资产清单必须与现场实际实物相符。

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及质保期等。

9.4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任何一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资产依照第12.3条的规定处理。

9.5在本项目运行期间,项目资产非因甲方过错而遭受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9.6在本项目运行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因气象部门认定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情况或者其他经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之一时:

(1)乙方资产设备或部件的故障、损坏或其他非正常运转行为造成的甲方线路失电、设备损坏等;

(2)由于乙方设施原因,造成所使用的建筑、屋面损坏或渗漏、固体坠落等;

(3)由于乙方设施原因、操作及维护程序和方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的;

出现以上任一情况并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或相关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引起相关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诉讼赔偿请求,乙方承诺将与甲方共同参与诉讼;若法院或仲裁判决(或裁决)由甲方向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乙方将无条件将甲方已支付的赔偿费用,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赔偿金额确定后15天内向受害方或甲方支付全额赔偿款。但如该等损失是由甲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第三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追究第三方责任。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若该违约构成根本违约的,则另一方有权依照第12.4条的规定与该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该方赔偿直接损失。

10.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不可抗力

11.1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定义。

11.2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6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各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协议解除

12.1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或者双方自行协商,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2.4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其他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其它

13.1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1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1.2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3.2施工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在乙方施工进场前由甲方提供。

第14节争议的解决

14.1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不能协商解决,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5.1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甲乙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负责协调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2、协调项目运营维护及节能量确认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赋予的其他职责。

15.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1份。

15.4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双方之前所签订的框架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5.5甲方同意乙方为此项目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核名为准。

15.6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一、合作各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合作,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或其它屋顶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2.在本协议下,乙方将向甲方男方提供的建筑物共计栋,建筑物屋顶面积总计 平方米。乙方承诺期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上述建筑物屋顶应经甲方确认适合进行屋顶光伏电站建设。 3.在甲方最终确认乙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屋顶适合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将作为本协议光伏电站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电站的申报工作;乙方配合项目申报,并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 4.项目申报获得政府部门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后,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在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 5.甲方在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保护本协议下的乙方建筑物屋顶结构,并负责修复施工可能造成的破坏、渗漏等。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消除或减少对乙方业务的影响。 6.屋顶租赁期为二十年,自项目申报成功之日起算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屋顶租赁期限自动延长五年。 7.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签订关于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能源管理协议》,乙方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协议获取节能收益分成作为屋顶租赁回报。并且应

同时就乙方所提供的的建筑物屋顶签订《屋顶租赁协议》,乙方应协助甲方就其租赁的乙方建筑屋顶进行相关的租赁登记备案,以确保甲方对乙方建筑物屋顶的合法使用。若本协议项下的光伏电站项目未申报成功,则上述《能源管理协议》与屋顶租赁协议》自动终止。 8.合作协议签字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项目合作定金。合作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将协议项下屋顶区域租赁给他人用于光伏电站项目或者其他任何用途,除非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放弃对本协议项下屋顶的优先使用权,乙方有权利不予返还定金。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项目申报成功且建设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定金返还给甲方。至年月日止项目申报不成功时,甲方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乙方在收到告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定金返还给甲方。在年月日前,若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下的屋顶范围无法用于光伏发电站项目的,则乙方应在上述事项发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定金退还给甲方。 9.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者妨碍甲方对上述光伏电站的所有权与甲方对本协议项下乙方建筑物屋顶的正常使用。 三、各方义务与责任 1.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因违法法律或政府规定而完全或部分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 2.双方都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并不得用于违背公平诚信原则之用途。 3.若乙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将本协议下的乙方屋顶范围租赁或者以其他方式给他人用于光伏发电项目或者用于其他任何用途的,则视为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定金。 4.若甲方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擅自解除本协议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定金。 四、其他

能源管理合同(屋顶光伏电站)

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二零一六年六月 第一部分总则 (3) 1. 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3) 2. 投资与收益 (3) 贞脚.

3. 项目实施 (4) 4. ......................................................................................................................................................... 项目脸收. (4) 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回收及项目融资担保 (4) 5. 节能收益的确定 (4) 6. 节能收益的回收 (4) 7. 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融资及担保 (4)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5) 8. 节能项目执行期双方权利义务 (5) 9. 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5) 第四部分节能技改系统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6) 10. 节能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6) 11. 节能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6) 12. 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6) 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7) 13. 乙方的服务标准 (7)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7) 14. 甲乙双方的违约贵任 (7) 15. 其它违约责任 (8) 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8) 16. 不可抗力 (8) 17. 争议的解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它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页脚.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NO: 甲方:陕西阳光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陕西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乙方所属集团系全球领先的光伏制造业集团公司,主要致力于投资光伏产品的制造和光伏太阳能电站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并在这些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为了充分开发和利用地区的太阳能资源,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相互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投市开发区MW光伏电站项目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以下统称“两方”、“双方”,甲方、乙方中任何一方以下称“一方”。 如无明确约定,本协议书项下的“乙方”应包括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统称“项目”。 第一条项目情况 1.乙方根据其在太阳能光伏产业的发展规划,拟在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发区范围内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在甲方所在地纳税)并投资、建设和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运营周期:年。 2.投资建设开发区范围内的微型分布式电网,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拟建设的太阳能光伏电站规划容量MW,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规划用地约亩,该拟用地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开发区。每年的发电总量约为万度,相当于每年节省了吨标准煤。协助政府完成扶贫电站投资项目,规划容量MW(按县万贫困户计)总投资约亿美元(折合人民币亿元)。规划用地约亩, 3.此项目可有效促进市开发区能源结构转型,显著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使用及碳排放,促进可持续绿色发展,引领河北省新能源健康发展,促进当地经济。

第二条甲方责任 协助乙方完成本项目的立项,协助乙方建设及运营管理工作。甲方承诺:1.协调乙方与各级政府部门的关系,各级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税务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安全监督、土地和规划等部门。 2.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涉及的各项报批或备案手续,以使乙方顺利的进行项目备案并获得相应的建设规模指标(确保乙方于年1底前获得地面光伏电站的建设规模指标)、国家光伏发电标杆电价收购及地方政府电价补贴指标等。3.协助乙方办理项目选址(拟用地),土地初审、土地预审等相关手续,以确保项目拟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性质、土地用途上满足国家政策规定和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需求。 4.协助乙方办理光伏发电并网接入的有关手续,并督促当地电网企业依照国家及地方有关促进太阳能光伏发电发展的政策法规,做好并网接入服务工作,确保当地电网企业同意项目的并网接入,并与项目公司签署并网接入协议和售购电协议,优先调度和收购本项目上网电量。就并网接入方案而言,协助督促当地电网企业加快审核等。 5.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厂区规划、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安全、卫生、消防、土地等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各个环节的批准(建设施工许可),并协助解决就本项目建设施工、安全、卫生、消防、用水、土地、运营等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或与各级政府部门、农民等有关方面的关系问题。 6.甲方按照元每亩每年的标准出租提供给乙方(项目)使用(后续另行签署《土地租赁协议》),直至电站运营结束。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可以划拨的,以划拨的方式供乙方(项目)使用。对于项目建设涉及的变电房、控制中心等永久性固定建筑,依法需要办理土地征用和流转手续的,甲方全力协助乙方进行办理。 7.项目所需用水(含可能需要的农业用水),甲方负责接入到项目围墙外指定区域或协调解决农业用水来源,并承诺用水享受的价格为最优惠价格。 8.协调以当地最低供应电价供应本项目所需使用的电力。 9.甲方承诺,将在税收、行政收费和公共设施配套等方面,以法律允许的方式给予项目优惠补贴政策。 10.项目生活污水若需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市政污水管网由甲方负责接入到项目围墙外指定区域。 第三条乙方责任 1.在甲方全面履行其责任的前提下,乙方承诺将在双方正式协议签订后,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书篇一: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1 甲方: 乙方: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为充分开发利用区域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当地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利用自身在本区域的优势,引进(北京)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适合地面电站建设的场地)。 (四)项目占地: (五)项目计划总投资:亿元人民币。 (六)建设工期:个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的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3.甲方协调其他土地拥有者,以有偿租赁、征租结合的方式将项目用地提供给乙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项目建设用地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甲方保障乙方项目所用土地的整体合规性。 4.甲方对乙方上报提交的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及相关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5.甲方协助乙方将该项目列为市招商引资光伏电站项目,享受国家关于光伏产业有关扶持政策及市招商引资的有关优惠政策。 6.甲方协助乙方实现项目地通水、通电、通路。协助乙方取得项目必须的当地气象、地质、地形图等相关基础材料。 7.甲方承诺协助办理投资项目的前期手续,积极协助乙方进行融资和申报政策补贴。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筹措该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资金,负责所有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 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

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时终止。 3.2 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后 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后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分享期为年。 3.4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补贴政策调整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届时双方应另行协商调整 具体合作方式。 第4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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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光伏电站合作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地址: 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为充分开发利用本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强化绿色低碳品牌,充分开发未利用荒山、荒坡地等资源,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步伐,促进本地能源产业经济快速发展, 甲方为利用区域内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引进乙方公司建设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调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主要内容 (一)项目投资主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内容:拟建装机容量为MW勺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以最终适合建设 的地址确定最终安装容量。 (三)项目拟建地点:甲方行政区域内适合地面电站建设勺场地。 (四) 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占地:亩。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亿元人民币。 (六) 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期:月。 二、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获得提供项目全部所需用地,并采用征、租结合勺方式,配合乙方完善用地手续,确保用地合法,符合国家土地、林业等有关使用政策。甲方严格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支持和鼓励新能源产 业发展勺各项优惠政策;且在土地使用、税收减免等方面依法给予乙方一定勺优惠。 2、甲方成立项目协调小组,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有关手续。做好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 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建设中的困难问题,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NO: 甲方:XX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补偿乙方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至收购之日止每年(大写)元的 款项,并在甲方收购后以租或分红形式每年支付(大写)元给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公司 与 XXX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 第二条协议场地的提供 (2) 第三条电站的建设 (3) 第四条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4) 第五条协议场地的维护和使用 (5) 第六条电能计量 (7) 第七条电费结算 (8)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 第十条不可抗力 (11)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方拟利用乙方水池、屋顶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 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乙方作为上述场地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甲方使用。 1.2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乙 方生产使用,甲方按照乙方当月使用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电价与乙方结 算;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正式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一、合作各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合作内容:1.甲方与乙方合作,积极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号召,进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或其它屋顶光伏电站示范项目的申报、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2. 在本协议项下,乙方将向甲方提供的建筑物共计栋,建筑物屋顶面积总计平方米。乙方承诺期对本协议项下的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不受任何限制的所有权。上述建筑物屋顶应经甲方确认适合进行屋顶光伏电站建设。3.在甲方最终确认乙方所提供的建筑物屋顶适合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后,甲方或甲方的关联公司将作为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电站的申报工作;乙方配合项目申报,并在电站建设过程中提供便利条件。 4. 项目申报获得政府部门的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后,甲方负责项目的建设并在政府批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建设完成。 5. 甲方在屋顶光伏电站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保护本协议项下的乙方建筑物屋顶结构,并负责修复施工可能造成的损坏、渗漏等。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充分消除或减少对乙方业务的影响。 6. 屋顶租赁期为二十年,自项目申报成功之日算起。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屋顶租赁期限自动延长五年。 7. 甲乙双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签订关于本协议项下光伏电站项目的《能源管理协议》,乙方通过能源合同管理协议获取节能收益分成作为屋顶租赁回报。并且应同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美橙电力 二〇一五年二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SPI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 则”(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以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屋顶的方式分 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合作概述: 1.4.1双方确定并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25年内免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 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并向甲方供应电站所发全部电力;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 电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 点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合同期 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 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9)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XX 市 XX 区 XX 大道法 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 XXXX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 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 2 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 4.3 条约定。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 “远离雾霾,找回蓝天”是现代人永远的诉求的,在今年的两会期间,XX已明确指出,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强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推进工业废物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国节能环保市场潜力巨大,要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兴的支柱产业。”甲方为大力发展XX省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市场,先积极寻求业务合作伙伴,乙方拥有一定的市场资源,同意与甲方合作共同开发该产品的市场。现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本着“互利双赢”的精神及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公司形象宣传、产品介绍等相关资料。 2、配合乙方向客户提供技术咨询,方案设计,工程施工。 3、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范围内基本知识的培训。 4、按双方约定方式准时支付乙方利益分成。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与本产品有意向客户源。 2、当甲方的产品销售给乙方提供的客户源时,应当由甲方与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并由甲方负责工程所有流程。 3、乙方在拓展客户源期间,应当履行宣传甲方系列产品优点的业务,不得有诋毁甲方系列产品或转介绍客户购买其它公司同类系列产品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置留乙方提成款和解除合作合同。 三利益分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在施工结束后三天内,必须将乙方应当取得的业务提成款支付给乙方。 2、乙方提成按利润取得的%提取。

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仅供参考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2)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7)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8)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0)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XX市XX区XX大道 法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XX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4.3 条约定。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光伏电站合同样本

光伏发电系统工程 合同书 合同编号:lyyr2016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洛阳亚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第一条采购标的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天内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首付元人民币;系统安装完成后,经甲乙双方验 收合格当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元人民币。 2.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完成并网手续。 3.本合同项下的所有货物自甲方付清所有款项后,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四、交货期: 1.暂定天,计划自 2016 年月日开始,至 2016 年月日完成系统安装调试。实 际工期自双方确认具备实施条件的次日起计。设备材料备货采购工期天,设备材料安装调试工期 天。因不可抗拒因素、现场实施条件欠缺或者甲方因素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乙方一次性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即视为完成交货。 3.甲方应负责清理或者解决现场及周边障碍、阻碍等,确保现场及周边满足设备材料进出、上落、安装及 基础施工的条件。 五、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运送指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货物交由甲方或甲 方指定的承运人后,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 内容验收货物。 七、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 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八、质量保证: 1.按照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供货安装,达到国家、企业质量标准。 2.设备材料到货后安装前,甲方可对设备材料进行检查;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当天在验收单签字确认, 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3.组件:使用组件,一切组件质量问题,按 标准进行质保。光伏组件提供年产品质量保证,不可抗拒力除外,如自然灾害、战争,人为破坏 等。 4.乙方对光伏发电系统整体保修年,逆变器质保期按照厂家质保书标准执行。质量保修期内,因系 统本身质量原因影响使用的,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免费保修;如因不可抗力、意外因素、人为损坏、使 用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甲方承担工本费。质量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光伏发电系统终身维护保 养有偿服务。 5.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清单一致,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6.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确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须对产生质量问题的产品 换货。 7.甲方应按光伏发电系统运维操作的要求,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及定期保养,以保持光伏系统优良性 能及延长寿命期。 九、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 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付(除及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及不可抗拒力引起的除外),每延期日 按元承担违约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延期付款(除及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及不可抗拒力引起的除外),每延期日 按元承担违约责任。 十、甲方主要权利义务 1.负责项目报建报验,及时审核及确认安装方案、图纸及有关必须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接到乙方提 交实施图纸后,甲方应在天内予以审核确认。 2.免费提供施工安装所需水电、材料存放地、现有垂直运输条件;负责照管及协调现场有关事宜,确保现 场具备良好的可连续施工安装的条件;如现场或周边有影响人员进出、设备材料运输施工安装的,甲方 应予以及时解决;为乙方安装应调试提供便利条件。 3.有权对乙方安装施工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检查监督,及时验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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