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制度及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1 基本概念

1.1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准备

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文件。一项单位工程的施工

组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进度

计划,各项资源需求计划、施工平面图、技术质量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经济指标等。

建设工程项目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需

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内容应全面覆盖各个单位工程,并解决单位工程之间的衔接。

1.2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针对工程项目中的某一个重

点单位、分部工程.关键工序或“四新”(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内容等单独策划一整套的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质量要求以及必要图纸

等编制而成的施工文件,属于一个工程完整的施工组

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下同)编制规定

2.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组织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编制前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进行

方案讨论,确定基本方案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具体负

责编制完成后经项目经理审阅并签字后报上级审批。

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围护

设计作为一个特殊的施工方案,实际深度超过6米(含6米)的由公司组织编制设计方案,不足6米的由项目部组织编制。

2.3施工组织设计可以一次编制完成,也

可以分阶段、分单位分册编制。分阶段编制的施工组

织设计一股应由基础阶段、上部结构及装饰阶段等内

容组成。分册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第一册中“前言”部分应说明整个施工组织设计由哪几个分册组成,各

分册应顺序编号。

2.4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搭拆等部分应单独成册,单独填写

审批表,并作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部分,一

同上报审批。

2.5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一个组成部分。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

组织设计应由分包单位的技术负责入审批签字,项目

部应在分包单位编制内容的基础上,增加总包管理等

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填写审批表

报批。

2.6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要求”进行编制。

3 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方案)审批规定:

3.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单位工程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

2) 基坑挖土深度超过6米(包括6米)的工程;

3) 垂直运输需使用大型塔式起重机的工程;

4) 采用爬、挂、挑脚手或其他新工艺,

新技术的工程;

5) 基坑开挖深度在3米及以上的围护设计;

6) 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

7)其他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用电、脚手架、模板拆除与爆破、起重吊装、垂直运输设备

搭拆等专项施工方案。

3.2除上述以外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批,报公司备案。

3.3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先经项目部技术负贵人审核通过,上报时应附项目部审

批意见。

3.4上报公司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需报送二份,若有修改,则在修改后应再报送一份修改稿,报公司备案的需上报一份。

3.5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工程开工或阶段施工前两周报批。若该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尚未上报公司

已进行施工者,公司应责令其停工。

4 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修改、检查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方案交底会,由项目工程师进行交底。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认真按施工组织设计

的要求组织施工,不允许擅自变更。若确系客观原因

要求变更者,应先提出修改方案,经审批后在实施。

4.2经修改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3在施工组织设计实施过程中,公司均应对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

1)项目部是否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若有修改,有经审批;

3)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结果。

4.4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检查工作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执行。发现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较严重者,责令其立即停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批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

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

家论证审查办法》,我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必修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

工方案。

二、下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应由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审

查。

(一)深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5m及以上的深基坑(沟、槽)的土方

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地质条件、周围环境或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可能影响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的

基坑(沟、槽)的开挖、支护及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1)搭设高度8m及以上的;

(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 /m2的;

(3)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的;

2、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三)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脚手架;

2、悬挑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

3、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升降脚手架。

(四)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2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作业工程;

3、跨度30m以上的结构吊装工程。

(五)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拆卸工程;

2、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卸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烟囱、水塔和高架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3、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4、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安全的

三、专项方案需专家论证审查的,专项方案审核通过后,公司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四、专家组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

五、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标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专项方案的数学模型是否准确;

(三)专项方案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六、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

专家组成员本人应在论证报告上签字、注明专业技术职称,并对审查结论负责。

专家组论证报告应作为专项方案的附件。

七、公司应当根据专家组提交的论证报告对专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平顶山市同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6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