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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

不定项选择题

1. 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包括______。

A.公权性

B.自愿性

C.强制性

D.程序性

E.保密性

答案:ACD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民事诉讼的基本特点包括公权性、强制性、程序性。

2. 民事诉讼是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重要方式,其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参与人的有______。

A.当事人代表

B.第三人

C.鉴定人

D.代理律师

答案:D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诉讼参与人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

3. 甲建设单位一直拖欠乙施工单位工程款,乙多次索要未果,遂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仍不履行,则乙可向______申请执行。

A.仲裁委员会

B.人民法院

C.人民政府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4. 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解决争议的方法只能为调解。当纠纷发生后,若一方坚决不同意调解,此时争议解决方式应为______。

A.和解

B.调解

C.诉讼

D.仲裁

答案:C

5. 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答案:C

6. 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

B.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C.行政复议以调解为主,以书面审查为辅

D.提出行政复议的,必须是认为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7. 关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______。

A.调解只能在民事诉讼阶段进行

B.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C.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当事人双方的协议

D.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

E.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答案:BCDE

8. 关于执行申请期间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申请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

B.规定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C.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算

D.法律文书未规定的,从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计

答案:C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执行申请期间的内容。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这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9. 当事人不得在合同中协议选择由______的人民法院管辖。

A.原告住所地

B.仲裁机构所在地

C.合同签订地

D.标的物所在地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协议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任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0.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______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A.提起诉讼

B.提出请求

C.主张权利

D.自愿履行

答案:D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诉讼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

11. 某施工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双方发生施工合同争议,根据该条款,对该争议案件享有管辖权的应为______。

A.合同履行地法院

B.被告住所地法院

C.仲裁委员会

D.合同签订地法院

E.原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B

[解答]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大纲(2018)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科目考试大纲 1Z3000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Z301013 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Z301022 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Z301023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Z301033 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Z301041 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Z301042 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Z301043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Z301052 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 1Z301053 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6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1Z301063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保护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Z301071 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1Z301072 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1Z301073 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 1Z301081 保险与保险索赔的规定 1Z301082 建设工程保险的主要种类和投保权益1Z301090 建设工程税收制度 1Z301091 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1Z301092 企业增值税的规定 1Z301093 环境保护税的规定 1Z301094 其他相关税收的规定 1Z30110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1Z301101 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1Z301102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110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1104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1Z302013 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1Z30201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工程建设法规 课程性质:《工程建设法规》属于专业领域课,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 学分:2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工程检测专业、建筑工程监理专业 1.前言 1.1课程定位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课程内容的学习,掌握关于建筑法规及业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本课程是一门专业基础理论课程,属于专业领域课,安排在第一学期学习,为学习建筑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等专业课奠定基础。本课程可作为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 1.2设计思路 根据建筑工程行业专家对本专业岗位群工作任务及职业能力分析,改革传统教学模式,与现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标准相结合,与建造师考试结构和体例相结合,采用理论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案例进行讲解。教学形式必须结合开放教育“自学、导学、助学”的特点,通过学生自学、辅导教师课堂教学、案例讨论和观看有关建筑法律法规的电视录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建筑法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本课程学习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单位所涉及的

工程法律法规,重点学会其中与施工单位密切相关的工程法律法规。能够深入理解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操作程序;能应用相关知识分析实际案例,找出原因并从中得到启发。 2.课程目标 知识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学习建设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培养自身的工程建设法律意识。 2.合同法 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主要的依据就是《合同法》。通过学习合同法,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提高合同管理能力以及项目管理能力。 3.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建设活动非常复杂以及政府监管严格,因此,建设工程纠纷不可避免。学习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能力目标: 1.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掌握工程建设所要遵守的准则,会运用所学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会工程建设相关的操作程序。 2.合同法 掌握合同法的知识,正确选择使用《合同法》,会有效进行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习题-练习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名词解释 1. 无因管理 2. 要约 3. 抵押 4. 不安抗辩权 二.单项选择题 1. 人们通常称()为法律事实。 A.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B. 法律得以产生的事实 C. 实际发生的社会现象 D. 法律关系产生的事件 1.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B. 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C.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D.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2. 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 A. 直接使用的权利 B. 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C. 获得利息的权 利 D. 实际控制的权利 3.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己的义务。 A. 全面履行 B. 可以不全面履行 C. 可以不履行 D. 只享受权利,不全面履行 4.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A. 12 B. 24 C. 32 D. 48 5.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的同意。 A. 债权人 B. 人民法院 C. 公证部门 D. 第三人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A. 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B. 不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C. 可以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D.可以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7.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 项目主管部门 B. 当地人民政府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 B.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C.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D.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陈印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通关 2Z208000(14)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下)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老师:陈印 题量3~4分 主要考核点2013年2012年10月2012年6月 仲裁协议√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仲裁超裁 √仲裁协议效力的 确认 √仲裁超裁 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开庭和审理√仲裁审理特点仲裁和解、调解 仲裁裁决的效力 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向谁申请撤销 √仲裁裁决被不予执行的法律 后果 √仲裁撤销的事 由 涉外仲裁 【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劳动争议(伙计~老板)和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村民~村委会)的仲裁,不适用仲裁法。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家里人);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官)。 【2012真题】根据《仲裁法》,可以进行仲裁的是()。 A.行政不作为纠纷 B.工程质量纠纷 C.涉外婚姻纠纷 D.施工企业工资纠纷 【答案】B 【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的必要内容必要内容欠缺的后果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事项 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A.仲裁事项 B.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C.仲裁委员会的住所地 D.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E.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答案】ADE

【2012真题】施工合同的解决争议条款约定“所有争议提交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当该合同产生纠纷时,当事人()。 A.应当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只能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D.必须重新确定受诉人民法院 【答案】C 【2013真题】某施工合同约定:发生争议由仲裁委员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后双方发生施工合同争议,根据该条款,对该争议案件享有管辖权的应为()。 A.合同履行地法院 B.仲裁委员会 C.合同签订地法院 D.被告住所地法院 E.原告住所地法院 【答案】AD 【2012真题】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关于该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有()。 A.该仲裁协议当然无效 B.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该仲裁协议无效 C.一方当事人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仲裁机构仲裁 D.一方当事人应按排列顺序确定仲裁机构 E.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中一个仲裁机构的,该仲裁协议有效 【答案】BE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合同无效,不影响独立存在的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2009真题】分包合同中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总承包商以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分包合同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 A.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驳回起诉 B.不予受理 C.应当受理,确认合同有效后移送仲裁委员会 D.应当先审查合同效力,确认合同无效后受理 【答案】B 【拓展】某施工合同约定,“本合同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 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后建设单位以施工单位挂靠为由,请求被告住所地法院认定合同无效。则法院应如何处理? 【仲裁超裁】 仲裁事项由仲裁协议确定。仲裁裁决以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申请人的请求为限,不得超裁。【2012真题】某施工合同仅约定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时由甲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质量和工程价款上产生纠纷。承包人向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包人提出管辖异议,关于该案件仲裁受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质量与结算争议均应由甲仲裁委员会受理 B.合同仲裁条款约定无效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管理 制度

第一讲 1Z301000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该讲内容: 1、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2、1Z301020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 3、1Z301030民法 1Z301010建造师管理制度 07、各有1个多选题。 1Z301011注册管理(掌握) 一、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条件

(二)考试科目 不会作为考试内容,略 二、注册 把握几个层次的问题: (一)注册申请中的管辖问题 取得以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建设单位的人员,应当经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二)注册的种类 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增项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6)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它情形。 初始注册者,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8)其它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最新整理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二建工程法规章节考点:工程建设标准 1.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我国的工程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又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要点包括: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范围和程序、发布主体和编号规则、复审周期以及修订条件。 (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包括: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制定的范围、程序和主体,与国家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复审周期和修订程序。 (3)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建设企业标准。包括:制定的条件、适用范围、程序和主体,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之间的效力关系及其处理原则。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的种类。企业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效力关系,国家对制定企业标准的宗旨。标准、规范、规程概念的统称及内涵的区别。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其中,( )又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A.国家标准、地方标准 B.行业标准、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D.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 )。 A.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B.工程项目采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C.工程技术人员是否熟悉、掌握强制性标准. D.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E.工程项目采用的导则、指南、手册、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的种类及法律解决途径 1、纠纷种类 民事纠纷:平等主体、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 行政纠纷:不平等主体、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之间纠纷,包括行政争议和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纠纷。 2、民事纠纷解决途径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任何阶段 调解:人民、行政、仲裁、司法、行业调解 仲裁:仅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 诉讼: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 3、仲裁 使用范围:仅限于民商事纠纷:合同纠纷财产纠纷 不能仲裁的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劳动纠纷行政,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特点:自愿性(仲裁协议)专业性(专家仲裁)独立性(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保密性(依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快捷性(一裁终局)强制性和广泛性(法律强制且缔约国承认和执行) 4、行政纠纷解决途径 行政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 行政诉讼: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除法律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当事人可自主选择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第二节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制度 1、级别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基层法院:婚姻、继承、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该事故、劳动争议,群体性纠纷案件 中级法院、高级法院、最高法院

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和诉讼的金额等确定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原告就被告 公民: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连续居住满1年地方) 法人:住所地指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同一诉讼几个被告的,可以向任何一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2)特殊地域管辖: 法定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管辖 思路:先协议管辖后法定管辖。 (3)专属地域管辖:排除法定管辖和协议管辖 不动产纠纷在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如房屋买卖纠纷、土地使用权转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已登记的,以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位不动产所在地,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4)移送管辖 法院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应移送有管辖权法院 受移送法院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应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该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被告收到起诉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原告第三人(独立诉求或厉害关系) 被告共同诉讼人(原告被告为两人移送) 诉讼代理人: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法律法规有关建设工程转包分包的规定 一、适用法律《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颁布,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颁布,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颁布,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名词解释发包—发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把建筑、加工、订货等任务包给企业单位承办。 承包—承包是指依照双方议定的条件接受并完成(工程、利润、订货、产量等)任务。 肢解—肢解是指古代一种割去四肢的酷刑,现比喻完整的国土、体系、建设工程等被分割。 转让—转让是指把自身拥有的物件、应享有的权利、应承办完成的工程(供货)等以一定的方式让给他人的行为。 转包—中标项目的转包,是指中标人将其承包的中标项目倒手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实际上成为该中标项目的新的承包人的行为。 分包—中标项目的分包,是指对中标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单位,将其总承包的中标项目的某一部分或某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订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此时中标人就成为分包合同的发包人。 三、法律规定(一)《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二)《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三)《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四)《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试卷13

注册建造师二级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 律制度)-试卷13 (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5,分数:50.00) 1.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分数: 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以下关于民事纠纷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针对财产关系的民事纠纷均具有可处分性 B.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C.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均具有不可处分性√ D.其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解析:解析:民事纠纷的特点之一是具有可处分性,但是有关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多具有不可处分性,因此C说法错误,当选。 3.下列选项中,当事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是( )。 (分数:2.00) A.工地的塔吊倒塌造成临近的民房被砸塌√ B.某施工单位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工期竣工 C.因台风导致工程损坏 D.某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建设工程领域经常发生侵权纠纷,A 选项为施工单位对周围居民的侵权,B选项施工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C选项为自然灾害,D选项为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正确。 4.某施工单位为赶工期,对本应当进行边坡支护的土石方工程未进行有效支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到该隋况后责令其改正,并进行了罚款,其惩罚措施属于( )法律责任形式。 (分数:2.00)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程序处罚√ 解析: 5.下列关于行政行为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分数:2.00) A.行政行为具有不可裁量性√ B.行政行为的主体是法定的 C.实施行政行为具有单方意志性 D.行政行为多属于无偿行为 解析: 6.以下不属于民事纠纷处理方式的是( )。 (分数:2.00) A.当事人自行和解 B.行政复议√ C.行政机关调解 D.商事仲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第9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练习题 一、简答题 1、简述建设工程中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P161 2、简述建设工程中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P163 3、简述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P164 二、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答案) 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 D )的配套文件。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B、建筑法; C、施工及验收标准;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下列要求不属于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的是( )。 A、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B、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要有设计方案; C、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企业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D、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 )内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7天; B、15天; C、45天; D、60天。 4.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在( )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监督机构; B、工程监理企业或建设单位; C、工程监理企业或上级主管部门; D、施工管理人员。 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应当由( C )。 A、法律直接规定; B、发包人与承包人自主决定; C、法律规定和发承包人双方约定; D、发包人规定。 6.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正确的表述是( )。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70年; B.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5年; D.基础设施工程为100年,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70年。 7.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 )。 A.质量保证书; B.咨询评估书; C.使用说明书; D.质量保修书。 8.关于工程监理企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不正确的是( A )。 A.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监理任务,可以像施工单位一样,将部分工程分包出去; B.不得与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 C.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D.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解读】工程监理业务不得转让。 9.在我国,对全国工程质量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

通信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汇编

《通信建设工程常用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汇编》 一、法律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司法解释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能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6.最高人亿法院关于愈期付款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愈期付款违约的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 计算总是的批复》的批复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执行中查封、扣押、冻强财产的规定 三行政法规类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7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四、政府规章类 1.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4.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 5.工程建设项目堪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6.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9.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 10.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目招标公告的媒介 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五、通信建设工程行业近两年最新标准号 1.《移动通信基站安全防护技术暂行规定》,编号:YD/T 5202-2015 2.《交换设备抗震性能检测规范第三部分:移动通信核心网设备》,编号:D5084.3-2015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集合

【案例一】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9 地处A市的某设计院承担了坐落在B市的某项“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任务。该设计院将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B市的某施工单位。设计院在施工现场派驻了包括甲在内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则由乙为项目经理自成了项目经理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施工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院认为甲并不是该项目的设计院方的项目经理,不承认甲签字的效力。经查实,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的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该项目现场。事实上,该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 【问题】 设计院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设计院派甲作为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但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由于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项目现场,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工程款为由申请仲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增加的工程量。 【答案】 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致使本案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经常存在着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经常不在现场的情况。本案的真实背景是设计院认为甲被施工单位买通而拒绝付款。本案对施工单位的教训是:施工单位需要让发包或总包单位签字时,一定要找其授权人;如果发包或总包单位变更授权人的,应当要求发包单位完成变更的手续。 【案例二】P13 甲施工企业在某条公路的施工过程串,需要购买一批水泥。甲施工企业的采购员张某持介绍信到乙建材公司要求购买一批B 强度等级的水泥。由于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未签订书面的水泥买卖合同,乙建材公司很快就发货了。但乙建材公司发货后,甲施工企业拒绝支付货款。甲施工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公司让张某购买的水泥是A强度等级而非B强度等级。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问题】 (1)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 (1)本案中的纠纷处理,首先要判明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而对于合同效力判断的重要依据是甲施工企业的介绍信是如何写的。《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水泥”,则张某行为是合法代理行为,其购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双方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即甲施工企业应当付款。如果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A强度等级水泥”,则张某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就超越了代理权限,双方的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2)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首要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即甲施工企业可以退货、拒付货款。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66条关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向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明张某要求购买的是B强度等级水泥。 【案例三】P14-15 2011年7月,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中标某大厦工程,负责施工总承包。2012年5月,甲公司将该大厦装饰工程施工分包给乙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李某;乙公司驻该项目经理为王某。李某与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2012年6月,甲公司在该项目上需租赁部分架管、扣件,但资金紧张。李某听说王某与丙材料租赁站(以下简称丙租赁站)关系密切,便找到王某帮忙赊租架管、扣件。王某答应了李某的请求。随后,李某将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及该单位的空白介绍信交给王某。同年7月10日,王某找到丙租赁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绍信(没有注明租赁

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_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_考试题_复习资料 (1)

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 第 1题:多选题(本题2分) 当事人可以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其特点有( )。 A、程序和实体判决的严格依法性 B、原告在诉讼中的优先性 C、诉讼制度具有公开性 D、两审终审制 E、执行的强制性 【正确答案】:ACDE 第 2题:多选题(本题2分) 关于仲裁审理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仲裁案件的审理以公开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审理为补充 B、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应当开庭审理 C、仲裁案件的审理可以书面审理 D、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是否开庭审理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E、仲裁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正确答案】:BCDE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审理制度。依据《仲裁法》第40 条,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故A 选项不正确。依据该法第39 条,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故B、C、D、E 选项正确。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管理行为是( )。 A、行政许可 B、行政处罚 C、行政强制 D、行政裁决 【正确答案】:A 第 4题:多选题(本题2分) 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纠纷的类型主要有( )。 A、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质量纠纷 B、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数量纠纷 C、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履行期限、地点的纠纷 D、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价款纠纷

E、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缔约过失纠纷 【正确答案】:ABCD 第 5题:单选题(本题1分) 双方当事人达成仲裁和解协议后,一方撤回仲裁申请。当另一方拒不履行和解协议时,当事人( )。 A、可申请仲裁机构强制执行 B、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C、可申请仲裁庭恢复审理 D、根据原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和解协议的效力及拒不履行时的救济。仲裁机构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则A 选项不正确。由于一方已撤回仲裁申请,仲裁案件已结案,不可申请仲裁庭恢复审理,故C选项不正确。仲裁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并无法律强制力,依据《仲裁法》第50 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此,B 选项不正确,D 选项正确。 第 6题:单选题(本题1分)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人民法院执行的根据的是( )。 A、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B、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C、仲裁机构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 D、在执行中,经执行员记入笔录的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 【正确答案】:D 第 7题:单选题(本题1分) 下列各项中,关于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施工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施工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施工企业与挂靠单位或者个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本题考察建设工程主体纠纷处理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建筑法》第66 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十新版

(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 (2)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 (3)拒绝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4)紧急避险权: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请示赔偿权 (6)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3)危险报告义务 3、法律责任(略) (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2)重大事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3)较大事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一般事故: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例1: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的程序,导致一幢13层在建楼房倒塌,致使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7000余万元人民币,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该事件属于()事故。(09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B

例2、某工地发生了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于( )事故。(10真) A、特别重大 B、重大 C、较大 D、一般 答案:C (2)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2)《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关于事故报告的处理 1)事故单位的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监管部门的报告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上报国务院安监部门; 较大事故:报省一级安监部门; 一般事故:市一级安监部门。 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3)报告的内容 4)应急救援 5)现场与证据 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1)《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调查的规定

知识点一 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知识点一工程建设标准的分类 (一)我国的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法》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1、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范围和类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2、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原则和程序: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分为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 3、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审批、发布和编号: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代号为“GB/T”; 4、国家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复审一般在国家标准实施后5 年进行1 次。 (三)工程建设行业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以制定行业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之后,该项行业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范围和类型;2、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与复审: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实施后,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该标准的批准部门应当适时进行复审,确认其继续有效或予以修订、废止。一般也是5 年复审1 次。 (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标准化法》规定,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在公布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之后,该项地方标准即行废止。1、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的范围和权限;2、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复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得在建设活动中使用。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 年。 (五)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标准化法》的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已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在企业内部适用。工程建设企业标准一般包括企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企业技术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管理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同意的管理要求所指定的标准。企业工作标准,是指对本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和统一的工作事项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规定 (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

[工程类试卷]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同步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同步练习试卷3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下列选项中,对调解的理解错误的是()。 (A)当事人庭外和解的,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 (B)仲裁调解书生效后产生执行效力 (C)仲裁裁决生效后可以进行仲裁调解 (D)法院在强制执行时一般不能调解 2 人民法院对仲裁进行司法监督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仅审查其()。(A)主体问题 (B)程序问题 (C)实体问题 (D)法律适用问题 3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提m。(A)3个月 (B)6个月 (C)1年 (D)2年 4 商事仲裁是目前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重要途径,关于仲裁的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审理方式分为开庭审理和不公开审理 (B)仲裁庭作出的裁决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生效 (C)当事人对裁决有异议,应当在裁决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撤销 (D)仲裁庭的组成不合法的,将被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5 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A)30 (B)60 (C)90 (D)180 6 某工程款纠纷案件,仲裁裁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可能出现的情形是 ()。 (A)执行调解 (B)双方和解 (C)由专业机构调解 (D)启动争议评审 7 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答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 (A)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都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D)只有裁决书可以申请撤销 8 某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施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木工问,于是对其进行罚款处理,该处罚措施属于()法律责任形式。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 (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9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形式的是()。 (A)记过 (B)责令停止营业 (C)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D)拘留 10 以下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者之间的区别,说法错误的是()。 (A)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上级对下级的监督 (B)行政复议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C)行政诉讼可以审查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D)行政诉讼后不服的,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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