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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总说明

一、《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下简称"本定额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建筑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

二、本定额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配合使用,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三、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可作为编制国有投资工程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也可作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为:

1. 《建设工程工程量淸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2?《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854- 2013);

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 01 —31-2015);

4. 《全国统一建设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 72.1?11-2008);

5?《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2003);

6?《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2014);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8. 其他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9. 深圳市近年来具有代表性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文件、工程计价文件及其他资料;

10. 编制期建筑市场价格行情调研资料。

五、本定额内容组成

1. 本定额由总说明、工程畳计算规则总则、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建筑物超髙增加费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以及附录等七部分组成。

2. 本定额中分部分项工程部分、措施项目部分按章、节、项目、子目顺序排列,各章均包括说明、工程量

计算规则、定额子目构成表三部分。定额子目构成表由工作内容、计量单位、消耗量表格及必要的附注组成。

3. 分部分项工程部分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第三章桩基础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六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第七章屋

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保溫与隔热工程。

4. 措施项目部分包括:第九章降排水工程,第十章模板工程,第十一章脚手架工程,第十二章建筑物垂直

运输,第十三章建筑材料二次运输。

5?附录部分包括:附录一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表,附录二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附录三补充机械台班。

六、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均包括按相关技术规范完成该子目全部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

说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费用中。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我市目前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反映了编制期市场平均人工费和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

八、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价格的确定;

1. 人工费

本定额各子目人工费由普工人工费、技工人工费构成,其人工费价格水平是根据2016年第一季度深圳市

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状况、建筑劳务市场行情综合测定。计价时,子目中的人工费可根据发布的定额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

2. 材料

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消耗量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考虑;周

转性材料按一定周转次数以摊销量的形式列入定额消耗量,模板回程费及维修费已计入相应子目;定额中用量少、价值小且种类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费形式体现。

本定额的材料单价是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16年第一期)确定,未刊登材料单价根据深

圳市建筑市场综合取定,计价时,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施工机械台班

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规的机械配备、选定的机种、机型及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定。机械台班消耗量中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

费,此类费用已列入企业管理费中。

九、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己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所需消耗的人工和机械,因施工现场原因不能将材料或设备一次运到施工操作安装地点的,可另计二次运输费。

十、本定额子目消耗量未包含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垂直运输,其垂直运输费用按"建筑物垂直运输"章节有关规定计取。

十一、本定额子目消耗量已综合考虑了建筑物高度在8层或24米以内的人工、机械消耗,建筑物在8层

或24米以上的人工、机械降效引起的增加费用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说明"执行。

十二、本定额未包含拆除工程相应子目,建筑物局部拆除可参照《深圳市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关子目执行。

十三、本定额未包含的钢结构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安装子目将单独成册,另行发布。

十四、本定额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下施工时的降效增加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本定额消耗量构成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供发承包双方参考使用,相应费率按现行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

实际计价时,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的费率可根据深圳市发布的计价费率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十六、本定额中凡注明内"或"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及"大于"者均不包含XX本身十七、本定额的解释和管理由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实施,本定额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其他部口或单位不得修改、翻印。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

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计算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本规则及本定额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下文件:

1. 经审定的施工图及说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 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内容应与本定额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本定额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本定额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 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 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 长度计算的为米(m);

4. 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 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6. 工期或时间计算的为天或小时

六、汇总工程量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 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 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3. 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4. 以天或小时为单位的,取整数。

七、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接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十、计算工程量时,除本定额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建筑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分部、分项工程顺序依次计算。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含有直径在30mm 以内根 类的泥炭和腐殖土

掺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 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 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杂 质的砂填土

1100 1650 1750 1900

肥黏土、残坡积硬塑的黏 性土和冰冻土

1800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 15?40 mm 勺碎石和卵石 1750

用尖锹并

三类土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 1790

同时用镐

0.8?

-1.0 壤

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开挖

含有直径大于30mn 根类 的腐殖土或泥炭

1400

(30%)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 料的土壤

1900

土含碎石重黏土、其中包 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黏 土

1950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 料和重达50kg 以内的顽 石(总体积10%以内)等 1950

用尖锹并

四类土 IV

杂质的肥黏土和重壤土

同时用镐

1.0?

-1.5 壤

冰磧黏土,含有重量在

和橇棍开

50kg 以内的巨砾,其含量 为总体积10%以内

2000

挖(30%)

不含或含有重达10kg 以 内的顽石 1950

全风化各类岩

2000

含有重量在50kg 以内的 巨砾(占体积10%以上) 的冰磧石

2100

强风化的极软岩、软岩、 较软岩

2000

部分用手

弱风化的极软岩 2100

凿工具部

/ \ 匚口

松石

V

小于200 小于3.5 1.5 ?2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1800

分用爆破 来开挖

胶结力弱的砾岩

1900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2200

石膏、泥岩

2200

关于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河北省建设厅文件 冀建质\[2008\]393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颁布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简称《规则》),现予颁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2008年7月1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不再调整。 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本《规则》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说明 一、为统一全省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与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作为确定本省范围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依据。 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工程量除依据2008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个(或只)计算的为个(或只)。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m2、m取两位小数;t取三位小数;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B.1 楼地面工程 一、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 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洞、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五、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六、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七、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深圳03版定额计算规则

目录 A.1 土(石)方工程 (1) 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 (5)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8) 说明 (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1) A.3砌筑工程 (14) 说明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5)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 说明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21)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及木结构工程 (27) 说明 (27) 工程量计算规则 (28) A.6 金属结构工程 (29) 说明 (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31) 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33) 说明 (33)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A.9 建筑物拆除工程 (34) 说明 (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35)

A.10 支撑工程 (36) 说明 (36) 工程量计算规则 (36) A.11 降排水工程 (37) 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7) A.12 模板工程 (38) 说明 (38)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A.13 脚手架工程 (41) 说明 (41) 工程量计算规则 (43) A.14 建筑物垂直运输 (46) 说明 (46) 工程量计算规则 (47) A.15 建筑材料二次运输 (48) 说明 (48) A.16 “绿色建筑”消耗量子目(施行) (48) 编制说明 (49) A.17 节能门窗、幕墙工程(试行) (49) 说明 (49)

深圳市2003建筑工程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1-1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总说明 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八、建筑工程应用综合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所承担的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 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九、人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人工工日是按照1994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计算的,综合了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及人工幅度差,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以综合用工表示。 2.本定额综合用工按技术含量不同分为综合用工一类、综合用工二类、综合用工三类共三种,单价分别为:综合用工一类45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4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30元/工日。 十、材料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损耗,包括场内运输损耗、现场存放损耗和施工操作损耗。

广东省2010建筑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完整版】2016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章 节 说 明 及 计 算 规 则 (2010版)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

目录 (上册) 总说明 (3) 第一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A.1 土石方工程 (5) A.2 桩基础工程 (11) A.3 砌筑工程 (14)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8) A.5 木结构工程 (23) A.6 金属工程 (26)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27) A.8 保温隔热工程 (31) (中册) A.9 楼地面工程 (33) A.10 墙柱面工程 (39) A.11 天棚工程 (39) A.12 门窗工程 (42) A.13 幕墙工程 (46) A.14 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48) A.15 家具工程 (49) A.16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50) A.17 广告牌工程 (57) A.18 景观工程 (58) A.19 石作工程 (60) A.20 其他工程 (61) (下册) 第二部分措施项目 (63) A.21 模板工程 (63) A.22 脚手架工程 (66) A.23 垂直运输工程 (71) A.24 材料二次运输 (73) A.25 成品保护工程 (74) A.26 混凝土泵送增加费 (75) A.27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 (75) A.28 措施其他项目 (77) 第三部分其他项目 (78) 第四部分规费 (80) 第五部分税金 (80)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节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有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用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本综合定额的人工每工日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 4.本综合定额的人工单价采用四类地区综合用工水平51元/工日,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发布动态人工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测试验费(含自设实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1.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装备程度综合取定,已包括机械幅度差。实际配备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深圳市装饰工程定额计算规范

目录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第三章天棚工程 第四章门窗工程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六章广告艺术工程 第七章细部装饰工程 第八章固定家私工程 第九章拆除工程 第十章按系数计算的费用

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整体、块料)等楼地面装饰项目与扶手、栏杆、栏板装饰项目;分别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楼地面装饰工程及装饰性栏杆、栏板工程。 二、本章子目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面层材料型号、规格,扶手、栏杆、栏板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不同的,可以换算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抹灰子目中的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12mm和8mm。如设计厚度与子目中不同时,除注明外,不得换算。 四、本章中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素水泥浆。 五、本章中的“零星项目”子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本章中未列子目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工程。单个面积在0.5m2以外的雨蓬顶面抹灰,按相应楼地面子目执行。 六、本章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楼梯不包括踢脚板,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子目乘以系数1.15。木地板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另按第二章墙裙相应子目执行。 七、现浇水磨石子目中已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酸洗打蜡,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镶拼面积小于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块料面层刷养护液、保护液时,子目乘以下列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九、楼梯、台阶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防滑条,需做防滑条时,另按相应子目计算。楼梯面层子目中不包括楼梯侧面、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另按本章说明第三条执行,底面抹灰另按“天棚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2003)计算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三、土方工程的有关说明: 1. 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3. 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子目中人工乘以系数 1.43。 5. 项目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当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 机械挖沟槽、基坑(包括底宽3m外的沟槽、底面积20m2内的基坑)土方工程量, 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按机械挖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 用。 7.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17。 8.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一、二类土子目乘以系数0.87。 10.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 1.10。 四、石方工程的有关说明: 1. 摊座是指爆破后的水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15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GJD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GYD-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部改造;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各项费用; 其他项目: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规费: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税金:适用于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附录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附录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工程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

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广东省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8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总说明 一、《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等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采用绿色施工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我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机具等消耗量及管理费标准,该消耗量及费用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以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采用绿色施工标准的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税金、附录共五部分组成。子目基价及其组项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六、本综合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地说明主要施工工序,次要施工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综合考虑在内。 七、关于人工费 1.本综合定额的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生产工人的薪酬,包括了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费用,已经综合考虑了不同工种、不同技术等级等因素,内容包括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工资性收入: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中,企业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3)住房公积金: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工会经费: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 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 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 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 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 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 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 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 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 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 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 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 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 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 3、《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上、下册)(鲁建标字[2003]3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

最新版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计算规则

2010版广东省建筑装饰综合定额计算规则

A.1 土石方工程 章说明 一、一般规定 1、工程计量前,应了解以下事项: 1)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2)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3)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4) 其他需了解的有关事项。 2、本章的土石方工程量除定额注明外,挖、运土石方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体积折算按下表计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3、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详见附表)对照后确定。 4、平整场地、沟槽、基坑和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 1) 建筑场地就地挖、填、运、找平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为平整场地; 2) 图示底宽在3m以内,且长大于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3) 图示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4) 超过上述范围的,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5、本章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及地表水排除费用。

6、本章的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超过3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 7、本章的汽车运土、石方的运输道路是按不同道路等级综合确定的,己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汽车、人力车运输重车上坡降效因素,除定额有规定外,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8、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二、土方 1、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8;机械挖土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2、挖淤泥、流砂工程量,按挖土方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未考虑涌砂、涌泥,发生时按实。 3、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的桩或类似尺寸障碍物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按定额相应子目的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10。 4、在有挡土板支撑下采用人工挖土方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5、机械挖土人工辅助开挖,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分别计算机械、人工挖土工程量;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的,按机械挖土方94%、人工挖土方6%计算。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系数1.25,定额内未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台班的消耗。 7、人工挖桩间土和湿土时,按规定系数相加计算(1+0.3+0.18)。

【免费下载】深圳建筑工程定额计算规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一、为统一深圳市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依据及项目划分,规范建筑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计算尺度及标准,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建筑消耗量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续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 三、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建筑消耗量标准”各章具体规定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以及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 2、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施工图设计规定的分界线为准,其计算内容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 五、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建筑消耗量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 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 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 七、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 八、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 九、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执行哪一章子目应按该章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不应相互借用。 十、计算工程量时,除“建筑消耗量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在基层面进行施工时,除有特别注明者外,设计图示尺寸均指所建筑面的结构尺寸。 十一、各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章计算规则、说明。 十二、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第一节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一、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设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

广西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完整版)

目录 总说明 (1) 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 (2)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 A.1 土(石)方工程 说明 (5) 工程量计算规则 (7)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14) 工程量计算规则 (17) A.3 砌筑工程 说明 (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1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22) 工程量计算规则 (24) A.5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 说明 (2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0) A.6 金属结构工程 说明 (31) 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 说明 (34) 工程量计算规则 (34) A.8 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说明 (37) 工程量计算规则 (38) A.9 脚手架工程 说明 (39) 工程量计算规则 (39) A.10 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2)

A.11 模板工程 说明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3) A.12 混凝土运输及泵送工程 说明 (47)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说明 (48) 工程量计算规则 (48) A.13 材料二次运输 说明 (49) 工程量计算规则 (49)

总说明 1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建筑工程消耗量分册》(以下简称本分册)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量依据。 2 本分册参考基价为全区统一参考基价,各地市不再编制参考基价表。本分册实际使用时应以市场人工单价、市场材料价格进行计算。 3 本分册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4 本分册是编制工程施工图预算(标底)的依据,可作为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也可作为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5 本分册的编制是依据: 5.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5.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5.3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编制说明》(土建工程) 5.5 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本分册是按照广西建筑施工企业正常施工条件、现有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为基础进行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7 本分册的工作内容,只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8 本分册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人工、材料、半成品和机械台班数量,除定额中有规定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法及工、料、机等耗用与定额不同时进行调整换算。 9 本分册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按不同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要求,划分为建筑综合工日(一类)(22元/工日)和建筑综合工日(二类) (26元/ 工日)。 10 本分册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0.1 本分册采用的建筑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10.2 本分册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算了相应的施工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10.3 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损耗率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人工材料配合比机械台班基期参考价》附表。 10.4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材料费的百分比表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编制技术报告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编制技术报告 2008年7月9日住建部以第63号公告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2009年1月8日住建部和人社部又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包括建设工程各个专业工程的劳动定额。为了适应建设市场的发展,满足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改革的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示我站组织编制了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建设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 按照省住建厅的部署和要求,我站组织成立了以各市造价站为主要成员,部分施工企业、造价咨询单位、财政评审、建设单位参与组成的编制组。在编制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顺利按照计划完成了各项编制任务,并组织召开了多次审查会议。2009年10月27日,省住建厅发文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征求<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意见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9]423号),2010年经厅办公会议审查通过,2010年2月26日正式发文粤建市[2010]1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要求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 现将《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审过程 本次综合定额的修订工作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筹备。2009年3月,《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编制方案》得到住建厅的批准,编制工作正式全面铺开。 为满足编制工作需要,确保编制进度和质量,省造价管理总站从部分市造价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企业、财政评审中心等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与专家,组织成立30余人的编制组、10余人的审查组共同负责具体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先后召开了五次编制工作会议、三次内部审查会议、以及最终审校工作会议,累计会议时间35天,累计参加会议230人次。

深圳装饰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深圳市装饰工程定额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楼地面垫层、找平层、面层(整体、块料)等楼地面装饰项目与扶手、栏杆、栏板装饰项目;分别适用于建筑装饰工程中的楼地面装饰工程及装饰性栏杆、栏板工程。 二、本章子目中所注明的砂浆、水泥石子浆等种类、配合比,面层材料型号、规格,扶手、栏杆、栏板材料规格、用量与设计不同的,可以换算材料,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三、抹灰子目中的不同砂浆分别列出厚度,如(12+8)mm,表示底、面层砂浆厚度分别12mm和8mm。如设计厚度与子目中不同时,除注明外,不得换算。 四、本章中需使用各种砂浆的子目,除注明外,均包括扫素水泥浆。 五、本章中的“零星项目”子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面积在0.5m2以内且本章中未列子目的少量分散的楼地面装饰工程。单个面积在0.5m2以外的雨蓬顶面抹灰,按相应楼地面子目执行。 六、本章楼地面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楼梯不包括踢脚板,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楼梯踢脚线块料面层,按相应踢脚线子目乘以系数1.15。木地板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200mm以内,其余踢脚线子目适用高度为300mm以内,高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另按第二章墙裙相应子目执行。

七、现浇水磨石子目中已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酸洗打蜡,应另按相应子目执行。 八、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镶拼面积小于0.015 m2的石材执行点缀子目;楼梯、台阶的大理石、花岗石块料面层刷养护液、保护液时,子目乘以下列系数:楼梯1.36,台阶1.48。九、楼梯、台阶面层子目中不包括防滑条,需做防滑条时,另按相应子目计算。楼梯面层子目中不包括楼梯侧面、底面抹灰,侧面抹灰另按本章说明第三条执行,底面抹灰另按“天棚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十、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20;块料用量乘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用量乘系数1.05。 十一、木地板如需油漆,另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垫层工程量,区分不同材质,按主墙间的结构净空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m3计算(其中,水泥石粉渣垫层区分不同厚度按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截面积0.3m2以内的柱、跺、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楼地面找平层、整体面层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区分不同材质、厚度,均按主墙间的

山东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

一、住宅楼顶部阁楼(即斜屋面)1/2高度大于2.2米是否计算建筑面积。 答:层高大于2.2米部分计算建筑面积。 二、菏泽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你站菏标定函[2003]3号请示函收悉。现就请示内容答复如下: 关于执行96年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时,当建筑物层高为2.2m时,不计算建筑面积,同时也不计算综合脚手架,但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当建筑物层高小于2.2m大于1.8m时,也可按定额9-10子目计算里脚手架。 二○○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三、 关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部分问题的解答 编者案:即墨市解本森同志对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提出有关问题,现网上予以答复,以飨读者。 上册 1、挖沟槽中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增加,当底面积>20m2的井,应怎样计算其工程量? 答:底面积大于20m2的各类池井,按设计池井的体积以立方米单独计算工程量,套用挖土方相应项目。 2、P47预制钢筋砼管桩与板桩应套什么定额? 答:(1)预制钢筋砼管桩,执行2-3-9~12定额子目。 (2)预制钢筋砼板桩,执行2-3-13~16定额子目。 3、P72定额内未包括钢板桩的制作,除锈、刷油,发生时应套什么定额? 答:定额打钢工具桩项目中钢板桩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制作与养护均应包括在其价格内。 4、P271"无纱单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单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单扇"应为"单层"。 5、P272"无纱双扇玻璃窗"是否应改为"无纱双层玻璃窗"? 答:定额名称中"双扇"应为"双层"。 6、P183"十四"倒数第三行"线密度"的含义是什么? 答:线密度是指线状物体单位长度的重量。 7、P279倒数4行"花岗石板"是否应改为"花岗岩板"? 答:应为"花岗石板"。 8、P295工作内容:"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是否将抹改为薄? 答:P295工作内容中,"防水抹弱处贴附加层"应为"防水抹薄处贴附加层"。 9、工程量计算规则P24(二),设计要求安装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等时,另按个计算,应套什么定额? 答:执行仿古园林定额有关项目。

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上

总说明 一、《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三、本综合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四、本综合定额是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消耗量标准,该消耗量标准是按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 五、本综合定额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税金、附录等共六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除措施其他项目外)已包括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用量和管理费。 六、本综合定额以专业工种划分,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均有章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由工作内容和定额表格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的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均已考虑在内。 七、本综合定额人工有关说明: 1、人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采用综合工日形式,已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现场运输及清理现场等用工。 2、人工费为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人工单价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以及按规定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3、综合定额中的工日数按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4、人工工资单价51元/工日是按四类地区综合工资水平取定的,各地区的水平差异和幅度差应通过各市发布动态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八、本综合定额材料(含设备)有关说明: 1、材料消耗量已包括成品、半成品、材料配料等施工及场内运输过程中合理的损耗。 2、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未有详细列出,已经合并考虑在其他材料费内,除定额另有说明外不需要另行计算。 3、材料价格采用到工地价格,包括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以及施工企业自行对材料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含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设备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制试验费),但不包括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所发生的费用。 4、材料价格是按2009年第二季度全省综合水平确定的,子目中带()符号者,只作换算时使用;子目中带[ ]符号者,表示未计价材料。 5、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九、本综合定额施工机械有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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