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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大纲
司法考试大纲

正宁县2015年度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复习大纲

一、单选题(共55道,每道1分,共55分)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 C )

A.民主集中制

B. 下级服从上级

C.民主协商

D.言论负责

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C )

A.少数服从多数

B.集体行使职权

C.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 平等原则

3、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保障之一是,宪法规定( C )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各民主党派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由( A )主持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C. 国家主席主持

D.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持

5、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 B )

A.改革

B.创新

C.开放

D.加快建设自由贸易区

6、上级人民法院( B )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 领导

B. 监督

C. 组织

D. 管理

7、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D )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8、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发展理念是( C )

A.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赢

B. 创新、改革、绿色、协调、共赢

C.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D. 创新、协调、绿色、民主、共享

9、土地利用总体规定修编,必须保证现有(C)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A. 耕地

B. 农用地

C. 基本农田

D. 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10、保护环境是国家的( B )。

A.发展战略

B.基本国策

C.基本准则

D.基本保障

11、一切( A )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A.单位和个人

B.单位

C.个人

D.集体和个人

1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对此,下列理解中错误的观点是( A )

A.标志着我国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已经终结

B.有利于促进我国人口均衡发展

C.有利于完善我国人口发展战略

D.标志着我国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13、东部某市是我国获得文明城市称号且犯罪率较低的城市之一,该市某村为了提高村民的道德素养,建有一条“爱心互助街”,使其成为交换和传递爱心的街区。关于对法治和德治相结合的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C )

A.道德可以滋养法治精神和支撑法治文化

B.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为法治实施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C.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更要强调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D.道德教化可以劝人向善,也可以弘扬公序良俗,培养人们的规则意识

14.深化教育改革,把增强学生(A )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

A.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

B.社会责任感、奉献精神、实践能力

C.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学习能力

15、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收缴原则是( D )。

A. 收缴罚款的机构可以作出罚款决定

B.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原则上可以收缴罚款

C. 如果行政机关出具罚款收据就可以收缴罚款

D. 作出罚款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受罚款的机构相分离

16、交通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属于( C )。

A. 排他性许可

B. 附义务性许可

C. 非排他性许可

D. 附条件的许可

17、江苏省某市海关在对甲进行过关检查时,认为其有走私嫌疑,遂限制其人身自由24小时,该行为属于( A )。

A. 行政强制措施

B. 行政监督检查

C. 行政强制执行

D. 行政处罚

18、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撤销的法定原因是( B )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受胁迫而结婚

C.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D.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18、甲与乙登记结婚3年后,乙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婚姻无效。乙提出的下列哪一理由可以成立( C )

A.乙登记结婚的实际年龄离法定婚龄差2年

B.甲婚前谎称是海归博士且有房有车,乙婚后发现上当受骗

C.甲与乙是表兄妹关系

D.甲以揭发乙父受贿为由胁迫乙结婚

20、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 D )

A.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B.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D.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1、刑事诉讼法属于( A )。

A. 程序法

B.实体法

C.特别法

D.临时法

22、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23、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C )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

D. 十年

24.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 A)

A.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B.社会治理法制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C. 社会治理法治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D. 社会治理全面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25、民法各项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 C )。

A. 民事义务

B. 财产所有权制

C. 民事权利

D. 维护国家的权利和利益

26、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C)。

A.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由民政部门出面调解

C.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要求事发地派出所处理

27、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A)、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A. 农用地

B. 耕地

C. 农业建设用地 D .农田水利用地

28、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我国公民的什么权利?(B)

A.政治自由权利

B.人身自由权利

C.文化教育权利

D.民主权利

29、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C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A.3

B.5

C.10

D.15

30、要约和承诺是( D )要经过的两个主要步骤。

A.申请专利

B.注册商标

C.履行债务

D.订立合同

31、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C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

B.三个月

C.六个月

D.十二个月

3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B )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 十五日/追认

B. 三十日/拒绝追认

C.三十日/追认

D. 十五日/拒绝追认

3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吴某今年18周岁,他有权作为选民去参加其所在的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投票

B.杨律师是全国人大代表,他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辖区内具体情况,制定的有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34、依《劳动合同法》,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B )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2个月B.1个月C.半个月D.3个月

35、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最长是( D )

A.12个月 B.15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36、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C )

A.赔偿金

B.补偿金

C.违约金

D.损失费

37、在城市规划区内,( D )可以称为非法建设.

A 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B 未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D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38、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执行标准是( B )

A.派遣单位所在地标准

B.用工单位所在地标准

C.两地够可以

D.由派遣协议约定标准

39、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 D )负责。

A. 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中共中央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40、宪法规定,公民在( D )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 有病

B.年老

C. 丧失劳动能力

D. 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

41、新中国成立后,从( A )起宪法以根本法形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政权组织形式。

A. 1954年

B. 1975年

C.1978年

D. 1982年

42、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元首职权由( C )共同行使。

A: 国家主席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C: 国家主席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同

D: 国家主席与国务院总理共同

43、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求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下列哪一做法没有体现这一要求? ( D )

A.在《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中,立法部门就处罚幅度听取政府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

B.在《种子法》修改中,全国人大农委调研组赴基层调研,征求果农、种子企业的意见

C.甲市人大常委会在某社区建立了立法联系点,推进立法精细化

D.乙市人大常委会在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定中发挥主导作用,表决通过后直接由其公布施行

44、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有( A )。

A. 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罚款处罚

B. 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由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处罚

C. 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D. 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不能依据两个以上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处罚

45、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过程中一般应( A )。

A. 书面审理

B. 开庭审理

C. 听取申请人意见

D. 进行调查

46、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B )。

A. 可以再申请复议

B. 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 被法院驳回起诉后再申请复议

47、根据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 C )。

A.诈骗罪B.信用卡诈骗罪

C.盗窃罪 D.侵占罪

48、《婚姻法》第33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但( C ).

A.女方怀孕的除外

B.双方感情破裂的除外

C.离婚原因在军人一方的除外

D.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49、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 B )。

A.1年

B.2年

C.4年

D.3年

50、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C )。A: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二年期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 C )。

A.没有故意犯罪B.遵守监规

C.有重大立功表现D.接受劳动改造

52、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B )。

A.犯罪对象B.犯罪的同类客体

C.犯罪的一般客体D.犯罪的直接客体

53、犯罪的中止只能发生在( D )。

A. 预备形态

B.实行过程中

C. 预备形态和实行过程中

D. 预备形态和危害结果发生以前的实行过程中

54、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 D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纪检监察部门

D.公安机关

55、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A )。

A. 法定继承

B. 代位继承

C. 遗嘱继承

D. 父母

二、多选题(共30道,每道2分,共60分)

1.下面对宪法内涵的理解,正确的有(ABCD)

A.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B.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C.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D.宪法是调整国家和公民关系的基本法律

2、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 BC )的干涉。

A: 国家主席 B: 行政机关 C: 社会团体和个人 D: 中央委员会

3、不能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法律规范是( AC )。

A.民族地区的自治条例

B.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4.我国现行宪法第44条规定,(BC )保障退休人员的生活

A.国家劳动机关

B.社会

C.国家

D.所在单位

5.婚姻家庭方面的身份关系,是基于下列哪些原因而发生的?( ABC )

A.出生

B.结婚

C.收养

D.寄养

6.、行政处罚行为属于( BC )。

A. 抽象行政行为

B. 具体行政行为

C. 依职权行政行为

D. 依申请行政行为

7、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ABCDE)种土地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

A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B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C非法批地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D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E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构成犯罪的行为

8、不能适用假释的罪犯有( AD )。

A 累犯 B: 无期徒刑犯

C: 有期徒刑犯

D: 因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

9、在宗教问题上,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我国的(B C)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A.宗教组织

B.宗教团体

C.宗教事务

D.宗教仪式

10、假释适用于被判处( CD )的犯罪分子。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无期徒刑

11、犯罪的时候,( AC )不适用死刑。

A.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B. 患有精神病的人正常情况下

C. 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D. 醉酒的人

12、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 ABD )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A.节能

B.节水

C.节电

D.节材

13、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并及时向对方通报的,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可根据情况( AC )承担违约责任。

A.部分免予

B.暂缓

C.全部免予

D.全部

14、商标权的取得,应遵守( AC )原则。

A.注册原则

B.照顾原则

C.先申请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15. 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个顺序,下列继承人中,( AB )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A. 配偶

B. 父母

C. 兄弟姐妹

D. 祖父母

16、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ABCD )。

A.警告 B .罚款

C.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D.拘留。

17、以下社会保险中,职工个人需要缴纳保险费的是(AC )。

A.养老保险

B.工伤保险

C.医疗保险

D.生育保险

18、下列不属于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的有( ABD )。

A.高温津贴

B.加班工资

C.奖金

D.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19、《劳动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 ACD )

A.同时施工 B.同时审批

C.同时设计 D.同时投产和使用

20、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包括( ABC )。

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C.人民法院D.人民检察院

21、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到( ACD )。

A. 有法可依

B. 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C. 有法必依

D. 执法必严

22、根据宪法规定设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和( ABD)等。

A. 立法权

B. 独立司法权

C. 外交权

D. 终审权

23、我国公民的政治自由是指我国公民有( ABC )的自由。

A. 言论、出版

B. 集会、结社

C. 游行、示威

D. 大鸣大放

24、下列有关省人民政府的职权和责任体制的论述,表述错误的有(ABCD)

A.省人民政府有权变通执行国家的政策

B.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地方性规章,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C.省人民政府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D.省人民政府受国务院统一领导,服从国务院,对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25、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 BC )。

A. 拒绝执行

B. 停止执行

C. 变通执行

D.退回上级国家机关

26、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 AB )。

A.自治区的人大

B. 自治区人民政府

C. 自治区人民法院

D.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7、下列权利中,同时具有义务性质的是( BC )。

A.生存权 B.劳动权

C.受教育权 D.休息权

28、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的有( ABC )。

A.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末声明的

B .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C.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 .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

29、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ABC )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A.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社会组织

C.环境保护志愿者

D.企事业单位

30、下列哪些国家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 ACD )。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央军委

D、国家经贸委

三、判断题(共30道,每道1分,共30分)

1、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对)

2、行政相对方可以是行政主体。(错)

3、用人单位裁员,无需听取工会意见。(错)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对)

5、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错)

6、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对)

7、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绝对的平等性。(错)

8、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错)

9、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对)

10、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对)

12、国家立法机关的行为不受法律约束(错)

13、依法治国的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对)

14、执法过程中对事实的认定必须以证据为基础,离开证据就没有所谓的“事实”。(对)

15、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对)

16、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对)

17、在执法活动中应当强调社会效果优于社会效果。(错)

18、有关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的条件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错)

19、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享受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因此,在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丧失了公民资格。(错)

20、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

21、行为人没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所实施的行为是无因管理。(对)

22、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给予行政处罚的,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对)

23、依《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禁止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对)

2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对)

25、公务员旷工或者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予以辞退。( 错)

2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形式包括降职。( 错)

27、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不是指握有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指国家体系中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对)

28、《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对)

29、《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5日。(错)

30、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主要由本民族人员组成。(对)

法考《国际私法》复习题集(第553篇)

2019年国家法考《国际私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关于通过网络侵害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依《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通过网络侵害隐私权应适用网站服务器所在地法律 B、通过网络侵害肖像权的适用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通过网络侵害姓名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网络侵害人格权争议应适用双方协议选择的法律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2.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年卷一38题,单选)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3.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 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该律师关于涉外民商事纠纷调解的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调解是有第三人介入的争议解决方式 B、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人的斡旋下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C、在涉外仲裁程序中进行的调解,仲裁庭无须先行确定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的一致同意即可直接主持调解 D、在涉外诉讼中,法官也可以对有关纠纷进行调解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4.北京某公司经理王某携带以新加坡某银行为付款银行的汇票一张,赴东南亚办理业务,途中在香港不慎将该汇票丢失。根据我国《票据法》,失票人王某请求保全票据权利适用何地法律? A、中国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理解: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原理和规定,并能够对公司的分配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依据会计事务所的聘请与解聘公司的收益 分配制度(公司法对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收益分配顺序股东利润的分配) 第六节公司债券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债券制度的一般原理和规定。 理解:公司债券与股票的联系和区别,债券发行行为的合法性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券发行的核准制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债券发行承销协议)公司债券的转让(转让的方式转让的场所记名债券的转让无记名债券的转让)第七节公司的变更、合并与分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变更的概念,公司合并和分立的种类。 理解:不同形式的公司合并、分立的相互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要求和法律后果,并对实践中公司合并、分立的法律效力等问题作出分析认定。 考试内容:

2019司考商法大纲-16页精选文档

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为所得收入的归属)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精品】2021年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2021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国际法 第一章导论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理解:国际法的各项基本原则。 熟悉: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在我国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法的概念、渊源和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国际法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确立国际法原则的辅助方法)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特征内容) 第二节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概述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 第二章国际法的主体与国际法律责任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组织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学优网纲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学优网纲。的性质和一般制度。 理解: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关于国家承认与继承的规则,国家的基本权利,联合国体系,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熟悉:国家管辖权和主权豁免的规则,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主要形式和不法性的排除。 考试内容: 第一节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家的构成要素与类型(国家的要素现代国家的主要类型)国家的基本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保权管辖权)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的管辖权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国家主权豁免)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国际法上的承认国际法上的继承)国际组织(政府间国际组织及其一般制度联合国体系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二节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和形式 国际法律责任的构成(归责原则国家不法行为的要件)不法性的排除(同意对抗与自卫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或紧急状态)国际责任的主要形式(终止不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道歉保证不再重犯限制主权) 第三节国际责任制度的新发展

国际刑事责任问题国际赔偿责任问题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 基本要求: 了解:国际法上关于空间划分的基本依据和特点,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各个区域的划分方法、范围与相互联系,领土的取得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两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国际法环境保护的主要制度。 熟悉:有关领土、海洋、航空和外空等各领域的主要国际法规则和制度 考试内容: 第一节领土 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构成领土主权领土主权的限制河流制度)领土的取得方式(传统国际法的方式现代国际实践中的新发展)边界和边境制度(边界边境制度)两级地区的法律地位(南极地区北极地区) 第二节海洋法 内海及有关制度(领海基线内海及港口制度)领海及毗连区(领海及领海制度毗连区及有关制度)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专属经济区及其法律制度大陆架及其法律制度)群岛水域和国际海峡(群岛水域国际海峡)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公海制度国际海底区域制度) 第三节国际航空法与外层空间法

2020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私法】重点

2020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私法】重点 【篇一】XX司法考试三国法【国际私法】重点 国际司法协助 (一)司法协助的概念 司法协助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机关应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机关或有关当事人的请求,代为履行司法行为,或者在司法方面提供其他的协助。司法协助包括民事司法协助和刑事司法协助等,此处讲的是民事司法协助。民事司法协助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民商事司法协助只包括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广义的司法协助,除了包括狭义司法协助的内容外,还包括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二)司法协助的途径 1.外交途径 即请求国司法机关把请求文件交给本国的外交部,由本国外交部转交给被请求国的外交代表,再由该国外交代表转交给该国国内的主管司法机关,由该主管司法机关提供司法协助。 2.使领馆途径 即请求国司法机关把请求文件交给本国驻在被请求国的使领馆,再由使领馆直接把有关文件交给驻在国的主管司法机关,由该主管司法机关提供司法协助。 3.法院途径 即由请求国法院直接委托被请求国法院进行司法协助。不过,采

取这种做法一般须以条约为基础。 4.中心机关途径 亦称为中央机关途径。它是请求国主管机关将请求协助事项提交给被请求国的中心机关,由该中心机关再转交给本国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司法协助的途径。 (三)域外送达 1.域外送达的概念 域外送达是指一国法院根据国际条约或本国法律或按照互惠原则将诉讼文书和非诉讼文书送交给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2.我国向外国送达的途径 《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 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考试内容:(政法英杰)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节公司的设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设立的几种立法主义,公司名称与住所的法律意义,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 理解: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公司资本及与其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资本与资产、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股东出资责任等原理和制度在具体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的区别) 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公司设立的登记(公司登记与营业登记登记机关登记的程序登记的效力)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性质公司章程的特点公司章程的订立与修改公司章程的效力) 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资产及净资产的概念及相互关系公司资本原则资本的一次缴纳制与分期缴纳制) 股东的出资(股东出资的法律意义股东出资义务股东出资责任股东出资的形式股东出资的法定要求)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政法英杰)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确认) 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 股东的义务(股东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序和法律后果)(来源:政法英杰)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

2009司考大纲解读——刑法部分

2009司考大纲解读——刑法部分

2009司考大纲之刑法解读 今年刑法大纲变化最大的地方,就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取代了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大纲全面采用了德日的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体系,原来的四要件论在新大纲中荡然无存,第三至五章章名也变成了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其实,大纲的变化看似很大,实则并不大,大家根本不用恐慌。甚至可以说,和2008年相比,总论部分没有新增考点。这是因为,这些知识点,大家在以前都学过了,现在只是对原来的知识点进行了重新排列组合而已。 一、刑法大纲新增、删除、变更考点一览: 2009年司法考试大纲刑法部分变化较大,其中新增考点30个,删除考点18个,变更考点25个。在总论部分,犯罪构成由以往的四要件改成德日理论的阶层化体系;在分则中,增加了《刑法修正案(七)》的相关内容,比如刑法分则中个别罪名的增加与细化、犯罪主体的扩大等。

新增考点: 第二章犯罪概说 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中,新增考点“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新增“犯罪论体系”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犯罪论体系的概念”和“犯罪论体系的特征”。 第三章构成要件该当性 新增“构成要件该当性概述”作为第一节,包括考点“构成要件该当性的概念”、“构成要件的机能”、“构成要件的分类”和“构成要件的要素”。 第五章有责性 (1)新增“有责性概述”作为第一节,包括考点“有责性的概念”、“有责性的特征”、“有责性的要素”。 (2)新增“责任能力”中作为第二节,包括考点“责任能力的概念”、“责任能力的减弱与丧失”、“刑事责任年龄”。 (3)新增“故意责任”作为第三节,包括考点“故意的概念”、“故意的种类”、“故意的认定”、“事实认识错误”。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20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商法 第一章公司法第一节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 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使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 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公司的营利性公司的独立财产公 司的独立责任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 类标准及其意义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本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公司自 治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股东平等权利制衡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社 会责任) 第三节公司的股东 基本要求: 了解:股东的概念,股东权利的类型,特别股东的特别义务,实 际控制人的义务。 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

股东的概念(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国家股东股东资格的取得与 确认)股东的权利(股东权利的原则股东权利的特征股东权利的类 型股东权利的内容利害关系股东表决权的排除)股东的义务(股东 的一般义务控股股东的特别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义务)名义股 东与实际股东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的概念和特点股东 代表诉讼的当事人股东代表诉讼可诉行为的范围股东代表诉讼的程 序和法律后果) 第四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基本要求: 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理解: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的具体要 求和违反此种义务的行为后果。 考试内容: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任 职资格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任职资格禁止性规定的后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诚义务勤勉义务禁止性行为违反禁止性行 为所得收入的归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赔偿责任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 第五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 理解:公司收益分配制度的原理和规定,并能够对公司的分配行 为的合法性作出分析判断。 考试内容: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依据会计事务所的聘请与解聘公司的收益

经典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私法》(30302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考试对象:法学专业2005级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面哪一学说的出现,标志着国际私法学的诞生。( B) A.法国的法则区别说 B.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 C.荷兰的国际礼让说 D.既得权说 2、国际私法最早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A. 国内立法 B. 国际惯例 C. 国际公约 D. 国内判例 3、既得权说是(C)提出来的。 A. 巴托鲁斯 B. 杜摩兰 C. 戴西 D. 库克 4、(A)是《第二次美国冲突法重述》的指导原则。 A. 最密切联系原则 B.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C. 自体法原则 D. 场所支配行为原则 5、世界各国都将公共秩序保留作为捍卫本国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项判断是错误的? (A) A.我国的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仅在适用外国法律将违反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可以适用,其结果为排除相关外国法律的适用

B.在普通法系国家中,“公共秩序”的概念一般表述为“公共政策” C.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已经为国际条约所规定 D.我国法律中常常采用"社会公共利益"来表述"公共秩序"的概念 6、在中国古代的(C)中,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A.秦律 B.汉律 C.唐律 D.大明律 7、“在国外举行的婚姻,其方式依结婚各方的属人法,但已符合婚姻举行地法关于方式的规定亦属有效”是一条(D)。 A.有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B. 双边冲突规范 C. 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 无条件选择适用准据法的冲突规范 8、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D) A.冲突规范是一种直接规范 B.冲突规范是一种程序性的法律规范 C.冲突规范由假定、指引(或命令)和制裁三个部分构成 D.冲突规范是一种间接规范 9、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我国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的冲突规则确定应适用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澳大利亚法处理该争议,但澳大利亚的不同地区实施着不同的法律。在此情况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应以澳大利亚首都墨尔本的所在地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B.应以该当事人的住所地法代替其本国法 C.应直接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D.应先依据澳大利亚的区际冲突规则加以确定;如澳大利亚法律未作规定,再以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律为该外方当事人的本国法 10、各国法律一般规定反致适用于(C) 。 A. 合同领域 B. 物权领域 C. 继承关系 D. 侵权行为 11、甲因出生而取得俄罗斯国籍,后来又取得美国国籍,甲的住所在美国。现甲在中国法院涉讼,依我国的法律规定甲的本国法应该是:(A) A.美国法 B.俄罗斯国法

《司考大纲新增考点》word版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全面揭示 (1) 刑法部分 (1) 民法部分 (5) 三国法部分 (6) 商经法部分 (8) 诉讼法部分 (1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 (20) 理论法学部分 (22) 2011年司法考试大纲新增考点全面揭示 “新增必考”是司法考试的铁律,2011年新增考点全面揭示 刑法部分 (一)社区矫正 对管制、缓刑、假释等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修正案第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二)禁止性判令 对判处管制的罪犯,根据其犯罪情况,可以判令其在管制期间不得从事特定活动,不得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不得接触特定的人。注意:同样适用于缓刑。(修正案第二条、第十一条) (三)死刑的限制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修正案第三条) (四)尊老爱幼条款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修正案第一条) (五)特殊累犯 1、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作为累犯。(修正案第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2、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加大对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惩处力度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修正案第七条)

(六)坦白法定化 1、进一步落实坦白从宽的刑事政策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修正案第八条) 2、废除“自首后重大立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修正案第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第6条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 (六)缓刑条件 1、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修正案第十一条) 2、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修正案第十二条) (七)限制减刑 1、限制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 (1)将《刑法》第五十条规定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减刑幅度修改限定为“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修正案第四条) (2)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

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一

2019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准确的,应试人员应将准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以下简称《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 A.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澳门终审法院之间能够相互委托送达与取证 B.受托法院应优先处理受托事项,完成受托事项的期限,送达文书最迟不超过三个月 C.送达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支付 D.受托方可根据其本辖区法律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拒绝接受委托 准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据《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安排》,协助机关内地为各高级人民法院,澳门是终审法院;送达文书的期限为两个月;送达取证费用一般互免;受托方不得以其本辖区法律规定对委托方法院审理的该民商事案件享有专属管辖权或不承认对该请求事项提起诉讼的权利为由,不予执行受托事项 2.位于广东的一企业与一台湾公司因供货争议诉诸内地法院,该台湾公司在内地有业务代办人,依涉台文书送达的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项是准确的?( ) A.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到广州出差时可直接向其送达 B.必须通过外交部门才可向到北京出差的台湾公司主要负责人送达 C.只要是该台湾公司在内地的业务代办人,即可向其送达

D.凡业务代办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或者盖章,即可依法留置 送达 准确答案:A 解题思路:依2008年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 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赚但送达时在 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所以,A准确,只要在送达时台湾地区公司主 要负责人到广州,即可向其送达B错,不需要通过外交部门送达C错,依该《规定》第3条第4款,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 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业务代办人必须是明确授权的才能送达D错,依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只有明确授权的业务代办人拒绝在回证上 签收或者盖章,才可依法留置送达,没经明确授权的不能留置送达 3.内地技术人员李某与一香港公司在香港订立了三年的雇佣合同,后发生争议,合同协议选择由香港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该法院对案 件审理后作出了判决,相关该判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问题,依人民 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 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下列哪项是准确的?( ) A.如该港资企业在内地和香港均有财产,李某只可向一地法院提 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B.如该港资企业在广东和浙江均有财产,李某可分别向两地法院 提出认可和执行的申请 C.香港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如需在内地执行必须实行公证 D.本案判决的认可与执行不适用《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 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准确答案:D 解题思路:依2008年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 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 安排》,安排主要适用于内地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在具有 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

2017年司法考试民法大纲解读

2017司法考试民法大纲解读 民法大纲变动内容参照钟秀勇对《民法总则》的解读。内容如下: 《民法总则》之目录 第一章基本规定(第1条—第12条) 第二章自然人 第一节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13条—第25条) 第二节监护(第26条—第39条) 第三节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40条—第53条) 第四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第54条—第56条) 第三章法人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57条—第75条) 第二节营利法人(第76条—第86条) 第三节非营利法人(第87条—第95条) 第四节特别法人(第96条—第101条) 第四章非法人组织(第102条—第108条) 第五章民事权利(第109条—第132条)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33条—第136条)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137条—第142条)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143条—第157条)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第158条—第160条)第七章代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161条—第164条) 第二节委托代理(第165条—第172条) 第三节代理终止(第173条—第175条) 第八章民事责任(第176条—第187条) 第九章诉讼时效(第188条—第199条) 第十章期间计算(第200条—第204条) 第十一章附则(第205条—第206条) 《民法总则》最重要的考点讲解 一、期间的计算规则 (一)《民法总则》之规定 第二百条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开始计算。 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开始计算。 第二百零二条按照年、月计算期间的,到期月的对应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没有对应日的,月末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第二百零三条期间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结束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日。

司考大纲新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命题角度分析.doc

2012司考大纲新增《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命 题角度分析 为了贯彻落实《法》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要求,全国律协对《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稿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新《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该法对律师执业基本行为、律师业务推广行为、律师与委托人或当事人的关系、律师参与诉讼或仲裁行为等都作出了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提升律师行业整体形象和素质,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提供了依据。该法的出台使以前备考所参考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将不再适用,根据新增必考铁律,2012年《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考察分值在3分左右,所以考生在复习时,应注意这一变化。重点掌握第8、12、27、46、50、51、78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律师规范执业行为的指引,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的行业标准,是律师自我约束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律师执业行为违反本规范中强制性规范的,将依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给予处分或惩戒。本规范中的任意性规范,律师应当自律遵守。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章律师执业基本行为规范 第五条律师应当忠于、,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六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七条律师应当注重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行业声誉。 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命题角度分析】本条是有关律师保守秘密的规定,根据新法该法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泄密的免责事由,即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 第九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互助。 第十条律师协会倡导律师关注、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 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不得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间继续执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被停业整顿期间、注销后继续以原所名义执业。 【命题角度分析】本条是有关执业禁止规定,注意律师在执业期间不得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第十二条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法理学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节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 第四节法的渊源

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考点区际法律问题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考 点:区际法律问题 第二节区际司法协助 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送达内地与台湾地区之间的送达)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调查取证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法院判决中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 附录:法律法规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公布自2011 年4月1日起施行)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12年12月10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 2012 年12月28日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法释[2012]24号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 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1年12月25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通过 2002年2月25日人民法院公告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释[2002]5号 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 (1965年11月15日订于海牙 1969年2月10日生效) 关于从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公约 (1970年3月18日订于海牙 1972年10月7日生效) 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执行《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有关程序的通知 (1992年3月4日)外发[1992]8号 人民法院、外交部、司法部关于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通过外交途径相互委托送达法律文书若干向题的通知 (1986年8月14日)外发〔1986〕47号 司法部、人民法院、交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海牙送达公约的实施办祛》的通知 (1992年9月19日)司发通[1992]093号 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 (2002年6月11日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 2002年6月18日公布自2002年6月22日起施行)法释[2002]15号

法理学司法考试大纲审批稿

法理学司法考试大纲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2014年法理学司法考试大纲 第一章法学的基本概念 基本要求: 了解:法的概念的争议,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定义,法的价值的含义,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原则的概念与种类,法律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含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的效力的含义,法律关系的含义,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含义与种类,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律关系客体的含义,法律事实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含义,法律责任的免除条件,法律制裁的含义。 理解:法的特征,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法律规则与语言的关系,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种类,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的分类及相互关系,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公法、社会法与私法的含义与区别,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的效力根据,法的对人效力原则,法的空间效力,法的生效时间与失效时间及溯及力,法律关系的特征与种类,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关系的客体种类,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法律责任的特点,法律责任与权力、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法律责任的竞合,归责原则。

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知识、概念,分析和评价有关的案例、事例或者法条。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议法的定义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可诉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法的局限性) 第二节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的含义法的价值的种类(秩序自由正义)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 第三节法的要素 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含义逻辑结构法律规则与语言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适用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的含义、分类及相互关系) 第四节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法的渊源的含义)正式的法的渊源与非正式的法的渊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不同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位阶出现交叉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当代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判例政策习惯) 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司法考试大纲:刑法

司法考试大纲:刑法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基本要求: 了解:民事纠纷、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的概念,以及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理解:民事诉讼的特征、民事诉讼法的属性。 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相关原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内容特点不同的解决民事纠纷方式的区别点)民事诉讼的特征 第二节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概念(狭义的民事诉讼法广义的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空间上的效力)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要求: 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含义与作用。 理解: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内容。 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各基本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能具体举例说明。 考试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则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辩论原则(含义内容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处分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检察监督原则(含义检察监督的对象、方式)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 第二节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果)公开审判

制度(内容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两审终审制度(内容两审终审之例外) 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各类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专属管辖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协议管辖(概念条件) 第五节裁定管辖 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概念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管辖权转移的适用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 第六节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第四章诉 基本要求: 了解:诉的概念与特征。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汇总

2010-2016司考国际私法司考真题及解析 (2016) 35.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A 36.英国公民苏珊来华短期旅游,因疏忽多付房费1000元,苏珊要求旅店返还遭拒后,将其诉至中国某法院。关于该纠纷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因与苏珊发生争议的旅店位于中国,因此只能适用中国法 B.当事人可协议选择适用瑞士法 C.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D.应在英国法与中国法中选择适用对苏珊有利的法律 答案:B 37.经常居所在汉堡的德国公民贝克与经常居所在上海的中国公民李某打算在中国结婚。关于贝克与李某结婚,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两人的婚龄适用中国法 B.结婚的手续适用中国法 C.结婚的所有事项均适用中国法 D.结婚的条件同时适用中国法与德国法 答案:A 38.俄罗斯公民萨沙来华与中国公民韩某签订一份设备买卖合同。后因履约纠纷韩某将萨沙诉至中国某法院。经查,萨沙在中国境内没有可供扣押的财产,亦无居所;该套设备位于中国境内。关于本案的管辖权与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法院没有管辖权 B.韩某可在该套设备所在地或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C.韩某只能在其住所地法院起诉 D.萨沙与韩某只能选择适用中国法或俄罗斯法 答案:B 39.蒙古公民高娃因民事纠纷在蒙古某法院涉诉。因高娃在北京居住,该蒙古法院欲通过蒙古驻华使馆将传票送达高娃,并向其调查取证。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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