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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建筑工人实名制,施工现场全封闭

笔者所在的建筑央企,从临建搭设到现场布置,生活区、生产区分离,施

工作业场所实行全封闭,工人实名凭卡进出,杜绝其他无关人员的进入,

现场管理有序,安全有保障,改变了以前那种管理无序、脏乱、自由进出

无人问津的局面。

▌工人实名制登记,签订劳动合同

工人进场作业使用身份证刷卡由系统自动记录其实名制信息,这样可以使企业有效全面的掌握各施工项目部的现场工人基本情况,也能有效的杜绝不明人员特别是违法犯罪分子混入施工现场的情况发生。

实名制信息采集后,同步由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与工人实名制信息相对应上传系统,既解决建筑工人合同签署率低的问题,

又切实保护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在案

建筑工人在工程动工前,集中进行现场安全文明教育培训,硬件设备记录或手动记录的方式将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信息(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

训人、参加人等)上传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系统会自动在每个参加教育

人员的基本信息中增添培训记录。

这样,企业不用去现场就可以在网络系统上查看各项目部安全教育等培训

的实际情况,相关培训记录的完善,为后期其他开工的新项目选择建筑工

人提供更加详尽的参考信息。

▌实名制考勤,有利降低工资拖欠风险

施工现场全封闭后,工人进出场通过门禁出入,项目部在录入实名制信息

后会对应制作门禁卡,利用智能门禁刷卡进出。

系统自动记录考勤,月底系统自动归集考勤,由项目部对考勤进行公示,

对存在异议的考勤调查后予以修正。

也解决劳务纠纷发生时项目部没有原始工人考勤依据而难以处理等问题。

依据系统中工人的实名制登记情况、考勤情况进行审核后支付工资,促使工资发放相对准确,且有依据可查,能有效的减少因工人工资发放而引起

的劳务纠纷。

▌实名制存储的个人基本信息,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

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录入基本信息,有效地避免了先干活后签合同的现象

发生。

做到劳动合同全签订,培训全覆盖,节约了管理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信息化软件依托网络进行,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企业对于项目部监管和项

目部内部管理,也降低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规范了劳务分包活动各个环节。细化了管理的具体内容,利用信息化促进了用工管理的精细化和标准化。

长期以来建筑行业用工主要来源于农村剩余劳动力,人们习惯于带歧视称呼“农民工”。实名制后,则可名正言顺冠以建筑工人称呼,这对整个建

筑行业用工秩序是正本清源;

“农民工”转“建筑工人”,仅仅字符上更改,然而却标志建筑行业向

着产业工人规范管理迈出关键一步。

同时,建筑工人实名制后,必将会带动整个行业的管理升级,提升行业的

技术水平。

▌一是实名制管理信息细化对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数据的原始记录,规范管理的同时还能有效的规避用工当中的大部分风险,特别是长期以来建筑行业较为突出的工人工资纠纷,防范恶意欠讨薪现象发生。

也给企业用工决策提供大数据和相关分析的依据。

实名制后可以利用信息化统计出企业某个时间点的工人数量、工种比例、

性别比例、地域分布等相关大数据,汇总全年不同时期工人的变化趋势,

为企业下一步用工决策提供了相关数据和基础分析带来便利。

为企业用工决策提供大数据

▌二是实名制解决了建筑工人归属问题,降低建筑工人流动性,有利于开展建筑工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持证上岗,彻底杜绝闲杂人员混入

施工现场,有利于现场治安管理,能督促用工企业承担应尽责任,有利于

避免安全管理恶性事件发生,规避用工风险,更好的保护企业和建筑工人

双方的权益。

▌三是实名制是大势所趋,关系着全国几千万建筑工人的权益。

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随着实名制的不断落实,整个行业都会从中受益,用工的隐性风险也会随之不断降低或消失。

通过实名制数据采集,能及时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状况,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剂;

也有利于保存原始凭证,公开工人考勤、工资支付、社保缴费等情况,当

遇到劳动纠纷就有实证作为法律依据,便于公安、司法部门及时依法处理

纠纷,避免企业损失。

▌四是实名制管理是项目管理重要的环节,企业要统筹兼顾,紧紧围绕项目管理的工作中心,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使其在项目班子和各部门协同配合下解决好工人工资发放问题,从源头上抓好此项工作,解决好劳资纠纷,从而保障总包、分包、劳务和工人等多

方用工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平公正原则,为社会树立良好的形象。

▌充分认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实名制是督促劳务企业、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用

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职业化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

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的一种方式。

而当前仍然有相当部分建筑工地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迎合政府相关部门或流于形式;

而对实名制在实践中的认识还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存在,其实建筑工人实名制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一旦发生事故或者纠纷,其意义就体现出来。

▌要从基础工作抓起,建立长效机制,切忌一阵风,有一竿子插到底的

精神,做实、压实、夯实,扎实做好信息平台体系的建设。

把建筑工人技能水平、工作经历、培训与教育等信息嵌入体系中,切实提

高他们的知识、技能水平及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不论是总包企业、分包企业,还是劳务企业,思想上要重视,工作上要抓

落实,具体操作上要讲实效,不能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雷声大,雨点

小,遇到实际问题能推则推,能拖则拖,就是不动真格。

实行实名制,从企业来讲,要有将实名制工人当作自己企业管理者一样管

理对待,不能带有色眼睛看实名制工人。

企业与企业之者要主动承担责任,不推卸责任。

政府给了政策,指明了方向,那么,企业就要身体力行结合实际做好工作,

抓好实施过程中每个环节工作的落实,制订出可行的制度、方案、标准和

目标,通过实践不断的创新和完善。

▌要胸怀大局,有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牺牲局部利益的精神。劳务分包企业是建筑工人实名制的主体,承担实名制管理责任;

同时,劳务企业又作为法人主体承担着各项法律责任。有为建筑工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义务。

由此,劳务企业在实名制做实上,在政府主管部门按照实名制注册,检查

劳务企业的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情况上有所顾虑,不能顾全大局,当忧企业局部利益受损。

因而,在推行上表现出积极性不高,甚至搞应付检查实名制的假资料。

比如,将工人工资标准和实际支付数控制在个税起征点以下,以此降低各项税费支出,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

这就要求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主体单位的劳务企业,要高瞻远瞩,有超前意识,胸怀大局,有为建筑工人实名制牺牲局部利益的精神,以务实创新

的动力把这项久拖不决的实名制工作推向前进,实现新的突破。

▌要打消建筑工人对实名制管理顾虑,要让他们亲身感受到实名制给他们

个人切身利益所带来的诸多好处,能够使他们认识到通过实名制后许多正

当的权利有保障。

万事开头难,只要我们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苦口婆心,春

风化雨,年年讲,天天讲,时时讲,不厌其烦,那么,必定会触动人的灵

魂深处。

到那时,水到渠成,建筑工人会自动来要求实名制,主动提供相关的资料,自觉接受实名制管理。

新事物的出现,往往会遭遇旧事物的极力阻挡和反对,建筑工人实名制作为新事物的推广也是一样的,必定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习惯性或传统观念

的阻碍。

只要我们能够用发展的眼观看待新事物的出现,身体力行做新事物的实践者,攻坚克难,就一定会迎来新的署光。

建筑工人实名化,作为主体的劳务企业与建筑工人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

而用人方的施工企业也要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务企业的劳务承包合同上有实名制工人方面的条款。

笔者所在建筑央企在推广建筑工人实名制的实践中,采取“制订具体措施,保证目标管理实现”,以“五大措施”,保“六大目标”。

▌五大措施。

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劳务实名制管理体系,总包和分包

都设置“劳务管理员”岗位。

管理制度建设。制定实名制管理制度,积极贯彻落实。

过程管控建设。对推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形成顺畅的沟通渠道。

管理流程建设。规范现场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流程。

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信息化管理措施,把劳务管理各项规

章制度,特别是实名制管理的内容,融入到管理系统中,推

进实名制信息化建设。

▌六大目标。

用工管理实名化。要求劳务企业与建筑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人、证、册相符统一。

培训管理实名化。建立劳务人员入场、教育、培训档案,记

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

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工资发放实名化。监督劳务企业制定工资管理制度,根据劳

务人员花名册按月编制工资台帐,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

金额,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张贴公示。

社会保险缴费实名化。监督劳务企业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

求,根据工人花名册为建筑工人办理社保,并将缴费收据复

印件、缴费名单报总包备案。

现场管理实名化。进入现场作业的工人要佩戴工作卡(或门

禁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通过门

禁系统或者考勤记录,记录工人进出场时间。

工人所在工会组织实名化。监督劳务队伍建立工会组织,总

包项目工会和项目劳务队工会建立“工会联合会”,维护广

大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会会员实行实名制管理。

▌效果在实践中显现。通过实行实名制管理,目标明确,措施保障,施工过程控制管理,能够较好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楚、基本情况清楚、出

勤记录清楚、工资发放记录清楚、进出工地时间清楚。

促进现场管理秩序井然,施工作业有序,施工进度加快,较好的解决了生

产管理等突出问题,也为建筑工人全面实名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施工企业在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身

体力行主动承担既是监督者,又是管理者,还是实施者的三重角色责任。

采取典型引路、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和实践劳动用工实名制管

理多种途径,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变革,需要与建筑行业体

制的改革、整个行业管理制度改革同步进行,才能使实名制管理真正落到

实处。

实行实名制管理后,劳务企业、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

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

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

使总包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企业的工资发放,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减少劳动纠纷,促使劳务企业由过去只管向用工方派人和收管理费,而变为现在主动作为,自觉履行建筑工人的管理责任。

促使劳务企业创新实名制管理思路,通过“科技、党建、经济、关爱”等

实名制管理模式,强化劳务企业与施工项目协同加强实名制的日常管理与

教育工作,解决实名制工人的归属问题,降低其流动性,保障工人的合法

权益,提高建筑工人的技术水平,培养稳定的工人队伍,增强施工企业、

劳务企业和建筑工人之间的互信,从而不断推动、创新和完善建筑工人实

名制管理工作上台阶,有效地使工人逐步向产业工人转化,也是建筑行业改革的必经之路。

促使劳务企业建设工友村,完善工友村各项生活条件,尤其在农忙,开学,春节等向工人提供经济所需,及时解决工人后顾之忧。

在生产中动员组织工人开展生劳动竞赛,使各劳务分包积极参与活动,形成竞争和奖励机制。

在工友村内提供文娱活动器材,在工地提供多功能休息厅,完善工友村的居住环境及绿化,提高建筑工人的幸福感和归属感,这些都需要劳务企业

去主动作为,以此增强凝聚力,更好的履行企业的职责。

劳务企业要主动接受施工企业项目部对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的管理要求,与项目部签订《提示书》等形式。

配合项目部管理,进入施工现场前,与项目部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班组所有工人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配合项目部进行在册人数的确认和检查工作;

配合项目部解决本班组工人内部的争议,统计、核实每月工人出

勤记录,依据分包合同,每月结算本工程量。

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应按分包合同规定与项目部算清劳务工程款,结清剩余劳务费,填写《工人撤场清算表》,付清工人工资,经项目部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场。

(完整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3、实名制系统建立 4、电子考勤 5、临时出入登记 6、补办IC卡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三、注意事项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

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最新整理)

附件1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加强建筑用工管理,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培训情况、职业技能、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并在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第六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及时和联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第八条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并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下同)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在工程项目部现场配备专(兼)职实名制专管员,负责本企业派出的专业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建筑用工企业应及时对本企业的建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9年2月17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实名制建筑工地管理平台方案

烟台威尔实名制建筑工地管理系统 一、系统结构 1、系统背景 未来50年,中国城市化比率将提高到76%以上,这预示了建筑业更广阔的市场即将到来。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繁杂的事务性管理,如民工进出管理、民工保险、民工准入行业制、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等问题,无不考验着建筑管理者。近几年来,各地建管部门不断加大对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管力度,但劳务用工管理整体较为混乱的状况还是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基于这种市场需求,威尔公司推出建筑行业实名制从业人员管理平台。 2、系统概述 平台采用集中式管理系统模式,建立全市统一的建筑工人资料库。管理部门、培训部门、检查人员、施工单位工地有关人员可通过网络在线的方式填报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的实时准确。 系统支持GPRS/CDMA无线和TCP/IP有线通讯两种通讯模式,实现快捷有效的管理方式。各工地、各企业、各项目情况一览无遗,政企机关可更专业、更统一的管理项目施工,通观全局,进而真正的实现云平台管理。系统附带短信推送功能,各种资讯信息第一时间送达通知人员。

系统组成结构图:

3、性能需求 服务器配置:1台主服务器(WEB服务+ 数据库+ 通讯服务)。 支持的数据库:MS-SQLServer,Oracle。 支持的操作系统 Windows9X/XP/2000/2003/VISTA/Win7/2008 (32位/64位)。 支持的浏览器: IE6.0/7.0/8.0/9.0,Firefox3.0/4.0/15, Chrome,Opera(最新版本)。 支持的档案数量:默认支持1000W(可扩充)。 广域网WEB访问:需要一个外网固定IP,并对服务器端口做外网映射。 广域网设备访问:需要一台拥有外网固定IP的通讯服务器(执 行代理通讯服务)。 其他需要设备:读卡器、指纹仪。 二、应用系统 系统应用模块包括:工地管理、设备通讯、数据录入、汇总统计查询、系统管理、退出帮助等模块。实名制建筑工地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实名制管理工地工人,管理工人的各项工作,包括考勤、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1)

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胡汉春 审核:郑华丽 江苏蓝波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峰大厦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3)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分包单位主要职责 (4) 4、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5)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进场手续办理 (5)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6) 3、实名制系统建立 (6) 4、电子考勤 (6) 5、临时出入登记 (6) 6、补办IC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注意事项 (7)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 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 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活、基本情况活、出勤记录活、工资发放记录活、进出项目时间活“五活”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劳务企业考勤总包项目考勤 记录不一致 施工作业 办理退 场手续 回收管 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应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 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 资源库,保存分包方档案。 (2) 负责对分包方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 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 丁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 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 二〇一九年七月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苏州中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 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部(以下简称“总承包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加强和推进项目管理工作,实施精细化管理,做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培训教育清“五清”目标,切实维护建筑工人和各管理方合法权益,确保本工程建设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现场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实名制管理人员范围:施工现场作业全部人员、后勤人员、零星用工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市域铁路S1线一期PPP项目工程(含混凝土自建站),工区和混凝土自建站统一简称“工区项目部”。各工区项目部每月25号对工区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进行更新和统计,管理台账报总承包项目部备案。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实名制管理小组,对台州市域铁路S1线范围内各工区实名制进行管理。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各工区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任组员。 第五条总承包部安质部负责各工区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责搭建实名制管理体系、收集并更新各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督促各工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建立台账对进场建筑工人的信息进行管理并定时跟新,按照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向相关政府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传实名制信息,定期向公司项目管理部报送实名制信息等。 第六条各分部、各工区负责对各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劳动合同、建筑工人三级教育及劳保用品发放情况等。 第七条工区项目部负责检查建筑工人工资发放记录等。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 题及建议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1 附件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总则第一章 维护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作业加强建筑用工管理,为规范建筑市场用工秩序,第一条 《中华、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 (国办发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19〕2017〔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建筑企业通过单位和施工现场对签订劳动第二条 工作水平和权益保障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合同的建筑工人按真实身份信息对其从业记录、 等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第三条 人适用本办法。 并在全国建筑工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作业的建筑工人应经过基本安全培训,第四条 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上登记。 管理职责第二章 第五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 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对各省市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并统一制订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库的相关技术标准, 并将处罚结果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制定建筑企业违反实名制行为的处罚标准, 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第六条 建立完善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工作的各项要求, 并对本行政及时和联通,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 区域内各有关主管部门、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 查。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应明确承包企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第七条 理的条款,并督促承包企业落实所承包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措施。 并接受建筑企业负责本企业和所承建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实施,第八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工程总承包、(包括:承包企业 建立健全建筑工人实名制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下同)包企业, 负责现场专业作业人员实(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员,在施工项目部配备专管理制度, 名制信息的登记与核实。 建筑用工企业(包括:使用自有建筑工人的承包企业,建筑劳务企业和专业作业企业, 在工程落实合同中约定的实名制管理义务,应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下同)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 编制:胡汉春 审核:郑华丽 江苏蓝波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紫峰大厦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分包单位主要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进场手续办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实名制系统建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电子考勤............................................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临时出入登记........................................ 错误!未定义书签。 6、补办IC卡........................................... 错误!未定义书签。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地实名制管理制度 1 实名信息制度 ①信息管理 劳务队伍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进场前应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现场劳务人员有变动的要及时变动花名册,并向项目部办理变更备案;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发现进场人员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时,须要求其立即退场。 ②进出场管理 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要佩戴工作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种、所属分包企业,没有佩戴工作卡的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施工现场安装门禁系统,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须打(刷)卡,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或门禁系统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并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本人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2 实名培训制度 ①入场教育 劳务人员入场前进行企业文化、安全生产、遵章守纪、安全技术交底、劳动保护等内容的教育并留存相关记录。 由项目部进行入场登记,发放工作卡。未经过入场教育不得发放工作卡和进入施工现场。 ②培训记录 劳务队伍建立劳务人员入场、继续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课时、考核结果、取证情况,并注意动态维护、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条件允许的项目部,可要求劳务队伍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以及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IC 卡,便于保存和查询。 项目部定期检查劳务人员培训档案,了解培训开展情况,并抽查检验培训效果。

3 实名工资制度 ①考勤制度 劳务队伍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编制出勤表,每日考勤,逐人记录工作量完成情况,并定期制定考核表。 ②工资发放 劳务队伍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及考勤考核表按月编制工资台帐,记录工资支付时间、支付金额,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张贴公示。劳务人员工资台帐须报项目部备案。 ③社会保险 劳务队伍按照施工所在地政府要求,根据劳务人员花名册为劳务人员投保社会保险,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缴费名单报项目部备案。 4 实名产品制度 在现场作业前,组织对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能力的鉴定,防止出现人证不符和作业能力不足的现象。 在作业过程中,对各工序(工位)的作业人员姓名、工种、作业起止时间和作业内容(量)进行记录,作为追溯和考核的依据。 对于钢筋焊接、混凝土施工、防水作业、高大模板施工、外脚手架等涉及结构安全、施工安全及使用功能的工序必须实施挂牌作业和登记。 5 IC卡制度 项目使用IC 卡管理制度。 ①人员信息管理:劳务队伍将劳务人员基本身份信息,培训、继续教育信息等录入IC 卡,便于保存和查询。 ②考勤管理: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安装打卡机,劳务人员进出施工现场进行打卡,打卡机记录出勤状况,项目劳务管理员通过采集卡对打卡机的考勤记录进行采集并打印,作为考勤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另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让每一个劳务人员知道自己在本期内的出勤情况。 ③门禁管理:将劳务人员准许出入项目施工区、生活区纳入管理系统。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改革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8〕95号),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托“智慧工地”建设,建立完善我市“智慧工地”——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区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 第五条实名制管理可以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 (一)核验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二)实施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处理施工现场劳资纠纷; (三)参加工伤保险; (四)查找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第二章实名制管理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各项措施,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智慧工地_建筑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实施计划书

建筑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一、产品简介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是基于对建筑施工市场的深入分析,旨在解决建筑工地存在的实质性问题而研发。工程分包是如今建筑施工中的常见模式,但施工单位的规模、资质、技术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为整个项目的管理带来极大的影响。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核心优势就在于能够将繁杂的事务性管理数字化和智能化,为建筑施工企业更快捷、精准、专业的管理劳务人员与掌控工程进度提供了便利。率先在行业内推出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工程的管理要求、管理责任与履约保障三者合一,提升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 摊子大、问题多、管理乏力、成本居高不下......肥胖臃肿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体系已经与时代严重脱节,如何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是建筑施工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是企业发展的需要,是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需要,也是和谐社会下公平公正精神的需要。 为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系统瘦身,所要做的就是将管理流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出现恰恰解决了这一难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智能管理、统一操控,收集与劳务人员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使建筑施工总包方能

够清晰掌握劳务分包人数、情况明细,做到人员对号、调配有序。 二、功能实现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劳务关系信息化,解决最基本的劳务人员管理问题。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能够满足施工企业的劳务人员信息收集、共享和使用,监督过程管理,降低劳务纠纷的风险。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集多功能于一体,能够满足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跟踪分析等领域的要求,打造出符合时代要求的智慧工地。 1、项目基本信息管理 建立系统基本档案资料,系统可以设置各分包单位人员编号规则,自动生成人员编号,也可设置手动录入。 2、劳务人员实名登记管理 对进场务工的劳务人员进行进场登记,包括个人身份证信息、工号、所属分包单位、班组、工种、进场日期、安全帽号、是否证件办理、是否签订合同等。 3、报表管理 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可建立人员花名册、进场情况表、离场情况表、出勤表、工资发放情况表、实时刷卡记录表、刷卡率分析表、刷卡照片比对表等,方便用户进行查询。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第八条全面实行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坚持建筑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其进行基本安全培训,并在相关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记,方可允许其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与建筑作业相关的活动。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项目管理人员应承担所承接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相应责任。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及建筑工人均纳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范畴。 第十条建筑工人应配合有关部门和所在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场作业前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接受基本安全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工人实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从业信息、诚信信息等内容组成。 基本信息应包括建筑工人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信息、文化程度、工种(专业)、技能(职称或岗位证书)等级和基本安全培训等信息。 从业信息应包括工作岗位、劳动合同签订、考勤、工资支付和从业记录等信息。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xx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xx政办〔2016〕88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xx政办〔2017〕13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维护建筑从业人员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对施工单位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在xx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四条进入施工现场的下列人员,均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一)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 (二)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三)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劳务负责人等;

(四)建筑工人(含临时用工人员)。 第五条总承包企业(包括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自行开发或购买本企业使用的实名制系统,对项目现场人员实名登记、实名考勤、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并按要求将有关数据实时上传省实名制平台或项目所在地实名制系统。 第六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过xx省建筑劳务实名制监管平台(简称“省实名制平台”),对在建工程项目实名制落实情况实施信息化监管。 第七条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省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制定;对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织实施省级建筑劳务实名制监管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接。 第八条市、县(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全面落实实名制制度,将实名制数据上传省实名制平台;建立本地区实名制系统的,必须与省实名制平台对接。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施工实名制

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账,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为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施工作业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

建筑劳务实名制系统设计答案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设计方案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

以信息化为手段,动态监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用工情况,构建全省统一的建筑劳务档案数据库和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的重点监控,提高我省建筑业企业建筑劳务人员管理水平,防范建筑劳务人员工资纠纷,保障建筑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构建有利于形成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设计依据: 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的意见 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行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 理的通知 第二部分基本架构

第三部分系统组成、功能及建设目的 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由企业管理系统、监督管理系统和金融机构管理系统三部分组成。各系统的功能及建设目的如下:

1、企业管理系统功能:具备备案申请及信息更新、工程项目申报、派遣与考勤管理、工资支付管理和查询等。 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建筑备案和更新,确认本省和进辽建筑业企业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形成建筑企业信息数据库,实现全省劳务信息共享和有序监管,同时,为企业用工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通过工程项目申报,确定施工现场的劳务用工情况,为现场人员的考勤、工资发放提供依据;三是通过用工派遣和考勤管理,为企业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精细化管理提供信息化平台,规范建筑劳务市场,解决当前存在的“以包代管”的突出问题,同时记录建筑劳务人员从业经历,为工资支付、解决劳资纠纷和防止恶意讨薪提供依据。四是通过实施网上工资发放管理,为企业加强工资管理提供信息化平台,强化总包和专业承包单位的责任,规范工资发放的程序和方式,建立防止工资拖欠的工作机制,保证工资实时足额发放。 2、监督管理系统功能:具备备案审核、工程项目审核、考勤和工资支付监控、投诉受理、资格培训管理、信用评价、统计分析和查询等。 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备案审核,确认企业信息、人员信息的准确性,通过工程审核,确认在现场项目中申报的劳务人员的准确信息,没有备案的和在别的企业施工的劳务人员无法申报;二是通过设定有派遣无考勤、考勤无工资发放记录、应发与实发不符等异常情况的提示信息和预警,以及投诉查处确认,实时对派遣考勤、工资支付两个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达到规范用工和预防工资拖欠的目的。三是对企业用工、工资支付执行情况的监控,形成企业的信用评价,有利于建立企业信用奖惩机制。四是通过查询、统计分析,及时掌握全省建筑劳务的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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