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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操作指引

(企业申报端)

1概述.......................................................... - 2 -

1.1 政策依据................................................ - 2 -

1.2 业务概述................................................ - 2 -

1.3 流程图.................................................. - 3 - 2申报阶段...................................................... - 5 -

2.1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 .............................. - 5 -

2.1.1 操作说明 .......................................... - 5 -

2.1.2 【注意事项】 ...................................... - 6 -

2.2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 - 7 -

2.2.1 操作说明 .......................................... - 7 -

2.3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 - 8 -

2.3.1 操作说明 .......................................... - 8 -

2.3.2 【注意事项】 ...................................... - 9 -

2.4 向税务机关申报.......................................... - 9 -

3 确认阶段 .................................................... - 10 -

3.1第四步:实际分配率确认 ................................. - 10 -

3.2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信息读入 ........................... - 10 -

3.3 第六步:反馈信息处理................................... - 11 -

3.4 第七步:撤销进料加工数据............................... - 13 -

3.5 第八步:报关单调整录入(I/E).......................... - 13 -

3.5.1 本步骤的目的 ..................................... - 13 -

3.5.2 操作说明 ......................................... - 14 -

3.6第九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 - 16 -

3.7第十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 - 18 -

3.8 第十一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 18 -

3.9 向税务机关申报......................................... - 20 -

4 反馈处理阶段 ................................................ - 21 -

4.1 第十二步:反馈信息读入................................. - 21 -

4.2 第十三步:反馈信息处理................................. - 21 - 5参与计算的贸易性质........................................... - 21 -

第一章业务描述

1概述

1.1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以下简称“12号公告”)第二条第(十)项。

1.2 业务概述

一、办理时限

每年度4月20日前。

二、提交资料

(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

(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三、办理流程

(一)核销申报:按规定的期限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及电子数据。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

(二)确认实际分配率

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的实际分配率进行确认:

1.若确认相符的,在该表上填写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回主管税

务机关,税务机关则按照确认的实际分配率生成《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12号公告附件7)交企业,企业在次月免抵退税申报时根据《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若不能确认相符的,核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的手(账)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根据数据缺失或不一致的情况,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填报《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1、附件6-2),将电子数据和相关表格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会重新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再反馈给企业重新确认。

1.3 流程图

第二章操作指引

2申报阶段

2.1第一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

2.1.1 操作说明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如下图),进入数据采集界面。

点击界面上方的“增加”按钮(如下图),开始录入采集。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

具体录入的数据项规则如下:

【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307。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手(账)册号】含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报核起始时间】填写本次申请核销的电子账册最早的报核周期起始

时间。

【海关核销时间】电子手册或纸质手册填写海关结案日期;电子账册填写本次申请核销的最晚的报核周期的截止时间。

【分配率年度】填写录入的手册对应的计划分配率的备案年度。

【计划分配率】填写上年度计划分配率(根据申报系统内已经备案的计划分配率自动带出)。

【出口销售额】填写企业使用计划分配率计算免抵退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FOB价(系统自动带出)。

2.1.2 【注意事项】

一、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应在每年度的4月20日前申报,即在所属期每年的12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进行申报,填录的“所属期”应按此规则录入。

二、录入的手(账)册号应为上一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号,若有多个手(账)册号的应分别录入多条记录。

三、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应在相同所属期的免抵退税申报完毕后方可申报。例如:录入所属期为201312的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则应在所属期201312的免抵退税申报完毕后方可向税务机关申报。

四、为使录入的数据与税务机关的数据一致,录入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反馈全部审核数据并导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后,才开始录入核销申报。

2.2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2.2.1 操作说明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二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如下图)。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确定申报所属期后,进入生成数据操作界面(如下图)。

选择数据保存路径,点击确定,出现下图提示,申报数据生成完毕。

2.3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2.3.1 操作说明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三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如下图)。

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中“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如下图),然后点击“打印预览”按钮。

在打印预览页面中(如下图),点击页面上方的打印图标,即可打印出申报表。

2.3.2 【注意事项】

企业相关经办人、财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须在打印出来的纸质报表上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2.4 向税务机关申报

企业将进料加工电子数据、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进料加工核销手续。

3 确认阶段

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后,税务机关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计算生成、打印《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交企业确认。

3.1第四步:实际分配率确认

对主管税务机关反馈《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的实际分配率(第7列)进行核对,并直接在该纸质表上的“企业确认意见”栏(第8列)填写意见(相符的填写“XF”;不符的填写“BF”)。本步骤不需在申报系统操作。

若“企业确认意见”栏(第8列)填写意见为“XF”的,本阶段余下步骤(第五步—第十一步)无需操作,直接跳至第十二步。3.2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信息读入

当上一步对实际分配率确认为不符(BF)的,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进料加工反馈信息(包括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并读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处理。

一、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的读入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如下图)。

二、加工贸易核销反馈数据的读入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如下图)

3.3 第六步:反馈信息处理

本步只在上一步中有“加工贸易核销反馈数据的读入”操作后才需使用。若上一步只有“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的读入”则此步可跳过,

进行下一步。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如下图),系统则用反馈信息更新原申报数据。

经过上述第五、六步操作后,用户可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五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如下图)下的菜单中查询从税务机关反馈的数据。

3.4 第七步:撤销进料加工数据

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撤销进料加工数据(如下图)。

出现提示框(如下图),点击“确定”。

3.5 第八步:报关单调整录入(I/E)

3.5.1 本步骤的目的

当对税务机关计得的实际分配率确认不符时,核对税务机关反馈信息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

物报关单数据后,发现有缺失数据或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通过此步骤录入这些缺失或不一致的进、出口报关单数据,作为补充调整数据用以报送税务机关据以重新计算实际分配率。

3.5.2 操作说明

点击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如下图)。

进入录入界面后,点击“增加”按钮,逐笔报关单录入(如下图,以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界面为例),录入完毕后

具体录入的数据项规则如下:

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的数据项

【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307

【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0002...

【手(账)册号】含义: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进口日期】进口报关单的进口日期。

【申报日期】进口报关单的申报日期。

【进口报关单号】自营进口的企业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委托进口企业不填此栏。

【代理进口证明】委托进口的企业按照《代理进口货物证明》的编号+两位项号填写,自营进口企业不填写此栏。

【料件商品代码】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料件名称】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计量单位】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列明的第一计量单位和数量填写。【数量】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列明的第一计量单位和数量填写。【美元到岸价】到岸价格以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到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加上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进口货物报关单不能如实反映到岸价,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贸易方式代码】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报关海关代码】按照进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二、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的数据项

【进口日期】进口报关单的进口日期。

【申报日期】进口报关单的申报日期。

【出口报关单号】自营进口的企业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委托出口企业不填此栏。

【代理出口证明】委托出口的企业按照《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编号+两位项号填写,自营进口企业不填写此栏。

【出口商品代码】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出口商品名称】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美元销售额】出口发票上列明的美元离岸价,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按会计制度规定扣除运保费、佣金;若为其他外币成交的折算成美元离岸价填列。

【人民币销售额】美元离岸价与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离岸价。

【报关海关代码】按照出口货物报关单相应的内容填写。

3.6第九步: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

本步骤的目的,系统能够依据上一步骤(第八步)所录入的进、出口报关单调整数据对税务机关实际分配率反馈数据进行更新。

点击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如下图)。

进入界面后,点击上方的“确认意见”按钮(如下图)。

在出现的提示框(如下图)点击确认。

系统自动根据进、出口报关单调整数据与税务机关反馈数据比对,并自动更新“企业确认意见栏”的意见(如下图)

3.7第十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本步骤与第二步在操作上一致,区别在于本步骤生成的数据比第二步增加了“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表”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表”数据(如下图)。

3.8 第十一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

本步骤与第三步在操作上一致,区别在于本步骤应打印的是《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

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和《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如下图)。

3.9 向税务机关申报

申报企业应将生成出来的进料加工数据、打印制作出来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和《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 规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 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 ]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保证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正确执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的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实际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将情况反馈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二月六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进一

步明确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及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 ]7号)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一)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的规定,自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登记。 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时,应填报《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表样见出口退税计算机管理系统二期网络版)并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2016年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指引

2016年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操作指引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目前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一、生产企业在4月20日前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核销,在申报系统录入并生成相关报表、电子数据; 二、税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核销数据进行初步审核,退税系统自动根据进料加工核销电子数据计算并生成反馈表; 三、企业对反馈表的进出口数据以及分配率进行核对,分为核对相符与核对不符的情况: (一)核对相符的,出口企业进行确认操作,税务部门收到企业的确认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出口企业; (二)核对不符的,出口企业根据实际进出口情况和税务部门提供的电子数据之间的差异填报调整数据,填报后再次报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对调整后的核销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确认,并将核销结果反馈给企业。 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可以细分为以下七步: 第一步出口企业申请进料加工业务核销(企业) 生产企业应在4月20日前,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经核销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一、录入核销申请

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数据,如下图: 注意:电子账册需填写“报核起始时间”,一般手册只需填写“海关核销时间”。 二、生成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选择“免抵退核销申报”,点击“确认”后生成进料加工核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 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并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点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

3.2.1“免、抵、退”税的计算: 一、“免、抵、退”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的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举例: 例1:自营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入库。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为17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人民币200万元,计算“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额。

应纳税额=17-[34-200×(17%-13%)]-3=﹣12 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期末留抵税额12万元<免抵退税额26万元 应退税额=12万元 免抵额=26-12=14万元 例2:自营出口企业,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3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00万元,抵扣进项税额为34万元,货已入库。当月海关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进口手册号为c4708230028,且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50万元,已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上期期末留抵税额为3万元。当月内销货物的销售收入为100万元,本月出口货物销售折人民币200万元,其中,一般贸易出口170万元,手册号c4708230028下出口货物30万元。计算“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免抵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50×(17%-13%)=2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2=6万元 应纳税额=100×17%-(34-6)-3=﹣14万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50×13%=6.5万元 免抵退税额=(170+30)×13%-6.5=19.5万元 应退税额=14万元免抵税额=19.5-14=5.5万元 “免、抵、退”税一组题 例一:2009年1月内销200万,外销300万,其中:A1笔100万、B1笔50万、C1笔150万(单证均未收齐),进项税额50万,征税率17%,退税率13% 纳税申报: 应纳税额=200*17%-[50-300*(17%-13%)] =34-(50-12)=-4 纳税申报表项目:7栏“免、抵、退”税办法出口销售额300万;14栏进项税额转出12万 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谁能带来更大收益。

1、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谁能带来更大收益。 星期一,****海关加工贸易备案科的一位同志打电话问我,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在税收上有什么不同的政策,大家都有这样的常识,海关,税务向来都是各扫门前雪,就是同属海关,备案也绝对不回答核销的问题,刚接电话觉得蹊跷,原来是因为来料加工今年的备案增幅太过异常了,他们希望能够找到权威的合理的解释。据上海当地媒体的报道,去年第一季度,浦东企业受规避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影响,一般贸易比例下降,来料加工贸易剧增。一季度来料加工11.6亿美元,同比增长1.7倍,数据表明:出口退税率与一般贸易出口成本呈负相关效应。 按现行政策,我国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时,针对不同的贸易方式,采取不同的退(负)税管理办法。 1、对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我国实行的是“免、抵、退”税收政策,“免”是指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环节增值税,“抵”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退”出口耗用的国内进项抵顶内销的应纳税额,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2、对来料加工实行的是“免税不退税”的税收政策,出口货物所含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和退税。而不同贸易方式采用不同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型出口企业的影响是不同的。 首先明确两个概念: 1、出口退税退什么,出口退税:退的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如果出口的是属于免税的商品:混合饲料,是不能退税的,所以,在跟很多外企老总探讨退税时,由于语言等等原因,他们往往错误的认为,如果征17,退13的商品,我出口100,就应按13,退税额==出口销售额x退税率,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如果企业出口100万商品,国内采购的原辅材料,水电燃油,未能索取到1分钱的专用发票,请问他能不能退税,----不能 2、退多少:是不是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也不是: 明确了出口退税的概念,我们接着说出口退税的计算。尽管免抵退有5步计算公式,这五步公式能够现场列示的企业我想不会太多,因为现在上免抵退操作系统以后,电脑已经代替了人脑,每个月的汇总表计算是自动生成的,少去了人工计算,使得对于免抵退的计算的理解更加不够深刻。其实这五步公式,是为了控制一般贸易、进料加工和内销等多种经营在不同的情况下的不同退税,例如 ----内销大了会免抵掉了,没有退税, -----进项大了不会把所有的进项都退给你。按照销售额x退税率计算的最大退税额退税后,剩余的要结转下期留抵 ----外销和内销比例中,外销大,抵顶内销应纳税额还有剩余的会产生退税。加上进料,情况就更多了,尽管情况多多,但是,退税就是退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和流转环节已经交纳的增值税,从一个长远的正常的期间考虑,企业“免抵退”最终退的是 进项-进项税额转出===国内进项--(出口收入--进口料件)x(征税率—退税率)所谓正常:不会出现进项过大,超过出口x退税率,需要结转下期的情况。 也不会出现出口收入大于进口料件,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的情况。 并且不考虑内销,仅对出口退税进行的考虑和计算。 简单说企业就生产这么一批货出口,购买的和进口的原料数量严格按照预算的理论数据。刚才的退税公式会产生三种计算结果:,

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后,今年的进料加工年度核销操作有所变化,现将年度核销操作流程下发如下: 企业可以选择在每年完成12月、1月、2月和3月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结束后进行进料加工年度核销申报,年度核销申报一经开始,必须完成上年所有年度核销申报、审核事项,才可以进行下一个月的免抵退税申报。企业必须在所属期201604月免抵退税申报前完成上年年度核销申报审核工作。 (一)第一步分局操作: 分局操作人员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反馈——进料加工核销反馈”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和核销年度(2015),反馈本年需要核销的手册以及相关手册进出口报关单数据(这是第一个反馈信息)。 (二)第二步企业操作: 企业先读入第一步的反馈数据后,再进行手册核销申报 1、进入申报系统,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2015年核销手册的数据。 2、通过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生成进料加工核

销申报电子数据。 (三)第三步分局操作: 1、取得企业的正式申报盘电子数据文件。 2、在审核系统“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核销”模块,录入“企业代码”后回车,再点击“下一步”。 3、点击“选择文件”,选择企业上报的上述加密zip文件。提示“数据保存成功!”,就表示数据已读入审核系统。 4、点击“提交意见”后,再点击“反馈”键,生成反馈信息给企业(这是第二个反馈信息)。 5、点击“结束流程”,完成本年核销手册的实际分配率反馈操作。 (四)第四步企业操作: 1、企业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读入上述第三步的反馈信息后,取得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的数据,再在“进料向导”第四步撤消企业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2、按照2014年4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6号”及2014年5月14日邮件“进便函[2014]10号”的表与表之间逻辑关系,填写表1、表2、表3(详见附件)。 其中表1按企业手册实际进出口金额填报。表2按上述第三步

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出口退税企业免抵税额是否缴纳附加税? 问:有一家生产企业,既有内销产品,也有外销产品,内销产品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那么,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能否冲减留抵税额?出口退税企业的免抵税额是否应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规定: 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退税办法。 (一)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五、增值税免抵退税和免退税的计算 (一)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免抵退税,依下列公式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当期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 根据上述规定,该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应按上述规定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和当期免抵退税额,通过期末留抵税额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的比较,确定当期应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系统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初始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数据备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总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反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XX年会计基础资料进料加工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XX年会计基础资料进料加工业务会计科目的设置 由于企业必须单独核算外销收入,以便计算退税和进行企业管理等需要,所以必须单独设置外销收入的二级科目,以区分外销和内销收入。 例如某企业即出口A产品也内销A产品,则需要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分别设置“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内销收入”。如果企业的出口形式分别为“自营出口”、“进料加工”、“来料加工”和“间接出口”四种模式,则需要分别按出口形式设置明细核算科目,按上例,则科目设置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自营出口”(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2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进料加工”(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3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来料加工”(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4 “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外销收入——间接出口”(人民币金额+外币金额+数量核算) 5“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内销收入”(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 主营业务成本的科目设置和主营业务收入的科目设置一致。

由于按海关要求进料加工的原材料必须专门用于加工出口产品,专料专用、专料专放、专料专账,不能与国产料混放、调换顶替。所以必须单独设置进口原材料的二级科目,例如某企业除了在国内外购原材料B外,还通过“自营进口”、“进料加工”和“间接进口”三种方式进口原材料,其科目原材料科目设置如下: 1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自营进口”(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2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进料加工”(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3 “原材料——B——进口原材料——间接进口”(人民币金 额+数量核算) 4“原材料——B——国内原材料”(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包装物、辅料等科目的设置可以比照原材料科目的设置,对部 分获得的辅料可以不记金额账只记数量备查账。 产成品科目和原材料设置是有差异的,如果一个企业只有内销 和自营出口这两种业务行式,在实际出口以前,除非是非常单纯的订单式生产,否则一般很难判定具体那个产品会出口还是会内销,所以在产成品科目可以不按内外销进行二级科目的核算,除非你能认定这批产品确实是出口。但是如果企业还从事进料加工业务则情况就复杂了,由于进料加工的原材料制成的产成品必须出口,所以产成品中必须单独核算进料加工形成的产成品,则具体科目设置如下: 1 “产成品——P——进料加工”(人民币金额+数量核算)

手册已经核销的调整方法

一、如果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在征税处理前其对应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已经核销,可以按如下办法处理: (1)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出口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有关退税凭证的货物以及出口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在货物出口的当月企业已经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窗口录入申报了免抵退税出口额,因此,在申报计征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的所属月份,企业必须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利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菜单对征税的出口记录作冲减处理,生成的冲减记录其“单证不齐标志”栏应与原出口记录的单证不齐标志一致,其“所属期标识”栏应与冲减记录的“所属期”的“年度”一致,其“备注”栏应录入“内销征税“字样。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冲减出口明细(不予退免税货物除外),可忽略申报系统出现“该手册已经核销”的错误提示; (2)、填报《生产企业视同内销征税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免税进口料件计算表》,但该表第7栏的“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耗用免税进料金额”为该手册已多计算的免税料件金额,应按下面的调整方法调减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做进项税额转出。 二、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后才发现数据录入错误的处理 由于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已经核销,数据错误无法在申报系统通过负数冲销和正数补正的处理方法来达到调整数据的目的,发生如下情况的应对整本手册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并作出相应的调整处理: (一)错(漏)申报免税进口料件。

错(漏)申报免税进口料件的,除了采用正负冲销法调整(或补录)进料数据外,还必须对已核销手册,按错(漏)申报的进料金额直接计算免抵退税抵减额调整额和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 本手册免抵退税出口比例=实际出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结转产品)。 本手册平均征税税率=(本手册A货物的征税率×A货物出口额+本手册B 货物的征税率×B货物出口额+……)÷实际出口总值。 本手册的平均退税率=(本手册A货物的退税率×A货物出口额+本手册B 货物的退税率×B货物出口额+……)÷实际出口总值。 上述公式中的“实际出口总值”、“结转产品”(间接出口)企业应从申报系统“综合数据查询—免抵退基础数据查询—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查询”中查询。 分局退税部门可从审核系统“生产企业历史数据查询—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历史数据”中查询上述数据(审核系统中没有“实际出口总值”名称,但审核系统中的“直接出口总值”与申报系统中的“实际出口总值”数据相等)。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本手册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调整额=进料金额×免抵退税出口比例×(本手册平均征税税率-本手册平均退税率)。 上述两公式中的“进料金额”是指错(漏)申报的免税进口料件金额,当多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负数;当少报进料金额时“进料金额”为正数。(视同内销时为多报) 计算出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调整额根据第五章《怎样利用虚拟手册来调整已核销手册因原申报数据有误而多(少)计的免抵退税额》的有关办法,虚拟手册调整申报系统中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为0是否申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FOB 1、基础数据采集 2、收齐前期单证不齐标志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税应注意哪些细节? 2011-10-25 14:58:31 来源:百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实务中,有些企业办税人元由于对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不熟,导致少退税款或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给一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应出口发票金额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时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的。很多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任务应以海关开具的报关单上的POB价确认收入,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货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B 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关注扣除比例规定 如果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注意税法对佣金扣除比例、协议签订以及支付等内容的特别规定。 佣金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佣金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2010年第1号 现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发布,自2010 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八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统一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税收管理,方便基层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及其他现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手册和电子账册。 第三条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负责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的税收管理。 第二章进料加工贸易手(账)册登记 第四条从事进料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应在取得主管海关核发的进料加工登记手(账)册的下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持下列资料并填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附件一)及相关电子数据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一)实行纸质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纸质手册;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实行电子手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2、经主管海关盖章确认的加工贸易电子化纸质单证;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实行电子账册的生产企业提供下列资料: 1、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盖联网企业公章); 2、海关盖章确认出具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电子账册备案证明》和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打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4、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纸质手册和电子手册的登记号码分别为海关确定的手册号。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注意事项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注意事项 生产企业必须在取得经海关确认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证明后的下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内,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进行手册核销申报录入,申报系统根据录入的核销数据重新计算整本手册的实际分配率,通过出具手册核销证明,调整原来以计划分配率计算的“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企业在办理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实际分配率]的计算: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剩余边角余料—结转料件—其它调减料件)/(实际出口总值+剩余残次成品+结转产品+其它未出口)*100% 二、企业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手册核销数据准确录入免抵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册号后,按“回车”键,系统会自动计算生成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数据,企业不能改动,应认真与海关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证明上的对应项目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或系统提示出错的,应先自行核实,查找原因,并调整有关数据后才能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三、具体核销数据项目说明: (一)[实际进口总值]指手册使用期间已向税务机关申报的该手册的实际进口料件的人民币到岸价,不包括不付汇的客供辅料进口额。[实际出口总值]指手册使用期间已报关离境,并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该手册的复出口货物人民币离岸价。[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的美元金额应与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的数据一致,如由于汇率等其它问题造成的差异,企业必须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

销附表》以及相关的书面说明。 (二)如果手册有发生剩余边角料、结转料件等其它数据的,要在免抵退税申报系统中手工录入,申报时提供对应的完税凭证以及关单复印件。该部分数据应与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的“结案情况”栏中以及对应的关单、完税凭证等资料一致;凡海关出具的核销证明上“结案情况”栏有反映的数据都必须参与手册核销实际分配率的计算。属于特殊情况的,企业必须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核销附表》以及相关的书面说明。 [剩余边角余料]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边角余料人民币金额。具体计算应该以对应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没有“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应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属于免税料件没有对应的海关完税凭证的,则以对应关单上的金额折算成人民币。 [结转料件]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未使用完的并结转至其它手册的进口料件人民币金额。 [其它调减料件]指进口料件发生销售、退货、损失等没有参与产品生产的情况时,其料件进口人民币金额。若业务发生时已调减了当期的料件进口额,并向税务机关申报过,则不再参与本栏的计算。具体计算应该以对应的“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没有“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的,应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为准;属于免税料件没有对应的海关完税凭证的,则以对应关单上的金额折算成人民币。 [剩余残次成品]指手册合同履行完后,剩余的残次成品、半成品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doc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流程:(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1、外经贸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 案登记表》; 2、自外经贸部门备案登记 30 日内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 3、安装《出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企 业端)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二期网络版申报软件; 4、首笔出口业务发生后,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离岸价( FOB 价)登记出口销售帐; 5、取得纸质报关单后在《海关电子口岸 执法系统》中,将出口电子信息与纸质报关内容进行核对,核 对无误后确认提交报关单信息; 6、税务机关对企业首笔出口 时间认定,企业根据税务机关首笔出口认定时间在《出 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代码维护--出口企业维护”栏,调整出 口认定时间。(二)、出口货物预免预抵申报1、出口企业每月10 日前纳税申报后(遇节假日的顺延),根据当月财务入帐出口销售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逐笔登录《出口 免抵退税管理系统》(企业端),生成免抵退税明细表、月报 表进行网上申报; 2、税务机关根据企业预免预抵申报数据 与企业相关纳税申报数据进行核对,确认免抵额和应退税 额,建立预免预抵台帐; 3、当月预免预抵申报有应退税额的 出口企业,应在次月财务中将应退税额从留抵税额转入 “应收出口退税”帐户(;三)免抵退税出口货物单证申报1、

出口企业收集回笼出口退税申报凭证(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外销发票);2、根据回笼出口凭证中实际成交方式出口数量、出口额与原帐面销售记录进行比对,及时进行帐面调整,使财务与单证记载相一致;3、对收齐的退税申报凭证进 行配单,相关退税数据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预申 报数据进行网上预审;4、根据网上预审反馈信息调整申 报数据,生成正式申报软盘并打印出纸质汇总申报表和明细申 报表,同时将相关申报内容在《出口免抵退税管理系统》的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栏中生成《免抵退税(单证齐全)正 式申报表》,并进行网上发送申报; 5、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 日内,把生成正式申报的退税凭证(报关 单、核销单、外销发票)和申报电子数据(软盘)向税务机 关正式申报。对尚未到期结汇的,可暂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 单,但须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180 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供(远 期结汇除外); 6、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电子审核, 无疑点的出具申报受理单,申报有错误疑点的退企业调整或 修改或撤单后再重新申报; 7、对即将到达 90 天申报期限但无 相关电子信息的退税单证,出口企业可在 90 天申报期限内向税 务机关申请备案,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纸质单证齐全申报备案表》,列入备案表出口货物,可在相关电子信息比对通过后向 税务机关申报; 8、对出口货物纸质退税 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出口型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流程 各进料加工企业: 根据国税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3年(12)号】的公告要求,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从2013年7月1日起,按照新的核销办法办理进料加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申报和手(账)册核销业务。从2014年1月1日截止到4月20日,出口企业应对上年度海关已办理核销手续的手(账)册进行核销申请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核销申请流程 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手册核销申请流程,主要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 第二步: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申报录入

第一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申请 业务介绍 从事进料加工免抵退税业务的生产企业,在上年度有海关已核销手册的,需在次年1月1日到4月20日间办理年度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年度集中申报,数据报送齐全。注销企业不受时间限制。 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的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号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操作流程(包括申报系统录入、核销申报数据报送两部分) ①申报系统录入: 步骤1,?单证证明采集?进料加工贸易管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

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核销申请”页面中,点击“新增”按钮,此时该页面为激活状态,便可对表单进行录入;

已经主管海关核销(取得结案通知书)进料加工手册。

录入说明 所属期:6位数字,即: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210; 批次:2位数字;不得为“00”,如“01”; 申报序号:6位流水号,如:000001,同一申报年月及批次中,该值唯一; 退税机关代码:企业所属的退税机关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 进料加工手(账)册号:按实际填写 非免抵退不退税贸易: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或出口的贸易方式为不退税贸易方式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0642”由特定企业以加工贸易进口原油加工成品油不返销出境而是供应国内市场;“0744”经营企业进料加工产品转给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企业;“0400”加工贸易企业进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含半成品、残次品)因故不再出口,主动放弃交由海关处理;“0444”由海关按成品征税的保税区内加工企业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销售额。 非免抵退结转其他手册:指生产的产品未直接出口而是在海关保税监管下,转至其他手(账)册的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为:“0654”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销售。

谈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越来越多的生产型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产品出口比例逐渐增大。为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我国在国家政策上进行了重大改革。例如税法规定:从2000年起,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出口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一律实行免、抵、退税额办法管理。因而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发生了变化,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免抵退税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及账户的设置、报表的填列。笔者主要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及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 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 .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当期发生内销收入95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 则: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 7万元 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 .6-2 .7)=-11 .75万元 即期末留抵税额=11 .75万元 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 7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 .25万元 当期应退税额=11. 75万元 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 .25-11 .75=8. 5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 ①购入材料支付货款时的记账凭证: 借:商品采购210. 6 贷:银行存款210. 6 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 借:库存商品1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 6 贷:商品采购210 .6 ③内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

擎天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简明流程

退(免)税申报系统简要说明 免税申报(单证不齐) 1 、出口明细数据录入 2生成免税数据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明细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 3、打印免税明细申报表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税申报数据——打印 上传免税数据文件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导入国税增值税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退税申报(单证齐全) 1.数据录入 2.数据生成及预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预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Y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预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预审申报——》生产预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等待审核系统处理”,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系统已反馈”表示已有预申报反馈数据可以下载。

下载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预审反馈-生产预审反馈-下载反馈数据(点击选择“save file”,点击“ok”),默认会将下载的反馈数据放在桌面。(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名规则:SCYSBFK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读取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免抵退税申报反馈----预申报,浏览选择反馈数据文件,点击解压后导入,然后点击查看反馈按钮查看疑点数据。 根据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并打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数据生成及正式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正式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ZS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正式申报数据,正式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正审申报——》生产正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待审核系统读取”,当文件状态变为“已读入审核软件,待审核”表示已有回执文件可以下载。 下载正式回执打印--在擎天传输平台的正审申报-生产正审申报上载,将已经上传的正式申报文件的复选框打上勾,在当前界面的下方可以看到“回执文件:SCZSSB_退税机关代码_纳税人识别号_所属期_批次_HZ.PDF”,点击pdf可以下载,下载后打印出----出口退税网上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回执; 4.报表打印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审批)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不齐)》; (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齐全)》; 5.资料装订,并将打印出的4张表格和正式反馈回执文件,疑点表随同相关资料送往税务局。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进料加工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进料加工是指经营单位进口部分或全部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另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简称进口料件),由国内生产者加工成 品或半成品后再销往国外市场的贸易方式。 第二条进料加工是公司进出口贸易中的一项特殊业务,加强进口料件的管理是防范监管风险,降低出口成本,衡量公司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为规范本公司进料加工业务,依据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的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务流程规范。 第二章手册申办 第四条需通过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普通料件,由分厂或海外营销公司提出采购计划;对于大宗进口材料的办理由运营管理部会同海外营销公司、 分厂、财务部共同制定进口采购计划;所有采购计划应填写《进口物 资审批表》并进行相应审批后进行。审批后的表格应在相关部门备 案。 第五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口物资审批表》负责与客商签订进口料件合同,并制订相应的出口合同,在货到之前,向海关申请合同 备案,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以下简称手册)。

第六条手册中所涉及的单耗(单位成品耗用进口料件数量或额度包括边角料等损耗,不包括废品损耗)应由技术开发部、分厂或海外营销部提 供,财务部审核。 第七条进口料件需委外加工的,承揽企业应由分厂、营运管理部负责选定。 运营管理部具体负责与承揽企业签订加工合同,并向海外营销部提供 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工贸易外发加工货物外发清单及相关资 料。海外营销售部负责向海关进行《加工贸易货物外发加工申请审批 表》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运营管理部、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根据海关签发的《银行保证金台帐开设联系单》、《税款保证金存款专户联系单》办理保证金账户的开设与存款。 第三章料件进口 第九条海外营销公司凭手册及相关单证及时办理进口料件进口通关手续,并负责运输。 第十条海外营销公司应最迟不超过在料件进口后的一个月内负责将进口报关单提供给财务部。 第十一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合同及时办理进口付汇备案,并依据进口报关单、付汇水单等办理进口付汇核销。 第十二条财务部应根据手册所列明的出口总值和进口总值确定计划分配率,作为出口货物应分摊的进口料件计税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财务部应根据进口报关单、进口合同及时向税务机关进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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