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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台湾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国最早的史书《尚书》中就有关于台湾的记载。当时将台湾的居民称为“岛夷”。三国时期,吴主孙权曾派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军队到过台湾。之后隋炀帝也曾3次派人去过台湾。南宋时开始屯戍澎湖。元朝已开始在澎湖设“巡检司”,负责管理台湾和澎湖地区的民政,行政上隶属福建泉州同安县(今厦门),已正式成为中国行政区的一部分。

台湾古有“瀛洲”“东鲲”“夷洲(州)”“琉求(球)”等多种名称。到明朝时,常以局部地名如鸡笼、淡水、大丹等代替全岛的名称,台湾这个名称起于清康熙二十三年,即1684年。当年清政府设置台湾府,从此,台湾成为代表全岛的正式名称,一直延用至今。

明朝时,中国政府对台湾的经营已非常严密和富有成效。为了防倭寇对大陆的侵袭,加强了澎湖和台湾的防卫。先在澎湖设立了“巡检司”,后又增设“游兵”,各岛配备船只20艘,士兵800人,在基隆、淡水常年驻屯军队。

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与郑成功收复台湾

1604年,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舰队趁中国驻澎列岛兵力单薄之际,侵入当地,但年底即被明朝军队赶走,1622年,荷兰人再次入侵,于1624年再次被驱逐。不久,荷兰人趁明末大陆大乱中国政府无暇顾及台湾的时机,占据了台湾南部,后又赶走了占据台湾北部的西班牙人,占领了台湾全岛。1661年抗清将领郑成功决意渡海收复台湾,作为抗清的基地。1662年2月1日,郑成功收复台湾,荷兰人占据台湾38年的历史结束了。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建立起正规的地方政权,设一府二县进行治理。他大力号召大陆民众移居台湾,开垦土地,发展生产,举办教育,发展贸易。台湾的经济因此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清政府出兵台湾及对台湾的管理

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不久就病逝了,由他的儿子、孙子相继治理台湾。此时已在大陆确立了统治地区的清政府曾几度与之会谈,但却未有结果。1683年,清政府决定以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在澎湖一战,清军获胜,郑氏军队军心动摇,台湾民心瓦解。于是,郑成功之孙郑克爽于8月向清政府具表请求归顺。

清政府治理台湾后,先在台南设立台湾府,下辖三县,隶属福建省。1885年又将台湾府开格为台湾省,成为中国的行省之一。从1683年到1895年的212年间,清政府广招东南沿海居民移居台湾,对台湾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开煤矿设机器局、修公路、筑铁路、办邮局、开新式学堂,使台湾得到了开发。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日军在其后的战争中抢占了澎湖列岛。战争最终以清政府战败求和结束。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的钦差全权大臣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在日本马关(今下关)春帆楼签订了《马关条约》,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连同辽东半岛一起割让给日本,使台湾和澎湖列岛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爆发的第二天,即1941年12月9日,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中国对日宣战布告》说:“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有涉及中日关系者一律废止。”根据国际法规,两国进入战争状态后,所有一切战前条约立即失效,《马关条约》自然也属失效的战前条约之列。中、美、英三国政府首脑于1943年12月1日签署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签署(后苏联参加)的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的消息传到台湾,台湾同胞欣喜若狂,奔走相告,欢庆台湾光复,重回祖国怀抱,到处流传着陆游的诗句“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10月25日,中国政府在台北举行了对驻台日军的受降仪式,这一天被定为“台湾光复日”。

1948年底,淮海战役结束后,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已摇摇欲坠。蒋介石选中台湾作为中

后基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1月,国民党在大陆的最后基地重庆解放,12月,国民党正式“迁都”台北,蒋介石也到达台湾。蒋介石和部分国民党军政人员计100万人退居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偏安一隅,使台湾与祖国大陆再度陷入分离局面。

新疆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

新疆,古称西域,意思是中国西部的疆域,这一名称自汉代出现于我国史籍,一直沿用到清朝统一新疆,之后改称新疆。

西域同中原地区的交往联系源远流长。很早以前,我国的丝及丝织品便中经西域远销南亚和欧洲,古希腊人称中国为“丝国”。沿此以往,这条横贯东西的贸易通道被后人统谓作“丝绸之路”。我国古史中对于西域地理历史的真实具体记载当始汉代,同样也在汉代,中央政府在西域各地开始设置地方政府机构,所以,自汉代以后,西域便已是我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至西汉初年,天山南北各地社会经济已有很大发展。西汉王朝统一西域大业是从讨伐匈奴开始的。匈奴是秦汉之际在我国北方草原地区活动的一个实力强盛的游牧民族,初强,后强盛。汉武帝刘彻为了打败匈奴,巩固其统治,决定“通西域,以断匈奴右臂,隔绝南羌,月氏”。为此他先派张骞两度出使西域,以加强同西域诸地的联系,共同对付匈奴。公元前60年,西汉政府在西域设立西域都护府,标志着西域诸地自此成为我们统一多民族伟大祖国的组成部分。汉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加强了西域同中原地区的关系。

东汉政府派班超管辖西域30年。班超被封为西域都护“定远侯”。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出现了社会大动荡和民族大融合的局面。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空前繁荣,昌盛的时期。唐朝统一了西域,并在西域设立了安西大都护府和北庭大都护府。1206年,蒙古汗国建立,1271年改国号为元,蒙元时期西域大部分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的封地。明代,西域在东察合台汗国统治之下。

18世纪中叶,清朝先后平定了准噶尔贵族和大、小和卓的叛乱,统一了新疆,设立了伊犁将军。1771年,土尔扈特人在首领渥巴锡的带领下回归祖国。乾隆二十四年(1759)后,改称西域为“新疆”或“西域新疆”,清政府开始在新疆各地置官立府,行使中央政府对天山南北各地的管辖治理。新疆与内地的军政体制基本一致,国家的统一局面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大清王朝日益衰弱,中国领土主权遭到帝国主义的践踏。沙俄迫使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和《中俄伊犁塔尔巴哈通商章程》。随后,阿古柏入侵占领新疆。1882年,左宗棠收复新疆。光绪十年(1884)正式建立新疆省,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积极推行民族区域自治。1955年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99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有直辖市3个(其中地级市2个),地区8个,自治州5个,地辖市9个,州辖市7个,县62个,自治县6个,市辖区11个,乡镇843个。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

西藏,古称吐蕃。据史书记载,吐蕃人是青藏高原的最初开拓者之一。公元7世纪初,吐蕃杰出的首领松赞干布统一了青藏高原,建立起包括今西藏自治区大部分地区的吐蕃奴隶制王朝。松赞干布迁都拉萨,积极发展社会生产,多次派使臣到唐朝求婚。公元641年,松赞干布与唐文成公主联姻。从唐引入了纺织、缫丝、建筑、造酒、碾磨、种植、纸、墨等生产技术,与唐朝在政治、经济、文化上保持和发展友好联系。公元710年,唐金城公主再嫁吐蕃。史书描写当时的唐蕃关系是“道路相望,欢好不绝”。矗立在拉萨大昭寺前的“唐蕃会盟碑”便是最好的明证。

自唐朝以后,中国内地经历了五代十国和宋、辽、金的南北割据,而西藏自吐蕃王朝崩溃后,也进入了长期没有统一政权的分裂时期。其间历经四百年,直到十三世纪初,蒙古领袖成吉思汗建立蒙古汗国,以武力建立了大一统的中央政权。1271年,忽必烈建立元朝,开始强化对西藏的全面治理,从这时起,西藏成为元朝中央直接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

1368年,明朝建立,继承了治理西藏的权力。为保证对西藏管理政策的连续性,对元代官职名称、品秩大部原状保留,明对西藏采取了“因其故俗”的宽松政策。

1644年,清王朝取代明朝,把西藏同祖国的关系推向了新的阶段。为巩固北方边隆陲,顺治帝即位后,册封五世达赖为“达赖喇嘛”,1713年,康熙帝又册封了第五世班禅为“班禅额尔德尼”。此后,历世班禅达赖,都必须经过中央政府的册封。1727年,雍正帝设立了驻藏大臣,后来,清朝颁布法令,明确规定驻藏大臣代表中央政府,与班禅、达赖共同管理西藏事务。达赖和班禅的继承,必须经过中央政府批准。这一措施,大大加强了清朝对西藏的管辖。

民国政府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也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1912年中央政府下设蒙藏事务司,主管西藏地方事务。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于1928年在行政院下设了藏蒙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央根据西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决定采取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在北京签订了《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西藏历史揭开了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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