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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杆塔类采购合同(非招标)

杆塔类采购合同

(非招标)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目签订的杆塔类采购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项目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5)

1.定义 (5)

2.合同标的 (7)

3.合同价格 (8)

4.交货 (10)

5.包装与标记 (13)

6.技术服务和联络 (16)

7.监造与检验 (18)

8.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25)

9.质量保证 (27)

10.转让和分包 (30)

11.违约责任 (30)

12.变更 (33)

13.合同中止履行与解除 (34)

14.不可抗力 (34)

15.履约保证金 (35)

16.税费 (36)

17.通知 (36)

18.争议解决 (36)

19.合同生效 (36)

20.份数 (36)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8)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39)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为实施_________ [项目名称],拟向卖方采购_______货物(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采购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卖方应按照合同供应的合同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合同价款、交货期、交货地点等见《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附件一)。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含税)。

2. 合同价格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五、承诺

1.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合同货物和服务。

2.买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

3.卖方承诺按照合同的技术要求制造合格的合同货物,按照工期要求及时供货,在合同签订、生产制造、履约及售后服务等阶段避免出现不诚信行为。卖方同意买方有权将卖方的不诚信行为在电子商务平台质量监督栏目的业务公告中予以公布。卖方承诺已知悉买方针对上述不诚信行为制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相关规定。

4.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合同价款及其他权利)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六、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八、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买方执份,卖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买方:(盖章)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

传真:Email: 传真: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开户行地址:开户行地址:开户行联行号:开户行联行号:执行单位:执行单位:

执行人:执行人:

电话:电话:

物资调配中心受理电话:客服电话:

需求单位:

附件一: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格式

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单价(含

税)

(人民

币元)

合同价款(含

税)

(人民币

元)

交货

地点

总计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定义

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以及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其他文件所组成的整体,包括双方根据合同约定不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2 “技术规范书”指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范部分,包括双方根据约定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1.3 “采购文件”指谈判文件及应答文件、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合同文本、质疑答复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1.4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指卖方按照买方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交的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1.5 “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报价汇总表”指卖方按照买方采购文件的要求所提交的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报价汇总表。

1.6 “买方”指购买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和经许可的受让人。

1.7 “卖方”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技术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其法定的承继者。

1.8 “分包商”指根据合同约定,分包部分货物或技术服务并与卖方签订供货合同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及该法人或组织的继任方。

1.9 “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总费用。

1.10 “合同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所需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消耗品和有关物品。

1.11“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买方根据实际运行要求所需的生产用备品备件。

1.12 本合同中的“批次”、“批”,均指到货批次。

1.13 “货物缺陷”指合同货物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合同货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包括危急缺陷、严重缺陷、一般缺陷、潜在性缺陷和家族性缺陷。

1.13.1 “危急缺陷”指合同货物存在威胁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的缺陷。若该缺陷不经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货物损坏、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火灾等事故。

1.13.2 “严重缺陷”指对安全运行有严重威胁,暂时尚能坚持运行但需尽快处理的缺陷。

1.13.3 “一般缺陷”指上述危急、严重缺陷以外的货物缺陷,其性质一般,情况较轻,近期内对安全运行影响不大。

1.13.4 “潜在性缺陷”指合同货物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按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时出现的,经买卖双方和/或第三方权威部门或专家认定的由于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引起的潜在性缺陷,而非正常的老化、磨损。

1.13.5 “家族性缺陷”指同一厂家生产的不同型号、不同规格、不同系列或不同品种的电力设备或材料存在因相同工艺、相同材料或相同设计理念等因素造成的同一类缺陷。

1.14 “技术资料”指与合同货物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技术指导、运行维护和仓储配送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电子版文档等)。

1.15 “技术服务”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货物的设计、设备监造、检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试验、运行、检修有关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6 “监造”指在合同货物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买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对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进度等方面的监督。

1.17 “监造代表”指由买方委托的有监造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的对合同货物进行监造的人员。

1.18 “现场”指将要进行合同货物安装和运行的地点或买方指定地点。

1.19 “验收”指为证明合同货物已完成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且试运行合格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的活动。

1.20 “投运”指合同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经试验合格,正式投入系统运行或充电无问题后转为备用的活动。

1.21 “召回”指卖方根据买方要求采取修理、更换、收回等方式消除产品缺陷。

1.22 “法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对本合同履行可能产生影响的规范性文件。

1.23 “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元”指合同计价货币单位。

1.25 “日(天)”指公历日。

1.2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以上”、“以下”、“以内”、“×日内”、“届满”,均包括本数;“不满”、“以外”,不包括本数;“×日前”、“×日后”不包括当日。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不是工作日的,该期间应于下一个工作日终止。

2.合同标的

2.1 卖方根据合同需供应的合同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等见《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和“技术规范书”。

合同货物的主要原材料及部件存在两家以上供应商的,卖方应在货物生产前将供应商名单提交买方确认。未经买方确认,卖方不得擅自变更供应商。

2.2 卖方保证其依照本合同向买方交付的合同货物没有任何权利瑕疵,合同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不存在任何性质的附属或者限制性权益,也不存在被任何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形。卖方对货物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应的权利。卖方依照本合同交付合同货物、提供服务及履行其他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会违反其组织章程,不会超越经营范围和方式,并不会违反与任何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承诺、任何政府部门或者司法/仲裁机构对其的要求。卖方保证买方不会因为合同货物侵犯任何知识产权而被提起索赔、指控或请求,否则,卖方应当就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律师费、诉讼费或仲裁费等)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3 卖方保证其供应的合同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安全的、技术水平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设备的选型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合同货物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应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4 本合同下的供货范围包括所有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合同约定的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有任何漏项和短缺,而该遗漏或短缺部分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保证值所必须的,卖方均应负责将遗漏或短缺的部分补上,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2.6 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维护修理合同货物所必要的备品备件和技术服务,并在合同范围内免费继续向买方提供关于完善合同货物的所有技术资料。

3.合同价格

3.1 本合同价格见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包含卖方将合同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履行完其他合同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

物价款、运输费、保险费、包装、标记及卖方提供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根据合同第16.2条卖方需支付的所有税费等。合同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元。合同价格在本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具体价格构成见《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

3.2 合同价格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上述款项为零的,不办理相关支付手续。

(1)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卖方凭履约保证金、预付款收据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向境外支付的,延长60日)支付预付款。

(2)到货款:第一批合同货物到货后,卖方凭到货验收单、实际到货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该批合同货物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全部合同货物交货后,卖方凭到货验收单、到货合同货物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实际到货金额减去第一笔实际到货金额)办理剩余合同货物到货款的支付申请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向境外支付的,延长60日)支付到货款。本合同货物为特高压工程物资的,卖方在办理到货款支付申请手续时,需同时提供监造单位出具的出厂见证单。

(3)投运款:全部合同货物在现场完成安装、调试、性能试验和验收合格后,卖方凭投运单或线路竣工验收证书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向境外支付的,延长60日)支付投运款。

(4)质保金:合同货物质量保证期满,并无索赔或索赔完成后,卖方凭货物质保单、质保金收据等办理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向境外支付的,延长60日)支付合同余款。

3.2.1 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比例如下: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下的,支付比例为0:10:0:0;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至50万元(含本数)的,支付比例为0:9:0:1;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超过50万元的,支付比例为1:6:2:1。

3.2.2 根据合同约定卖方需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卖方可申请将同等金额的预付款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提供履约保证承诺。

3.2.3 因买方原因导致卖方未在最后一批货物到达交货地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投运,卖方可凭最后一批货物的到货验收单向买方办理投运款支付申请手续,买方在申请手续办理完毕后60日内(向境外支付的,延长60日)支付投运款,投运款的支付不解除卖方按照合同第7条、第8条、第9条、第11条及“技术规范书”应履行的相应义务。

3.3 合同货物的付款日期以买方在银行办理支票、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日期为准,另有约定的除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11.2条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3.4 卖方若变更本合同的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应及时向买方提供其所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3.5 本合同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照《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同一项目的同一货物的若干条目为一个开票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货单位”信息应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税号等。合同货物涉及不同产权属性、资金属性、工程名称的,买方应告知上述信息,卖方按产权属性、资金属性、工程名称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卖方应及时开具合同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到货验收手续办理完毕后30日内且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期满120日前送达买方。逾期送达的,卖方应按本合同第11.1.1条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6 对于买方另行采购并需要集成安装于合同货物本身的货物,如各种在线监测装置、合并单元、智能终端等,卖方应当予以集成安装,且集成安装费用视为已经包含在本合同价格中。

4.交货

4.1 合同货物交货进度见《货物清单行报价暨投标报价汇总表》,具体交货时间、地点、数量、型号等信息以《已标价合同货物清单》为

准。

4.2 如买方需变更交货时间,应提前30日采用传真或函件等方式通知卖方。

4.3 卖方如需提前交货,需提出书面要求并征得买方同意。

4.4 合同货物交货日期以符合合同要求的合同货物包括备品备件到达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11.1.6条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时间的依据。

4.5 在合同货物备妥发出前24小时以内,卖方应以传真或函件等方式向买方提交发货通知单,通知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货物发运日;

(3)货物名称、编号及规格型号;

(4)货物总毛重;

(5)外形尺寸;

(6)总包装件数及箱号;

(7)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交接单号;

(8)本批货物的装箱清单两份;

(9)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重心、起吊点、体积和件数;

(10)工程信息;

(11)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4.6 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合同货物出厂试验报告及主要部件的试验报告。产品出厂必须同时具备该产品有关的完整的资料,包括:产品质量合格证,设计及加工变更通知单。单基部件制作明细表验收报告,检查结果及判定资料,均一式五份,一份交给买方,一份交收货单位,三份交建设管理单位。

4.7 所有部件的装运方式均应便于卸货、搬运和现场就位安装,标有千斤顶支架位置、吊索布置的起吊图和安装顶升图,应与装运文件一

起提供。

4.8 对于毛重超过20吨或包装尺寸超过9×3×3m的货物和特殊形状的包装物,卖方应在发运5日前给买方特快专递3份包装说明单,注明重心和起吊点等事项。

4.9 如果合同货物是易燃和危险的,卖方应在发运15日前向买方提交6份说明合同货物名称、性能、保护措施和处理事故的方法的报告。

4.10 如果在运输期间对合同货物温度等有特殊的要求,卖方应在发运前10日向买方送达2份关于注意事项的报告。

4.1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要求准备满足工程所需的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产品合格证书等技术资料,并按“技术规范书”的时间要求提交给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以邮寄方式提交技术资料的,每批技术资料交邮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将技术资料的交邮日期、邮单号、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件数及重量、合同编号等以传真通知买方和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

卖方应向合同货物最终使用单位提供合同货物的使用手册和图纸(纸质版和电子版)。

4.12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本合同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正确完整,卖方应至少提供包括原理图、安装图、产品说明书(纸质及电子版)、合格证(纸质及电子版)、出厂报告、配套检验软件光盘、装箱单及其他相应技术资料。合格证、出厂报告应包含设备出厂序列号,出厂时间等信息。

4.13 技术资料以到达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此日期将作为按合同第11.1.7条对任何延期交付技术资料进行延期违约金计算的依据。如果技术资料经买方或买方指定的设计单位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但非买方原因,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10日内(对急用者应在3日内)免费向买方补充提供丢失、缺少或损坏的部分。卖方所提供的图纸若有错误,应及时免费向买方提供正确的图纸并按本合同第11.1.7条进行赔偿。如因买方原因发生丢失或损坏,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对急用者应在3日内),向买方补充提供,费用由买方承担。

4.14 卖方应提前2日通知买方交运日期和承运人信息。买方有权派遣代表到卖方工厂及装货车站检查包装质量和监督装车情况。如果买方代表不参加或不能及时参加检查时,卖方有权按原定时间发货。上述买方代表的检查与监督并不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

4.15 卖方负责办理发运合同货物所需要的运输手续及合同货物交付前的运输,合同货物运抵并卸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风险责任由卖方承担。卖方应负责尽快自费对丢失的合同货物补充供货,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并承担由于补充和/或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货物运输至买方需求地点过程中,因道路无法通过所产生的道路整改、加宽、加固,桥梁加固,房屋拆迁等工作,均由卖方负责完成达到运输条件。

4.16 卖方负责办理合同货物从出厂至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途中的保险,被保险人为卖方,保险范围应包括卖方负责运输的全部合同货物,险种为合同货物价值110%的“一切险”,保险费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在发货5日前向买方出具相关投保证明。

4.17 卖方委托承运人送货,卖方人员未到现场的,卖方可以授权承运人办理交货事宜,交货时,承运人需向买方出具授权委托书。

4.18 采用航空或铁(公)路零担方式送货的,卖方应随货提供《发货通知单》。卖方应在货物送达后3日内到达货物交接地点办理交接手续。

4.19 其他约定

4.19.1 塔加工全部完成后,30天内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图两套。

4.19.2 钢结构加工依据设计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及变更文件)及相应的标准。

5.包装与标记

5.1 卖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均应符合相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

定,按照国家主管机关最新的规定进行包装,满足长途运输、能承受水平受力、垂直受力、多次搬运、装卸、防潮、防震、防碎等包装要求。卖方并应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冲撞、防霉、防锈、防腐蚀、防冻、防盗的保护措施。合同货物包装前,卖方应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5.2 卖方应对合同货物本体(含所有零部件)与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含全套安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出厂试验记录、产品外形尺寸图、运输尺寸图、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及备件一览表等)分开单独包装,防止受潮,保证合同货物及其技术资料完好无损。

5.3 卖方对包装箱内的各散装部件在装配图中的部件号、零件号应标记清楚。

5.4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分开包装,标记清楚并与合同货物本体一起发货。

5.5 任何在装运中可能散失的合同货物,应用箱式包装等或按照买方要求包装,确保合同货物不散失,并标志以清晰的记号以便识别。

5.6 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产品工号;

(2)到货站;

(3)收货人名称;

(4)设备规格型号及部件名称;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8)货物运输警示标识;

(9)工程名称;

(10)其他应标记内容。

凡重量达到2吨的合同货物或特殊形状的合同货物,应在包装箱的

侧面以运输常用的标记和图案标明重量及起吊位置,以便于装卸搬运。按照合同货物的特点,装卸和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包装箱上应明显地印刷“禁止溜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标有适当的习惯用符号和直观标记。

5.7 对于裸装的合同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货物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合同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撑或垫木。

5.8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及装配所必需的机器和部件的装配图。外购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各一份。

5.9 《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中列明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应按每台/套货物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一同发货。小件合同货物及松散零星的部件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方式,装入尽可能小的完好的包装箱内,并尽可能整车发运。

5.10 所用包装箱应能防盗并能防止合同货物及零部件的损坏。卖方与其分包商的货物不得用同一箱号。

5.11 对于需要保证精确装配的洁净加工面的合同货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

5.12 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装订成册并使用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1)工程名称/合同号;

(2)收货人名称;

(3)目的地;

(4)毛重;

(5)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文件项号、名称和页数的明细表。

5.13 卖方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否则买方有权拒收,并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5.14 用于合同货物的包装材料有特殊要求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卖方应承担因包装材料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15 卖方应在技术资料及合同货物包装物外表明确标注货物的仓储保管要求,包装物外表的标注应清晰、牢固、防水、耐磨。由于卖方未提出明确要求或者买方按照卖方要求进行仓储保管,导致合同货物在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的,卖方应承担由于修理和/或更换损坏的合同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16 卖方应在合同货物铭牌上明确标注卖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5.17 合同货物严禁使用松木做包装材料(包括松木包装箱、线缆盘、垫木、固定支架等)。如使用其它木质包装材料,卖方应在发货前通知买方,并到当地森林检疫部门办理《植物检疫证书》。该证书必须随货同行,作为附随资料交付买方,并作为到货验收和入库凭据之一,否则买方有权拒收,且每批货物卖方应向买方支付不低于5000元的违约金。

6.技术服务和联络

6.1 卖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指派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如需要),负责解决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选派技术人员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1.1 卖方根据合同派往现场参加开箱检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开箱检验中出现的问题;参加指导安装调试的人员应有合格的技术水平,能够协调或解决安装调试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参加试运行的人员应能够全权处理合同货物试运行中的所有问题。前述人员若不能胜任工作,买方有权要求卖方重新选派人员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6.1.2 卖方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协调处理合同货物在安装、调试(试运行)过程中发现的全部问题。

6.2 当买方要求卖方提供现场服务时,卖方技术人员应在接到买方

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技术规范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6.3 卖方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技术服务时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规定,自觉做好安全保护措施(如进入施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等),接受现场的监督管理;在施工现场未经许可,不得拆卸、涂抹、损坏任何合同货物;卖方如需对合同货物进行调试,应在现场监理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操作,必要时须经过现场监理代表或业主项目部负责人的同意。若卖方技术人员违反现场安全规定,买方有权提出更换违反上述安全规定或不符合要求的卖方技术人员,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重新选派买方认可的技术人员。因上述原因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

6.4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15日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交执行“技术规范书”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计划一份,双方据此确定技术联络会的次数、时间和地点。

6.5 卖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买方参与合同货物的技术设计,并向买方解释技术设计。

6.6 如遇有重大问题需要双方立即研究协商时,任何一方均可建议召开会议,一般情况下,另一方应同意参加。

6.7 对每次会议及联络,双方均应签署会议纪要或联络纪要,所签纪要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均应遵照执行。如涉及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第12条的约定办理。

6.8 若卖方的分包商需要参与合同货物的部分技术服务或现场工作,费用由卖方或其分包商自行负担。

6.9 双方协商确定的安装、调试和运行技术服务方案(如有),卖方如有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经买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为适应现场条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提出变更或修改意见,并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给予充分考虑,尽量满足买方要求。

6.10 卖方应在安装前提供现场安装工作的标准化作业指导书,重点明确安装流程、安装工艺要求及现场检查、验证项目及标准。现场安装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doc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___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_______________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________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 招标人代表(签)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阅读: 法律教育网2017年司法考试QQ群 2017年司法考试纸质讲义抢先看 2017年司法考试实验班/定制班赠送纸质版讲义、题库

2019政府非招标采购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含注意事项】

合同编号:2019政府非招标采购 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 (标准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19政府非招标采购固定总价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 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 方式: 4.付款: 1、。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 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 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非招标方式)

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项目审批单编号: 2016-000 第一条 合同总价及货物 合同总价包括所采购货物(服务、软件)价格、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保险、自检、验收合格、售后服务、税金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采购物品详细清单、技术参数及售后服务承诺以附表的形式附后。 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1、乙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报价单);2、技术规格响应表;3、服务承诺;4、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质量保证 免费质保期为 个月 (货物免费质保期不短于12个月,另有超出1年以上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在产品质保期内非因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以采购方选定的样品和要求为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及其组件、材料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实际使用需求,提供的货物是原装全新正品、当前市场上的主流产品、质量合格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乙方要提供所有设备和货物的质量合格证、操作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第四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在 年 月 日 点(北京时间)前将产品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并投入使用;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2个工作日内和安装调试运转正常后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配置,安装调试。 第五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乙方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4、供货方在质保期内接到用户单位的电话后,在 小时以内到现场, 小时以内解决问题,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无偿提供备品、备件或备机等措施,以保证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 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不向乙方(供货方)预付资金,待货物安装调试运转正常验收后预付合同总价的95%计 元;其余5%为质保金计 元,待货物正常使用12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配置、技术要求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4、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不短于12个月),如经乙方两次更换或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5、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甲方有权退货;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内容(含附件)共 页,一式七份。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1)照明设备采购合同(非招标)

照明设备采购合同 (非招标)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1: 签订地点: 1此处的签订日期应与签署页中的最迟签订日期保持一致。

使用说明 1. 本统一合同文本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签订的照明设备采购合同。 2.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中需当事人填写之处,如当事人约定无需填写的,则应注明“无”或划“/”。 3. 对本统一合同文本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当事人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不得直接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改动。 4. 有关本统一合同文本的其他使用说明见合同文本脚注。 5. 国家电网公司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员应按照本使用说明起草合同,在合同开始内部审核或提交对方前应删除本使用说明及合同文本脚注。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6) 1. 定义 (6) 2. 合同标的 (8) 3. 合同价格 (9) 4. 交货 (11) 5. 包装与标记 (14) 6. 技术服务和联络 (17) 7. 监造与检验 (19) 8.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23) 9. 质量保证 (23) 10. 转让和分包 (27) 11. 违约责任 (27) 12. 变更 (30) 13. 合同中止履行与解除 (30) 14. 不可抗力 (31) 15. 履约保证金 (32) 16. 税费 (33) 17. 通知 (33) 18. 争议解决 (33) 19. 合同生效 (33) 20. 份数 (33)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35)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3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为实施 [项目名称],拟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合同货物”),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货物,买卖双方就合同货物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采购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答:财政部制定《办法》主要是顺应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需要。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并规定了各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和基本程序。2004年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对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活动进行规范,但长期以来,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活动,依据的只有政府采购法的原则性规定,缺乏全国统一的具体制度规范。 二是规范非招标采购活动的需要。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对于非招标采购方式,一些部委和地方制定了适用于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规范、程序、工作手册等,或者适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内部工作程序,存在着中央单位及各地理解不一致、操作不统一、监管缺乏依据等问题,执行中甚至出现了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现象。 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的需要。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进一步扩大,特别是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后,采购标的日趋复杂多样,需要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方式实现采购目的。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周期较短,选择供应商的方式和评审程序等更为灵活。特别是难以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或者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更有利于满足采购项目的需要。 问:哪些采购项目可以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答:对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办法》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范围和以公开招标方式为主的原则,确定了三种具体适用情形:一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二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三是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经批准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方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供货合同书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需要,通过邀请招标(或议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和有关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规格及技术参数 5)、招标文件 6)、经甲方同意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 7)、甲乙双方认可的相关调价文件 (注:合同文本均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双方谈判后形成最终文本)。

2.1表中供货单价为确定的最终中标单价,若供货品种较多可以附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2若供货价格每月随市场价格调整,则此表中单价为基价,即以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相应规格的货物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的价格,并作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月供货结算单价,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及以后每月供货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3条款进行调整。 2.3分期供货结算的合同为单价合同,数量以甲方每月验收的实际到货数量计算。 3、合同单价调整 3.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价格为固定价,不做调整。 3.2(本条适用于分期供货的单价调整合同) 钢材: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A∣< %,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A∣≥ %,则对超过此幅度的部分按每批次单价作相应上调和下调。水泥: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元/吨,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 元/吨,则对超过此幅度的部分按每批次单价作相应上调和下调。 燃油: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燃油调价文件确定的价格,调整燃油供应价格。 4.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导地线采购非招标合同

导地线采购合同 (非招标)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6) 1. 一般约定 (6) 2. 合同范围 (10)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10)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11)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13)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15) 7. 技术服务 (18) 8. 质量保证期 (19) 9. 质保期服务 (20) 10. 履约保证金 (20) 11. 保证 (20) 12. 知识产权 (22) 13. 保密 (22) 14. 违约责任 (22) 15. 合同的解除 (23) 16. 不可抗力 (24) 17. 争议的解决 (2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6) 1. 一般约定 (26)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28)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29) 5. 包装、标记、运输和支付 (31)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33) 7. 技术服务 (35) 8. 质量保证期 (35) 9. 质保期服务 (36) 10. 履约保证金 (38) 11. 保证 (39) 14. 违约责任 (39) 15. 合同的解除 (42) 16. 不可抗力 (43) 17. 争议的解决 (43) 18. 转让和分包 (43) 19. 合同的中止履行 (43) 20. 合同的变更 (43) 21. 税费 (44) 22. 通知 (44)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46)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为实施 [项目名称],拟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合同设备”),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设备,买卖双方就合同设备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采购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零一八年七月

招标代理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代理人)就对该单位的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代理范围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项目总投资:_______________ 元;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编制招标文件; 组织开标、评标; 草拟采购合同范本;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二.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审定代理人提交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 件、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相关文件文本。并有权要求代理人对其中与采购需要相关的地方进行修改,但修改不得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 3、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4、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

5、如委托人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 律、法规或采购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中止合同。 三.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 1、委托人在代理人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之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办全本项目招标所需的有 关审批手续,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落实本次采购活动的资金,使招标工作具备条件。 2、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 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如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有关采购需求)。并负责对供应商有关采购标的的服务、商务等与采购需求有关询问、质疑的答复。 3、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三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因此 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人负责。 4、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熟悉业务、知晓法律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 作为委托人的代表,配合代理人工作。 5、委托代理咨询项目中如内容、时间等有重大调整,委托人应当书面提前 三日通知代理人,以便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如因此造成的时间延长由委托 人负责。 6、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 7、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提交招政府采购监管机构备 案。 8 委托人应负责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9、承担由于自己过失造成代理人的经济损失。 10、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人收受或索要回扣、好处 费、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礼物;不得在代理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规定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规定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28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3年12月19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15 页

招标采购合同范本 编号: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为一方和(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为另一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网上投标报价; (2)药品需求一览表; (3)合同条款; (4)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将获得以下药品在招标周期内的独家供货资格,并委托为配送单位。 4.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5.合同所涉及的药品名称为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第 2 页共 15 页

单位 生产厂家 认证情况 中标价(元) 采购量 6.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日后,向投标人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投标人(盖章): 招标人代表(签):投标人代表(签):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受人(简称:甲方): 出卖人(简称:乙 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第 3 页共 15 页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详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BH-013698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详细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详细版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

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资格等级:省政府采购乙级代理机构 证书编号:政采代(乙)字第号 委托项目名称: 核准采购编号: 预算金额: 采购的方式:在□中划(√):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谈判 □询价 □单一来源 拟派该项目专职工作负责人: 甲方:职务:联系电话: 乙方:职务: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政府采购招投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理范围 ●起草政府采购公告 ●代拟投标邀请书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预审投标资质证书 ●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草拟答疑纪要 ●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 ●办理招标的备案手续和有关事项的公示手续 ●代拟合同 其他事项: 二、代理服务费的收取与支付方式 1、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980号, 国家发改委()857号等文件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的1.5%收取。 2、经甲、乙双方商定,本次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并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审查代理机构的各种资质证书; 2、向乙方提供采购立项批准手续及资金落实情况;

绝缘子采购非招标合同

绝缘子采购合同 (非招标) 合同编号(买方): 合同编号(卖方): 工程名称: 买方: 卖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6) 1. 一般约定 (6) 2. 合同范围 (10)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10)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11) 5. 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13)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15) 7. 技术服务 (18) 8. 质量保证期 (19) 9. 质保期服务 (20) 10. 履约保证金 (20) 11. 保证 (20) 12. 知识产权 (22) 13. 保密 (22) 14. 违约责任 (22) 15. 合同的解除 (23) 16. 不可抗力 (24) 17. 争议的解决 (25)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26) 1. 一般约定 (26)

3. 合同价格与支付 (28) 4. 监造及交货前检验 (29) 5. 包装、标记、运输和支付 (31) 6. 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 (34) 7. 技术服务 (36) 8. 质量保证期 (36) 9. 质保期服务 (37) 10. 履约保证金 (39) 11. 保证 (40) 14. 违约责任 (40) 15. 合同的解除 (43) 16. 不可抗力 (44) 18. 转让和分包 (44) 19. 合同的中止履行 (44) 20. 合同的变更 (45) 21. 税费 (45) 22. 通知 (45) 第四部分合同附件 (47)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买方: 卖方: 鉴于买方为实施 [项目名称],拟向卖方采购货物(简称“合同设备”)的投标,且卖方同意向买方供应上述合同设备,买卖双方就合同设备的采购订立本协议。 一、词语含义 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中相应词语的含义相同。 二、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纪要等文件; 2.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3.签约通知书; 4.专用合同条款及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采购文件; 7.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一致,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按照上述文件所列顺序为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合同标的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业版本(标准版).doc

政府采购合同书专业版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_________%的余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_________(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_________监察审计部门、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采购招标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FB-HT-05021 采购招标合同(标准版) Procurement bidding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x原创设计

采购招标合同(标准版) 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电话:_____ 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电话: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县政府采购中心第_____号采购项目招标结果及相关招投标文件,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采购的物品内容和成交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_____元) 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成交价格(______元) 合计(大写_______)¥ 免费配送物品:_____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投标文件说明的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但属于正常合理的损耗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_____。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货款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物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三条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_____;交付地点:_____。 2.乙方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负责基本操作培训等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负责提供物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_____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

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合同范本

企业常用商业合同模板 政府采购招标委托合同范本甲方:XX部门 乙方:XX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根据XX部门和XX部门制定的《救灾帐篷政府采购运作简要程序》,经救灾帐篷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小组( 以下简称协调小组) 同意,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救灾帐篷采购招标工作。此次需采购12 平方米单帐篷xx0 顶。乙方愿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甲方的要求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的责任 (1) XX部门指定一位负责人作为甲方的项目负责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 (2) 向乙方提供招标所需的有关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3) 负责招标文件的初审。招标文件由甲方交协调小组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售。 (4) 监督招标全过程。 (5) 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并与乙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 (6) 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经协调小组研究后,确定中标单位。 (7) 对评标内容保密。 (8) 与中标商签订。 乙方的责任 组成专项工作组,承办此次采购招标。指定一位项目负责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

理招标过程中的有关具体事项,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商务等材料和要求,负责编制、印刷、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刊登招标通告,发投标。 联系公证机关、落实开标和评标地点等有关的招标事务。推荐评标委员会成员。与甲方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人员组成。与公证机关共同接受投标,审查投标商资格。与甲方协商确定开标程序。组织开标大会。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负责安排评标活动的有关事宜。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论,向甲方提交评标报告,由甲方定标。 根据甲方的定标意见,向中标商发出《中标》,向落标商发出《落标通知书》。 负责处理供应商有关招投标的问题。 在与甲方共同总结的基础上,写出招标。根据甲方的要求,协调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 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各项工作。重大事项,由协调小组研究决定。 四、有关费用问题 (1) 乙方承担招标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甲方为招标所作前期工作的支出) 。 (2)乙方按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1992] 价费字581 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厂商收取1.5%的中标服务费。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X 乙方:XXX (盖章)(盖章)

非工程类合同采购管理办法

非工程类合同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XX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工程类合同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贯彻 公开、透明的经营方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XX集团 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相关办法,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分公司,并报集团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非工程类合同采购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 于行政办公、物业管理、品牌管理、拓展营销、咨询(培训)服务等。 同一部门虽未签署书面采购合同,但采购货物或服务 规格、标准统一,购买频次较多,单次金额不确定的项目 也属于本办法所称的采购,应按照年度购买估算金额选择 适当的采购方式进行整体采购。 法律法规和集团制度对采购行为另有规定的,应从其 规定。 工程类合同采购按照《XX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办理。 第四条非工程类合同的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归口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的原则。

第五条非工程类合同的采购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技术手段、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择优选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采购需求部门是各部门、各项目、各分公司采 购活动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采购活动中各项工作的组织 实施。 第七条采购需求部门应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制定采购方案,通过OA办公系统提起事项审批。采购方案中需明确采 购项目名称、要求(规格、数量、标准等)、时间计划、 拟入围供应商及其资质材料、采购金额、采购的必要性、 采购方式、采购人员构成、评审规则等内容。 未按规定的方式进行采购的,应在方案中说明原因。 第八条采购需求部门应在供应商评审结束后将评审过 程及评审结果编制书面采购报告,通过OA系统履行审批程序。 第九条采购方案及采购报告的审批权限 (一)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下的,采 购方案及采购报告应报总经理审批; (二)采购项目涉及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采购 方案及采购报告应报董事长审批; (三)采购项目涉及金额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采购 方案及采购报告应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 (四)对于符合“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采购活动参 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采购方案按照本条规定的权限批准通过后,如因特殊 原因需要调整,应按照原程序上报审批。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完整版)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投标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供货一览表 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如招投标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第三条权力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第四条包装和运输 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投标文件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第五条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六条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

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外的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第三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的政府采购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采购人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中介)机构。 第四条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支持民族产业,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激励自主创新等。 第五条达到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第六条采购人应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活动。确因专业技术、保密等特殊要求需自行组织采购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应当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委托代理的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在非招标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采购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上述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第九条非招标政府采购活动所需专家的抽取和管理按照财政部、监察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过采购项目征询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采购人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采购小组成员或专家的身份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对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一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与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依据谈判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经专家认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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