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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财物管理规定

罚没财物管理规定
罚没财物管理规定

罚没财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统称政法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其它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比照本办法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化和部队内部查处的贪污、受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追回的财物,按照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第二条依法收缴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都应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提成。

走私案件,由海关(未设海关的地方为税务机关,下同)处理。其罚没收入,百分之五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五十上缴地方财政。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外汇等其它案件的罚没收入,按照查获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上缴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

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1)2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即:“未设海关地区查获的走私案件和走私物品,可由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海关法规处理。这是一项临时性措施,不改变各有关部门的原有分工。”

第四条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增加的费用,由案件主办单位定期编报用款计划,由财政机关核准后在入库的罚没收入中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以内掌握退库,统一安排使用。海关的办案费用,由中央财政核拨;其它机关的办案费用,按照上缴罚没收入机

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核拨。任何部门、单位

和个人,都不得从经管的罚没收入中坐支截留。

第二章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

第五条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查获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其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分

别由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上缴财政。构成刑事犯罪的,其扣留的财物,应于封存,并开列清单随案移送政法机关审理。判决后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由移送机关上缴财政。

第六条政法机关查的走私案件和投机倒把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分别移交海关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七条县以下工商管理所、公安派出单位和税务所等基层单位依法扣留的财物,必须按隶属关系全部上缴市、县行政执法机关,不

得自行处理。

未经省级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私设检查站(卡),扣留过往车辆、船舶和行人的款物。

第三章扣留、罚没财物的管理

第八条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留的财物,必须由两名以上查缉人员与被扣留人当面点清,开具统一制发的扣留款项收据和物品清单。

收据和清单要由被扣留人签字,作为扣留财物的合法凭证。如果被

扣留人拒不签字,或者潜逃,应在收据和清单上据实注明情由。

第九条各种扣留财物或罚没财物,必须建立健全验收保管制度、财物交接制度和结算对帐制度。保管罚没财物,必须两人以上分管,管会计的不管钱物,管钱物的不兼管会计、罚没财物帐目不清、管

理混乱的,上级机关和财政机关,必须督促单位限期查清改正。

第十条政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在结案后,必须将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及时足额地上缴国库。发现有坐支截留或者无故拖延

不缴的,财政机关有权扣发其机关经费,或通知银行从其经费存款

中扣缴。

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

罚没收缴物品处理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 1、为加强对罚没财物的管理,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罚没财物,是指依法作出的罚款、依法收缴的物资。 3、罚没财物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二、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理 4、对依法罚没物资实行收缴与保管分离制度。罚没物资在按有关规定处理前,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毁损、短缺或者变质。 5、对罚没物资应当开列清单,逐一注明品名、数量、规格。 6、对鲜活和其他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办案人员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7、对罚没物资的变价处理,按市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8、因作出罚没物资的处罚决定错误,原罚没物资应当依法返还当事人,无法返还的,按价赔偿。 9、严禁侵占、调换、私分罚没物资。 三、罚没收入的管理 10、罚没收入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罚没收入的管理,做好定期对帐、催缴和清算工作。 11、罚没财物变价款、兑付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不得隐瞒、截留、挪用、坐支。 12、随案移交作为证据的赃款赃物的变价款,由最后审结的执法机关按规定上缴国库。 四、票据管理 13、依法收取罚没财物和代收机构(银行)收取罚款,必须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罚没票据。 14、做好内部罚没票据的领取登记和发放、使用、缴销工作,做到帐、证、款、物相符。

15、随时接受市财政部门对本单位使用罚没票据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反罚没财物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或者投诉。 五、责任监督 16、各单位应当加强自身的日常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应当及时受理检举或者投诉事项。 17、各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造成罚没物资严重毁损、短缺、变质或者罚没收入严重流失的; (2)不按规定处理罚没物资的; (3)隐瞒、截留、挪用、坐支罚没收入的; (4)实施罚款、没收财物时不按规定使用罚没票据的; (5)侵占或者擅自低价购买、私分罚没物资的; (6)其他违反罚没财物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附则 18、无主财物和充抵罚款的物资的管理,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19、本制度与国家、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模板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 模板

三、物资领用制度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

(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后),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五)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成本中心及工程编号,连同工程管理表一齐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档 System document on further standardizing the disposal of confiscated articles

关于进一步规范罚没物品处理的制度文 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为了加强对我局罚没物品的管理,保证依法行政,根据《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江苏省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赃物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局依法没收的物品处理的相关事项做如下制度: 一、成立“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组长 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和法制科科长担任,办公室(财务)、监察室、法制科、公平交易科和办案机构负责人等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罚没物品的登记保管、提交罚没物品处理意见以及组织、监督罚没物品销毁。 二、罚没物品在结案后七日内统一交由办公室登记保管,

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根据物品的性能、特点和保管要求,安排适宜的储存场所,并保证物品的安全。 三、罚没物品需要处理的,由办案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审批表》,并提交初步处理建议,报“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审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其中拟处理物品单件价值在1000元以上,涉案物品总值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的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理时,办案机构还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四、罚没物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销毁的,办案机构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审批表》,提出销毁的处理建议,报“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领导小组”审查决定。销毁时,办案机构应填写《洪泽工商局罚没物品处理记录》,并由领导小组成员签字后存入案件卷宗。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办公用品发放制度 一、目的为使公司办公用品使用合理化,控制费用开支,本着勤俭节约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和管理品。 1、消耗品 (1)日常消耗品:桌立小秘书、中档皮面本、分类笔记本、软面笔记本(小)、便签纸(五类)、百事贴、签字笔/笔芯、黑色、红色、蓝色弹动笔/笔芯、HB铅笔、修正笔、荧光笔(五色)、纸质档案袋、按扣文件袋、双强力文件夹、册、塑料档案盒、抽杆夹、打孔文件夹、橡皮、订书钉、固体胶、液体胶、扣取纸、透明胶带(窄)、标签贴、回形针、长尾夹(各型号)等。 (2) 打印耗材:打印纸、硒鼓、碳粉、墨盒等打印机基本配置。

2、管理品 起钉器、印台、直尺、打孔器、美工刀/刀片、剪刀、电子计算器、笔筒、削笔器、订书机、名片册等。 三、办公用品管理职责 办公用品实行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与统计等管理工作。 四、办公用品的发放 1、计划申报 实行每月申报一次,每月30日前各部门由专人负责填写《办公用品表》(见附件),经部门主管批准,上报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核通过并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门统一实施采购。各部门若需采购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由部门专人填写《办公用品申请表》,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经部门主管批准,综合办公室主管审批并签字确认后,交采购部负责人,实施采购任务。 2、统一领取

(1)所有办公用品皆以部门为最小申请,各部门设专人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统一领取以及控制使用等工作。 (2)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表》(见附件)。 (3)综合办公室在新员工到岗后为其配置一套办公用品,见《新入职人员办公用品配备表》(见附件)。对每位员工进入公司后的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输入,作为办公用品领用时发放的依据。 3、控制使用 (1)公司员工均有责任监督办公用品的使用,避免浪费。公司所有员工应当节约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打印复印避免浪费,建议数量较大的打印报综合办核算成本后安排用打印机打印或到打印社打印,避免不熟悉操作造成的浪费。 (2)各部门需制作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记录表,并统计上报办公用品的去向(具体到人、事)。综合办公室每月将各部门乃至个人的办公用品的领取、消耗和剩余情况做统计、汇总,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加强罚没物资管理的几点建议(精)

中国工商报/2007年/10月/25日/第A03版 研究思考 加强罚没物资管理的几点建议 山东省淄博市工商局周村分局盛秦岭 随着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工商部门罚没物资的种类和数量逐渐增多。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工商部门尤其是基层工商部门,在罚没物资的保管、处置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职责不清,缺乏统一管理。二是标准不一,缺乏有效规范。三是出口不畅,缺乏明确界定。要解决罚没物资管理上出现的各自存放、高度分散、物品易损、管理困难等问题,应当借鉴北京等地的做法,统一制定加强罚没物资管理的规定,实现罚没物资管理和处置的规范化,形成从罚没物资入库、保管到处置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工作流程。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强化硬件保障,设置统一库房。要对罚没物资进行规范化管理,首先应当设立用于存放罚没物资的专门仓库,该仓库由县(分)局、所二级组成,分别保存、管理和处置由县(分)局罚没或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没收的财物和由工商所以县(分)局名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没收的财物。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罚没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将以往积累的罚没物资进行核对后登记造册,为下一步的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明确分工,规范流程,做到权责清楚。依法制定《罚没物资管理办法》,规范罚没物资管理流程,进一步明确办案部门、保管部门、监督部门在暂扣、罚没物资管理中各自的职责,以及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使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三是完善入库管理。确立一名库房管理人员,由其建立罚没物资专用账簿,对入库财物的入库时间、数量、品名、包装、标志、规格、型号准确登记,登记入库物资的来源、增减变动及余额,定期审核、汇总、移交、结转,保证罚没物资的财物相符。同时,根据罚没物资特点,按照资产的处理方式对其进行分类管理:需变价处理的的物资、需销毁物资、需退回的暂扣(封存)物资等等,并对其流向进行记录。

办公用品领用标准及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领用标准 注:如果领用数量超过领用限制,需由其主管上级签字确认(权限范围之内)。 北京道自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北京道自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05】年人字第(6)号签发: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办公用品的领用及管理,现制定办公用品管理制度如下: 1.各部门每月25号报次月办公用品申购单(附表一),申购单需由部门主管副总签字方 可生效。 2.行政部负责汇总、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管理。

3.办公用品领用可分一次性领用(贵重办公用品)和定期领用(易耗品),易耗品规定在 每周五领用,特殊情况除外。领用人需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附表二)。 4.行政部制定各级人员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标准和使用期限(附规定一),并定期改进,依 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适当调整。 5.贵重办公用品(如计算器、设计测量用具)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领用。 6.行政部负责在库物品的定期盘点,填写库存统计表,报财务审核。公司对部门领用费用 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并与成本效益综合评价。 7.贵重办公用品报费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情况说明,交行政、财务部门审核注销;职工调 离,须归还贵重办公用品,否则按规定折价赔偿。 8.行政部应定期统计物品采购、库存、发放、使用情况。在满足保证办公效率情况下,使 库存资金最小化,压缩行政费用。 关键词:管理制度 呈报:总经理 抄送:各部门 办公用品申购单 申购部门:申购时间:年月日 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采购员:总经理: 办公用品领用单 领用部门:领用时间:年月日

领用人:部门负责人:财务审核:库管: 注:以上为三联单:一白,为部门留存;二蓝,接收部门留存;三粉,财务部留存。

公司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编制:人事行政中心日期:2019年5月13日 审核: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批准:______________ 日期:2019年5月13日 制度建立部门:人事行政中心 发布日期:20 年月日生效日期:20 年月日 页脚内容

目录 1、目的 (3) 2、职责 (3) 3、权限和职责 (3) 4、入库流程 (3) 5、贮存 (4) 6、出库领用流程 (4) 7、盘点及监管 (4) 8、仓库钥匙管理 (5) 9、设施设备 (5) 10、防护 (5) 11、处罚 (6) 12、附件 (6) 1、目的

1.1通过对公司内仓库中贵重物品的调拨、贮存及领用过程中作出合理的管理规定,确保贵重物品从入库到贮存、出库的全过程管理。 2、职责 2.1采购部及行政部、财务部指定内仓库保管员分别负责对贵重物品的出入库、贮存、盘点、台账登记等全流程工作。 3、权限与职责 3.1董事长、总裁:直接调拨权限及采购权限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请示董事长或总裁后调拨(需书面或微信、短信等方式确认) 3.3行政部:统一归口管理(设唯一专人作为内仓库专管员,负责贵重物品出入库及日盘点)3.4采购部:物品采购及验收,组织周盘点 3.5财务部:组织月度盘点 4、入库流程 4.1采购部根据《物资申购单》进行采购→采购部付款验收→交行政部→内仓库专管员填写《贵重物品入库单》→验货、签字验收→贵重物品进仓入库→内仓库保管员及时更新《仓库贵重物品登记表》。 4.2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内仓库专管员持有,一联交采购部,一联行政部备案保管)。 4.3入库搬运时应注意不能对储存贵重物品的品质造成影响,所有贵重物品都应按防护要求轻搬轻放。 4.4如在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贵重物品品质异常或与采购部申购单数量、规格、品质不一致,则必须立即上报总裁。 5、贮存 5.1将仓库内货架及橱柜分区分格,贵重物品应分类存放在固定区域,分区分格全部做好标识,标签,且张贴于相应区域明显位置。

物资领用管理制度81284

江门市润涛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各项物资管理,同时能及时将成本核算清晰,现将各部门日常使用的所有物资进行清点核算,经清点核算后,以后所有部门如需物资使用,必须经管理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领取使用。 1 目的 规范物资领用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类物资领用的管理。 3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填写 所有仓库物、料出库,一律填写《领料单》。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应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书写规范,不得有涂改痕迹。 《领料单》必须填写好:序号、领料单位、日期、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领料人如实填写,“用途”栏中应具体写明实际用途。 《物资使用表》必须填写好:使用单位、序号、物料名称、领出数量/日期、收入数量/日期、签名确认所有相关的填写资料。 4 《领料单》、《物资使用表》审批 《领料单》填写完毕,由领料部主管审批同意后,在“领料签字”处签字。 签字后,再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在“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签字时,领用人及所属部门主管应初步核定用量,审定领料的必要性,防止多领造成浪费。 5 交旧领新 所有备品备件、整件、工具,以及发热带、墨轮、胶带、开关等配件、材料领用,实行交旧领新,仓库统一建账登记,保存旧物。 需提前领新,更换后才能交旧备件的,领料人须向仓库保管出具欠条,且领料人在更换后第一时间

内交回旧物,抽取欠条。 新增或特殊情况没有或不能交旧的,仓管员应在领料单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原因、签字,经主管批准同意后生效。 6 仓库发料 仓管员凭《领料单》发放物资,而《物料使用表》做好出入记录。 发料时,仓管员对《领料单》中所填内容逐一检查,若发现缺项必须补填,若有错项须更换领料单,涂改无效。 仓管员发放的物资,须回收包装物的,仓管员督促领料单位完成回收工作并做好帐。 仓管员在清点产品货物时,定必同时要及时将所需物件清点数量,填写好《物资使用表》,定必要求所需单位进行签名确认。 《领料单》一式三联,仓库联留作存根备查;财务联留作财务管理;自存联留作内部记账或领用凭据;保存时间由各单位内定。 财务联由仓管员负责传递至财务。《领料单》、《物资使用表》每个月汇总各单位领出及归还详细数据,作追踪统计各单位费用。 7 其它 各单位已领取但未使用物资,不得擅自转让给其他部门,必须先办理退库手续核销后,使用部门按正常程序领用。 多领未用完的备件、物料,按退库处理。常用小型备件需留存的,建立出、入登记台账,落实保管责任,严防丢失。 所有单位随时将剩余的现场材料退到仓库,不能损坏,否则定必追究使用单位责任。 8 考核 未按规定填写《领料单》、《物资使用表》,每次给予责任人10元经济处罚。 违犯发料程序和其它要求的,给予责任人20—100元经济处罚。 模仿领导审批签字或私自涂改单位、数量,视情节给予责任人200—500元经济处罚,并给予行政责任追究。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三强广告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物品入仓制度 1、物品入仓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购物品的質量,及时有 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领用物品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进行领用。

罚没物资管理办法

溆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罚没物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局罚没物资和追缴赃物(含无主财物,以下统称罚没物资)的处置行为,严格处置操作程序,根据《省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专人负责管理罚没物资,设立罚没物资进出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对贵重和量多的物品还应拍照或录像存档 第三条建立罚没物资保管仓库或专用场所,并有必要的安全、通风和防潮设施。 第四条罚没物资处罚决定的复议期和行政诉讼期满,当事人无异议,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应在湖南省非税收入执收管理软件中按要求、分批次录入相关信息。 第五条罚没物资处罚决定的复议期和行政诉讼期满,当事人无异议,应在10个工作日内填写《罚没物资处置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提出本单位处置建议,并附该批物资的没收和追缴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其他必要的文书、材料,向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申请处置。 第六条罚没物资处置申报实行书面申报。 第七条根据罚没物资的不同性质,罚没物资可分别采取移交、销毁、拍卖、定向收购、调拨和议价变卖等方法处置。

第八条罚没物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销毁。 (一)不能作技术处理的或者技术处理后仍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 (二)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使用的。 (三)失去使用价值和回收再利用价值的。 (四)假冒伪劣的物品、医疗器械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销毁的。 销毁时应做好现场监督和执行记录,填写《罚没物资处置情况表》并拍照或录像。《罚没物资处置情况表》经有关机关和人员盖章签名后,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和行政执法机关各留一份存档。 第九条罚没物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拍卖。 (一)金银首饰、工艺品等贵重物品。 (二)不动产。 (三)经专业机构鉴定,可拆件使用或由特定机关回收再利用的。 (四)其他有相当价值可以拍卖的物品。 第十条罚没物资其他形式的变现收入,由我局与买受人结算。对买受人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将变现收入及时足额缴入“湖南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第十一条罚没物资处置申报、移交和处置情况存档备案统一使用本工作规程所附表格式样。

办公室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办公室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办公用品管理,控制费用开支,规范我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与使用,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提高办公用品及备品利用率,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的购买和管理 (一)为了统一限量,控制用品规格以及节约经费开支,所有办公用 品的购买,由行政部统一负责。按月统一购买、保管、发放,并 控制使用。 (二)行政部设立办公用品台帐进行设账管理。 (三)办公用品采购完毕后由采购人员进行盘点填写《入库单》。 (四)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为办 公而配备使用的,不得挪为他用,不得转借他人。公司为员工配 置合理办公用品,员工有责任正确使用、维护、保管好办公用品。 若因个人原故造成遗失、损坏及损失,由其按价赔偿。 二、办公用品领取和发放 (一)办公用品实行个人领用,本人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申请单经部门 负责人签字后到行政部领取,并在领用台帐上签名. (二)办公用品的添置均按照节约、方便工作的实用原则填写《采购 单》,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统一采购、保管和发放。

(三)办公用品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并指定保管人。 (四)新入职的员工根据其工作需要,在其入职当天给其发放办公用 品,并入账登记。 三、办公用品的物资的使用和借用 1、纸张的使用: (1)纸张如无重要文件或者合同复印打印,尽量使用双面复印打印。 (2)利用可写字的旧纸起草文稿。 (3)尚未最终定稿的文件应尽量在电脑上修改。 (4)复印的资料应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 (5)不重要的资料应缩小复印或双面复印。 2、笔的使用 公司给每位员工配备有办公用笔,笔及笔芯的申领需以旧换新,节约公司资源。 3、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物资,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1.doc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1 三强广告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制度 1、仓库是物品保管重地,除仓库管理人员的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准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除仓管员外,任何人不可独自进入仓库,须有相关人员陪同。 3、任何进入仓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嘻戏打闹,大声喧哗。 4、任何入进入仓库不得私自拿取仓库物品,必须服从仓管员的管理。 5、仓库内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符合消防规定,并按仓库面积每50平方米配置4KG干粉灭火器一个。 6、仓库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如确实需要临时存放必须经经理同意方可。 7、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8、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二、物品入仓制度 1、物品入仓制度是爲了確保采购物品的質量,及时有 效地掌握库存物品,所办理的完备的入仓手续。

2、物品入仓时需要登记;日期、名称、数量、品种规格、单价、供应商电话。 3、物品入仓时,仓管员须开箱检验所购物品的数量、名称、规格 并对查验的仓库物品进行签字确认。 4、仓库管理员应对入仓的物品进行分堆存放,编号、以便于核对数量。并注意每次入仓后都要做好室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5、大型设备设施、以及砖、水泥、沙等物品不需要入仓,但仓管员必须赶往现场核实数量,质量,并做好入仓出仓等手续。 6、设备工具入仓后,必须详细记录采购情况及保修日期等,并将随机文件复印存档,以备日后维修之用。 三、物品领用制度 1、物品领用指除工具以外的备件、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2、物品领用实行按单领取,在领取时要凭报事单上的内容领用相关物品,并在领用登记表上做好登记。其他部门在无单领用时;虽经各部门主管同意方可。 3、如领用的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有剩余的情况,领用人应将多领物品退回仓库,仓管人应认真进行核对登记。 4、如在紧急情况下,可先进行领用,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5、领用物品时;除维修组及前台管理人员外,其他部门在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统称政法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其它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比照本办法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化和部队内部查处的贪污、受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追回的财物,按照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第二条依法收缴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都应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提成。 走私案件,由海关(未设海关的地方为税务机关,下同)处理。其罚没收入,百分之五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五十上缴地方财政。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外汇等其它案件的罚没收入,按照查获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上缴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 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1)2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即:“未设海关地区查获的走私案件和走私物品,可由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海关法规处理。这是一项临时性措施,不改变各有关部门的原有分工。” 第四条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增加的费用,由案件主办单位定期编报用款计划,由财政机关核准后在入库的罚没收入中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以内掌握退库,统一安排使用。海关的办案费用,由中央财政核拨;其它机关的办案费用,按照上缴罚没收入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核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经管的罚没收入中坐支截留。 第二章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

公司办公用品领用管理规定

公司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遵循“搞好服务、保障供应、开源节流,物尽其用”的原则,为加强分公司办公用品日常管理,保证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办公用品包括: 1、公司给员工个人配置的办公桌椅、电话机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门禁卡等。 2、公司给部门配置的文件柜、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等。公司公用的办公设备,如公共区域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各部门日常使用的A4纸或A3纸、信纸、信封等;公司公共区域的书籍、报刊、杂志等。 3、公司统一置办的宣传品,如宣传礼品、宣传画册等。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及发放: 公司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 1、新员工办公用品: 公司行政部门在新员工到岗时为其配置一套桌椅及一套办公用品。新员工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物品领用单”到保管人处领取。 新员工办公用品标配:笔记本1本、笔1支、胶棒1支、三格资料架一个、笔筒1个、接线板1个、文件夹2个、废纸篓1个及因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其他用品。

2、员工日常办公用品: 各部门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使用已领取的办公用品,并按需领取。每月每名员工限领笔一支、部门用抽纸盒一个,如果保管不好损坏或丢失则自行负责购买。其他办公用品根据各部门情况酌情领取。 办公用品领用流程: 由各领用部门填写《物品领用单》---部门经理签字---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字---在需要的情况下,分公司分管领导签字 3、部门办公用品: 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如有需添置电脑设备、传真机、打印机等的要求,需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报公司总经理室,由公司视情况统一安排。 部门办公用品和公共区域的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统一管理和维护,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为避免打印、复印的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需更换耗材等情况时,请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修。 对于可缴交的办公用品,如钉书机、计算器、门禁卡等用品,员工在离开本单位时应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公司物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本制度。办公用品包括:公司办公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导游旗、导游旗杆、多媒体器材、摄影摄像器材、部门专用器材和员工日常工作所需的办公文具、耗材及公司为部门购置的书籍、杂志和报刊等。 办公用品的管理:公司公共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和维护。 一、办公用品的领用: 1、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领用,须至行政人事助理/专员处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 2、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3、新员工办公用品领用,将有行政人事助理/专员在新员工入职第一天予以发放。 二、申请购买办公用品的程序: 1、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根据本部门需要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报综合办; 2、综合办查对库存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核准,上报副总经理; 4、综合管理部将申请结果及购买方式或地点反馈给各部门负责人。 5、部门办公用品领用之后,由部门主管分发办公用品给指定使用人。 三、办公用品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用品,需填写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4、为放置丢失借用导游旗+导游旗杆、广告牌等需交纳100元押金,行政人事助理需出具收据。归还时

凭收据和实物退还押金。 四、办公用品更换: 1、器材配件如键盘、鼠标、电话等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确认不能维修的,可到综合办网管处办理领用手续,并将已坏物件归还网管。 五、其他: 1、所有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办公用品,打复印避免浪费。对于公司内部文件资料,提倡使用二手纸。 2、员工在使用公共办公用品时,如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向综合办报修。 3、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4、严禁把办公用品带回家私用。 深圳市飞航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深圳市快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7日 办公用品采购申请表

关于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的建议

关于加强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的建议 我们几乎每天都可以看到这样的新闻,工商管理、公安、卫生、质监等部门将收缴的非法物品,浇上汽油在公共场合付之一炬,看着这些非法物品化为滚滚浓烟,人民群众拍手称快,领导干部的脸上也露出了胜利的微笑。不可否认,对于这种曾经给违法经营者带来超额利润,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带来极大危害的非法物品进行公开销毁的政治导向和象征意义。但是,我们也不能不承认在环保理念逐渐成为全人类的时尚的今天,这一把火所带来的负面暗示意义,更不能不承认在还有上千万的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农民的过度里,这一把火给他们所带来的精神摧残。事实上,对罚没物品处置的政治化的任性和无法可依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乃至于危害远不止这些。因此,加强对罚没物品的管理和处置,不管食对于国家今后的立法,还是环保意识的张扬,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罚没物品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一)罚没物品管理立法滞后 尽管早在1986年财政局还制定了《罚没财物和追回赃款管理办法》,对公安机关、税务机关、人民法院、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依法没收的物品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该办法的立法层次较低,内容过于简单,缺乏统一管理机构,制度设计不科学,立法理念落后,致使该办法不能完全落实和实施,且至今20余年,已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执法实践的需要。1996年起施行的《行政处罚法》对作出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决定应当遵循的程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因而没收决定的实施往往比较严谨。但关于罚没物品的处置仅有该法第五十三条有所规定,给出了销毁、拍卖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三种方法,由于过于简单、原则化而不具有操作性。 (二)没收与处置权不分 执法实践中遵循着“谁没收,谁处理”的原则,即由作出没收物品处罚决定的执法机关或者部门来处理所没收的物品。这种没收和处理部分的现状又产生了一系列的弊端和问题: 第一,由于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许多部门对没收的物品随意处理,丢弃甚至损毁,造成本应上交国库成为国有财产的没收物品实质上被损坏和流失。如2000年8月,某海关查扣纸制纸盒1600箱,纸杯40箱,白卡纸2吨,存放至2003年3月仍未处置,存放时间长达近3年。由于仓储条件简陋,通风、防潮条件差,产品过期、过时、货物已基本没有使用价值。 第二,一些部门对没收物品保管不善,没有严格的没收物品登记制度、移交制度,使大量的没收物品被人私拿乱用,甚至通过非法途径返回违法经营者手中。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物品领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物品的采购、发放、领用、回收等环节的管理,节省开支,提高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所有部门、子公司物品的采购、领用及报废等管理。 三、物品类别 公司各类用品分为纯消耗品、易消耗品、管理消耗品、管理品、劳保用品、生产用品、其他用品七种: 1、纯消耗品:橡皮、刀片、大头针、回形针、图钉、橡皮筋、钉书针、复写纸、打印纸、卷宗、长尾夹、各类表单等。 2、易耗品:铅笔、圆珠笔、笔芯、胶水、涂改液、双面胶、胶带、色带、墨盒、硒鼓、便签纸、信封等。 3、管理消耗品:签字笔、笔记本、白板笔、电池等。 4、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打码机、姓名章、日期戳、计算器、笔筒、印泥、文件夹、文件盒、档案袋、纽扣袋、U 盘等。 5、劳保用品:大衣、制服、手套、雨靴、雨衣、肥皂、洗衣粉、拖

把、扫帚、刷子、鸡毛掸子、收银包等。 6、生产用品:计量器具、维修工具、检测工具、桶、罐、吸油管、龙头、开关等。 7、其他用品:发票、纯净水、纸杯、茶叶、垃圾袋等。 四、物品的请购 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下月的物品需求计划,由部门主管填写月度《物资采购申报表》交行政部。行政统一汇总、整理各部门的采购申请,并经核查库存状况和集团公司各部门、公司年度费用指标后,呈报总经理审核同意后实施采购任务。 超过上述时间节点未提交采购申请的,行政部不再受理,视为该部门无需采购,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五、物品的采购 为有效完成采购任务,原则上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实施采购任务。对专业性物资的采购,由所需部门协助行政部共同进行采购。应急物品采购原则上按计划采购使用,计划外物品采购领用只能用于应急物品,应急物品采购必须说明采购理由,由总经理批准后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 对单价大于500元以上办公用品的采购,应先进行询价、比价、议价,并将最终议定价格呈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任务。对于单价大于5000元以上的还需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六、物品入库 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行政部办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_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_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第一条我局行政罚没收入是指依据《食品安全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我局事业性收费是指依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发展与计划改 革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规定的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的各项收费,属于财政性资金收入。 第二条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种收费、罚没项目的设立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依据。 2、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3、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罚没实行罚缴分离,即实行执收执罚单位开票、银行缴款、财政统管的模式。 4、执收、执罚单位的开支,由财政部门按批准的预算拨付。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收支两条线业务的核算 取得按规定应上缴国库的款项,应通过“应缴预算款”科目核算,取得按规定应上缴财政专 户的款项,应通过“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时,应通 过“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资金时,应通 过“事业收入”科目核算。 第四条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事业性收费被检单位缴纳的现金应当自收缴之日起2日内交至单位;单位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条行政罚没收入和事业性收费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单位应 在款项到帐户后及时转入国库或预算外资金帐户。 第六条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行政罚没处罚或者设立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七条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罚没范围或事业性收费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八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九条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以实施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条不履行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一条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罚没收入、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条对坚持原则抵制违法违纪的行政罚没、事业性收费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打击报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实施行政处分的权限以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没物资管理规定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罚没物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行政处罚罚没物资的管理和处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罚没物资,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没收的物品、工具等。 第三条罚没物资管理、处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第四条罚没物资管理、处理应当遵循统一管理、管处分离、公开透明、科学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罚没物资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变相私分。不得擅自变价处理罚没物资,不得自行拍卖罚没物资。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财务机构负责本单位罚没物资的保管,与办案机构共同处理罚没物资,接受法制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办案机构对执行到位的罚没物资,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入库。

第七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设立罚没物资保管仓库或者专用场所,明确两名工作人员兼任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对罚没物资实行统一保管,并建立罚没物资台帐。 罚没物资数量较大,现有仓库无法容纳,或者经转移可能影响其性能、损毁、灭失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保管。委托保管按本规定执行。 对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安置罚没物资的,需经办案机构负责人批准。对临时安置的罚没物资,应当向罚没物资保管员备案。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专门仓库进行保管的特殊物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八条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对接管的罚没物资必须登记、造册,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清点和检查,防止入库财物被盗、损毁或变质。 第九条对依法罚没的物资,办案机构应当在罚没当日凭《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物清单》到本级财务机构办理财物入库手续。罚没物资专管人员应及时清点入库财物,检查入库财物与《行政处罚决定书》、《财物清单》的记载是否一致,经核对无误后填写《罚没财物入库单》,与办案人员共同签字,并将财物验收入库。 第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的涉案罚没物资,办案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罚没物资处理意见,填写《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和《财物清单》,报机关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统一处理。 第十一条经批准同意进行处理的罚没物资,办案机构凭《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和《财物清单》,到财务机构办理出库交接手续。办案人员清点出库财物,检查出库财物与《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新版) 目的: 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管理细责: 一、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办公桌,椅子,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纸篓。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二、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传真纸、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

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部门常用易耗办公用品月用量标准见附表。此标准为暂定数,可依据每月平均用量进行合理调整。 5、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将次月《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填好(常用易耗办公用品不得超过每月用量标准),经部门负责人初核,综合办复核,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认可后统一采购。 6、领用方法:由各部门按发放日期统一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填写《领料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综合办公室按《易耗办公用品需求计划表》发放,若部门领用超出需求计划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放。 7、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传真纸领用时须以中间纸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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