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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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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行政处罚法学习笔记】

《行政处罚法》

讲课人:刘振礼

时间:2015年8月27日

地点:卫计局三楼会议室

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

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

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

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该法以法律的

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

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

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

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

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

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

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

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

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

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

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

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

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

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

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

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

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

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

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

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

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

上要筑牢抗腐防变的提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时刻警示自己,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严格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

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篇二: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学习体会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

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

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

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

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

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

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

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

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

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

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

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

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

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

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

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

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

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

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

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

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

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

思想上要筑

牢抗腐防变的提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时刻警

示自己,廉洁自律,一身正气,严格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

我想我们必须把这种学习的收获转化为工作的动力,这就要求我们

要学的扎实,全面把握,融汇贯通,学有所思,学有所用。我坚信,在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帮助下,一定会有

新的更大的进步。

【篇三:行政执法学习笔记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

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范围)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

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

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讲解:三大

程序。行政法:依法行政;刑法:罪名法定。

依法行政:法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的程序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接受监督。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罪罚相匹配)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

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讲解:行政许

可法三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红头文件不能作为处罚依据。(没有公布)行政处罚违背公正原则的情况:同等情况,不同处罚;不同情况,相同处罚。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讲解:处罚是手段,教育

是目的。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

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

者提起行政诉讼。讲解:两项权利,两个渠道。

第七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

处罚代替刑事处罚。讲解:不得以罚代刑。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

一定违法。行政机关:管违法,不管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公检法:管犯罪。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1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讲解:处罚从轻到重。处罚决定书中的法律依据要写全称。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行政处罚对外、行政处分对内;作出处理决

定的机关不同;制裁对象不同;采取形式不同;行为性质不同;依

据法律法规不同;行政救济途径不同(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分:申述)。

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罚(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

2、行为罚(资格罚、能力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等;

3、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

4、声誉罚(精神罚、申诫罚):警告、责令具结悔过、通报批评。违法所得:违法行为人从事非法经营等获得的利益;

非法财物:违法者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的违法工具、物品和违禁品。

第九条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以外的行政处罚。第十二条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

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

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

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三条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

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

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

政管理秩序的行为, 2

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

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讲解:红头文件、政府令都不能设行政处罚。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六条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执法局成

立依据),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拘留)

第十七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

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讲解:授权与委托:

市局:法律授权(委托机关)

区局:被委托机关

第十九条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讲解:交通局和安运集团联合执法,作出的处罚决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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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和沈阳二中联合执法,作出的处罚决定无效。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讲解:违法行为发生地(4个):违法行为着手地、经过地、实施(发生)地、危害结果发生地。

受处罚行为的核心要件:违法

管辖机关:最先发现违法行为的行政机关

举例:造假者在a地制造,计划在b地贩卖,路过c地被发现,c 地执法人员可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优先原则)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讲解:一事不再罚原则(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

举例1:农民到水库炸鱼,下述行为不违反“一事不再罚”(不同理由):水利局:危及水库安全,罚款环保局:污染环境,没收渔具公安局:拘留3日

举例2:小张卖羊肉串,下述行为不违反“一事不再罚”(不同事实,不是同一次):

第一天城管罚款50元

第二天城管又罚款50元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

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讲解:18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4—18: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4以下:无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

行政处罚。

讲解: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的违法行为,处罚时不论精神

是否正常,都要予以处罚,不能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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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

行政处罚。讲解:只要有违法行为,就一定给与处罚。(错误)

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

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讲解:罚款:行政处罚;罚金:法

院判决。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讲解:吐痰:一次性动作,无延续。

违建:连续、继续状态。

举例:2011年1月1日开始建造(违建),2011年10月1日完成,2013年1月10日发现,仍然可以予以行政处罚(以行为完成时计算)。

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

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

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

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讲解:履行告知义务,是对告知程序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

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申辩权、陈述权)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一节简易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

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

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

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二节一般程序

第三十六条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讲解:简易程序:当场作

出处理;一般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

作出处理决定,在此 5

行政处罚法案例题库完整

行政处罚法案例题库 一、甲化工厂因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而被当地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该厂提出听证申请,环保局拒绝。后经复议,上级机关要求县环保局进行听证。县环保局在听证3日前告知该厂听证的时间、地点,并要求该厂交纳一定的“组织费”。1、根据《行政处罚法》,甲化工厂享有的权利包括() A要求县环保局举行听证的权利 B甲化工厂申请行政复议将停止执行 C如甲认为听证主持人不具备资质,有权申请回避 D甲化工厂可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参加听证 AD 2、县环保局的哪些行为违反《行政强制法》规定() A县环保局拒绝甲化工厂听证申请 B县环保局在听证3日前,告知甲化工厂听证时间、地点 C县环保局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D要求甲化工厂交纳“组织费” ABD 二、某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个体工商户王某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王某生产饼干涉嫌使用添加剂,执法人员遂当场将饼干先行登记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1、关于市质监局实施调查,下列说确的是() A实施检查执法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B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应向王某出示证件 C执法人员实施检查应制作现场笔录 D执法人员与王某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回避 BC 2、有关市质监局先行登记保存的行为,下列说确的是() A采取该行为的前提是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 B市质监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应事先经该局负责人批准 C市质监局应在3日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D市质监局实施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合法 AB 三、某海关在边检时怀疑某有走私钟表的行为,遂扣留了某一部分货物。经海关调查发现,这些钟表确系走私,于是该海关作出没收其全部货物,拘留10天的决定。 1、海关作出的下列行政决定,属于行政处罚的有() A扣留某一部分货物 B没收某全部货物 C拘留某10天 D无 BC 2、关于拘留某10天的行政决定,下列说确的是() A行政拘留只能由法律设定 B行政法规也可设定行政拘留 C国务院可授权一个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D行政拘留可委托其他组织实施 A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_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doc

《行政处罚法》心得3篇_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文是《行政处罚法》的心得,仅供参考。《行政处罚法》心得一: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点内容 (一)行政处罚的种类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一事不二罚 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形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二年内不追究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五)处罚前告知义务和当事人申诉权 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六)处罚程序 第三十三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一例司法建议引起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析

一例司法建议引起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例分 析 1、案情概述 2014年,A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到A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内容:某门诊部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变相出让给口腔科医师黄某使用,建议A区卫生计生委对该门诊部和黄某规避我国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财务和非法所得予以处罚和收藏。经调查,A区卫生计生委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转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给予该门诊部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没收非法所得7350元整的行政处罚。该门诊部自觉缴纳的罚款,本案得以结案。 2、案情分析 2.1证据调查 A区卫生计生委收到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书后,调取了该门诊部和黄某合同纠纷的卷宗复印件,法院判决书认定:该门诊部变相出让《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黄某使用。A区人民法院判决书为正式法律文书,可以作为本案的证据使用,但是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A区卫生计生委受理了案件。 因本案双方签订的《合作合同》内容为法规政策所禁止,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且属无效合同,可不予采信,但是《合作合同》上有该门诊部合同专用章、黄某及该门诊部法定代表人王某的签字,且在对

王某的调查中,王某对该合同真实性予以认可,故在案件查处中可作为证据使用。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该门诊部为卫生行政机关核准登记并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综合门诊部,核准科目中有口腔科。当事人——黄某为自然人,已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科目为口腔专业。2011年10月双方签订《合作合同》,约定:“甲方(该门诊部法人王某)提供该门诊部口腔科与乙方(黄某)合作,合作期限5年,风险保障金50000元由乙方(黄某)支付。合作期间,甲方提供经营场所及牙片机。房租、水电、卫生、电话、电视、取暖及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乙方提供医疗设备及使用耗材、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而乙方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所造成的一切医疗纠纷、劳动保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在风险保障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合作合同视为终止。如要继续合作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双倍风险保障金,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合理经营,合作期满甲方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保障金。”“合作期间,甲乙双方的营利以该科的月营业额分成。合作期间如乙方经营不当或经营不善而无法经营,甲方退还风险保障金50%,合作终止。”“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作期间能够正常行医,并向乙方提供甲方门诊部的相关证件(房屋租赁合同及法人身份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从业人员的真实执业资历及相关证件以保证双方合作的合法性。”“合作期间如乙方意欲转让,必须首先同甲方进行协商。”2013年10月因拖欠流水分成金额产生纠纷,双方终止协议,并因设备搬

(心得体会范文)交通执法心得体会

交通执法心得体会 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 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

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

行政处罚法学习重点及复习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填空、选择】☆☆☆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填空、判断、选择】☆☆☆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填空、选择】☆☆☆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简答题、多选、判断】☆☆☆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简答题、多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填空、单选】☆☆☆ 第十条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填空、单选】☆☆☆

交通行政执法学习心得

学习心得通过12天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等法规和有关路政、运政、水政行政执法的文件,使我充分认识到进行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是交通执法工作的准绳,也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自身素质,为我更好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通过学习,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 严格执法是对执法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贯彻落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一法制建设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之一。实践告诉我们,只有严格执法,才能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才能体现法律的尊严。严格执法至少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例如在执法过程中至少要有两位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执法证件,仪表端庄,语言文明,而不能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所谓的“以邪治邪”,不能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的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也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严格执法要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执法责任制,强化落实各种形式的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交通执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形象。加强执法规范建设,让依法执法、文明执法成为制度。要认真并贯彻行政复议法,保障国家法律监督制度在交通各项工作中的贯彻执行。 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收受当事人钱物、吃喝拿要办人情案、执法行为不文明,举止粗俗、态度蛮横。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执法人员在群众中的整体形象,作为执法人员并非仅仅是某个单位的一员,在群众眼里,你是执法者,是代表了最具权威的法律在行使职权,是为人民排忧解难的,是群众的保护神,因而我们的言行举止是否文明、有无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公正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公正执法就是不偏不纵,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法定职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者不能超越法定职权执法。公正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因违法行为人的态度不好而加重处罚或态度很好而从轻处罚“态度执法”、不以违法行为人与我们有关系或亲戚或朋友因而加重或从轻处罚的“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违法必罚,罚而有据。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 三、文明执法是社会精神文明的体现

行政处罚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复习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试题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A、不予 B、减轻 C、应予 2、行政机关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行政拘留 C、没收10000元以上财物 3、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设定。 A、法律 B、司法解释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4、()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A、收容教育 B、强制戒毒 C、拘役 D、行政拘留 5、()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金 D、罚款 6、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该行政处罚行为的后果的法律责任应该由()承担。 A、委托行政机关 B、受委托的组织 C、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组织共同 D、委托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7、下列选项中,效力最高的为() A、法律 B、行政性法规 C、部委规章 D、地方性法规 8、违法行为在()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六个月 B、一年 C、二年 D、三年 9()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A、不满十四周岁 B、不满十六周岁 C、不满十八周岁 D、不满二十周岁 10、()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A、已满十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B、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 C、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 岁D、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 11、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A、乡镇级以上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以上 D、省级以上 13、以下哪一个不是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 A、违法事实确凿 B、有法定依据 C、符合当场处罚的范围 D、当事人对当场行政处罚无异议 14、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 A、由先受理的行政机关管辖 B、由级别高的行政机关管辖 C、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制定管辖 D、由级别低的行政机关管辖 15、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内提出。 A、三日 B、七日 C、十日 D、三十日 16、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三日 B、五日 C、七日 D、十日 17、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 A、警告 B、罚款 C、拘留 D、责令停产停业 18、行政执法人员对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C、警告或者3日以下拘留 D、警告或者5日以下拘留 19、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学习体会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

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须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但在实际中,某些行政执法人员道德败坏,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和处罚,吃、拿、卡、要,损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和威信。《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做了明确的规定,避免了有些执法人员利用手中的处罚权做交易,以权谋私。所有的规定都要求执法人员在思想上要筑

案例分析

五、案例分析题 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27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50块钱再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 “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50块。"郭甲怕争辩下去,又要罚款,只好交了10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为什么? 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罚款决定没有事实根据。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是以当事人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的,违法行为的构成又以存在违法事实为条件。因此,作出行政处罚,必须首先查明当事人是否有违法事实。《行政处罚法》第30条明确规定,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不得给予行政处罚。本案中宋丙对郭甲所实施的罚款行为,没有对事实进行查实,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作出的处罚。 [2]未向当事人郭甲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直接给予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所事有的权利。本案中宋丙未对郭甲说明任何事项,就直接交付了罚款决定书。 [3]不听取郭甲的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条和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为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本案中宋丙不仅不听取郭甲的申辩,反而因郭甲的申辩对其加罚20元。 [4].处罚决定书的内容不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34条第2款对当场处罚的处罚如书应载明的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本案是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进行的罚款,其处罚决定书只有罚款数额和政机关印章两项,其他事项没有载明;决定书中"根据有关规定"字样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处罚依据应明确具体,写明根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哪一条款。 [5]实施处罚没有告知当事人复议与诉讼的权和对行政处罚不服,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在处罚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告知当事人申请复议和起诉的权利,以及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期限。《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应载明有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本案中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载明此项内容,宋丙也未口头告知郭甲。 [6]当场收缴罚款未向当事人郭甲出具收据。《行政处罚法》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本案中宋丙收缴了郭甲当场缴纳的40元罚款后,未向郭甲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 2、胡某与赵某是邻居,两家为房屋间的通道发生争吵,当胡某拉起赵某到村委会评理时,赵某顺势躺在地上大喊:“打死人了、打死人了……”结果自己碰到一块石头上,划破了腿。张某闻声赶来,在赵某的要求下将其扶回家。之后赵某将胡某告到当地乡派出所,派出所根据张某:听到“打死人的喊声赶到,见赵某躺在地上”的证词,未对胡某说明理由、未听胡某的陈述、申辩,作出处罚决定:对胡某罚款50元、拘留3天。胡某不服,申诉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是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事隔半个月,胡某所在地的县公安局认定胡某殴打赵某致轻微伤害,对胡某作出拘留5天的处罚。胡某更加不服,再次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审理后认为,县公安局对胡某的处罚偏重,作出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处罚。胡某不服,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 (1)市公安局经调查认为派出所越权处罚,决定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市公安局撤销派出所对胡某的处罚正确。因为派出所无权对胡某进行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授予派出所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处以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权力。限制人身自由的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派出所仅对被授权的领域中的处罚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其他行为应视为其派出的公安机关的行为,由公安机关承担法律后果。 (2)乡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因为派出所在作出处罚决定时: A没有遵循《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公开、公正的原则 B没有全面、公正、客观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仅听赵某的状词和张某的证词。 C未说明理由、 D未听取当事人胡某的陈述、申辩。 (3)市公安局作出撤销对胡某拘留3天的处罚决定后,县公安局又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市公安局撤销派出所对胡某拘留3天的决定后,县公安局重新作出对胡某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不正确。虽然市公安局的复议决定理由是派出所越权,而不是胡某违法事实的不存在。但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更不能加重处罚。 (4)市公安局变更拘留5天为罚款60元的处罚是否正确?为什么? 市公安局复议决定,变更拘留5天为60元罚款,正确。因为县公安局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根据胡某的具体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的轻重程度来处罚,对胡某的处罚明显偏重,而且也构成了对市公安局第一次行政复议决定的不履行。 (5)胡某应当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行政处罚法体会

《行政处罚法》学习体会 根据“六五”普法工作要求,指挥中心紧紧围绕学习法制这个主题,利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畅谈学习《行政处罚法》的心得和体会,探讨如何使《行政处罚法》更好的运用于实践工作之中,通过这次学习和讨论,使我们每位工作人员进一步知法、懂法、遵纪守法,从而达到强化自身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目的,取得了好很的效果。本人通过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它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城市管理日常的监督执法和行政处罚的实施过程来看,我们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完全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中,没有不文明的执

法行为,同时也没有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城市管理部门,经常性的要受理投诉电话,现场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法》在我们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城管执法人员,我们责无旁贷。《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我们必须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我们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我们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我们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不过通过这次的进一步学习,领导及时纠正和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维护城管形象和集体荣誉感。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行政执法者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必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基本知识测试题库 一、判断题 1、行政机关制发的文件,凡是带有行政处罚内容的,都应向社会公开。() 答案:正确 2、监察局给某公务员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3、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案:正确 4、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结束后,根据规定作出决定)。()答案:错误 5、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行政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案:正确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是处理每个行政处罚案件的必经程序。() 答案:正确 7、当事人对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错误

8、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都可以自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答案:正确 10、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1、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答案:正确 12、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答案:正确 13、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答案:正确 14、县、乡两级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答案:错误 15、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答案:正确 16、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 答案:错误

17、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18、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答案:错误 19、法律和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 答案:错误 20、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答案:正确 21、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答案:错误 22、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答案:正确 23、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案:错误 24、对行政处罚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答案:错误

行政处罚法学习心得体会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行政处罚法》学习体会 根据办公室统一要求,我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思想上有了新的提高,工作上有了新的思路,增添了自己的动力和干劲,为以后的工作扫清了思想障碍,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行政处罚法》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一、《行政处罚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 该法以法律的形式对行政处罚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以及行政处罚的执行和法律责任都做了详细的规定。《行政处罚法》中的所有规定要求,无论是处罚执行还是处罚决定都体现了它的公正和公开性,很好的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从目前我们执法监督情况来看,我市各行政执法部门都较好的贯彻落实了《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和要求,执法程序有章有序,遵循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在日常的行政执法

中,没有不文明的执法行为,同时也没有发生过违法的处罚行为,很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必须重点把握《行政处罚法》的实施程序 在国家颁布实施的几部法律中,《行政处罚法》是和我们联系最为密切的,因为我们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经常性的要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法》在执法部门落实的好坏,成效如何,很大一部分责任在于我们的监督检查是否落到实处。《行政处罚法》的实践性、操作性、专业性都很强,所以,必须对本法中的实施程序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从实施程序上的规定来看,必须要求执法部门做好行政处罚的每个细节,做到程序上不违法,使法的原则和精神得以真正的体现。在实际的操作中,执法部门要较好的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规定程序去执行,但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和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有时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执行的某些程序上由于对某些规定的理解不到位,不透彻,从而导致在行政处罚的执行时没有很好的贯彻执行相应规定。这就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完全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中相应的法定规定去实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行政处罚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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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 行政处罚法心得体会篇1 一事不再罚原则在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实践中尚有未得以充分明晰之处,导致了行政管理实践中的一些混乱、相悖状态。 一、《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 对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的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该由哪个行政机关进行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 例如有的规章法规规定对某一违法行为,可以由几个机关去处理,与此同时,无论是出于现实还是法理都不允许相对人对处罚的主体进行选择。 因此,由于部门利益、权责划分不清,机关间协调不尽充分等原因,在实践中产生了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进行一次行政处罚而在事实上产生一事多次罚的形式上合乎法律原则但却悖离原则的内在价值要求的合法、矛盾现象。 被称为行政处罚主体的竞合。 这无疑是不符合行政统一性、行政法治、行政管理价值的追求的。 二、《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适用法规时的冲突没有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 随着行政法制的发展与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对社会关系调整、保障的日益细化,一个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侵犯了不同社会利益客体的后果,这时就可能会出现保护不同利益客体的特别法都对该行为竞相适用,而同时产生几个不同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的现象。 被称之为法律法规适用的竞合。 而此时如果对相对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做出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就明显违反一个行为,不得两次以上处罚此处亦可表现为几份处罚,但处罚之间肯定会出现时间上的先后、客观上的表现也是次序不同的原则。 而如果只做出一项处罚决定,往往会面临一般法与一般法之间、特别法与特别法之间互无优位难以决定选择适用的难为局面。 这种情况给行政主体的处罚管理提出了行政执法实践上的难题。 三、《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对都有处罚权、相同行政职能的不同行政主体由谁处罚、是否排斥相同的处罚无提供法定指引。 我认为这是行政处罚主体竞合的另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 D)。 A.剥夺权利的处罚 B.限制权利的处罚 C.科以义务的处罚 D.影响声誉的处罚 2.有关行政主体所制定的行政规章( B)。 A.应报经国务院批准 B.应报国务院备案 C.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生效 D.经国务院备案后才能生效 3.许可证一经(D ),即获得法律效力。 A.公证机关公证 B.行政机关批准 C.申请人申请 D.行政机关颁发 4.某市税务局的(A )是外部行政行为。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公用车辆的行为 5.行政机关吊销任职资格证书的行为,属于(B ) A.人身罚 B.行为罚 C.执行罚 D.行政处罚 6.对执行人拒不执行已生效的( C)的行为,可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A.开除决定 B.任命令 C.罚款决定 D.免职令 7.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扣押的财产,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C )。 A.赔偿、罚款 B.补偿、行政处罚 C.赔偿、行政处分 D.补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是(A )。 A.没有法定依据或不遵守法定程序 B.行政违法行为不严重 C.当事人无财产 D.当事人态度很好9.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 A.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B.只有警告 C.只有罚款 D.没收非法所得 10.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C)。 A.拘留 B.劳动教养 C.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D.没收非法所得 11.某市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的是( D)。 A.该市交通部门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使用的规定 B.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定 C.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定 D.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12.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应当是(A ) A.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B.事业组织 C.企业集体 D.律师事务所 13.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是( D)。 A.拘留 B.罚款 C.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 D.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14.法律、法规授权而实施行政处罚的的组织是( A) A.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B.事业组织 C.社会中介机构 D.企业组织 15.行政处罚由下列哪个地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B)。 A.违法行为危害结果发生地 B.违法行为发生地 C.行政行为地 D.规章制定机关所在

行政处罚案例评析(第八辑)

【案由】陈某某(张店某酒店)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案【承办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 【点评人】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杨金妹 【案情简介】2006年11月17日上午,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员在对陈某某经营的张店某酒店日常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餐具消毒间内餐具消毒设施不健全,餐具供顾客使用前未消毒,餐具保洁柜不密封。检查人员对上述情况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让该酒店负责人陈某某确认后签字,遂予以立案。案件调查终结后,案件承办人认为陈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一条,对陈某某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经合议、听证维持了承办人员的建议。2007年1月22日,淄博市卫生局于2007年1月2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月5日当事人自觉履行了处罚决定。 【点评】一、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该案当事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其违法事实经当事人签字确认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对该案进行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合议、听证告知、听证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程序较为规范。 二、本案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文书制作不完整。 1、本案卷内无书面听证申请; 2、存档的公开听证公告未加盖公章; 3、听证意见书上听证人员签名不全。 (二)、文书书写的内容不准确 1、通过其营业执照可知,被检查人是个体工商户,因此“张店某酒店”是个体工商户陈某某的字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规定,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这就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仅作为业主对外的一种称谓,字号不是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对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共15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处罚的功能在于:()。 A.预防 B.惩罚与教育 C.杜绝 D.警示 2.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使。 A.人民法院 B.公安机关 C.国务院 D.人大常委会 3. 下列事项中,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不必告知当事人的是哪一项?() A.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和理由 B.作出行政处罚的依据 C.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D.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4. 黄州市交警大队以赵某违章停车为由,依有关规定,决定暂扣赵某1个月的驾驶执照。这一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A.行政强制执行

C.行政处罚 D.行政强制措施 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哪个内容?() A.权利保障原则 B.公开原则 C.行政处罚法定原则 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6. 下列关于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一个违法行为不能进行多种行政处罚 B.两个行政机关分别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给予当事人两个罚款的处罚 C.对一个违法行为已由一个行政机关依法进行了罚款,其他行政机关不能再对其进行罚款 D.一个违法行为,多个处罚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不同种类的处罚 7. 某工商局在办理完毕某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1年之后,发现办理登记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疏忽未认真核实有关材料,导致作出了错误的变更登记。在这种情况下,工商局应当如何处理?() A.撤销变更登记,恢复到原来的登记状态 B.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C.撤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于由此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予以适当赔偿 D.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给予企业适当补偿 8. 某市欲制定一项地方性法规,对某项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法规不得创设的行政处罚措施是() A.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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