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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里奇报告》读书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读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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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分析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对战后英国的社会保障做了高度概括。报告通过对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伤残赔偿的的分析,贝弗里奇先生在大量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供养子女等不同群体对房租、食品、衣着、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由此得出了战后满足人们基本生活最低需要所需的保险待遇标准;根据英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当前养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养老金标准、改革养老金制度的建议,并且提出在20年时间内将旧制度逐步过渡到新制度的具体设想以及把退休作为享受养老金的必要条件的意见。 贝弗里奇首次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计划,首次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同时《贝弗里奇报告》在社会保险计划中提出了涵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全方位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规划。这种全方位覆盖所有公民的社会保险计划使福利国家思想从人们的理想转变成为一种具体可行的社会行动方案。《贝弗里奇报告》提出了构建福利国家社会保险计划的六项原则:一是基本社会待遇标准统一;二是缴费率统一;三是行政管理职责统一;四是待遇标准适当;五是广泛保障;六是分门别类,适合不同人群。这六项原则集中表达了福利国家思想的社会保障政策主张。概括起来,福利国家思想的政策主张主要是:一是社会保障应以保障居民拥有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为出发点,二是社会保障应惠及全体居民并实行全民的全面保障。 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雇员、从事有酬工作的人员、家庭妇女、其他有酬工作的人群、退出工作的老年人、低于工作年龄的子女等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求,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且在社会保障方面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在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英国政府于1944年发布了社会保险白皮书,基本接受了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并制定了国民保险法、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国民救济法等一系列法律。使英国建成了第一个福利国家。报告和英国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实施,影响到了整个欧洲。瑞典、芬兰、挪威、法国、意大利等国也纷纷效仿英国,致力于建设福利国家。 贝弗里奇报告虽然致力于建设福利国家模型,但是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健全的中国来说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对中国社保制度的改革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不断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

贝弗里奇报告读书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读书报告 (游光明,2015级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字学专业,21504035) 一、基本版本书目信息 《贝弗里奇报告》全称《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由贝弗里奇爵士发表于1942年,是福利国家理论和实践产生的重要理论基础。该书出版以来在中国一直没有翻译本,后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组织翻译,其底本为伦敦英国文书局1995年再版的本子,2004年6月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一版一印,为中英对照本去,全书共252页。书前有译者序,在目录前还有“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致威廉姆·周伊特阁下”两封书信,正文共分为6个部分,内容部分详述。 二、贝弗里奇其人 威廉·亨利·贝弗里奇(WilliamHeonyBeveridge,1879一1963)生于印度的一个英国法官家庭。青年时期,他毕业于牛津大学,取得了数学和古典研究的学位。此后,他在汤因比会馆(ToynbeeHall)里从事对伦敦东区贫困社会状况的研究。这种早期的研究对他终生同情穷人打下了基础。后来,他担任过记者,在政府里担任过文职人员。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他被任命为伦敦经济学院院长。他担任这一职务近20年(1919一1937)。离开伦敦经济学院后,他回到早年就读的牛津大学,担任了一所学院的院长。 贝弗里奇一生担任过不少重要的领导职务,除了在两所著名大学里任过职以外,他还分别担任过英国上下两院的议员,并且担任过二战期间英国政府的劳工部次长。20世纪20-30年代,贝弗里奇曾经长期担任失业保险法定委员会主席,并发表了著名的《失业:一种工业的问题》、《全民保险》等重要著作,为英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与失业救济制度的建立做出了重要贡献。贝弗里奇一生致力于社会保障建设,富于正义和良知,希望在战后建立一个新社会。他秉持自由、开放、市场竞争的自由主义精神的同时,以追求社会正义,消除社会贫困,建立自由民主的“美好新社会”为期一生奋斗的目标,值得敬仰。 三、《贝弗里奇报告》产生的历史背景 《贝弗里奇报告》第一次在全社会建立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的福利国家思想。从长久的历史发展

贝弗里奇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影响世界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经典著作 ?它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 ?它曾影响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 ?被业内人士视为福利国家的奠基石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里程碑 ?为无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工作者所推崇、研究和学习借鉴 一、报告的起草过程 1941年,英国成立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着手制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受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主席阿瑟·格林伍德先生委托,出任部际协调委员会主席,负责对现行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进行调查,并就战后重建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构思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 委员会受命成立后,首先向所有相关业务机构调查了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所涉及的各项业务,在此基础上构思设计了专门的问卷进行调查,并与相关机构的代表进行了多次会谈,还请纳菲尔德学院的社会改革调查小组收集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为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委员会又专门邀请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来英国进行指导,听取他们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第二年,贝弗里奇提交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报告六个部分内容介绍报告正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言和概论”,概要介绍了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主要改革建议及理由”,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如废除批准社团制度、改革工伤赔偿制度、统一社会保险制度及缴费和待遇标准、将医疗和康复服务作为公共服务向国民统一提供等。第三部分“三个特殊问题”,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伤残赔偿的途径问题。第四部分“社会保障预算”,主要论述了社会保障预算所涉及的方方面面问题。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及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之后,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要,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第六章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促进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制订社会保障计划所遵循的工作原则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三条指导原则。其一,既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避免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和驱动;其二,把社会保险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其三,确定了国家提供福利的原则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国家和个人共同的合作来实现。国家在承担

贝弗里奇报告的重点内容和概括

贝弗里奇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可以说是影响整个世界社会保障,它是制度发展的经典著作,它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曾影响英国、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发展进程,被业内人士视为福利国家的奠基石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里程碑,为无数的经济学家和社会保障工作者所推崇、研究和学习借鉴。《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是素有“福利国家之父”之称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士的传世经典,对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发展历程 1941年,英国成立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着手制定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经济学家贝弗里奇爵士受英国战时内阁财政部长、英国战后重建委员会主席阿瑟·格林伍德先生委托,出任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主席,负责对现行的国家社会保险方案及相关服务(包括工伤赔偿)进行调查,并就战后重建社会保障计划进行构思设计,提出具体方案和建议。第二年,贝弗里奇爵士根据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成果提交了题为《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的报告,这就是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 报告内容 报告分析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勾画了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的宏伟蓝图。报告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概要介绍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二部分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 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伤残赔偿的途径问题。在本部分,贝弗里奇先生在大量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供养子女等不同群体对房租、食品、衣着、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由此得出了战后满足人们基本生活最低需要所需的保险待遇标准;根据英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当前养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养老金标准、改革养老金制度的建议,并且提出在20年时间内将旧制度逐步过渡到新制度的具体设想以及把退休作为享受养老金的必要条件的意见。 第四部分主要涉及社会保障预算问题。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之后,分析了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 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雇员、从事有酬工作的人员、家庭妇女、其他有酬工作的人群、退出工作的老年人、低于工作年龄的子女等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求,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 第六部分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在该部分,作者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三条原则 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三条指导原则。 其一,既要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而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

贝弗里奇报告中文版

提出建议的三条指导性原则 6. 如前所述,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开创先例,对英国的社会保险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 第二任务是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在从第一任务转向第二任务之际, 有必要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阐明提出建议的三条指导性原则。 7. 第一条原则是,在规划未来的时候既要充分利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 又不要被这些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现在战争正在改变一切, 打破了原有的条条框框, 为我们在新的领域运用经验提供了机会。世界历史上的划时代时刻属于破旧立新的变革,而不是头疼治头、脚痛医脚的改良。 8. 第二条原则是,应当把社会保险看成是促进社会进步的系列政策之一。成熟的社会保险制度可以提供收入保障,这有助于消除贫困。但贫困仅仅是英国战后重建需要解决的五大问题之一,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最容易解决的一个问题。其他问题包括疾病、愚昧、肮脏和懒散。 9. 第三条原则是,社会保障需要国家和个人的合作。国家的责任是保障服务的提供和资金的筹集,但在尽职尽责的同时,国家不应扼杀对个人的激励机制,应该给个人参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机会并赋予他们一定的责任。在确定国家最低保障水平时,应该给个人留有一定的空间,使其有积极性参加自愿保险,以为自己及家人提供更高的保障水平。 10. 本报告所展示的社会保障计划就是建立在上述三条原则的基础之上的。该计划既充分利用了过去积累下来的丰富经验,又不被这些经验所限制。虽然该计划的一些设想现在就能实现,但是从整体上来说,它只是一个大的社会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总体实现有赖于其他政策的实施。必须明确的是,该计划首先是一个保险计划,即根据缴费给付待遇,其最终目的是参保人无需经过经济状况调查就可合法享有基本生活保障。

贝弗里奇报告读书笔记

《贝弗里奇报告》读书笔记 《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它为英国福利国家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同时对欧洲福利国家的建立也有深远的影响。在阅读过程中,我对报告的目的之一——消除贫困比较感兴趣。他在原文中这样表述: 摆脱贫困之路 11.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从回顾英国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和相关服务开始,以出炉社会保障计划收尾。该计划首先分析了英国贫困的成因。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那些年份里,英国有很多家庭和个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一些中立的、没有任何政治色彩的科研机构对英国一些大城市的生活状况进行了社会调查。这些城市包括伦敦、利物浦、设菲尔德、普利茅斯、南安普顿、约克郡和布里斯托尔。他们测定了每个城市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的比例,分析了贫困的程度和原因。虽然被调查的城市各不相同,但调查的结果却惊人的相似。根据事先严格设定的贫困的标准,在调查显示的所有贫困人口中,约有3/4--5/6是因为中断或丧失谋生能力致贫的。至于剩下1/6--1/4的贫困人口,其致贫原因基本上可以归结为家庭人口太多,虽有收人但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在这些调查结束之后,英国出台了补充性养老金计划,老年贫困人口数量有所减少,但这并不影响调查得出的主要结论:只有通过社会保险并根据家庭需要进行双重收人再分配才能摆脱贫困。 12.要消除贫困,首先要改进国家保险,也就是说,国家要为中断或丧失谋生能力者提供生活保障。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涵盖了所有导致收人中断或丧失的主要因素。尽管如此,仍有数量众多的失业者、患病者、老年人及丧偶者缺乏足够的收人,不能维持社会调查确定的基本生活标准。这说明他们得到的保险待遇水平太低或者享受期太短,而且补充保险提供的补助金额也不足,或者是享受条件过于苛刻,以致人们不愿意申领。事实上,在设计战前提供的社会保险待遇时,根本没有考虑社会调查所设定的基本生活标准。虽然失业保险待遇在某些方面考虑了这些标准,使失业者能够生活在贫困线以上,但疾病和伤残待遇、老年人养老金和丧偶者养老金的水平要比这些标准低得多,对有家庭赡养或抚养义务及工作收人低于基本生活标准两倍的工人来说,其获得的工伤赔偿的金额也不足以养家糊口。为了防止因谋生能力中断或丧失而导致贫困,有必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现行的社会保险方案做一些改进:一是扩大覆盖对象范围;二是扩大覆盖风险范围;三是提高待遇标准。 13.要消除贫困,其次要根据家庭需求调整收人,也就是说,要根据家长是否有收人及收人多少对儿童提供某种形式的补助。如果不对子女众多的大家庭提供类似的补助作为社会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或作为附加待遇,那么社会保险就难以真正抵御收人中断所带来的风险。但是如果仅在家长收人中断时对儿童提供补助,那么以下两力面的不良影响就难以避免。第一,子女多的低收人工人仍然深陷严重贫困难以自拔;第二,这些工入在失业时或工作中断时所得到的各种福利将高子其工作所得。 14.如果通过社会保险和子女补贴来进行双重收人再分配,那么英国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就可以消除社会调查所定义的贫困。如第}5段所示,英国,人的可支配收人是足以实现这个日标的。该报告第五部分所展示的社会保障计划提出,要在战后消除贫困,并把强制性社会保险作为实现该目标的主要手段,把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作为补充手段。该计划还指出,成功的社会保险有赖于三个必要假定:假定A是为未成年儿童发放补贴;假定B是建立一套全方位的、综合性的灰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假定C是维持就业,避免发生大规模的失业。这三个假定的部分内容超出了计划自身的范畴,属于其他社会政策领域。因此该报告将对这三个假定的详细论述安排在了第六部分而非第五部分里。第六部分主要是讨论社会保障和其他相关议题的关系。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 贝弗里奇报告分析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对战后英国的社会保障做了高度概括。报告通过对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伤残赔偿的的分析,贝弗里奇先生在大量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供养子女等不同群体对房租、食品、衣着、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由此得出了战后满足人们基本生活最低需要所需的保险待遇标准;根据英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当前养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养老金标准、改革养老金制度的建议,并且提出在20年时间内将旧制度逐步过渡到新制度的具体设想以及把退休作为享受养老金的必要条件的意见。 贝弗里奇首次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贝弗里奇的社会保障计划,首次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同时《贝弗里奇报告》在社会保险计划中提出了涵盖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全方位的完整的社会保障规划。这种全方位覆盖所有公民的社会保险计划使福利国家思想从人们的理想转变成为一种具体可行的社会行动方案。《贝弗里奇报告》提出了构建福利国家社会保险计划的六项原则:一是基本社会待遇标准统一;二是缴费率统一;三是行政管理职责统一;四是待遇标准适当;五是广泛保障;六是分门别类,适合不同人群。这六项原则集中表达了福利国家思想的社会保障政策主张。概括起来,福利国家思想的政策主张主要是:一是社会保障应以保障居民拥有维持基本生活所需要的生活资料为出发点,二是社会保障应惠及全体居民并实行全民的全面保障。 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雇员、从事有酬工作的人员、家庭妇女、其他有酬工作的人群、退出工作的老年人、低于工作年龄的子女等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求,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且在社会保障方面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在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英国政府于1944年发布了社会保险白皮书,基本接受了贝弗里奇报告的建议,并制定了国民保险法、国民卫生保健服务法、家庭津贴法、国民救济法等一系列法律。使英国建成了第一个福利国家。报告和英国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成功实施,影响到了整个欧洲。瑞典、芬兰、挪威、法国、意大利等国也纷纷效仿英国,致力于建设福利国家。 贝弗里奇报告虽然致力于建设福利国家模型,但是对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健全的中国来说仍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对中国社保制度的改革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不断发展但是同时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社会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发展。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基本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我国目前正在实现从传统的家庭保障和计划经济时期的单位保障到社会保障的历史性跨越。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还存在很多问题:社会保障体系城乡覆盖面差距较大;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规范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部分流动就业人员的保

贝弗里奇报告的内容

报告分析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勾画了战后社会保障计划的宏伟蓝图。报告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要介绍了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部际协调委员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所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第三部分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关于伤残赔偿的途径问题。在本部分,贝弗里奇先生在大量调查统计数据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供养子女等不同群体对房租、食品、衣着、燃料等生活必需品的需求,由此得出了战后满足人们基本生活最低需要所需的保险待遇标准;根据英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及当前养老金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养老金标准、改革养老金制度的建议,并且提出在20年时间内将旧制度逐步过渡到新制度的具体设想以及把退休作为享受养老金的必要条件的意见。第四部分主要涉及社会保障预算问题。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之后,分析了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缴费方案,且就各方应承担的比例作了具体划分;同时,还专门论述了工伤保险费的筹资问题,明确了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应承担额外的工伤附加费的原则和比例。第五部分为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所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同时,在明确养老金、保险金、补助金及补贴等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将全部国民分为雇员、从事有酬工作的人员、家庭妇女、其他有酬工作的人群、退出工作的老年人、低于工作年龄的子女等六个群体,分析了各群体的不同保障需求,并就其参保的待遇、缴费等有关问题进行了系统阐述。第六章为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在该部分,作者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提出把消除贫困作为战后的基本目标,即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抚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三条指导原则 贝弗里奇在勾画社会保障计划时遵循三条指导原则。其一,既要充分运用过去积累的丰富经验,又不拘泥于这些经验,而被经验积累过程中形成的部门利益所限制和驱动;其二,把社会保险作为提供收入保障、消除贫困的一项基本社会政策内容;其三,确定了国家提供福利的原则是基于国家利益而不是某些群体的局部利益,社会保障必须由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责任,通过国家和个人共同的合作来实现。具体体现是,一方面在国家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不应扼杀和替代个人在社会保障中的责任;另一方面,国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不宜定得过高,而应给个人参加自愿保险和储蓄留出一定的空间。这些原则对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有着无可厚非的指导作用。贝弗里奇报告的思想缘由 报告继承了新历史学派理论有关福利国家的思想,从英国现实出发,指出贫困、疾病、愚昧、肮脏和懒惰是影响英国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五大障碍,并据此提出政府要统一管理社会保障工作、通过社会保障实现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建议。报告设计了一整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提出国家将为每个公民提供9 种社会保险待遇,还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并根据本人经济状况提供国民救助。其中有许多为新的福利项目,如为儿童提供的子女补贴在福利制度发展中是一个根本性的突破,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它是福利国家的核心,打破了传统的家庭赡养职能,由国家直接代替家庭向非劳动人口承担部分赡养责任。另一项重要突破是提出了建立全方位的医疗和康复服务。报告还要求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制度,每人每周缴费,无论人们原来的收入如何,无论个人的情况及风险程度怎样,都必须强制参加保险,缴

贝弗里奇报告论文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是一部对世界福利救济有着深刻影响的著作,是素有“福利国家之父”之称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贝弗里奇爵士的传世经典,这是在英国在战争之后催生的产物,报告分析了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现状、问题,对以往提供的各种福利进行了反思,并系统地描绘了战后的社会保障计划,对整个世界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了解了报告的内容后,说的主要内容有六个中心观点。第一,概要介绍了“调委会”的工作过程和整个报告的主要内容。第二,审视了英国当时保障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详细论述了报告所建议的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及具体建议,如废除批准社团制度,改革工伤赔偿制度等。第三,重点讨论待遇标准和房租问题、老年问题以及伤残赔偿途径问题。第四,主要涉及社会保障预算,在分析社会保险支出状况及各方的缴费能力和意愿之后,提出了由财政、雇主、参保人三方共同缴费的方案,第五是社会保障计划。首先论述了社会保障计划赖以存在的三个假定,提出通过社会保险、国民救助和自愿保险三个层次保障人们不同需要的重要观点。第六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政策,详细讨论了子女补贴、全方位医疗康复服务和维持就业问题,并把消除贫困定位为战后的基本目标,明确社会保障计划的目标是:确保每个公民只要尽其所能,就能在任何时候都有足够的收入尽自己的扶养责任,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 贝弗里奇报告建议新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社会保险为核心形成一整套改革的措施,对中国也有很多值得借鉴的,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国的农民占全国人民的70%,想要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尤为重要,其中最突出的是农村的医疗问题,这需要我们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就是广大农村居民,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加入到了流动群体的行列,比如说农民工,就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不过有很多当地居民特别是广东珠三角地区,觉得农民工分享了他们的医疗资源,很多当地居民都对农民工反感,对于这部分人是否应该纳入到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行列当中来呢,我觉得还是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上是把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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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弗里奇报告 1942年11月,英国政府责成以贝弗里奇(William Beveridge)为主席的社会保险和联合事业部委员会提出了一个题为《社会保险及有关服务》的报告,即著名的“贝弗里奇报告”。报告认为,社会保障计划要以以下三个前提条件为基础: 第一,对15岁以下儿童或者接受全日制教育的16岁以下儿童,给予支付儿童津贴; 第二,提供给全社会以预防和治疗疾病以及恢复劳动能力为目的 的综合性保健和康复服务; 第三,维持雇佣,并避免大量失业。 报告建议以上述三个前提条件为基础,社会保障计划必须包括三种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自愿保险。社会保险用以满 足居民的基本要求;社会救助用以满足特殊情况的需要;自愿保险用以满足收入较多的居民较高的需要。 贝弗里奇社会保障计划体现着两个理论基点,一是社会保障以保证居民拥有维持生存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为最低限度;二是社会保障应当体现“普遍和全面”原则,即应惠及全体居民及各种不同的社会阶层。 报告认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是全面改革的一部分,主要是针对贫困和失业,同时提出了六条改革原则:(1)基本生活资料补贴均一的原则;(2)保险费支出均一的原则;(3)补助金充分的原则;(4)全面和普遍性原则;(5)管理责任统一的原则;(6)区别对待的原则。

报告还指出,社会保障计划是一个“以劳动和缴纳保险费为条件,保证维持人们必需的收入,以便使他们可以劳动和继续保持劳动能力的计划”。英国政府在批准贝弗里奇报告的基础上,通过了一系列社 会保障立法,其中主要有《社会保险法》(1946)、《国民健康服务法》(1946)、《家庭补贴法》(1945)、《工业伤害法》(1946)、《国民救济法》(1948)以及为社会保险主管机构专门建立的《国民保险法》(1944)。这六项立法加上其他有关措施,构成了战后英国社会保障 的新法典,成就了英国第一个“福利国家”。贝弗里奇本人也因此获得了“福利国家之父”的称号。 贝弗里奇在1945年《自由社会中的充分就业》一文中指出,他 最初赞同古典经济学观点,但以后转为赞同凯恩斯主义的主张。二战后的英国“福利国家”是以凯恩斯经济政策和贝弗里奇社会政策为 基础的。 贝弗里奇的思想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第一,保证国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的一种责任;第二,旨在于解决贫困的社会保障是一种缴费型的社会保险形式,由社会救济来补充;第三,国家应积极、 努力实现完全雇佣;第四,在医疗、教育和住房方面,国家应承担起 系统而综合地提供各种社会服务的责任;第五,国家的介入应停留在适当的最低标准上,更高保障水平由个人努力和民间活动承担。贝弗里奇报告是系统地实行经济计划化这样一种政策的典范,而非零敲碎打地来解决个别问题。贝弗里奇报告已经成为社会保障思想发展史上 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贝弗里奇报告英文版

Social Insurance and Allied Services Report by Sir William Beveridge Presented to Parliament by Command of His Majesty November 1942 HMSO CMND 6404 What follows is what would these days be called an executive summary of the report, together with the detailed section on Assumptions, Methods and Principles. The full report runs to 300 pages. THREE GUIDING PRINCIPLES OF RECOMMENDATIONS 6. In proceeding from this first comprehensive survey of social insurance to the next task - of making recommendations - three guiding principles may be laid down at the outset. 7. The first principle is that any proposals for the future, while they should use to the full the experience gathered in the past, should not be restricted by consideration of sectional interests established in the obtaining of that experience. Now, when the war is abolishing landmarks of every kind, is the opportunity for using experience in a clear field. A revolutionary moment in the world’s history is a time for revolutions, not for patching. 8. The second principle is that organisation of social insurance should be treated as one part only of a comprehensive policy of social progress. Social insurance fully developed may provide income security; it is an attack upon Want. But Want is one only of five giants on the road of reconstruction and in some ways the easiest to attack. The others are Disease, Ignorance, Squalor and Idleness. 9. The third principle is that social security must be achieved by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State and the individual. The State should offer security for service and contribution. The State in organising security should not stifle incentive, opportunity, responsibility ; in establishing a national minimum, it should leave room and encouragement for voluntary action by each individual to provide more than that minimum for himself and his family. 10. The Plan for Social Security set out in this Report is built upon these principles. It uses experience but is not tied by experience. It is put forward as a limited contribution to a wider social policy, though as something that could be achieved now without waiting for the whole of that policy. It is, first and foremost, a plan of insurance - of giving in return for contributions benefits up to subsistence level, as of right and without means test, so that individuals may build freely upon it. THE W AY TO FREEDOM FROM WANT 11. The work of the Inter-departmental Committee began with a reviews of existing schemes of social insurance and allied services. The Plan for Social Security, with which that work ends, starts from a diagnosis of want - of the circumstances in which, in the years just preceding the present war families and individuals in Britain might lack the means of healthy subsistence. During those years impartial scientific authorities made social surveys of the conditions of life in a number of principal towns in Britain, including London, Liverpool, Sheffield, Plymouth, Southampton, York and Bristol. They determined the proportions of the people in each town whose means were below the standard assumed to be necessary for subsistence, and they analysed the extent and causes of that deficiency. From each of these social surveys the same broad result emerges. Of all the want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3000字

~ ; 论文名称:《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年级专业: 2013级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 姓名:何娇

学号: L01314053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对中国的启示 引言: 读贝弗里奇报告感觉是即简单又复杂,简单是因为它构建了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提出了三种社会保障方法、六项改革原则、二十三项改革的理由和具体建议以及六类人群;复杂的是它对各种各项社会保险、各类人群的各种待遇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系统的考虑英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我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英国当时社会的现状是与我国存在相似之处的,因此根据贝弗里奇报告的内容,我整理出了以下四点启示。 ¥ 一、我国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普遍缺乏社会保障的意识和观念 我国社会保障实行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以企业和个人缴纳基金的形式进行筹集。但长期以来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和企业包揽,没有个人的参与和积累,个人过分依赖国家,缺乏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责任,不愿负担社会保障的有关费用;许多民营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负担部分更无从说起;社会保障基金的收缴难度较大,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导致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保证,造成基金收不抵支,影响退体金的社会化发放,影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不利于社会稳定。 总而言之,社保资金的吸收速度还是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社保基金的发

展速度并不能跟随得上我国社保的发展速度,造成许多利国利民的措施并不能彻底的贯彻到实处。 (二)政府基本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社会保障管理缺乏统一性,政出多门。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利益关系的驱动,我国城市社会保障运作出现了政出多头,管理多门,条块分割,政事不分的格局。养老、失业、医疗保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负责,抚恤、救济由民政部门负责。基金统筹有市县统筹、省级统筹、行业统筹,统筹形式、统筹办法多种多样,不够规范。同时我国城市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又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的循环和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失控状态。这种多头管理、缺乏监督的社会保障体制往往导致议而难决、决而难行,降低了社会保障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三)社会保障对象的非全民化,且不同对象的保障水平差距大) 传统的城市社会保障的实施与就业单位紧密的联系在一起,因所有制性质不同,社会保障的水平也不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未能覆盖到城镇全体社会成员;养老、失业保险主要覆盖了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和部分集体企业,且缴纳的统筹款少,标准低,职工退体金难以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医疗保险起步晚,覆盖面狭窄,许多城镇人口无法负担巨额医疗费,部分国有或集体企业无力支付医疗费,私营企业则不支付医疗费,导致了因病致贫与因病返贫现象。而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造成不同对象的保障水平差距极大。中国近80%的人口在农村,长期以来他们的全部保障依赖于家庭和土地,直到1992年才开始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但仅仅是一个开端,农村社会保障仍以家庭自我保障为主,绝大多数村镇尚未建立社会保障网。除城乡差别之外,社会保障政策中还存在着部门差别、职工身份差别等等,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全民性原则相背离。 (四)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顶层设计存在缺陷 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不足,制度自身定位并不明确,部分社会保障项目未按照普惠标准,导致覆盖水平有限。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历史原因,同类社会保障项目制度设计之初并未考虑有序衔接,再加上社会保

贝弗里奇报告 读后感

《贝弗里奇报告》读后感 首先,《贝弗里奇报告》产生的时代背景是国家战争之后。无论是天灾还是人祸,只要发生了,就会有大批的人失去生活的保障,为了生存,他们什么都能做出。因此,社会在这个时候便显得动荡不安。英国发生战争,自然的把人民推向动荡边缘,为了维护统治,统治者迫切地需要安抚人心的政策。这就促成了《贝弗里奇报告》的时代背景。《贝弗里奇报告》主要阐述了怎么完善社会保险和各种保障制度,并提出保障计划,把视野放到长远。为以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基础。 英国除了之前的《济贫法》,最早颁布的是《工伤赔偿法》,这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时间段。而此时我国还处于清朝末年阶段,我们国家的统治者不是为了改善民生而发愁,而是在为如何能够苟延残喘下去而绞尽脑汁。这是两种制度的差别。英国经过工业革命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我们还属于封建主义社会。英国工人开始为自己的生活保障而努力争取权利,而我们国家的人民还正被一亩地能收多少粮食的小农思想所束缚。这不是统治者一个人所能决定的,而是由一个国家或民族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文化所积淀下来的。既然西方的制度文化能顺应潮流,那我们就学习他,何必闭关自守,把一切都拒之门外呢。 其实,《贝弗里奇报告》有它产生的必然因素,虽然这样开启了社会保障的先河,但总要有第一个人吃葡萄。无论从政治背景,经济背景还是时代背景上,这正是顺应了时代潮流的发展。英国在社会保险方面表现比较突出,并且福利水平也相当高。可是在医疗服务和工伤赔偿方面却不尽人意。但英国能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向其他国家学习来弥补自身。正如生活中,要一个人承认自己错了需要多大的勇气。可是英国能做到,所以它成了当时世界上首屈一指的强国。 战争有时候也并不是那么一无是处,战争能引起人们的思考,对自身,对他人,对自然界等等的思考。原有的束缚会被战争打破,在此基础上建立的制度会更加完善,会更加有利于人们的生活。因此,一次战争就是一次思考的机会,一次在死亡面前展现生命脆弱的机会,一次让人类反思过去行为的机会。 第二条指导原则是把社会保险看作促进社会进步的政策之一,因为贫困相对于疾病、愚昧、肮脏、懒散更容易解决。贫困属于物质的缺乏,而其他则属于精神上的缺失。不错,身体上的疾病比精神上的疾病容易治的多。英国认识到只有从精神上、观念上改变人们才能彻底的改变现状。第三条指导原则是让国家和个人共同承担社会保障,而我们国家在二十世纪时奉行的是国家养老政策,不需个人缴纳。而英国在二战后就知道社会保障要由个人承担,充分发挥个人的能动性,提高社会整体保障水平。我们国家是在政府财政不能支撑的情况下才想起要个人承担。这充分显示了英国注重个人发展潜能。 在工伤赔偿方面,虽然法律倾向于保护劳动者,但毕竟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足够的力量与精力和雇主对抗。因此,成立一些劳动者保护权益协会等类似的组织来帮劳动者讨回公道便显得尤为重要。在外国,公会是非常具有威慑力的,劳动者遇到任何不公正的待遇,公会都会挺身而出为劳动者出头。而我们国家的公会却成了一种摆设,劳动者遭遇不公正的待遇也只是表面敷衍一下,逢年过节时就给员工发放点福利。公会在我们国家完全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职业病虽然在工伤范围内,但我们国家的劳动者在职业病方面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障,虽然劳动者都知道自己的工作容易引起职业病,但都会默默忍受,因为他无处申诉,而且老板也不会因为这个而害怕。老板总会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反驳你的职业病。所以,国家在职业病这发面的法规应当更加明确更加细化些,以此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贝弗里奇报告》中有一条改革,是把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到所有工作人员上,我感觉这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此之前的保险只针对正式员工,而个体经营户则没有保障。其实他们有些人比那些员工更加需要保险,因为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更具有风险,所以他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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