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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培训简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培训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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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

项目简介

一、项目发起背景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项目发起缘由

自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持续升值,给出口企业带来成本压力。特别是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

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蔓延凸显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内在缺陷和系统性风险,构建趋向多元化和更加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成为共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区域货币合作的要求日益强烈,客观上需要经济规模较大,综合实力较强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货币在服务双边贸易和投资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把人民币推向世界,乃至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之一,不仅可以将我国的货币政策从“三元悖论”中解放出来获得更大的独立性,还可以增强我国在国际金融领域的话语权,在经济及政治层面均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

为更好地服务我国贸易企业,控制贸易风险,汇丰卓越(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二司委托,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标准,并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本标准纳入其新职业体系,作为我国企业新岗位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2011年,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培训中心与汇丰卓越(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在全国建立、推广和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体系等事宜。

2、CETTIC证书简介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CETTIC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合署办公)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国就业、职业培训的技术指导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CETTIC职业培训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hina 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 简称CETTIC)面向全国开展的实验性、示范性的培训工作,旨在针对新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开展培训,提升劳动者岗位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探索职业培训的新方法和途径,提高我国职业培训技术发展水平,促进就业水平。

目前,CETTIC职业培训课程已在师资培训、创业培训、专项能力培训领域全面展开,已培训岗位技能人才数十万人。参加培训合格者将获得CETTIC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作为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中获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的宗旨和意义

1、人民币跨境结算推出的宗旨

实体经济对人民币结算具有较强的现实需求。长期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大都采用主要的国际货币进行结算。过多的环节使资金流转速度、到账速度放慢,且每个环节都需承担一定的费用,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后金融危机时代,很多国家流动性紧张,在这种背景下,我国企业和贸易伙伴国企业普遍希望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和结算规避风险。

在当前国际主流结算货币汇率波动幅度加大的情况下,允许我国企业以汇率相对稳定的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不仅有利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也有利于贸易双方锁定交易成本,降低因采用第三方货币结算而带来的二次汇兑成本,从而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促进我国与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我国综合实力的提升为人民币走向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本币结算中人民币能否被市场选择作为结算货币,是由经济

实力、币值稳定程度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归根到底是市场选择的结果。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量的不断攀升以及全球贸易比重的不断增加,为外贸企业利用人民币进行贸易投资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我国经济实力的迅速增长,为人民币区域化后成为国际结算货币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人民币支付环境的改善为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近年来,人民币支付结算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体系结算效率不断提高,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1996年12月以来,我国认真履行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承诺。这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制度安排也遵循了人民币经常帐户可兑换的原则,并体现了本币结算的便利性安排。中国人民银行将主要通过监督商业银行切实履行贸易真实性审核责任,建设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与有关部门建立必要的信息共享和管理机制,共同防控试点中的风险。

2、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1)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迈出重要一步

此次金融危机让我国意识到,要摆脱当前各种不利状况的影响,充分参与国际经济竞争,必须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而人民币跨境结算试点业务的适时启动,不仅使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得以加快,也使我国在国际货币和金融事务中的地位得以提高。

一国货币的国际化程度,从根本上取决于该国的经济金融实力和地位。现在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外汇储备大国,这些都为人民币在未来进一步国际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是,由于美元强大的规模效应,且其已经形成了市场的自发选择,在短期内对于美元体制的改革将会非常困难。较为现实可行的做法应该是推进本币国际化与加强区域货币金融合作,而有意愿且有能力推进这种变革的,无疑是东亚地区。

采用跨境人民币结算无疑是人民币迈向国际储备货币的漫长过程中的第一步,是实现人民币国际化长期目标的一部分。人民币国际化可分为三个阶段。目前人民币在周边以“硬通货”的形式出现,实现了准周边化,第一步可以和香港、台湾地区及新加坡一

起,形成一个大中华货币区;第二步建立东南亚货币区,东盟十国和中日韩三国;第三步扩大至整个亚洲,构建亚洲区域经济体和货币区。即将人民币从准周边化发展为正式周边化,进而发展为正式区域化及准国际化,最终真正实现国际化。而其货币职能的三个阶段为,一是鼓励外资和金融交易用人民币报价和结算;二是通过股票、债券和资本帐户交易强化人民币的国际投资货币功能;最后在外贸和金融交易对人民币达到某一临界量之后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

(2)对进出口企业的意义

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实施对进出口企业而言,一是在国际结算货币上多了一个选择,增加了企业结算的灵活度;二是能有效地降低企业的国际结算成本,这主要表现在节省了用外币收付款而引起的汇兑成本,同时也节省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有关费用;三是直接用人民币收付,避免了汇率风险。虽然境内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也可能遇到汇率损失的问题,但进出口企业与投资机构的经营理念不同,进出口企业无需从汇率变动中获取差价和收益,在收款和付款都为同一种货币时,就能够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中锁定汇率风险,使企业平稳运行,改变以往企业出口越多汇率风险越大的状况;四是可以进一步加快结算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另外,出口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贸易,其收汇资金可以存放境外且只需备案,无须审批,不影响进出口企业货物通关速度,按照有关规定还可以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企业在办理以人民币结算的跨境贸易出口货物退(免)税时也不需要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

(3)对商业银行的意义

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在国际结算领域的重要创新和探索。从准入角度而言,从事人民币贸易结算只是将国际结算业务的币种进行调换,并不需要用类似资本金、资产质量等硬性指标限制银行;从技术角度而言,人民币贸易结算主要是实现银行间的帐户对接,清算代理等,相当于通过境外代理行或港澳代理行作为中介,延伸了央行人民币支付清算系统覆盖的区域半径。而且,在人民币跨境

结算试点之后,跨境贸易的清算行。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组织体系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组织体系图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项目指导委员会

顾问:苏宁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

主任:李波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

副主任:金玫中国人民银行货币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李瑶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秘书长:汤敏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秘书长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兼职教授

长城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副秘书长:张志方中国企业联合会培训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委员: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项目专家委员会

名誉顾问:张德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理事长

外交部前副部长上海合作组织首任秘书长

顾问:

主任:张晓宾中翰科技经济发展总公司总裁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总经济师

副主任:谷源洋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嵎生中国APEC前高官、前驻哥伦比亚大使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基金会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秘书长:卢力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主任

四、培训方案

(一)培养目标

在构建趋向多元化和更加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的背景下,培

养我国贸易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理论扎实,熟练掌握各种跨

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常规跨境贸易等过程中独

立承担相关工作,实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

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部门领导干部,从事国

际贸易的企事业单位中高层管理者,大型国有、民营贸易企业董

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财务总监、高级管理人员,对于跨

国贸易货币结算、规避汇率风险、简化业务流程、降低交易成本、

拓展海外市场等各方面的贸易需求的各企、事业单位财务部门主

管及工作人员,管理层人员与相关人员。

(三)培训教材

1、《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政策与实务》

介绍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及相关业务的政策要点、内容、操作流程等,既便于广大读者深入了解人民币跨境使用的有

关政策和业务,也有利于从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实际操作的相

关人士掌握相关政策、开展相应工作。

2、《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第五版)》

中国关税制度的变革,经济强国技术性贸易措施和绿色贸易壁垒及其对我国的影响分析,反倾销调查和反贸易保护调查,国际元和人民币汇率,人民币升值和汇率制度改革,牙买加体系,国际直接投资结构分析,离岸金融市场与我国引进外资的关系,国际收支平衡表分析,对近年来为人们所广泛关注的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风险问题等。

3、《国际贸易风险与防范》

追踪国际贸易业务与法律的发展,循着国际贸易出口、进口业务流程操作的先后环节,从风险的产生、预防和补救的角度,研究和分析多发性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提出应对风险的防范手段与补救对策,并就当事人在发生争议后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措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对人们关心的风险问题给予了较详尽的分析和解答。

(五)考试方式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专家考试委员会负责开发题库,指定专业考试机构实施全国计算机统考。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案例分析。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考试每年举行四次,时间分别在3月、6月、9月、12月的第三个周末。具体时间由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认证管理办公室提前向培训单位作统一公布,考试时间一经确定,不再变动,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六)颁发证书

学习期满,通过职业培训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统一印制的职业培训证书,并在相关网站提供证书查询服务。

证书名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高级管理师》

五、项目优势分析

1、通过该项培训可加速为我国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事业单位培养一批深谙国情,同时兼具国际视野的国际贸易人民币结算专业人才,并对构建趋向多元化和更加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2、项目发起机构专业,并具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有助于学员建立终生学习资源,拓展人脉资源;

3、项目定位明确,与其他培训项目具有明显差异,直接针对中国参与国际贸易的企事业人民币结算工作相关人员;

4、制订了严格、规范的师资选拔机制与管理办法,对教学师资进行统一管理及调配,严格保证了教学质量;

5、采用科学的、完善的课程体系,保证培训学员学习到最新的跨国贸易人民币结算理论及实操技巧;

6、培训体系完整、科学实用,在提高理论系统性的同时,更注重学员素质和实际技能的培养,在培训设置上加入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内容,学员经过培训,能快速地适应工作需要,实现了人才素质的提升;

7、运作团队能力强,具有长远意识、共赢意识、品牌意识,管理手段规范,操作方法先进,整个运作有章可循;

8、培考分离,充分体现了该项目认证公正、公平的原则,必然得到社会、企业、学员的广泛认同;

9、分地区独家授权,既保证了项目发展的专业性和深入性,又保证了合作者利益的最大化;

10、实行“八统一”,统一合同文本、统一教材、统一师资、统一形象、统一考试、统一宣传、统一定价、统一运作模式,为项目的规范化、品牌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项目合作模式

(一)授权模式

实行分地区独家授权制和年度授权制,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各项管理工作,负责对申请授权的培训单位进行资质审定合格后授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项目授权的省(市)级培训单位,负责授权区域的招生、培训教学、教学管理、考试组织和项目宣传工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授权培训单位进行业务监督及管理,以上授权期均为一年。

(二)品牌建设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培训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管理师培训管理办公室制定相应的品牌建设和发展规划,在组织、资金和市场推广方式上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培训的建设和发展给予全面保证。

(三)项目考核

本着综合评估。量化考评的原则,即有招生数量方面的硬性指标,也有网点数量、广告宣传等一系列软性指标,使考核更具科学化、人性化和全面化。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办法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2) 二、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2) 三、新进场人员培训 (3)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4) 五、项目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5) 六、培训考核记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

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流程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 一、清算行模式 (一)定义 客户将款项付到其境内结算银行后,境内结算银行将汇款指令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再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最后才发到境外客户的结算银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通过港澳清算行进行清算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目前我行可开展与港澳地区清算行的跨境人民币结算。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我行审核客户提交的付款申请材料(货到付款项下须登录国家口岸执法系统核注相应报关单),扣划客户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 ③我行通过港澳清算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④港澳清算行收到汇款指令后指示境外参加银行贷记收款人账户。 ⑤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

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2、收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②港澳清算行根据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扣划其人民币资金后,将汇款指令发送至人行大额支付系统,并通过我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账户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清算。 ③我行收到汇款指令并贷记收款人账户。 ④我行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并通过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相关信息。 二、代理行模式 (一)定义 境内客户将相关款项付到境内代理银行后,境外交易对手的结算银行须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境内代理银行直接将汇款指令发到境外参加银行,汇款指令采用SWIFT国际标准格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行试点企业(进口企业不受限制)与已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银行的客户之间的跨境人民币结算。代理行模式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方式将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三)操作流程 1、付款业务流程 ①试点企业及其境外交易对手签署业务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项目人员培训管理规定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兰渝铁路夏(管营)至广(元)段 LYS-3标 哈达铺隧道员工培训 管理办法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中铁七局兰渝铁路指挥部三工区 2012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人员培训工作,提高项目人员素质,促进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人员培训工作要根据项目生产经营目标需要,结合项目施工特点、重点、难点,重点对项目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管理等内容进行培训,并遵循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管理和架子队(含劳务工)。 第二章项目人员培训职责划分 第四条各架子队培训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项目部、工点分级负责、分层实施。 第五条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1.审批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计划。 2.召集项目部安质部、工程管理部等有关部门,主持对进场工点管理人员的培训。 第六条安质部职责 1.配合主管生产副经理做好项目管理人员以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与质量培训工作。 2.组织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3.监督、指导工点对一般员工(含外协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七条项目工程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职责 1.配合总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组织与工程技术方面的培训工作。

2.选派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师授课。 第八条工点职责 1.配合项目部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2.组织对工点作业人员进场后的培训、考核。 3.做好工点人员的日常培训工作。 第三章新进场人员的培训 第九条对新进场管理人员的培训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项目部组织的培训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目标、培训形式、授课教师等。要根据培训内容选择有资历、有专长、有经验的授课老师,并组织老师和有关人员编写或选定实用性的培训教材。 第十条对新进场作业人员的培训工点要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计划的制订要结合工程项目实际和人员状况。培训重点是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意识、操作规程和工程项目安全关键环节与安全要点、自我保护常识、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方法、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培训时间不少于24课时(三天),要求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爆破作业、危险品作业、防护作业以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

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e18119329.html, 141 2009.09 2009年 第9期 论人民币跨境结算的意义 文/朱雄雷 摘 要:金融危机以来,我国外部经济环境逐步恶化,进出口大幅度萎缩。为应对金融危机,人民币跨境结算成为我国必要的战略选择。人民币跨境结算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对我国进出口和金融管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人民币;跨境结算;意义 中图分类号:F03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09)09-0141-02品发展中可以看到,休闲旅游产品已经促进了沿海区域的繁荣和 休闲娱乐场所的兴建,但是若仅是照搬滨海模式,通过美食、歌舞、游船等方式开发休闲度假产品,而不考虑三明自身状况,则品位较低,且竞争力较弱。将难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特别是适应那些出游能力较强的台湾新一代旅游者的需求。 四、三明对台旅游开发合作的对策 1.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规划体系构建。推进明台旅游交流合作,必须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规划为指导。基于三明旅游发展实际情况认真编制《三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将对台旅游工作作为《三明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确定新时期明台旅游交流合作的战略目标和任务措施。以规划指导各地旅游业发展和产品开发,推动旅游业中“行、游、住、食、购、娱”六要素合理配套和全面优化。 2.提高对台旅游产品的可参与性。目前台湾游客来明旅游多限于走马观花的短期旅游,“客人”身份十分明显,“主人”身份体现不多,限制了台湾游客的旅游体验。三明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虽然与台湾有些相似,但是在针对台湾中青年游客的生态旅游产品中若增加人与自然互动的项目,开发探幽、探秘乃至探险的旅游产品,在与台湾有差异的自然地理背景下仍是有吸引力的。文化旅游产品方面,除了目前已开发的状元文化、客家文化外,针对台湾游客希望了解大陆,希望了解改革开放的心理需求,可以开发新农村建设、现代城市文明展示等,利用现代的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让台湾游客在观光之外,能够自己查找相应资料,加深对三明的认识与了解。 3.加强对台旅游促销活动。旅游业是眼球经济。恰当的宣传促销不仅有助于台湾游客了解三明,而且也能极大的提高三明的旅游知名度。因此,在立足于明台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加 强对台旅游宣传促销工作,提高三明旅游在台湾的知名度,多管齐下招徕台湾游客。可以充分利用三明电视台、三明广播电台、三明日报、三明侨报等三明主要媒体,宣传三明的民俗风情与风光特色,全力展示三明旅游的丰富内涵。4.政府主导下的明台合作。旅游业要发展,政府主导是关键。政府在促进明台合作中首先要确保明台沟通渠道的畅通。成立明台旅游联谊会,建立半民间半官方性质的、稳定互动的联系渠道,及时就旅游组团、旅游安全、旅游诚信等明台旅游问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商谈,为双方业界提供优质服务,推进明台旅游深度合作。其次出台优惠政策。加强与省内外主要旅游经销商的合作,吸引台湾游客成批进入,加快以台湾为主的入境游市场的发展。最后加强旅游市场管理。在全省范围内精选若干家信誉好、操作规范、经营出境游经验丰富的旅行社承办三明的对台旅游业务,逐步推开,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章作业,以保证“台湾游”业务的健康开展。 作者单位:三明学院作者简介:陈星(1981.5- ),女,汉族,福建顺昌人,硕士研究生,三明学院经济管理系助教,主要研究旅游管理,区域旅游规划与开发等。 参考文献: [1]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9e18119329.html,/pages/chinalawinfo/1692/22/d4e1dd8def7b627a6dae4ed8e86c3bec_0.html.2007.02.14 [2]三明市社科联课题组.《交通枢纽建设与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J].三明论坛.2008增刊:3-24 [3]伍宏.《明台旅游 亲情之旅》[J].时代三明.2009.1:49-51 [4]袁书琪.《闽台旅游地理差异与福建对台旅游产品开发》[J].世界地理研究.2002.12:80-85 2009年7月2日国务院颁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从而为人民币走出国门实现国际化战略迈出了关键一步。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是在特定经济环境下逐步探索并发展起来的经济实践,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弥漫全球,美元因无节制发行而面临贬值的情况下,我国为应对国际贸易和投资风险的需要而重新寻求一种更为稳定的国际结算中介的实践。 跨境人民币结算(cross-border yuan trade settlement),是指在国际交易中直接使用人民币,进出口均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居民可向非居民支付人民币,允许非居民持有人民币存款账户。 人民币实现跨境结算已经具备一定的客观基础:(1)国际市场对人民币国际计价与结算的需求趋于明显;(2)人民币汇率和国内通货膨胀率相对稳定;(3)中国金融体系趋于完善与开放。 人民币跨境结算(cross-border settlement),使人民币成为一种国际结算货币(settlement currency),结束了人民币单纯为国内计价货币(quote currency)的历史,对我国稳定国际贸 易和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促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一国货币要实现国际化,必须实现该国货币的自由兑换。某种货币要实现自由兑换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稳定的宏观经济、健全的微观基础、完善的金融体系、高效的金融监管、开放发达的资本市场和良好的外部环境等。 通常某国货币国际化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本币在一般国际经济交易中被广泛地用于计价结算;第二步是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被广泛用作交易货币;第三步是成为国际主要储备货币之一。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部分邻国就已经开始在边境贸易中使用人民币结算。迄今为止,我国已与越南、老挝、尼泊尔、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朝鲜、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的央行签署了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相关协定,且随着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本币结算由边境贸易向一般国际贸易扩展的需求逐步增大。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与韩国央行、香港金管局、马来西亚央行、白俄罗斯央行、印尼央行、阿根廷央行 商业环境

境外人民币结算操作规程

深圳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深圳地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指导企业和商业银行正确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深圳地区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办理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境内结算银行,是指深圳地区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的商业银行。境内结算银行可以是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异地法人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 本指引所称境内代理银行,是指深圳地区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进行跨境贸易人民币支付的商业银行。境内代理银行可以是在深圳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或异地法人银行在深圳的分支机构。 本指引所称试点企业主报告银行,是指按照本指引要求负责 — 3 —

提示试点企业履行相关信息报送和备案义务的境内结算银行。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逐笔收集并长期保存试点企业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按日总量匹配核对,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 第五条境内结算银行和境内代理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 第二章试点企业 第六条经深圳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同财政、贸工、海关、税务、银监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报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相关部委最终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第七条试点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境内结算银行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 第八条试点企业应当依法诚信经营,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应当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第九条试点企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不纳入外汇核销管理,办理报关时无需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 4 —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等项目,结算量显著增加。这为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银行的清算能力提出了挑战。研究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改进清算模式,提高清算效率已成为商业银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分类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境内银行和境外银行通过合作完成。所有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可分为以下四类: 境外清算行:经境外当地金融管理当局认可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进行境外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境外商业银行。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清算。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老挝国家银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台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其中最先成为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境内代理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可以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同时也可直接为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服务。 境内结算银行:境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商业银行,遵守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有关规定,可以为境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业务。如境外参加银行未在该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其跨境人民币清算需委托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进行资金清算。 境外参加银行: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在境内代理银行或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 需要指出的是,境外人民币清算行也可充当境外参加行的角色,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同样境内代理行也可以充当境内结算银行的角色,为境内客户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融资业务。 二、跨境人民币业务三种清算模式 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及《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可以通过境外清算行,也可通过境内代理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还可以通过的人民币NRA账户这三种渠道进行清算。这就是社会上广为流传的所谓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代理行”模式和“人民币NRA账户”模式。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清算行”模式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1〕145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天津、沈阳、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分行,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昆明、拉萨、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跨境人民币业务进展顺利。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到二十个省(区、市)。2011年1月,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启动。为进一步便利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开展业务,统一规范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发布)、《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1号发布),现就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银行可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境内代理银行、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或境外机构在境内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跨境贸易、其他经常项目、境外直接投资、境外贷款业务和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跨境投融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境内代理银行代理境外参加银行与境内其他银行,境内结算银行与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之间需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办理跨境资金划转。在办理经常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60-出口贸易结算”和“62-进口贸易结算”。在办理资本项下人民币资金划转时,暂使用大额支付系统汇兑支付报文(CMT100)中的“70-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结算”和“71-内地机构境外发行债券兑付”。待第二代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再按新的业务种类予以分类处理。 二、依法开展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银行应当首先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文印发)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所有人民币资金跨境收付信息及有关业务信息。银行未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即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中国人民银行可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停止其继续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 三、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银行根据毗邻国家中央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双边本币结算协定为境外银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应当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在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前,上述账户与境内结算银行进行的人民币资金往来,属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应当参照境内代理银行的信息报送规则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有关信息。上述账户在规定期限内未转为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不得再用于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四、境内企业进口支付的人民币不得在境外(含香港)直接购汇后支付给境外出口商。境内结算银行不得提供此种人民币结算服务。 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人民币负债,包括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远期信用证、海外代付、协议付款、预收延付等。上述人民币对外负债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六、银行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为客户出具境外工程承包、境外项目建设和跨境融资等人民币保函。银行的人民币保函业务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但应当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保函及履约信息。 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余额不纳入现行外债管理。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是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对社会作出贡献的技能劳动者,主要包括取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 本办法所指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经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评审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确定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指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支持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安排的配套资金及行业企业支持资金、自筹资金等。 第三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要与当地经济发展密切结合,根据区域经济发展、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需要,主要围绕十大振兴产业、新兴战略性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开展项目实施。 第四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原则上是各省(区、市)内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以及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 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为期2年。 第五条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 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清算渠道及模式全解

跨境人民币结算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战略部署,在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其业务范围已从单纯的货物贸易扩展到服务贸易、直接投资和境内银行境外贷款等项目,结算量显著增加。这为银行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银行的清算能力提出了挑战。研究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改进清算模式,提高清算效率已成为商业银行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分类 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提供最为关键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渠道,需要境内银行和境外银行通过合作完成。所有参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银行可分为以下四类: 境外清算行:经境外当地金融管理当局认可并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进行境外人民币清算业务的境外商业银行。境外清算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收付清算。经香港金融管理局、澳门金融管理局、老挝国家银行、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台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分别认可,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万象分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境外人民币清算行。其中最先成为清算行的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已加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最初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行”模式是面向在香港和澳门地区的清算行开立了人民币同业清算账户的境外参加行及境外参加行的客户的。这一模式下,人民币业务的境外“清算行”一方面被授权与自愿接受清算条件和安排的境外商业银行(不仅限于港澳地区)即“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业务清算协议,为这些境外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并按协议为其办理人民币拆借和清算业务;另一方面与人民银行的现代化支付系统相连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从境内银行间外汇市场、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兑换和拆借资金。与境内人民币市场建立人民币流通、清算的渠道。于是参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企业就可以向的境外参加行或直接向境外清算行提出人民币结算申请,并由清算行最终完成结算业务。 典型的“清算行”模式的主要特点为,境外参加行在清算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在整个清算链条中,处于至关重要的跨境环节即人民币资金在境外清算行和境内结算行间的转移是通过CNAPS系统完成的,其流程示意图如下: (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代理行”模式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通用版)

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说明 1.为了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行为,达到预期教育培训效果,制订本制度。 2.安全教育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的有效手段,也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权利和义务。 3.安全教育培训应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4.不同工种其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应有所区别和侧重。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各项目部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细化、完善本制度,制订切合自身实际的安全教育培训办法。 二、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办)负责所属公司内部管理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专职安全(主任)负责公司项目部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一

最新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

##银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说明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介绍 1、什么是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对外贸易中以人民币计价、报关、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行为,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包括预收预付款和货到付款)等多种结算方式。 2、出台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美元、欧元等主要国际结算货币汇率大幅波动,我国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使用第三国货币进行贸易结算时面临较大的汇率波动风险。同时,随着我国与东盟国家及内地与港澳地区的贸易、投资和人员往来关系迅速发展,以人民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呼声越来越高。在当前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不断扩散的情况下,为顺应国内外市场和企业的要求,保持我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贸易正常发展、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国务院于2009年4月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最近央行对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政策做出新的调整,将不再限制人民币贸易结算的境外地域,试点的城市所有企业只要具有外贸经营资格,都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3、对试点银行和企业的要求 (1)银行方面 准入条件:加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总对总加入),并具有国际结算能力、为试点企业开户或为境外商业银行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内商业银行可以为试点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服务。 操作要求:

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人民币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境内结算银行应当按照反洗钱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了解客户及其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妥善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能足以重现每项交易的具体情况。 对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按照外债统计监测的有关规定对人民币跨境贸易项下涉及的居民对非居民的负债办理外债登记,但不纳入外债管理。 应按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接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并报送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 对银行的好处:有助于银行开拓贸易金融业务。通过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银行可以提供拓展其人民币服务范围,促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展更更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 (2)企业方面 准入条件:试点地区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部门推荐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企业,然后由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选择国际结算业务经验丰富,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各项规定,资信良好的企业参加试点。试点企业须如实注册、真实出资并在所在省市具有实际的营业场所,遵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各项具体规定。(厦门市是挑选试点企业参与还是对所有企业开放尚未确定) 操作要求: 试点企业要确保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贸易真实性,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逐笔准确记录进出口报关信息和人民币资金收付信息。 至货物出口后210天时,试点企业仍未将人民币货款收回境内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主报告银行向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

项目部培训管理制度(1)

项目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积极配合现场施工,贯彻落实标准化管理的各项规定;提升项目人力绩效和员工综合素质,加快企业人才发展速度,有计划地做好建设人才培训、培养和储备工作;增强员工对企业、项目文化的了解及本职工作的能力,并有计划地充实其业务素质或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确保项目施工顺利进行;对有一定管理经验的人员进行新知识培训,对有专业知识但缺乏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培训。 二.培训相关制度 (一) 教育培训的要求 1.项目部 1.1负责项目部人员培训以及政策性文件的制定。 1.2审定各作业队的培训需求。 1.3负责组织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培训任务。 1.4负责全项目人员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和培训经费管理等工作。 1.5负责对各作业队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核。 (二) 培训体系 1.教育培训类型(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1岗位培训是人员教育的培训的重点,包括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能力培训,提高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养、知识和技能。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适应性培训。 1.1.1岗前培训: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呢,技术人员岗前培训。 1.1.2在岗培训: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定期规范化培训。重点包括日常安全教育、法纪法规教育、岗位技能提高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实施和应用等培训。 1.1.3适应性培训: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随时开展各种应急性、针对性培训。

1.2继续教育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补充、扩展和更新知识的培训。 2.培训组织形式: 短期培训主要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适应性培训。 2.1新员工培训:以项目部概况、规章制度、企业方针、职业道德、安全质量意识、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要领和工作程序、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 2.2岗位培训:以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培训作为重点,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规范化培训与适应性短期培训相结合。 (三) 岗位培训的工作程序 按照培训需求分析、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及培训效果评估等程序组织实施,项目部人员必须按照项目部的安排按时参加有关培训。 1.确定培训需求:根据项目部人员现有能力与岗位所需能力之间的差距,在此基础上确定培训目标需求。 2.组织实施培训:按需不定期对施工技术人员组织实施培训。 (四) 教育培训岗位及内容、时间的要求 1.基本要求 1.1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试验员、测量员等。 1.2关键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未经过培训或经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2.关键岗位培训 2.1施工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技术规范,质量验评标准,施工图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 2.2质检员培训 由项目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培训主要内容:质量验评标准,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检验方法,规范标准中的各种参数等。 2.3安全员培训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最新版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操作 一、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本定义 跨境:我国与境外各经济体之间,也即居民与非居民之间。 跨境人民币业务:用人民币开展的各类跨境业务,包括资产、负债和中间业务。 跨境人民币结算:用人民币结算的各类跨境业务。按国际收支平衡表,可分为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两大类。与外币结算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不需要核销。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企业以人民币报关并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结算。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以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 一般贸易预收、预付来料加工退(赔)款、贸易从属费用等 三、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方式:电汇信用证托收 四、基本业务操作模式 基本流程

1港澳清算行模式 港澳地区以及内地以外的其他地区的银行(境外参加行)在中银香港/澳门中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人行大额支付系统(CNAPS)清算 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清算银行—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澳门分行 2代理行清算模式 境外银行、境外参加行在深圳、上海、广东等试点地区分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通过SWIFT清算 CNAPS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各银行和货币市场的公共支付清算平台 1境外参加银行 a为境外客户(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的境外银行 b可以是外国金融机构,也可以是我海外分支机构c在境内代理行或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开有人民币清算账户 如:香港地区的香港汇丰、渣打、花旗、南洋商业、集友等银行;澳门地区的澳门兴业银行等; 东盟地区:越南外贸银行、印度尼西亚银行、菲律宾大众银行等 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a境内试点地区商业银行b需具备国际结算能力c为境内试点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或融资服务 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 3境内代理银行 a境内试点地区结算银行b与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开户 c代理境内、境外参加行办理人民币跨境清算业务d为境外参加行提供铺底资金兑换服务 e为境外参加行在限额内购售人民币f为境外参加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 如:深圳、广东和上海地区的中行、工行、建行、招行、交行、兴业、中信等银行 六、境内企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能做 a属于公布的试点名单企业b在我行开有人民币结算账户 c与境外交易对手签署贸易合同约定使用人民币结算d明确清算路径 e进、出口已或将采用人民币报关(特别提醒: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项下报关无需提供核销单,以免影响出口退税!企业可凭人行下发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与海关沟通) f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为主报告银行 七、境内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需要哪些材料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b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c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d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e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f企业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

技术培训方案

技术培训计划 1、概述 人员培训作为工程实施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至关重要,通过系统的培训,使得工作人员得到日常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从而保障整个系统的顺利运行。 项目建设最终系统将交付用户使用,项目培训是项目实施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项目培训对业主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培训,使业主单位人员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等工作,以便于我方提供的软、硬件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的总体目标: 1、管理员培训。 培训对象:系统管理员。 培训目的:可以独立完成本单位行政执法的日常维护,解决一般问题。 培训内容:系统体系结构、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系统使用。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 培训批次:不少于1次的集中培训,个别培训随时安排。 2、使用人员培训 培训对象:系统一般使用人员。 培训目的:熟练掌握所涉及部分的操作。 培训内容:系统使用。 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 培训批次: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个别培训随时安排。 2、培训对象 如果项目是一项综合型的项目,系统使用范围广,用户层次多,不同用户层次使用的系统角色不相同,使用的内容和侧重点各不相同,那么我们在项目中将针对不同的用户层次提供针对性的用户培训,保障培训效果,使各层次的用户都能熟练掌握系统相关的知识。

2.1、普通用户层 普通用户层是应用系统的直接使用者,涉及到系统的各方面功能,是对系统功能理解最深、业务最熟悉的用户群,然而普通用户层由于覆盖的面广,各部门主要使用的功能模块不尽相同,因此针对于普通用户将按照不同的部门的侧重点进行分期培训,组织类似业务部门或单独部门进行培训,以便于各部门对各自业务系统使用的把握,以达到各用户能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2.2、系统管理员和应用级管理员 系统管理员和应用级管理员是业主单位对系统进行管理维护的主要人员,这一用户群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并且针对应用系统管理员和平台维护员分别进行针对性的培训,主要侧重于系统的建设原理和规划,总体架构,常见问题的解决,系统安装配置等内容。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需要对应用系统较熟悉,并且能处理运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因此对于软件维护人员和管理员将采用共同参与项目维护和实施的方式,从长期实践中逐渐掌握系统维护知识,提升其技术技能和对系统的认识。 2.3、技术人员培训 技术人员主要是指业主单位具备一定的应用系统开发能力,主要用于系统上线后对系统的需求变动进行二次开发和修改,以及系统扩展能力的技术人员,针对这一用户群,将着重于应用系统的开发原理、开发工具、系统架构等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系统二次开发技术,为今后系统升级改造、功能扩展储备技术力量。 3、培训课程 3.1、应用系统使用培训 课程名:系统应用。 课程内容: 计算机系统基本操作方法;系统基本功能介绍;业务流程规范;系统使用方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指南 目录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3) 一、报关 (3)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3) (一)交单及审核 (3) (二)人民币资金的清算和结算 (4) (三)国际收支申报与外债登记 (5) (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的购售和融资业务 (5) (五)收付汇核销手续 (6) 三、出口退税 (6) 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注意事项 (7) 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适用范围 (7) 二、企业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 三、商业银行初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7) 四、主报告银行的确定及其职责 (8) 五、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台账 (8) 六、来料加工贸易项下出口超比例收入人民币业务的办理 (8) 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逾期未收货款的办理 (9) 八、跨境贸易出口人民币收入留存境外的办理 (9) 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清算须知 (10) 一、参与清算银行 (10) 1、境外参加银行 (10) 2、境内结算银行(又称境内参加行) (10) 3、境内代理银行 (10) 4、港澳清算银行 (11) 二、清算模式 (12) 1、港澳清算行模式 (12) 2、代理行清算模式 (12) 三、清算流程 (12) 1、汇入汇款 (12) 2、汇出汇款 (13)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操作指引 一、报关 (一)试点企业如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且进出口的货物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在进出口海关申报环节,进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即可;出口货物报关单“币制”栏填报“人民币”,“批准文号”栏免于填报外汇核销单编号。 (二)试点企业可以跨地区以人民币申报出口货物,无须向海关提供外汇核销单。 二、结算及相关业务办理 (一)交单及审核 1、企业交单:企业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收付业务时,应如实填写《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出口收款说明》或《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进口付款说明》,提交证明其贸易真实性背景的单证(合同、发票),并连同下列材料及国际结算规定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一并提交境内结算银行: 对预收预付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25%的,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预收、预付人民币对应货物报关后,或对应货物无法按照预计时间报关的,试点企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境内结算银行实际报关时间或调整后的预计报关时间。] 对来料加工贸易出口收取人民币资金超过合同金额30%的,应当自收到境外人民币货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企业超比例情况说明、出口报关单和加工贸易合同或所在地商务部门出具的加工贸易

培训开发管理办法

培训开发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体系,通过知识、经验、能力的积累、传播、应用与创新,提升员工职业技能与职业素质,为集团业务发展、公司绩效提升提供有力支持。 2.定义 2.1一般内训:集团职工在集团内部所接受的,集团内部讲师的课程培训。 2.2引入外部讲师内训:集团职工在集团内部接受的由外部讲师进行的课程培训。 2.3外派培训:职工申请或公司派遣职工参加的专业教育、培训机构在国内举办的短期与长期 培训班、进修班、职称与资格水平考试等。 3.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4.职责 4.1集团人力资源部 4.1.1制定并完善培训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4.1.2集团培训需求调查及分析,培训计划的制定、费用预算编制。 4.1.3集团课程设计与开发管理(教学方案、教材、师资),培养专业的讲师队伍; 4.1.4集团培训资源的建设以及调配; 4.2集团全体职工 4.2.1管理者都有培训下属的职责,需要提出培训需求、敦促培训效果的实现。并在必要时 担当课程开发以及授课的任务; 4.2.2全体职工都有按照集团与项目公司的规定进行培训的义务。应该积极配合培训专员 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完成每次的培训工作; 5.培训作业流程 5.1培训计划管理 5.1.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5. 1.1.1确定年度培训工作方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集团的发展目标、目前的组织情况 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在年底确定下一年的年度培训方向。 5. 1.1.2培训需求调查 a)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向各中心员工发放《培训需求调查问卷》(见附件一),进行培训需求调 查。 b)各用人部门通过会议决议,综合员工个人所在职位工作的需要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于每 年12月份制订好下一年度《部门培训计划》(见附件二),报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5. 1.1.3需求调查分析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结合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及部门培训与学习计划,对年度培训进行需求及预算分析,编写年度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及分析报告,并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核。 5. 1.1.4年度培训计划制定 根据培训需求的分析结果评估,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见附件三)。培训计划要直接针对在需求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交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原则上需按照计划表实施培训; 5. 1.1.5计划变更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实时调整,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调整的培训计划。 5.1.2计划外日常培训计划 5. 1.2.1培训需求调查。各中心及项目板块根据各自的特点与具体情况进行培训需求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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