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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亏损弥补的涉税处理

境内外亏损弥补的涉税处理
境内外亏损弥补的涉税处理

企业境内外亏损弥补的涉税处理

企业境内外亏损弥补的涉税处理

一、境外亏损

境外所得首先需区分为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和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两类,因为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这两类所得采取了不同的计税办法.即直接抵免所得税法与间接抵免所得税法。

企业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是指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投资企业不能抵免,因此,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不可能出现亏损。另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中,在间接抵免方式下,第 4 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不填写的,这也证明了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是不可能出现亏损的。

企业直接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如来源于境外分支机构实现的所得、来源于境外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由于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通常大于零,因此,境外亏损通常就是指境外分支机构的亏损。

二、可能出现的境内、境外盈亏情形及其税务处理

由于境外所得需分国(地区)但不分项计算,这里假设企业分别从A、B 两国取得境外所得,若企业有三个以上国家境外所得也可依次类推。境内所得、A 国所得、B 国所得均分别可能出现盈利、亏损两种情况,根据排列组合原理,某企业某年度的境内、境外所得就有可能呈现如下几种盈亏情形:

情形1:境内盈利,A、B 两国均盈利;

情形2:境内盈利,A、B 两国中其中一国(如A 国)盈利、另一国(如B 国)亏损;(见例1)

情形3:境内盈利,A、B 两国均亏损;

情形4:境内亏损,A、B 两国均盈利;(见例4、例5)

情形5:境内亏损.A、B 两国中其中一国(如A 国)盈利、另一国(如B 国)亏损;(见例2、例3)

情形6:境内亏损,A、B 两国均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17 条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另外,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表说明,主表第22 行“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填报境外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的数额;主表第23 行“纳税调整后所得” 填报当期经过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金额等于主表第13+14-15+22 行,即调整后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与境外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额之和。由此可见,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境外某国的亏损既不能用境内盈利弥补,也不能用境外他国的盈利弥补,只能用境外该国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而境内亏损既可以用境外盈利弥补,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境内、境外盈利弥补。

上述六种情形中,情形1 没有亏损需要弥补、情形6 没有盈利可用来弥补亏损,因此情形1 和情形 6 均不存在亏损弥补问题。

情形2 中B 国的亏损既不能用境内盈利弥补,也不能用A 国的盈利弥补,只能用B 国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

情形3 中A、B 两国的亏损都不能用境内盈利弥补,只能用各自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

情形5 中B 国的亏损不能用A 国的盈利弥补,只能用B 国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而境内亏损可以用A 国的盈利弥补。

情形2:境内盈利,A、B 两国中其中一国(如A 国)盈利、另一国(如B 国)亏损。

例1:甲公司2009 年境内纳税调整后所得额为300 万元,从A 国分支机构分回140 万元的税后利润(A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B 国分支机构发生经营亏损,其中属于甲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为50 万元(B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答:A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140÷(1-30%)=200(万元):A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 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A 国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300×25%+200×25%)×200÷(300+200)=50(万元);A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200×30%=6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A 国所得税款=50(万元)。甲公司2009 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应纳税额+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300×25%+200×25%-50=75(万元)。

情形5:境内亏损,A、B 两国中其中一国(如A 国)盈利、另一国(如B 国)亏损。例2:甲公司2009 年弥补亏损前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 万元,从A 国分支机构分回140 万元的税后利润(A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B 国分支机构发生经营亏损,其中属于甲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为50 万元(B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答:A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140÷(1-30%)=200(万元);A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200(万元);A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200=0;2009 年甲公司境内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300-200=100(万元)。甲公司2009 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3:沿用例2,但假设A 国盈利弥补在境内亏损后仍有余额,即假设2009 年境内纳税调整后所得额为-120 万元。

解答:A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120(万元);A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20=80(万元);A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0+80×25%)×80÷(0+80)=20(万元);A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200×30%=6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A 国所得税款=20(万元)。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0+80×25%-20=0(万元)。

最后说情形4,根据规定境外盈利可以弥补境内亏损,所以情形4 中境内亏损既可以用A 国所得弥补,也可以用B 国所得弥补。如果境内亏损大于境外盈利之和,即A、B 两国的盈利都用来弥补境内亏损尚不够弥补,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见例4);如果境内亏损小于境外盈利之和,即A、B 两国的盈利在弥补境内亏损后还能有盈余,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弥补亏损的先后顺序了(见例5)。

例4:甲公司2009 弥补亏损前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400 万元,从A 国分支机构分回140 万元的税后利润(A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从 B 国分支机构分回80 万元的税后利润(B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答:A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140÷(1-30%)=200(万元);B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80÷(1-20%)=100(万元);A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200(万元);B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100(万元);A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200=0(万元);B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00=0(万元);2009 年甲公司境内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400-200-100=100(万元):甲公司2009 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5:甲公司2009 年弥补亏损前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l50 万元,从A 国分支机构分回140 万元的税后利润(A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从 B 国分支机构分回80 万元的税后利润(B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解答:A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140÷(1-30%)=200(万元);B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80÷(1-20%)=100(万元)。

当境内亏损150 万元全部用A 国所得弥补时,税务处理为:

A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150(万元);A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150=50(万元);

B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A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0+50×25%)×50÷(0+50)=12.5(万元);A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200×30%=6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 A 国所得税款=12.5(万元);B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0+100×25%)×100÷(0+100)=25(万元);B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100×20%=2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B 国所得税款=20(万元)。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0+50×25%+100×25%-12.5-20=5(万元)。

当境内亏损150 万元先用B国所得弥补时,税务处理为:

B 国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100(万元); B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100=0(万元);A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200-50=150(万元);A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0+150×25%)×150÷(0+150)=37.5(万元);A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200×30%=6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 A 国所得税款=37.5(万元);B 国所得的所得税抵免限额=(0+150×25%)×0÷(0+100)=0(万元);B 国所得在境外已经缴纳的所得税款=100×20%=20(万元);本年可抵免的 B 国所得税款=20(万元)。甲公司2009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0+150×25%+0× 25%-37.5-0=0(万元)。

从例5 可以看到,如果境内亏损,境外有两个以上国家盈利,且境内亏损小于境外各国盈利之和时,在用境外各国盈利弥补境内亏损时先后顺序不同则相应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可能会不同。如果优先用来源国所得税率较高国家的所得来弥补,通常会导致最终多交税; 如果优先用来源国所得税率较低国家的所得来弥补,通常会导致最终少交税;如果按比例分摊各国所得应弥补境内亏损的金额,通常交税额会介于上述两者之间。国家税务总局新发布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规定,如果企业境内为亏损,境外盈利分别来自多个国家,则弥补境内亏损时,企业可以自行选择弥补境内亏损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家(地区)顺序。既然企业可自由选择弥补顺序,那么出于避税的考虑,企业应当优先用所得税率较低国家的所得来弥补。

三、有以前年度亏损需弥补时的税务处理

以上的各种情形没有考虑境内、境外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问题,下面探讨以前年度的境内、境外亏损的弥补问题。

企业所得税法第18 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因此,境内亏损与境外各国亏损可以按照各自的补亏方式延续5 年向后递延弥补。境外某国的亏损可以用该国以后年度的盈利弥补; 境内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的境内盈利弥补。至于境内亏损能否用以后年度的境外盈利弥补,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

显然,境外某国盈利既能弥补该国以前年度的亏损,又能弥补境内亏损,那么有没有先后顺序呢?由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第 4 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第7 列“可弥补境内亏损”可知,如果既有以前年度的境外亏损需弥补,又有境内亏损需弥补时,境外某国所得应当先弥补该国以前年度亏损,再弥补境内亏损(见例6)。

例6:2009 年,甲公司设在 B 国的分支机构发生经营亏损,其中属于甲公司应承担的部分为50 万元。2010 年,甲公司弥补亏损前的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300 万元,从A 国分支机构分回140 万元的税后利润(A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从 B 国分支机构分回80 万元的税后利润(B 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计算甲公司2010 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解答:A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140÷(1-30%)=200(万元);B 国所得换算含税所得=80÷(1-20%)=100(万元);B 国所得弥补以前年度B 国亏损=50(万元);弥补境内亏损前B 国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0=50(万元);A 国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200(万元);B 国所得可以弥补境内亏损=50(万元);2010 年甲公司境内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

=400-200-100=100(万元)。甲公司2010 年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注意事项 一、弥补年限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尽管新的条例没有这方面规定~但~在弥补年限上仍需要掌握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 这里应注意的是:一是亏损弥补期必须自亏损年度的下一个年度起连续5年不间断地计算,二是连续发生年度亏损的~自第一个亏损年度算起~先亏先补~按顺序连续计算亏损弥补期限,三是弥补亏损中的“亏损”不可“累计”~哪一年的就是那一年的。 举例说明:某企业第一年亏损700万元,第二年盈利100万元,第三年亏损200 万元,第四年亏损300万元,第五年亏损400万元。第六年盈利150万元,第七年盈利1200万元,假设该数字属于调整后金额,。对该企业可用第二年盈利100万元弥补第一年亏损700万元~剩余600万元待以后年度弥补。第六年的获利150万元可以弥补第一年剩亏损600万元~还有450万元就不可以再用第七年的盈利的1200万元弥补了。只能用税后利润或其他自有资金弥补。对第三、四、五年亏损的

200、300、400万元、都可以用第七年的盈利1200万元弥补。这样~当年弥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1200,200,300,400,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 文档下载最佳的地方 计算纳税企业所得税。 二、亏损额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这里所说的亏损与以前不同的是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主要涉及事业单位~这里不详述。而免税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一是国债利息收入,二是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是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对投资企业来说~凡取得被投资方符合免税收入条件的投资收益,以下简称:投资收益,~无论被投资方是免税企业还是低税率企业~都不涉及再补税。而用于弥补亏损的所得不是企业利润总额~也不是经营利润~而是纳税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这里有两点与大家探讨:一是免税收入不需要冲减当期亏损。如:企业2008年经营亏损200万元~当年取得投资收益300万元~尽管企业帐面核算的是盈利100万元~但需要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仍为200万元。因为投资收益300万元是可减除项目。二是免税收入可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

附件2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 XX[委托人]: 我们审计了后附所列XX公司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穗国资统[2013] XX号)文件要求编制的2013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附表(以下简称“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的编制是XX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专项说明金额和披露的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合并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专项说明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XX公司专项说明已经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穗国资统[2013] XX号)文件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进行了公允的列报。 为了更好地理解XX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我们实施审计工作的范围,上述专项说明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附件:1.XX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计算表 3.国资收益支持项目资金绩效情况表 4.研究开发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核表 5.工资管理情况专项审核表 6.企业年金专项审核表 7.监管企业经营者薪酬收入专项审核表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3年×月×日中国注册会计师: (说明:本参考格式为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如出具强调事项、 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应将上述财务决算专 项说明审计报告的倒数第二自然段进修改并将相关意见进行具体陈述。)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附件4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内容提要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如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分项说明企业非经常性损益的内容、金额以及对利润总额的影响。 三、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接受政府补助的具体内容、金额以及主要会计处理方法。 四、承诺事项的说明 说明企业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经营租赁事项与资本性承诺事项。 五、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具体需披露如下事项: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 六、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的规定,详细说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同时将客观增减因素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报送,并对相关内容进行披露: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包括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完成情况、客观增减因素、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相关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其他国有资金总额及增减变动情况,其他国有资金是指年末不列入企业所有者权益,但由企业管理、使用的具有权益性的国家所有的资金,如保险保障基金、特准储备基金、股份制改造剥离权益、国家专用拨款等。 七、人工成本情况的说明 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等。 八、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详细说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批复、执行情况、实提工资情况及工资总额控制措施等。 九、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 主要说明企业当年资产损失管理结果和中介机构相关审计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 (一)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国资委印发的《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13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上年末余额不一致的原因与差异金额、账销案存资产年初余额与年末余额变动情况、当年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收入的入账方式和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的相关审计情况和意见发表情况等; (二)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结果与相关审计情况。根据《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国资发评价[2005]67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当年发生事实损失的已计提减值准备资产的财务核销情况、清理收入的账务处理、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审计情况,特别是主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及对参审所相关工作的复核意见情况等。 (三)重大资产损失情况说明。根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20号)有关规定,综合说明企业当年发生的资产损失及处理情况,

2-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公司 201×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除特别注明外,本专项说明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期初权益重大调整明细 (二)期初权益调整原因 逐项说明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等调整期初权益的具体事项及原因。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三、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说明企业从事股票(证券)买卖、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基金投资、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占用和损益情况。 (一)委托理财业务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

(三)基金投资 【按年末账面余额列示最大的前5项】 (四)股票投资 【按年末账面余额列示最大的前5项】 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按照《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的规定,对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进行披露。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

(二)企业国有保值增值情况分析说明 1、国有保值增值完成情况 根据《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表》列示的数据,计算出本公司201×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其计算过程如下: 201×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扣除客观因素影响后的期末国有资本÷期初国有资本)×100% = ××÷×× = ××% 2、客观增减因素 3、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相对上年年末数的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相比增加【或减少】××元,具体原因为××××。 4、相关参考指标大幅波动或异常变动情况 5、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三)其他国有资金总额增减变动情况 注:说明其增减变动事项的主要原因。

五、人工成本及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一)人工成本情况 注:企业当年发生的重大人工成本支出事项,应具体说明其内容、对当年损益或权益的影响。 (二)工资管理情况的说明 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说明企业当年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并详细说明工资总额管理方案的批

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举例讲解

2014年版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举例讲解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1.第1列“年度”:填报公历年度。纳税人应首先填报第6行本年度,再依次从第5行往第1行倒推填报以前年度。纳税人发生政策性搬迁事项,如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年度可以从法定亏损结转弥补年限中减除,则按可弥补亏损年度进行填报。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2.第2列“纳税调整后所得”,第6行按以下情形填写: (1)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第20行“所得减免”>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20-21行,且减至0止。 第20行“所得减免”<0,填报此处时,以0计算。 (2)表A100000第19行“纳税调整后所得”<0,则本表第2列第6行=本年度表A100000第19行。 第1行至第5行填报以前年度主表第23行(2013纳税年度前)或以前年度表A106000第2列第6行(2014纳税年度后)“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号表示)。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该行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十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 3.第3列“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亏损额”:当第2列小于零时金额等于第2+3列,否则等于第3列(亏损以“-”号表示)。 5.“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填报以前年度盈利已弥补金额,其中: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与“项目”列中的前四年度、前三年度、前二年度、前一年度相对应。 注:只有该年盈利才能弥补该年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的亏损额合计不能超过该年盈利额。如果该年亏损,则该列为0。5-9列用正数表示已弥补亏损额。

中央国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模板

××公司 20××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关于做好20××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15]第155号)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编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如下。本公司已按国资委要求进行了真实、充分的披露和分析说明。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年初”系指20××年1月1日,“年末”系指20××年12月31日,“本年”系指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年” 系指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期初调整事项说明(与企财24表相关数据一致) 如公司不存在期初调整事项的,亦应说明公司本年度不存在期初调整事项。 (一)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差异 (二)差异原因—本年增加

(三)差异原因—本年减少 (四)差异原因说明 1.合并范围变化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3.会计政策变更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4.其他事项调整 逐项说明调整事项、影响项目及金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如公司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的,亦应说明公司本年度不存在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一)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二)重大非经常性损益说明 对于金额重大的非经常性损益,分项说明其具体内容。 (三)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利润总额的影响 说明非经常性损益对企业利润总额的影响。如:本集团201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使利润总额增加×元,占本年利润总额的×%(或使本单位由亏损×变为盈利×元;或如无此非经常性损益,本单位将亏损×元)。

完整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

完整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附属其他业务,纳入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企业从事业务的行业分布情况;未纳入合并的应明确说明原因;企业人员、职工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情况;报表编报口径说明。 (二)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量、主营业务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及同比增减量,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经营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的影响;营业范围的调整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投入情况。 (三)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及工程竣工决算情况。 (四)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等。 二、利润实现、分配及企业亏损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减额及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变动和新产品销售,以及影响销售量的滞销产品种类、库存数量等。 (二)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能源费用、工资性支出、借款利率调整对利润增减的影响。 (三)其他业务收入、支出的增减变化,若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10%(含10%)以上的,则应按类别披露有关数据。 (四)同比影响其他收益的主要事项,包括投资收益,特别是长期投资损失的金额及原因;补贴收入各款项来源、金额、以及扣除补贴收入的利润情况;影响营业外收支的主要事项、金额。 (五)利润分配情况 (六)利润表中的项目,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的,应明确说明原因。

(七)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额,会计估计变更对利润总额的影响数额。 (八)其他。 三、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一)各项资产所占比重,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投资等变化是否正常,增减原因;长期投资占所有者权益的比率及同比增减情况、原因、购买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的情况。 (二)资产损失情况,包括待处理财产损益主要内容及其处理情况,按账龄分析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未收回原因及坏账处理办法,长期积压商品物资、不良长期投资等产生的原因及影响。 (三)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比重,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同比增加金额及原因;企业尝还债务的能力和财务风险状况;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金额、主要债权人及未付原因;逾期借款本金和未还利息情况。 (四)企业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占用资金和效益情况。 (五)企业债务重组事项及对本期损益的影响。 (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中,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报告期资产总额5%(含5%)以上的,应明确说明原因。 四、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情况 (一)会计处理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的变动情况,并应具体说明增减差额及原因。 (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本年初与上年末因其他原因变动情况,并应具体说明增减差额及原因。

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弥补亏损明细表【最新版】

企业所得税年报中的弥补亏损明细表 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很多财务人员会注意到《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较以前年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么,总体变化有哪些?在填报的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的先弥补”的原则该如何运用?且听小编道来~ 01 一、《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总体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相关规定: 因《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等文件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的规定,所以在新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满足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填报需要;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同时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

“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 02 二、《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应注意的8个事项 如下表所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中《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相关规定,在报表填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抵扣企业所得税吗 亏损,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企业经营亏损弥补,是企业所得税处理中的重要内容。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以前各年的利润总和为负,本年实现的利润要首先弥补这部分亏损,其剩余部分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基本规定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七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二、一般规定 (一)合伙企业亏损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摘自财税〔2008〕1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二)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形成的亏损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摘自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第八条) (三)跨境关联交易监控与调查的管理要求上述承担有限功能和风险的企业如出现亏损,无论是否达到准备同期资料的标准,均应在亏损发生年度准备同期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于次年6月20日之前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摘自国税函〔2009〕3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第二条) (四)重组业务亏损 1.一般性重组亏损规定 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

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范文

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范文 2010-12-21 12:22 财务预决算报告是指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当年(或定期)向主管部门或人代会或职代会报告财政、财务方面的预算计划和决算情况的书面文字材料的总称。 编写要点 财务预决算报告一般包括以下的内容: (1)标题; (2)称谓; (3)正文(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 (4)签署。 范文一 ××公司××××年度财务工作决算与××××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 股东大会、各位代表: 我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年度财务工作决算与××××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请审议。报告共分两部分。 一、××××年度财务工作决算 一年来,公司的财务工作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届股东大会关于财务工作的决议,做了大量工作。公司按照去年股东大会通过的预算,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统筹安排,合理使用,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年末编报财务决算,总结经验教训,提高了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水平。公司对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开支项目,都经过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严格的经费审查、审批制度,保证财务工作正常、有秩序地进行。下面我具体向代表们汇报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一年来,公司总收入为××万元。其中:主营收入为××万元、副营收入为××万元、营业外收入为××万元、投资收益为××万元。 2.支出情况

一年来,公司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进货成本××万元 (2)管理费用××万元 (3)财务费用××万元 (4)销售费用××万元 (5)投资支出××万元 …… 一年来,公司财务工作做到了盈利××万元。 (二)职工困难补助费使用情况(略) (三)劳动保险费用使用情况(略) 二、××××年财务预算 (一)编制公司财务预算的原则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之规定,参照本公司××年度的销售、成本、利润等指标,本着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 (二)公司收入预算 1.主营收入 ××××年公司主营预算收入××万元。根据公司各产品结构进行分配。 2.附营收入 ××××年附营收入预算为××万元。 3.投资收益 ××××年度对外投资预算为××万元。其中短期收益为××万元,长期收益为××万元。 4.其他收入,预算××万元。

财务决算备案报告模板

XXX公司2012年财务决算备案报告 一、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 (一)本年纳入财务决算范围全部子企业户数。与上年度相比户数变化情况及原因,包括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增加子企业户数及原因,本年度合并范围内减少子企业户数及原因。 (二)本年度不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应逐户说明以下情况: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该子企业的经营状态,公司对该子企业下一步的具体安排,是否有明确的关闭计划,预计何时关闭及关闭该子公司对本公司本年度合并报表中损益和权益的预计影响金额。同时需要另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 (三)本年度持股比例在50%及以下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企业,需逐户说明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及对当年损益及权益的预计影响金额。 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事项、原因、会计处理方法及对本年度损益和权益的影响等。 1 / 3

三、重大财务事项说明 本年度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一)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情况。 (二)本年度重大资产收益或损失情况。 (三)本年度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更金额,及对本年度净资产和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四)本年度对外捐赠与赞助情况。 (五)本年度账销案存资产清理情况。 (六)本年度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四、以前年度问题及整改情况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以前年度管理建议书中提出的事项,上级单位、政府部门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各公司应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决算备案中进行说明。已经落实整改的,说明整改的时间、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尚未整改的,应逐项说明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 / 3

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除以上外的其他决算相关事项。备案工作联系人:电话:邮箱: 3 / 3

财务专项说明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008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 1、为了便于本专项说明的编制,本模版对部分说明项目采用表格方式披露,但是按照国资委要求,在采用表格披露的同时必须按照提示辅以文字说明。若表格不能保证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应在表格下辅以文字说明,或应删除表格改为文字披露。 2、本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共有14个大项,若某大项无需要披露的内容,则删除该项下相应的表格或文字,并表述为“无”;若某大项下分若干小项且需要披露的小项超过两个(含)以上小项,则保留需要披露的小项并删除无披露内容的小项,同时注意检查序号是否正确;若某大项下分若干小项且需要披露的小项只有一个小项,则保留需要披露的小项并删除无披露内容的小项,若保留的小项有小标题则需要删除。】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期初权益重大调整明细 项 目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 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其他合计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未处理资产损失-合 计------ 本公司已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期初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并经国资委确认。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金额为XXX元。具体调整情况见下表:

项 目注释金额备注(一)2007年12月31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金额 1.合并范围变化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影响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3.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其中:交易性金融工具 投资性房地产 4.金融工具分拆影响 5.预计负债影响 其中:预计弃置费用 预计辞退福利 债务重组义务 6.所得税影响 7.其他 (二)2008年1月1日按新会计准则核算的金额- 需要按照注释逐一进行文字说明。】 【注:对于其他期初权益重大调整事项(不含未分配利润)应逐项附加详细的文字说明产生差异的原因。如企业对首次执行日账面余额进行了复核修正,应做如下披露:本公司对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的账面余额进行复核修正,由此调整资产XXX元、负债XXX元、及所有者权益XXX元。】 【注:上述披露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 (二)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说明 【对于非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外的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以文字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一)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

附件1: 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法规,加强和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及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事项后续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地税系统管理的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第三条企业可在以后年度税前弥补的亏损,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按照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上反映的亏损额。 纳税人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值,则为申报亏损企业。如果企业当年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经主管税务机关初步审核无误后,其申报亏损金额暂作为以后年度弥补亏损依据。企业在申报期内自查办理重新申报,亏损金额发生变化的,应以变化后的亏损金额为以后年度弥补亏损依据。 企业申报期结束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检查,亏损金额发生变化的,应以查定后的亏损额作为以后年度弥补亏损依据。 第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纳税人5年内无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第五条纳税人需弥补亏损的,应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作为备案管理: 1.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台账; 2.弥补亏损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3.被弥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报告或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4.对于分立(兼并、股权重组)企业,应提供分立(兼并、股权重组)前原企业的亏损弥补情况表和分立(兼并、股权重组)协议。 纳税人上述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同《弥补亏损税前扣除台账》比对,逻辑审核无误后,在纳税申报(包括预缴申报和年度纳税申报)时可自行计算并弥补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亏损。 第六条纳税人用当年应纳税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应按下列顺序依次弥补: 1.应税所得; 2.需要补税且比例较高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联营企业分利等); 3.需要补税且比例较低的投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联营企业分利等); 4.不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 5.其他免税所得。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盈余的,可不再补税。 税务机关查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不得作为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基数。 第七条亏损和亏损弥补情况的检查:

财务情况说明书(模板)

附件5 财务情况说明书内容提要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对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利润实现及分配等情况的综合性分析报告,是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企业应依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和《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9号)等有关规定,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总结,以财务指标和相关统计指标为主要依据,运用趋势分析、比率分析和因素分析等方法进行横向、纵向的比较、评价和剖析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利弊得失,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发展趋势。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主营业务范围和附属其他业务,纳入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内企业从事业务的行业分布情况;企业从业人员、职工数量和专业素质的情况;未纳入合并的应说明原因。 (二)按业务板块详细说明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包括主要产品的产量、业务营业量、销售量(出口额、进口额)及同比增减量,在所处行业中的地位,如按销售额排列的名次;经营环境变化对企业生产销售(经营)的影响;营业范围的调整情况;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投入情况。 (三)对企业业务有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有关情况。 (四)开发、在建项目的预期进度及工程竣工决算情况。 (五)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以及需要披露的其他业务情况与事项等。 二、利润实现、分配及企业亏损情况 (一)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比增减额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结构变动和新产品销售,以及影响销售量的滞销产品种类、库存数量等。 (二)成本费用变动的主要因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能源费用、工资性支出、借款利率调整对利润增减的影响。

解析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特殊政策

解析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特殊政策亏损弥补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免税照顾。由于相关的税收政策相对复杂,而且特殊项目弥补亏损的计算方法难以熟练掌握,导致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以及税务人员进行申报表审核时均会遇到很多政策执行的困难和计算错误。因此详细解析亏损弥补税收政策显得尤为必要。 亏损弥补的会计处理 亏损弥补有三条途径, 一是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时,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二是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一个调减项,对于企业利润核算而言, 1 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仅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并不影响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因此亦无需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三是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要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入”科目。 亏损弥补的税收政策规定 ,一,基本税收政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超过五年,五年内纳税人无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 2 知》,国税发,1994,250号,规定,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金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不能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免税所得弥补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的免税所得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4号,规定,按照税法规定,企业的某些项目免征所得税。如果一个企业既有应税项目,又有免税项目,其应税项目发生亏损时,按照税收法规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应该是冲抵免税项目所得后的余额。此外,虽然应税项目有所得,但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免税项目的所得也应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汇总纳税企业之间相互弥补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 ,国税发,2001,13号,规定,成员企业在总机构集中清算年度发生的亏损,由总机构在年度清算时统一盈亏相抵,并可按税法规定递延抵补,各成员企业均不得再用本企业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弥补亏损。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2)

xx 公司 200×年 度 财 务 决 算 专 项 说 明
【中央企业年度财务决算除按规定报送各项资料外,还应同时对国资委监管 工作需要的信息单独进行专项说明。专项说明信息是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中介机构审计或复核,并由中介机构按特殊事 项发表审计意见,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应当按照国资委规定的内容进行逐项说明, 不得以表格代替文字说明,或者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具体事项如下:】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项目
上年年末数 本年年初数 差 额


③=②-①
合并范围 变化
差额原因
会计政策 变更
重大会计 其他事项
差错更正
所有者权益总额
其中: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确认投资损失
未分配利润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注:分项说明企业期初权益与上年末权益差异的具体原因。具体可分为: 合并范围变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清产核资调整等明细项。对 于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事项应逐项说明。其中:对于 2007 年已执行新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可将已经国资委确认的首次执行日期初调整金额作为“首次执行新 会计准则调整”项目合并说明。2007 年末,对首次执行日的期初数进行调整的 应将调整金额进行逐项说明。】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费
金额

财务专项说明.doc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期初无重大调整事项 二、非经常性损益的说明

以上均为设备报废损失 二、政府补助情况的说明 三、承诺事项的说明 无承诺事项 四、高风险业务的说明 (一)委托理财业务本金年末余额、已计提减值准备、实际盈亏和预计盈亏及受托机构经营状况:

(二)按类别列示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的年末持仓合约金额及市值、实际盈亏和浮动盈亏及当年累计交易金额: (三)基金投资年末余额、市值及跌价情况,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额最大前5项填列。

本年实际发放人工工资费用#####元,其中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人工工资费用为:#####元,在工程成本中列支的人工工资费用为:#####元。发放人工工资费用时在“应付工资”的“工资性收入发放”科目中列支,计提时在“应付工资”的“工资基金”科目中列支,年末对冲。 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情况 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年期末所有者权益为#####元(其中实收资本#####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金#####元,未分配利润#####元),按所占比率#####,期末国有资本#####9元;期初所有者权益为#####元(其中实收资本#####元,资本公积#####元,盈余公积金#####元,未分配利润#####元),期初国有资本#####元,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超额完成了#####年度的利润指标。国有资本本年年初数与上年年末数一致,未作调整。 2、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参考指标

八、工效挂钩情况的说明 国资委批复的#####年“两低于”功效挂钩方案:实现利润基数#####万元,工资总额基数#####万元,净产值增加值劳动生产率基数#####万元,人均工资#####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本年实际提取工资总额为#####元,本年实际发放人工工资费用#####元,其中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人工工资费用为:#####元,在工程成本中列支的人工工资费用为:#####元。 公司根据国资委批复的#####年“两低于”功效挂钩方案,结合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将工资总额指标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各工程项目,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和控制管理,积极推行“一人多岗”、“项目承包”等措施,有效的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九、#####改制情况的说明 十、资产损失管理情况说明 (一)2006年的固定资产损失明细表

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样本

附件5: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样本 XXXX公司 2017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更清晰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根据国资委相关规定,编制本合并财务决算专项说明。 一、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一)合并范围变化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 称持股比 例 注册资 本 投资额级次备注 新增 1、 2、 …… 减少 1 2 …… (二)重大会计差错情况 (三)本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四)清产核资调整 二、主要业务情况 主要说明企业的主要业务板块的明细情况、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毛利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分类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 上年数本年数上年数本年数上年数本年数一、房地产业合计

其中:土地销售 房产销售 房产租赁 其他 二、建筑施工业 三、商业(含进出口代理) 四、制造业 五、环保业 六、金融业 七、物流业 八、会展业 九、公用事业 十、文化创意 十一、旅游、餐饮、酒店 十二、其他 合计 三、高风险业务情况 (一)委托理财业务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受托 机构 名称 年初 余额 年末余额当年 实际 盈亏 预计 盈亏 受托机构 经营状况本金 减值 准备 当年计提 减值准备 投资 净额 合计 其中:1、 2、 (二)商品、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投资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末持仓 合约金额 场外交易持 仓合约金额 年末持仓 合约市值 当年实 际盈亏 浮 动 盈 亏 当年累 计交易 金额 一、商品期货(权)及衍生品 二、金融期货(权)及衍生品- - -

(三)基金投资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 余额 年末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市值 合计 其中:1、 2、 [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四)股票投资情况说明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年初余额 盈亏账面余额跌价准备市值合计 其中:1、 2、 [按年末余额最大前5项填列] 四、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说明企业实际拥有和控制的各项无形资产及其变动情况。无形资产明细表(沪国资企08表) 作为附件。 五、资产损失管理情况 主要说明集团及所属子企业本年度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情况。根据《上海市国资系统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暂行规定》(沪国资委统[2008]53号)、《浦东新区直属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浦国资委[2015]57号)有关规定,重点说明企业当年发生事实损失资产的财务核销情况、清理收入的账务处理、中介机构(或企业内审机构)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的审计情况,特别是主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及对参审所相关工作的复核意见等。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企业名称 核销资产损 失项目 核销资产账 面余额 清理收入 核销主要原 因 内部审批文 件名称 机构(中介或 企业内审机 构)审计确认 金额 审计机 构名称 评估机 构名称

企业所得税补亏能弥补几年

企业所得税补亏能弥补几年 税前利润可以用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完后在进行应纳税计算,但只能弥补五年内. 企业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本文将重点对这种方式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或亏损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这种方式不确认递延所得税.税法上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不能扣除亏损余额.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借记"盈余公积" 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科目.

企业所得税补亏的会计处理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补亏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记"所得税费用" 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其具体会计处理为: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贷记"所得税费用" 科目. 新准则要求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可能获得用于抵扣尚可抵扣的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应当对五年内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能在以后经营期内的应税利润充分转回作出判断,如果不能,企业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新准则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只给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需要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等能力.对于未来可以转回的应纳税额预计过高,可能无法转回,可以按要求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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