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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申请表

小微企业审核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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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综2017)

附件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 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残疾人实际在岗,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其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市、县(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按《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的规定设置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最新政策解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解读 1.缴费人及缴费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2.费款计算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 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90%。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月初在职职工人数+月末在职职工人数)÷2 年在职职工人数=月在职职工平均人数之和÷12 (2)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执行口径: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出具《湖北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确认书》,并实时提供给同级税务机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1995年1月14日(95)财综字第5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规定,一些地方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的“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规范地方已收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支管理办法,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提出,我部制定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缴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缴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

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四条“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六条“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四)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适当补助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经费开支; (五)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直接用于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其他开支。“保障金”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挪作他用。 第七条各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八条收取“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发放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并加盖本地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印章。 第九条“保障金”暂按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计划管理,严格审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保障金”。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取的“保障金”,应按规定交存财政专户,并按规定编制“保障金”年度使用计

租金减免申请书集锦

租金减免申请书集锦 租金减免申请书一:商铺减免租金申请书 尊敬的酒店领导: 您好!非常荣幸和贵处合作,在合作期间里,我店得到酒店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顺利开业。在开业以来,因租金价位偏高,我院所处位置较为偏僻以及周边经营竞争环境等原因,造成很多不便之处。尤其最近酒店内一直施工,噪音较大,对我店内客流影响明显,业绩不断下降,经营成本不断增加,生意一天不如一天,至今面临着难以维持下去的危机和困境,同时也考虑到贵处面容面貌的问题,我店将力争扭转乾坤的局面,为了双方更加愉快的继续合作下去,我店特向贵处提出以下几点: 1、减免部分租金; 2、给予我店2-3个停车月卡申办名额; 3、在商场适宜的明显位置增设宣传单派发位。 以上几点恳请上级领导给予批准,特此申请。 Xx休闲中心 二0一二年一月一号

租金减免申请书二:房租减免申请书 尊敬的承租方: 我公司向贵承租方承租写字楼已经有xx年,这承租的这些年来,出租房尽到了责任,使得我们公司的正常办公得到最大的保障。在租金缴纳方面,我们也是认真按照租赁协议,从不拖欠租金。应该说,我们双方在X年间的合作都是非常愉快的。 当前,受大环境的影响,我们公司的订单也日益减少,企业效益开始走下坡路,使得我们公司在日常经营方面也变得困难,加上如今房产楼市的价格也呈现下跌趋势,本公司承担现在的高价租金相对困难,本公司申请租金下调,望物业公司给予下调租金至20XX年租金水平。以帮助我公司度过现在的难关。以上请求是否可行,请予答复为盼!申请单位: 时间 租金减免申请书三:商铺减免租金申请书 尊敬的管理处领导: 您好!非常荣幸和贵处合作,在合作期间里,我院得到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厚爱,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已顺利开业。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 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 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 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附表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附件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 主管税务机关(章):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日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填表说明: 1.品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填写; 3.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总数填写;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按1.6%填写; 5.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按附表《残疾人员名册》计入人数的合计数填写; 6.应缴金额=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X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7.减免金额:填写经批准的减免额,并附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机构受理的《减缓免审批表》; 8.前期已申报金额:如同一所属期多次申报,且“应缴金额”中已包含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此栏填写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 9.本次申报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前期已申报额; 10.主管税务机关:在缴费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此处盖章。接收人在“接收人”栏签字; 11.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缴费人保留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免滞纳金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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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滞纳金申请书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xx中心: 我叫xxx,男,现年xx岁,中共党员,xxxxx职工。于 ________年参加工作,在xx工作________年,________年转业,同年____月分配到xx,从事xxxxx工作。 我是xxxx人,父母都是老老实实的农民,文化水平低, 以务农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家中现有x口人,是典型的“上有老、下有小、中间加个受罪的”。父母年事已高,病痛缠身,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常年靠药物来缓解病痛,繁重的药费已压的我喘不过气来;妻子是农民,主要在家照顾父母和打理家务,平时也打一些零工贴补家用;女儿正在xxx上学,光每年的学费就要一万多,还不算生活费,这些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已使我苦不堪言、家徒四壁,生活已到了崩溃的边缘。况且我也xx岁了,还患有高血压,精力、体力都已到了极限,为维持这个家已是心疲力竭。但是农村的生活赋予了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在工作期间,时刻牢记党的宗

旨,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为xxx发展发挥了力所能及的光和热。 ________年____月,国家实施xxxx政策时,当时我xxxx,未及时办理xxxx.________年,我多次联系单位参加xxxx,由于当时没有找到xxx等原因,至今未办理xxx.为了解决我的后顾之忧,使我能安心工作,现诚恳申请补缴xxx并减免滞纳金,希望贵单位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家的具体状况,给予研究解决为盼! 申请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减免残保金 [2019年残保金政策解读,快速了解残保金减免政策]

2019年的残保金申报马上开始,按残保金政策规定,每个月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则节约一个月的残保金。 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收。 残保金计算方式 既然提到征缴方式的改变,就让我们谈谈残保金的计算方式。许多企业还是一头雾水,不太清楚到底怎么计算、需要雇佣多少人能够减免全部残保金、如果雇佣人数不够应该交多少? 您先别急,看看下面的介绍。 Q什么样的残疾人可以纳入计算

A(1)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Q特殊计算细则有哪些 A(1)1至2级残疾人或1至3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2倍计算); (2)3至4级残疾人或4至8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1倍计算)。 (3)可跨地区招用残疾人; (4)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5)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按月计入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Q计算公式是什么? A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Q有何优惠政策 A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减免申请书范文模版房租减免申请书写

减免申请书范文模版房租减免申请书写对于房租减免申请书,首先一样是写信的格式。 1、基本格式如下: 尊敬的物业公司领导:我是***的住户,由于我目前******的原因,无法负担全额的房屋租金,特申请减免一些房屋租金。希望公司领导能切实了解和关切我家的具体状况,望予允许。然后就应该提行,写到此致、敬礼、申请人、时间。 2、具体范文如下: 尊敬的出租方:我公司向贵承租方承租写字楼已经有xx年,这承租的这些年来,出租房尽到了责任,使得我们公司的正常得到大的保障。在租金缴纳方面,我们也是认真按照租赁协议,从不拖欠租金。应该说,我们双方在X年间的合作都是愉快的。 当前,受大环境的影响,我们公司的订单也日益减少,企业效益开始走下坡路,使得我们公司在日常经营方面也变得困难,加上如今房产楼市的价格也呈现下跌趋势,本公司承担现在的高价租金相对困难,本公司申请租金下调,望物业公司给予下调租金至哪一年

的租金水平。以帮助我公司度过现在的难关。以上请求是否可行,请予答复为盼! 接着就应该提行,写申请单位和时间。 申请公租房租金减免 (一)可以申请减免的情况:公租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二)不予减免的情况: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三)全部减免的情况: 1、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3、 ___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参考资料: 税款减免申请书 XX地(国)税局: 我公司是一家****公司(或****厂),座落于****,我公司(或我厂)于什么时候成立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主要经营什么产品,有职工多少人。 自成立以来,经营成果一直不好,近年来由于生意经营不善,导致我公司收入直线下降,甚至出现亏损情况,我单位的收入一直在什么位置,而我公司定的税收标准为多少,特向贵局提出申请,希望可以把税收标准定在什么位置。 特此申请减免缴纳税款,还望批准. 特此报告!****公司

残疾人保障金计税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计税依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残疾人在就业上要比一般人要辛苦些,所以需要一些保障。下面是为您精心的有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 __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 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 __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四条“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六条“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 规定》全文 残疾人在就业上要比一般人要辛苦些,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四条“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六条“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三)有偿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缴费操作手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缴费操作手册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后,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客户端完成申报缴费。 一、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 (一)进入申报界面 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

(二)选择所属年份 单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可以根据需要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所属年份选择对应年份进入,后单击确定进入下一步操作。 (三)确认申报信息 进入申报界面后系统展示由残联等部门传递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信息,确认征收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并申报】

(四)完成申报 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据为人社和残联核定后传递,因此残保金申报表中的征收数据无法修改,缴费人应注意检查税款申报表中各数据项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即可单击【申报】完成申报。 (五)完成缴费 1.申报完成后会自动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界面,点击【缴款/查询】进入缴款界面。如申报有误,可点击【作废申报】作废该申报记录,将征收数据还原至未申报状态。

2.也可通过首页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入税费缴纳模块,先点击【查询】,获取最新的已申报未缴费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去缴税】,进入缴费方式选择界面,有四种缴费方式供选择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一:选中【三方协议缴税】,选择有效的三方协议号,点击确定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二:选中【银联在线缴税】,可跳转至银联在线缴税,通过该模块即可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三:选中【银行柜台缴税】,下载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携带该凭证至银行窗口完成缴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 1.5%。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 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保障金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非财政拨款单位的保障金由用人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财政拨款单位的保障金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在西安的中央、省属及外省市财政拨款单位的保障金由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负责征收,在西安以外的中央、省属及外省市财政拨款单位的保障金由所在市、县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在每月税收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保障金。 用人单位需持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在职残疾职工认定书》申报缴费,未持《在职残疾职工认定书》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按照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待。

租金减免申请(最新)

尊敬的承租方: 我公司向贵承租方承租写字楼已经有xx年,这承租的这些年来,出租房尽到了责任,使得我们公司的正常办公得到最大的保障。在租金缴纳方面,我们也是认真按照租赁协议,从不拖欠租金。应该说,我们双方在X年间的合作都是非常愉快的。 当前,受大环境的影响,我们公司的订单也日益减少,企业效益开始走下坡路,使得我们公司在日常经营方面也变得困难,加上如今房产楼市的价格也呈现下跌趋势,本公司承担现在的高价租金相对困难,本公司申请租金下调,望物业公司给予下调租金至20XX年租金水平。以帮助我公司度过现在的难关。以上请求是否可行,请予答复为盼! 申请单位: 时间 尊敬的 (租赁合同出租方): 新年好! 2020年新春伊始,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横行肆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重庆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企业不得早于2月9 日24时复工。同时,万达、保利、红星美凯龙、卓越、宝龙、大悦城、华润置地等多家商业地产公司宣布对旗下商业项目减免租金,和品牌商家一起克服疫情影响,体现了应有的社会责任和担当。 为抗击疫情,我方自年月日起未再营业,具体营业时间视疫情情况与政府要求确定。此次疫情给我方带来了巨大损失,员工工资、供应商货款已很难支付,命悬一线;而且,疫情彻底消除后,生意如何还是未知数。贵我双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为了我方继续生存与发展,也为了与贵方更长久的合作并保证收益,我方特向贵方提出如下申请: 1、申请与贵方协商减免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 2、申请延长我方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租金缴纳期限,缴纳期限延长至年月日前缴纳,以减轻我方因受疫情影响而造成现金流不足的压力。 基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不可抗力,以及我方履约艰难,请贵方根据目前的经济环境以及我方的经营困境,给与我方最大的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万分感谢! 希望我们众志成城,早日打赢这场战“疫”。只要我们相互携手、共渡难关,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望合作长久、互利共赢!盼复!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doc

2020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 文 残疾人在就业上要比一般人要辛苦些,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达到规定的安排比例。 第三条企业、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交纳的"保障金"从管理费用中列支,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四条 "保障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并接受本地区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 第五条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因经费困难,企业因政策性亏损等原因,确需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经财政部门会同残疾人联合会审批后,可以给予减免照顾。未经批准,逾期不交者,可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滞纳金。 第六条 "保障金"专项用于下列开支: (一)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费用; (二)奖励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宣传手册

1、什么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2、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就是需要全社会关心与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就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吸纳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保障金,让社会各用人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与谐。缴纳保障金不就是目的,而就是一种方式,目的就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3、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就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4、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简称《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首次以行政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地税部门征收保障金的主体地位。将之前地税部门的“代征”变为“征收”,流程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江苏省统一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保障金。 5、保障金的主要用途就是什么? 《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与保障残疾人生活。主要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与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与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与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与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她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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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税款滞纳金减免相关事宜的公告 【标 签】滞纳金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 【发文日期】2015-06-05 【实施时间】2015-06-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为规范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的操作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现将税款滞纳金减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海关对未履行税款给付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征收税款滞纳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一)纳税义务人确因经营困难,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难以缴纳税款,但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政策调整原因导致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无法缴纳税款,但在相关情形解除后3个月内补缴税款的; (三)货物放行后,纳税义务人通过自查发现少缴或漏缴税款并主动补缴的; (四)经海关总署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形。 二、在办理税款滞纳金减免手续时,纳税义务人应按照海关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一)报关单及随附资料复印件; (二)滞纳金缴款书复印件; (三)已补缴税款的税单复印件; (四)属于本公告第一条第(三)项所述情形的,需提供自查情况报告;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纳税义务人应声明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减免税款滞纳金手续由征税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办理,对于符合规定可减免税款滞纳金的,征税地直属海关与纳税义务人签订《XX海关税款滞纳金减免执行协议》(详见附件),并负责监督协议的执行。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年度差额人数缴纳残保金。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 知 冀地税发[2003]42号 字体:【大中小】 关于印发《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冀地税发[2003]42号 2003年05月15日 各市地方税务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5号)规定,从2003年1月1日起,我省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 事业单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未代征的单位仍执行《河北省分 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188号令)。为保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 作的顺利开展,河北省地方税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残疾人联合会、中国人民银行石 家庄中心支行制定了《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河北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省政府第188号令)、《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 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地税机关代征的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未安置或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中央企业、外省、市驻冀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我省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为不低于上年度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1.5%。安排一名盲人或重度肢体残疾人,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本行政区域内安排对象不足的,经当地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批准,可按实有残疾人数量降低就业比例。征收标准为:(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岗残疾人职工人数)×上年度当地年平均职工工资。对暂未达到残疾人就业比例的单位,按规定向各级地税机关缴纳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不足一人的单位,按比例差额计算缴纳。 单位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包括单位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6个月以上),与计税工资人数一致。 在岗残疾职工人数是指经残联劳服机构确认的残疾人数。 上年度本地区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各市、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数。 第四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地税机关按现行税收管理体制征收管理。各市、县(市)、区地税机关征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其总额的10%直接划入省级国库,作为省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省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县(市)、区的提取比例由各市确定后,报省残联、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备案。各级地税机关代收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比例就地入库分别划入省、市、县(市、区)级国库中的"其它部门基金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科目8704款。 各级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缴纳的保障金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第五条各单位必须在每年的6月底前,持在岗残疾职工的身份证、残疾人证、残疾人就业证、工资领取单、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等有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 第六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度征收,定期缴纳。每年的7-8月份为申报和征收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间。 第七条各单位必须在征期内持当地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审核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报表和残疾人证、残疾人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经审核无误后,开具税收票证,办理入库手续。 第八条各单位在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统一使用《河北省地方税收业务表证单书》中的"纳税申报表"。具体填写方法为:"税种"栏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纳税项目"填写当地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数;"营业(销售)收入"栏目填写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扣除项目"栏目填写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计税依据"栏目填写单位上年底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比例数-在职残疾人职工人数;"税率"栏目填写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其它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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