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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物料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目的:本程序《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修订版)规定了物料放行审核的管理程序。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企业物料(包括中间产品)放行使用的审核。

职责:质量管理部、库管

内容:

1审核程序

1.1库管员接到领料单后,检查品名、数量、批次、单位等项目填写是否齐全;领料人、审核人是否签字。

1.2检查标识卡是否为绿色合格标识,并且检查该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

1.3原辅料或内包产品如没有检验报告单,管理员需检查标识卡上是否有检验员确认后所盖的“已确认”印章。

1.4以上项目经审核符合规定方可放行。不合格物料不予放行。

1.5发料时必须遵循先进先出及被取样包装先出的原则。

物料放行管理规程

物料放行管理规程 目的 建立物料放行的管理规程,确保投入生产物料的质量。 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的放行管理。 责任 品保部、物流部、生产部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负责。 规程 1 物料放行的条件 1.1 物料的初验是合格的,并有初验记录。 1.2 物料的取样过程符合相关的取样规程要求。 1.3 物料的检验结果是合格的,并经QA负责人审核。 1.4 提供该物料的供应商审计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2 物料放行审核内容 2.1 供应商资质情况:是否为合法的供应商。 2.2 定点采购:是否与公司批准的定点采购单位一致。 2.3 供应商审计情况:是否有公司审计并分颁发的“合格供应商证书”。 2.4 购货品种:是否为通过企业审计的品种。 2.5 检验报告单:供应商是否提供该批物料检验报告单。 2.6 送料单或请验单: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2.7 外包检查:是否破损、污染,标签是否完整等。 2.8 仓储条件:仓库条件是否适合该物料贮存。 2.9 取样:是否执行已批准的取样规程。 2.10 检验:是否执行已批准的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2.11 检验结果:是否符合已批准质量标准的规定。 3 物料的放行管理 3.1 按照物流部制定的《物料验收入库管理规程》

(**-SOP4001006)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办理入库待验手续,由仓库管理员负责。 3.2 物料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书,QA应根据检验报告的结论,发放相应数量的物料合格证或物料不合格证。 3.3 物料检验合格后,品保部授权的物料放行审核员(QA)负责对物料放行的审核工作。 3.4 物料放行审核员(QA)按照物料放行审核内容,对物料进行审核,并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SOP200101101-00)。 3.5 放行审核项目全部符合规定后,审核员应在物料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名,并同该物料的送料单或请验单、检验报告书一并送交品保部经理复核。 3.6 品保部经理对该物料的送料单或请验单、检验报告书、物料放行审核记录进一步确认无误, 符合放行标准后,在物料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字放行。 3.7 品保部经理根据审核的内容,填写“物料放行单”(**-SOP200101102-00)。 3.8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品保部发放的“物料放行单”和“物料合格证”(**-SOP200101103-00)后方可对该物料放行。 3.9 物料的在库管理和物料发放工作由仓库管理员执行相关的管理规程。 4 拒绝放行 4.1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不予放行。 4.2 对审核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物料不予放行。 4.3 审核内容如与规定有偏离,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和批准手续,否则审核员有权推迟物料放行日期或拒绝放行。 4.4 对拒绝放行的物料,执行相关的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 4.4.1 对不合格的物料则按退货处理。 4.4.2 对不合格的印字包装材料,应通知供应商来公司复核,其后执行相关的销毁管理规程。

外出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之稽核管制,并使之有所遵循,暂订此管理规定:

各种货、物、料进出厂门管制均适用之。 3.定义:无 4.权责 4.1 各部门放行条审核权责责任人: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 保安班: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5.作业内容 5.1成品出货 5.1.1 成品出货时,成品仓库人员要通知执勤保安员清点出货数量,保安员依《出货单》 或《送货单》所列货物、品番、数量进行清点是否准确。并稽核《放行条》是否 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2 退料(货)(原材料、五金零配件、工具等): 5.2.1 退料(货)由原材仓开《退料单》,保安员负责稽核《退料单》所例物品品名、规 格、数量、退料单位等是否与实物一致,并稽核《放行条》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 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 外加工 5.3.1 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原物料类外协加工分为原材料和半成品外协加工。 5.3.1.1各种原物料需外发加工时,由PMC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外协加工合同》,经 PMC主管确认签名后,交仓库依合同备料,保安员根据合同稽核《放行条》 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经查实无误后,保安员予以放行。 5.3.2模具类外协加工 5.3.2.1 模具外加工由各申请单位主管填写《放行条》,由相关权责人核准;执勤保 安员凭《放行条》上所列项目稽核外加工厂商、模号、品名、数量是否准确及是否有相关权责人员签名方可给予放行。 5.3.3机电设备类外协加工: 5.3.3.1后勤设备组对相关机械设备需做外协维修或各部门需对相关机械设备,零 配件进行外协加工时,由后勤设备组填写《放行条》经相关权责人签名确认后保安予以放行。 5.3.4 外加工之物品完成回厂后先送仓库入库,由原材料仓管员开《物料入库单》 入库,使用单位凭领料单领取。 5.3.5 执勤保安员对各类物品出厂放行时,要稽核《放行条》填写的单位名称、品 名、数量及相关人员是否签名,经查无误后,保安员给予放行,若无相关权责人签名或物品数量异常不予放行并上报处理。 5.4 废料及可回收垃圾 5.4.1保安员在废料装车前,必须凭仓库所开之《放行条》、在装车时清点所装数量及单 据是否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经查实无误后,方可给予放行。 5.4.2 可回收垃圾装车前,保安员凭有相关权责人签名的《放行条》在装车时检查物品 中是否夹带有公司的其它物品,如有异常立即暂扣车辆并上报处理。 5.5 个人行李物品放行 5.5.1 辞职、请假、外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外出,由当事人到行政部开据《物品放行条》, 当值保安人员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5.6以上作业程序,请相关人员切实遵守执行,对未尽职守者,视情节参照《员工手册》 给予处罚。执勤保安员必须严格做好物品放行管制,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处理。 6.相关附件:《外出物品放行签发权限》 7.相关表单:《放行条》

物料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产品包装通知单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定稿

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不准投入生产。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行栏签字放行。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 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QL-03-003-00 产品包装通知单 签发人: QL-03-005-00 成品放行单 QL-03-004-00 编号:

合格证 品名: 批号: 规格: 数量: 签发日期:年月日QL-03-004-00 编号:

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公司物品放行管理规定版本/次: 文件编号:日期: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物品的放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本公司所属物品、文件及供应商自带物品均适用之。 第三条定义:无 第四条权责: 4.1各部门主管:行使本部门物料、物品放行条之审核或签准权; 4.2总务课保安:严格按照作业程序作业,并对物品检查放行; 4.3 总经办负责在权限范围内物品放行条之签核及相关单据报表回收掌控; 第五条内容: 5.1公司物品放行管理原则:放行有依据,回厂有证据.即对于出厂的物品一定有出厂的证明资料 佐证;而回厂的物料也亦要有资料证明己回厂. 5.2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管理 5.2.1个人物品行李放行的依据是:人事异动或请假单;

5.2.2请假、外宿人员需携带私人物品外出,须由单位文员到后勤文员处开立“行李放行条”, 后勤文员须予以确认“请假单”有否人资部主管核准或“外宿单”有否后勤部主管核 准。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经舍监 签核后,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保安室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5.2.3离职人员携带私人物品外出,根据“人事异动单”开“行李放行条”,须先到后勤部文 员处开具“行李放行条”后勤部文员须对该员在相关部门的交接手续的完成状况予以 确认,然后为该员开立“行李放行条”。“行李放行条”须有全体住宿人员签名,在规 定放行的时间内,经舍监签核后保安凭有效放行条检查放行, 检查保安并在行李放行 条签名备查。 5.2.4课级干部以上(含课长级)之“行李放行条”需行政部主管签核。 5.2.5请长假、长期外宿、离职人员须于下班时间将行李存放置于“请假、离职人员行李放 置处”,尔后不可再进入宿舍逗留,须在餐厅等待。在规定放行的时间内,值班保安凭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完整

目的: 建立成品出厂前的放行管理规程,以确保产品质量。 围: 公司成品出厂前放行审核的管理。 责任者: 质量受权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容: 1 每批成品放行前,各相关负责人应承担审核的职责,以确保产品质量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2 计划物控部负责人的审核容应包括: 2.1 供应商采购的物料是否是经批准的供应商;供应商是否提供检验报告书。 2.2 物料的接受物料接受是否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等进行核对;物料接受后是否按sop进行管理与请验。 2.3 物料的贮存物料贮存是否符合相应的贮存条件;物料的状态是否与检验报告单的结论一致。 2.4 物料的发放物料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处于放行状态;物料是否处于效期;物料发放是否按照“先进先出”或“近效期先出”原则执行;物料发放是否与领料单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 2.5 物料发放后是否做好物卡记录并检查物卡品名、规格、数量等一致;是否做好物料的封存保管工作。 2.6 计划物控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

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生产管理部经理。 3 生产管理部经理的审核容应包括: 3.1 生产物料所用物料有无合格检验报告单,物料领用数量与领料单相符;配方与工艺规程是否相符,称量准确并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投料量符合现行工艺规程,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控制规。 3.2 批生产记录有批生产指令、记录及时、容齐全、书写规、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生产过程符合工艺要求,生产与设备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中间产品得到控制并有合格检验报告单。 3.3 批包装记录所用说明书、标签、合格证均正确,打印批号及有效期正确;具有批包装指令,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 3.4 物料平衡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 3.5 偏差与变更处理生产偏差、变更是否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3.6 生产管理部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填写在成品放行审核单上并签名;将成品放行审核单、批生产记录与批包装记录交与QC主管。 4 QC主管审核容应包括: 4.1 检验过程检验仪器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玻璃计量器具是否经校验,是否在效期;试液、滴定液、标准品是否在效期,是否有记录;检验方法是否经验证。 4.2 批检验记录记录填写是否规;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是否有复核人并签字;检验原始数据的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程。 4.3 纯化水纯化水取样是否符合要求;纯化水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4 微生物检测微生物检测是否按照sop进行;成品的微生物限度是否合格。 4.5 检验偏差生产过程监控的记录齐全,有监控人签名;监控项目齐全,结果符合规定;取样物料、取样数量正确。

产品开发部组织管理制度

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 划,制订公司各服装品牌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款式开发计划、打板计划等),并按计划完成设计、打板任务; 2.对公司现有产品与营销中心沟通,进行销售跟踪,根据市场反馈情 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3.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 4.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板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5.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6.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 的收集、整理、归档。 二、产品开发部编制 产品开发部设:经理 1 人,副经理兼板房主管 1 人,首席设计师 2 人,其它职位视工作需要增减。 三、产品开发部各岗位职务说明书 (一)产品开发部经理职务说明书 1.职务名称:产品开发部经理 2.直接上级:总经理 3.直接下级:副经理、首席设计师、板房主管 4.管理权限:受总经理委托,行使对产品开发业务的指挥、调度、审 核权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权 5.管理责任:对产品开发部工作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负主要

责任 6.具体工作职责: ? 负责公司各品牌的定位、形象、风格的制定,各季产品的开发并组织实施, 对公司各品牌产品的畅销负重要责任; ? 每年在第一季前应制定第二年的产品风格及结构,三月份交营销总监审核,营销部、产品部、开发部三方共识进行投入设计及试制; ? 每季新产品样板必须提前半年试制完成交营销部审核; ? 负责对部门内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 负责开发部日常工作的调度、安排,协调本部门各技术岗位的工作配合; ? 负责纸样、衣样、制单工艺技术资料的审核确认、放行; ? 负责组织力量解决纸样、车办工艺技术上的难题; ? 负责与营销沟通,提高所开发的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 负责与生产部门沟通,保证所开发的产品生产工艺科学合理,便于生产质量控制,有利于降低生产费用; ? 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对专业技术知识和新工艺技术的 学习,不断提高整体技术水平; ? 负责制订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定额、工作规 章制度,并负责检查、考核。 7.职务要求(任职资格) ? 大专以上学历,服装专业; ? 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从事设计、板房、服装生产管理职务五年以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物料、中间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2放行决定权 3.2.1 A级物料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B、C级物料由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1.2中间产品经质量保证部受权人员批准放行,质量保证部授权车间质量监督员(QA)为中间产品审核放行人员。 3.1.3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3物料审核放行程序及要求 3.3.1质量控制室完成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对物料批检验记录审核,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表并签字,交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3.3.2物料放行前除应对物料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外,还应对物料仓储记录等相关文件进行

审核,填写物料审核放行记录并签字,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后,A级物料交质量受权人、B或C级物料交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3.3质保部QA(放行审核人)根据放行人批准意见,同意放行的填写物料放行证(合格证),经放行人签字后,连同物料检验报告单交物料仓库,该批次物料方可发放使用(放行)。 3.3.4不同意放行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3.3.5物料批检验记录主要审核内容: 3.3.5.1应按规定请验,并填写请验单。 3.3.5.2应按规定取样,并出具取样单。 3.3.5.3应按规定进行留样。 3.3.5.4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物料编号应与请验单一致。 3.3.5.5检验使用的标准应为批准的现行标准。 3.3.5.6所有检验均已完成,检验项目齐全,如有委托检验应在规定的单位检验。 3.3.5.7检验记录应按规定填写,并进行复核和签字。 3.3.5.8检验结论应全部合格。 3.3.5.9取样、检验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5.10检验报告单中应与检验记录一致。 3.3.5.11检验报告单应经检验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加印质量检验专用章。 3.3.6物料放行主要审核内容: 3.3.6.1物料批检验记录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核并有审核人签字。 3.3.6.2审核检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如有偏差是否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6.3物料应为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提供。 3.3.6.4随货凭证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3.3.6.5进库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6贮存应符合规定。 3.3.6.7审核运输、进库、贮存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4中间产品放行程序及要求 3.4.1车间中检员(QC)进行中间产品检验后,将中间产品批检验记录交车间质监员(QA),车间质监员(QA)对中间产品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并在中间产品检验记录和报告单上签字。

放行管理制度

放行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行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 3.1技术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检验; 3.2储运部:负责物料保管、领用,待检产品的标识,产成品的储运; 3.3生产车间:负责中间产品的生产、调整。 4内容 4.1来货放行 4.1.1原辅料、包装材料到达后,保管员按送货单验证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对其外观质量及包装进行验收,通知质检员对来料进行检验验收。 4.1.2 由质检员检查来料生产厂的产品合格证或原料产地声明,根据公司原辅料、包装材料《检验计划》进行检验并填写《进货质量检验(验证)记录》,检验合格通知保管员准予入库。 4.1.3保管员做好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入库工作,认真填写《入库单》,详细记录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进货日期以及供货商。 4.1.4 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通知保管员立即标识、隔离,拒绝入库,并通知采购部办理退货,向技术经理汇报质量情况,执行《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 4.2中间产品 4.2.1各工序操作人员按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本工序加工完成,通知质检人员进行检验; 4.2.2质检人员按照《检验规程》的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允许进入下一工序,填写《中间产品放行通知单》; 4.2.3生产主管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在审核栏签字确认。 4.3成品放行 4.3.1每批生产完成后,保管员对产品进行清点,做“待检”标识; 4.3.2质检员按照《检验计划》对待检产品进行全项检验,开具《产品检验报告单》;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审核放行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2本标准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 2. 职责: 2.1质量受权人、转受人及其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2物料、中间产品、成品仓管人员对本标准的执行负责。 2.3质量受权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管理的基本要求 3.1.1质量管理部门应有物料和中间产品使用、成品放行的决定权。 3.1.2药品放行前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对有关记录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应包括:配料、称重过程中的复核情况;各生产工序检查记录;清场记录;中间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偏差处理;成品检验结果等。符合要求并有审核人员签字后方可放行。 3.1.3负责审核工作的人员应熟悉GMP,并具有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3.1.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必须检验合格,经质量保证部人员审核,放行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3.2放行决定权 3.2.1 A 级物料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B、C 级物料由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1.2 中间产品经质量保证部受权人员批准放行,质量保证部授权车间质量监督员 (QA)为中间产品审核放行人员。 3.1.3 成品由质量受权人批准放行。 3.3物料审核放行程序及要求 3.3.1 质量控制室完成物料检验后,由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对物料批检验记录审核,填写批检验记录审核表并签字,交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进行审核签字,并由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

3.3.2物料放行前除应对物料批检验记录进行审核外,还应对物料仓储记录等相关文件进 行审核,填写物料审核放行记录并签字,经质量保证部经理审核签字后, A 级物料交质量受权人、 B 或 C 级物料交质量转受人批准放行。 333质保部QA (放行审核人)根据放行人批准意见,同意放行的填写物料放行证(合格证),经放行人签字后,连同物料检验报告单交物料仓库,该批次物料方可发放使用(放行)。 3 . 3 . 4不同意放行的,按《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程》进行处理。 3.3.5物料批检验记录主要审核内容: 3.3.5.1应按规定请验,并填写请验单。 3.3.5.2应按规定取样,并出具取样单。 3.3.5.3应按规定进行留样。 3.3.5.4品名、规格、批号、数量、物料编号应与请验单一致。 3.3.5.5检验使用的标准应为批准的现行标准。 3.3.5.6所有检验均已完成,检验项目齐全,如有委托检验应在规定的单位检验。 3.3.5.7检验记录应按规定填写,并进行复核和签字。 3.3.5.8检验结论应全部合格。 3.3.5.9取样、检验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3.3.5.10检验报告单中应与检验记录一致。 3.3.5.11检验报告单应经检验负责人批准并签字,加印质量检验专用章。3.3.6物料放行主要审核内容: 3.3.6.1物料批检验记录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核并有审核人签字。3.3.6.2审核检验过程中是否存在偏差,如有偏差是否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 3.3.6.3物料应为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提供。 3.3.6.4随货凭证应齐全并符合要求。 3.3.6.5进库验收应符合要求。 3.3.6.6贮存应符合规定。 3.3.6.7审核运输、进库、贮存过程中偏差情况,如有偏差应按规定进行偏差处理。3.4中间

司机管理制度

司机管理制度 一.目的: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维修成,延长汽车使用寿命。 二.范围:本公司所有车辆。 三.司机工作规定 3.1车辆由市场部全面负责管理,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3.2司机上下班须打卡两次,不出差需按正常打卡四次。 3.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所属科室待命但不影响他人工作,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位置。 3.4司机人员接送来宾,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客人送到目的地大门口为原则,不得将车辆未驶进 目的地即让客人下车步行。 3.5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6严禁在厂区乱鸣喇叭,影响正常营运。 3.7行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行车司机本人自理,并给予相应处罚。 3.8司机保证手机常开,公司电话要马上接听(7:00~22:00),不能随意更改号码。 3.9司机应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车辆,确实需进厂维修,需提前一天写申请。 3.10司机证件年审自行办理(办证时间每年一次,每次限三到四天,超过时间以无证件为由拒绝出车者 以事假处理。 3.11节假日司机轮流值班,需出车时应以加班论,给予加班工资及出差补助。 3.12各种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及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外,其余均由市场部相关负责人保管,不 得遗失。如该车转移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各种资料随车转移。 3.13车辆各司机人员应于规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车管所受检,如年审、季审,逾期未办理受处罚,其 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并处以负责人小过以上处分一次。 四.司机行车规定 4.1申请用车部门,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经部门经理核准后,交市场 部批准方有效。 4.2市场部派车原则以派车单送达先后顺序及办理事务的轻得缓急程度安排车辆。 4.3车辆返回后或出车前半小时,司机人员需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油、水、电),以确保车辆正常 运行。随车人员不得随意支配司机变更路线,延长工作时间,增加运营成本。司机对超出派车单范围内用车有权提出自己的建议。 4.4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4.5司机行车外出,凭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的车辆放行单交厂区保安确认登记后放行,未经核准,不 得私自开车外出,否则按有关规定罚款。 4.6车辆钥匙及各种行车证件由行政部保安组统一管制,派车时应分发到人。 4.7外出行车时,车辆如在核签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科室文员,以于文员安排 次日的工作。 4.8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后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并在保安室登记。 4.9司机人员每日行车须认真填写派车单回馈情况栏,于次日9:00前交各科科长审核作为油费、路桥 费报销的依据,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10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值班保安报告市场部负责人,登记 后可调度车辆,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并且需在第二天补签车辆放行单。 4.11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规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五.车辆保养规定

物料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物料放行管理,保证生产用物料符合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用原料药、制剂辅料、化工原料、包装材料的放行管理。 3职责 3.1QC、QA主管负责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的审核; 3.2QC主管负责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外包装材料及其它非关键物料的评价放行; 3.3质量受权人负责原辅料及内包装材料的评价放行。 4内容 4.1生产用物料的质量审核、评价和放行由质量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 4.2质量审核 4.2.1质量审核的内容: (1)物料供货商必须是经质量审计,《合格供应商名单》上的定点供应商。 (2)物料进库验收说明,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有效期等内容与原厂检验报告单一致,包装完好且符合合同规定的内容。 (3)原厂检验报告单、送货单等随货凭证齐全,原厂检验报告单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符合本企业的内控质量标准。 (4)待验物料的贮存条件符合物料贮存条件的要求。 (5)申请入库检查程序正确,取样操作过程及取样环境符合取样SOP要求,取样的样品做到科学、合理且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能满足全检及留样的要求。 (6)取样样品在进行检验前,其贮存条件符合该物料贮存条件的要求。 (7)检验项目齐全,检验结果符合企业内部物料质量标准的规定。 4.2.2对于不影响药品质量的外包装材料及生产用的其它非关键物料如收缩膜等,由QC主管审核、评价放行。 4.2.3对于原辅料以及内包装材料,以上内容第(1)、(2)、(3)、(4)、(7)项由QA主管负责审查并在《物料放行审核单》上签注意见,(5)、(6)项由QC主任负责审核并在《物料放行审核单》上签注意见。 4.3质量评价:结论分为批放行、复验、拒绝放行、让步放行。 4.3.1各项合格的,物料放行负责人在放行审核单上填写“批放行”评价结论,给出放行单号并签发《物料放行单》和“合格证”。编号如下:FX-XXXX-C###“FX”表示“放行”,“XXXX-C###”分别对应检验报告的相应编号。将《物料放行单》和《物料检验报告书》各一份交仓库,并在每件物料的外包装上贴上绿色“合格证”。 4.3.2有不合格项的,物料放行负责人根据不合格情况给出“复验、拒绝放行或让步放行”评价结论。 4.3.2.1需复验的,QC根据要求重新取样检测,根据结果再次评价。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东莞市广X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进出货物放行,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序进行,并保 证公司财产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出入公司的其他人员。 三、制度 1.需开具《货物放行条》的物品 1.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料; 1.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 1.3送人之家具成品; 1.4代客加工之物品; 1.5公司财产(所指物品为公司财物和私人财物,公司财物 包括: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具、生产材料、生产 工具、生产设备、半成品、成品、公司为员工配置的 各类生活用品等。) 1.6公司所规定的其它物品。 2.权责人员: 2.1需委外加工的样品、半成品、或做产品所需之原材 料 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最终核准人员为XXX副 总经理; 2.2样品(客户所需之样品成品);由开发部开具《货物 放行条》,最终核准权为业务部XX经理; 2.3赠送客人之家具成品由仓库或开发部开具《货物放

行条》,必须由XXX本人签核或电话通知后方可放行; 2.4代客加工之物品、生产设备外修,由仓库开具《货 物放行条》,最终审核权为XXX副总经理; 2.5废物便卖,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柴树荣签核 后方可给予放行; 2.6成品出货由仓库开具《货物放行条》,业务部杨娟经 理签核后方可给予放行; 2.7人员离厂行李、个人物品、后勤类设备外修,由行 政部开具放行条; 2.8请假人员凭请假条予以放行。 3.不需要开具放行条的物品: 3.1快递(文件类); 3.2从老厂白身用叉车拉往新厂涂装加工的生产物料; 3.3从新厂用叉车拉往仓库之成品; 3.4个人之随身物品; 3.5课长级及以上人员往返老厂、新厂所携带之小件半 成品; 3.6物料员所领取之劳保用品。 3.7来访人员所携带的便携物(包括手提袋、夹包、提 包、购物袋等); 四、附则; 1.行政部负责监督执行; 2.保安人员有权对一切进出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任何人 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检。 2.1客人携带公司物品外出时,若没有出具有效签署的 《货物放行条》或与签署的《货物放行条》不符时,不 予放行,但需细心礼貌地向其说明其相关规定,并及时

物料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放行的管理规程,确保投入生产物料的质量。 2.范围 适用于原辅料、包装材料、车间中间产品的放行管理。 3.责任人 品保部、生产部、仓库等相关人员对本管理规程的实施负责。 4.规定内容 4.1原辅料、包装材料 4.1.1 初检凡生产用的各种原辅料、包装材料进库前均应由仓库管理员应及时通知仓库QA,并确认是否从经审核批准的供应商采购。检查外包装,外包装应无受潮、破损;物料的标签完好,应标明物料名称、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批准文号、生产日期等。货物应与物料检验报告单一致、按“原辅料复核称量规定”检查原辅料实际重量是否与标示重量一致、数量正确。凡不符合要求应予拒收;符合要求的物料入库前,对外包进行去污、去尘。 4.1.2 编号进厂的原辅料、包装材料在仓库先编号,按供货单位批号分批收料,不能混批。 4.1.3 请检原辅料、包装材料按定置管理要求,按批放置指定区,设待验标志,仓库管理员及时按原辅料进厂编号顺序,填写原辅材料台帐及货位卡、原辅材料请验单,连同供货单位或口岸药品检验所提供的药品检验报告单一起交中心化验室抽样检验。 4.1.4 记录仓管员应及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应包括:检查核对批号、本企业编号、到货数量和包装有否损坏、放置库区等。仓库QA也应及时填写“物料放行审核单”。 4.1.5 取样 4.1. 5.1 中心化验室接到原辅料或包装材料请验单后,派取样员或化验员按抽样办法取样,取样后重新封好,贴上取样证,并填写原辅料、包装材料取样记录; 4.1. 5.2 制剂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级别宜与配料室相同)或取样车中操作。无菌原料药取样在无菌车间取样。 4.1.6 检验 4.1.6.1 取样员将样品、请验单与供方检验报告单交中心化验室,按内控质量标准进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 职责与权限 3.1 主管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担任总质量受权人; 3.2 原材料检验人担任原材料质量受权人; 3.3 过程控制负责人担任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受权人; 3.5 总质量受权人担任成品放行质量受权人; 3.6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提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另设专人,报公司批准受权后生效; 3.7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不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其职责由总质量受权人兼任。 4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1 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 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d)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e)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控制程序》及检验操作规程; f)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g)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h)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原材料放行证书》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原材料质量放行流程图 进货 不合格 检验 是 审核放行评审 是否 入库退货 4.2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控制程序: 4.2.1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

产品放行管理规定

产品放行管理规定 1、目的:保证出厂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杜绝不合格品流入市场。 2、范围:适用于最终成品出厂前安全检查。 3、职责: 3.1质检部负责产品品质的控制,如产品不合格,有否决权。 3.2相关部门配合质检部的抽查检验。 3.3发货车辆运输条件由质检部、业务部共同确认。 3.4所发产品由生产部、质检部、储运部、业务部共同确认。 4、方法步骤: 4.1发货产品的确认 4.1.1由业务部根据客户订单,下发《发货通知单》到各相关部门。 4.1.2由生产部、质检部、储运部、业务部对发货货物按《发货通知单》进行确认,并由质检部对产品包装品质等进行抽检,并填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由质检部经理审核、确认,检验合格后方准放行。 4.2运输车辆及发货过程的监控 4.2.1由业务部根据《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对运输车辆的车号、箱号、尺寸大小等进行核对。 4.2.2由储运部负责对车厢卫生进行处理,车厢内不得有异味、污物及与产品无关的任何东西,运输车辆的卫生由质检部负责检查。 4.2.3车辆卫生及标识等确认后,按《发货通知单》的要求进行装货,装货时必须由业务部、质检部、储运部人员在场。 4.2.4发货时由三部门共同监督,要求不得有破损箱、标识不清等现

象,以上过程均在《发货监装记录》中体现。 4.3装车后产品的放行 4.3.1货物装车后,在业务部、质检部、储运部共同监督下关闭车门,并打好铅封。 4.3.2集装箱出厂时,出具由业务部开具的《销售单》,产品方可放行。 4.4要求所涉及表格均清晰、真实,各表格由各部门档案管理员保存,以便以后查对。 5.记录 5.1《发货通知单》 5.2《发货监装记录》 5.3《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4《销售单》 5.5 《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 律 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 料 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第2页/共2页 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 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 放 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 可 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 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 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10成品放行审核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半成品及成品的放行审核工作程序,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合格。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半成品和出厂的成品的审核放行。 3职责 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成品放行审核的管理工作,并执行。分公司质量保证部、生产管理部、车间管理人员、仓库、营销部执行相应程序。 4内容 4.1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产品的放行审核管理工作。日常工作在公司内控质量标准范围内由 分公司质量保证部承担放行审核管理工作。 4.2成品放行前须审核批生产记录的符合性。 4.3审核程序 4.3.1当批生产结束后,车间负责装订批生产记录,交车间主任审核、签字。 4.3.2生产车间审核后的批生产记录交由现场监控员进行审核,审核后送分公司质量保证部,由分公司质量保证部专人负责审核,最后由分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对批生产记录进行最终审核。4.3.3各级审核中发现问题及时调查,若有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属填写项目不齐全者,返 回重填。

4.3.4审核人须严格按“成品放行审核单”内容进行审核,保证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4.4审核内容 441车间主任审核内容 4.4.1.1批生产记录整理:按批生产记录目录理顺,有原辅料合格报告单(或报告书索引正确)无缺页、无漏项,记录填写数据正确、齐全,且符合规定的要求。 4.4.1.2过程控制:生产过程符合生产指令及该产品生产工艺规程,生产中的详细参数都及时 4.4.1.3物料:所投物料均有检验合格报告单且在其有效期内,尾料的使用在验证确认的范围内。 4.4.1.4在线记录:在线灭菌曲线或冻干曲线,应附于批生产记录中。 4.4.1.5物料平衡及收率:物料平衡及收率符合规定要求。 4.4.1.6批包装记录:计量(数)准确无误,标识内容正确,合箱记录符合要求。 4.4.2现场监控员审核内容 4.4.2.1配料、称量:有第二人复核及现场监控员监督抽查。 442.2过程控制:生产过程符合要求,批生产记录与监控过程相一致,内容完整,准确。 442.3中间产品:有中间产品的合格报告单,且中间产品应在规定条件下贮存。 4.4.2.4清场记录:有清场记录和清场合格证正(副)本。 442.5辅助记录:辅助记录的填写齐全、真实,且环境符合生产要求。 442.6偏差处理:偏差处理程序符合规定,结论明确。 4.4.3质量保证部审核员审核内容 综合审核,审核成品检验报告单,报告单项目齐全,复核人复核无误,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确保符合GMP及法规要求。 4.4.4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内容 4.4.4.1分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对产品“成品放行审核单”与“成品检验报告书”内容进一步审核,确认无误并符合标准规定后,在批生产记录审核栏上签字放行。分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在产品质量上对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 4.4.4.2凡上述各项审核内容不符合要求,则成品不得放行。 4.4.5出厂成品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或有可能存在潜在的质量问题时,责任单位写出分析报告,由相关人员分析后签署意见,报分公司质量保证部,再次确认,再报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审核,决定产品是否放行,并将审核意见附于批生产记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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