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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考勤。

二、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聊天谈心,到其他窗口滞留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区内接待或滞留非本窗口工作人员(因公事除外)。

四、中心工作人员离开中心,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窗口必须保证工作时间内不缺岗不缺位。

六、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使用禁语和工作日中午饮酒。

七、中心工作人员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争执。

八、中心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关闭照明、饮水机、电脑、空调、电暖器和门窗等,确保中心安全。

九、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工作区内整洁卫生。

十、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在大厅内大声喧哗、嬉闹、搭户挽臂同行,严禁超时限办结许可事项。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优化流程,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首问责任制度

1、首问责任人即群众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要按照群众提出的事项或要求,无论是否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都负有接待、解答、记录、办理或引导办理的责任。对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要依照程序规定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应及时将办事群众引导给具体经办人员处,直到有人办理为止。对需要请示汇报的事项,应及时向有关领导请示汇报并告知办事人后方为首问办结。

2、第一个受理办事群众的工作人员即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理事项,能立即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办理。

3、首办责任人要及时向群众回复反馈所办理事项的结果与征求意见和建议。

4、首问、首办责任人未按要求履行职责的,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屡教不改,严重损害机关形象者,依照有关政策法规给予相应处理。首问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入窗口工作人员考评和年度考核内容。

服务承诺制度

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当群众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办事群众,并严格按程序办理。

3、承诺办事时限。对群众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群众承诺办结期限。

4、承诺廉洁办事。对办事群众提出吃、赠送礼品、礼金时,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收受礼品、礼金。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依法办事。对群众做到热情、和谦、有理、有节、文明。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耐心、及时办理各类事项。

一次性告知制度

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5、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限时办结制度

1、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限时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办结。

2、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限时(一般办理限时为3—5 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或口头告知,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3、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负责全过程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限时。

4、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解释,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

考勤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中心实行签到考勤,工作人员每天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或早退的须向中心主任说明。

三、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因公事外出或其他原因需请假(请假按照机关请销假制度执行)。

四、工作人员请假(休假)期间,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原岗位的工作由进驻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确定顶岗人员,方可准假。

五、临时上岗人员应熟悉相关业务和服务规范,如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工作失误的,将扣除窗口的考核分。投诉制度

1、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服务对象反映中心工作人员及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问题的投诉。

2、投诉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形式,投诉电话为7315400。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书面形式。

3、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者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仔细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4、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负责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

投诉人。

6、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投诉,要进快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一周之内作出答复,确因客观原因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7、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制内容

责任追究制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行为对象或国家、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拆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2、责任追究范围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中心相关制度,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承诺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3、责任追究办法

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送司

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

①工作人员未请假擅自离开本工作岗位的。

②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

③承办人故意不告知办事者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

④办事者来办事,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理的。

⑤对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故意未告知清楚的。

⑥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

⑦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任务,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内完成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窗口工作岗位:

①无故旷工、不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致使正在办理的事项被耽误的。

②业务水平低,办事能力差,不能胜任窗口业务的。

③办文办事质量低,差错较多或出现严重差错,造成损失和较大影响的。

④不执行有关制度,经批评教育仍未改正的。

⑤办事推诿,冷落、刁难服务对象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①私自收取、截留、滞留公文或申办资料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②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机密,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③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差,多次受到投诉的。

④私自进行有偿咨询或服务,违规收取其他费用的。

⑤不文明行政,态度特别恶劣、侮辱、打骂服务对象的。

⑥搞部门、小团体及个人利益,不令行禁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

⑦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以及“吃拿卡要”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

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塑造" 中心" 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德(20 分)

1、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扣 2 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 分。

2、服务态度端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的,经"中心"调查、核实,确认属中心工作人员过错的,扣 5 分;在接待服务对象或接听电话时使用禁止用语的,每次扣1 分。

3、着装整洁,仪表端正。不按规定佩证上岗的,每次扣扣

1 分;工作时间穿汗背心、短裤和拖鞋的,每次

1 分。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乡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财经所、民政办、计生办、国土所、城建办、农机服务中心、林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XXXX”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 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2、认真履行职责,耐心细致地为群众办好每一件事,把办好群众的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热情受理群众办事事项,按照服务事项的分类,属于村上办理的立即办;属于上级办理的,审查相关资料是否齐全,资料不齐的告知应补的资料,资料齐全的填写代办单,作好登记表,向镇便民服务中心或有关部门送交相关资料办理; 4、上级办结后,及时取回,通知群众取件,对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5、注重调查研究,加强与镇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联系,做好情况反映和信息沟通工作; 6、做好记录登记台帐工作,把每次服务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记录详细登记,每年整理存档。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市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方案为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形势的需要,着力构建透明、高效、廉洁、便民的服务型政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行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方便群众为目的,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将与经济建设、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和服务事项集中到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与市级行政服务中心、村级代理点共同构成覆盖全市的互联互动的便民服务网络。 二、工作原则 1、便民利民原则。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2、公开透明原则。通过印发服务指南、办事须知等多种形式,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监督。 3、便捷高效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4、依法行政原则。所有服务事项,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除按政策规定收取有关费用外,严禁违规收费、搭车收费和以权谋私。 三、机构设置镇行政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镇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机构。镇

行政服务中心设咨询代理部和办理部。咨询代理部配备2-4名工作人员,负责咨询代理不能在办理部直接办理的事项;办理部由进驻镇行政服务中心若干窗口组成。未进驻中心的镇直单位要设立办理室(统一挂镇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室牌子),承办镇中心咨询代理部的转办件,并接受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对其直接受理的申请,负责回复送达。村(居)委会设立便民代理点,村(居)委会干部兼任代理员。镇行政服务中心为镇政府派出机构,镇长兼任中心主任,一名副镇长或党委委员任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镇行政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业务协调和检查考核。四、机构职责镇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 1、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核发辖区内群众日常生产生活中所需的各种证照,为需经上级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审批、核发的各类证照提供初步审查; 2、负责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及生产技术资料,为申请人提供查询服务和法律服务; 3、根据职责权限为辖区内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免费服务; 4、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为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创业意向者从事各类经济活动提供相关的咨询和代办帮办服务; 5、对必须交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按规定统一集中收取。村代理点的主要职责: 1、滤布厂负责接收本村群众提出的申请,按照一事、一袋、一卡的规范要求登记、备案并及时转送镇中心咨询代理部; 2、按照首问负责、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对所代理事项的送达和回复;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工作人员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 2、必须以礼相待,对服务对象要求办的业务实行全面跟踪、协调和办理,直至办件完成,切实负起责任。 3、受理业务时,必须认真核对相关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备、有效,然后决定是否受理,避免要群众补件的情况出现。 4、如发现所接业务不符合条件,要耐心作出解释,并指导其如何补足材料及手续,怎样创造条件办成。如发现业务不属本窗口办理的,应耐心指引服务对象到对口的窗口(部门)办理,并告知详细地点。 5、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迅速请示中心领导,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群众。 6、要热情接待群众,认真解答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 7、工作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履行首问责任制。 (二)一次性告知制 1、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承办人对办事人咨询和办理的事项必须承担一次性告知责任的制度。 2、办事人咨询时,承办人应热情、主动提供咨询服务,耐心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 3、对于申办事项的办事人,承办人要以《办事指南》为依据,一次性告知办事人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及所需申报材料,并发放有关表格。 4、对于办事人手续、资料不全的,承办人要在补办件通知单

上一次性列清需补办的事项。 5、对于退回件,承办人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并说明退回理由。对于把握不准的办件,可先按承诺件受理,经请示领导研究后确认为退回件的,再以退回件通知单退回。 (三)项目申报登记制 1、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应进行申报收件登记,录入便民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并按照规定向服务对象出具受理通知单。 2、工作人员对首先受理该事项的窗口承担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不得在大厅外进行流转。 3、服务对象只需与第一责任人保持联系,询问办事结果。对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申报事项,应详细告之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四)办事限时制 1、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 2、凡对办结时限进行承诺的,必须认真履行承诺。 3、对因政策原因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做好政策解释。 4、工作人员对所受理的工作事项,要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保证质量,严禁推诿拖拉,如因失职、失误、效率低下等原因,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而未办结的,将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超时默认制 工作人员受理的申报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即启动超时默认制,视为该单位已同意办理,由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督促有关窗口立即办理和核发证照。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为维护我办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办公秩序,维护政府形象,提高行政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进入中心工作的各科室工作人员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办事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按程序报批。中心实行考勤日统计、月通报制度。 第二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休闲娱乐活动。 第三条严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脱岗、串岗和从事聊天、吸烟、吃零食、做私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中心工作人员晚上在中心留宿,严禁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大厅内值班。 一个月内对违反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一次的,办事处负责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在台帐式网络化管理台帐上扣除相应分值,同时取消所在窗口当月“五星窗口”的评选资格;一季度累计二次的,向办事处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档次的评定资格;一年累计三次以上的,中心负责领导上报书记办公室研究,并按研究意见进行处理。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服务质量,争创

优质服务窗口。言行文明,举止大方,态度和蔼,耐心细致。认真使用文明用语三十句,严禁使用工作忌语二十句。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态度生硬、大声喧哗、争吵和不理不睬、不耐烦等现象。 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移交效能办、监察局等处理。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严禁告知不清、办事拖拉、故意刁难、超限办理等现象发生。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心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制度。不得泄露、窃取各窗口计算机及服务对象的密码、数据、个人隐私等资料。未经允许或未经法定手续,任何人不得对外提供单位和个人的信息资料。泄密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要不断及时采取技术安全措施,确保中心公共数据和各窗口数据资料的安全。违犯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便民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非工作时间内,如需加班工作的,提前1-4小时提请负责领导审批。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爱护中心的办公设施及财产,损坏的按原价赔偿。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操作使用计算机等办公机具,严禁安装使用与本窗口业务无关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文明窗口建设,争创惠州市青年文明号,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发服务窗口人员工作积极性,展示街道办良好服务形象,经研究决定,在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岗位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xx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半年以上的在职干部职工。 二、评选办法 (一)评选的名额。“岗位服务明星”每季度评选一次,每次评选2名。 (二)评选内容。对参评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评比,满分为100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本职岗位,恪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努力提升街道办形象。 2.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主动服务意识强,沟通技能良好,接待服务对象耐心细心、热情周到、有问必答,具有

良好的示范效应。刻苦钻研业务,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服务技能,能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仪容仪表整洁,举止、用语文明,着装规范、挂牌上岗、精神饱满。工作认真负责,业务熟练规范。 4.具有突出的服务业绩。模范执行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在工作中业绩突出,能够发挥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受到服务对象及群众的信任与好评。 5.具有较好的廉洁自律形象。工作规范标准,严格按有关程序和权限办事,不收人情礼、不办人情事,树立廉洁自律良好形象。 (三)评选加分项目。在评选内容的基础上,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在民主得分(百分计)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加分项目仅当季有效。 1.个人受到办事群众书面表扬的,每次2分,最多加4分。 2.个人受到街道办及以上表扬、表彰的,每次加3分,最多加6分。 3.获得各种培训、职业证书加分。其中:获区级培训结(毕)业证书加2分;获市级培训结(毕)业证书或初级职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法律法规 和党纪规定。 2、方便农民群众办事,为农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 效的服务。 3、了解社情民意,接受群众诉求,为民排忧解难。 4、创建和谐社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5、为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帮助和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承担“中心”的公文处理、印章管理; 二、承担“中心”的财务、接待、会务准备等工作,做好卫生、安全保卫工作的安排; 三、督促检查“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整理、汇总各项统计报表,做好日常考勤工作。 四、承担“中心”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作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 五、督促落实例会、联审会确定事项和“承诺件”、“联办件”的办理情况; 六、协调各有关部门办件; 七、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八、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月度和年度考核; 九、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事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敬业爱岗,坚持原则,服从组织安排,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 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不谈论与工作无关的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挂牌上岗,人员外出实行职位代理。 三、工作人员仪表端装,提倡着正装,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四、接待服务热情周到,耐心细致,有问必答,用语文明,提倡普通话,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工作资料、用品归类摆放,整洁有序。 六、做好服务工作中的各种记录和上下交接,建立每月工作统计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群众,树立“为民服务零距离”新理念,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五中全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为我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机构设臵 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田向阳为组长,纪委书记温军锋为副组长,便民服务中心岗位监督台,由副镇长高社武为组长,刘双奇、史胜平为监督员,其他分管领导和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范围 昝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其工

作职责是:按照政府授权,面向全镇农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便民服务中心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窗口设臵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以下服务项目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党政综合办、农业办、合疗办、民政办、计生办、企业办、经管办、社保办、文化站等站办所。 五、工作原则 (一)便民利民原则。坚持群众利益至上,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群众满意为目的,合理设臵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努力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工作人员守则 一、按时上下班,遵守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实行工作日全天候服务,节假日实行值班或预约服务; 三、按规定接待前来咨询、申请办理服务事项的群众,受理、 办理 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报材料,及时通知或送达承办件的办理结果; 四、对不属于本中心办理的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告知具 体承 办单位; 五、免费为办事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实行全程办理; 六、对办事群众要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不得做有损群众利益和违反 纪律 的事。 办事公开制 一、人员身份公开:设立公开栏,公开代办员姓名、职务、电话,

代办员上班时间应佩戴胸卡; 二、窗口办事公开:办事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期限 和 办理结果公开; 三、收费公开:办事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未经公示或超标准的收费,办事群众可以拒绝缴纳并投诉; 四、各项办事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公开; 五、监督措施公开:设立投诉电话,对办事拖拉、相互推诿等不 正 之风严肃处理。 全程代理制 一、全程代理制是指以无偿代理的形式,通过内部运作,依法全 程 代替申办人办理其所办事项的工作制度; 二、全程办事代理制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原则; 三、全程代理由受理、办理、回复三个工作环节组成: 1、受理,由办事群众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口头或书面 申

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办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登记,并告知办理流程、承诺时间、有关业务收费规定。不属于中心服务范围的事项,应当解释清楚,并引导申请人至相关单位办理; 2、办理,输人员按照代办、协办或即办的不同程序及时办 理, 确保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完成; 3、回复,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将办事结果通知申请人, 并归 还有关证件,做好有关业务费用结算,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4、建立健全全程代理台帐,记录每一次便民服务的具体事 项、 办事人员、办理结果等内容。 首问责任制 一、属于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 能 当场办理的,要说明原因,一次性告知前置办理条件和所需材料,并耐心解答申请人询问。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一)中心主任、副主任职责 中心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 1、主持中心工作,负责工作安排、督查; 2、落实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管理好工作人员; 3、负责现场处理疑难问题; 4、积极做好中心与镇属单位的衔接协调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重大问题。 (二)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窗口政策和业务的咨询、受理、代理等具体工作; 2、负责窗口计算机的操作、管理、维护; 3、负责窗口卫生、安全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二、内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镇政府统一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2、工作人员考勤实行镇党政办统一电子面部识别系统签到; 3、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镇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党委书记审批,因病请假必须凭医院病历卡核实,未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作旷工处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款20元,无故旷工一天扣款100元。 (二)值班制度☆☆☆ 1、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工作人员按日轮流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

班记录; 2、负责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日常出勤、挂牌上岗、服务态度和安全防范等窗口运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负责咨询服务、政务投诉和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高效运行; (三)清洁卫生制度☆☆☆ 1、中心卫生实行轮流清扫制度☆☆☆,由值班人员负责; 2、负责大厅及周边卫生保洁,确保中心干净整洁,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本窗口的日常保洁。 三、工作管理制度☆☆☆☆☆☆ (一)“三代办”制度☆☆☆ 1、中心实行村干部上镇代办、镇干部下村代办、工作人员进城代办的“三代办”制度☆☆☆; 2、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由各村副主任兼任便民服务代理员,代理员要做好代办事项记录; 3、代办实行主动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确保“群众常办事项天天办,特殊事项定期办”。代办事项另文规定。 (二)便民联系卡制度☆☆☆ 1、为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实行“便民联系卡”制度☆☆☆; 2、便民联系卡标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联系电话等内容; 3、便民联系卡实行窗口发放。 (三)协调例会制度☆☆☆ 1、按照“小事不出窗口,一般事不出镇”的要求,加强各窗口及镇属各单位的协调,一般事项由群众接待和咨询监督窗口工作人员协调,疑难事项由中心主任、副主任决定,重大事项报镇党委讨论;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实施方案.doc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社区建设步伐,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创新模式,提高居民满意度,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和龙发[2016]2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推进我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公共服务场所最大化、办公场所最小化、社会效益最大化”要求,通过统一平台名称、统一服务项目、统一硬件标准、统一人员配备等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建设,开展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提升社区为民服务的效能,打造便民、利民、快捷、高效的社区服务管理模式。 二、预期目标 将社区服务大厅打造成硬件设施标准、服务功能多样、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统一,实行“一门式”受理和“一站式”服务的工作窗口。社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大厅集中办公。 三、建设步骤 9月份之前在红旗社区进行试点,打造样板,在9月份社区“两委”换届之后全面推开,原则上要求在2016年底

各社区均要建成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 四、建设标准 1、统一大厅名称 “一站式”社区服务大厅名称统一规定为:龙狮桥乡XX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篆刻喷绘在大厅醒目位置。 2、统一服务项目 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分成若干类:民政、社会保障、计生卫生、党建服务、综治调解、综合服务等。 将所列服务项目集中公示在服务大厅内,实行“一门式”受理、办理。 3、统一硬件标准 服务大厅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设立6+3个对外服务窗口:民政服务、社会保障服务、计生卫生服务、党建服务、综治调解服务、综合服务,另外预留3个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每个服务中心配备一台打印机、一台复印机、一部电话机;统一设立服务项目标牌;统一设立长条形服务柜台(高100cm左右),分段划分服务窗口区域;统一配置办公桌椅,服务大厅内墙重新粉刷,等待区安排5-8人座椅,配置必要的照明、通风、消防等器材,同时配置若干台柜式空调。 4、统一人员配备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制度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一、便民服务宗旨:便民、利民、富民、安民 二、便民服务内容: (一)代办类 1、民政事务类:社会救济、农村医保、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户口迁移办理等。 2、计划生育类:生殖健康服务证、独生子女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等。 3、农林水类:林木零星采伐许可证审批。 4、其他可代办的事务。 (二)咨询类 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 (三)公益事业类 水、电、电话、有线电视线路安装及维修联系工作,群众性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的联系工作等。 三、便民服务承诺: 1、积极主动热情快捷为村民提供代办帮办服务。 2、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反馈给村民;是特事急事的,及时给予代办帮办服务。 3、除法定的规费以外,不另收取代办、帮办费用。

四、村便民服务点工作和值班制度 1、设立村便民服务点,各村村委主任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包村干部或大学生村官为中心工作人员,各社社长为中心联络员; 2、服务点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开机为民服务; 3、实行代办事项一次性告知,减少村民无效往返; 4、及时受理、代办、转办、催办村民所需办理事项; 5、除收取正常规费以外,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搭车收费; 6、自觉接受镇便民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村便民服务点工作职责 1、受理办事群众的咨询、留言、转告等事项; 2、受理服务对象的代理服务申请,代为办理申请人的具体事项; 3、做好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的记录、答复、转办、督办、反馈和归档; 4、及时向镇领导汇报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的重大问题,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供领导决策参考; 5、配合上级政务服务部门做好审批项目的现场勘查工作; 6、按时向镇便民服务中心上报统计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村级便民服务工作人员职责 1、努力学习,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业务水平;

高阜镇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高阜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09]18号)、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资发[2009]3号)和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府办字[2009]1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镇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建设法制、服务、责任、高效机关,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全面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贯彻抚府办字[2009]18号、资发[2009]3号、资府办字[2009]13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着力点,以“机关效能-项目建设年”为契机,以便民利民、公正公开、务实高效、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和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进一步推进我镇政府和基层站所转变职能,创新便民利民的服务方式,创建优质、高效、便捷、规范的政府服务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便民服务中心的设立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在镇政府,业务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李中文同志兼任,专职副主任由余明同志担任。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民政农医、水利土管、农业计生、劳保财税等4个窗口,每个窗口设工作人员1名,各窗口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现有工作人员中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有相当文化程度的业务骨干组成,实行公开集中办公。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 负责受理服务对象的政策咨询;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领各类证照事务、核发各类批准文件;提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有关公共服务;负责投资项目及其他事项的全程免费代办工作。 (三)各个办事窗口的职能和受理项目 1、民政农医窗口 负责全镇辖区居民民政事务受理申报、事务办理和农村合作医疗相关业务的办理。具体包括以下项目:农村低保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核、农村“五保户”的办理、大病救助、临时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款征收、大病统筹报销、住院医药费报销、慢性病办理。 2、水利土管窗口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

【范文一: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逐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相关办事程序,在为构建和谐卫闽、促进我镇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共为群众办结各项便民服务事项181件,提供各类服务86次,群众无不交口称赞,一般事项在一个地方就能很快办好,在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的同时,我镇将继续加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现将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服务职责 我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以来,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镇从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入手。一是建立领导班子。便民服务中心设6个窗口,工作人员6个,主要从民政、计生、综治、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抽调的人员组成,其中计生办、民政办和综治、信访全员入驻,从而构建起统一行政审批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大大方便了群众办事。二是切实推行“七公开”,即: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请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结时间公开、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公开。三是

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双岗制、和考勤请假等制度的建立和对窗口工作人员的严格考核,逗硬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 二、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 我镇实行便民服务中心与乡镇政务公开一体化,在推进我镇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过程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互相补充、互相监督、互相促进。在便民服务推进过程中,根据镇情,我镇将“突出重点、创新形式、规范程序”作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来抓,提高了全镇便民服务水平。在便民服务建设中,我镇注重创新工作思路,做到“四个结合”:一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与便民惠民服务站工作相结合;三是把便民服务工作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四是把便民服务中心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这“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便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实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三是促进了依法行政;四是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党群、干群关

2021年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提高社区便民服务质量,扩大服务项目规模,通过社会化的途径,使服务与居民需求实现真正的对接。下面是有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滁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全椒县司法局的要求,为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努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在武岗镇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目标,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主线,以构建法律援助便民长效机制为重点,强化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

“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自20XX月结束。主题活动期间,进一步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要按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民生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拓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努力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强硬件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方便。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的社会形象,全面推行“四心”、“五个一”便民措施,即用热心、耐心、爱心、诚心对待每一位求助者,对前来咨询群众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句礼貌问好、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请喝、一个满意答复”。 (三)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全面实施“法律援助公示牌进千村”工程。设置法律援助公示牌,列明法律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援助热线、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实施“万名法援明白人”工程,在每个村(社区)培养10名以上“法援明白人”,使他们成为法律援助的宣传员、信息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最新)

配龙镇从成立了便民服务中心以来,做了大量的便民服务工作,群众反映良好。现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便民服务工作。通过大会,全体机关人员认识到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保护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保障民和,促进民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办事公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镇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朱鸿飞为主任,李燕同志为常务副主任的便民服务领导小组,全面指导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二、成立服务中心,添置办公设施。配龙镇便民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后,服务中心包括民政、农经、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国土、村镇建设、财政、等7个工作窗口,以后还将陆续扩大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窗口。为方便群众办事,镇政府特意在政府大门外安排120平方米的办公室为服务中心办公室,各个办事窗口都把自己的工作职责、服务内容、办事流程挂牌上墙,并放在显著位置。政府还为便民服务中心添置了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从而确保服务中心更好的为群众办事。 三、中心热心服务,群众反映良好。便民服务中心成立后,各办事窗口工作人员都认真工作,热情为老百姓服务。民政窗口接待群众咨询及开展困难救助120余件;劳动保障窗口办理就业证、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20余个,调节劳动纠纷3起,办理农村养老保险5900余份;计划生育窗口对全镇流入流出育龄妇女进行了妇检200余人次,发放一孩服务通知单120多份,孕期营养素30多份,免费查病、查环、查孕,对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进行了摸底,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0余次,接受群众咨询70余次。我镇成立便民服务中心,把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工作窗口集中,极大的方便了人民群众,群众只需到便民服务中心一地,就能办理原来要跑好几个地方的事,老百姓十分满意,反映良好。 成立以来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单位都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方便群众,尽快、更好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纯在问题:主要是乡镇人员少,要处理的事情多、杂,造成很难做到全天候的在中心办公。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特色 (一)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延伸服务链条

2020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2020年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2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认真学习贯 彻党的十x大、全国第十三次、全省第十x次民政会议及区委十三届 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 提升为民解困、为民服务能力为重点,扩大96345的服务群体,更好 地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特制订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市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党委领导、 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竭诚为城乡社区居 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免费服务信息,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 活动。 二、总体目标 实现96345便民服务全覆盖并规范运行,打响“96345,我为您服务”的口号。把96345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规范化运作的便民服务 热线,使市民及单位能及时享受到快捷、方便的服务。加大对“96345”热线的宣传,扩大规范统一、管理有序、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网点, 开展96345便民服务进城乡社区活动项目。 三、计划安排 1、继续推进服务中心建设。一是拓宽宣传途径,利用传统节日 (如元宵、端午、中秋、重阳等)和特殊日期(学习雷锋纪念日、建 党日、建军节等)加大宣传与服务,在中心定期开展“每月5日,快 乐志愿服务”,结合蓝天义工服务社的“义工服务,欢乐你我他”的 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96345走进街道、走进社区、走进家庭”等宣传活动;二是发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通过华数电视、余

杭电视台、城乡导报、电信平台、××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微博、96345网站等等,让市民动态了解96345的服务情况;三是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业单位,加大加盟企业审核力度,与加盟企业签订协议书,并对服务优良的加盟单位进行表彰;四是每月编辑《96345简报》,及时更新加盟企业、便民服务数量,增强服务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积 极性与主动性;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社工职业道德、岗位技能学 习培训交流,对96345联络员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活动。 2、扩大96345的服务范围。一是拓宽96345便民服务领域。通过 规范服务网点,引导社会组织和社区服务业单位参与服务,实现96345便民服务与“0”等有关服务项目对接等举措,增强便民服务能力。二 是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巩固“区级青年文明号”、“区级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成果努力争创“敬老文明号”;三是突出服务对象,完善老年 机及一键通的安装及信息输入工作,优化服务平台。做好残疾人和老 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 3、完善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支部和党员“双报到”内涵,实 现志愿服务常态化。以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每月5日,快乐志愿 服务”为平台,扩大志愿者队伍,把党员志愿服务充实到快乐志愿服 务队伍中来,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参与服务活动,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解、婚姻家庭指导等服务。在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创新设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以新型互助形式,把志愿服务“双报到”制 度推向深入。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读书月” 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调动工作人员学习积极性,增强学习的实效性。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创新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深化窗口单位服务举措。突出中心便民服务特色,进一步完善 窗口单位便民服务举措,着力在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理念、畅通 服务渠道、建立服务载体上进行深化和完善。区96345便民服务中心 以“96345服务热线”、“每月5日,快乐志愿服务”和“志愿服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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