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自检自查报告(未检)

自检自查报告(未检)

自检自查报告(未检)
自检自查报告(未检)

自检自查报告

我院第某某检察部严格按照《某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监督的方案》要求对我市辖区内各乡镇、街道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式排查,收集整理了台账资料,现将我院第某某检察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检察监督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社区矫正的基本情况

基本底数情况:截止000年000月000日为止,我市现有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00人(动态数字),社区矫正类型全部为缓刑,其中男性00人,女性0,其中就读在校学生有00人。近两年来,我市辖区内均无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再犯罪率为0。经与我院第某某检察部沟通核对,未发现存在未成年矫正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向检察机关信访、控告、申诉等情况。

二、自检自查中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1、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表与成年人分开进行,熟悉青少年成长特征的工作人员参与矫正工作。

2、某某司法局未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手机(手环)定位监管。

3、未采取有益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管措施,开展思想、法治、道德教育和心里辅导。

三、针对问题提出的解决措施针对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我院将区别情况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书。就以上自检自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的解决措施如下:

1、严格督促某某司法局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与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别进行社区矫正。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对象,进行专门的管理和教育,遵循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理念,因人而异、因案制宜制定矫正方案,实行个别化矫正,采取思想法治、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等措施,促使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2、目前某某司法局在社区矫正的管理中未使用电子定位装置,我们将建议某某司法局对符合法律规定,需要使用电子定位装置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用电子定位装置进行监督管理。

3、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在给每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确定矫正小组时,主动吸纳社会上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中熟悉未成年身心特点的人员参与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