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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届优秀毕业生公示通知

二〇一〇届优秀毕业生公示通知
二〇一〇届优秀毕业生公示通知

二〇一〇届优秀毕业生公示通知

根据兰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二级学院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现对拟评选的275名优秀毕业生予以公示(名单附后)。若有异议请于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四日下午五点之前与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5259799 周老师拜老师慕老师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关于表彰2010届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兰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学院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高度重视,精心布置,认真推荐,保证了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在公示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韩丹丹等275名同学“兰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以资鼓励。

希望各学院树立先进典型,培养向先进学习的良好风气,激励同学们奋发努力,开拓创新,全面发展。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为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合格人才,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日

2010届优秀毕业生名单

韩丹丹曹旭关敏陈婵姹杜瑚林吕绍娟苏海燕李永浩李欣刘丽王文青王思瑶袁宁晨郑楠周伟波葛芊芊王程燕李佳蓉廖雅丽陈晓冲许懋张淑真谷丽娟张珊珊焦晓玲张月王英峰李鵷楚晓勤杨丽娄会友宋狄威孙文凯毛丽婷史荣刚成茜朱琳袁晓辉黄金强董旭阳俄淙瀚严静雯宋威王薇简丽娜顾东亮艾小琦刘恋闫黎明刘子泰姜媛媛贺婷婷张文珊吴燕胡春玲谢永年贾海霞雷蕾刘国燕白小娟陆昕辛淑敏袁海成王艳蕾李佩佩陆伟伟任娟娟岳海霞李彦珺宋文全王秋月李龙刘婷孙亚军王叶丁彦青张伟华赵天俊范文强王慎王倩竹朱蕊张文卿马丞庆孙婷婷王道霞汤超刘文霞路志坚闫滕滕刘纳利刘瑞李厚云梁慧王璨王荣吕丽娟项涛王倩男龚艳吴琼白惠文孟城陈丽芳马秀娟王倩杨柯杨丽会刘楠楠殷谦杨红艳杨帆杨璎琪李卿

庄璐韩珊娜徐舒淇曾艳梅石莹莹焦彩霞秦鹭杨阳刘欣石军文程林杨晓红张小娟杜昕白丽萍杨旭孙青王梦怡杨亚男范洁张晨李丽麻海丽宋雪贾楠李晓龙彭仁先王莹丹高颖张小楠米莉娟李清张树宇刘伟李博涛李建良刘娟林李雪刘倩王虎魏朝娟韦旅婷党略邹蓉苏新华申杰吕兴玲李含宝陈凌刘金芳常苗张稳霞吴倩商晶马万里马红霞芦永红杨旭李蕊蕊高霞刘静刘巧云王佳姚烨郑立杨黄蓉苏玉军夏连博明鸣靖永霞王鑫星雷清梅康玉婕张芳李强强杨雪杨利魏臻李婷婷秦檬李霞宋合兰张成牛凤娥熊兆飞焦敏敏孟令美岳华张丽丽张玉静刘伟平黄德峰丁慧君孙慧霞李娟王鸿霄赵鹏彩刘岩岩王健杨阳马静朱斐田明霞宁玉洁刘潇韩翦桐鹿参张玲刘念弟曹际娜窦蕊赵春凤牛丽锋晏万琴宋鹏飞罗焕高丹孙彩霞周毛草张帅李子文马高飞杨宗虎史娇熊晓红赵春梅张正昌张栖王蓉刘月升王丹陈海伟

李艳霞慕榕杨鑫游江北王小易王婧黄晓琴陈永静张怡婷冉燕燕邵昭菲王慧芳谢菁菁张栒菁周玫彤张宁馨俄晓凤张聪聪付丁丁吴海婷武翠青郭霁魏琴胡彦江李新兴丁海虹付芬杨世琴许衍红

2015届中国药科大学推免生名单公示

201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的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药大教函〔2014〕11号)和《中国药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药大教〔2006〕135号)的文件精神,经有关院系按程序组织推荐、考核,推荐以下384名同学(名单见附件)获得中国药科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资格。 公示期:9月19日—9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9月22日17:00前将意见反馈至教务处。电话:86185207,联系人:彭老师,电子邮件:pjy @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18633964.html,。 中国药科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19日

附件: 院部系:药学院共 154 人 专业姓名专业姓名专业姓名药学(药学方向)刘熠药物制剂阮思达药学(药理方向)丁杨 药学(药学方向)李江硕药物制剂杜适药学(药理方向)官丽欢 药学(药学方向)赵沁媛药物制剂包圆圆药学(药理方向)李雪萍 药学(药学方向)何子豪药物制剂朱勇药学(药理方向)夏念 药学(药学方向)王欢药物制剂杨二爽药学(药理方向)朱良 药学(药学方向)潘微彤药物制剂耿天娇药学(药理方向)廖红卫 药学(药学方向)许丹丹药物制剂张翠婷药学(药理方向)李成园 药学(药学方向)顾慧琳药物制剂武佳玉药学(药理方向)向鹏君 药学(药学方向)叶思药物制剂袁盛霄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任欲然 药学(药学方向)孙丽涵药物制剂葛英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陈宇 药学(药学方向)赵丹丹药物制剂金雨婷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徐珩 药学(药学方向)姜蕊琪药物制剂冯敏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王遣 药学(药学方向)彭伟青临床药学杨霞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苏媛 药学(药学方向)吴珊湖临床药学陈湉傲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于瑶 药学(药学方向)张燚临床药学高菲菲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费禹翔 药学(药学方向)徐炯临床药学潘奕彤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戴爽 药学(药学方向)李天琪临床药学赵奕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陆冰榴 药学(药学方向)苏月临床药学任光辉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谷世寅 药学(药学方向)刘琳琳临床药学尹航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马晓菲 药学(药学方向)席佳越药物分析陆炜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吴荣洁 药学(药学方向)张束炜药物分析唐崇壮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周启蒙 药学(药学方向)赖嘉卓药物分析王赟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朱秋文 药学(药学方向)席颖药物分析薛亚茹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伍悦 药学(药学方向)黄昊哲药物分析李薇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徐畅 药学(药学方向)张倩倩药物分析乔洲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冯臻 药学(药学方向)闵红萍药物分析张倩颖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戴量 药学(药学方向)※朱书雷药物分析江咪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吴崇富 药学(药学方向)※余静药物分析高长醒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席婉琳 药物制剂梁海莎药物分析王璐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元子青云药物制剂郭李盈药物分析刘天娇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栾佳琪 药物制剂边琼药物分析王琦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周淑喜 药物制剂潘楚玥药物分析李少元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严勇 药物制剂陈柯戎药物分析秦智莹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陶怡 药物制剂韩悦药物分析郑梅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马宇 药物制剂周安维药物分析王瑞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薛夏琳 药物制剂何昀药物分析陈梦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林娜 药物制剂陈丹丹药物化学陈德恒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周先豪 药物制剂杨芸药物化学黎漓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周洁 药物制剂赵美慧药物化学朱婕药学(基础药学理科基地) 田春莉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模板】

省校系建〔2020〕6号 河南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评选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省校决定在全省电大开展评选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成人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春季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名额 河南电大优秀毕业生名额按春季应届毕业生的5‰推荐(不足1000人最多可评选4人,500人以下最多可评选2人)。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

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 三、报送材料 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栏只需复制电子照片即可。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见附件3)。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成绩)。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市级电大、直管县电大要按照《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省校系建〔2016〕23号)文件要求,做好组织发动、评选和推荐工作,将职责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对候选人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2.疫情期间,在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同时,于2020年5月25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电子版送指定邮箱:(******) 地址:XX市郑东新区龙子湖北路36号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东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北侧系统建设处学生科。 附件:1.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汇总表 2.2020年春季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撰写要求

2018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育民乡中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2018年5月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学生核心素养的培育,鼓励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在广大学生中树立榜样,带动全体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继续在学校九年级毕业班中实行评选优秀毕业生制度。为了确保评选及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真正发挥评优工作导向作用,现对评选及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条件 1. 有高尚的道德品质,爱国守法、明理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2.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学校,关心班集体,自觉遵守学校纪律,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和利益。 3.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上有益的集体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艰苦朴素,言行一致,谦虚谨慎,模范遵守中学生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综合素质评价为B和B等次以上。 4、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不吸烟,不喝酒、不打架、不参与违法或不良行为(政教处负责审核)。 5、符合上述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2)能够主动参与学校管理,在志愿服务、学生社团等活

动中表现优异,受到师生广泛赞许的(政教处负责)。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钻研,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和实践技能,勇于创新,学年内所学课程总成绩为优秀等次,单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4)代表班级或学校参加过校级或县级及以上各类音体美等竞赛活动,获团体或个人优秀的奖及以上的。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当年初三年级应届毕业生。评选名额为每班3-5名,总数不超过年度毕业生人数的10%。 三、评选推荐程序和办法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先由各班自行组织民主推荐,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后,将评选表上报学校政教处、教导处进行资格复核,合格后,在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最后报校长审批。 入选学生填写育民中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由学校作为校史资料留存。 四、评选时间 每年五月初进行班级评选,中旬进行资格复核、公示,在学校毕业典礼上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榆树市育民乡中学 二0一八年五月

大学生优秀毕业生评选格式

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就业[2012]1号文件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并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评选范围为我院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 二、评选标准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遵纪守法,道德高尚,行为文明,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一定的影响和较好的群众基础。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规违纪行为。 3、热爱所学专业,崇尚科学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全面发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科成绩在本专业处于前15%,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百分制)。 4、在校期间获得过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获得国家级奖励(不含面向特困生的国家奖学金)的毕业生优先推荐。 三、评选组织工作和评选程序

1、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应当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全程综合测评,各系要认真审核每一位参评毕业生的综合表现。 2、优秀毕业生将以系为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参评学生要如实向本系提交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如实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装入学生档案,一份学校留存),各系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严格审查材料,各系要出据该生在校期间的各科成绩证明,并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二)。 3、各系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评选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标准,按程序操作,保障广大学生和教师的知情权,评选结果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四、表彰 被评选上的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有关材料装入本人档案,做为就业及以后评职、晋级、提职的参考材料。当年评选的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将在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上公开宣传。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各系务必于4月16日上午12:00之前按照要求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及《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EXCEL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1、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评选登记表.doc(一式两份); 2、河北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情况登记表.xls

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校本部)

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公示名单(校本部)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57人) 翟龙杨俭杜建訸葛敉瑞杨强林飞鹏 彭华贺芳伟陈丹庾用桥朱俊波张云龙 姜远勇古小明曾飘凌海宇欧锋彭成开 熊英杰朱善宽尹鹏华赛男任大伟李强 舒瑞高兰青彭思淳田谍金邱启零倪祎荣 贺圳于彤许涵胡文竹彭佳王旖旎 李长光段熙鲁岳梁中岚高志波申纯燕 王晴蒋一森王鹏苏贞旅杨栋彭巍 王倩曲云亮黄鑫杨阳贺荣贵谭朝凤 伍紫葳欧阳文娟王殿龙 土木与建筑学院(59人) 官志涂靖樊婷婷桂雨蕾刘本丽杨芳 吴晓斐陈霜王恒谢奇虢玉标刘思琴 叶梦昕谭广华张瀚钊成望江郑园张永强 徐雷涛田亦昕谢民滇李俊刘伟车敬珂 余焕王佳缘陈婕黎强宋安邦雷志杰 陈运鹏韩志辉肖坤杰廖斌唐杜鹏欧阳璐 曹琨王泽华王梅珏倪子楠李克凡罗迎迎 徐佳伟余昭梁丽琨肖姁祝临峰张加贝 罗逍宇蒋卫安志民贺屹吕楠黄荣健 袁葵李江浩胡勇曾志辉刘迪爱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42人) 卢珊贺青方佳智夏星刘渊博苏莹 于跃李明康汪三林张波王奉阳齐亚鹏 李文秀李宁张堃冯开兴彭公阳温宏波 彭笠徐小锋何靖李舒雅朱诗卉杨国 李佩刘竟飞张婕郭书振娄春伟肖文武 邵磊刘思佳向青青王鹏任俊凯王壮 叶城保李科唐偲蓓陈华黎家豪范广建

水利工程学院(31人) 邱朝岭王佳丽钟婧玮谢佳颖刘玟君黄文萃 傅小姝廖褀程静征韩珍珍刘桉迪薛亮 喻明杰雷朋袁加兴刘泳志陈卓陈瑞 张岩牛浩蕴乔赵阳王嘉梁向学敏陈桐清 王祎昱李耀宇闫坤朋吴霖谭琴袁瀚宇 刘芳枝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37人) 黄睁周婧宁张垭琦王蒋静陈洁陈林卢奕蒲添歌王家明彭沙沙杜飞达杨磊陈方雨刘楚怡杨笛谢李为罗丹钟佳妤杨伊玲朱娜娜魏飚男魏丹李丹李春凤肖麟祥欧阳纯子曾瑶韵张晴月王树千邓志平何强武龙任泽云陈月娇石珏王若旭何映林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30人) 卿梦霞苏琳卢倩王煜翔廖宜思张蜂鸣 白璐王东方刘帅文聪郭永飞彭畅 卜宇鹏杨超王丹琼潘鹏蒋志帅练小倩 甘蓉丽彭博王超奇尹星黄威陈惜玉 罗涛张瑞李辉赵维新彭叶王东鹏经济与管理学院(59人) 高敬罗欣彭楚蒋慧荣何子烨唐鸣子 童颖袁文强纪惠娜马慧陆以琳郑福东 史秋蓉王柳郭心怡徐椰慧满桥利章松枝 申达师苗张惠子方芳何佐依刘玲 曹柏友潘斌谭敏廖雅婷郭奕峦刘菁 曾立惠刘益民翟雅琪屠领杨依旖唐一心 邓洋丁曾真伊鹏飞邹育芳王欣欣王颖 周美林夏娟秦晓雪潘婕卢泸王雪晴 熊彩依陈剑明肖雪妃董力周尹舟魏伶倩 谭哲苏欣悦周芳宇肖婷韩佳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2人) 王豆豆方傅强张洪龙周瑶瑶吴姗朱焕

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工作,学校决定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实践技能,在校期间学位课学习平均成绩80分以上,无不及格科目。 4、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5、大学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6、在校期间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一次以上(含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以上(含两次) 7、在论文工作中成绩突出,取得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对国家经济建设有较大的实用价值,给生产建设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并在国家核心学术刊物发表与论文有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者。 二、具体要求

1、有申报意愿的同学请与xxxx年xx月xx日将申报材料交到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xxx 电话:xxxxxxxx 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

优秀毕业生评选说明 1、想申请的同学请认真填写相应表格(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基本情况一 览表(电子版)、吉林省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中“业务部门签字”处为学院领导签字;“学生工作部门签字”处为学生处签字盖章(须学院填写评语)。 3.申请的同学必须提供发表论文的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的同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上相应材料,过期不侯

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优秀毕业生评比方案

西吉职中 优秀毕业生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能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态度端正,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身体健康。 5、评选比例:按班级人数的6%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各毕业班按比例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政教处主任、毕业班班主任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然后由主管校长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优秀毕业生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学校在毕业生就业中给予优秀推荐,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资格申请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有一门(含一门)以上不及格。 2、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 3、在校期间犯有错误,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造成一定影响者。 四、“优秀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 1、入学以来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单; 2、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西吉县职业中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原则:公平、公开、公正、民主。 2、评选结果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为五天。 六、名额分配如下: 2012级(1)班: 3人; 2012级(2)班: 3人; 2012级(3)班: 3人; 2012级(4)班: 3人; 2012级(5)班: 3人; 2012级(6)班: 3人; 2012级(7)班: 3人; 2012级(8)班: 3人; 2012级(9)班: 3人; 2012级(10)班: 3人; 2012级(11)班: 3人; 2012级(12)班: 3人; 2012级(13)班: 3人; 2012级(14)班: 3人; 西吉县职业中学 2015年5月16日

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关于评选2012届省、市、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湘教通[2011]5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已通过2012届毕业生资格审核的学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 7、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8、省、市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一次; (2)两次(含两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奖励。 市级优秀毕业生要求: (1) 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至少二次; (2)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市级奖励; 二、推荐名额 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院系本专科毕业生总数的5 %以内,省级优秀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重庆工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改革的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学校决定每年在应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特制定本评选办法。一、参评对象在校期间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应届毕业生。实行学分制年级学生中,于违纪或学习成绩不佳,超过五年以上仍在读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校规校纪,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政治上要求进步,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并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曾被两次以上授予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标兵”、“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或“文明大学生”、“科技学术创新活动先进个人”、“体育活动先进个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志愿者服务活动先进个人”、“自强不息立志成才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感动校园”当选人物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市级及以上同类荣誉称号,并一直表现突出。 3.在校期间学习勤奋,成绩优良,教学计划规定必须修读的课程无补考;获四次三等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二等以上奖学金或两次一等奖学金,奖学金同一等级内不够评选规定次数时,可用一次高等级奖学金替代一次低等级奖学金;非外语专业本科生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合格

湖南师范大学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湖南师范大学201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游俊健陆辉向梦玲王俊伊何欢肖君兰张轶周胜蓝晏瑶赵洪浩章艳黄江媚银鑫叶清田丰范婷婷张大文张晴宋胡丹张许方李灿赵雪梅段佳颜云坤朱颖军罗琴唐莉蔡金林袁慧芬张金萍范郑晓刘源方嘉戴雅伦董雪娇黄菲蒋云希龙潮龙欣吕媛施岳俐颜娇杨祖勤赵姝颖曾昆姣周思娴廖云飞王凤周果皮振东刘畅刘贞贞朱婷牟海频张谦毛佳李桂玲阳全袁园园邓雪凤吴佳南周沙马超玲金一钟振东郑台青杨明陈晨尹剑蓉文敏刘珊玲姜明洁谢聪何瑶王杨凤李玮玲刘欢朱高源唐文林尹文俊丁跃芬王花莫丹刘婧罗中海吴佳敏张雅南邓杉文奇胡明芳成雨萍叶斐寿欢涛张琴叶晓颖黄华丽邓理思唐雅玲陶俐芝王蕊刘文进胡嘉丽韩小月石志彪王慧王丹唐琪罗琪陈青莫洁丽马洁孙艳刘李杨楚珺孙楠袁艳红王燕培曾斌王宁周晖吴迪郭涟莲肖茹丹惠雨晴黄雅方王依晴赵晗刘玉萍阳梅丁上张哲漆师芹廖早红郭念舟曾路瑶王晶晶杨晓彤刘佳璇罗晓峰葛亚婷袁柳蔡丽诗岳金玲谢伟史洋洋孔维姣段晓利徐逸伍家希郭佳萌熊韵坚冉雨萌谢良驹钟芝莹尹珍夏梦婷李娜赵宇成谌名刘一佑刘博怀肖保平王雪娇岳念琦张艳艳黄如意高银彬周奥博李迪朱迪蔡方吴泳霖李静王璐滔喻飞皓廖志丹向爽陈岳桂刘慧琳陈艳红米静王维张珂唐丽佳孙永超徐琦梁瑶田婷戴莉林焕清邵瑞王慧宋玲宋肖瑜周勇万琴余坤喻喜严盈盈姜广岩王梓俨陆鑫磊杨彦斌王莹君张敬响韩琼牛凤洋葛如玉苏蓓郑奕亭唐清莹周姝王娇李薇陶梓杨陈昱初陈菲刘禛祎欧阳彬俞心瑶邹嘟宗小琦肖湘平倪秀红彭利双林夕蜂孙琳蔡亚玲王乐乐黄馨亿吴琳莹杨玲高丹丹曹秋盈王宁洁孙晴霞乔兰婷邓焱丹张微微陶思含李亚蕾徐勤李芷岚杨亚男张硕王维薛凤张竞成欧阳美玲程石婧申艳妮陈颖易珊孙明旭肖志宇殷亮夏蕙琰刘箭锋彭满娟邰智刚李嫒嫒连淑桦李海平邓彬彬刘文聪申美娜姚玉嫔朱雨绯杨慧洁陈春香杨冠军陈宇迪倪雪宋玥姚兰王玮王静茹商盛阳王悦谌珺朱姝邓之祺许飞燕张本强邹思逸范璐肖敏邓化琳郑维石雯罗义龙黄博谭元仁余佳乐熊玮刘凌峰龙腾雷强张威肖辉继吴思奇吴阳朱旭陈伟刘天星张瑾瑜李娜贺丽徐超男郭程王恋胡文易楷毛博张芸碧姜宜利向清兰张娟李艳艳陶前姜方平徐婧冯雅婷张娜钟丹欧阳群英方俊逸谭巧玲张静文罗雅丽娄圆圆蒯浪申思宇朱柳斌周慕茜蒋佳斌樊玲陈亦彬徐孟珽葛亚杰段会莲李亚静单泽宇杨艾菁廖璇汤智姚玲美郑彦红朱赟婷邱恺孙程尧黄子琴蒋博王璐璐吴咏絮周子郁王巍段丽君文蕾席小龙刘小智欧阳唯一方婷婷熊桓嘉颜湘袁志高王欣怡肖方慧杨露缪俊豪林新新荣森宋文顶潘力石慧敏朱瑾耿宁谭芳王亚兰廉婧肖春花翟梦迪卿雯顾思旖金晓晖谢海燕冯玲易彬周吉凤唐琴梁权琦朱亚军青颖高路刘兰操声斌陈娇娇杨笑笑周麟虹胡玉涵吴昊宣李雪邹智魁聂璇罗熠孙栎颜荔夏佳其沈晓凯曾凯婷王春燕魏雪滕贵花孙志伟董玥刘恩泽李毅君朱毅豪刘白云孙冰王艾华吴丹张建平田婧雯覃墨添曹忠来陈聪李璇秦琴周干龙刘思源李源昊周锦昊马坤吴英茹李楠张丽高博杨易左丹柏伟杰成宁湘刘秋香陈旭陈祥海孙健张丽芳濮湘华李妙夏金璇杨咏梅陈咏梅赵倩张震刘童堂汪黎梁丽洁李煜吴菁王惠代无双严婷熊艳秋覃伟归旭琪晁阳朱意曲欣玥张嘉璐龙宛滢王振祥朱威张依胡秀娟吴婉靖杨泽彬邓文建张佳璠周烨晗蔡越汪淑婷吴菲菲颜婷李叶彭大千许晓劼高煜明管佩天王翊瑄诸奕翔陈娅婷孟嫦誉孙妍唐佳乐郭曦刘欢童淼袁泽邦李丹谭梦泽李而为俞彧唐贤陈江俊李谦陈孟琪陈珂黄志微谢玲徐陈宠傅宇驰徐梦莹黄菲菲田佳玮杨颖徐妙张慈轩张楠李珂欣朱雪芳江彬晶

关于评选2016届优秀毕业生通知模板

校政通〔2016〕3号关于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的 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发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评选2016届省、市、校三级优秀毕业生和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坚持正确积极的择业观,主动面向贫困、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2、两次(含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部、省级以上奖励。(三)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至少二次; 3、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四)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含学校、学院级优秀党、团干部)至少一次;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学校或学院级奖励。 -2-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Document of selection methods for outstanding universi ty graduat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一、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模范遵守 校规校纪。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专业基本功扎实,有较强 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课平均成绩在全班前25%以内。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注重全面发展,在校期间本科生至少四次、专接本及 专科生至少两次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5.有正确的择业观,就业态度端正,能服从国家需要,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因违纪而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

2.在校期间有一门以上课程成绩绩点在2以下者; 3.在择业过程中,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关系,表现不好者; 4.本科学生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及表彰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必须高标准、严要求,在符合评选条件 的前提下,各专业的评定数应控制在毕业生人数的10%以内。 2.优秀毕业生奖励办法 (1)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发优秀毕业生证书。 (2)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可获得学校一次性奖励。 (3)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与三好学生同等对待。 三、组织领导及评定办法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各学院由党总支(党委)组织 领导,学校由学生处(部)归口管理。 2.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对象为我校本、专科毕业生。

2015届贵州大学本专科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

附件 2015届贵州大学本、专科 优秀本科毕业生名单 一、省级优秀毕业生(共231人) 人文学院(6人) 尚贵君莫荣倩王洪刚袁艳秋陈亚杨发荣 外国语学院(7人) 黎萍陈芳芳况春琳钟情王韵含赵堃灵冯诗茵 艺术学院(14人) 樊庆谨张敏娟薛镇杨凡陈羽张鹏张鹏雷蓓蓓位鑫鑫陈姝璇钟琦王芳胡冰赵乾 法学院(3人) 赵超杜金罗昌玲 经济学院(7人) 胡聪孙曙涛赵硕宋琪卢典朝李艳菊刘光远 管理学院(18人) 陈悦邓青青周奇谢安琪张东邓志刚罗鑫赵红艳李荣苗银家

陈其荣李安康丁丽谢礼媛袁荣丽朱锐周捷王彩霖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6人) 石继红胡鹏袁倩楠陈婷屈赛王懿 公共管理学院(11人) 王卫邹秋娟杨芳菲宋岑岑梁爽刘瑜萍罗志程邓航贤龚潇涵韦光会任浩琼 体育学院(2人) 边蒙蒙刘晶晶 理学院(7人) 王修修周荧石美李雪松穆世林李岳楠谷豆豆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6人) 蒲津川刘立洲李琰魏坤雷刘梦珠陈祥巧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8人) 王香莲程卓罗锐徐睿赵丹李晓雪张慕雪王超民 化学与化工学院(12人) 吴静杨晓健雷志良安虹铭秦彬皓赵博文贾伟晨马苗苗刘兴丽赵健敏黄崇田发明 —2 —

机械工程学院(17人) 王雪健陈敏魏永娣吴志勇朱佳晶肖载鸿林裕山袁雅阁贾红鹏张宏达王星燚何愿申泰昆余家洋张敬冲程振兴朱春兰 电气工程学院(11人) 吴有专张媛媛盛琪朱弘祺陈婷婷夏秋萍朱余林赵文超杨军霍俊海吴生炎 土木工程学院(17人) 邓南忠王俊博刘星炎李巨烨李明崔健徐子昂冯晓楠姚文凡周承颖何金明郑红超李春琦李嘉楠刘宇杨云朱姝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3人) 骆肇阳李礼黄铭海 材料与冶金学院(9人) 任倩汤启波李历阳郭红伟刘窈伶武兵杨婷曹毓鹏孔文晓 矿业学院(9人) 李涛别雪祥张尧尧白雯石扬李业曾永福刘建米雪竹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0人) 向先旭徐光富赵磊石顺权黄海澜

【VIP专享】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名额分配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评选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 通知 各系部、院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典型和示范引导作用,培养大学生努力学习、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创先争优的高尚品质,根据《许昌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结合当前 实际,现就做好2015年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院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院级优秀毕业生按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 生人数的5%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人数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按照《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评优评先办法》进行评选。 三、优秀毕业生待遇 学院对被评为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优秀事迹材料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

1.各系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广泛听取学生意见,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按本通知规定的比例推选出候选人名单,经系领导审查后,报学院学生处审核,由学生处报学院批准。 2.各系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学生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 3.请各系务于2015年4月9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名单(Excel电子版)、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院级一式一份,省级一式两份)报学院学生处,逾期不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2015年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2015年4月8日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2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16年5月18日第8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鼓励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比例 第三条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为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 第四条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分为校级和市级,其中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 第三章评选条件 第五条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生活健康向上;

(四)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者“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之一; (五)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导致就业协议无法履行的毕业生不得参评。 第六条以下两类毕业生,在符合第五条第一、二、三款条件的基础上,学校直接授予其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推荐名额,并可优先推荐其评选市级优秀毕业生:(一)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 (二)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第四章评选程序 第七条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毕业年级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三)学校审核 学生工作部对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并提交学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长师院发〔2014〕号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评选2014年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才,进一步培育和形成优良学风校风,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评选表彰2014年普通高等教育优秀大学毕业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范围和对象为具有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类别 1.校级优秀毕业生。 2.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指标 1.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0%推选。 2. 市级优秀毕业生按各二级学院毕业学生人数的1%推选。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模范遵守和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或通报批评。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其他各项活动,取得突出成绩,体育成绩达到国家锻炼标准,身心健康。 3.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 (二)具体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 (1)学习勤奋,总评学习成绩优良,各科(包括考试和考查科目)均无补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较高。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一次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大学期间学年综合测评成绩位于本班前30%。 2.市级优秀毕业生

市级优秀毕业生人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其评选条件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学术科技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 (2)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或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五、时间安排 1. 3月28日各学院完成评选推荐工作,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审批表报学生发展与服务工作处1307办公室(含纸质和电子版及相关证书复印资料),联系人:黄艳青,联系电话:72790138; 2. 3月29日-4月5日学校组织复审; 3. 4月7日-4月11日学校公示拟评选校级优秀大学毕业和拟推报市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单。 六、相关要求 1.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规范填写市(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样表附后) 2.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宁缺勿滥;要坚决杜绝评优、推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借鉴参考阅读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和创新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一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 1.在校期间三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第四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专科生: 1.在校期间两次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 2.在校第三学年达到三好学生标准,毕业设计(实习)成绩优秀。 3.在校期间未发现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学生本人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经院(系)研究,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校批准。 2.推荐人数控制在4%以内,优秀毕业生的批准人数控制在3%以内。 3.优秀毕业生经学校批准张榜公布,审批表归入学生档案,发给优秀毕业生证书及奖品。 4.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二为认真抓好大学生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风气,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

系,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今年学校继续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予以表彰。 一、评选条件 1、关心国家大事、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心社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认真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已取得突出的阶段性成绩。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研究生申报者应具有较好的学术理论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校期间发表(含录用)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和影响力应高于本专业学生发表论文的平均水平,博士研究生应取得创新性的成果。 二、评选范围、比例及工作时间安排 1、评选范围为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学生,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人数的10%; 2、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三、评选和奖励办法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进行评选,认真做好评优佐证材料(荣誉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的收取、审查和备案工作,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包含研究生文章情况认定说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2、毕业前学校授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发给证书,予以表彰,并载入本人档案; 3、对于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但需提交真实详细的证明材料; 4、对于在二三线城市国防航天单位就业的优秀毕业生,各学院应给以积极

南京师范大学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南京师范大学推荐201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相关文件精神, 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本着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 (3)品行表现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40分。大学外语修读其他语种的学生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5)身心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二)破格推荐条件 符合下列破格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破格推荐。 (1)专业学习特别优秀,且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者,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要求及课程成绩的要求可适当放宽,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425分并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水平考试(艺术体育类学生不必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

(2)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经3名以上本校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3)对加入英才计划培养且能较好地完成项目内各项学习、研究任务,研究能力突出的学生,经学院和导师组推荐,教务处考核,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可获得推荐资格。其推荐材料须在学院公示,其名额比例不超过当年英才计划入选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 (4)对在全国性重大竞赛中获得最高奖项的学生(排名前三),如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经学院推荐,有关职能部门对竞赛性质、奖项等级和奖励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可不受学院综合排名限制,获得推荐资格。其获奖证书等有关说明材料须在学院公示。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推免工作小组,该小组除负责制定本院系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本院系被推荐者的资格。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工作程序操作,以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免试生工作应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的原则, 尤其要加强对学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引导广大学生全面发展,树立良好的学风,促进本科生教育质量的提高。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优秀毕业生,在广大同学中树立先进典型,调动我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优良的校风学风,决定依据徐工职院学发[2011]23号文件《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在2019 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日制2019届毕业生中,凡符合《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2017年修订)》第二条“评选条件”者。 二、评选比例 评选比例不超过本院毕业生总数的8%。 三、评选、表彰办法 1.符合评选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于2019年5月17日之前填写《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见附件1),向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同时提供支撑材料。 2.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所收到的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表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评审。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5月25日之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审批汇总表(见附件2)的打印稿、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评选报告及公示情况一并报学工处。同时,电子稿发songf@https://www.wendangku.net/doc/9718633964.html,。 3.学工处汇总、审核、公示后,报学校审批。 4.经学校批准的优秀毕业生将在毕业典礼上统一表彰,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工作说明 1.毕业顶岗实习成绩,如在评选截至日前尚未录入教务系统,请各学院在审核时及时征求相关指导老师的意见,成绩在良好以上(含良好),方可审核通过。 2.截止到2019年5月15日尚未足额缴纳各项费用的毕业生不得参评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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