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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3)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5)

6 格式和要求 (10)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事业单位版)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危险物质

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环境风险源

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3.4 环境敏感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3.5 环境保护目标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3.6 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

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3.8 突发环境事件

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9 应急救援

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3.10 应急监测

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11 恢复

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12 应急预案

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

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3.13 分类

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3.14 分级

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3.15 应急演练

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4.2 基本情况调查

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4.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

(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6)企业(或事业)单位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的储存量,服役期限,库坝的建筑结构,坝堤及防渗安全情况。

4.2.3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1)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社会关注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或事业)单位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其他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8)如调查范围小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应扩大范围,重新调查。

4.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

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

(1)环境风险源识别。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等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辅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2)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明确环境风险源发生事件的概率,并说明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数量、浓度及环境影响类别(大气、水环境或其他)。

(4)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说明(汛期、地震、台风等)。

(5)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等如发生垮坝、溢坝、坝体缺口、渗漏时,对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或海洋及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安全分析。

(7)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8)结合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工艺控制、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处理系统水平,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的持续时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数量。

(9)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不同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浓度值,并确定保护目标级别。

(10)结合环境风险评估和敏感保护目标调查,通过模式计算,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本单位各环境事件的危害性说明。

4.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

在总体调查、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其现有的应急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专业救援队伍。

(2)应急救援设施(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消防设施、堵漏器材、储罐围堰、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应急交通工具等,尤其应明确企业(或事业)单位主体装置区和危险物质或危险废物储存区(含罐区)围堰设置情况,明确初期雨水收集池、环境应急池、消防水收集系统、备用调节水池、排放口与外部水体间的紧急切断设施及清、污、雨水管网的布设等配置情况。

(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预警系统设置情况,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等。

(4)用于应急救援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有条件的企业应备足、备齐,定置明确,保证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启用;物资储备能力不足的企业要明确调用单位的联系方式,且调用方便、迅速。

(5)各种保障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日常环境监测制度、设备仪器检查与日常维护制度、培训制度、演练制度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还应明确外部资源及能力,包括:地方政府预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等;该地区环境应急指挥系统的状况;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及能力;专家咨询系统;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互助的方式;请求政府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及设备(清单);应急救援信息咨询等。

根据有关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调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人员或征用应急救援物资,并于事后给予相应补偿。各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应积极予以配合。

4.5 应急预案编制

在风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型和影响范围,编制应急预案。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具体安排。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4.6 应急预案的评审、发布与更新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企业(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企业(或事业)单位、环保部门、周边公众代表、专家等对预案进行评审。预案经评审完善后,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时,明确实施的时间、抄送的部门、园区、企业等。

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内部因素(如企业改、扩建项目等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更新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发布并及时备案。

4.7 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批准发布后,企业(或事业)单位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

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5.1 总则

5.1.1 编制目的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

5.1.2 编制依据

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5.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范围,以及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级别。

5.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5.1.5 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5.2 基本情况

主要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概况、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调查结果。

5.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

主要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的环境风险源识别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以及可能发生事件的后果和波及范围。

5.4 组织机构及职责

5.4.1 组织体系

依据企业的规模大小和突发环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企业应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依据企业自身情况,车间可成立二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生产工段可成立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尽可能以组织结构图的形式将构成单位或人员表示出来。

5.4.2 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5.4.2.1 指挥机构组成

明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环保、安全、设备等部门组成指挥部成员单位;车间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车间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和环境、安全与健康人员组成;生产工段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由工段负责人、工艺技术人员和环境、安全与健康人员组成。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件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职责。

5.4.2.2 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安全的方针、政策及规定;

(2)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防范设施(备)(如堵漏器材、环境应急池、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救援器材和应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设;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学品物资(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储备;

(5)检查、督促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

(6)负责组织预案的审批与更新(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审定企业内部各级应急预案);

(7)负责组织外部评审;

(8)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9)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10)协调事件现场有关工作;

(11)负责应急队伍的调动和资源配置;

(12)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及可能受影响区域的通报工作;

(13)负责应急状态下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决策;

(14)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令和调动,协助事件的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环境进行修复、事件调查、经验教训总结;

(15)负责保护事件现场及相关数据;

(16)有计划地组织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的培训,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向周边企业、村落提供本单位有关危险物质特性、救援知识等宣传材料。

在明确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职责的基础上,应进一步明确总指挥、副总指挥及

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

5.5 预防与预警

5.5.1 环境风险源监控

明确对环境风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说明生产工艺的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监测报警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等。

5.5.2 预警行动

明确事件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

5.5.3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应包括以下内容:

(1)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2)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3)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

5.6 信息报告与通报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定,明确信息报告时限和发布的程序、内容和方式,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部报告

明确企业内部报告程序,主要包括: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和通报程序。

(2)信息上报

当事件已经或可能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时,明确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内容和时限。

(3)信息通报

明确向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报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内容。

(4)事件报告内容

事件信息报告至少应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围,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及趋向,可能受影响区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议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报告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方式。

5.7 应急响应与措施

5.7.1 分级响应机制

针对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企业(或事业)单位内部(生产工段、车间、企业)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事件等级分别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预案(如生产工段、车间、企业应急预案),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并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确定不同级别的现场负责人,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工作和开展事件应急响应。

5.7.2 应急措施

5.7.2.1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需确定以下内容:(1)明确切断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确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扩散的设施、措施及启动程序;特别是为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而设立的环境应急池的启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应急阀门开合和事件应急排污泵启动的相应程序;

(3)明确减少与消除污染物的技术方案;

(4)明确事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废水、固态液态废物等,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消除措施;

(5)应急过程中使用的药剂及工具(可获得性说明);

(6)应急过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说明;

(7)应急过程中,在生产环节所采用的应急方案及操作程序;工艺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事件发生时紧急停车停产的基本程序;控险、排险、堵漏、输转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设施的应急措施;

(9)危险区的隔离:危险区、安全区的设定;事件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事件现场隔离方法;

(10)明确事件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及安置地点;

(11)明确应急人员进入、撤离事件现场的条件、方法;

(12)明确人员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护措施;

(13)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及物资保障供应程序。

5.7.2.2 大气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风向和风速,需确定以下内容:

(1)结合自动控制、自动监测、检测报警、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等工艺技术水平,分析事件发生时危险物质的扩散速率,选用合适的预测模式,分析对可能受影响区域(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程度;

(2)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基本保护措施和防护方法;

(3)可能受影响区域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4)紧急避难场所;

(5)周边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6)周围紧急救援站和有毒气体防护站的情况。

5.7.2.3 水污染事件保护目标的应急措施

根据污染物的性质,事件类型、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河流的流速与流量(或水体的状况),需确定以下内容:

(1)可能受影响水体及饮用水源地说明;

(2)消除减少污染物技术方法的说明;

(3)其它措施的说明(如其他企业污染物限排、停排、调水、污染水体疏导、自来水厂的应急措施等)。

5.7.2.4 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企业应结合自身条件,依据事件类型、级别及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可用的急救资源列表,如企业内部或附近急救中心、医院、疾控中心、救护车和急救人员;

(2)地区应急抢救中心、毒物控制中心的列表;

(3)根据化学品特性和污染方式,明确伤员的分类;

(4)针对污染物,确定伤员现场治疗方案;

(5)根据伤员的分类,明确不同类型伤员的医院救治机构;

(6)现场救护基本程序,如何建立现场急救站;

(7)伤员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5.7.3 应急监测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环境应急监测小组或单位所依托的环境应急监测部门应迅速组织监测人员赶赴事件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迅速确定监测方案(包括监测布点、频次、项目和方法等),及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用小型、便

携仪器对污染物种类、浓度、污染范围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断,以便对事件及时、正确进行处理。

企业(或事业)单位应根据事件发生时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和性质,配置(或依托其他单位配置)必要的监测设备、器材和环境监测人员。

(1)明确应急监测方案;

(2)明确主要污染物现场及实验室应急监测方法和标准;

(3)明确现场监测与实验室监测采用的仪器、药剂等;

(4)明确可能受影响区域的监测布点和频次;

(5)明确根据监测结果对污染物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对污染扩散范围进行预测的方法,适时调整监测方案;

(6)明确监测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

(7)明确内部、外部应急监测分工;

(8)明确应急监测仪器、防护器材、耗材、试剂等日常管理要求。

5.7.4 应急终止

(1)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件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隐患消除后,经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

(2)明确应急终止的程序;

(3)明确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方案。

5.7.5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企业(或事业)单位、社区、社会关注区及人员事件危险已解除;

(2)对现场中暴露的工作人员、应急行动人员和受污染设备进行清洁净化;

(3)事件情况上报事项;

(4)需向事件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5)事件原因、损失调查与责任认定;

(6)应急过程评价;

(7)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

(9)维护、保养应急仪器设备。

5.8后期处置

5.8.1善后处置

受灾人员的安置及损失赔偿。组织专家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长期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生态补偿和对遭受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的建议。

5.8.2 保险

明确企业(或事业)单位办理的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应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5.9 应急培训和演练

5.9.1 培训

依据对本企业(或事业)单位员工、周边工厂企业、社区和村落人员情况的分析结果,应明确如下内容:

(1)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培训内容和方法;

(2)应急指挥人员、监测人员、运输司机等特别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3)员工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方法;

(4)外部公众(周边企业、社区、人口聚居区等)环境应急基本知识宣传的内容和方法;

(5)应急培训内容、方式、记录、考核表。

5.9.2 演练

明确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演练的内容、范围和频次等内容。

(1)演练准备内容;

(2)演练方式、范围与频次;

(3)演练组织;

(4)应急演练的评价、总结与追踪。

5.10 奖惩

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5.11 保障措施

5.11.1 经费及其他保障

明确应急专项经费(如培训、演练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单位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5.11.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5.11.3 应急队伍保障

明确各类应急队伍的组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及志愿者等社会团体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5.11.4 通信与信息保障

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5.12 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

应明确预案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要求。

(1)内部评审;

(2)外部评审;

(3)备案的时间及部门;

(4)发布的时间、抄送的部门、园区、企业等;

(5)更新计划与及时备案。

5.13 预案的实施和生效时间

列出预案实施和生效的具体时间;预案更新的发布与通知。

5.14 附件

(1)环境风险评价文件(包括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性定量分析);

(2)危险废物登记文件及委托处理合同(单位与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签订);

(3)区域位置及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分布、位置关系图;

(4)重大环境风险源、应急设施(备)、应急物资储备分布、雨水、清净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平面布置图;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交通图、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6)内部应急人员的职责、姓名、电话清单;

(7)外部(政府有关部门、园区、救援单位、专家、环境保护目标等)联系单位、人员、电话;

(8)各种制度、程序、方案等;

(9)其他。

6 格式和要求

6.1 格式

6.1.1 封面

应急预案封面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应急预案名称、编制单位名称、颁布日期等内容。

6.1.2 批准页

应急预案必须经发布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发布。

6.1.3 目录

6.1.4 预案内容

6.1.5 附则

包括名词与术语定义、预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预案的实施日期。

6.1.6 附件

6.2 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复印纸或胶版纸(70g以上);

(2)正文使用4号仿宋字体,单倍行距;

(3)电子文档及打印文本。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XX公司 修订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目录 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 (3) 1.2 编制依据 (3) 1.3 适用范围 (4) 2.基本情况 (5)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5)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6)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11) 3.1 应急组织体系 (11) 3.2应急救援指挥成员职责及分工 (11) 4预防和预警 (14) 4.1 危险源监控 (14) 4.2 预警行动 (15) 4.3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5) 5 应急响应 (18) 5.1 响应分级 (18) 5.2响应程序 (18) 5.3人群疏散与撤离 (19) 5.4应急结束 (20) 6现场处理和环境修复 (22) 6.1污染物处理 (22) 6.2伤害急救措施 (22) 6.3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25) 6.4生产秩序恢复 (25) 6.5善后赔偿 (25) 6.6应急能力评估 (25) 6.7应急预案修订 (26) 7 保障措施 (27)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27) 7.2 应急支援与保障 (27) 8 培训与演练 (29) 8.1培训 (29) 8.2演练 (30) 8.2.2 应急演习的基本过程 (30) 8.3 演练类型与频次 (32) 9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35) 9.1维护和更新 (35) 9.2制定与解释 (35) 9.3应急预案实施 (35) 第四部分:有关附件 (36) 附件1 平面布置图 (36) 附件2 相关机构与人员的联系方式 (36) 附件3 消防器材布置图 (38) 附件4 企业四邻关系图 (38) 附件5 应急救援指挥、救援及联络图 (39) 附件6 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40) 附件7 应急救援队伍行动图 (41) 附件8 规范化格式文本 (42)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2003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 9007—20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动。 4 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主要内容包括: a) 分析本单位存在的危险因素,确定事故危险源; b) 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 c) 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4.4 应急能力评估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理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理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理 1、善后处理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模板

XX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框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企业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级。 1.4 适用范围 l.5 工作原则 企业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企业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企业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企业和其它企业及社会提供服务,在应急时快速有效。 2 组织指挥与职责 建立健全企业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组织机构图) 3预防和预警 3.1环境污染事故源 3.1.1企业基本信息 自然概况;地理位臵;气象及水文资料;周围居民点、敏感点信息; 3.1.2环境污染事故源 厂区平面布臵;工艺流程及排污管线(要求标明产污环节、排污口位臵);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电力企业编制专项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电力规划设计、生产运行、检修试验以及电力建设等业务的电力企业。各电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风险种类、应急能力等特点对专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适当调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引用文件如有修订或更新,使用本导则的各方应研究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有效版本。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 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3.1 专项应急预案的种类 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原则上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电网和发电企业专项应急预案体系目录详见附录A和附录B。 3.1.1 自然灾害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面临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雨雪冰冻、强对流天气(含暴雨、雷电、龙卷风等)、台风、洪水、大雾)、地震灾害、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编制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 3.1.2 事故灾难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网络信息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电力生产事故编制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

3.1.3 公共卫生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编制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1.4 社会安全事件类 电力企业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新闻媒体事件等社会安全事件编制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 3.2 编制要求 (1)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应以防范、控制和消除自然灾害影响为主,对由于自然灾害导致的次生或衍生事件应急处置内容应根据事件性质由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予以明确。 (2)事故灾难类专项应急预案中,电网企业在编制电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根据电网结构特点编制电网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此外,被列为电网黑启动电源点的发电厂在编制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同时,应单独编制发电厂黑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3)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可以根据事件类别分别编制专项应急预案,也可编成一个综合性的专项应急预案。在综合性的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中,应分别明确各类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公共卫生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的内容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社会安全事件类专项应急预案除应符合本导则的基本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 4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4.1 总则 明确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等内容。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012年修订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工作原则 二、单位概况、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 1、单位概况 2、环境状况 3、环境保护目标及环境敏感点 三、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 1、单位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基本情况的调查 2、危险源基本情况 3、可能产生的后果及严重程度 四、应急储备物资情况 五、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2、主要职责 六、预防与预警机制 1、应急准备措施

2、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 3、预警分级指标 4、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 5、预警相应措施 七、应急处置 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3、先期处置 4、污染事故现场应急措施 5、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6、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及医院救治 7、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8、事故现场的恢复 9分级响应 10、指挥与协调 11、信息发布 12、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 八、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2、调查与评估 3、恢复重建 九、应急保障 1、人力资源保障

2、财力保障 3、物资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 5、交通运输保障 6、治安维护 7、通信保障 8、科技支撑 十、监督管理 1、应急预案演练 2、宣教培训 3、责任与奖惩 十一、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十二附则 1、名词术语 2、预案解释 3、修订情况 4、实施日期 十二、附件 1、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 2、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笔录(范表)(见表3) 3、********************环境应急事件响应技术流程(见图4) 4、********************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图(见图5)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本

许昌大地实业有限公司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公司在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中,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预防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提高本公司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 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本公司及企业的稳定,保护环境, 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公司在运营管理中发生的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 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因自然灾害造 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重污染 事故等。当事故超出我公司可控制能力以外时,要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由政府相关部门 领导我公司进行处理。 3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现场指挥、救护组、警戒组、抢险组、通讯联络组、善后组组成。 3.1现场指挥长、副指挥长职责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现场指挥长 负责统一指挥,并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采取对应措施并组织实施。及时向上级和社会有 关部门(机关)报告;组织或参与事故原因的调 查分析,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副指挥长 协助指挥长指挥、协调;当无法与指挥长取得联系时,承担指挥长职责。

3.2医疗救护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对伤员进行临时有效救护;组织人员将伤员安全、迅速转运至就近医院,向医生正确反映伤员相关情况;并及时向指挥长汇报抢救情况。 成员 服从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伤员的救护、将 伤员安全、迅速转运至就近医院,向医生正确反 映伤员相关情况;随时向组长汇报伤员救护情况;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 担组长的职责。 3.3治安维护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接报后迅速组织本组成员,将人群疏散到安全地带,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持好主干道畅通,加强治安警戒,防止因人员混乱而造成现场的物资财产被破坏或被丢失。 成员 服从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人员疏散、现场保护、维护交通、治安警戒等活动;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担组长的职责。 3.4抢险抢修组 职务姓名主要职责联系电话或方式 组长 接报后迅速召集应急小组成员,15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实施排险加固,为抢险提供物资和 设备供给、现场照明、安全通道等;并及时将灾 情向指挥长报告、与相关人员通报。 成员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立即开展排险活动,保障抢险提供物资和设备供给、现场照明、安全通道等;当无法与组长取得联系时,按从上到下的序列承担组长的职责。 4预防和预警 4.1信息处理 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要针对各种可能会在公司内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实用文档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事故风险等情况,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0000.4—2003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 中涉及安全的内容 AQ/T9007—20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 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3.2 文案大全

应急准备emergency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 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response 针对事故险情或事故,依据应急预案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 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紧急措施 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exercise 针对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救援活 动。 4预案编制程序 4.1 成立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分工和职能,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 (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 计划,组织开展预案编制工作。 4.2 资料收集 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应急预案、国内外同行 业企业事故资料、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资料、企业周边 环境影响、应急资源等有关资料。 4.3 风险评估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 (企业版) 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前言 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切实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臵,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1、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 3.1、突发环境事件 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3、危险废物 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4、环境风险源 衡量是否构成环境风险源的重点是:发生事故时对环境造成的危害程度。环境风险源的危险程度由所涉及的危险物质的特性(物质危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附件1 浙江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导则(全本)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二○一五年九月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标准、指导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企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格式和要求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组织制订。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5年9月9日批准,2015年9月9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浙江省境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本的编制,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规范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和强化全县环境污染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市、县有关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国家、自治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对全县甚至全市、全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件。 第四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对防止或处理事件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第五条 在事件应急处置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事件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件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贪污、挪用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

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故现场态势。执行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报告制度。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水源污染、尘土飞扬、噪声污染安全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废弃土、垃圾外运、堆放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由甲方、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施工现场机动车的放置、溢油事件应急救援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 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由工程团路桥公司负责组织协调,并及时由工程团卫生室提供技术支持。 环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投资由施工工程部统筹安排,环境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由路桥公司给予支持。 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路桥公司和工程部负责组织协调。 四、预防和预警

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T29639—2013(2013.10.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体系构成和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以及附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000.4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中涉及安全的内容AQ/T 9007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应急预案emergency plan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及其造成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3.2 应急准备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科学、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 3.3 应急响应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生的事故,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3.4 应急救援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防止事故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或行动。 3.5 应急演练emergency exercise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依据应急预案而模拟开展的应急活动。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1 概述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包括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资料收集、风险评估、应急能力评估、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评审6个步骤。 4.2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和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云峰、蒋仲安、时训先、钟茂华、刘功智、郑双忠。 引言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解决目前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要素不全、操作性不强、体系不完善、与相关应急预案不衔接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写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标准。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生产经营单位的组织体系、管理模式、风险大小以及生产规模不同,应急预案体系构成不完全一样。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企业(单位)到车间、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 应急处置方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立足自救。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程序、内容和要素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风险种类、生产规模等特点,可以对应急预案框架结构等要素进行调整。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应急预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2应急准备 emergency preparedness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2.3应急响应 emergency 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2.4应急救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2.5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 应急预案的编制 3.1 编制准备 编制应急预案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a)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b)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c)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d)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e)客观评价本单位应急能力; f)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3.2 编制程序 3.2.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 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3.2.2 资料收集 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相关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案例分析、本单位技术资料等)。 3.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在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的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并指出事故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事故,形成分析报告,分析结果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3.2.4 应急能力评估 对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队伍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3.2.5 应急预案编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注重全体人员的参与和培训,使所有与事故有关人员均掌握危险源的危险性、应急处置方案和技能。应急预案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预案相衔接。 3.2.6 应急预案评审与发布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进行评审。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经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发布。 4 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1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4.2 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4.3 现场处置方案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本

环境保护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1.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理各类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增强项目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维护职工和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项目环境安全,保障项目施工顺利开展,特制定本预案。 1.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1.2.1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大力协同、保护公众、保护环境”的总体方针,建立项目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充分做到指挥有序、分级响应、职责明确、反应灵敏、保障及时、防范有力、协调一致、运转高效的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升项目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水平。 1.2.2工作原则 ⑴坚持以人为本、事前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危险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落实项目环境保护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理能力,彻底消除环境保护安全隐患。力

争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的保证职工及群众健康。 ⑵坚持统一领导,专业处理为主。项目应急工作在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分级分部门负责。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水和生态污染,实行分类管理。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⑶积极做好应对环境保护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MHTJ-4标段范围内环境保护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包括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的环境、水污染事件(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和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原材料等污染源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理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防御方案。 1.4事件分级 1.4.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因环境、水污染造成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 ⑴死亡30人以上,或危及5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⑵因环境保护突发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 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突发环境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建文)

博赛建安路桥第二工程部环境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对事故的应急遵照协调组织的指示执行。 、在本工程项目地区域内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超出事件发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能力和预防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相应。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加

强部门之间协同协调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十足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怀突发环境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十足利用现有资源。积极作好并没有对突发环境的思想准备,物质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倪占南 成员:赵新亮、黄朝峰、张战伟、米斌、张川宝、许丽华 、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主要职责:公司和工程部的领导下,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工程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环境应急工作指示和要求。各有关成员部门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 根据危机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保持整个应急预案网络通信畅通,随时根据事故发展情况,通报事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1 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法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事故分级 按照生命和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 (一)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 2、有人员中毒死亡的; 3、事件危害可引起大面积污染,跨区域污染,并有迅速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二)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明显中毒症状的; 3、事件危害影响到周围地区、经自救或一般救援不能迅速予以控制,并有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三)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1、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2、有人员出现中毒症状的事件; 3、事件危害在一定范围内,经自救或组织救援能予以控制,并无进一步扩大或发展趋势的。 (四)一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 由于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北咨询公司两河口监理中心生活、办公区及监理人员日常工作区域内人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包括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化学品、电磁辐射,以及核、生物化学等环境污染、破坏事件;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公司、管理局的指导,使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

化工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整版 86页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XX 审核:XXX 批准:XXX 实施日期: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1 总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又名“环境污染应急处理预案”或“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是单位为预防和应急处理“关键生产装臵事故”、“重点生产部位事故”、“化学泄漏事故”等避免产生环境污染或尽可能减轻危害程度而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环境风险的源的监控,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规定响应措施,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的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本预案。 制定环境突发应急预案就是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提高防范和处臵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针对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制定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而制定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1.2 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5085.1)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5085.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5085.4)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5085.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 《危险废物鉴别规范》(HJ/T 298) 《重大风险源辨识》(GB 18218)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临沂市泰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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