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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基本知识讲义.

合同管理基本知识讲义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今天按照公司的安排,由我就合同管理的一些基本知识与大家进行交流。大家都知道,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一项相当复杂、繁重的工作,它始终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风险防范与规避,同时,它又是创造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

一、合同的实质内容

1、合同的定义及名称

合同是经济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又可称为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常见的使用名称有合同、合同书、协议、协议书、框架协议、补充协议、契约、意向书、备忘录等等。上述名称都叫合同,但其是否构成实质意义上的合同要看具体内容,即要看其是否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而言,作为继续磋商基础意向书、备忘录等只能表明双方准备订立合同的意向,因不具备合同的基本条款,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名称的确定除使用上述简单的通用的名称外,可以依据合同内容所涉及的法律关系而定。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等。若需要对上述法律关系进一步明确,可以根据合同标的物的种类在合同名称前加入限制性的语词,比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商品车运输合同。在对合同名称的拟定上,已经考虑合同法律关系的性质与标的物的种类后,不宜再加以限定或修饰,否则,合同名称就显得过于繁琐。(举例:

比如“商品车全程转运装载及卸车配送合同书”:对以合同名限定为“商品车”并无不当,但用“全程”二字来限定合同名就没有必要,履行合同义务时是不是“全程”也不是靠合同名称来确定的,而应当看合同的具体条款,“转运装载及卸车配送”连用了四个动词,其实质是一种运输法律关系,该四种动作是运输行为的分解动作,是“慢镜头”,如此来限定合同名只能让人费解。又如“商品车铁路运输合同(武汉发车)”,在合同名称中使用括号而使该合同于其它合同构成区分,这样不够规范。)

2、合同主体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应当合法,也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起草、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资格进行审查。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例如,自然人就不能成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合同主体。(举例:为加快施工进度,某水电站业主将约5000立方米的浆砌石挡墙工程直接发包给没有履约能力的自然人马某某,该人自行招兵买马,组织施工队伍,再行分包,马某某在该工程没有全部完成的情况下,将结算的绝大部分工程款席卷而逃,欠下大量债务,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度和质量。而马某某所雇佣的工人以马某某没有承包建设工程资质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该业主单位支付马某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后法院裁定该业主单位支付马某某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余万元。)

今后,公司的项目进入实施阶段后,我们一方面要防止与任何自然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另一方面,也要防止与某些“皮包公司”签订有关合

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履行合同的主体和签订合同的主体要一致。

对法人的资格审查

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举例:一般情况下,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项目部、各科室等都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例如:分公司、营业部、办事处、项目部等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部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对这类组织,主要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资格及其授权。

对自然人个人的资格审查

对自然人的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自然人的自然状况的了解,确定其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该自然人所签合同是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应及时取得该自然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

合同的签订要求有保证人担保时,还应审查保证人的主体资格的合法

性。首先作为保证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次,保证人必须具有代为清偿主债务的能力;最后,保证人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二、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除有书面授权)、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

对代订立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

所谓代订立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即: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

对于特殊行业的当事人的资格审查

1)从事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或特殊商品的生产和经营,法律或行政法规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资质方可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在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合法性的时候,还应要求对方出示相应的许可证明或资质证明。

3、合同的内容

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由合同的条款来约定的。我国《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报酬;(六)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该条规定了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当然合同条款包括

但不限于这些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该条款主要反映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明确合同主体。

确定名称的方法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以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上的名称为准;自然人应当以身份证载明的姓名为准。

确定住所的办法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或者主要营业地为住所地,通过营业执照或者登记册上载明信息来判断其住所是较安全的办法;自然人的户口所在地为住所地,若其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以其经常居住地作为住所地。

确定住所对于合同义务的履行以及确定诉讼管辖具有重要意义。

(二)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禁止的行为或者禁止流通物不得作为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主要有财产、行为和工作成果。

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所谓有形财产是具有一定实物形态且具备价值及使用价值的客观实体,如货币、房产等。所谓无形财产,是不具实物形态但具备价值及使用价值的财产,如电力、著作权、发明专利权等。

行为指以人的活动为表现形式的劳动或服务等,如受他人之托保管建筑材料的行为。

工作成果是通过工作获得的满足特定要求的结果。建设工程合同就是一种以特定工作成果――即工程项目――为标的的合同。

(三)数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合同标的的尺度,决定标的大小、多少、轻重等。建设工程合同的数量条款应当注意遵守法定计量规则。

(四)质量

质量是标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内在的物理、化学、机械、生物等性质的规定性,以及性能、稳定性、能耗指标、工艺要求,等等。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质量条款是多方面构成的,分布于合同的各个部分,例如,适用的标准或者规范要求、图纸标示或者描述、合同条款的界定。

(五)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指取得标的物或接受劳务的当事人所支付的对价。在以财产为标的的合同中,这一对价称为价款;在以劳务和工作成果为标的的合同中,这一对价称为酬金。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款或者酬金的条款通常涉及金额、计价模式、计价规则、调价安排、支付安排等内容。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享有权利的一方要求义务相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范围。它是权利方要求义务方履行合同的依据,也是检验义务方是否按期履行或迟延履行的标准。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履行期限条款是那些约定施工工期或者提交成果的条款。

合同履行地点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履行地点条款内容相对容易确定,即项目所在地。

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采取什么办法来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条款,即为履行方式条款。

(七)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指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条款设定的意义在于督促当事人自觉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利。但是,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通过合同约定。即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条款,只要一方违约并造成他方损失,就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指一旦发生纠纷,将以何种方式解决纠纷。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是在仲裁与诉讼之间作选择。和解与调解并非争议解决的必经阶段。

二、起草、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一)起草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结构的合理性

合同结构是指合同各个组成部分的排列、组合和搭配形式。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首部、内容、结尾。首部一般包括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双方当事人名称、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开户行、账号等;内容一般包括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目的(如鉴于条款、引

言)、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及终止、不可抗力、争议的解决方式、未尽事宜、合同正副本份数及附件等;合同结尾一般包括签约当事人签章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等。实践中,根据合同类型有所侧重、增减,并非严格按上述顺序、条款排列。(对于合同结构应当做到的标准,让我想起了“利郎”商务男装的广告词,“简约而不简单”!)

2、合同体例的适用性

合同体例通常是指合同简繁及合同各条内容排列形式。规范的作法可以参照《立法法》的规定,分篇、章、节、条、款、项、目。篇、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当然合同体例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要与合同所涉事项、金额、履行方式、有效期、操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相一致,即因事而异,不能强求千篇一律。

3、合同的文字的规范性

起草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号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合同中是否存在前后意思矛盾、词义含糊不清的文字表述,并及时纠正容易引起误解、产生歧义的语词,确保合同的文字表述准确无误。有时为了强调某件事,用词激烈,如:“必须、绝对”等等,其实大可不必。上述用词只能引起相对方的反感,并无特别的法律效果,使用“应当”一词已经可以表明意思。合同用词不能使用形容词,如“巨大的”、“重要的”、“优良的”、“好的”、“大的”、“合理的”等等;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词语如“大约”、“相当”,亦不要泛指如“一切”、“全部”(若必须用该字眼,就应写下“包括但不限于…”);简称必须有解释或标注;容

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要定义,用词要统一;标点符号亦不可轻视。俗话说:一字值千金,在合同上表现尤为突出,可谓一字之差,谬之千里。合同用语不确切,不但使合同缺乏可操作性,而且还会导致纠纷的产生,因此斟词酌句在拟订合同时显得尤为重要,不可小觑。(举例)(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合同效力的审查

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无效、合同的可变更和可撤销几方面。审查合同确认合同的效力,也就是从以上几方面来判断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是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还是效力待定的合同。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各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完成了签订合同过程,并就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合同成立不同于合同生效。

合同的生效是指业已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是否成立取决于当事人是否就合同的必要条款达成合意,而其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是法律认可合同效力,强调合同内容合法性。《合同法》针对合同生效做出了具体规定。例如:《合同法》第44条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44条第二款规定了须经审批程序生效的条件;《合同法》第49条规定了附条件的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6条规定了附期限的合同的效力……。上述规定在具体审查合同时,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甄别确定合同的效力。

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

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主要类型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并非所有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只有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才能导致合同无效。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同谋,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的合同。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或者目的上是非法的。须注意的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并不要求造成损害后果,即无论造成损害与否,只要符合上述特征,即可构成。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规定为无效合同,利用“社会公共利益”概念定义的弹性,有助于弥补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缺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常见行为如下:(1)危害国家公共秩序的行为,国家公序,指国家政治、经济、财政、税收、金融、治安等秩序,是公序良俗最重要的类型。如将从事犯罪或帮助的犯罪行为为内容的契约;规避课税的合同。(2)危害家庭关系的行为,家庭关系属于政治公序,如约定断绝亲子关系的合同,婚姻关系中的违约金的约定等。(3)违反伦理道德的行为,伦理道德为善良风俗之基本内容,对于维系社会起码的道德秩序至关重要,如

对婚外同居人所作出的赠与和遗赠的合同等。(4)违反人格或者人格尊严的行为,人格和人格尊严为现代民主法制社会之前提条件,依公序良俗原则规范,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的行为具有重大意义,如以债务人的人身为抵押的约定,规定企业有权对顾客或雇员搜身检查的标准合同条款。(5)限制经济自由的行为,经济自由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条件,其违反行为当然无效,如限制职业自由的条款,封锁市场。(6)违反劳动者保护的行为,如规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合同以及规定女雇员一旦结婚立而辞退的合同。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均属于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果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也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无效合同是非法合同。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不仅在于损害当事人的权益,还在于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虽然也具有违法性,但主要涉及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在于意思表示有瑕疵。

当合同同时具有无效事由和撤销事由时,该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否则就是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效力待订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尚未生效,须权利人追认才能生效的合

同。

效力待定合同在订立时是无效的,只有经过追认才转化为有效合同,未经追认,就永远处于无效状态。

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签订的合同

(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三)越权订立的合同

(四)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2、合同责任的审查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除了民事责任外,合同的当事人还有可能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审查合同是应注意根据所涉及的合同的不同责任,以便提出不同的主张。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不同的案情可以提出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要求。在选择违约请求时应站在己方的立场上,充分考己方的利益取向。

如果合同存在违约和侵权的情况,就要考虑到解决纠纷的途径、方式、方法及要求。比如是通过诉讼解决还是仲裁解决,是选己方所在地还是他方所在地进行诉讼(当然指那些可以选择受诉讼地的合同)。总之,多方位的考虑最终为己方谋取利益的最大化。

三、与合同签订有关的一些常识

1、法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有什么区别?(现在,经常听到有的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被称作法人,有的被称作法人代表,有的又被称作

法定代表人,这些称呼有区别吗?)

答: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我国法律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这个错误来源于中国人总是喜欢乱用简称造成的,以为法定代表人可以简称为法人,殊不知法人是另外一个概念。

法人是组织,法人必须通过自然人才能参加民事活动。因此,要设法人代表人制度。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登记机构登记公示,可以代表公司实施法律行为的负责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2、非法人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某集团公司的下属分公司有营业执照,但为非独立核算的单位。该单位以自己的名义与甲厂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向该分公司提供羊绒若干。甲厂签约后,货物紧俏,想撕毁与该分公司的合同,就提出,该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对外签订合同,这份合同无效。甲厂以此为据决定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请问,这份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答:这分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要确认一份合同是否有效,要看该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可以是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包括法人依法设立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和设立者之间存在着一种通过设定划分经营责任而形成的授权关系。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企业法人设立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由该企业法人申请登记,经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在本案中,该分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经济组织,并在其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它可以作为签订合同的主体。只要它和甲厂签订的合同的内容不违法,那么这份合同就应是有效合同,那种认为只有法人单位才能签订合同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今天就讲到这里,由于本人准备不够充分,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西安建工湾子水厂项目

合同管理部部长:刘振华

2016年1月24日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

2011年监理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精选 专题一 三种效力的合同 一、无效合同 ■情形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处理原则 ◇不影响其中关于仲裁、清理、结算条款的效力 ◇因无效合同产生的财产关系做如下如理(三种处理方法) 返还财产-包括返还实物和作价补偿(建筑领域的一般处理方式) 赔偿损失-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双方均有过错,应各自承担责任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针对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合同不影响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情形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欺诈胁迫 ◇乘人之危 ■处理原则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必须经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才可成为无效合同,或继续执行,或变更 ◇当事人提出请求是合同被变更、撤销的前提,人民法院和仲裁机构不得主动判定合同效力 ◇合同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完全相同 三、效力待定合同 ■情形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无代理权人订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处理原则 ◇第一种、第二种相对人可以催告其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追认后合同有效,代理人未作表示或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表见代理一般情况下有效,目的是保护善意第三人 ◇第四种一般情况下有效,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 ◇第五种一般情况下无效,两种特殊情况有效:经权利人追认或通过订立合同取得专题二 专题三: 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一、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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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岗位考试试题库 友情特别提示: 以下考题考试时请注意审题,考试时(除个别题不在本范围外,大部分考题都在本范围)题目或答案会作个别变动,因此必须理解题意。否则简单对答案或拷贝粘贴就会出错。 一、判断题:(一级15题,二级10题,黑体字为一级专用题。对的请在括号内打√,错的打×。答案正确的得2分,错误的倒扣0.5分、不作答得0分) 1、合同实行先签订,后履行的原则;合同生效前,不得实际履行。(√) 2、公司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未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不得以本单位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3、公司所有的合同(无论是重大合同还是标的额较小的合同)都必须实行审查会签制度。(√) 4、审查意见应明确、具体,但可以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 5、合同订立后,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或合同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6、合同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7、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书,应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8、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文本由办公室负责提供。(× ) 9、订立合同应当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也可使用单位公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10、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11、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只有诉讼或仲裁(×) 12、在要式合同中,合同当事人签字的时间即合同成立时间。(√) 13、我公司合同管理实行承办人制度。每一项合同应当由职能部门确定至少一名承办人,对合同订立至履行完毕的全过程负责。(√) 14、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合同,其变更、解除的审批权限、程序及文书的送达,与原合同订立程序相同。(√) 15、订立合同的程序是: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审查会签;合同签订;登记备案、归档等。(√) 16、由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应当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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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会: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

浅谈如何加强合同管理,降低项目成本 汤远谋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开发、施工企业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只有不断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全员合同管理意识、合同履约过程控制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才是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降低项目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的有效途径。 一、概述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一方面业主常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施工企业,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另一方面,在EPC方式中由于施工企业在某些方面比较强势、专业的原因,在合同管理方面也比较强势。面对当前的实际情况,项目管理单位只有重视合同,重视合同管理,才能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增加企业利润,有效进行风险的防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二、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 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过去,企业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掉入一些合同陷阱,给企业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为此,必须增强合同风险防范意识,从以下两个方面去防范合同风险: (一)合同签订风险

1.认真分析合同条款,看合同条款中有没有潜在风险,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提法和约束性条件,对变更、索赔条款是否公平合理等,凡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应向对方充分阐明自己的理由,力争修改合同草案。 2.要注意对方转嫁的风险,对风险的界定要有超前意识,充分考虑在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承担的责任。合同风险防范,在于化解自己承担的风险,转移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控制对方有意转嫁的风险,回避不应由自己承担的风险。 (二)合同履约风险 高层建筑工程由于投资大、工期长等特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往往会由于经济环境、社会情况、货币政策等的改变而引发合同变更,引起项目或者工程量的增加和减少等,这些都将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工期风险、质量风险、安全风险、投资风险、社会风险等。为此,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利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能管理作用,多层次、多角度、多方向的集思广益,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去开展风险管理活动,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有针对性的去解决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问题,化解、缓解、转移、规避以上风险。 三、增强全员合同管理意识 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才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为此,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加强合同管理: 1.要使合同成为保护企业利益的有利武器,就必须签订一份成功的合同。否则,无论与施工企业、监理工程师的相互关系处理得怎样融洽,无论要求多么合情合理,只要是合同条款未明确规定的,都会遭到相关方的拒绝。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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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 计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 单位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 A 患职业病的 B 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 因公喝酒导致酒精中毒的 D 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9、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 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

合同管理知识试卷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 1、公司成立的是合同执行部门,项目经理是合同履行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执行,确保信誉。 2、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实行授权委托制度。 3、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对于标的额在2万元以上(含2万)的合同,均需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审批。 4、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劳务分包合同实行级评审制度,即项目部评审后再由有限公司评审。 5、项目经理部在职权范围内对外所签订的合同,须由签字。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单选题多选题判断 题 简答 题 总分阅卷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 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 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 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 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15日 B 5日10日 C 10日5日 D 15日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在 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 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 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 A 患职业病的 B 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 因公喝酒导致酒精中毒的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20讲-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讲义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第20讲: 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 第二十讲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五) 一、主要内容及要求: (一)、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二)、了解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了解国际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条件的特点 lZ206080 熟悉国际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1z206081 合同的订立形式 招标是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 例题:在国际工程建设中,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订立的最主要形式是( )。 A.招标B.投标 C.合同谈判D.评标 答案:A. (1)对投标者资格预审的推荐程序 1)邀请承包人参加资格预审。发包人一般在合适的地方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2)向承包人颁发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分析,挑选并通知已入选的投标人。 例题:资格预审是确保有能力的承包商参加投标的有效手段,在国际工程招标中,它通常包括哪些内容?( ) A.发布招标公告B.邀请承包人参加 C.承包人提供资信资料D.颁发资格预审文件 E。确定投标人 答案:BDE。 例题:国际工程发包人一般通过( )邀请承包人参加国际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 A.招标公告D.招标邀请 C.资格预审公告D.资格预审邀请 答案:C。 (2)得到投标的推荐程序 1)准备招标文件; 2)颁发招标文件; 3)发包人陪同投标者考察施工现场; 4)招标文件的修改; 5)投标者质疑; 6)投标书的提交和接收。 例题:当招标者要对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时,应该紧接在以下哪项工作之后进行?( ) A.资格预审B.颁发招标文件 C.投标者考察施工现场D.投标者质疑 答案:C。 例题: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错误或难以理解之处,可以在( )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完整版)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整理知识点 第二章: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是招标人事情公布工程、货物或服务等发包业务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通过发布广告或发出邀请函等形式,召集自愿参加竞争者投标,并根据事前规定的评选方法选定承包商的市场交易活动。 2.招投标这种交易具有以下特征: a、平等性 b、竞争性 c、开放性 3.建设工程市场中、市场主题包括:建设单位、承包商以及各种类型的咨询服务机构。 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基本原则: A、公开原则b、公平原则c、公正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 5.强制进行招标的范围: A、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C、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投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具体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在50万以上的;单项合估算价低于以上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 6.建设项目招具备以下条件才可进行施工招标: a、招标法人已经依法成立 b、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已履行审批手续 c、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已履行核准手续的 d、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落实 e、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7.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招标事务,委托具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该中介服务机构在招标人委托授权的范围内、以招标人的名义、独立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并由建设单位接受招标活动的法律效果的一种制度。 8.招标分类: 按建设阶段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勘察设计招标、建设监理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材料设备招标; 按承包范围分:项目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专项工程承包招标 9.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两阶段招标 10.公开招标程序: ⑴建设项目报建⑵编制招标文件⑶投标人的资格预审⑷发放招标文件⑸开标、评标与定标⑹签订合同 11.招标申请书:是指招标人向政府主管机构提交的要求开始组织招标的一种文书。 12.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的两种做法:一是实行资格预审二是实行资格后审

某某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doc 31页)

某某年全国监理工程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讲义(doc 31页)

第一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 础 1.合同示范文本的效力 ■合同示范文本不属于法律法规,是推荐使用 2.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 3.与法人有关的两个易混概念 4.法人的四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 5.法人的分类 6.法人资格的获得 7.其他组织 ■概念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 同的主体 ■类型 ·法人的分支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注意】 ·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 不具备 8.法人资格与签订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如法人的分支机构 是可以签订合同的,只不过合同的责任必 须由法人来承担。 9.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物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也是物(如借 款合同) ■行为 ·行为多表现为完成一定的工作 ·如设计工作、监理工作等 ■智力成果(主要三类) ·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 ·在特定情况下是公知技术 10.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两类) 11.代理的特征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 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 立地表现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 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 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 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 ·合伙合同关系 ·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 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 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但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 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 任 15.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 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 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 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 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以监理合同 为案例)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 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法定代理 ■概念 ·法律直接规定产生的代理关系 ·适用于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 人 ■案例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代理人 是其父母 ·无需未成年人给其父母下委托书 19.指定代理 ■概念 ·根据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的 代理 ■案例 ·如一个未成年人无任何亲人,法院 可指定其父亲的单位作为代理人 20.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终止后继续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合同管理业务学习知识要点

合同管理授课资料 市场规范管理局2011、6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抵押权——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留置权——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缔约过失——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没有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所应负有的义务,致使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费受损失。 可以进行抵押的财产:(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不能进行抵押的财产:(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对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 可以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财产: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动产抵押登记的机关:由动产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含县级市、区)工商部门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程序:抵押双方提交动产抵押材料——审查——填报动产抵押登记书——双方签字盖章——材料备案——整理归档——编号存档。 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什么叫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合同。

合同模板管理复习资料整理

`合同治理复习整理资料 一、法律基础知识 熟悉:合同与法律的关系,代理的差不多差不多概念与差不多特征,合同代理的差不多形式与要求。 掌握: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合同 1.合同的概念(见P10):合同又称为契约、合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征 A.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B.合同因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 C.合同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且具有意思表示的一致性和真实性的协议。 D.合同须具有合法性、确定性和可履行性。 3.《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仅仅调整债权合同(见P10)民法中的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债权关系的协议。我国《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是指狭义上的合同。 《合同法》分则中列出了: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托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5种有名合同。 法律 1.法律的概念(见P2)法律是一种具有强制力的专门行为规范。即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2.合同与法律的关系(见P3) A.合同的效力是以服从法律为前提的。 B.合同是一种法律手段。 C.合同关系实际上是一种法律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合同法律主体关系 A.概念:通常称为当事人,它是合同权利的享有者(债权人)和合同义务的承担者(债务人)。 B.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等。 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委托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合同管理制的基本内容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 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 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 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法规 (二)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三)建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四)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五)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了解、 掌握有关法律、法规,使具体实施项目的建设工程 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 合同的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及时裁 判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使用标准化的范本签

订合同,对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起到了极大 的推动作用。 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一、合同法律关系 (一)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1. 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改变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就改变了原来设定的法律关系。 2.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 (2)法人 法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A依法成立;B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1)其他组织 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也可以称为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主要包括: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1.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2)行为(3)

合同管理 知识点

1、合同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2、代理的范围: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3、合同的分类:(1)根据履行期限的长短不同,可分为长期合同和短期合同 (2)按合同的效力不同,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3)按合同内容的包含关系不同,可分为总合同、分合同。 (4)根据合同的主从关系不同,可分主合同、从合同。 (5)按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可分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4、要约和承诺最典型的表现形式是招标和拍卖。 5、合同的担保形式: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 6、定金:是指缔约一方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订立合同前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担保形式。 7、定金和押金的区别:定金是在合同履行前交付的,且可适合于多种合同;而押金是在履行中交付的,且只适用于租赁合同。 8、合同转让:是指合同主体的变更,他是合同变更的一种特殊形式。 法律规定:(1)合同转让建立在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之上,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是无效行为。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其合同转让才有效。 (3)违反以下规定转让无效:根据合同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而进行的转让 (4)合同权利转让后,受让人依法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合同义务转让后,受让人应当依法担当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5)合同权利转让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合同义务转让后,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9、合同的鉴证:指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法律制度。 合同的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的法律制度。 鉴证和公证的区别:1,性质不同。鉴证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合同鉴证法规依法作出的管理行政行为;公证是国家司法部领导下的公证机构根据国家公证法规作出的司法行为。 2,行使鉴证和公证权的国家机关不同。公证是由国家公证机关统一行使公证权;鉴证由政府鉴证机关行使的鉴证权。 3,法律效力不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在国外都有作用;鉴证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只在国内起作用。 10、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11、公路施工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招标中投标单位的数量不受限制,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承包人都可自愿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又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还有一种邀请招标称为排他性招标。 12、施工招标应具备的条件:(1)初步设计文件已被批准。 (2)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或地方公路建设计划,业主已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考试题库及答案 姓名单位编号 一、单项选择题库(每题库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 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 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 划外租设备时(),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 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合同及合同管理知识

第四讲合同及合同管理 一、合同基本知识 二、合同管理基本知识 三、公司合同管理标准学习 一、合同基本知识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法》中所称的合同就是指的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指确定、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 2、合同的基本解释 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 3、合同在法律上的表述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5条: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自然人。这里的自然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法人。其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一般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 4、合同的分类 学理上合同有广义、狭义、最狭义之分。 4.1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比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劳动法上的劳动合同、国际法上的国际合同等。 4.2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 作为狭义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财产合同和身份合同。 财产合同又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 4.3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法》分则所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全部是债权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

2019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2019合同管理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电务公司合同管理采用()的合同管理体制。 A综合管理 B科学管理 C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 D专项管理 2、()是工程类合同专项管理部门,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全公司工程类合同的管理,建立工程类合同管理台帐,对工程类合同进行归档。并组织对工程类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等事宜,对工程类合同进行交底。 A经营开发中心 B项目成本管理中心 C施工技术部 D法律事务部 3、施工技术部是()专项管理部门和合同履行监督的主责部门,并负责对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组织对劳务分包合同的审查、评审、签字盖章及办理授权委托事宜。 A劳动合同 B劳务分包合同 C工程施工合同 D劳务用工合同 4、合同监督检查小组有权在检查结束后的()内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意见书,被检查单位应当自收到检查意见书之日起()内,将落实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监督检查小组。 A 10日 15日 B 5日 10日 C 10日 5日 D 15日 5日 5、因合同纠纷被起诉而需应诉的,合同执行部门(单位)必须在接到法庭应诉通知起()内将合同相关资料报公司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准备应诉。 A 1日 B 2日 C 3日 D4日 6、对2万元以上的(含2万元)的物资、设备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 A 1万 B 2万 C 3万 D4万 7、内部设备无法调剂或租赁的,方可批准项目部外租。项目部计划外租设备时 (),需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由使用单位组织评审并签订租赁合同。 A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1个月的 B 单台价值大于4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C 单台价值大于10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D 单台价值大于5万元,期限超过2个月的 8、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形中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是()。 A 患职业病的 B 医护人员在救护“非典”病人过程中感染“非典” C 因公喝酒导致酒精中毒的 D 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9、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管理制度(常用)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的管理,规范和约束公司的经营行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杜绝风险存在,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发生以下业务,均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1、对外投资(接受投资); 2、借入(借出)款项(不含公司内借款); 3、分两次以上收(付)款的单笔业务; 4、服务期限在4个月以上的单次收(付)款业务; 5、单次付款(收款)金额在10, 000元以上的生产经营用原材料、机器设备(产品)采购(销售)业务。 第三条合同标的具备招投标条件的,一般通过招投标程序再订立合同。 第四条公司对合同实行专业归口管理,法人委托书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钟祥市迎丰食品有限公司。 第六条本制度由总则、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合同订立条件、合同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和评价、合同的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处理、合同章及合同的管理、附则十部份组成。 第二章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合同主管部门为法务部(行政暂兼),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参与企业合并、分立,投资、入股等重大合同谈判、签约的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公司委托审查的合同提出法律意见,供决策参考:接受委托处理各类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代理仲裁、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工作; 2、参与公司重大工程、采购及投资项目的谈判;负责从财务角度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 3、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八条合同承办部门指公司内部需签订合同的部门;合同承办部门由业务对口的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指具体负责合同签订的公司员工。 l、合同承办部门主要职责: 1.1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既不能违章越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1.2 依照“谁签订合同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所承办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的可靠性,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及其执行结果负直接、主要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复习资料 一、填充题:(每空1分,1*20=20分) 1、任何合同均应具备三大要素:( )、( )、( )。 2、承发包是一种经营方式,是指交易的一方负责为交易的另一方完成某一方完成某项工作,并按一定的价格取得相应报酬的一种()。 3、工程招标投标是工程承发包的产物,其目的之一就是在工程建设中引入竞争机制,使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并与其签定施工承包合同。 4、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为(),是建筑市场的交易对象。、 5、合同的形式是当事人意思表面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合同的形式可分为()、()、()。 6、《建筑法》规定,对从事建筑活动的旗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咨询机构(监理单位)实行()。 7、建设工程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正式文本、()和对正式文本的修改三部分构成。 8、()是投标人投标过程中首先要通过的第一关,按招标人编制有相应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 9、《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和中投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合同。 10、风险具有客观性、不确定性、和可预测性,因此()是蘅量承包商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 11、合同协议书有业主和承包商的签字,有对()的约定,是使合同文件对业主和承包商产生约束力的法律形式和手续。 12、索赔的任务包括损失的()和损失的防止。 13、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时,解决所发生争议的方式主要有( )、( )、( ) 、( )。 二、单选题:(10*1=10分) 1、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是()。 A、有重大误解的合同 B、内容不明确的合同 C、结构有缺陷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益的合同 2、下列排序符合《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的招标程序的是()。(1)发布招标公告(2)资格审查 (3)接受投标书(4)开标、评标 A、(1)(2)(3)(4) B、(2)(1)(3)(4) C、(1)(3)(4)(2) D、(1)(3)(2)(4) 3、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认定。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在招标活动的基本原则中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体现了()。 A、公开原则 B、公平原则 C、公正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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