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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企业如何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一、为什么要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在企业各项管理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若企业的劳动规章制度不完善或不合法,在与员工发生纠纷时将极为不利。

二、企业在制度劳动规章制度时存在的问题

1、企业规章制度违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建立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建议,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如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无效的,如使用童工、强制加班、违反最低工资制度等。

2、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未公示、未告知劳动者。或者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而导致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

三、如何正确制定劳动规章制度

1、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主体合法

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主体应当是用人单位,一般由单位人事行政部门拟定,并以用人单位名义颁发实施。实践中对重大的企业制度一般会经公司权利机构审核通过。用人单位其他管理机构,可以参与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活动,但不是制定主体,以部门名义发布的规章制度可能由于法律效力而存在一定风险。

2、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明确规定企业制定的规章制

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包括不得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民族自治地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关于劳动方面的行政规章。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进行合法性评议和审查,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否则企业将面临如下风险:①该规章制度无效;②被劳动行政部门处罚;③导致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④不能作为处罚职工的依据;⑤其他不利的责任。

3、制定程序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下列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如工会或者职工认为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有不适当内容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公示告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因此,公示、告知是制定规章制度的一个必经程序,它直接关系着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规章制度未公示为由进行抗辩,导致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企业要规避此类问题,应当进行正确的公示且必须要保留相关证据,一般来说,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达到公示、告知的目的:①发放员工手册,在员工领取的时候签字确认;②内部培训并作好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同时要求与会人员签到;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里将重要的劳动规章制度写入劳动合同;④定期组织公司规章制度考试,将重要的规章制度作为试题,同时可以在考试结束后公布正确答案并由应试者签名;⑤在入职登记表声明相关制度;⑥征询意见,通过调查问卷或其他方式征询员工意见;⑦其他公示、告知方式。无论何种方式均要留有书面证据,证明确实已经将相关制度告知了员工本人,尽量避免一些较难举证的方式如电子邮件告知、在公告栏或宣传栏张贴、网站公布,否则一旦进入司法

程序,将可能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及损失。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十大变化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十大变化 1.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同意续签而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赔偿标准中的月工资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运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选择连续履行或获得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 3.自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有固定期限的除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差不多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差不多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年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够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一年期的劳动合同能够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 8.培训前提下约定服务期时,限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违反服务期违约金按服务年限分摊,总额不超过培训费用。

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编者:应当包括工伤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酬劳;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酬劳。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为二年,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按月支付。(编者:补偿金标准该法未作要求。)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doc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重庆合纵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房产与建设工程法律事务中心主任,渝中区十佳律师,重庆电视台公益律师团律师,重庆市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 随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以及劳动者法律意识的提高,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而这些案件当中因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或者赔偿案件居多,在审理过程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往往各执一词,劳动者认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行为,没有法律依据,理应给予双倍经济补偿,而用人单位往往则拿出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来证明劳动者有违规行为,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经济补偿。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这些案件裁决结果也各有不同,实务操作中争议分歧很大,其中裁决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主要原因在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具有合法性,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对此,有些单位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认定不解,认为用人单位作

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一些规章制度,是企业自身的一种经营管理行为。而部分企业之所以有这种想法,我看主要是对《劳动合同法》以及其它的劳动法规理解不透,或者是产生一些误解,其中涉及到最主要的法律问题是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问题。到底企业应如何制定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性?这也是许多企业所关心的一个话题,本文作者结合本人实践以及结合作者为部分企业起草、审核、修订规章制度之经验,特撰此文,希望能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有所帮助。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为加强用工管理,依法在本企业制定和实施的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规范,制定完善、实用的规章制度是任何一个用人单位所必需的,企业要经营、发展,肯定离不开相应的规章制度。如果企业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不完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企业也必定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四处碰壁,也必定会在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栽跟头”。企业内部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于提高企业劳动生产效率,规范内部的生产经营和劳动管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各项活动规范化,提高生产效率,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增强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以及保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制定及相关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的制订及相关法律风险防范 主讲人:苏雪石

第一节企业规章制度概述 一、引言 【案例】吴某于2005年1月21日入职科技公司,从事软件和数码产品的开发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至2007年1月1日止。2006年6月13日,吴某在科技公司内部网络发布了题为“大家来评一评啊! 公司这样做事有没有天理!”的帖子,主要内容说科技公司没有为吴某办理2005年5月的社会保险,找公司补办,公司人力资源部都推托不管。2006年6月14日,吴某将其私人电脑(台式机)带进公司放在前台修理,修理好后带入了办公室。2006年6月16日,科技公司辞退吴某,其理由就是:吴某在公司内部交流系统散布不利于公司的言论,并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办公区域。

科技公司提供了《保密制度》、《员工保密合同》证明吴某违反了其相关规定。《保密制度》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携带私人的电脑、MP3播放器、……等具有存储能力的设备到公司;对违反保密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罚款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将追究法律责任。《员工保密合同》规定:吴某如违反保密合同的规定,造成科技公司一定经济损失的,科技公司视情节轻重处理吴某3-10万元罚款,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科技公司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吴某的聘用关系;《员工保密合同》中没有关于禁止带电脑等设备进入公司办公区域的规定。另,科技公司没有为吴某缴交2005年5月的社会保险。2006年6月22日,吴某不服科技公司的辞退决定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科技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的作用 1、是企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2、能明确指引员工行为,有利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3、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高效运作; 4、是抵御劳动争议风险的有力手段。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举办机构:上海普瑞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地点:2010年09月12-14日上海 价格:¥3200 /人(包括授课费、资料费、会务费、证书、午餐等) 培训对象 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企业的薪酬经理、招聘经理、培训经理、行政经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法律秘书及法务代表。 课程目标 本课程立足于企业,从企业常常遇到的人事问题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实务操作特点,解读人力资源管理者将会遇到的相关问题。课程具体目标如下: - 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法律规则 - 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 - 了解和比较新立法和原劳动法异同和使用差异 - 抓住关键细节,有效应对劳资纠纷 课程大纲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澄清的问题 - 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有什么特别影响? - 比较企业中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分析新法环境下的实际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解读工会组织与工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在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 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的计算 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力派遣 - Offer letter的效力(聘用通知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 - 分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资数额必须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上吗?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别条款吗? -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 - 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 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脱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要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只要约定保密条款就可以了吗? 如何进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有哪些限制? 新法环境下,签订服务期条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何谓“专项培训费用”? 什么可以计入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 新法环境下还可以约定脱密期条款吗?

(完整版)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要求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认为只要“实体合法”即可。随着现代法治理念的引进,“程序正义”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我国掀起了司法改革的浪潮。“程序合法”反映在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上也经历了一段历程。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里提到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过民主程序和向劳动者公示。 2006年修改后的《公司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这里所规定的“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也是程序的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4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具体的制定程序要求包括以下两个: 一、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定 一个优秀的现代企业必定是以民主管理为基础,强调全员管理,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经营决策的准确性和透明度。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如此,更为重要的是,规章制度关键在于执行,所以,劳动规章制度只有在吸收和体现职工一方的意志,或者得到职工的认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很好地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一程序要件与先前法律规定的要求有较大差别,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才是合法有效的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制定才是合法有效的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程序合法吗?如果因为适用规章 制度处罚员工发生争议,到时候劳动部门与法院会认定企业的制度有效吗? 我们来看看法律关于公司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第四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的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要想让公司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必须要有征求意见和依法公示程序。 如果说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的话,那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公司的基本法律。公司章程规范的公司的高层和

股东,而规章制度主要是规范公司的员工。这样要想规章制度对其生效,最起码征求其意见并向其公示。 关于制定过程。一说征求员工的意见,该企业主就挠头,他说:每个人的意见都不一样,他们的要求也太高了,无法满足。我说,法律规定的是让你征求其意见,并没有规定一定要采纳啊!你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我不认同的话,不予采纳不就完了嘛!所以说,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召开职工大会(你可以不召开,但是你的有当时员工的签到表和会议记录),然后让每个职工填制职工意见表,都要签字。这样规章制度的制定就没有问题了,征求了职工的意见,职工也发表了,只是他们提出的意见不切实际,不予采纳! 关于公示过程。公示包括两方面,一是制定后当时的公示。二是新来员工的公示,因为新来的员工不存在制定时征求意见,所以对他的公示也是很重要的。有的公司把规章制度张贴在公示栏就以为能公示了,其实不然。如果开庭时,员工说其没有看到。你这不是白张贴嘛!比较方便的方法是在入职时签一份收到表,证明各项规章制度都收到了。如果你要求比较高,防止到时候员工说不理解规章制度的含义。那你就组织大家考试,考试主要内容是公司各项规章制定,具体的过程就很好操作了,可以故意泄露答案呗!这时候,每个职工都愿意照着答案抄了。考试能靠满分,这样到时候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版)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 办法(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96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发布办法(通用 版) 第一部分组织机构及纪律规范 第一条为使我司管理秩序正常规范,按照公司管理要求设立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专 职负责公司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审、修订发布、宣贯执行、督导工作。 第二条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公司职员在公司履职开展工作期间必须遵照执行 的纪律规范。 第三条各项规章制度中的约束性条款为公司职员不能抵触的,是公司管理部门进行

奖惩的依据。 第二部分制定程序及生效 第四条公司级规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并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 议,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五条涉及员工人事、劳资关系及《员工守则》包含的管理制度,由人力资源部 负责组织编写并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 审议通过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六条各中心部门级规章制度及其他针对性较强的制度,由该中心部门负责组织编 写修订提交管理中心核准,核准后由管理中心呈报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 的制度经总经理签发生效后依据执行。 第三部分修订与执行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来源:作者:日期:2009-10-30 我来说两句(0条) 【制定程序】 司法解释规定,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究竟该如何操作,法律法规对此并无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1、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草案 依据用人单位的管理、发展需要,着重考量在哪些方面需要予以规范,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共同起草,必要情况下,应聘请专业人士协助起草。 2、提请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修改 3、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 如果未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大会,则应通过适当方式,如设立意见箱,在制定规章过程中使员工有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并且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能充分体现在规章的制定过程、文本内容中。 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的过程中,应注意保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大会或者员工参与制定规章的证据,如在集体讨论、审议时要求职工参与并签名,保存建议信、意见书原件等。 4、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根据广东省劳动厅发布的《广东省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用人单位制定和修订劳动规章制度,在审议通过后,应当在15日内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当给予回复,若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劳动规章制度即行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生效及生效时间应以是否符合本文前节【生效要件】中所述的三个要件为准,是否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并不影响规章的效力。但是,在遇到劳动纠纷需要适用劳动规章制度时,如果要同时证明规章生效的三个要件存在一定困难,那么,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的程序则有着较强的证明效力。有些仲裁员、法官,甚至抛却三个要件,而迳行发问用人单位是否有报送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的证明。因此,建议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定后立即送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和备案。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doc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4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流程 【篇一: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办法 一、为促进公司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建 章立制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规章制度,是指汇波公司针对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项活动所制定的管理规范的总称。 三、本规定适用于汇波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计划、起草、审核、颁布、解释、修改、备案和废止等相关活动。 四、制定规章制度,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坚持依法制订的原则;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2、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符合企业改革和发展总体目标; 3、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间的协调性,避免各项制度之间冲突和遗漏; 5、遵循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适时修订,定期清理,统一规范的原则。

五、制定规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范围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准确性:规章制度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关流程,明确相关工作的负责部门和责任人; 4、实际性:高标准切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 5、稳定性:能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适用; 6、服务性:制度本身应体现服务企业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总经理行使规章制度的审核、批准、修订和废止权。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组是规章制度制定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规章制度体系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规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计划; 3、根据规划督促、检查、协助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综合性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应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对待

劳动合同法应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对待 《劳动合同法》颁行后,引来议论纷纷,尤其是中小企业反应较为强烈。 《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这意味着《劳动合同法》没有区分一般企业和中小企业,这种一体适用劳动制度的体制是否合理,值得深入研究。 相比一般企业,中小企业在用工方面有特殊需求,有必要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 第一,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金少,过于严格的劳动标准可能增加其负担,导致企业经营困难,最终也会损害劳动者的就业。例如,许多下岗职工通过自主创业解决再就业,其创设的企业规模很小,创业者经验和资金不足,市场风险很大,完全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难度很大。再如,按照我国社会保险相关法律和规定的要求,社会保险占工资的比例为20-50%,小企业难以完全遵守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 第二,中小企业需要更为灵活的用工方式。由于规模小,工作岗位少,抗风险能力差,中小企业需要在用工上享有更多的自由,特别是在解除雇员上享有更大的灵活性,需要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状况随时增减雇员。《劳动合同法》

规定了较为严格的解除合同制度,鼓励和要求雇主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对于规模小、雇员人数少的小企业是一个较重的负担。《劳动合同法》有关解除合同的严格规定,包括合同解除时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可能对小企业构成较大负担,而且严格的解雇保护制度对小企业的不利影响也更为明显。 例如,很多小企业一般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企业难以据此判定雇员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依法解除合同。小企业一般无法提供培训或者岗位有限,当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也难以为其提供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从而也难以解除雇员。而大企业可以通过专业人士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也有足够的工作岗位和培训能力,从而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合同法》允许的事由解除雇员。因此,应当赋予小企业在用工上特别是解除雇员上更为灵活的条件。 第三,许多小企业由于人才和知识的限制,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难度较大,让其完全承担违法的后果似乎不公平。 大型企业有专业的管理层、强大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规范的财务制度,但小企业通常没有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队伍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让其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并在出现违法行为时和大企业承担相同的责任缺乏公平。例如,很多中小企业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意识,如果违反该规

企业怎样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在企业人事制度中的地位,正如宪法在诸法律中的地位一样。人事管理制度是基础性、概括性和原则性的制度,它规定了企业人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人事制度的内容几乎覆盖了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包括:雇用、迁调、退休、资谴、移交、培训、服务、休假、请假、加班、值班、出差、考核、奖惩、待遇、福利、保险、抚恤、安全卫生等。前五项属于招聘内容、第六项是培训、第七至第十四项属于考勤与绩效、第十五至十八项属于薪酬福利。 在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下是本人经过综合比较和修改后,形成的一个典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样本。 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及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第四条新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 1.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3.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4.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5.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 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受处罚者。 4.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未满16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在《劳动法》中之因此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由于国家制定的劳动法律、法规带有一定的原则性和普遍指导性,不可能具体到每个地区、行业、岗位,而最具体、最切合实际、最容易被企业和职工了解把握付诸实施的是“企业劳动规章”。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治理的重要依据,是企业职工行为的准则。企业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关系到国家的劳动法律能否得到准确的贯彻执行,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会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因此,劳动部公布了《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这也是国家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认为,一部完整规范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符合两个差不多条件:一是内容合法,即符合法律、法规,公平,不具有欺诈、协迫或乘人之危等内容;二是程序民主,即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应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实现上述目的,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 1. 遵守《劳动法》的原则。《劳动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一切违抗《劳动法》确立的差不多原则的内容差不多上无效的。此外,违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法律的内容,也差不多上无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企业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因此,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也要贯彻“以思想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需要专门讲明的是,法律能够设定处罚权,行政法规按照法律授权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地点法规也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规章(包括行政规章和地点规章)则无权设定处罚权,只能在权限范畴内,依据法律、法规,将已有的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规范 所谓公司管理制度是公司为了规范自身建设,加强企业、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增加公司、增强企业影响力,通过一定的程序所制定出的管理公司的依据和准则。 公司管理制度大体上可以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生产。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可以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不受侵害。 多数在建立公司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多数采用,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可以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他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胆地解放思想,追求,彻底摒弃陈旧的管理观念,将所学到的、借到的科学、方法来统一企业的认识,使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合乎自身前进的要求,主动参与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任何事物的先进与落后与否都是相对的。作为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其他企业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20xx年修订版)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20XX年修订版) 目录 一、规章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误区 三、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四、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 五﹑规章制度的公示方法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且依法进行公示的,对劳动者行使日常管理权,维护用人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的法律文件。 一、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1、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日常管理权的法律依据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是其“用工自主权”的体现。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贯穿于用人单位的整个用工过程,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合同解除权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进行处罚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但规章制度的缺失或者不合法(以至于不具有法律效力),将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对员工进行合法有效的管理,公司运行将会陷于困境。 2、规章制度在劳动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二、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误区 在实施制度化建设过程中,企业需要防止一些误区。 1、大而全,很多企业喜欢模仿别人,甚至把一些同行业比自己优秀的企业的规章制度照抄照搬过来,这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但问题的关键是他们“生吞活剥”,毫不消化地“全盘接收”,而不能有效结合。 比如,笔者曾经遇到过这样一家食品企业,把一线品牌的规章制度、管理报表不加修改地全部照搬过来,结果造成制度没法实施。为何?制度有人制定,但缺乏相关部门及人员监督执行,也就是缺乏执行的管理平台,给营销人员下发了很多管理表格,但也因为缺乏相应的管理部门及其人员跟进,造成表格无人查看及考核,以致造假风盛行。三个月后,这套管理表格工具全部作废,可谓劳神伤财,白白浪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十大变化

《劳动合同法》给企业带来的十大变化 1.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同意续签而单位不同意续签的,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赔偿标准中的月工资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或获得赔偿金(补偿金的两倍)。 3.自2008年1月1日起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续订时,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订立有固定期限的除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年内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两个月的试用期。 8.培训前提下约定服务期时,限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违反服务期违约金按服务年限分摊,总额不超过培训费用。

9.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编者:应当包括工伤待遇)。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竞业禁止期限最长为二年,补偿金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按月支付。(编者:补偿金标准该法未作要求。)

企业为何要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为何要制定规章制度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实说的就就是公司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在我们的工作当中应该无处不有。小到个人职责,大到公司规章,应该随处可见。特别就是我们在工作中如若没有一个规范与标准的话,您的责、权、就没有办法量化,就没有您价值的体现,同样一件事,若有不同的人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肯定就是不一样。所以说任何事都必须有一个标准,让所有的人围绕着一个标准去做,所做的过程及结果都就是一样,这才就是真正的管理。 为什么要讲规章制度呢?因为企业大了机会也多了,同时,问题也多了,“人”的因素也会越来越多。用规章制度实现非人化管理,就会产生3方面的好处。首先,把智慧凝结下来。其次,解放了经营者。最后,实现规范化运作,抑制了人为因素。 公司的规章制度就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它的作用就是规范公司所有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经营过程的正常秩序。它体现的就是企业所有者、管理者的意志。 从狭窄思维出发,可以认为规章制度就是管职工的,但从更长远的眼光瞧,缺乏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的管理,企业就是不能生存发展的。因此,规章制度既保障企业的利益,也保障职工的利益。如果从后一个观点来瞧问题,我们就可以支持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了。 在公司实施规章制度前,还应当有一个必须的程序,也就就是今天给各位培训的目的,也就就是“告知”。公司制订了规章制度,在实践中也确实有这种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后,锁进领导的抽屉,大部分职工都不知晓,用职工并不知晓的规定来处罚职工就是没有道理的,因为“不知者不罪”。所以通过今天培训后,我们干部要认真的去瞧,不但要瞧还要投入,去运用这个工具,有义务让您团队的每一个成员都理解,都知法,这九个程序在20号前人力资源部会抽调各部门的员工进行考试,您的员工没考好证明您本人也没有学好,也给您记上一笔,作为对您考核的一个依据。 有一个故事,说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就是,粥每天都就是不够的。一开始,她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就是每周下来,她们只有一天就是饱的,就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后来她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她,贿赂她,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瘴气。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就是凉的。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与与气气,日子越过越好。实际上,轮流分粥就就是七个人总结经验教训后订出的一项制度。 故事在最后有个点评说:同样就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所以说不同的制度会导致不同的后果。可见一个好的规章制度不但能化解集团内部矛盾,更重要的就是把集体智慧凝结下来,达到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用工成本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它是否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一问题,正如《劳动合同法》其它热点一样,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讨论。通过分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全过程产生的影响即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运行及劳动关系的终止和解除产生的影响,可以看出对一个原本守法且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基本不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而对于一个违法、侵犯工人权利的企业,它的劳动成本将大大地增加。 企业的用工成本包括工资、社会保险、带薪休假、各项福利支出、职业安全和劳动保护支出,这些本来就是企业的法定用工成本,并不是《劳动合同法》给企业额外增加的,因此,《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加大企业用工成本。《劳动合同法》增加的是企业的违法成本,而这种成本是一种隐性成本、间接成本,是一种“可能”的成本,企业只要依法用工,就能避免高额的违法成本。《劳动合同法》通过一系列制度、措施,打击、制裁违法用工,使违法用工不但不能像以前一样降低用工成本,反而会成倍增加用工成本,从而迫使企业走向合法用工的良性轨道。 《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关系的运行和劳动关系的终止与解除都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并且对其中一系列违法用工问题都做出相对于以前的劳动法律、法规更加详细和严格的规定,增加了企业违法用工的成本。 一、增加了劳动关系建立中不签劳动合同和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成本 1、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成本增加 企业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据之前的劳动法律规定,虽然作为一种违法的事实来认定,但是基本上不会给企业带来实际的伤害。首先劳动仲裁不会因此而对企业来作出否定性的裁决,法院也不会,如果员工向劳动监察投诉的话,劳动监察首先向企业提出改正这种行为的要求,如果不改正的话,才会进行一定的处罚。而且,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是随时可以辞退员工的。

如何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如何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如何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现实中,许多企业都不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其实,企业规章制度并非只是摆设,运用得当,可以起到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的作用。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同时,《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合法、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的证据使用。 综合上述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生效的条件有三个: ①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制定; ②内容合法; ③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而企业规章制度若欠缺合法要件则会导致以下法律后果 ①承担行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②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③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0条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企业应该制定与完善规章制度,使员工能够预测自己行为的后果,同时也能够使得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让自己处于有利地位。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定规范

公司管理制度的制 定规范

公司管理制度制定规范 公司管理制度大致上能够分为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规章制度偏重于工作内容、范围和工作程序、方式,如管理细则、行政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责任制度侧重于规范责任、职权和利益的界限及其关系。一套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能够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和职工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多数中小企业在建立公司管理制度时,多是参照样本文档稍加修改来作为自己的管理制度。 不少企业设定了管理制度也只是放在资料柜的角落,在需要时拿出来读一下,而很多员工根本不清楚自己公司的管理制度。这种情况使公司的管理制度失去了其存在的实际意义,并形同虚设。 首先,并不排斥参照样本制定公司管理制度,因为有了参照才能让我们取长补短,切不可全部照抄,在制定管理制度时,首先应确认以下几方面,企业的行业性质、企业的工作性质、员工类别等等。 比如,广告公司由于行业性质决定了她们多数采用弹性工作

制,所谓弹性工作制是指每周达到一定工作时间,但这些时间是能够由实际情况而安排的,并非严格的朝九晚五工时制。新的一些网络游戏开发公司也实施这种工作制。 另一方面,公司的管理制度会对员工的着装及发型等都会做明文规定,但由于行业性质的不同,比如广告、公关等等相关设计宣传类的公司就比较注重形象的前卫时尚,不会对员工的打扮做要求,而像金融业、服务业等等就会对员工的仪表做严格统一要求。 作为新建企业在借鉴学习其它企业先进的管理制度时,要巧学活用,但绝不等同于生搬硬套的拿来主义。我们要围绕自身企业的实际,学习同行同业先进企业的管理新理念,管理者要大胆地解放思想,追求管理创新,彻底摒弃陈旧的管理观念,将所学到的、借到的科学管理理念、方法来统一企业员工的认识,使全体员工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合乎自身企业发展前进的要求,主动参与管理、配合支持管理。 任何事物的先进与落后与否都是相正确。作为管理者,应当清晰的认识到,其它企业管理中最好的东西,放在本企业中运用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要树立管理中的自信:“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因此,我们在新建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初期,就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和需要,在管理工作实践中,不怕困难,不怕挫折,认真审视自己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不断总结、完善、修

如何制定好规章制度

如何制定好规章制度 篇一: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如何制定规章制度 在新的劳动政策的大环境下,国家法律赋予企业制度至高无上的权利——制度就是企业实施管理的内部“法律”。但是,国家法律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流程也有约定,例如在《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的规章制度就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 通过这一条规定,我们看到制定规章制度的法理、程序、原则等一些不可忽视的环节: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

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 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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