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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与执行医嘱有关的试题

(完整版)与执行医嘱有关的试题
(完整版)与执行医嘱有关的试题

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急诊科)第三季度护理安全警示教育试卷

日期:2018.9.27 姓名:层级:分数:

一、选择(每题 5分,共70 分)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 )开具方可执行。

A.医师资格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B. 医师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C.医师资格证、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

D. 医师执业证和医师资格证的医师

2.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 )。

A.拒绝执行

B.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C.及时找第二人核对医嘱无误后方可执行

D.及时向上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

B.执行紧急医嘱有疑问时,应先执行医嘱再向医师提出。

C.执行医嘱时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D.为避免错误,任何情况下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4.除( )外,护士均不可执行。

A.具有本地执业证的进修医生开的医嘱

B.抢救时经护士复诵确认无误的口头医嘱

C.实习医生手写,并经带教医师口头确认的医嘱

D.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口头医嘱

5.执行口头医嘱正确的做法是( )。

A.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B.在紧急情况下,如抢救、手术过程中可直接执行

C.抢救结束后护士及时将医嘱补写在医瞩单上

D.护士在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及核对者姓名

6.临床科室( )对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

A.每天

B.隔天

C.每周一次

D.每周2次

7.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 )下达和调整。

A.每天上午

B.每天下午

C. 每班

D.随时

8.护嘱下达前,护士要( )。

A.评估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

B.评估患者的自理能力和需要

C.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D.评估患者的病情和医嘱

9.遇有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

A. 无需调整护嘱

B. 调整护嘱

C. 调整医嘱

D. 调整医嘱或护嘱

10.关于医嘱种类的解释,下列哪项不对:()

A.长期医嘱有效期在24h以上

B.临时备用医嘱在24h以内

C.长期医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D.长期备用医嘱须由医生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

11.属于临时医嘱的一项是:()

A.青霉素80万u,im,q6h

B.氨溴索针30mg,ivgtt,bid

C.阿托品0.5g,iv,st

D.一级护理

12.哪项不是执行医嘱时的注意事项:

A.特殊情况下可执行口头医嘱

B.凡已写在医嘱本上的医嘱,不需执行,由医生在该项医嘱上标记栏内用蓝笔写“取消。

C.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

D.长期备用医嘱应用前应查看前次用药时间

13.有关医嘱正确的论述哪项除外:()

A.护士在执行中须检查核对

B.是护士完成治疗计划核查的依据

C.医嘱由护士撰写

D.医嘱单在填写,执行中必须严肃认真

14.医嘱由()完成

A.医生

B.护士

C.医生护士共同

D.护士患者共同

二、填空(每空 2分,共 20分)

1.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有效时间在(),一般仅执行()。

标注st.的临时医嘱需()。

2.()、()、()等列入临时医嘱。

3.长期医嘱是指执行()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当医生注明停止

时间后失效。

4.医嘱应()查对,每天(),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三、简答(共10分,)

护士怎么样正确执行口头医嘱?

医院 查对制度

XXX医院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与查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查对临时医嘱时要查对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服药、注射、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反复核对。 3.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 (2)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瓶(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在确定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出。 (4)输血前由两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4.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①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科别、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化验单、药物等。接患者之前,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三方查对。. ②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

医嘱执行制度

医嘱护嘱执行制度 1.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医疗机构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得代录入医嘱。 (2)医师开出医嘱后,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双人查对制度。输血时必须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得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病区每天所有患者的医嘱必须在当值组长的参与下统一总核对一次。方法是:病区护士站的文员(由助理护士担任)打印出全病区所有患者当时的医嘱执行单后,交给当班组长和另一位责任护士一起,将打印出的医嘱执行单的医嘱进行一次总核对。对于无法统一核对的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7)病区医嘱执行单实施一人一日一单制。医嘱执行单在科室专项保存。 2.护嘱执行制度 (1)护嘱是高级责任护士、组长或专科护士为帮助责任护士达到预期护理目标,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需要而下达的护理措施。护嘱是促进、维持和恢复患者身心健康所需要采取的护理行为。 (2)护嘱必须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下达或制订。高级责任护士将护嘱直接书写在护嘱执行单上。护嘱要根据医嘱、患者病情和护理需要,随时下达和调整。护嘱下达前,要评估患者的病情和需要。 (3)护嘱由高级责任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或助理护士执行。下级护士应及时、准确、严格执行护嘱,不得擅自更改。如发现护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上一级护士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护嘱执行后执行护嘱的责任护士在“护嘱执行单”上签全名。 (4)上一级护士,包括专科护士、日(晚、夜)班组长或专科组长,通过查房、会诊、交接班等方式,每天上午评估护嘱、护嘱执行情况和护理效果,及时更改或调整护嘱。 (5)护嘱要与医疗工作保持连续性。遇专科护理方面的护嘱与医嘱有不一致时,护士应及时与医生沟通,调整医嘱或护嘱。 (6)护嘱应以指导低年资护士完成护理工作为原则,以确保护理工作的统

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查对制度 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须严格确认患者身份,履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项核对患者身份,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确认患者身份时应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姓名。对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让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治疗。 (一)、医嘱查对 1、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2、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3、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4、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5、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确认后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保留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九对”制度。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九对:对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及过敏史。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5、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牌、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7、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1、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医护人员持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和诊断等信息。 2、输血查对

医嘱的查对制度

医嘱的查对制度 一、填空题(共分,每空1.5分)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 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2.查输血单位与血瓶(袋)签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瓶(袋)号、血质量是否相 符及配血交叉报告有无凝集。 3.药房配方时,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 血型鉴定和交叉配备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检”,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5.病理科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6.针刺治疗时,检查针的数号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二、选择题(共分,每题2分) 1. 输血前,需经( B )查对:。 A、1人 B、2人 C、3人 D、5人 2.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由( C )严格核对大纱垫、纱布、线卷、器械数目是否与术前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遗留体腔内。 A、器械护士 B、巡诊护士 C、器械护士和巡诊护士 D、手术医生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 C ),以备必要时查对。 A、6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3天 4.检验时,查对( A )、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A、试剂 B、姓名 C、科室 D、检验目的 5.影像科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 C )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A、住院号 B、性别 C、部位 D、检查目的 6.供应室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 C )。 A、科室 B、用途 C、清洁度 D、消毒方式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全天,每周大查对2 次,包括电脑医 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 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办公室班护士校对、转抄,交给责任护士执行。 3、办公室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 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 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 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 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 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 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

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 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 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 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 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 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 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查对制度相关处置流程护士转抄及录入医嘱必须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转抄者签名必须签名清晰 T认真仔细核对医生录入的电子医嘱(包括药品、剂量、浓度、时间、给药方法) T分不同内容对电子医嘱进行处置(口服药、静脉给药) T核对并打印单床口服给药单及输液执行单,交责任护士进行处理 T文字或电子医嘱都必须查对(白班、中班、夜班) T要做到无任何错误,保证正确率100%严格执行医嘱查对制度。

医院查对制度(参考)

项城市卫校中西医结合医院查对制度 一、目得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得准确性,确保所执行得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得安全,特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得流程标准。 三、职责 1、医务部负责制定与修订查对制度。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执行查对制度。 3、临床、医技主任与护士长负责监督检查本科室查对制度得执行。 4、医务部、护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全院查对制度得执行。 5、主管院长负责监督检查医务部、护理部考核查对制度得执行。 四、程序 1、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得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主班护士与治疗班护士每日必须对当日医嘱总查对一次。 3、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得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 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4、每周定期大核对(或重新整理)医嘱1次,整理医嘱需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并在医嘱核对本上签名。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与服用药得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2、清点药品与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

合要求,不得使用。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与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给药前,用四种方法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并经过反复核对方可使用。给予多种药物时,根据药物说明书、药物皮试结果及药物配伍禁忌表规范用药。 5、发药、注射时,认真核对确认病人身份,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确认患者身份。。 3.输血前查对制度 (1)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与溶血,血袋有无裂痕。 (2)查输血单供血者姓名、血型与血袋标签就是否相符,查对交配报告结果。 (3)输血前首先与患者、输血单及血袋标签核对,核对内容包括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量及交配报告结果,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输血完毕,保留血袋并送回检验科,以便必要时检验。 (5)及时准确在输血单上填写输血者与核对者姓名。 4.检验查对制度 (1)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应做正反定型;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案号、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双方签字后方可取走。 (2)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项目;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编号、检验项目、标本数量与质量;标本检测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检验后,查对检验项目、结果复核;签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姓名、检查项目及结果。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医嘱查对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向医嘱下达者澄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护士进行查对。 (2)医生整理医嘱后,值班护士及时查对各种治疗单,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两次。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有效确认患者身份后实施操作。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要注意检查药物有无变质、药液有无异物、瓶口松动、裂缝等。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并做好去向及余液

登记。 (6)针剂药物宜现用现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并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以免发生理化反应。 (7)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录。 3、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因子),并与患者核实床号、姓名、血型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条形码、血型(含Rh因子)、血的有效期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统一回收至输血科。 (6)输血单单独张贴并保留在病历中,输血条码粘贴至输血护理记录当中。 4、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腕带(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划线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和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 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和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和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和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奇台县人民医院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修订) 一、医嘱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班后二小时内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护士对可疑医嘱,必须查清后方可执行。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转抄、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并分别转抄于医嘱记录单和各项执行单上。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电子医嘱要求护士校对、发送后由医师打印并及时签名。 ①医师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个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液体等)同一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 ②护士签字要求: 长嘱:同一时间的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医嘱内容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停止医嘱时在停嘱时间与医师签字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 临嘱:同项目(如检查、口服药、同组液体等)严格按执行时间上下各签名一个,中间用尺子连线,线要直,在时间与临时医嘱的分割线前打一红钩。执行时间与签名同步。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开具医嘱制度

开具医嘱制度 一、总则 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开具医嘱资格:本院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方有资格开具医嘱。 3、医嘱书写要求: (1)医嘱必须准确完整、格式规范、层次分明。 (2)医嘱应及时下达并按时执行。开具、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手写医嘱:遇网瘫、停电等特殊情况,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将医嘱记录在医嘱单上,时间具体到分钟,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或黑色签字笔。医嘱不得涂改,如需取消医嘱,则应用红色墨水笔或红色签字笔标注“取消”字样,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4、严格执行复式医嘱:影像检查、实验室检查及特殊用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激素类药物、血液制品及麻醉与精神药品等)的医嘱应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及时记录相应结果并作出分析。 (1)医保《药品目录》标注适应证的药品,应有相应的临床体征、实验室和辅助检查证据及相应的临床诊断依据。 (2)标注为“限二线用药”的药品,应有使用医保《药品目录》一线药品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3)标注为“限急救”的药品是仅限于医保病人在急救的情况下,使用该药品费用可按规定支付,一般性诊疗等非急救情况下不支付。使用时病历中应说明理由。 (4)开具影像诊断和实验室检查医嘱应当在病程记录中注明相应的临床适应证/理由。 5、对于需要采取特殊预防措施(各项隔离:如空气传播预防、飞沫传播预防和接触传播预防三类等)的病人,医生应当开具特殊预防医嘱:停止时开具停止特殊预防的医嘱。 6、会诊意见(临床医生、临床药师等)须经主管医生/值班医生开具

医嘱后方可执行。 7、临时医嘱开出后、长期医嘱有更改时,新病人入院后医嘱开出时,开具医嘱的医生应及时与总务护士沟通。 8、长期医嘱在上午11点前开出。 二、医嘱种类 1、医嘱分为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2、长期医嘱: 有效期大于24小时,医生开出停用医嘱后才失效。 3、临时医嘱: (1)有效期在24小时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间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2)口头医嘱:仅病人病情危重抢救时和手术中允许使用口头医嘱。医生必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医嘱并注明下达口头医嘱时间(精确到分)。 三、自动停止的医嘱 1、当病人转科时所有医嘱立即自动停止,转入科室医生必须审核后,重新开具医嘱。 2、一旦病人进行手术,所有术前医嘱自动停止,医生必须重开术后医嘱。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后血袋应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六)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含介入和有创操作)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三)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七)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 一、医嘱执行制度: 1.医嘱必须由在本院拥有两证(医师资格证与执业证)与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方可执行,医生将医嘱直接写在医嘱本上或电脑上,为避免错误,护士不行代录医嘱。 2.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就是本院具备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执行医嘱。 3、医生在计算机上下达医嘱后,护士应查对医嘱内容的正确性及开始的执行时间,严格执行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对临时医嘱必须在规定的时间15分钟内执行。如发现医嘱中有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向医师提出,明确后方可执行。必要时护士有权向上级医师及护士长报告,不得盲目执行。因故不能执行医嘱时,应当及时报告医师并处理。3、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管床的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与姓名。 4、在执行医嘱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以防差错与事故的发生。执行医嘱时须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查对制度。 5、一般情况下,护士不行执行医师的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患者需要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护士应及时在医师补录的医嘱后签上执行时间与执行人姓名。 6、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应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做好标本容器、特殊检查要求(如禁食、术前用药等)各项准备,并在交班报告中详细交班。

7、病人手术、转科、出院或死亡后,应及时停止以前医嘱,重新执行术后或转科后医嘱。 8、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检查上一班医嘱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应随时进入工作站查瞧有无新开医嘱。护士长对所有的医嘱每周总核对一次。并在《医嘱核对登记本》上签名,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护理部应定期抽查各科室医嘱核对情况。 9、无医师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患者进行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患者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现场,护士可以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10、根据医嘱与各项处置内容的收费标准进行累计收费。随时核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及时进行补充收费。 附: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与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二、执行医嘱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医嘱相关制度

瓦房店第三医院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 经医务科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 方权的医生不可以下达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 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在抢救时或手 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 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 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每天 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 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 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每分钟的滴速 或毫升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用药 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 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 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 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 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 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 医务科和质控办。 ⑶“自理”药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 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 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 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 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 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 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使用情况、疗效及副作用。当医生评估 不能确保病人自理药的安全时,由医生开出长期医嘱,护士根据医 嘱执行。 ⑷“自备”药品医嘱:如果药品是“自备”的,按自备药品管理制度执 行。 6、医生下达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并执行。护士执行要打印分 类医嘱执行单,执行后在分类执行单上签全名及执行时间。 医生下达的抢救病人紧急抽血检查项目医嘱要求在30分钟内执行, 抽取样本,并立即送到检验科。检验标本送到检验科30分钟后要开 始追踪检验结果,并报告给医生。除血培养、凝血四项等检验时间要 求较长的特殊检查以外,医生要在1小时内得到急诊检验结果。其他 紧急检查项目医嘱要30分钟内执行,并积极配合医生和辅助检查科室尽快完成检查,使医生在1小时内得到检查的初步结果。因某些特殊 原因使一些医嘱无法执行时,如病人拒绝执行、病人临时离开医院等,护士要及时向主管医生报告,并在护理记录单中记录,必要时要向接 班护士交班。医生在开出急诊检验检查医嘱后,如果超过一个小时还 没有得到相关的检验结果时,要及时追问,查找原因。

医嘱查对制度

医嘱查对制度 一、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每天总对,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二、医嘱递交后,由副班护士转抄,别一护士查对签名后交治疗护士和责任护士执行。 三、副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四、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五、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六、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七、药物准备后,应有第二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八、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九、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院医嘱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1执行医嘱时,认真履行医嘱审查义务,护士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应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向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不合理的医嘱不执行。 1.2医嘱执行后,应将当班医嘱与治疗牌(转抄的输液执行单、肌肉、皮下、雾化、口服卡等)全部查对一次,无误后方可执行。 1.3抢救或手术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应复述一遍,待医生认为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空安瓿待医生手术或抢救结束后,当即据实补记医嘱,护士查对无误后方可弃去空安瓿。 1.4医嘱查对: 当班查对,夜班查对,护士长一周一次大查对并记录。 1.5查对医嘱必须认真,将查出的问题及时登记并立即予以纠正,反馈给护士长。 1.6护士对查出的问题不能隐瞒不报。护士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补救,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7当天查对医嘱时未查对的病例,第二天要补查。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2.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 ①三查: 备药前查、备药中查、备药后查。 ②十对:

核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③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反应。 2.2认真检查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使用(如药片变色、溶剂变色、开口、裂缝等)。 2.3用药前注意询问三史(过敏史、家族史、用药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有使用记录,用后留安瓿。 3.无菌操作前查对 3.1核对无菌物品日期及质量。 3.2无菌包有无破损。 4.输血查对制度 4.1采血样时,应该核对标签号、姓名与配血单是否相符,无误后将血标本与配血单送血库。 4.2xx医嘱给病人进行输血。 4.3取血时做到三查八对。三查: 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输血装置是否良好。八对: 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结果、血液的种类、剂量。供血者血样一定要保留到病人输血完毕后24小时。 4.4输血前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必须由两名护士核对三查八对的内容,无误签字后方可输入。一人工作时要重复查对确认无误后方可输入。

医嘱核对制度 流程

医嘱核对制度 1、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一班查上一班,每天总对,包括电脑医嘱、各类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就级别、过敏、隔离等)。各科设有医嘱查对登记本,每次查对后应在医嘱查对记录上及时记录日期、时间、姓名和查对结果。 2、医嘱递交后,由付班护士转抄,另一护士查对签名后交治疗护士和责任护士执行。 3、付班护士在转抄医嘱时,要认真审查医嘱,发现有疑问和错误医嘱时要及时与开医嘱医生商量、纠正,避免执行错误医嘱。如果发生争议,必须报告主任和护士长,主任和护士长认定后执行。 4、各项医嘱处理后,应有查对人签名。护士在执行各项医嘱前,必须经第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5、执行医嘱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备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6、麻醉药品等特殊用药,开医嘱医生必须是具有资质的医生,否则不准执行,麻醉药使用后要保留安瓿备查,同时在毒、麻醉药品管理记录本上登记并签全名。 7、药物准备后,应有第2人核对,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执行。清点和使用药品时,要检查药品标签、批号和失效期,检查瓶盖及药瓶有无松动与裂痕,安瓿有无裂痕,药物有无变色与沉淀,任何一项不合标准,均不得使用。 8、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查对输血成分、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溶血现象、血袋有无泄漏、输血量、供血者与受血者的姓名与血型、交差配血结果等),并在医嘱单、输血单上两人签名,输血过程中注意观察有无输血反应,血液输完后保留血袋(病房保存2小时后交输血科再保存24小时备查)。 9、过敏药物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用药史,并查对皮试结果。无误后,方可执行。 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一、医嘱制度 1、下达与执行医嘱的人员,必须是本院具备注册执业医师与注册护士资格的人员,其它人员不得下达与执行医嘱。

医嘱执行制度与流程

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医嘱执行制度与医嘱执行流程 一、医嘱及执行制度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 医嘱制度 一、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适用于住院患者的各类药物治疗及一切检查、操作均应写入医嘱单。医嘱内容应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只包含一个内容,注明起始和停止时间(具体到分钟)。 二.、医师下达医嘱应认真负责,严禁不看病人就下医嘱,医嘱下达后应复查一遍,确认无误再交由护士执行。 三.、医嘱种类 (一)长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二)临时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内,应在短时间内执行,需要时立即执行。 (三)备用医嘱:根据病情需要分为长期备用医嘱(p.r.n)和临时备用医嘱(sos)二种。 1、长期备用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写在长期医嘱单内,须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为失效。护士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相应内容、执行时间,并签名。 2、临时备用医嘱仅在医师开出12小时内有效,写在临时医嘱单内,过期尚未执行则失效。 四.、常规医嘱一般应在每日上午十时以前开出。除新入院或急危重症病人因病情需要外,一般不再另开当日医嘱。新入院病人,一般在入院二小时内开出,急危重症病人应随时开出。 五.、开医嘱要求时间准确,层次分明,字迹清楚,书写规范,签名完整,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使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若为一组医嘱“取消”,应标注在第一项医嘱的左前方,并由医师在整组医嘱最后面签名。 六、长期医嘱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应由医师注明停止日期和时间。医师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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