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和探索物质世界的客观而能动的
对象化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和人的本质属性的集中体现。
2、规律:规律是事物和现象之间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它与本质、必然
性是同等程度的概念。科学的任务就在于发现物质运动的规律性。
3、真理:马克思真理有三种表现形式:(1)实用主义,主张"有用就是真理”,
其错误在于混淆了真理的作用与真理的性质,否认了真理的客观内容和检验真理
的客观标准;(2)马赫主义,认为真理是"思想的形式”,是"社会组织起来的经
验”,凡是多数人承认的就是真理;(3)"真理多元论”,认为对同一事物或同
一对象可以多种真理并存,多元真理论从根本上否认了真理的客观性,因而也是
一种主观真理论。唯物主义真理观和唯心主义真理观的区别是:是否承认真理的客
观性、是否承认真理的绝对性、是否承认真理的相对性、是否承认真理的具体性
。
4、唯物主义 :凡是主张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是第一性的,物质决定精神的哲学
家,就属于唯物主义阵营,就是唯物主义。
5、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精神,如心灵、意识、观念、意志、感觉等等作为世界
的本原,看成是第一性的。
6、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和能量变换的过程,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积极
改造,其根本标志在于制造工具。
7、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对客观物质的反映,具有能动性,
能反作用于实践。
8、发展:是指事物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从无序到有序的正向质变,即
带前进性、上升性的运动变化。
9、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0、反映论:坚持从物到感觉、思想的认识路线,把认识看作人对客观事物的反
映的认识论思想。
11、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在社会精神领域中的反映,是精神现象的总和,包括
社会的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
12、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
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13、辨证否定:是指通过事物内在的矛盾运动而进行的自身否定,即自己否定自
己,并能通过自身的否定,实现"自己运动”、自我发展。
14、价值:在哲学上所谓价值,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
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它表征外部事物对于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这种关系就构
成了客体和主体的价值关系。在这一关系中,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被称为价值客
体,而人则成
价值主体。在价值关系中,价值主体始终是人,即只有人才能成为
价值关系的主体;当然。价值主体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甚至是社会。
而价值客体可以是客观事物,也可以是人自身。当价值客体的存在、属性、作用
等满足了价值主体和满足需要的关系,价值就无从说起。价值具有客观性、主体
性和相对性。
15、人民群众:作为历史范畴,首先有它量的规定性,即指"人们”中的大多数
;同时又有质的规定性,即指一切对社会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们,,在阶级社会
中,包括一切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