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 2012-08-24
卫办疾控发〔2012〕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落实《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卫生部、财政部自2011年起设立中央补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业务培训项目。其中,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提高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的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我部制定了《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遇有相关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卫生部疾控局:金同玲,010-68792656。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郭延庆(北京大学第六医院),010-82801946。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管理办法
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08-2015年)》(卫疾控发〔2008〕5号)和《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开展精神卫生人力资源培训--重性精神疾病防治培训项目。为规范项目实施,保障培训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通过建立全国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的师资队伍,统一培训内容,加强培训组织管理,保障培训质量,提升精神专科机构服务能力。
第二条培训采取以1所机构为主、兼顾其他机构的组织方式,力争覆盖受训机构的所有中青年精神科医师(工作年限在10年以内)。
执行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并且在2008年以后未接受过类似培训的机构,优先开展培训。
第三条培训采用理论授课、现场实际病例查房和考试相结合的教学形式。每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现场实际病例由承办培训的精神专科机构负责提供。
第四条理论授课采用标准课件,包括必授课程和选授课程。标准课件委托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组织制作和审定,适时更新。
必授课程为精神分裂症、抑郁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焦虑障碍的临床表现、诊断标准和规范化治疗。
选授课程为精神医学伦理和法律问题、临床风险评估和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等3项。每期培训班至少包括1项选授课程。
第五条考试内容应涵盖必授课程的全部内容和选授课程的部分内容,时间为45分钟。
考试合格者由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第六条培训授课教师由国家级师资(名单见附件1)、省级师资组成。每期培训的国家级师资授课时数不应低于总数的70%。
第七条精神疾病防治培训的国家级师资从精神医学专业水平在全国有较高影响、教学水平得到广泛认可,且能够参加培训活动的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职称)的精神科医师中
聘任。每次聘期3年,可以连聘。国家级师资每人每年参加授课的次数不应少于2次。
省级师资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地方实际聘任。培训病种和模块考试总计4个以上合格者(其中至少3个为必授内容)作为入选省级师资的依据。
第八条每期培训设置教学督导员1名。
教学督导员负责协助受训机构制定教学计划、督导培训过程、主持考试等,并在培训结束后提交督导报告。
第九条以北京市、上海市、长沙市和成都市为中心,分片设立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见附件2),协助片区内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培训工作。
教学督导员由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担任。
第十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年度计划和经费安排、人员组织、培训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受训机构具体承办培训,负责制定教学计划、安排师资、协助教学和后勤安排等。
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指导中心协助制定教学计划、派员督导培训和考试等。
中国医师协会精神科医师分会负责项目技术支持、培训统计和效果评估、推荐并培训国家级师资等工作,每年向卫生部疾控局提交项目报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1.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国家级师资人员名单
2.全国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划分
附件1
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国家级师资人员名单
(108人)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1
总顾问同济大学附属
医院
吴文源
医师
√√
2
中南大学湘雅
二院张亚林
主任
医师
√√√√
3
北京
北京大学第六
医院于欣
主任
医师
√
4 唐宏宇
主任
医师
√√√√
5 姚贵忠
主任
医师
√√6 马弘
主任
医师
√√√√
7 司天梅研究员√√√√
8 郭延庆副主任医师√√√
9 张鸿燕
主任
医师
√√√
10 闫俊副主任医师√√√
11 李冰
主任
医师
√√
12 王华丽
副研
究员
√√
13
北京安定医院马辛
医师
√
14 侯也之
主任
医师
√√√15 王传跃
主任
医师
√√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16
北京北京安定医院
郭俊花
主任
医师
√√√
17 崔永华
主任
医师
√√√√
18
北京回龙观医院杨甫德
主任
医师
√√√√
19 王绍礼
主任
医师
√√
20 朱凤艳
医师
√√√√21 邸晓兰
主任
医师
√√√
22
天津天津市安定医院张勇辉
主任
医师
√√√√
23 张勇
主任
医师
√√√√24
河北河北省精神卫生中
心
栗克清
主任
医师
√√√
25 崔利军
主任
医师
√√√√
26 张香云
主任
医师
√√√√
27 李玉欣
主任
医师
√√√√
28 河北医科大学王学义
主任
医师
√√√
29
山西山西省精神卫生中
心
叶峰华
主任
医师
√√√√
30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
医院张克让
主任
医师
√√√√
31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精神
卫生中心宝继英副主任医师√√√
32 李国文副主任医师√√√
33 辽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刘盈
主任
医师
√√√√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34
辽宁中国医科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
王旭梅
主任
医师
√√
35 邵云
主任
医师
√√√√
36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
心王哲
主任
医师
√√√
37 孙颖
主任
医师
√√√√
38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
心王秀珍
主任
医师
√√√√
39
大连市第七人民医
院张国臣
医师
√√√√
40 陈巧灵
主任
医师
√√√
41 谢守付
主任
医师
√√√√42 吉林吉林省脑科医院陶志平
主任
医师
√
43
黑龙江哈尔滨市第一专科
医院
张聪沛
主任
医师
√√√√
44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
属第一医院胡健
主任
医师
√√√√
45
大庆市精神卫生中
心张伟
主任
医师
√√
46 马连华
主任
医师
√√
47
上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
心何燕玲
主任
医师
√√√√
48 方怡儒
主任
医师
√√√49 谢斌
主任
医师
√√
50 王立伟
医师
√√√51 陆峥
主任
医师
√√√√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52
上海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
心施慎逊
主任
医师
√√√
53 邵阳副主任医师√√
54 杨晓敏
主任
医师
√
55 蔡军
主任
医师
√√√√56 彭代辉
主任
医师
√√
57 吴彦副主任医师√√√√
58 同济大学医学院赵旭东
医师
√√√√59
江苏南京脑科医院
张宁
主任
医师
√√√
60 唐勇副主任医师√√√√
61 苏州市广济医院李鸣
主任
医师
√√
62
浙江浙江大学医学院附
属二院
李惠春
主任
医师
√√√
63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
院
谭忠林副主任医师√√√
64
安徽
安徽省精神卫生防
治中心李小駟
主任
医师
√√
65 钟慧副主任医师√√√
66 福建厦门市精神病院王文强主任医师√√√√
67 江西江西精神病医院胡斌主任医师√
68
山东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
心唐茂芹主任医师√√
69 刘兰芬主任医师√
70
河南河南省精神病医院
吕路线主任医师√√
71 王长虹主任医师√√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72
湖北湖北省人民医院
王高华
主任
医师√
73 陈振华副主任医师√√√
74 王惠玲副主任医师√√√
75
武汉市精神卫生
中心
李毅副主任医师√√
76
湖南
中南大学湘雅二
院李凌江
主任
医师
√√
77 赵靖平
主任
医师
√√√78 郝伟
主任
医师
√√
79 刘铁桥
主任
医师
√√√√80 刘哲宁
主任
医师
√
81 王小平
主任
医师
√√
82 曹玉萍副主任医师√
83
广东广东省精神卫生
研究所
贾福军
医师
√√√√
84 林永强
主任
医师
√√√√
85 张斌副主任医师√√√
86
广州脑科医院
黄兴兵主任医师√√√
87 朱海兵主任医师√√√√
88 深圳市康宁医院刘铁榜
主任
医师
√√√
89 广西
广西医科大学第
一临床医院郁缪宇
主任
医师
√√√
90 重庆
重庆市精神卫生
中心宁洁
主任
医师
√√√
序号省份单位姓名职称
必授课程选授课程
精神
分裂
症
抑郁
障碍
双相
障碍
焦虑
障碍
伦理和
法律问
题
临床风
险评估
和管理
重性精
神疾病
社区管
理
91 重庆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
第一医院况丽
主任
医师
√
92 胡华
医师
√√√√93
四川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杨彦春主任医师√√√
94 孙学礼
主任
医师
√√√
95 李涛
主任
医师
√√√√
96 李进副主任医师√√√
97 邓红副主任医师√√
98
四川省精神卫生中
心文红
主任
医师
√√√
99 黄国平
主任
医师
√√√√
100
云南
昆明医学院第一附
属医院许秀峰
主任
医师
√√√√
101 杨建中副主任医师√√102 康传媛副主任医师√√
103 陕西
第四军医大学西京
医院谭庆荣
主任
医师
√√√
104 甘肃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张兰
主任
医师
√√√√
105 宁夏
宁夏回族自治区精
神卫生中心徐学兵
主任
√√√
106
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四人
民医院
徐向东
主任
医师
√√√√
107 唐安平
主任
医师
√√
108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
附属医院伊其中
主任
医师
√√√
附件2
全国精神疾病防治培训区域划分
一、各培训区域指导中心责任培训区域
(一)北京片区:设在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为牵头单位),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培训指导工作。
(二)上海片区:设在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负责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等7个省(直辖市)的培训指导工作。
(三)长沙片区:设在中南大学湘雅二院,负责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7个省(自治区)的培训指导工作。
(四)成都片区:设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负责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培训指导工作。
二、各中心联系人
(一)北京大学第六医院。郭延庆(教务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51号;邮编:100191;电话:010-82801946;传真:010-********;email:
stone6161@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
(二)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方华(教学科);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600号6号楼;邮编:200030;电话:
021-********转3327;传真:021-********转3327;email:fanghuaxhb@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
(三)中南大学湘雅二院。谭立文(精神卫生研究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5292158;传真:0731-85360086;email:gangbie7788@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王绪轶(精神卫生研究所);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人民中路139号;邮编:410011;电话:
139********;传真:0731-85360086;email:
wxy19751211@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
(四)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李进(心理卫生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小学路7号;邮编:610041;电话:189********;传真:028-85422632;email:jin000424@https://www.wendangku.net/doc/aa3644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