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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

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该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af481720.html,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说明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及时委托市规划主管部门认可的勘测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测量,竣工验收测量一般应当在工程完全竣工后进行,但隐蔽性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之前进行。

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应当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处理后再行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得投入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接水、接电、供气及房地产权证。

办理《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需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以上证件可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7)《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验线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经市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与批准的施工图对照,有变化的图纸备案,其余图纸验收完毕时退还);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用地办事程序※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 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 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 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 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珠规建质[2015]24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5.03.25 【实施日期】2015.03.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的通知 (珠规建质〔2015〕24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更好实施《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施工企业应重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带班制度。于4月30日前,将本企业及所属施工项目落实带班制度的情况,汇总至市、区安监站;市、区安

监站在5月初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并将此项内容作为日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检查项目。 二、市、区安监站要加大对施工企业负责人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情况的检查抽查力度,在每季度首月的20日前,将上一季度施工项目带班制度的落实情况汇总至我局质安科,我局将对落实不到位的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进行通报批评。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3月25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和我局《珠海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珠规建质〔2012〕152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是指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有效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负责人(建造师)。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施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年 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有效掌握建设规模,规范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程序管理,统一工程项目报建的有关规定,达到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技改等建设项目,通称为工程建设项目。凡在中国境内投资兴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必须实行报建制度,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或其代理机构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它立项文件被批准后,须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报建,交验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它有关文件。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一)工程名称;(二)建设地点;(三)投资规模;(四)资金来源;(五)当年投资额;(六)工程规模;(七)开工、竣工日期;

(八)发包方式;(九)工程筹建情况。第五条报建程序:(一)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二)按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认真填写;(三)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报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并按要求进行招标准备。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进行补充登记。筹建负责人变更时,应重新登记。第七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施管理:(一)贯彻实施《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和有关的方针政策;(二)管理监督工程项目的报建登记;(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核实、分类、汇总;(四)向上级主管机关提供综合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情况;(五)查处隐瞒不报违章建设的行为。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实行分级管理,分管的权限由各地自行规定。第九条凡未报建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得办理招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

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的实施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包含项目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备案。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和规范行政审批管理与办理方式,严格行政审批监管和行政效能监察,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审批。 市政府应当按照“三倾斜”、“三保障”的原则加强市行政服务平台的建设,在评先评优、升职晋级、经费使用上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倾斜,从场地、资金和技术上保障“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和“网上办事”、“同网审批”的实施。 第四条【窗口部门职责】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职能

部门(以下简称窗口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实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向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到位,审批人员配置到位,对本部门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负责行政审批及相关服务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窗口工作人员”)和首席代表授权到位,实现审批事项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场内办理;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服务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三)明确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责任和岗位责任,首席代表或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四)对本部门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加强行政审批的后续监管。 第五条【行政服务中心职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对服务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 (二)结合市行政审批及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日常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协调解决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中的问题,组织、协调各窗口部门为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规范、高效、优质行政审批服务;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精品资料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沙雅县粮食局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电话: 日期:2013 年月日

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对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是我公司企业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内容,公司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合法用工行为,完善用工制度,真正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临时工在不经项目经理同意,便中途离开,可拒付一个月的工资。 2、项目经理派专人对民工的劳动进行记录,每月并以报表的形式报公司财务科,财务科根据报表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3、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1日

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临时工是我公司的主要劳动力,本着对每一位劳务工负责,切实维护劳务工的切身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和公司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民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 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具体办法和标准为: 1、根据师市劳社发[2005]3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进行工资发放,发放的形式为项目部工资造册,由公司统一管理按月直接发放给工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在年终,项目部全部对民工的工资进行结算,并报公司财务科进行发放。 3、对于不给民工进行结算、拖欠及任意克扣民工工资的项目部,由公司处理,并按民工提供的资料从该工程的人工工资里对其发放工资,并对项目经理进行批评和罚款。 4、对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公司将出公示,张贴在该工程处及公司门口, 并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再对该工程进行验收。 塔河昌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3年月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表

附件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说明 一、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建筑节能验收合格;电梯验收合格;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新建住宅供热计量和温调装置安装验收合格;住宅分户验收合格。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三、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五、附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珠规建建〔2010〕48号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和监理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附件4)。 第七条市质检站、安监站,各区(经济功能区)质检站、安监站负责对项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招标人准备工作 >>>>项目立项 (1)提交项目建议书 主要内容有:投资项目提出的必要性,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的初步分析,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项目大体进度安排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评价等。 (2)编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 主要内容有:国家、地方相应政策,单位的现有建设条件及建设需求;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市场发展前景;技术上的可行性;财务分析的可行性;效益分析(经济、社会、环境)等。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招标人持立项等批文向工程交易中心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报建。 >>>>建设单位招标资格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如果没有资格自行组织招标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办理交易证 招标人持报建登记表在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交易登记。 2、编制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内容:资格预审申请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其他材料。 >>>>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 (2)编制招标文件注意事项 1)明确文件编号、项目名称及性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发售文件时间 4)提交投标文件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应明确投标文件所提交方式,能否邮寄,能否电传。投标文件应交到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截止。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内容包括: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资料。 ①投标的语言 ②投标文件的构成 ③投标文件的装订 ④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⑤投标报价 6)投标有效期 招标文件应当根据项目的情况明确投标有效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如遇特殊情况,即开标后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定标,执行机构和采购人必须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必须是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执行机构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7)投标文件的密封递交 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递交。譬如有时执行机构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的文件包括“价格文件”、“技术和服务文件”“商务和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起,有时根据需要也会分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

建设工程报建流程及需要资料 一、初步设计审查(5个工作日) 1、申请书: 2、计委备案通知或立项批复(复印件); 3、规划批准方案总平面图(查验原件,复印件须盖建设单位公章); 4、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5、初步设计文件:立面效果图小样两份、初设说明书一份、初步设计图一套(含总平面图1份、建初图1份、结初图1份、水初图1份、强电初设图1份、弱电初设图1份、暖通初设图1份等),另单备地下室平面图1份、给排水总初图1份、住宅项目电视广播系统初设图1份(无专门电视广播初设图,可用弱电初设图代替)、防雷图1份(建筑高度80m以上项目)、转输水箱(水池)所在楼层给水平面图、地勘报告1份。 6、初步设计文件电子文档一张,内容包括全套初设图纸、设计说明、效果图等; 7. 住宅项目应报户型统计表 二、建筑节能审查备案(5个工作日) 建筑节能审查备案表 建筑节能设计图 建筑热工设计计算书 三、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查 立项通知(复印件一份) 消防、规划、环保、广电等部门出具的行政审查意见(复印件各一份)。设计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勘察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二)技术审查 1、《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报告》原件3份 2、《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施工图审查报告》原件1份 3、审查合同、资质证明正本(复印件各一份) 4、《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一份 5、建筑施工总平图一份(加盖审查机构章)(复印件一份) 四、招投标监督备案 (一)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比选监督备案(即办) 1、有效的项目审批部门的项目批准文件(原件或加盖比选人鲜章)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复印件) 3、比选委托代理合同原件(委托比选的提供)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2003年发布

附件 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指导标准 第一条为加强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落实和使用,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筑工程、绿化工程及单独发包的安装工程、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鉴定。 第三条本标准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和珠海市《关于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若干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编制。 第四条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五牌一图费用。 2、施工现场临时设置的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沐浴室、娱乐室、仓库、材料加工场(棚)、水电设施等按规定标准设置而增加的费用。 3、封闭施工围墙及装饰、大门、门卫室、进出大门口、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外墙脚手架基础及出入口硬地化等增加费用。 4、现场污染源的控制,设立洗车槽(备高压水枪)、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施工垃圾入池、生活垃圾入桶加盖、排水措施、除四害、预防传染性疾病等措施费用。 5、工地绿化、美化费用。 6、其它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五条安全施工措施项目包括如下: l、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等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费用; “三宝”指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 “四口”抢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指: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基坑围边、卸料平合两侧。 4、施工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设备(起重机、塔吊、外用电梯、井架、龙门架)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安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隧道、人工挖孔桩、地下室等地下作业和楼层、楼梯口等需照明作业的低压电配送等有关设施、监测和上、下层间安全防护的费用。 8、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9、预防突发事故、预防自然灾害、抢险应急措施,包括供水、燃气工程抢险工作中所需的特殊防护设备费用。 10、交通输导、警示设施费用。 11、基坑支护、检测费用。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表(空白表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竣工验收时间:20**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施工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时间 工程造价 竣工时间 工程概况: 竣工验收程序: 该工程在预验收的基础上整改到位,建设单位已收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同时组织成立了以建设单位为主的竣工验收小组。

竣工验收内容: 该工程能履行合同,在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环节按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行,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进行了目测,得出总体评价,验收合格。 依据该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对该项目工程的资料,实体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实体及资料总体评价为:合格。 竣工验收组织: 竣工验收标准: 对勘察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勘察单位的意见为:勘察的实物质量与勘察报告相符,勘察的内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单位的行为合法,我方予以认可。 对设计单位评价: 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对设计单位的意见为:设计单位各专业设计人员能严格按设计规范及执行强制性

标准进行设计,对审查机构在施工图审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到施工图中,设计对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等在现场进行复核后进行变更,对工程实体验收中能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进行全面把关。 对施工单位评价: 施工单位能按设计文件、现行的验收规范要求,认真施工,该项目工程在资料和实体未存在质量问题和违反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时能按合同和设计文件规定内容进行落实。 对监理单位评价: 能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合同内容约定结合现行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跟踪监督管理,在本工程中未出现质量事故,同时监理的行为规范,我方予以认可。 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质量等级: 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该项目工程同意交付使用,同时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好回访维修工作。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

工程项目报建程序是什么?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第一步 在完成规划报建和项目招投标后,领取项目工程报建表格: 1、建设项目施工报建审批表(一式5份);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2份)。 第二步 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收费(并缴费): 1、由行业管理科计算相关费用并开出收费表; 2、由开发区财政局核算、收费和开出缴费发票。 第三步 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1、领取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2、建设单位提供(附表一)中所列资料; 3、送市建工局审定并在市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第四步 办理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需提供(附表2)中所列资料 第五步 办理建筑工程放线联签 施工合同备案提交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1份原件); 2、委托人身份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3、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两份(2份复印件,核验原件)(复印件中每页均盖合同双方公章); 4、承包人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5、项目经理资质证书(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6、工程承包人安全生产许可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7、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8、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文件(1份原件); 9、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项目经理除外)执业或上岗证件(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0、中标通知(1份原件); 11、由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或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提供的支付担保和履约担保(1份复印件,核验原件); 12、工程量清单报价或投标报价预算书(1份复印件); 13、其它说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提供人公章。 办理报建手续、领取建筑工程许可证须提交以下资料: 1、国土使用证 2、中标通知书、交易服务费交费凭证、招标形式批复 3、审图中心审图资料 4、消防报建资料 5、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五大员证 6、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勘察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8、监理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9、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建设工程前期报建工作流程

工程前期报建细化说明 一、立项报批 根据管委会年度大建设计划,由鑫城公司负责立项。 二、地形图测绘 具体经办步骤:1、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委托测绘公司进行测绘;2、待该项目测绘蓝图完成后,我局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取地形图(蓝图)若干份用于办理前期相关报建手续。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具体经办步骤:1、我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提供如下资料①建设单位背景资料,包括:名称、注册资本、法人代表、所有制情况、近三年的主要经营业绩、获得的主要荣誉和证书等;②项目地理位置、地形图;③项目地质勘探资料(若有);④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平面图、初步设计(若有);⑥拆迁安置等初步资料(我局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获取相关安置人群等相关初步资料);⑧资金筹措方案(我局会同鑫城公司融资部商讨);⑨其他资料,包括有关大配套设施供应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承诺,享有的各项优惠政策,政府有关项目的要求文件等(若有)。注:以上资料是根据可研报告的编制时间来确定资料的详尽程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可研报告必须在立项报批之前就应完成,但由于建设单位后期规划等内容调整的可能性较大,若按规定提前编制完成可研报告,则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有变动时),可研报告需重新报批。2、可研报告初本报我局、鑫城国资公司融资部审核。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 具体经办步骤:1、定稿后的可研报告,由我局以鑫城公司的名义拟订可研报告

报批请示,报部门负责人、局领导阅(签字);2、再报鑫城公司,由鑫城公司负责出具报批请示的红头文件;3、相关资料(请示、可研报告等)报区经贸局审批;4、报批资料无问题后,区经贸局发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我局取回。 五、选址意见书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项目预审表 或立项批复、②地形图、③用地批复(去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取);2、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3、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发证,去区建设局窗口取证。 六、规划设计条件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选址意见书、②用地批复、③项目预审表或立项批复、④地形图;2、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3、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去区建设局窗口取证。 七、规划方案审查(消防、规划)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总平面图报政务区消防窗口审查;2、准备如下资料报区建设局窗口:①项目预审表或立项批复、②选址意见书、③规划设计条件、④总平面图(含消防审批);3、资料完备后,填写办证申请表,盖建设单位公章,报区建设局窗口登记;4、市规划局审批通过后,去区建设局窗口取方案审查意见书和总平图原件。 八、单体楼消防设计报审 具体经办步骤:1、准备如下资料: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填写并盖公章)、并由设计单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②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用地许可证)、④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⑤消防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编写)、⑤总平面图(含消防审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珠规建建〔2010〕48号

ZBGS-2010-005 珠规建建〔2010 〕48 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各质检站、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现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于2010 年10 月1 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2112542 。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 法》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施工暂行办法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2010年8月26日印发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和监理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附件4)。 第七条市质检站、安监站,各区(经济功能区)质检站、安监站负责对项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阜宁县郭墅镇人民政府: 我单位施工的郭墅镇农村桥梁工程经过项目部检查和公司的核查,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特此申请竣工验收,请领导组织有关单位给予检查核验。 项目经理: 单位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 ( 公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1填表说明填表阶段: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后,认定满足合同及设计、验收规范要求后向建设单位递交的申请。 填写单位:由施工单位填写。 接收单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机构、档案管理机构。 份数及打印要求:一式六份,A4纸单面打印。 表1: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 第1个空格填建设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第2个空格填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一致)。 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有项目经理证,与施工合同一致)。 单位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法人单位的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公章:法人公章(不是项目部或施工单位的部门公章)。 年月日:填申请日期(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1–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表1-1填表说明 填表阶段: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填写。 填表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部。 接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机构、档案管理机构。 份数及打印要求:一式六份,A4纸单面打印。 工程名称:填工程名称(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名称一致)。 工程地址:填工程地址(与施工许可证上的工程地址一致)。 施工单位:填施工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分包单位:填分包单位名称(法人名称)。 分包内容:填分部或子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按验评标准的规定填写)。 建设规模:建筑工程填写建筑面积,市政、公用等工程填写长度。 层数:填竣工图纸的层数(建筑设计图纸注明的层数)。 工程类别:公共、住宅、工业厂房等。 开工日期:工程开槽或打桩日期。 申请竣工日期:填写计划完工日期。 工程竣工资料名称:施工技术资料、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抽样检测报告、建筑构配件检测报告、使用功能检验报告。 主要施工内容:填分部工程名称(按验评标准的规定填写)。 工程质量情况:填分部工程评定的等级。 项目经理:本人签字(有项目经理证,与施工合同一致)。 技术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 施工单位的公章:项目部公章 年月日:填日期(项目部验收合格后的日期)。

浏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浏阳市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工程地址:联系人: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浏阳市建设局制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须知 一、报建范围 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均需报建。 二、报建单位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共同报建或其他代理机构 三、报建程序 (-)报建登记 工程立项文件批准后在方案设计前应办理报建登记(领取相差表格)。只须提交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二)提交资料 A、己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己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施工场地己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己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己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G、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己委托监理。 H、建设资金己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程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I、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提交资料:(简) 1、用地批准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发改局审批单 4、银行资信证明及付款计划 5、地质勘察报告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防雷审核意见书) 7、全套施工图纸 8、正式施工合同 9、正式监理合同 10、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1、建设工程五方主体责任书 12、中标通知书 13、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其他作业人员证(含技能鉴定) 1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审批

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申请。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应当完成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规划许可的全部内容。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独立占地的主要公共配套设施。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合理误差应当独立核实。 第六条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并在《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核实申请。 建设单位逾期未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的,应当重新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的内容与建设工程现场状况相符,取得现场核实意见。

建设工程不属于规划条件或规划许可要求的内容不属于规划条件核实的范围。 第十一条规划条件核实应当对《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反映的建设工程现场状况与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要求不符的内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采用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反映的建设工程现场状况与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要求不符的下列内容应当进行重点检查:(一)地下室、架空层、首层、顶层、屋面; (二)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三)停车位、出入口。 (一)应当进行现场公示的,现场公示无异议或已依法处理完毕; (二)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完整版)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史上最详细的【工程报建报批手续办理全流程】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8)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 【发布日期】1999.01.20 【实施日期】1999.0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2002) 珠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17号)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已经1998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龙云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的交易行为,维护我市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珠海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各自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属政府投资{包括政府参股投资和政府提供保证性质的使用国外贷款进行转贷的投资)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和公有产权占控股地位的企业投资的工程项目,均应按本规定组织施工招标投标。 第四条施工招标实行业主负责制。 本规定所称业主为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的,业主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 第五条施工招标可采用项目的全部工程招标、单位工程招标,特殊专业工程招标等方法,但不得肢解工程进行发包。 第六条施工招标应坚持公开、公正、合法、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七条凡按规定应实行施工招标投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承发包,均应在珠海市建设工程,商用土地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 第八条为了提高招标评标工作质量,保证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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