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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沈阳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沈委发〔2017〕20号)和《沈阳市建设东北亚科技创新中心规划(2018—2030年)》(沈委发〔2018〕30号),加强高水平源头创新,推进高质量协同创新,加速科技成果本地转化,促进战略新兴产业育成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为解决行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而建立的,具有建设模式多样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特征,在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等一个或多个方面形成鲜明特色,产学研紧密结合,独立核算、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或机构。

第三条新型研发机构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生力军,主要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研发机构等。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指面向某一重点行业或产业领域,主要开展产业前沿技术、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熟化、服务以及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培育、人才引进等活动的独立法人实体。

(二)协同创新中心。主要指以市场为导向,以重大装备、

创新产品研制为核心,由不同创新主体参与组建的独立法人实体,实现多种技术、资源、人才、要素、机制的有效集成和协同创新。

(三)国际研发机构。主要指国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在沈设立的独立法人性质的区域性研发总部或研发分支机构;本地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与国际知名研发机构联合组建的,以技术研发为主要方向的独立法人实体。

第四条新型研发机构的基本条件为:

(一)在沈阳地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可由产业园区、高校、院所、企业及社会组织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鼓励人才团队控股。

(二)拥有一支人员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的人才队伍,由该领域内符合《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领军人物牵头主持;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50%,且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占研发人员总数的1/3以上。

(三)具有能够满足开展研发需要的固定场所,产业技术研究院不低于3000平方米;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研发机构不低于1000平方米。

(四)具有开展科研的条件,包括开展技术研究、产品试验试制等所需要的科研仪器、设备和持续稳定的研发投入等。

(五)具有明确的功能定位,掌握该领域先进技术,有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对未来3-5年的发展有明确的目标和清晰的规划。

(六)具有灵活的体制机制,包括市场化的人事、薪酬激励制度,企业化的研发、转化和运营等运行机制。

第五条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组织认定、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协调解决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市科技局依据《沈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沈科发〔2018〕106号),以项目方式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一)产业技术研究院。

组建单位在完成法人注册、组织架构、规章制定,并启动运行后,即可申请认定产业技术研究院。经评审论证予以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连续3年,每年500-1000万元研发补助,3年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设备购置、技术研发和人才引进等。市科技局每年按照项目完成情况以及人才集聚、创新产出、技术服务、成果转化、孵化企业等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补助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协同创新中心。

组建单位在完成法人注册、组织架构、规章制定,并启动运行后,即可申请认定协同创新中心。经评审论证予以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连续3年,每年按照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后补助支持,3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市科技局每年对协同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补助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三)国际研发机构。

组建单位在完成法人注册、组织架构、规章制定,并启动运行后,即可申请认定国际研发机构。经评审论证予以认定的国际研发机构,由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在我市设立的,按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给予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际研发机构联合建立的,按上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30%予以经费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第七条对支撑和引领全市科技进步、高端人才培育、产业升级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型研发机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和国际研发机构发展的暂行办法》(沈科发〔2017〕51号)同时废止。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印发

沈阳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汇编(整理版)

目录 1.规划审批补充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02]54号) 2.关于复式建筑面积计算办法的通知(沈规国土发[2005]91号) 3.沈阳市居住建筑间距和住宅日照管理规定(沈阳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 4.沈阳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规定 5.关于加强售楼处建筑规划管理的通知(沈规国土发{2010}142号) 6.关于印发《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的通知(辽住建[2011]71号) 7.沈阳市酒店式公寓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96号) 8. 沈阳市建筑物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规定(试行)(沈规国土发{2011}47号) 规划审批补充规定(试行) (2002年3月21日沈规国土发[2002]54号)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话和各项工程建设有秩序地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筑物退让规定》(沈规发[2000]18号文件),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居住建筑容量控制 第一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成片开发的住宅项目,在满足建筑密度、绿地率要求前提下,其容积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控制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低层居住建筑(不含别墅)容积率不大于1.0。 (二)多层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7。 (三)高层居住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5。 (四)高层、多层、低层混合布置按上述指标的上、下限值进行控制。 第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原则通过上不再审批七层住宅。 第三条二环以内,规划为非高层区域的地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插建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 第四条具备成片开发条件的地块,不再审批零星插建居住建筑。 第二章建筑物退让 第五条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两侧的距离 (一)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多层住宅,原则上不得向城市道路直接开设出入口,在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含22米)以上的道路两侧,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6米;在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2米以下的道路两侧,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3米。 (二)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建和底层为公建的多层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8米,建筑底层台阶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5米。 (三)在城市道路两侧新建影剧院、体育场(馆)、大型市场和贸易市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10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 (四)沿城市主干路、次干路布置的高层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10米,沿其它门牌号布置的高层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小于8米。 第六条新围墙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不小于 2 米,主出入口处后退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5米。

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分析_穆淼

社科论坛 近年来,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一批功能定位和机制模式均与传统科研院所具有显著差异的新型研发机构大量涌现,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了高校、企业、市场、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发展,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成效显著。本文从理论层面探讨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和特点,并对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优势分析,以期为科技成果转化实践工作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 1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 作为一种新兴的科研创新机构,目前学术界对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尚未有统一的定论,主要是对其发展现状、典型特征进行描述分析。如周文魁等认为新型研发机构是伴随着新兴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是致力于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的一种新型研发组织。张福生认为新型研发机构最大的特点是专注于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环节,中间的生产制造委托外包,体现着日本“用工厂作为实验室”的思想。在实践分析层面,谭海斌认为我国具有代表性的新型研发机构始于上世纪90年代,并通过梳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广东华南新药创制中心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现状,总结了新型研发机构几个特点:组建目标多层次、方式多样化、体制机制灵活创新、发展模式各具特色。夏太寿等对苏粤陕6家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对比分析,认为新型研发机构要具备功能定位体现政府导向、治理模式去行政化、体制机制灵活创新、政产学研高度协作等特征。 随着高新技术不断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各地政府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引导和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并对新型研发机构给予了明确定义。如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关于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试行办法》(粤科产学研字〔2015〕69号)中将新型研发机构定义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建设模式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创新创业与孵化育成相结合,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组织”。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与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联合组成新型研发机构调研组对江苏省新型研发机构展开调研,将新型研发机构定义为“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江苏省单独或与地方政府部门合作设立的,围绕相关产业领域方向,以研发、技术服务、科技型企业孵化为主要业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所)、中心、研究开发公司。” 综上所述,新型研发机构之所以被称为“新型”,主要是在功能定位、机制体制、运作模式等方面不同于传统科研机构。主要区别在于: ①功能定位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理念以市场化为导向,是运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相较于传统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内容集中在产业链共性、基础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孵化等。 ②协同机制新。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充分体现了协同创新的理念。不同于传统研发机构单一的建设主体,新型研发机构能够在多个投资、建设主体基础上,充分协同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中介、行业协会的创新资源要素,形成科研合力提升科研能力。 ③运作模式新。新型研发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能够在人事体制、资金筹措等方面通过多种模式组合,突破传统科研机构的桎梏,激发科技研发活力。 2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分析 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投入大幅增加,科研能力显著提升,但科技成果转化难一直是瓶颈问题。2010年,教育部《中国高校知识产权报告》的统计数据显示,高校专利转化率平均计算仅为5%。2013年,我国高校专利出售总金额4.5亿元,实际收入2.5亿元,分别仅相当于同年高校科研经费支出总额的0.37%和0.20%。科技成果转化难,究其原因在于传统科研机构中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存在研发与生产需求脱节、研发团队绩效考核指标单一激励动力不足、融资体系不完善投资风险大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科技成果有效转化。2015年8月,国家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出台,从科技成果处置、收益分配、科技中介扶持等多个方面为科技成果转化创建了更加优越的条件和宽松的环境。《转化法》明确提出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高校科研机构、地方政府与企业、市场之间的科研创新平台,是科技成果、技术需求在产业最前沿双向流动、对接的重要阵地,应该抓住机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2.1目标定位在于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作为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伸入市场的前沿触角,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的目标和主要内容在于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其一,新型研发机构建立的目标是帮助传统高校、科研院所实行科技成果转化。传统高校、科研机构积累的大量科技成果难以转化,关键在于从核心技术到符合用户需求的产品,中间还存在相当长的距离,包括对市场的认知和判断,融资与风险管理等。新型研发机构的重要职责就是将这些科技成果通过与企业实行对接,对科技成果进行优化改造,最终形成产品进入市场。围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链条,江苏省(苏州)纳米产业技术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均组织建立起技术研发、工程研发、成果转化与项目孵化、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部门,形成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流水线。此外一些新型研发机构还设立了中试小试平台、科技成果孵化企业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顺利实施。如华南理工大学牵头组 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优势分析 穆淼 广东工业大学科技处广东广州510006 摘要:随着国家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重视和深入推进,一批功能定位和机制模式均与传统科研院所具有显著差异的新型研发机构大量涌现,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从理论层面探讨新型研发机构的概念和特点,并对新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进行优势分析,以期为科技成果转化实践工作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 关键词: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 ·153·

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XXXX 公司研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研发中心组织结构与责权 第一节研发中心组织结构 一、技术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图 图1-1技术研发中心组织结构图 二、研发中心岗位分布图 图1-2研发中心岗位分布图 在图1-1中,技改项目部一般是根据技术更新改造的实际需要而临时成立的组织,主要在技术总监的领导下,由技术部经理或其授权人担任技改项目经理。 研发中心 技改项目部 软件研发中心 研发调研部 技术总监 软件研发经理 技改项目经理 技术部经理 研发调研主管 网页设计工程师 软件测试工程师 高级研发工程师 调研专员 技改项目主管 SEO 工程师 软件研发工程师 数据库工程师

第二节研发中心职责与权力 一、研发中心职责 研发中心的具体职责如图1-3所示。 图1-3研发中心职责 二、研发中心权力 为更有效地实现上述职能,研发中心被赋予下列权力,具体如图1-4 所 示 。 职责1 建立并完善产品设计、新产品、标准化技术规程、技术信息管理制度 职责3 职责4 组织编制新产品开发计划、技术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职责5 按计划开展新产品设计、试验和研究、测试工作,负责产品的试验、鉴定工作,参与产品的认证和质量监督活动 职责6 根据设计要求编制先进、合理的产品方案、文件,对产品图样、技术文件进行审查 职责7 根据产品方案、文件,提供生产设备的参数,申请购置生产设备 职责8 职责9 组织编制部门管理制度 职责10 组织技术员参与产品服务,解决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组织对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和控制,建立产品技术档案、文件档案 职责2 负责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上级关于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方针、政策,组织贯彻上级发布的各种技术标准 负责完成权限范围内技术谈判工作,以及对所引进技术的消化和转化工作

有关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开发变化的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优化本省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晋办发〔2020〕5号)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第三条【定位任务】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聚焦2025年转型出雏形总要求,重点围绕实施“111”创新工程和“14+N”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活动。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

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评价和指导管理等工作。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和备案 第六条【备案条件】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且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山西省内。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 (三)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具有明确的科研、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四)具有明确业务发展方向。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

“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的创建与探索

“四不像”新型研发机构的创建与探索 既不像大学,又不像科研机构;既不像企业,又不像事业单位。“四无”,“无编制、无固定拨款、无主管单位、无行政级别”被称为四不像新型科研机构。 20世纪90年代初期,深圳加工贸易出现严重滑坡,面临产业升级阵痛,而当时各大高校科技成果真正实现产业化的凤毛麟角。高校院所和企业之间、科研成果和市场产品之间存在巨大断层,亟须建立一座桥梁。在此背景下,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革,清华大学与深圳市政府首开先河,大胆创新,于1996年12月签署协议,以“服务于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于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共同创建了“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从此开启了中国新型科研机构的新探索。 “我们是一家‘四不像’的新型科研机构。”时任院长的嵇院长坦言:该研究院既是大学又不完全像大学,文化不同;既是科研机构又不完全像科研院所,功能不同;既是企业又不完全像企业,目标不同;既是事业单位又不完全像事业单位,机制不同。在“四不像”理论的指引下,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作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 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员聘用,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滚动 发展,为新型科研机构的发展打造了一个先行先试的样本。

作为深圳首家也是全国第一家大学与地方政府合办的产学研融 合的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打造出研发平台、人才培养、投资孵化、创新基地、科技金融、国际合作等功能板块互动发展的新格局,在中国高校及科研院所中创造了“五个第一”:第一家新型科研机构、第一家提出“四不像”理念及模式、第一家创业投资公司、第一家新型科研机构的科技金融平台、第一家海外创新创业中心。 目前,该研究院布局海内外,成立了一批创新中心及孵化基地,打造了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成立科技担保、科技小贷和科技租赁公司,用投贷结合、投保结合等方式为科技企业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全方位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同时,引进国际人才和高水平科技项目, 促进优质成果在国内转化、带动相关学科领域和产业创新发展。 清华大学和深圳市率先打破体制机制束缚。双方于1996年底成立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战略目标是服务于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于深圳的社会经济发展。作为全国首个新型科研机构,深圳清华 大学研究院摸索出“四不像”理论,实现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突破。 由于其充满活力,广东、江苏、山东等一批新型研究机构被称为“四不像”如雨后春笋般创立。这些机构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一端连 接前瞻技术,一端连接应用市场,打通从技术到产业的通道。

研发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办法

研发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办 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研发部机构设置与岗位管理办法 一、为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的经营、生产、管理行为,充分发挥研发部在企业发展中的经济支柱和前沿阵地作用,有效调动研发部研究开发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精干、高效、灵活运行机制,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二、成立研发部的基本原则 1、精干、高效、规范的原则; 2、便于研发指挥,协调管理,创造效益的原则; 3、因事设岗,不搞对口,有人干事的原则; 4、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谋求发展的原则。 三、研发部的性质 研发部是我司对现有项目及研发课题进行研究开发的部门,是我司生产要素的集结地,是经济效益的源头,是企业的主要组成机构,实行独立核算,其经营成果归企业所有。 四、研发部的机构设置 1、研发部分设广州研发分部和海口研发分部; 2、广州研发分部和海口研发分部下根据实际项目情况设立各项目小组。 五、研发部的岗位组成 1、部门主管:研发部总监、广州研发分部副总监、海口研发分部副总监; 2、中层管理:项目经理由总监根据项目需要从公司现有人员中指定聘任;

3、研发岗位:分为Java、Android、BI、测试四大类工程师,每一类工程师分设高、中、初三级。 六、研发部的人员管理 1、项目组人员的选配方式: (1)项目组定员由所属项目的具体规模确定; (2)项目经理由总监指定; (3)研发人员由副总监和项目经理经讨论后从所属研发分部人员中选取,报董事会研究后执行,并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2、项目经理实行聘任制,一项目一聘任,聘期根据项目工期长短和考核结果而定。项目开始时由综合部对项目经理进行聘任,项目结束并考核完成后,另行安排工作。 3、项目经理接受认命后签订项目研发责任书,确保对项目的管理职责并明确赏罚条件。 4、被选取至项目组的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如有异议可向部门总监提出,由部门总监连同总经办研究后决定去留。 七、研发部核算原则 1、研发经费的核算参考《广州恒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除研发经费外的支出参考《广州恒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八、附则 1、本规定权属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收据管理办法

江苏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收据管理办法 (苏财预[20XX]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的管理,规范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收据(以下简称“罚没收据”)的印制、领取、发放、使用、保管及核销的管理,根据《行政处罚法》、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235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罚款代收代缴管理办法》(财预字[1998]201号)、《江苏省罚没财物、追回赃款赃物和无主财物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罚没收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以下简称“执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实施处罚时,向当事人开具的收缴凭证。第三条除法律、法规及财政部另有规定外,罚没收据的印制、发放、领取、使用、保管、核销及稽查等,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财政部门是罚没收据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罚没收据的印制、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各执法机关(包括中央各部门驻江苏省的行政执法机关)均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罚没收据全省统一编号。罚没收据必须在各种收据的规定联次的上方正中央套印“江苏省财政厅罚没收据监制章”。 第二章罚没收据种类 第六条罚没收据包括:1.代收罚没款收据。2.罚没款专用收据。3.定额罚款专用收据。按票面金额分为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等。4.罚没物资专用收据。5.罚没物资上缴专用收据。6.暂扣款物专用收据。7.发还暂扣款物专用收据。8.追回赃款赃物专用收据。9.无主财物上缴专用收据。10.罚没物资变价专用收据。11.罚没物资移送专用收据。12.暂扣物资移送专用收据。1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其他罚没收据。第七条罚没收据(除定额罚款专用收据、代收罚没款收据外),均为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二联收执,三联记账,四联存档(或随案);代收罚没款收据一式五联,一联存根,二联收执,三联银行记账,四联执法机关记账,五联存档(或随案);定额罚款专用收据一式二联,一联存根,二联当事人收执。 第三章罚没收据的印制、领发、使用及缴销 第八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罚没收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管理,确保罚没收据的安全。第九条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部门根据省财政厅的授权,负责按照省制发式样印制本辖区内使用的罚没收据。省级执法机关使用的罚没收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第十条各执法机关应持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到本级政府法制部门申请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执法机关到财政部门首次领取罚没收据时,应由执法机关的财务部门持本级政府法制部门核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工作证办理领取登记。财政部门核实无误后发给罚没收据领用登记证副本,并根据情况,限量发放罚没收据。罚没收据领用登记证由省财政厅统一制定。执法机关再次领用罚没收据时应携带副本。第十一条中央各部门驻本省的行政执法机关使用的罚没收据,按规定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办法(试 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打造一流创新生态,优化本省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111” (晋办发〔2020〕5号)创新工程支撑引领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 和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解释】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可依法注册为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 第三条【定位任务】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要坚持“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聚焦2025年转型出雏形总要求,重点围绕实施“111”创新工程和“14+N”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高端人才集聚等活动。

第五条【部门职责】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组织开展新型研发机构的申报、备案、评价和指导管理等工作。设区市科技局负责本地区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指导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申报和备案 第六条【备案条件】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为在山西省内注册且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山西省内。可由政府部门、产业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及社会服务机构等主体自建或联合建设。 (二)具有稳定的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不低于30%,且不少于10人。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科研设施、仪器设备。 (三)具有现代化的管理体制。拥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法人负责制;具有明确的科研、人事、薪酬和经费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灵活的人才激励机制、开放的引人和用人机制;具有市场化的决策机制和高效率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

(完整版)研发部门管理制度

研发部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研发二部所有人员。 3.定义 无 4.职责 4.1统筹规划部负责新产品的调研分析与立项等方面的工作。 4.2技术研发部负责产品的设计、试制、鉴定、移交投产等方面的管理。 4.3采购部、生产部、质检部应在整个开发过程中给予支持和配合。 5.产品研发部管理程序 5.1.日常管理制度 5.1.1.严格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私拿或损坏公物 5.1.2.注重仪表,注意着装及仪表整洁,禁止穿拖鞋、无袖上衣,工作时 间佩戴厂牌 5.1.3.严格按公司考勤规定出勤。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严禁委托他人 代签或打卡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30-18:00 5.1.4.所有请假需提前申请。未经有效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1.5.调休:凡节假日加班者,须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 准,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享受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未经 申请且无加班申请单的,人力资源部一律不给予调休。 5.1. 6.休假:休假申请人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销假时提供相关资 料(病假证明或结婚证或婴儿出生证或死亡证明)并在休假后的

次月10号前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逾期不交者,按事假计并扣发 工资。 5.1.7.严禁在办公区域吸烟、吃东西。 5.1.8.保持工作位的整洁,下班前将电脑、电器关闭,将使用工具、仪器 归位以保证安全性。 5.1.9.注意办公室卫生,废水、废物倒到制定区域(每周五下班前半小时 需搞卫生) 5.1.10.任何关于薪酬数据都是保密的,员工不得了解他人薪酬的有关信 息,同时也不得向公司及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泄露资金及的薪酬情 况。如有违反,将给与书面警告、记过、降级或直接辞退。 详情请见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手册》。 5.2.工作周报管理制度 5.2.1.为了加强部门目标管理,增强员工工作的计划性和条理性,使公司 管理者能够 全面掌握各岗位工作情况,做出及时有效的决策,保证及落实好公司管理各项工 作,特拟定本制度 5.2.2.每周周五上12点前,部门成员须将《工作周报》整理邮件至经理 及副经理处,同时抄送、研发文秘、项目工程师。 5.2.3.《工作周报》为部门例行工作,若有出差或请假等情况,则由部门 经理提前指定或安排职务代理人完成;否则,按未递交处理。 5.2.4.处罚:对于未能按时递交《工作周报》的或对于《工作周报》内容 填写不完整 给予口头批评。 5.2.5.对于工作计划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较好的,给予例会上表扬;对于 未完成的工作计划,如果不是客观原因或不可控因素导致的,给予 例会上批评。 5.2. 6.每周的工作总结和计划做为月工作总结和计划的输入,每月第一周 周五出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财政部罚没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利于打击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罚没财物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统称政法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税务机关(统称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其它国家经济管理部门依法处理的罚没财物,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比照本办法办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化和部队内部查处的贪污、受贿、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追回的财物,按照财政部《关于追回赃款赃物的财务处理办法》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根据本办法第二条依法收缴的罚没款和没收物资变价款,都应作为罚没收入,如数上缴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自行提成。 走私案件,由海关(未设海关的地方为税务机关,下同)处理。其罚没收入,百分之五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五十上缴地方财政。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外汇等其它案件的罚没收入,按照查获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上缴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 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仍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1)29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即:“未设海关地区查获的走私案件和走私物品,可由广东、福建、浙江三省人民政府根据本省实际情况,指定有关部门按照海关法规处理。这是一项临时性措施,不改变各有关部门的原有分工。” 第四条政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增加的费用,由案件主办单位定期编报用款计划,由财政机关核准后在入库的罚没收入中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以内掌握退库,统一安排使用。海关的办案费用,由中央财政核拨;其它机关的办案费用,按照上缴罚没收入机关的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核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经管的罚没收入中坐支截留。 第二章罚没财物的收缴机关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与特征探解1111

近年来,我省涌现了诸如深圳光启理工高等研究院等一批具有广东特色的、与企业和市场密切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这些研发机构以有别于传统科研院所的全新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科技资源,实现了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的紧密融合,成功走出了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路子。本文欲通过对这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的研究,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提供经验借鉴和建议。 1.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概况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的真正发展大致起步于20世纪末期(见图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进入蓬勃发展时期,目前在全省已有122家,在推动科技创新、集聚创新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据统计,2013年全省新型研发 机构研发经费支出达41亿元,近3年 专利申请量达7599件,高于传统国 有科研机构的申请量。全省新型研 发机构共拥有各类国家级创新平台 22个,吸引了23个创新科研团队, 集聚了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6000多 人。全省新型研发机构立足于促进 产业发展,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 化,近年通过技术改造、合作研 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创业投 资等方式,成功孵化了1000多家企 业,服务3万多家企业转型升级;通 过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 新市场的快速转换,催生了超材 料、生物技术等一批新兴产业的发 展壮大。 2.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 主要模式 对122家新型研发机构的统计表 明,广东新型研发机构的投资和建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模式 与特征探解 【专家简介】李栋亮,男,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综合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长期从事科技战略与规划、科技体制与政策等研究工作,主持完成了10多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曾参与了省部(广东省与科技部)联合重大调研活动——广东省新型科技创新机构调研(2011、2012),作为主笔参与撰写的《抢占科技创新制高点把握新兴产业话语权—关于广东珠江三角洲新兴源头创新机构发展的调研报告》获得了国家科技部万钢部长的批示。 文/李栋亮 图1 广东新型研发机构创办时间分布情况 77

研发机构管理制度

研发机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南京皇宇物流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项目的管理有章可循,实施准确有效,保证相关文件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立项的研发项目。 第二章原则 第三条研发任务一方面来源公司下达的研发任务,一方面来源公司出于竞争需要而自行确定的研发任务。 第四条公司的研发是在平衡内部资源条件和外部市场状况的前提下寻求最佳的研发内容和方式,以期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研发定位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一方面,通过平台战略支持公司现有业务在传统市场的扩张,形成绝对优势的市场地位;另一方面,通过技术的研发,推进公司在战略市场的争夺和具有巨大潜力市场的研发,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第六条公司的研发遵循在自主研发的基础上广泛开放合作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重视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具有团队精神的研发工程师与研发管理者队伍,重视发现和培养战略研发管理人才和国际研发人才。 在研发方面,培养一批基础技术尖子和学术带头人;在研发方面,培养一批跨领域的集大成者。 公司以长远目标来建设研发队伍,以共同的事业、责任、荣誉来激励和驱动。 第八条研发阶段 研发过程分为:立项、计划和研发、测试、评估和市场化阶段。 根据项目的特性或规模,可以针对具体情况有所简化。 第九条相关职责 (一) 经理办公会负责研发立项的决策和审批; (二) 公司技术委员会负责研发立项的技术审查; (三) 研发组、生产技术部等部门负责实际的研发工作; (四) 营销部负责新技术市场需求的调研、试销和市场反应信息收集; (五) 研发组协助技术委员会进行项目建议书收集以及研发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六) 人力资源部负责立项登记以及知识产权的登记、申报和管理。

沈阳市防灾减灾办法

沈阳市防灾减灾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灾减灾事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防灾减灾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防救并重、社会互助的原则。 第四条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减灾委员会负责全市防灾减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防灾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指导各地区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推进国内外减灾交流与合作。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区、县(市)减灾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防灾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六条市减灾委员会设立专家组,对全市防灾减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开展防灾减灾课题研究,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进行损失评估,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第七条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灾害防范与救助队伍建设,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民兵预备役部队、卫生医疗机构、红十字会、专业救援队伍应当依照本办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市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灾减灾工作人员。防灾减灾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第二章防灾减灾规划 第八条市减灾委员会应当根据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和本市灾害风险的实际,编制全市防灾减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区、县(市)减灾委员会应当根据全市防灾减灾规划和本行政区域的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灾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减灾委员会备案。 第九条编制防灾减灾规划,应当对防灾减灾应急准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布局,有关灾害预防措施,应急救援措施,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等作出具体安排,并提出防灾减灾技术、信息、资金、物资等保障措施。 第十条防灾减灾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规划内容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级落实。 各级减灾委员会应当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并将中期评估和总体实施情况向本级政府报告。 第三章灾害防范 第十二条各级减灾委员会应当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 第十三条各级减灾委员会应当建立灾情信息发布平台和灾害应急指挥系统。 第十四条城乡建设规划及重大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防灾减灾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市减灾委员会指导区、县(市)减灾委员会每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引发灾害的危险源、隐患区域进行排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检查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规章制度为了建立一个良好的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大家的潜能,科学、合理、高效地完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工作,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总则 1、本着“互帮互学,资源共享”的宗旨开展新产品研究工作。本部所有人员必须坚持“团队利益第一”,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力争在高分子研究领域做出突出贡献。 2、追求“合作,创新,严谨,勤奋,高效”的工作方式。 3、发扬“先做人,后做事”、“敢于超越,自我否定”的企业精神,从严要求自己,做一个“积极上进、勇挑重担、谦虚好学、文明诚信”的人,还要敢于挑战自我,不屈不挠,在业务技术上追求创新,在知识水平上不断更新,紧跟科技先进水平,永不满足现有水平。 4、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达到“规范、安全、整洁、有序”的要求。实验记录的填写要求及时、规范、完整。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及年度经营目标; 2、围绕商品部制订的产品计划,制订公司各产品的年度产品开发计划; 3、对公司现有产品与市场部沟通,进行销售跟踪; 4、根据市场反馈情报资料,及时在设计上进行改良,调整不理想因素,使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增加竞争力; 5、负责组织产品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评审,技术验证和技术确认; 6、负责相关技术、工艺文件、标准样品件的制定、审批、归档和保管; 7、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8、负责与设计开发有关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技术创新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实施"科技兴企"战略,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为手段,以投入为支撑,以人才为根木,加

快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努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坚持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开发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与加快实现产业化相结合原则。 三、主要目标 1、强化研发机构建设:2010年前完成杭州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2014年前建成省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2、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在五年内,公司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公司员工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直接从事技术研发的科技人员要达到15%以上,科技人员中中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要达到20名以上。 3、要加强与北京化工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每年合作研发项目不少于1项。 4、加强研发资金的投入,每年科技开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5%以上,其中70%以上用于研发中心。 5、每年新产品开发项目不少于1项,申请专利1项以上,新产品产值率要达到3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自主知识产权率达到70%以上。 四、技术创新的对策与措施 1、要加强对技术创新工作的领导,强化技术创新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2、要深化与北京化工大学的科技合作,形成紧密的技术合作关系。 3、加强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完善激励机制。 4、加大科技创新的技入,确保研发资金预算的落实。 5、进一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和创新制度,实现有机结合。 新产品开发管理 一、新产品(项目)的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企业实际运用新的技术原理,新的构思设计,采用新的材料、新的工艺,具有新的功能、新的用途或开拓新的市场的产品(项目),或运用新的技术改造企业现有传统产业,提高原有产品性能、品质,降低生产成本,使产品更有质量技术优势,更能稳固和满足市场发展,即在原理、用途、性能、结构、材质、成本及市场等方面有新的改进突破。 二、新产品(项目)的开发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企业及产品技术含量,促进企业健康稳步地持续发展。新产品(项目)的开发必须牢固树立“新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三位一体”的经营战略,采用“低投入、高起点、高产出、高效益、高速度”的科技发展战略,坚持“研制为导、生产转化

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通知

关于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 (1993年10月9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国家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费、罚款和没收财物,是国家管理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手段。但是近几年来,有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超越职权乱设收费、罚没项目,有的将收费和罚没收入与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奖金、福利挂钩,有的坐支、留成甚至挥霍滥用收费和罚没收入。这不仅增加了企业和个人负担,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腐蚀了干部,影响了国家机关的形象。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对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实行预算管理(即“收支两条线”)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范围 行政性收费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其管理职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罚没收入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没款以及没收赃物的折价收入。 在法律、法规之外,任何地方、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设置收费、罚没项目。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收费和罚没情况进行清理,凡越权自行设立的收费、罚没项目,要一律取消。 二、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和罚没项目的规定。收费、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绝不允许将收费、罚没收入与本部门的经费划拨和职工的奖金、福利挂钩,严禁搞任何形式的提留、分成和收支挂钩。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不得给执收、执罚单位和个人下达收费、罚没收入指标。 三、各种行政性收费收入,应作为国家财政收入,逐步纳入预算管理。所收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应根据执收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分别作为本级财政的预算收入,上缴同级国库。 有关罚没收入的归属,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级执收部门,应在每年11月15日以前,将下一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和相关的行政管理补助支出编入本部门的预算草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要在预算中做出安排。执行中,如果收入和支出情况发生变化,有关部门应及时提出调整预算的方案,报本级财政部门审批。 行政管理补助支出预算应明确列出具体项目和数额。支出项目和范围,应按国家有关

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对传统科研组织的启示教学提纲

新型科研机构发展对传统科研组织的启示 一、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成效近年来,北京、深圳两地涌现出众多的新型科研机构,如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北京协同创新研究院、北京蛋白质组研究中心、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深圳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深圳市国创新能源研究院和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等。这些新型科研机构已经具备了与世界一流科研机构相媲美的特质,从科研水平、科研产出、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等方面,取得了全国乃至世界公认的成绩。 出成果新型科研机构是原创成果的产出高地,其科研成果不仅在国内学术界得到承认,而且也得到国际学术界的认可。如: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近年来不断发表了一批国际一流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截止2016年7月累计在《自然》、《科学》、《细胞》三大世界顶尖科学刊物上发表论文54篇,其中作为第一作者和主要贡献人的论文有34篇;同时,在生命科学领域的探索研究取得了国际领先的原创性科学突破,如关于NTCP与乙肝和丁肝病毒的研究被学术同行们推举为病毒分子学领域的里程碑。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在2015年全院申请专利651件,位列广东省科研院所第一位。 育人才新型科研机构通过搭建灵活的人才培养体系,陪养出众多优秀的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为科学研究和产业发

展提供了支撑。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是中央“千人计划”基地,通过计划内招生、联合培养、设立“客座学生”等方式招收、培养研究生,打造出高水平研究和开发队伍。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与深圳大学合作成立“深圳大学医学院华大基因研究院”、与华南理工大学成立“基因组科学创新班”、成立华大基因学院等,通过联合培养、对外培训、在线开放课堂等方式培养了一批跨组学科及产业人才。 创机制新型科研机构大胆地突破体制机制的“藩篱”,在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用人机制、创新机制等方面实施有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科研、管理模式和机制,在运行机制上,形成既不像企业又不像事业单位,既不像科研院所又不像高校的“四不像”;在管理制度上,采用合同制、匿薪制、动态考核、末位淘汰等企业化管理方式;在用人机制上,“不以年龄论资历,不以学位论英雄”,大胆任用具有创新胆识和创新能力的年轻人;在创新机制上,采用多种组建模式、合作模式、成果转化模式等,打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一片新天地。 带产业新型科研机构是带动战略性新型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领头羊”,它们紧紧围绕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突破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等实际需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较快地实现从源头创新到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的快速转换。目前深圳华大基因研究院业务覆盖了全球55个国家,2016年产业化收入突破2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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